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 58-8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 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 58-8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的通知(81)电火字第29号原水利电力部于1963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水处理及制氢设备篇)》,已不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现颁发实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希告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1981年10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条本规范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水处理和制氢设备的施工、验收及基建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
第2条本规范着重规定各项设备在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有关电厂化学专业方面的技术要求。
凡涉及机械安装、管道施工、焊接工艺、监测仪表及程序控制装置等部分,应与相应篇的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第3条设备本身制造质量的验收,应参照设计规定、国家(或部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条件进行。
第4条各项设备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和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进行。
如需修改设计或代用设备、材料时,必须通过一定的批准手续。
并将设计变更单及修改部分的图纸、代用设备、材料的出厂证件等,附入验收签证书中。
第5条本规范未列入的非定型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
国外进口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节设备材料的验收与保管第6条设备运到现场后,开箱检查及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清点出厂证件及发货单据;二、根据订货合同、发货单、零备件目录表清点设备数量,并参照有关技术文件对制造质量作外观检查。
第7条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应按电力工业部部颁《电力基本建设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及制造厂的技术文件进行。
防止设备腐蚀、变形、冻裂及材料变质。
第8条运到施工现场已涂衬防腐层的设备,验收时必须检查防腐层的质量,如发现缺陷,应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及时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9件规章和《关于中药价格管理的改革意见》等47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宣布《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等3件规章和《关于严格按计划供应顶重油烧的柴油的通知》等33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修改《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和《关于依法惩处妨碍物价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任张平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476件)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目录
(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331件)
附件3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3件)。
一流供电所考核细则
一流供电所考核细则为了提高供电所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制定一流供电所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流供电所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考核目标1.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服务,确保用户的用电需求得到满足。
2.有效管理供电所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和进度。
3.保障供电所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4.促进供电所员工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建设高效团队。
二、考核内容1.电力供应服务质量(1)平均停电时长:要求减少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长,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电力供应。
(2)有效调度电力负荷:要求根据用户的需求和电力负荷情况,合理调度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负荷的平稳运行。
(3)应急维修和抢修:要求能迅速响应用户的电力故障报修,快速进行维修和抢修,恢复电力供应。
2.供电所管理能力(1)计划管理:要求合理制定供电所的工作计划,包括设备维护计划、设备更新计划、员工培训计划等。
(2)项目管理:要求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确保质量达到要求。
(3)设备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设备台账,进行设备台账的更新、维护和报废,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培训:要求对供电所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安全巡检:要求对供电所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3)事故处理:要求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能迅速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与报告。
4.员工素质和能力(1)专业知识培训:要求提供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2)工作能力培养:要求培养员工的工作能力,包括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3)团队合作能力:要求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建设高效团队。
三、考核方式和标准1.考核方式根据所在地电力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可以采取绩效考核、现场考核、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一流供电所的考核。
2.考核标准(1)电力供应服务质量: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长均在规定范围内,准确率达到100%。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电力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2.13•【文号】电安生[1997]53号•【施行日期】1997.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荣誉称号指省、部、国家颁发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达标升级、科技进步等有关称号。
注:1.转供电量填入备注栏。
2.用户电容器填入备注栏,事故率计算时不参与。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1997年2月13日电安生[1997]53号)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动电力工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电力企业的全面改革,尽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努力达到设备稳定运行、供电可靠性高、劳动生产率高、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一流的目标,在全面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已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部决定开展创建一流供电企业的工作。
现正式颁发《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开展创建一流供电企业工作,是为了促进全国供电企业的两个根本转变,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网、省局要坚持改革方向,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全面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切实做好减人增效工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在创一流工作中要坚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创一流供电企业工作,在部指导下由各网、省局组织进行。
各网、省局应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按规定审核、报送,由部审批后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及证书。
本《考核标准》在执行中的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告部安生司。
附件:一、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二、一流供电企业考核内容及评分规定三、一流供电企业申报(复查)表附件一: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及用电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在“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基础上,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创建“一流供电企业”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2000.05.16•【文号】国电农[2000]261号•【施行日期】2000.05.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电农[2000]261号)各电力集团公司,东北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适应农电“两改一同价”和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公司的要求,推进县级供电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
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在巩固农电“两改一同价”成果的基础上,在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开展创建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活动。
创建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灵魂,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
根据农电工作的实际,今年先搞试点,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全面展开。
为做好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试点工作,现颁发《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
各网省公司农电部门要认真学习标准,结合实际,推选试点,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创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扎扎实实开展起来。
县级供电企业要加强基础工作,对考核指标监测数据要求真实、完整。
各网、省公司在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国家电力公司二000年五月十六日附件: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国家电力公司创建世界一流公司的需要,使企业安全、经济、文明、高效、更具竞争力,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必备条件1、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企业管理要求,把加强管理与企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实施细则
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实施细则一流水力发电厂是指在设备、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均达到一流水平的发电厂。
为了保证一流水力发电厂的有效运行和持续发展,需要对厂区内的各个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下面是一流水力发电厂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标1.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发电厂的稳定运行。
2.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创新。
3.完善企业管理,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4.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指标1.安全生产:包括事故率、安全培训情况等。
2.发电效率:包括发电量、利用率、损失指标等。
3.设备维护:包括设备完好率、定期检修情况等。
4.能效管理:包括能源消耗、能效评价等。
5.环境保护:包括废水排放、排放指标等。
6.财务管理:包括利润、成本控制、资金利用等。
7.岗位能力:包括培训情况、技能水平等。
8.服务质量:包括客户满意度、投诉率等。
三、考核方法1.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通过数据进行量化评估,定性指标通过专业评委进行评分。
2.考核周期为一年,年底进行整体评估,结合员工自评和上级评价进行综合评定。
3.考核结果用百分制表示,并和奖惩制度挂钩。
四、考核程序1.制定绩效目标:根据发电厂的整体目标和岗位职责,制定绩效目标,并进行通报和解释。
2.考核执行:定期对各岗位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3.考核结果汇总:年底对各个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4.绩效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给予相应奖励或惩罚。
5.随时反馈:将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通过沟通和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考核结果应用1.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晋升、薪资调整、荣誉表彰等。
2.培训和提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为工作不足的员工提供相应培训和提升机会,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3.激励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动力。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电力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12.24•【文号】电建[1993]571号•【施行日期】1993.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1993年12月24日电建〔1993〕571号)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人事部、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电力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2.26•【文号】人发[1998]17号•【施行日期】1998.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事部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8〕17号现将《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审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标准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1998年2月26日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对应的旧标准:SDJ 62-82;SDJ 63-82;SDJ 64-8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
1—92主编部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施行日期:199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关于颁发DL5009。
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的通知能源基[1992]129号原水利电力部于1982年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以下简称安规)热机安装篇SDJ62—82、电气和热控篇SDJ63-82、建筑工程篇SDJ64—82和架空输电线路篇SDJ65-82,自1983年1月执行以来对加强和促进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但随着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该“安规”已不适用。
为此,原水利电力部基建司于1987年提出了修订“安规”的任务,并组织有关人员着手进行全面修订工作。
现热机安装篇、电气和热控篇及建筑工程篇已定稿,并将三篇合并成一本,改名为《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该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施工,也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的施工。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编号为DL5009。
1-92,自1992年9月1日起开始,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对本规程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告能源部基建司。
1992年2月21日第一篇通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适应发展大容量机组、采用新工艺及新技术的需要,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火电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站)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加工配制和启动试运等工作。
第3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4条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工人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电人劳[1998]94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通知(1998年4月1日国电人劳[1998]94号)“八五”以来,我国火力发电企业的设备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产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新厂新办法”和老企业减人增效的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动电力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创建一流管理的电力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大幅度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了新的《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企业标准试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认真组织和宣传,把握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新《标准》吸收了国际火力发电厂管理的先进经验,肯定了国内火力发电厂改革成果,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实现集约化经营的管理思想。
对新电厂尽快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和老电厂实行减人增效向新体制过渡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电力报社、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和各火力发电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新《标准》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好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把握好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为认真贯彻实施新《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新《标准》的工作目标1.今后新建的火力发电厂,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新《标准》中新型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人员。
2.对“八五”以后投产的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新电厂,要在1999年底以前实现新的管理体制,并达到或接近新《标准》中新型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的用人水平。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建质(1996)111号
7.6 化 学 附表 1 火电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 附表 2 火电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 附表 3 机组分项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表 4 机组分系统调整试运质量附表 6 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考核表 附表 7 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
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质 [1996] 111 号
各网局、省电力局、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 司、新力电力开发公司,中电投资公司:
我部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修订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篇,委 托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浙江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共同负责编 制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经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和召开送审会讨论修改, 现由我司审定批准正式发布。
1.0.3 本标准按机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前应具备条件、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度、 168h 满负荷试运等阶段进行编制。机组调整试运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检验项目、分项、专 业、阶段、整套试运等顺序依次进行,最后进行机组质量总评。
1.0.4 机组调整试运,必须在施工(含单机试运)质量检验评定合格、且有完整原始记录的 基础上,根据本标准“工程质量验评范围”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及评定,“检验评定表”自评一 栏由负责调试操作的责任人填写,由验收检查组核定。
为了配合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当时简称《新启 规》)的执行,以确保华东电网的大机组投产水平稳步提高,华东电管局于 1995 年 5 月 18~19 日,在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所在地(宁波)组织华东电网三省一市电力局有关专家,对 《600MW 机组整套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和修改。审议的原则 是:符合《新启规》的要求,投产要达标,各项指标和内容应保持先进性、坚持通用性、提高可 用性、结合现实性。经审议修改后的《600MW 机组整套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在华东电 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中试行。
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1]1
DL ICS27-100F20备案号:J935-1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Code for fossil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from the unit commissioning to completed acceptance2009-07-22发布 2009-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范围 (1)2 总则 (2)3机组的试运和交接验收 (3)3.1 通则 (3)3.2 机组试运的组织与职责分工 (4)3.3 分部试运阶段 (14)3.4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15)3.5 机组的交接验收 (21)3.6 特殊情况说明 (21)4 机组的考核期 (22)5 工程的竣工验收 (26)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阶段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 (27)附录B(资料性附录)设备或系统代保管交接签证表 (30)附录C(资料性附录)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31)条文说明 (37)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照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结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火力发电建设的发展及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旨在规范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的试运、交接验收、达标考核及竣工验收工作,提高火力发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火力发电建设投资的效益。
本标准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河南电力建设调试院。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力工业部 1997年10月16日发布电综[1997]577号)为了提高火力发电厂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贯彻执行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实现从粗放性向集约性经营的转变,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的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一流火力发电厂是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都达到一流的火力发电厂,应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标准。
1.1 获得全国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具备“双文明单位”的考核条件,并由主管局或公司进行考核,部(国家电力公司)进行认定。
1.2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适应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科学的电厂管理模式,实行新厂新办法,老厂新机制;形成了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和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
1.3 安全管理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或一次事故中造成三人及以上重伤、本企业责任的设备重大及以上事故。
1.4 设备管理1.4.1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考核定额值(考核基础值见表1)。
表1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机组容量(MW)|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有大修|有大修|有大修|||无大修|||||||(三年一大修)|(四年一大修)|(五年一大修)||------------|---|-------|-------|-------|| 600(500)|85 | 80 | 78 | 76 ||------------|---|-------|-------|-------|| 350(320)|90 | 83 | 81 | 79 ||------------|---|-------|-------|-------|| 300(250)|89 | 82 | 80 | 78 ||------------|---|-------|-------|-------|| 200(210)|90 | 83 | 82 | 80 ||------------|---|-------|-------|-------||125(110/120)|92 | 85 | 84 | 82 ||------------|---|-------|-------|-------|| 100 |93 | 87 | 85 ||------------------------------------------注:调整系数按《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执行如考核年度内无机组大修或考核年度内大修机组的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跨年度而不能考核的,则考核上一年度大修情况。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电力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8.23•【文号】电安生[1996]572号•【施行日期】1996.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1.D1水轮机转轮标称直径。
2.Hp水轮机设计水头。
3.水轮机过流部件受泥沙磨损严重的水电厂是指:刘家峡、八盘峡、盐锅峡、青铜峡、葛洲坝、龚嘴、映秀湾、渔子溪(一、二级)、天桥、大寨、以礼河(三、四级)\南桠河三级、绿水河水电厂(站)。
4.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水轮机,调整系数P值可以连乘。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1996年8月23日电安生[1996]572号)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动电力工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水力发电厂的全面改革,尽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努力达到水力发电厂设备稳定可靠、劳动生产率高、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一流的目标,在全面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并已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部决定开展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工作,现正式颁发《电力行业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请认真组织贯彻。
开展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工作,是对全国水电厂面向市场、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在电网中的作用、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网、省局(公司)要坚持改革方向,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全面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要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力度,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在工作中要坚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的工作,在部指导下由网、省局(公司)组织进行。
应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按规定审核、报送,由部批准后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及证书。
为了减少层次,提高办事效率,今后水力发电厂达标和创一流采用同一个考核实施细则,即《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本)》,本次一并下发执行,原达标考核实施细则当即废止。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中国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中国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7.12.05•【文号】国电安运[1997]132号•【施行日期】1997.12.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波兰、原东德和捷克等进口机组与国产机组水平相当,取同一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中国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1997年12月5日国电安运[1997]132号)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提高电力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电力部《关于加强省(网)电力公司科学管理的若干要求(试行)》,在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国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现颁发施行。
在实施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告国家电力公司安运部。
附件:中国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中国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为了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性转变,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提高电力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部提出的“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为目标,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一流管理的电力公司”的指导思想和电安生〔1996〕9号文即《关于加强省(网)电力公司科学管理的若干要求(试行)》,特制订本考核标准。
一、必备条件(1)公司确立了以“更安全、更经济、更优质”为目标,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手段的改革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重视结构调整,考核年度及前一年均实现了年度改革与发展目标。
(2)公司领导班子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进取,廉政勤政,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
国内一流火电厂标准
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火力发电厂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显著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及国家电力公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绍兴创一流工作会议要求,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现正式颁发《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开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是为促进火电厂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各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各省(区、市)电力公司等单位要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方向,切实加强领导,以创一流火电厂工作为载体,努力转变企业经营机制,通过把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工作,使企业建立起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形成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和减人增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火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使火力发电厂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电力企业。
在创一流工作中要坚持讲求实效,扎实工作,力戒形式主义。
创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在国家电力公司指导下由各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等组织进行。
各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公司应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按规定审核、报送,由国家电力公司审批后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及证书。
火力发电厂的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亦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考核标准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电力公司。
附件:一、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二、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必备条件三、一流(达标)火力发电厂考核内容及评分规定四、一流(达标)火力发电厂申报(复查)表附件一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的要求,实施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战略,着力提高火力发电厂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进而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力工业部 1997年10月16日发布电综[1997]577号)为了提高火力发电厂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贯彻执行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实现从粗放性向集约性经营的转变,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的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一流火力发电厂是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都达到一流的火力发电厂,应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标准。
1.1 获得全国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具备“双文明单位”的考核条件,并由主管局或公司进行考核,部(国家电力公司)进行认定。
1.2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适应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科学的电厂管理模式,实行新厂新办法,老厂新机制;形成了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和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
1.3 安全管理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或一次事故中造成三人及以上重伤、本企业责任的设备重大及以上事故。
1.4 设备管理1.4.1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考核定额值(考核基础值见表1)。
表1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机组容量(MW)|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有大修|有大修|有大修|||无大修|||||||(三年一大修)|(四年一大修)|(五年一大修)||------------|---|-------|-------|-------|| 600(500)|85 | 80 | 78 | 76 ||------------|---|-------|-------|-------|| 350(320)|90 | 83 | 81 | 79 ||------------|---|-------|-------|-------|| 300(250)|89 | 82 | 80 | 78 ||------------|---|-------|-------|-------|| 200(210)|90 | 83 | 82 | 80 ||------------|---|-------|-------|-------||125(110/120)|92 | 85 | 84 | 82 ||------------|---|-------|-------|-------|| 100 |93 | 87 | 85 ||------------------------------------------注:调整系数按《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执行如考核年度内无机组大修或考核年度内大修机组的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跨年度而不能考核的,则考核上一年度大修情况。
发电厂考核标准
发电部考核标准及细则总则为加强运行管理,规范和约束发电部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制定,发电部考核标准及细则,以便使发电部全体成员,自觉自律,积极有效的完成所有工作。
1、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发电部全体成员。
2、考核采取层层考核的办法:2.1发电部考核的单位为:运行各值、脱硫、化学班组。
2.2各专工对各运行值的技术管理工作有考核的权力。
2.3各运行值、班组考核具体的工作人员。
3、运行各值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考核细则,报发电部。
4、各级工作人员在考评活动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损公肥私、徇私枉法一经查实,按5倍进行处罚。
任意考核、以及考核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2倍进行处罚相关责任人。
5、本考核细则未涉及到的问题,由发电部考评小组讨论决定。
第一章嘉奖内容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可向发电部提出嘉奖申请,嘉奖申请必须经值长审阅和签字后上报,在向公司安管或生技部上报的同时,必须同时报告发电部安培专工、专业专工。
公司未奖励的项目,月底前由各专业专工提出奖励,安培专工负责收集整理后,由发电部考评小组讨论决定。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发电部负责向公司申请奖励。
1.1协助发电部完成诸如运行规程,系统图册,标准操作票,操作卡、DCS画面、语音报警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核的;根据工作情况奖励50-500元。
1.2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发生设备事故和机组非计划停运的;三类设备缺陷奖励10-30元,二类设备缺陷奖励30-50元,一类设备缺陷奖励50-100。
1.3在机组运行中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为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作出突出贡献的,根据工作情况奖励100-1000元。
1.4在生产中采取调整手段和方法或对设备运行提出优化方式和建议,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做出贡献的,根据工作情况奖励100-1000元。
1.5对设备提出改造和改进建议,为提高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做出贡献的;根据工作情况奖励100-1000元。
1.6主动、积极协助发电部做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据工作情况奖励50-200元。
一流火力发电厂动态考核管理办法.
H Z D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HZD-59-SC15一流火力发电厂动态考核管理办法2002-00-00发布 2002-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综合素质,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及《一流企业考核标准》,结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电厂)和委托公司管理的电厂,(以下称“电厂”)。
第二章动态考核要求第三条分公司(电厂)要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来保持达标、创一流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四条公司对达标、创一流工作实施动态考核,即按照电厂年度综合经营情况自查总结并通过公司复查或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条分公司(电厂)应重视一流管理的过程控制,严肃考核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章动态考核方法第六条在电厂自查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公司复查或抽查,达到考核标准者,继续保持称号。
第七条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由公司给予通报警告,限期一年整改。
(一)达不到考核标准中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必备条件要求的;(二)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有2项及以上复查评分得分率低于90%的;(三)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的;(四)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经营决策失误事件的;(五)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六)发生因企业责任被国家一级媒体曝光事件的;(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或离任审计不合格的。
第八条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者,撤消称号。
(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经通报警告,限期内整改无明显成效的。
第九条达标企业参照执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要求进行考核。
但第七条中第(二)项复查评分得分率改为“低于8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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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的通知自从1993年在全国开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以来,有效地提高了火力发电厂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显著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原有的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部分条款需要修改和充实。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现正式颁发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开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是为促进火电厂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各电力集团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等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方向,切实加强领导,以创一流企业工作为载体,努力转变企业经营机制,通过把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工作,使企业建立起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形成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和减人增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火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使火力发电厂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电力企业。
在创一流工作中要坚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创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在部指导下由各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等组织进行。
各网、省公司应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按规定审核、报送,由部审批后授予荣>称号,颁发奖牌及证书。
本考核标准在执行中的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件:1.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2.申报一流火力发电厂有关规定3.一流火力发电厂申报表附件1: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为了提高火力发电厂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贯彻执行以安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实现从粗放性向集约性经营的转变,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的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一流火力发电厂是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都达到一流的火力发电厂,应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标准。
1.1获得全国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荣>称号,或具备“双文明单位”的考核条件,并由主管局或公司进行考核,部(国家电力公司)进行认定。
1.2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适应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科学的电厂管理模式,实行新厂新办法,老厂新机制;形成了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和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
1.3安全管理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或一次事故中造成三人及以上重伤、本企业责任的设备重大及以上事故。
1.4设备管理1.4.1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考核定额值(考核基础值见表1)。
表1机组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机组容量(MW)|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有大修|有大修|有大修|||无大修|||||||(三年一大修)|(四年一大修)|(五年一大修)||------------|---|-------|-------|-------||600(500)|85|80|78|76||------------|---|-------|-------|-------||350(320)|90|83|81|79||------------|---|-------|-------|-------||300(250)|89|82|80|78||------------|---|-------|-------|-------||200(210)|90|83|82|80||------------|---|-------|-------|-------||125(110/120)|92|85|84|82||------------|---|-------|-------|-------||100|93|87|85||------------------------------------------注:调整系数按《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执行如考核年度内无机组大修或考核年度内大修机组的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跨年度而不能考核的,则考核上一年度大修情况。
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定额值=(∑单机容量×该机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调整系数)/(∑单机容量)1.4.2全厂主设备一类率达到100%。
1.4.3机组大修后应无故障连续运行: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应达到100天无故障连续运行;单机容量300MW以下机组应达到120天无故障连续运行。
1.4.4主要辅机设备一类率达到80%以上;1.4.5全厂设备无泄漏。
1.5能耗1.5.1供电煤耗供电煤耗实际值小于或等于供电煤耗考核定额值(供电煤耗考核基础值见表2)。
表2供电煤耗考核基础值---------------------------------||||供电煤耗基础值||参数|容量(MW)|生产国别||||||(g/kWh)||-----|----------|------|-------||超临界|600|进口|305||-----|----------|------|-------||亚临界|600|进口|320||-----|----------|------|-------||亚临界|600(500)|国产|330||-----|----------|------|-------||亚临界|350|进口|321||-----|----------|------|-------||亚临界|320|进口|330||-----|----------|------|-------||超临界|300|进口|321||-----|----------|------|-------||亚临界|300|进口|330||-----|----------|------|-------||亚临界|300|国产|338||-----|----------|------|-------||亚临界|300|国产引进型|336||-----|----------|------|-------||亚临界|300|上汽四排汽|351||-----|----------|------|-------||亚临界|250|进口|337||-----|----------|------|-------||超高压|200(210)|进口|361||-----|----------|------|-------||超高压|200|国产|372||-----|----------|------|-------||超高压|125|进口|361||-----|----------|------|-------||超高压|125(110)|国产|365||-----|----------|------|-------||高压|100(110)|进口|387||-----|----------|------|-------||高压|100|国产|392|---------------------------------注:计算方法和调整系数按《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执行。
1.5.2燃料管理应有一套健全的调运、成本、验收、耗用及储存的管理办法。
入厂煤检斤、检质率均应达到100%,入厂煤与入炉煤低位热值差<502J/g。
1.5.3达到部颁《电力工业节能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
1.5.4补给水率补水率应完成以下指标:单机容量≥300MW机组小于1.5%;单机容量<300MW机组小于2.0%。
(补水率=补给水量/额定蒸发量×100%)1.6环境保护1.6.1各项排放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1.6.2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1.6.3200MW及以上机组应安装电除尘器,正常投运率大于95%。
1.6.4除灰水实行闭式循环。
1.6.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主管局(公司)下达的指标。
1.6.6职业危害治理与尘肺病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6.7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
1.7人员效率新建200MW及以上机组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实行炉、机、电合一值班。
定员参照《关于新型电厂实行新的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执行,其范围包括从输煤到除灰整个生产过程的运行、管理人员,日常维护人员及热控、继电保护人员。
1.7.1新建电厂采用国产机组的人员效率:2台600MW级的机组(500MW、600MW、660MW均按600MW计)按0.40人/MW进行考核;2台300MW级的机组(300MW、320MW、330MW、350MW、360MW、362.5MW均按300MW计)按0.72人/MW进行考核;2台200MW级的机组(200MW、210MW、250MW均按200MW计)按1.0人/MW进行考核(未实行集控的按1.2人/MW进行考核);100MW机组要实行全能值班,2台100MW级的机组(100MW、110MW、125MW均按100MW计)按1.7人/MW进行考核。
新建电厂为4台机组的按同容量2台机组人员效率考核标准乘以0.7的系数进行考核;新建电厂为6台机组的按同容量2台机组人员效率考核标准乘以0.55的系数进行考核;其余情况下的人员效率的考核标准由部(国家电力公司)根据上述原则研究确定。
1.7.21992年以前投产的电厂,要参照新厂新办法和按照减人,增效的原则配备人员,其人员效率不能超过新建电厂考核标准的1.3倍,且成建制分离人员组建的多种经营经济实体均要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要按照部(国家电力公司)和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进行了检修体制改革,并形成了新的机制。
1.7.3主要设备成套从先进国家引进电厂的人员效率为:2台600MW级的机组(600MW、660MW均按600MW计)按0.35人/MW进行考核;2台350MW级的机组(325MW、350MW、360MW、362.5MW均按350MW计)按0.4人/MW进行考核。
1.8财务管理1.8.1建立起符合电力生产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财务管理体系,实现财务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1.8.2优化资金运用,加强检修、运行、燃料供应等生产环节及设备更新改造的成本控制,财务管理机组及成本控制在网、省公司内处于先进地位。
1.9技术进步1.9.1考核年度应获得国家科技先导企业,或网、省公司科技先进企业称号。
1.9.2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技术和设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1.10现代化管理1.10.1加强各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