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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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凉政发〔2017〕59号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凉政发〔2017〕59号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凉政发〔2017〕5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凉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2017年3月18日凉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区民政局是全区医疗救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区财政、卫生计生、人社、药监、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医疗救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属地管理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四)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特种传染病和突发性流行疾病救治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二章救助对象第五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特困人员、孤儿;(三)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以下简称“低收入救助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孤儿是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其住院救助人次应占全年医疗救助人次数的70%以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4•【字号】凉政办发〔2019〕184号•【施行日期】2019.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4号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凉州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24日凉州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9〕82号)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着力打好基础,提升质量,巩固成果。

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2019年,全面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体现城市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开,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建立。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更加有效。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李建山、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李建山、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李建山、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9【案件字号】(2021)甘06行终1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清云李明武王天雄【审理法官】刘清云李明武王天雄【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李建山;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李建山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个人】李建山【当事人-公司】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韩发先甘肃濂继胜律师事务所;陈星丞甘肃仲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韩发先甘肃濂继胜律师事务所陈星丞甘肃仲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韩发先陈星丞【代理律所】甘肃濂继胜律师事务所甘肃仲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被告】李建山;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诉人将涉案建筑物强制拆除,属行政强制执行。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监督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共同被告证明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诉人将涉案建筑物强制拆除,属行政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了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时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即行政强制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来实施。

但上诉人拆除涉案建筑物时,未依法作出行政决定,未依法履行催告程序,也未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即将涉案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该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当被确认违法。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8•【字号】凉政发〔2019〕211号•【施行日期】2019.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发〔2019〕2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现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8日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3号)精神,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着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全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市场,竞争优先。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引领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凉府办函[2011]196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9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2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0〕18号),设立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简称州卫生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餐饮服务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职责划给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州卫生局。

(四)加强卫生建设项目推进和监管。

(五)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七)加强卫生行业内部审计。

(八)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监管。

(九)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责。

(十)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一)加强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凉州区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凉州区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凉州区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A.重大决策类1、五议五公开流程图(1)“五议”流程图- 1 -(2)“五公开”流程图- 2 -- 3 -2、集体资产处置(发包、租赁、合资、合作)流程图3、村集体资产管理流程图- 4 -- 5 -4、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流程图- 6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流程图村委会报镇政府初审村委会或1/10村民或1/5村民代表联名提出1、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2、筹资限额标准为每年不超过40元,筹劳限额标准为劳均10个标准工作日,不得强迫农民以资代劳(自愿捐赠除外,五保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3、筹资用途: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安全饮水、环卫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4、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方案经到会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5、村监委会成员应列席会议;6、用好财政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7、做好工程的验收及交付工作。

6、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 7 -B.资产财务类7、物资、服务采购流程图注:物资、服务采购标准依照各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 8 -8、公益性设施维护(村组道路、村级阵地、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环卫设施等维护)- 9 -- 10 -9、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运行流程图(1)收入流程图(2)支出流程图- 11 -- 12 -C.党建人事类10、文书、出纳(报账员)任(聘)用流程图注: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团、妇联等组织的人员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 13 -11、征兵流程图政治考核 兵役登记 现场确认 预征对象确定 征兵体检 应征入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 :// )注册、登记、报名。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分片区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农合发﹝2015﹞6号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分片区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农合发﹝2015﹞6号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分片区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分片区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农合发﹝2015﹞6号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网上信息动态监控,促进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有序发展,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决定采取监管工作分片到科室、任务到个人、责任追究、全程跟踪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划分监管片区将全省14个市州按省新农合管理中心现行内部科室设置分划如下:综合管理科:负责平凉、庆阳、酒泉、嘉峪关市;业务监管科:负责白银、武威、金昌、张掖、甘南、临夏州;信息统计科:负责兰州、定西、天水、陇南市。

二、落实人员责任应玥:平凉、庆阳市;牛彦春:酒泉、嘉峪关市;李小芹:甘南、临夏州;孔德万:金昌、张掖市;李萍:白银、武威市; 刘南钧:天水、陇南市;侯鸿雁:兰州、定西市。

三、工作要求(一)各科室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各自负责地区的新农合基金运行、报销政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基本工作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与负责地区新农合管理机构进行沟通交流,监管指导分管片区新农合工作。

(二)各科室要针对新农合网上监管情况定期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新农合网上监管系统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对片区内参合农民县外就诊率、实际报销比、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进行点对点通报,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主动控制医药费用,减轻基金支付压力和参合患者经济负担。

对可能存在基金超支风险和结余过多的县(区)及时进行预警,并认真分析原因,适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凉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凉政发〔2020〕16号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凉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凉政发〔2020〕16号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凉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正文:----------------------------------------------------------------------------------------------------------------------------------------------------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凉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9]60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凉州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凉州区内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凉州区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甘卫基层发〔2014〕500号•【施行日期】2014.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148号)精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用药需求,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2015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药品目录(2015版)》在《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版)》基础上,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甘肃省增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甘肃省药品采购目录”等相关文件,广泛征求了省内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实际需求,适当增补了中成药、民族药、陇药和甘肃大输液等地产药品。

二、《药品目录》(2015版)增补药品,参照《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版)》分类标准和使用范围执行。

三、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各新农合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新旧版本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使用与管理的衔接。

要在2015年1月15日前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报销程序全部结算清楚,1月30日后在院病人的诊疗按新的《药品目录》进行结算。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6〕41号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6〕41号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6〕41号各市州(县区)卫生计生委、新农合管理机构,省新农合管理中心,新农合省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省内就医费用省级结算及跨省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工作实施方案》(甘卫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看病就医费用结算困难,全面实现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即日起在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工作。

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目标,靠实工作责任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作,是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解决参合农民重大疾病异地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困难、强化医疗机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的有效手段。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和省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对做好重大疾病省级结算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谋划,务实协作,全面推进,务必从2016年2月1日起全面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工作。

各统筹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措施,明确任务目标,靠实责任分工,积极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流程。

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承担省级结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在人员、设备、场地、信息网络和办公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和落实;要积极与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加强沟通,健全落实谈判机制,签订省级结算协议,并依照协议内容及时做好费用审核监测和补偿。

20120919103940953_各地新农合违规案件学习资料

20120919103940953_各地新农合违规案件学习资料

各定点机构: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确保我县新农合资金运行安全,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经办机构合管办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本机构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报县合管办,并附学习照片。

武威一卫生院院长因新农合违规院长受处分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2010.11.9下午,省卫生厅通报了武威市凉州区金塔乡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报销补偿中的违规行为。

据通报称,近期凉州区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的金塔乡卫生院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发现金塔乡卫生院在新农合报销补偿工作中存在6大问题:1.该院7月出院的新农合住院患者未及时直补;2.该院将部分不符合住院指征变换病种给予补偿;3.该院新农合住院患者管理不规范;4.该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开展的地产中药材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及中医适宜技术监管督察不力;5.该院综合门诊、适宜技术登记混乱,大部分登记册上未留患者电话号码,门诊补偿不公示,综合门诊处方存在乱开药等问题;6.该院存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虚计费问题。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凉州区卫生局召开局务会,给予金塔乡卫生院院长警告处分,对金塔乡卫生院在全区卫生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虚报违约金10倍的罚款。

昨日下午,省卫生厅相关领导称,新农合资金是农民群众就医的“保命钱”,对资金的有效监管和使用是事关新农合制度持续、有效实施的关键问题。

我省各地要以此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各职能部门对新农合运行资金的监督指导作用。

对擅自动用、套用或挤占它用新农合资金的机构、人员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保护合作医疗资金不受侵犯,确保参合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门诊操作违规广水市11家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资格被暂停(2011.5.27)日前,广水市合管办组织专班人员对该市部分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11家医疗机构因违反新农合有关管理规定,被暂停了补偿资格。

试析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试析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现实选择 。如 建立 于 15 9 6年的甘肃省武威 市凉州区黄羊镇卫 生院和建立 于 17 9 2年的甘肃 省兰州 市永登县 中川镇卫生 院就
疗费用支出从 19 9 0年的人 均 l .2元上涨至 1 9 的 7 . 2 9O 9 9年 OO
元, 年均增长幅度为 1.2 2 7 2 %[。据统计 ,0 2年全国农 村居 民 1 20 人均纯收入只有 246元 , 7 农村贫困人 口有 28 0 2 万人 , 国农 全
原来的一半 ( ./ . ) 32 72 和略高于一半 (. / . ) 3 2 6 2 。农村居民医
1 O万元计算 , 约亏损 4 8 . 亿元 [。许多乡镇卫生 院连员工的工 7 1
资都无法 满足 。为了能够维持 下去 , 只能通过 有偿 医疗服务收
入和药 品收入来反补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 以医养防” “ 成为其
医疗保障属公共卫生产 品的范围 , 具有强烈 的非排斥性和 非竞 争性 ,应 当由公共财政来支持 医疗保 障制度 的运作 ,其供 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 于政府 的财政投入 , 尤其是 中央政府的财 政投入 。而就 目前 的情况来看 , 国政府对农村 医疗保 障的运 我
作所承担的责任还远远不够 ,中央政府对农村 医疗保 障制度的 财政支持严重不足 。据统计 ,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 费中用 于农
同期卫生部门统计 的每人次平均 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 , 分别 由 1. 09元和 4 3 3 7 . 元增加到 7. 和 28 10元 ,分别增长了 90元 9 .
6 2倍和 5 1 . . 倍…。 据此可知 , 广大农民对于门诊服务和住院服 务的购买力或可及性 ,在不到 1 O年的时间 内分别下降到不足
疗保障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 关键词: 甘肃省 ; 医疗保 障; 农村 现状 中图分类号 : 9 . R17 1 文献标识码 : B 文章编号 -6 1 2 6 2 0 )3 13—0 17 —14 (0 7 1 —0 3 3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15•【字号】甘农合发〔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做好新农合网上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甘农合发〔2015〕1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管理机构: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甘肃新华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全省新农合网上监管系统,现已正式启用,为了更好发挥系统的日常监管作用,做好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网上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网上管理职责权限,各市州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县区网上监管系统的权限设置、发放用户名及密码等的管理工作;各县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乡镇网上监管系统的权限设置、发放用户名及密码等的管理工作。

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根据职责和权限范围,确定重点监测指标、监测环节,固化各项工作措施,定期向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发送监管分析报告,确保新农合网上监督工作顺利、安全推进。

二、全省新农合网上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后,各级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积极使用,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效力。

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将对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网上监管系统使用频次及监管效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检查和通报,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用于新农合管理机构评优评先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

三、请各级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登录系统并及时修改密码,确定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及辖区内用户的权限管理,保障账户安全。

新农合宣传月方案

新农合宣传月方案

发放镇双树卫生分院2011年新农合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自2006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但随着近几年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存在着宣传不够到位等问题,根据凉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监督局《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落实新农合政策,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把新农合各项政策详细地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增强互助共济和健康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农民新农合政策知晓率,明白参加新农合的好处,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报销办法,住院和转院手续等,促进我区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宣传内容1、宣传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让广大农民了解新农合的好处和实惠,重点用典型事例宣传,提高农民群众互助共济的积极性。

2、宣传新农合政策规定、实施方案的内容、参合农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重点解答资金筹集与管理、补偿范围、补偿比例、报销程序、公开公平等农民关心的问题,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熟悉新农合的基本知识。

四、方法步骤(一)组织动员阶段。

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5日,为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决定成立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院长李军担任组长,卫生院门诊主任叶生刚担任副组长,王成天、祁玲、胡文俊、魏生巍、孙国文、王秀堂为成员。

组织卫生院全体职工及辖区内医疗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凉合管发【2011】78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宣传月各项工作。

(二)宣传实施阶段。

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30日。

要结合宣传月活动内容,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新农合政策。

1、实行一次大病补偿患者入户回访活动,一并对新农合参合工作进行动员。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5•【字号】凉政办发〔2019〕190号•【施行日期】201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90号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推进全民医保缴费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根据《武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武政办发〔2019〕84号)、《武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武医保发〔2019〕64号)和《武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武税发〔2019〕140号)精神,现将做好全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资标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250元。

二、参保对象(一)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区户籍但在本区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三)全区各级各类在校学生。

三、参保缴费方式(一)银行柜台缴费。

广大城乡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会保障卡到武威农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武威分行各网点缴纳,缴费后,农商银行向缴费人开具《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专用票据》,农业银行向缴费人开具《业务凭证》。

(二)手机APP缴费。

中国农业银行和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掌上银行支持参保居民通过手机APP缴费,缴费后可到相应银行网点开具《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专用票据》或《业务凭证》。

(三)各镇(指挥部)、街道代收。

组织人员收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各镇(指挥部)、街道社保经办人员从“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系统”申报缴纳入库,缴费后向缴费人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甘卫基层发〔2014〕498号•【施行日期】2014.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498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网络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对全省新农合业务实施动态跟踪监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11月28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网络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对全省新农合业务实施动态跟踪监管,根据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农合网络包括甘肃省新农合省级平台、金穗惠农新农合“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等在内的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建立的计算机网络联接。

第三条新农合网络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惠民、民主监督、依法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以及与各地各部门互联互通对接协调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是新农合网络平台运行及维护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新农合网络运行、使用的监督管理。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凉政办发〔2018〕346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8〕34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热单位:现将《凉州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4日凉州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事故等级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组成2.2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2.3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处置办公室及职责2.4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5 专家组及职责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与风险分析3.2 预警3.2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响应程序4.3 信息发布4.4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事件调查5.3 评估与总结5.4 恢复重建6 保障措施6.1 三级联动协调保障6.2 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6.3 应急供热燃料保障6.4 应急救助保障6.5 通信联络保障6.6 紧急接管保障6.7 供热应急资金保障7 宣教培训演练7.1 宣教培训7.2 应急演练8 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解释与修订8.3 预案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区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有效减少供热突发事件对城市群众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热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2日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7]255号),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机制(一)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协调沟通。

区卫计、食药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与衔接,及时通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进展与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机制。

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

逐步建立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建立之前,按照《甘肃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开展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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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加强新农合统筹基金总额预付费
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基金安全。

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将切实加强新农合统筹基金总额预付费用控制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凉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总额预付实施方案》(凉合管发〔2012〕31号)规定住院补偿人次控制不再执行。

但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放宽住院指征收住门诊患者住院,不得无指征入院,确保全区住院率(含正常分娩)不得超过9%,住院补偿费用不得超过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算。

二、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新农合月综合考评管理。

(一)考核评估范围。

全区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二)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将按住院、门诊(乡镇级)分别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考核评估奖惩。

1.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本院住院病人及病历的管理,住院补偿管理中钢性指标每不合格一项,给予书面告诫并责令改正,当月如出现5个指标不合格,记录定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录一次,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通报批评,在住院统
筹基金总额预算中扣减1%的费用。

2.各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室的监管纳入月考核范围,在门诊审核及现场督查中各项指标按总分100分计,85分以上为合格,当月低于85分给予书面告诫并责令改正,连续两个月低于85分的,在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算中扣减1%的费用,记录定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录一次,并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通报批评。

附件:
1.凉州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月综合考评表
2.乡镇卫生院(分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审核及现场督查月考核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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