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运行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周转房建设资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等,由县级政府负责。
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来源包括: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考核后拨付,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
县级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监管。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具体办法,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考核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
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0年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
但是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待破除,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国务院深化医改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务院:深化医改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附全文)国务院日前已同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据国家卫计委官网5月9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已同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通知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7个方面:1.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2.健全全民医保体系;3.大力发展社会办医;4.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5.完善分级诊疗体系;6.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7.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文件末尾还附有2015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二、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 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国办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26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
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
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当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一个重大转型时期。
而《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是国务院于2015年5月30日发布的一个重要文件,在该文件中,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方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和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期盼。
首先,该文件明确指出,必须推广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基层医疗服务与大医院协同发展。
这一举措将使基层医疗机构获得更多支持,并提高其在卫生服务中的地位。
同时,大医院将承担更多的重要角色,包括特殊疾病和高风险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等。
其次,该文件还提出,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保健体系。
其中包括全面推行医保全覆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能力和医药保障水平等内容。
这些举措将大大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在医药行业方面,该文件指出,必须加强药品监管,积极推进药品质量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还要推动医药创新,打造现代医药产业体系,促进应用新技术和新药品的发展。
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透明度和公平性原则,并提出了一系列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措施。
例如,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实行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价格,采取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和
基本医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防止滥用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总体而言,《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为医药卫生改革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这些举措将使得医药卫生服务更加人性化、平等、公正、安全、全面和高效,也是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
国办发〔2015〕45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6月11日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但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还有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需要破除。
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一)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
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具体床位规模审批权限由各省(区、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自行确定。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
(二)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情况。
各地要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国家卫计委正式发布2015年重点任务
国家卫计委正式发布2015年重点任务2015年1月12日,国家卫计委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2015年重点任务。
根据介绍,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
(二)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做好人口动态监测。
建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
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
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
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委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地互联互通。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
建立国家卫生城镇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出台健康城市指标和评价体系。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和风险监测。
(四)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
重点推进500家县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
全面建设“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和规划体系。
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
积极实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2015新医改的主要内容
2015新医改的主要内容第1篇:新医改的主要内容新医改将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在2015年要重点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明显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2015年我区参合农民146812人,参合率达95.18%,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63.05%,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达2万元。
第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
20XX年,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307种;我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
第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XX年我区已全面完成13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并通过省、市卫生部门验收。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2个,覆盖率100%。
第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从20XX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至20XX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21.5元。
第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我区无此项任务。
第2篇:新医改的主要内容中国的医药卫生总体水平被世界卫生组织排在第144位,而卫生公平性竟被排在第188位,全世界倒数第4位。
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与我国飞跃发展的经济状况,以及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差甚远,医药卫生事业的严重滞后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瓶颈。
人社部发〔2015〕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有关任务,现就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一)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
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足额安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同时,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
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个人缴费征缴工作,宣传个人缴费义务,落实个人缴费责任,切实拓宽筹资渠道,改善筹资结构。
(二)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减少重复参保。
完成“十二五”医改规划的任务目标,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同时,避免泛福利化倾向,防止待遇攀比对费用分担机制造成冲击。
积极支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别支付政策。
继续做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机制。
二、完善居民医保制度,强化管理服务(三)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制度。
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24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2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3日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公立医院改革的文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闽委发〔2015〕3号)和《厦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厦委发〔2015〕5号)的精神以及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美丽厦门”建设战略规划,围绕“建立有利于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决策、监督、管理新体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
到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以药补医机制彻底破除,药品、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功能定位更加明确,综合实力得到增强,医药费用过快增长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就医体验切实改善;到2020年,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普遍建立,服务体系、学科结构更加优化,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㈠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珠府办函[2015]121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22【实施日期】2015.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12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2日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为积极配合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的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一)支持配合公立医院深化改革。
将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后增加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继续深化支付制度改革,修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推进医疗保险费用总控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实现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城乡医疗救助保底,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建立符合珠海实际、具有珠海特色的统筹城乡、层次多元、惠民高效、公平和谐的统一的新型医疗保险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三)强化医疗保险管理。
取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医疗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实行协议管理。
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建立医疗保险信用管理机制。
(四)工作目标。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以上,职工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90%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80%以上,参保人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分开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二、改革目标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全面推进,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行为;通过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医保控费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的虚高价格和费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机构成本和费用控制机制,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重点改革任务(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标准见附件),实现补偿机制转换。
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国卫发2015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疗服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
随着医改逐步深化,根据新形势下医疗服务需求变化,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改进医疗服务流程,创新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措施,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群众路线教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提高社会满意度,和谐医患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务,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工作目标:自2015—2017年,利用3年的时间,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一)优化诊室布局。
根据门急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二)保持环境整洁。
做好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卫生间等基础环境管理,保持干净、整洁、安全、舒适。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要求。
(三)设置醒目标识。
就诊区域设置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指示标识清晰、明了;为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
(四)提供便民设施。
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等便民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
二、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五)扩大预约比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05•【字号】湘政办发〔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5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5日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我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在全省所有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继续推进株洲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长沙市第三批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重点任务是:(一)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所有县(市) 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
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中央财政对县(市)和新增试点城市给予补助,省财政对县(市)给予补助。
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
国办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24日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
中医药健康服务是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是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深化改革的案例
深化改革的案例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与发展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方面。
早在1988年,中共就提出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等于土地私有制”的原则和在此基础上发展土地流转的思路,允许农民以“出租、流转、承包到家庭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等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流转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二、国企改革案例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国企改革的,包括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制定国有企业建工作方案、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解决过度集中、权力过于强大、根基薄弱、效益不佳等问题,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经营效益。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养老保障需求不断增长,传统的养老保障制度已经难以满足需求。
为此,中国从2009年开始实施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
主要涉及养老保险体系的演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特定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等多方面。
四、医疗制度的改革2015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药品监管等。
这些改革旨在解决我国医疗服务不足、医患矛盾等问题,促进医疗服务公平合理化。
五、住房制度的改革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始于全国人大代表委员提出关于房产私有化的建议,到2007年关于个人产权住房的相关法规、制定和完善,彻底解决了人们对房产权的疑虑和顾虑,同时也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了广大民众的住房需求。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都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和紧迫,我国不断探索、完善住房制度改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 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国家基
本药物制度的顺利进行。
根据《xxx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镇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党的十八大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我镇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二. 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目标: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
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
全乡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二)实施范围: 卫生院及辖区内村(社)卫生室。
三. 主要内容
1.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
员、药品、财产、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2. 根据我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服务的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医疗服务的平均人次数、收入现状和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综合考虑核定。
3.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对村卫
生室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4. 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州级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诊疗范围、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执行基本药物价格,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的名称、生
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布监
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5. 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
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
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集中领学等方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达到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保卫生院、村卫生室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占所有药品品种的100% ,切实将党和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四.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组长:xxx xxx 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xxx xxx 卫生院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负责人)
成员: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财政所所长
xxx xxx 计生站站长
xxx xxx 派出所所长
xxx xxx 文广体广播站主任
各村(社)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卫生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设于xxx 卫生院由xxx 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领导
我镇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 扎实有序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乡村医生责任制度,健全、完善卫生院干部职工及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调配与绩效考核机制,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 深入基层,逐步开展工作:调查摸底,在卫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对辖区内居民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报告及处理、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及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
3. 健康教育工作全方位开展:利用卫生宣传墙报、宣传栏、标语和发放宣传单页等手段,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实施氛围。
4. 预防接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
种,二类疫苗(狂犬疫苗)按照知情、自愿接种的原则,
将相关资料全部上报县疾控中心
5. 严格传染病管理:按照上级部署,设置了发热门诊及肠道门诊,安排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值班;制定了传染病报告院内自查制度,严格把关,杜绝传染病漏报、错报、瞒报。
6. 孕产妇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及时将卡发放到孕妇手中,并进行相关政策及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
7. 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高血压、型糖尿病患
者、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按每年4 次进行随访。
六. 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
1. 我镇成立了以分管卫生的副镇长xxx 任组长,卫生院院长xxx 任副组长,卫生院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卫生院安排专人专管药品采购和供应工作。
2.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将基本用药目录张贴于交通要道及人口聚集区,使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各界更大程度的了解、接受、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镇稳步推行。
3.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品制度,配备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价”销售政策,并公示基本药物价格,以便群众监督。
七. 落实措施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在全镇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协调、制订方案、检查督促、考核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
2.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3. 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乡村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要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操作程序。
4.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5. 加强培养选拔,打造人才队伍。
着眼未来,从现在抓起,我们要依托上级部门开展学历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组织并邀请县级医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并派驻卫生院医生到各村卫生室蹲点服务,不断提升我镇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
6. 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切实加强我乡医疗改革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利用黑板报、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医改宣传。
重点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7. 明确责任,确保医改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院党政班子全面监督指导医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院长xx 负全责,副院长xx 、xx 抓好分管工作,xxx 负责药品采购与供应,xxx 负责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具体工作,xxx 负责保健具体工作,xxx 负责防疫各项工作开展,xxx 负责临床用药数量与疗效,xxx 负责临床护理工作,各职能科室也相应成立组织,落实相应工作任务,确保我镇的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xxx 卫生院
2015 年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