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大白本习题101

合集下载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三国法真题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三国法真题

2013-2017三国法真题一、单选题:共65题,每题1分,共65分1 【170132】 乘坐乙国航空公司航班的甲国公民,在飞机进入丙国领空后实施劫机,被机组人员制服后交丙国警方羁押。

甲、乙、丙三国均为 1963 年《东京公约》、 1970 年《海牙公约》及 1971 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劫机发生在丙国领空,仅丙国有管辖权B.犯罪嫌疑人为甲国公民,甲国有管辖权C.劫机发生在乙国航空器上,仅乙国有管辖权D.本案涉及国际刑事犯罪,应由国际刑事法院管辖2 【150132】 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3 【140132】 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

“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

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4 【160132】 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

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1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决议因有常任理事国投弃权票而不能通过B.决议因非常任理事国两票否决而不能通过C.投票结果达到了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表决通过的要求D.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的决议获简单多数赞成票即可通过5 【160133】 甲乙两国边界附近爆发部落武装冲突,致两国界标被毁,甲国一些边民趁乱偷渡至乙国境内。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1.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

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答案】ACD【考点】涉外婚姻的离婚适用【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C正确,B 错误。

根据《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婚姻缔结地为甲国,D正确。

2.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

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

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

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

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美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答案】B或C【考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因此,本题中应适用从中国和美国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最新殷敏三国法100题答案及解析

最新殷敏三国法100题答案及解析

2014年部门法测试-殷敏三国法100题(答案版51-100)(@殷敏三国法(单选)51. 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

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应满足的条件和手续,应适用的法律为?()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答案】A【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本题A项当选。

(多选)52. 甲国人罗密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

罗密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罗密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A.依甲国法处理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C.依中国法律处理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答案】BC【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本题BC项当选。

(单选)53. 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

其生前在丙国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

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

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

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A.中国法B.甲国法C.乙国法D.丙国法【答案】B【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本题B项当选。

(多选)54.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在瑞士M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乙公司违约,并赔偿甲公司货物损失。

已知中国、美国与瑞士均为《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对该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公司需要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B.对甲公司所持的仲裁裁决,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的法院应当按照互惠原则办理C.受理申请的法院决定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决D.受理申请的法院决定不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答案】B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因此A正确;《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1条第1款规定,因此B错误;当事人依照《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裁定后6个月内执行完毕。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1、(多选)关于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组织的成员只能是国家B、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派生和有限的C、联合国是迄今最重要的全球性、普遍性国际组织D、根据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一切国际组织中各成员都享有相同的投票权2、(多选)关于国际法上的国家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般而言,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B、国家财产继承的基本标准是被继承的财产应与领土有关联C、在国家分立的情况下,如无协议,国家债务按比例转属继承国D、除非另有协议,新独立国家对国家债务可以不予继承3.(多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D、对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4、(任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关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国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是其领土的组成部分B、专属经济区是毗连区以外毗邻毗连区的一定宽度的水域C、一国专属经济区是一国大陆架的上覆水域D、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管辖权5、(任选)国家主权及于其全部领土之上,但是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国家领土主权也受到限制。

下列哪些是肯定违背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形式?()A、共管B、租界C、势力范围D、武力征服6、(多选)“尼加号”是一甲国人拥有的船舶,在乙国登记,某次在太平洋公海非法抢劫了悬挂丙国国旗的商船“天力号”,在抢劫过程中杀死了“天力号”的丁国籍船长麦克。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一)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一)

⼀、单选题: (2002年) 15.甲国与⼄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个双边协议、的协定。

后甲国分⽴为东甲、的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的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两国间的⼤陆架划界条约 B.甲⼄两国界河航⾏使⽤协定 C.甲⼄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两国关于界湖⽔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 答案及解析:C 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关于条约⽅⾯的继承和⾮条约事项的继承。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发⽣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

⼀般情况下,与领⼟有关的“⾮⼈⾝性条约”,如有关领⼟边界、河流交通、⽔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与国际法主体⼈格有关的所谓“⼈⾝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般不予继承。

本题ABD都属于“⾮⼈⾝性的”条约。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艘核动⼒商船在⼄国港⼝停泊时突然发⽣核泄漏,使⼄国港⼝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甲⼄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船舶经营⼈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

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赔付的其余 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国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为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国法-大白本习题103

三国法-大白本习题103
业务部门的检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助理检察官。故D项不入选。
7.AB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1.ACD,《检察官法》第35条。
2.C 目前,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韦c度主要包括
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制度和英美法系国家的
检察制度.其共同特点主要有二:一是检察机关大多
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二是检察机关的任
及各项工作制度的总称.所以,A项不选.BCD项都
是正确的。
4.AB.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检察系统
实行四级设置,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
州和省辖市(地级市)人民检察院;县、市(县级)和区
人民检察院。我国还设置了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
务主要是刑事诉讼,一般下承担其他法律监督职责.
C项的“双重领导体制”并不属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检
察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制度共同具有的特点.
3.BCD.检察制度是指国家设立专门机关代表国
家检控违法犯罪以督促法律实施的制度,是对一个国
家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组织体系、活动原则以
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
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
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
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因此本题的
答案为B .
二、多项选择题
1.ABD。本题ABD项正确,C项不全面,是错误
的。要注意检察机关的公诉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所针
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
作满2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

三国法-大白本习题8

三国法-大白本习题8
C.沿海国可以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
事管辖权,以逮捕与在船舶通过期间船上所犯任何罪
行有关的人员和进行与该犯罪有关的调查
D.沿海国为国家安全必要,可在特定区域内暂时
停止无害通过
★8.甲国发射的火箭偏离正常轨道,撞到丙国在外
空的通讯卫星.后坠落时又撞上丁国飞行中的飞机,造成
重大损害。对于这一事件,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
A.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丙国和丁国
的损失负绝对责任
B.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丁国的损失
负绝对责任
c.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丙国的损失
负绝对责任
D.只有甲国有过错,甲国才对丙国的损失负责任
的自由,非沿海国的间谍飞机在飞越该区域时,可以进
行针对沿海国的空中侦察
★★6.甲、乙是发达国家,丙是发展中国家,丁代
表某个国家集团。四国均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
《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依国际法的规则,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在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上,四国应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
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甲国登记发射的空间飞船在降落时偏离轨
道落于乙国境内,乙国军队监测发现了降落飞船上所
载的宇航员。甲乙两国都是1968年《营救协定》的缔
约国。对此事件,乙国应采取下列哪些行动?( )
A.因该飞船的降落是对乙国领土的侵犯,甲国可
各种船舶的通过行为中构成有害行为的是哪
些?( )
.A.甲国的一艘货船无害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违反
沿海有关规定卸载了部分商品

2023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日

2023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日

ﻩ2023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每日一讲(3月3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规定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旳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积极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旳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旳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旳老人及当事人旳共同朋友参与,双方互相让步到达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有关法院旳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对旳旳?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体现,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 体现了司法运使用方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旳规定【对旳答案】:D2、有关票据丧失时旳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旳?A. 告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 申请法院公告催告C. 向法院提起诉讼D. 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告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对旳答案】:D3、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到达和解协议。

有关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对旳旳?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 因当事人已到达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诉讼程序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旳答案】:C4、甲企业诉乙企业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企业旳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企业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企业旳诉讼祈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合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旳。

有关本案旳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对旳旳?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旳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详细状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旳错误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旳,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旳错误【对旳答案】:5、下列有关一人企业旳哪些表述是对旳旳?A. 国有企业不能设置一人企业B. 一人企业发生人格或财产混淆步,股东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 一人企业旳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种法人只能设置一种一人企业【对旳答案】:B,C6、甲企业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告催告。

司法考试-三国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三国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三国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63题,每题1分,共63分。

1.某国人甲在美国注册成立一家服装公司“红贵”,但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营业所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诉至中国法院。

关于“红贵”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B.可以重叠适用美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美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C.应适用美国法律,因为美国是其注册地D.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答案:D解析:法人的法律适用。

本题考查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题中,美国是该公司国籍国,中国为其主营业地国,两者不一致,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

当然,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甲国人杰克与乙国人汉娜在北京旅游时发生冲突,杰克将汉娜打伤,引发治疗费用纠纷,汉娜遂将杰克诉至北京有管辖权的法院。

关于本案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汉娜与杰克事后协议甲国法为该案适用法律的,则应适用甲国法B.若汉娜与杰克有共同的经常居所,则适用二人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C.本案可以适用我国法D.无论汉娜与杰克的意愿如何,乙国法均不会成为该案适用的法律答案:D解析:中国关于侵犯人格权的法律适用。

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根据此法条,若汉娜与杰克有共同的经常居所,则适用二人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若汉娜与杰克事后协议甲国法为该案适用法律的,则应适用甲国法。

司法考试三国法经典100题复习汇总

司法考试三国法经典100题复习汇总

司法考试三国法经典100题复习汇总第一部分国际公法(多选)1.关于国际法的渊源和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国际法是直接由联合国制定的B. 国际法一般由国家以协议的形式制定,并依靠国家本身的行动来执行C.国际习惯是最古老的国际法渊源。

证明一项国际习惯的存在,一般应从国家间的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国内立法和司法以及行政的实践和有关文件中寻找证据D.司法判例是确立国际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对处理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争端有着一定的参考性效力E. 安理会为制止和平的破坏、和平的威胁和侵略行为而作出的决定,对于当事国和所有的成员国都具有拘束力,因此国际组织的决议可以成为国际法的渊源【答案】BCD【解析】国际社会没有也不应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当然更不能由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制定国际法。

因此从本质上,国际法的强制力还是通过国家本身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

因此A表述错误,B正确。

国际习惯是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

因此C正确。

《国际法院规约》第59条规定:“法院之裁决,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所以,国际法院判例不是法律的渊源之一,而只能作为确立法律规则的辅助材料或证据。

因此D正确。

一般认为,国际组织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可以和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著作一起,列为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而非国际法的渊源。

因此E 错误。

所以本题BCD当选。

(单选)2.下列关于国际法中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一国内不同民族的平等权限于政治领域B.民族自决原则允许一国国内的不同民族从该国分离出来以便建立独立的国家C.殖民地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D.民族自决原则要求国际社会支持一国某民族为建立独立的国家而进行的活动【答案】C【解析】《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条约中,对于所有民族都有平等的权利作出了相关规定,包括各民族具有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命运,平等参与和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各国均有义务尊重和促进这种平等权利的实现。

三国法-大白本习题100

三国法-大白本习题100
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行使职权,而不得违反程序法规
定随心所欲,为所欲为。(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
使职权所作的各项决定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并符合法律
规定,即必须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章 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一、单项选择题
1.A。《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0条。
2.D。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
法官的法律责任。故本题选C。
9.B l0.A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BCD。《法官法》第40条。
3.A BCD。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
制,但亦存在“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的例外情况。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由
所谓“干涉”,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干扰司法活动的正常
进行,如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强令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服从,或采用行贿、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
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施加影响。对于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审判人
员、检察人员均有权进行抵制,直至采取措施予以
排除。
判决。故答案为ABC项。
2.ABCD .
四、简答题
我国《宪法》第126条、第131条规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
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亦作了相同的规
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的司法独立主要包括以下两
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
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这一含
义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客:(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2022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

2022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

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每日一练(.10.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旳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告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规定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妥引起大水,致乙交存旳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旳?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司法部答案】D【考点】提存旳效果【答案解析】学说认为清偿提存旳场所,在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保管协议,甲机构工作人员因过错致乙交存旳物品严重毁损,根据《协议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旳,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免费旳,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机构应当构成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B对旳。

提存后标旳物所有权、孳息和风险所有转移给债权人。

但乙另行履行了提存之债之后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又所有转移回乙,故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故C对旳。

2、甲企业将其生产旳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旳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企业懂得甲企业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旳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旳?A.甲企业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企业旳注册申请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企业有权主张先用权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企业有权向商标局祈求撤销该商标D.甲企业有权向法院起诉祈求乙企业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商标注册程序、商标异议与撤销【答案解析】《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旳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旳,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每日一练(20XX.4.26)

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每日一练(20XX.4.26)

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每日一练(20XX.4.26)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每日一练(2021.4.2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司法部答案】CD【考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答案解析】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者案件适用范围不同,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司法部答案】D【考点】专利权侵权构成、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答案解析】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许可乙公司实施专利技术,A选项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

三国法随堂题50道

三国法随堂题50道

三国法随堂试题国际公法(单选)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B、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C、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D、国际社会主要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答案:A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性并以各国普遍接受为前提,C、D项显然违反这一前提。

但并不能说所有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 项错误。

(任选)2、1950年,甲国摆脱乙国殖民统治宣布独立。

1963年,丙国和甲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丙国在甲国首都设立使馆,在甲国南部某城市设立领馆。

1989年,甲国国内爆发大规模传染病,为了检疫并及时消毒,甲国有关机构的人员未来得及征得丙国使馆馆长和领馆馆长的同意进入了丙国的使馆和领馆,引起丙国严重抗议。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甲国宣布独立时,对乙国的债务原则上不予继承,除非与乙国另有协议B、丙国和甲国建立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意味着对丙国国际法意义的承认C、甲国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丙国使馆馆长同意即进入使馆是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D、甲国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丙国领馆馆长同意即进入领馆是符合《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答案:ABD解析:根据国际法上关于国家债务继承的规则,新独立的国家对原宗主国的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选项A正确;与新成立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都属于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选项B正确;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绝对不得侵犯,选项C错误;根据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在一定限度内不得侵犯,其中作为例外之一的就是在发生火灾、恶性传染病等紧急情况时,未经领馆馆长的同意,接受国有关机构可以进入领馆采取紧急措施,选项D正确。

(多选)3、关于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产生和活动的依据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产生和活动的依据是政府间达成的有关协议,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产生和活动的依据则是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B、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成员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必须是主权国家,而非政府间组织的成员可以包括非主权实体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一旦被联合国大会认可,即可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D、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主要指政府间国际组织答案:AD解析: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其成立和活动的依据是依据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选项A正确,C错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非主权国家,如WTO,选项B错误;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指政府间国际组织,选项D正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判
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进行。所以AB项错误。合
议庭是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所
以C项错误:审判委员会可以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
大、复杂或疑难的案件.讨论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问
题。对于审判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合议庭应当执行。
所以D项中说不一定要执行是错误的。
减少或避免损失;(三)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属实或
者有立功表现。”C项“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适用
法律时对法律、法规在理解和认识上产生偏差的”属
于不予或免予纪律处分的情况。
16.ACD.《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给予纪律处
分:(一)因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
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23属
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同时该决
定还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垂会的相成人员,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
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
员;园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
行为。
三、不定项选择题
1.AB
2.C,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
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
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
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D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
件。ABCD项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8.ABCD,独任庭是审判员一人审判案件的组织
形式一可以审判的案件包括: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
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
济纠纷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集件,除选民资格案
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
退出非法所得;(五)推卸、转嫁责任,或者包庇同案
人;(六)篡改、伪造、损毁证据;(七)明知错误,仍不及
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15.BD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
分:(一)主动退出全部非法所得;(二)主动采取措施,
担任人民陪审员:,故本题的答案为^BC[)项。
5.ABCD。一般认为,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原则和制
度包括死刑复核制度、审判监督制度、专门机关与群众
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陪审制度等,田此ABCD项都
符合题目要求。
6.BC。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对于所受理的第一审
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府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
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
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套常务委员
会任命。据此规定,人民陪审员人选须由基层人民法
院院长提出,而不需经审判委员会通过,故C项错误。
3.ABC。《法官法》第16条。
权。所以D项正确。
12.ABCD 13.ABCD
14.BC。《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加重处
分:(一)犯错误两次以上,且蹙纪律处分未满三年;
(二)拒不交代,或者阻挠他人检举、揭发、交代,或者
抗拒组织查处;(三)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四)拒不
可以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所以选项A错误:BC
项是正确的,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调解委员
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人民
法院是国家机关,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指导的作用,但
不是领导和管辖的关系。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
7.ABCD,A项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
通刑事案件;B项属于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C项属于
9.ABCD
lO.ABC,根据(法官法》第34条的规定,处分分
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
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所以本题D项不符合题目
要求。
11.AB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干完
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
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男有规定的案
件除外:(I)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
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每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所
以A项错误。根据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
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
人民赔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擐人民法院、高
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
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
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所以B项错误.第1条规
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
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
所以C项错误。第11条第l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
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 Nhomakorabea行使表决
明确,在认识上产生偏差的;(二)法律、法规虽有规
定,但在适用法律时对法律、法规在理解和认识上产生
偏差的;(三)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上产生认识上
的偏差的。”B项“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的”
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分的情况。
17.CD。CD项法官的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A并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B属于正常履行职责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