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3年推进学前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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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永省长在全省贯彻落实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会精神
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陕政通报第132期
(2011年9月9日)
明天就是我国第27个教师节。
长期以来,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实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陕西经济社会连续多年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也凝聚着你们的努力和心血。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战线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三年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实行学前一年免学费和困难家庭儿童补助生活费制度。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努力下,到今年9月份,全省共新建政府办幼儿园289所,免除了近34万儿童学前一年的学费,对近7万名困难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每天补助3元钱生活费,这一做法赢得了国家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
这次国务院在西安召开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就是对陕西、西安教育工作的检验和肯定,也是对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的促进和推动,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贯彻好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领先发展,把这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刚才,静芝同志传达了全国学前教育现场会精神,编办、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刘延东同志重要讲话,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讲几点意见:
第一,采取迅速、有力的措施贯彻好国家现场推进会精神。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省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尤其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据
统计,去年底我省3900多所各类幼儿园中,政府办的只占18%,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去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并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各有关方面积极行动,做了大量工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良好开端。
我们一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履行各级政府办好学前教育的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会议精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管理办法到位,如期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既定目标,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省委、省政府已决定,把学前教育作为考核各市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近期还将专门赴各地进行督查。
第二,加快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办幼儿教育资源。
这是发展学前教育的重中之重。
根据2013年底每个区县至少再新建一至二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一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使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三年全省建设100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力争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70%左右,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今年是我省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计划建设标准化幼儿园441所,目前已完成年度任务的65 5%,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各地进度不平衡的问题,如安康市已完成了92 5%,个别市仅完成30%多。
为尽快缓解乡村两级的“入园难”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鼓励行政村利用富余的小学改扩建幼儿园,并且通过依托中心园办分园、依托有条件的小学建附属园等形式扩大学前教育的资源。
特别是村级幼儿园建设要按照立足当前、解决急需、避免浪费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资源进行改扩建,有条件的大村可以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完成任务滞后市县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这一工作,没有编制好计划的必须尽快完成,该配套的资金必须落实到位,该解决的土地必须及早协调解决,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兑现明年春季投入使用的承诺。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已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和倾斜,仅农村学前教育一块,“十二五”就安排了500亿元财政资金,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及时调整和完善行动计划,加强与国家四大类七个重大项目的衔接,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为了鼓励各地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省政府决定,对新建的标准化幼儿园每所补助100万元,对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的,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并采取以奖代补、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的基金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第三,严格学前教育资源管理。
学前教育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特点,必须根据国家的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管理办法,把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政府管理,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分级管理,为社会提供更多收费合理、家庭适当分担的学前教育资源。
公办的标准化幼儿园要本着安全、适用、规范的原则,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而且根据自身条件可托管、代管或直接管理其他幼儿园,体现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绝不能用财政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城镇开发的商品房要按照规划要求和“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建设好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不得用做出租或者其他用途。
已建成的商品房小区幼儿园,要作为公共教育资源把使用权收归当地政府统筹管理。
一些地方把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完全变成一种经营性的、盈利性的项目,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在这里可以重申一点,成片开发的商品房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其用地可按公益性用地对待。
对企事业单位自办的幼儿园,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面向社会开放。
同时,在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择优选择一批面向大众、符合条件、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重点扶持,但前提是必须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创办方必须有条件、有资质。
为鼓励社会力
量办园,在经过政府资格认定后,可以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享有同等待遇。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系到千家万户,他们理应享受到祖国最明媚的阳光,各地一定要加强引导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准入政策,确保办园水平和质量。
另外,要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全面排查无证办园问题,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后可颁发办园许可证,无法达标的要依法取缔。
第四,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办好学前教育,必须建立保障有力的长效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都要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占教育经费的比重,今年全省的比例要达到5%。
省本级在已安排2亿元的基础上,再新增2亿元,今年达到4亿元。
各市县要通过新增财力安排和调整支出结构等途径,增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省上除按照“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建设标准化幼儿园予以补贴支持外,还将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按照平均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其他幼儿园按类别补助公用经费,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对开办附设学前班的小学,省上按照生均800—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资助。
同时,对残疾儿童也要给予关怀,进一步加大特殊幼教补助力度。
目前全省残疾儿童大约有7600多人,对各县区建立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救援中心,省财政按照每个学生15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资助。
第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级编制管理部门要尽快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定岗,按教职工与幼儿1∶6的比例进行核编,配备老师、保育员和工勤人员,民办园和企事业办园也要参照这个标准配备师资力量。
要充分发挥我省高校集中的优势,整合资源加强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学科建设,鼓励设立本科幼教专业,省教育学院要加快改建省幼儿教师师范学院。
要做好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幼师的培养工作,鼓励其他专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从事幼儿教育,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要通过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措施为基层培养更多合格人才,鼓励教师到基层和农村任教,对支教或走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在晋升职称、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照顾,并适当提高生活补贴标准。
省上将在边远贫困地区设立巡回支教点,国家一次性补助资金1 5万元,省、市、县三级政府也要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同时,要加大教职员工的培训力度,把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范畴,健全省、市、县、园四级培训网络,实施全员培训,省级培训园长、教师每年不少于5000名,每五年进行一次轮训。
第六,强化教师资质管理。
标准化幼儿园要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通过资质认定的教师要实行全员聘用制,鼓励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要实行严格的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现有的民办幼儿园教师也要重新认定资格,合格后全部纳入统一管理。
今后在幼儿园的用人上一定要严把入口关,根据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按照“省考县选”的方针,做好新任幼儿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对现有中小学富余教师适当分流,经培训考核后转岗到学前教育,真正把一批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有爱心、有朝气、有能力的年轻教师充实到幼教队伍中来。
第七,落实幼儿教师待遇。
在严把准入关口的同时,还必须解决好合格教师的工作生活待遇问题,这样才能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幼教事业中来。
要把公办幼儿园、机关事业办的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体系,在工资、职称、评
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为教职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从财政经费中列支,并将其纳入各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为幼儿教师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工作。
社会力量办园要高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针对基层民办幼儿园工资偏低的问题,各级财政要在研究算账后对有资质的教师给予适当补贴,尽可能使其待遇达到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
对此省上正在调研,基本想法是像村办卫生所一样,由各级财政根据其绩效和服务水平给予一定补贴。
第八,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建设一定数量的标准化幼儿园,主要是解决普遍的入园机会问题,但如果没有质量保证,这个普及就是低水平的,同样无法让群众满意。
我们一定要妥善处理“广覆盖”、“保基本”与“有质量”的关系,在大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提高办园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努力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要加快推进教学管理创新,鼓励联盟式、集团化发展,支持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带动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不要布置家庭作业,各类兴趣班也要纳入日常教学的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环境创设、课程设置、人员培训、玩教具配备等方面的标准,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在开园前都必须达到省上确定的标准。
新成立的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要积极发挥作用,切实做好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九,要全面落实和完善“一免一补”政策。
9月1日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困难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孤儿每天补助生活费3元,省政府已经下达了补助经费,市县政府一定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强统筹,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园,生活补助要直接发到幼儿园食堂,切实做到“应享尽享”。
最近,一些幼儿园出现了违规收取学前班保教费,甚至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已经提前收了保教费的必须尽快退还,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在此基础上,今后还要根据需求变化和财政增长情况不断完善政策,逐步扩大免补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使更多的幼儿受到实惠。
第十,建立全省学前教育信息系统。
今年年底前要初步建起全省学前教育的信息管理系统,与计生、公安、财政、卫生、统计等部门的网络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各地要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更新和维护工作,把幼儿园和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上网,杜绝漏管、投入不落实和资金浪费等情况,使学前教育管理更加科学、透明、高效。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幼儿园的安全监管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吸取去年我省几起恶性安全事件的沉痛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折不扣地把中、省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隐患,不断强化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入秋后尤其要做好肠道传染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生产加工环节违反卫生检疫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
同志们,学前教育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全国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的精神为契机,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