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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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范围

物业维修部门从事电工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1、进行电气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2、电工在操作及检修工作时,精力要高度集中,禁止打闹、喝酒,工作开始前必须清除周围的障碍物,仔细检查,确保安全。

3、工作前必须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及检修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完好,保证使用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电气设备的检修、清扫、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并在配电箱处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或派人看守。拉闸后进行验电,接地线。

5、各供电器路操作开关,要有警示标志,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6、在潮湿、高空和不能停电的地方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检修、一人监护)。

7、高空作业时,首先检查梯子、安全带等工具是否完好。使用梯子时,下边一定有人扶,登高作业时一定系安全带。安全带不许用一般

绳子代替。

8、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或出借他人。

9、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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