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电筒(主讲:姚某某)
河北省人民医院、姚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河北省人民医院、姚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7【案件字号】(2020)冀01民终59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靳建军陈爱民张洁【审理法官】靳建军陈爱民张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河北省人民医院;姚媛媛【当事人】河北省人民医院姚媛媛【当事人-个人】姚媛媛【当事人-公司】河北省人民医院【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河北省人民医院【被告】姚媛媛【本院观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鉴定意见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胡某某因左乳肿物伴右乳疼痛就诊入住河北省人民医院,上诉人先后为其行左侧乳腺区段切除术、胸腔闭式引流术、经皮穿刺胸8椎体活检术等,最终诊断为右肺腺鳞癌Ⅳ期多发胸膜、淋巴结、肝左叶转移?胸8椎体转移性低分化癌等,建议给予化疗、基因检测靶向药物治疗。
被上诉人认为上诉人在其高某某(空腹10.81)情形下行非即时手术,并输注了一瓶葡萄糖,且未加注5%胰岛素,术后也未检测血糖,在被上诉人一直高某某的情况下,先后给其行“胸腔式引流术"和“经皮穿刺8椎体活检术",致使被上诉人肺癌晚期并多位转移。
双方当事人在石家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程中,经该委员会委托石家庄市医学会对被告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1、本例不属于河北省人民医院对患者胡某某的医疗损害。
2、医方存在以下医疗过失:①手术时机掌握不当,未在空腹血糖降至8.0mol/L后实施手术;②在出现低血糖症状后未及时检测血糖,即给患者输注了5%葡萄糖。
《大学生安全教育》教案——第十一课 预防激情犯罪
《大学生安全教育》第十一课预防激情犯罪教案(共1学时)一、授课题目着力增强自控能力严防发生激情犯罪二、教学目的与要求1、教学目标通过本课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掌握大学生激情犯罪的主要特征,在分析激情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其带来的危害中得到启示,从而不断提高预防激情犯罪的自觉性,尽力将激情隐患化解于未果之时,积极有效地防止和控制激情犯罪的发生。
2、思政目标:通过分析学习大学生发生激情犯罪的原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和金钱观,以及沉着冷静的处世方式以及法制意识。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重点:因消极激情而导致的案件事故的发生。
2、难点:大学生激情犯罪预防。
四、课时分配1学时五、授课方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讲授法六、教学主要内容第一节大学生激情犯罪的主要特征典型案例一2016年4月30日9时50分左右,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图书馆四楼阅览室内,一名女研究生周某疑因感情纠纷,遭一名男研究生徐某泼洒不明刺激性液体,并被徐某用刀捅伤,造成腹部三处受伤、手臂动脉破裂,终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典型案例二2017年3月22日21时许,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高层学生公寓发生持刀伤人事件,一名伤者陈某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伤者梁某被送往医院抢救。
行凶者刘某是该校2013级学生,作案动机仅仅是因为宿舍纠纷。
为阻止刘某向同学持刀行凶,陈某与梁某挺身而出与刘某搏斗。
陈某以390多分通过考研笔试,正准备去中山大学参加复试。
梁某的颈部动脉被刺破,大量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案例是大学同学之间因感情纠纷、矛盾纠纷等引起的恶性校园杀人案,犯罪心理学家称这种犯罪为激情犯罪。
从刑事法律角度讲,激情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由于瞬间性消极情绪爆发,而实施的毫无理智、不顾后果、失去自制力的突发性违法犯罪行为。
激情犯罪的侵害手段残酷,涉及面广,危害性严重。
可以说激情犯罪是一种情感宣泄所引发的犯罪。
激情犯罪动机形成的时间极短,往往是瞬间突然发生的,没有事先的预谋。
漫画同学作文(通用37篇)
漫画同学作文(通用37篇)漫画同学作文(通用37篇)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
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漫画同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漫画同学作文篇1她,有一对粗粗的眉毛,配着她那樱桃小嘴,还有她那散发着一股奶味的头发,简直能让人如痴如醉,每当一闻到她的头发就能想起小时候的记忆,她,就是我们班的——丁舟童。
丁舟童,有两大特点:第一,爱笑。
那笑啊,太有魔性了,只要她一笑我就能忍不住想笑。
第二,爱模仿人动作。
她在秋游的时候,在狼山里有一个装饰的拱门,就在那个门上,她一只脚放在门的一半边,另一只脚放在门的另一半边,然后闭上眼睛,双手合十。
最后周怡然给这幅图片做了一个表情包,丁舟童是主要人物,下面配的文字是“我要拉翔了”,图片里面,丁舟童神态安详,正好她的外套系在腰上,感觉像一对翅膀,这对翅膀真是衬托了拉翔的“翔”啊!既然爱笑,就先来说她第一个特点。
那充满魔性的笑,让人忍不住想笑的笑。
那是一个晨会课的下课,我“自动”跑到彭惠玲旁边,彭惠玲看见我来了,就给我讲了一个笑话,这时,丁舟童转过身子也来听。
听着听着,她就是发出“嘿嘿嘿”的笑声,我的嘴微微上扬了一下,心想彭惠玲还没讲到一半呢,她笑什么呢?是不是她快藏不住她那“诡异”的笑容了?等都讲完了,丁舟童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那笑声让我也情不自禁的,控制不住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而且笑得肩膀直抖,我想控制不笑,直把鼻子捏着,尽量憋住,但实力不允许啊!再来说她第二个特点:爱模仿别人动作。
那动作,简直了!我们上次在写“漫画老师”这篇作文的时候,说到任老师的走路姿势,丁舟童随即做了一个任老师“大虾”的走路姿势,那样子,简直就是在克隆!那动作,双臂大摇大摆,那神情,霸气!我估计她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步步到位。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这就是我们班的“搞笑大王”——丁舟童,她就是我们的开心果。
一篇文章带来百万流量的玩车教授姚俊峰
一篇文章带来百万流量的玩车教授姚俊峰前几天在头条新闻网站上看到一篇玩车教授写的文章,是透过当时正红火的奶茶和刘强东去描述他们的爱车.文章流量轻松过百万,让我很是艳羡,不知道这是哪路神仙。
后来聊天时候才知道,原来玩车教授是我的好朋友,广州的姚俊峰(微信号:1968138)。
我们是通过秦刚认识的,在广州喝茶聊事业,感觉这小伙子很有冲劲,只是还不知道他对车玩的如此纯熟,让我刮目相看。
一直想知道他是怎么利用微信把这块迅速做起来的,所以趁他不忙的时候采访了他江水平:俊峰,你可以说是最近汽车行业杀出的一匹黑马了,也是这个领域里自明星的第一人,你对汽车如此热爱、如此熟悉,是有什么特别的经历吗?姚俊峰:这个要从小时候的爱好讲起了。
第一我从小非常喜欢设计类的绘画,第二特别喜欢汽车,大概8岁就开始玩汽车模型,当年的四驱车模型基本玩得走火入魔了,所以从小非常喜欢汽车,中间断了十年,直到23岁买了第一台车。
江水平:你关注车具体是去研究什么呢?姚俊峰:我记得读初中开始,那时候还没有汽车网站,了解汽车信息只能从电视台各大汽车节目获取。
每个星期五晚上,我必定准时看中央电视台的清风车影。
主持人朱环每介绍一个车,我就会记录在记事本,而且喜欢设计绘画,我会手动根据印象去把车的线条和外形画出来,做成类似手绘稿,以前读初中。
班里的同学基本上都会拿我的笔记去欣赏。
江水平:怪不得你这么熟悉车,看来兴趣和热情是强大的推动力。
姚俊峰:是的。
所以这些年来一直喜欢汽车,可以说以前是从思想层面上追求汽车,后来出来工作后,当积累了第一笔闲钱的时候,你猜我干了什么事?江水平:买车吗?姚俊峰:对。
但我和别人的买法儿不一样,别人肯定是先学驾照,然后慢慢研究选车,我没有,我是先买了车,然后才学的驾照和开车。
当我存够钱时,我连开车都还不会,驾照也没有,第一时间拉着朋友去4S店提了一台车回来,我实在无法慢慢等待,迫不及待的想体验真车!江水平:哈哈,你是爱车爱到疯狂的地步了。
检例第121号:姚某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检例第121号:姚某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文章属性•【案由】行政登记裁判规则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未能实现正当诉求的行政案件,应当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人民检察院办理婚姻登记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确属冒名婚姻登记的应当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发现有关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正文检例第121号:姚某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检例第121号)【关键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超过起诉期限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撤销冒名婚姻登记刑事立案监督【基本案情】2013年12月11日,一女子使用广西“莫某某”的姓名和身份证明与姚某某登记结婚,并收取礼金7万余元。
登记次日,该女子失踪。
姚某某向福建省某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登记的才予以撤销,但姚某某与“莫某某”的婚姻登记不存在胁迫情形,故未予受理。
2019年5月24日,姚某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莫某某于2010年7月26日已与戚某登记结婚,该莫某某非2013年与姚某某登记结婚的“莫某某”,在人民法院释明后,姚某某撤回起诉。
2019年8月21日,姚某某再次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其与“莫某某”的婚姻无效。
莫某某本人出庭应诉,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并非该莫某某,莫某某并未与姚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故姚某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人民法院遂裁定驳回姚某某的起诉。
2020年1月3日,姚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某县民政局于2013年12月颁发的结婚证。
法院审查后认为,该结婚证系2013年12月11日登记颁发,姚某某于2020年1月3日就此提起诉讼,已逾5年起诉期限,不符合立案条件,依法裁定不予立案。
嘉实多有限公司(英国)诉姚某某、美国嘉实多国际石油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嘉帅润滑油厂不正当
嘉实多有限公司(英国)诉姚某某、美国嘉实多国际石油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嘉帅润滑油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变更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案号】(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91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可知,经营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最基本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而未经许可,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使消费者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上述市场交易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
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正文嘉实多有限公司(英国)诉姚某某、美国嘉实多国际石油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嘉帅润滑油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嘉实多有限公司(英国)诉美国嘉实多国际石油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号]一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91号[案情与裁判]原告:嘉实多有限公司(CASTROLLIMITED)被告:姚某某被告:美国嘉实多国际石油集团(香港)有限公司[U.S.A.JIASH-IDUOI NT’LPETROLEUMGROUP(H.K)LIMITED](简称香港嘉实多公司)被告:宁波市鄞州嘉帅润滑油厂(简称嘉帅润滑油厂)起诉与答辩嘉实多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是世界著名的石化公司,其“CASTROL”,“嘉实多”品牌的润滑油产品蜚誉全球,在中国市场也获得了巨大的声誉。
人教版三年级语文上册期中考试题及答案【1套】
人教版三年级语文上册期中考试题及答案【1套】班级:姓名: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题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总分得分一、读拼音,写词语。
yínɡyǎnɡxīyánɡnǔlìhàn zāi guāzǐdǎbàn làzhúxīn línɡbèn zhònɡpàn duàn二、比一比,再组词。
架(_______)温(_______)旅(_______)披(_______)遇(_______)驾(_______)湿(_______)族(_______)坡(_______)寓(_______)三、根据课文内容连线。
巨大的天空积雪飞舞美丽的叶子野花升起嫩绿的宝库浓雾盛开蓝蓝的花园落叶融化四、将下列四字词语补充完整,再按要求填空。
争奇(______)(______)邯郸(______)(______)世(______)闻(______)(______)精(______)采(______)忧(______)虑翻(______)越(______)(1)以上词语中,ABAC式的是_________,这样的词语我还知道_________。
(2)以上词语中,出自古代寓言故事的是_______________,这样的词语我还知道___________。
五、选择合适的词语填空。
1.危险危急危重(1)正在十分(________)的关头,我们的增援部队赶到了。
(2)他常常冒着生命(________),深入作战前线采访。
(3)医务人员正在全力抢救一位(________)病人。
2.发明发现发生(1)牛顿(________)了地球引力。
(2)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________)了大地震。
(3)美国科学家爱迪生(________)了电灯。
六、按要求完成句子。
(1)蝙蝠靠的是嘴和耳朵配合辨别方向。
蝙蝠没有靠眼睛辨别方向。
湖南强军科技有限公司、姚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湖南强军科技有限公司、姚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1【案件字号】(2020)湘01民终119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玉霞刘文涛龙付送【审理法官】张玉霞刘文涛龙付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湖南强军科技有限公司;姚某某【当事人】湖南强军科技有限公司姚某某【当事人-个人】姚某某【当事人-公司】湖南强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聂彬彬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曾文彬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余高勇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蒋明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聂彬彬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曾文彬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余高勇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蒋明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聂彬彬曾文彬余高勇蒋明【代理律所】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湖南强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强军公司应否支付姚某某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及计算标准;二、强军公司应否支付姚某某欠付工资;三、强军公司应否支付姚某某差旅费。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合同反证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强军公司应否支付姚某某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及计算标准;二、强军公司应否支付姚某某欠付工资;三、强军公司应否支付姚某某差旅费。
对此,本院分析如下:关于焦点一。
强军公司上诉称姚某某自2019年10月20日起未前往强军公司工作,属自动离职,且离职后未办理相关手续,强军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姚某某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第11.5款、第11.6款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属合法解除,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姚某某与邵东县中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姚某某与邵东县中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15【案件字号】(2020)湘05民终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红伟毛海玲李文明【审理法官】朱红伟毛海玲李文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姚娟娟;邵东县中医医院【当事人】姚娟娟邵东县中医医院【当事人-个人】姚娟娟【当事人-公司】邵东县中医医院【代理律师/律所】朱忠云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朱忠云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朱忠云【代理律所】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姚娟娟;邵东县中医医院【本院观点】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撤销代理过错鉴定意见反证质证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姚某某须承担父亲姚某甲、长子姚某乙、次子姚某丁、女儿姚某丙的扶养费,其四位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限应分别计算为12年、7年、9年、11年;根据我国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第1年至第7年,四被扶养人生活费为89047元(12721元/年×7年×40%+12721元/年×7年×3÷2×40%=89047元),第8年至第9年,父亲姚某甲、次子姚某丁、女儿姚某丙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20353.60元(12721元/年×2年×40%+12721元/年×2年×2÷2×40%=20353.60元),第10年至第11年,父亲姚某甲、女儿姚某丙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15265.20元(12721元/年×2年×40%+12721元/年×2年÷2×40%=15265.20元),第12年父亲姚某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5088.40元(12721元/年×1年×40%=5088.40元),因此,以上四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为129754.20元,但因姚某某上诉提出应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为109146.38元(61061元+48085.38元=109146.38元),本院予以确认。
万某某、姚某某、邓某某流氓、故意杀人案
万某某、姚某某、邓某某流氓、故意杀人案文章属性•【案由】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1996.09.26裁判规则为报复伙同他人持械殴打被害人致人死伤的,根据行为人在犯罪中的故意内容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认定,对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对主观上存在杀人故意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正文万某某、姚某某、邓某某流氓、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万某某。
被告人姚某某。
被告人邓某某。
荆沙市沙市区公安局对姚某某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
1996年4月9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刑诉法第15条第2款规定,沙市区检察院于1996年5月8日报送荆沙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荆沙市检察院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该案:一是罪责不清。
从被害人陈述、目击证人证言以及现场勘查记录,均证实除被告人姚某某持刀伤害被害人外,还另有一人捅了死者王同心一刀。
究竟王同心致死系何人所为,对此重要情节缺乏证据;二是定性不准。
该案系被告人一伙寻衅滋事,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行凶,造成死伤严重后果,对被告人应根据犯罪事实分别以杀人罪,伤害罪起诉,而仅以伤害罪起诉姚某某一人,显属漏罪漏犯;三是被群众当场抓获的被告人万某某、李虹,在沙市公安分局收受一定保证金以后被释放,给案件的侦破造成困难。
根据刑诉法之规定,1996年5月20日,荆沙市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1996年6月4日荆沙,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万某某、姚某某、邓某某向荆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该案案件事实如下:1995年11月13日上午11时许,李虹(在逃)在沙市春来市场张元香摊位,为换耳环之事与张元香、张元贵兄弟二人发生争吵、推拉。
李虹当即约其弟赵虎与张元贵论理,继而发生扭打。
下午3时许,李虹又带其夫邓某某、被告人万某某到春来市场欲找张元贵寻求报复未遂。
15日中午,被告人邓某某、李虹邀被告人万某某、姚某某、陈云(在逃)持械到春来市场张元香的摊位处,张元香已准备了一个液化汽瓶铁钩藏在身上,张元贵也持铁棍出现,李虹见张元贵后大呼;“就是这婊子养的。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与姚某某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与姚某某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7【案件字号】(2020)粤13民终84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丁晓鹏钟震强严丽芳【审理法官】丁晓鹏钟震强严丽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姚志平【当事人】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姚志平【当事人-个人】姚志平【当事人-公司】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谢伟坤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吴志鑫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谢伟坤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吴志鑫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谢伟坤吴志鑫【代理律所】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被告】姚志平【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应否补偿被上诉人6万元。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明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应否补偿被上诉人6万元。
被上诉人于1989年入职上诉人处,至2018年服务二十八年,其符合享受上诉人《嘉士伯中国2018年员工商业保险福利手册》中关于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福利的条件。
但上诉人在保险公司对被上诉人拒保时,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被上诉人,致被上诉人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被拒保的事实。
即被上诉人实际上没有享受到福利手册中给予的员工福利。
同时,令被上诉人在2018年诊断出重大疾病时,得不到保险理赔,造成了本应得到的10万元保险赔偿,得不到落实。
因劳资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负有用工管理的责任,且该福利是由公司给予劳动者的权利,上诉人应及时告知被上诉人投保的事宜。
姚新安与童西荣,姚均民,朱玉花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姚新安与童西荣,姚均民,朱玉花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3【案件字号】(2020)陕01民终27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莉莉马延环秦燕燕【审理法官】马莉莉马延环秦燕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姚某甲;童某某;姚某乙;朱某某【当事人】姚某甲童某某姚某乙朱某某【当事人-个人】姚某甲童某某姚某乙朱某某【代理律师/律所】姬骏陕西信予心律师事务所;郭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姬骏陕西信予心律师事务所郭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姬骏郭明【代理律所】陕西信予心律师事务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本院观点】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质证诉讼请求法院调解增加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折价【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本案中,姚某甲、童某某、朱某某、姚某乙和案外人姚某丙作为被拆迁人,在西安高新区XX街道XX村拆迁安置过程中获得的财产属于家庭共有,现童某某与姚某甲已解除婚姻关系,故有权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财产中涉及的经营性用房部分,被拆迁人按照拆迁政策每人应分得经营性用房10㎡或经营性用房补偿141390元,现姚某甲户内共分得经营性用房30㎡、经营性用房补偿282780元,一审法院从公平角度考虑,判定童某某享有经营性用房补偿141390元,并无不妥之处。
关于财产中涉及的过渡费奖励部分,姚某甲户内虽分得70000元,但姚某甲在交出被拆迁房屋时,童某某已经从房屋中搬离,而该奖励款系以户为单位发放,故该奖励款与童某某无关,姚某甲无需向童某某支付奖励款14000元。
缩小放大手电筒作文
缩小放大手电筒作文
《缩小放大手电筒》
嘿,你们知道吗,有一次我可遇到了一个超级神奇的东西,那就是缩小放大手电筒啦!
那天我正在家里瞎转悠呢,突然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这个怪模怪样的手电筒。
我心里就犯嘀咕了,这玩意儿看着挺普通呀,能有啥特别的呢?哼,我倒要看看。
然后我就拿起它,随手按了一下开关。
哎呀妈呀,这一照可不得了!我看到桌子上的一个苹果瞬间就变小了,变得跟个花生米似的。
哇塞,这也太神奇了吧!我当时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差点没掉出来。
我那调皮劲儿就上来了,拿着手电筒对着各种东西照呀照的。
嘿嘿,我把椅子缩小了,跟个玩具似的,然后又把它放大,吓得我家狗狗汪汪直叫。
我玩得不亦乐乎,感觉自己就像是掌握了魔法一样。
我甚至还想,要是把我自己缩小了会怎么样呢?那我是不是就能在我的玩具屋里到处乱跑啦。
我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继续玩着这个神奇的手电筒。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哎呀,这玩意儿可真是太有意思啦!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却能带来这么多的欢乐和惊喜,不就像生活中的那
些小确幸嘛。
虽然它不是什么特别高大上的东西,但就是能让你开心得不得了。
现在想想,这个缩小放大手电筒还真是让我印象深刻呀,说不定啥时候我还能再拿出来玩玩呢,哈哈!这就是我和缩小放大手电筒的奇妙故事啦。
孩子抛弃父母的实训案例
孩子抛弃父母的实训案例案例一——徐某某遗弃案基本案情2017年3月,徐某某(女,28岁)与隐瞒已婚身份的姚某某交往,姚某某在得知其怀孕后,拒不承认与胎儿的亲子关系。
2018年1月,徐某某在姚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生育男孩浩浩。
同年5月,因姚某某拒不露面且独自抚养面临诸多困难,徐某某将出生仅四个月的浩浩遗弃在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门前,后公安机关将浩浩送至福利院临时监护,同时以遗弃罪对徐某某立案侦查。
2018年10月,徐某某将浩浩从福利院领回抚养。
因徐某某案发后悔罪表现明显,对其从轻处理有利于浩浩健康成长,2019年12月9日,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对徐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某,男,29岁,浙江省诸暨市人,无业,住诸暨市城关镇望云新村13幢1号3楼。
被告人:何某,女,29岁,浙江省诸暨市人,农民,暂住诸暨市安华镇蔡家畈村。
被告人赵某、何某于1993年3月15日由广州乘火车至17日到达诸暨市,何某生下一对孪生早产女婴,住进诸暨市人民医院妇产科。
根据医嘱,赵某随即乘车将孪生女婴送往杭州浙江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住院治疗。
入院时,这对女婴体重分别为1350克和1400克,生命力极其微弱。
当时医生告知,女婴住院过程中可能发生呼吸暂停、黄疸、低温、败血症,预计后果有好转、恶化、死亡几种可能。
赵某在预交了4000元医疗费后即离去。
尔后,经过医务人员一个多月的精心治疗和护理,婴儿病情好转可以出院。
医院即按照赵某提供的住址,先后多次发电报、去信通知赵某夫妻来医院办理女婴出院手续,均不见回音。
在此期间,何某因产后体质虚弱,又患肝炎,于同年3月17日至6月3日在诸暨医院治疗。
同年7月1日,赵某从深圳给儿童医院打电报称:因经济官司暂无法脱身,双胎女婴务请再保育一些日子,待事办妥后即带款接女出院。
此后,赵某仍迟迟不到医院接女婴。
同年11月30日,儿童医院派人到诸暨市找两被告人未着,请其亲戚徐××代为通知赵某、何某到医院办理女婴出院手续。
网络名人正面引导案例
网络名人正面引导案例
反诈骗警官老X,走红后再次开始直播。
与此同时,他的网络人气飙升至75万,使他成为继XXX之后的又一位非凡的网络名人。
然而,很快走红的XXX,几天前宣布退出网络。
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老X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了。
这两天,老X获得了很多网络名人的主播,这也让观众看到了这些网络名人和老X的警官有人挂了电话,还有一些网络名人和老X的警官聊天传播正能量。
到目前为止,老X警官连麦最大的网络名人应该是导师XX,XX哥和语言等。
作为网上的名人,其中与XXX一起崛起的导师XX表现依然很好,依然很稳定,没有任何慌乱。
导师XX能够火起来,并不完全是靠运气,他的实力还是很不错的。
作为网络名人圈中从崛起的大咖,将成为谭警官这样的网络名人中的大咖。
然而,当年的谭X警官没能赶上移动互联网时代,老X警官被视为在移动互联网上崛起的网络名人。
从老陈,直播的内容来看,主要是把小X和网络名人联系起来,引导这些网络名人传递正能量,也受到了很多观众的支持和追捧。
这是每个人都需要的正能量,值得推广。
总的来说,警官老X受欢迎不是偶然的。
除了一些网友好奇网红中看
到的警员反应之外,更多的网友也通过老X警员的直播学习到了反诈骗的知识,相信很快我们会看到更多这样的正能量,更多的公务员会以这种形式宣传普及科普知识。
无论如何,希望老X警官越来越受欢迎,为大家普及更多有用的知识。
也希望每一位公众人物都能用自己的能力去宣传更多的正能量,影响更多的人,让未来越来越好。
青少年娱乐场所的反面例子
青少年娱乐场所的反面例子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案件,被告人罗某等4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该案系吉安市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案件。
XXXX年X月份以来,被害人吴某娜、杨某乐等多名未成年女性陆续来到吉州区某国际饭店做KTV“公关小妹”,其中包括多名初中在校学生。
被告人罗某、谭某、孟某桥、顾某柔明知被害人吴某娜、杨某乐等人均系未成年人,仍组织被害人到KTV包厢陪客人唱歌、喝酒、聊天,进行有偿陪侍活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XXXX年X月XX日,公安机关对KTV进行检查,并将该KTV经营者、管理人员罗某、谭某、孟某桥、顾某柔等4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谭某、孟某桥、顾某柔共同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4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并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均可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大学生相关的法治观案例
大学生相关的法治观案例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那么,大学生里面,与法治相关的案例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预防呢?下面由店铺为你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大学生法治案例一、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前兆案例: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20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
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
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二、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案例:21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他对学习逐渐的失去了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慢慢的发展到旷课逃学。
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三、酗酒是犯罪的促发因素案例:08年3月深圳龙岗大专学生曹子龙,21岁,事发当天曹子龙说过生日,下午放学后,便喊8名同学去餐馆庆祝生日聚餐喝酒,9人在喝了10瓶啤酒和2瓶白酒后,曹子龙当场身亡,另有两名同学昏迷大学生法治教育措施1、法律规范的认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国家法律规范来治理国家,所以必须让大学生充分认识法律规范的意义和内容。
一是要让大学生认识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这种规范告诉你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这是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二是让大学生认识法律规范是人们行为和评价的标准,这种标准告诉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该如何去做,这是法律规范的标准作用;三是让大学生认识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违背了法律规范,就违背了国家意志,就要根据违法的程度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这是法律规范的强制作用。
法律规范的认知,还包括对法律规范的体系认知,要知道国家有哪些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怎样的的地位、有怎样的功能。
2、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法治意识的树立在现实中表现为处理问题的法治思维方式上,所以要着力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
违法教唆案例
违法教唆案例案例:违法教唆案件-挑战极限时间:2008年1月15日至2008年2月20日事件细节:2008年1月15日,北京市某中学高三学生李明(化名)发起了一个名为“挑战极限”的社交媒体活动。
他在一个聚焦青少年的在线论坛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冲出自己的局限,挑战极限》的帖子,内容鼓励年轻人在学业、生活和运动等各个方面超越自我。
这个活动很快在青少年中引起了热议,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参与者群体。
随着活动的发展,一些参与者开始采取极端举动,其中包括了非法攀爬高楼、骑摩托车逆行、挑战交通法规等危险行为。
这些行为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威胁,并导致了多起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事件。
针对这些行为,公安机关开始展开调查。
通过网络追踪,警方很快锁定了未成年主要组织者李明,并于2008年2月20日将其抓获。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李明在社交媒体上多次发表过类似的鼓励行为的帖子,并在他的电脑中搜集到大量挑战行为的视频、照片和相关讨论。
这些证据让公安机关相信,李明的言行起到了直接教唆或促使他人进行危险行为的作用。
李明被依法拘留,并于同年5月被转至少年法院审理。
律师的点评:这个案例涉及了一起违法教唆事件,从法律角度来看,教唆犯罪是指一个人以直接、明示或隐示的方式,故意促使他人实施犯罪行为。
在本案中,李明通过在网上发布鼓励年轻人挑战极限的帖子,实际上激起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人员伤亡和交通事故。
从法律角度出发,我们要明确辨别教唆行为的界限。
一方面,人们有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包括鼓励他人的积极行为。
然而,当这些言论超出合理范围,鼓励他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进行危险行为时,就构成了违法教唆。
在李明的案例中,由于他通过发布帖子和搜集相关资料,直接或间接鼓励他人从事危险行为,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有关条款。
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教唆案件,法律的调整和教育都应该发挥积极作用。
在李明的案例中,应该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走上正确的法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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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电筒
主讲:姚某某
活动目标:
1、在拆拆、装装、玩玩的过程中,了解电筒的基本构造,学会使用电筒。
2、积极参与探索活动,萌发求知欲望,体验成功快乐。
活动准备:
人手一个电筒,一个小塑料盒;因各种原因不亮的电筒若干,电珠、电池、弹簧若干;“电池回收箱”一个;电池安装示意图一张。
活动过程:
(一)设置情境
师:“昨天晚上,老师有事要出门,下楼梯的时候发现楼道里的灯坏了。
哎呀,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见,害得我差点摔了跤。
小朋友,你们帮我想想看,这时候我应该请谁来帮忙呀?(出示电筒)为什么要请电筒来帮忙呢?(它会发出亮光,老师将电筒开亮。
)小朋友,你们在生活中有没有用过电筒,是什么时候用的,用来于什么?”
产生问题:电筒为什么能发出亮光呢?(幼儿假想猜测)
(二)操作探索1
1、拆电筒。
①师:今天老师给小朋友带来了很多电筒,小朋友等一下可以去玩一玩,看看电筒是怎么样的。
假如你想知道电筒发出
亮光的秘密.你也可以把它拆开来,然后互相说一说,你发现了什么?
②幼儿玩电筒,教师巡回指导,鼓励幼儿大胆地拆,并把拆下来的东西放在盒子里。
③提问:你发现电筒里有些什么?(请幼儿边回答,边将实物放到投影仪上展示给大家看。
)
小结:原来电筒里有电池、电珠弹簧、玻璃片和开关。
2、装电筒。
①师:小朋友拆丌了电筒,还发现下许多秘密,那你们能不能再把它装好,让它变得和原来一样能发出亮光呢?
②幼儿装电筒。
(肯定有幼儿因电池装反等原因而开不亮。
)
(三)讨论活动
1、为什么刚才亮的电筒有的现在开不亮了呢?桌子上还有些电筒为什么也开不亮?(幼儿假想猜测)
2、如果是电池装反了,那电池应该怎样装才是对的呢?
引导幼儿认识电池上的“+”、“-”标志。
并在实物投影仪上出示示意图。
要求幼儿按示意图安装电池。
(四)操作操索2
1、师:桌子上还有一些电筒到底是什么原因不亮的呢?等一下请你们拆开桌子上不亮的电筒,检查一下原因,然后想办法使他们亮起来,你可以和旁边的小朋友一起想办法,也可以把你的好办法讲给好朋友听。
2、幼儿操作探索,鼓励幼儿和同伴、老师交流,把自己
的发现表达出来。
3、提问:
①你发现电筒是什么原因不亮的,你怎样又使它变亮的?
小结:电筒不亮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电他装反了,有的是没装电池,有的是电池里的电用完了,有的因为没有电珠,有的因为没有弹簧。
②电池内的电用完了,这个废电池该怎么办呢?(教育幼儿不能随便把它剥开,也不能随便乱扔,要把它放在“电池回收箱”内,因为电池里面的东西对人体有害,也会污染环境。
)
(五)手影游戏
1、师:电筒不光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大的用处,它还可以和我们小朋友做游戏呢。
我们曾经在太阳底下玩过手影游戏,今天我们让电筒来和我们玩这个游戏,好吗?你可以一个人玩,也可以和好朋友一起合作玩。
2、关掉灯,幼儿开亮电筒开始游戏。
(六)延伸活动
1、在班内设立“电池回收箱’。
鼓励幼儿从收集废电池开始,争做“环保小卫土”。
2、在科技操作区提供电筒、电池及电动玩具,鼓励幼儿进一步操作探索。
3、在生活中继续引导幼儿玩影子游戏,探索更多的影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