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征收与普及问题
是否应该废除房产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房产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房产税。
首先,废除房产税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房产税的存在会增加房屋所有者的负担,导致投资者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意愿降低,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废除房产税可以减轻房屋所有者的负担,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其次,废除房产税可以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
房产税的征收是按照房屋的价值来确定的,这意味着房产税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是一种负担。
而对于富裕家庭来说,他们可能拥有更多的房产,但相对来说,房产税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
因此,废除房产税可以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让贫富差距变得更小。
最后,废除房产税可以促进房屋流动。
房产税的存在会导致一些房屋所有者因为无法承担房产税而不愿意出售房产,从而导致房屋市场的流动性降低。
废除房产税可以让房屋所有者更愿意出售房产,促进房屋市场的流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房产税。
首先,房产税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废除房产税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从而影响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提供。
名人名言中有一句“天下之治,莫若财税”,可见财政收入对于政府的重要性。
其次,房产税可以遏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
房产税的存在可以减少投资者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遏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经典案例中,一些国家在实行房产税之后,成功遏制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房产税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房产税的存在可以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这有利于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经典案例中,一些国家在实行房产税之后,成功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综上所述,废除房产税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不应该废除房产税。
房产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房产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池玮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23期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出现房价暴涨、房地产业大规模投资、房地产市场紊乱等问题,国家对此出台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2011年1月房产税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首批试点城市确定为重庆和上海,作为试点开始对个人住房房产税进行改革,房产税改革的问题逐渐地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一、房产税概述对于房产税来说,它是一种以房屋为主体作为征税对象的财产税,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一般来说房地产市场的流通主要分为三个环节,首先是房屋的开发阶段,之后进入房屋的交易阶段,最后则是房屋的保有阶段。
我国对房产税种的征收主要集中在前两个环节上。
开发环节的税费主要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交易阶段的税费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保有环节的税种主要就是房产税。
这些税费都发挥了对房地产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其实,我国早在1986年就已经开始了对房产税的征收工作,而并非大家认为新出现的一种税种。
1986年国务院在房产税暂行条例详细界定了房产税的相关内容,对房产税的具体征收对象以及征收办法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规定。
在当年的条例中,房产税的税率问题得到了详细的解释,一般来说,房屋不存在出租情况的,按照房屋原值扣除扣减金额后的剩余房屋价值作为计税对象,剩余房屋价值的1.2%即是需要缴纳的税额;房屋如果存在出租情况的,则需要按照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金额的12%来缴纳税额。
房地产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且进行了多次的宏观调控。
2010年,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混乱局面的整治力度,试图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通过税收的积极调节作用,引导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挤占房地产市场泡沫,形成一个稳定合理发展的态势。
2011年1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开启,两地纷纷对房地产税进行了试点征收工作。
浅析我国房产税改革问题及改革方向
浅析我国房产税改革问题及改革方向作者:钟惠平来源:《财税月刊》2018年第07期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我国最早的房产税征收记载在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最初的房产税。
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由于房地产税税源相比于其他税种的水源更加稳定、广泛、充足,因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征收房产税。
中国也计征房产税,但是发展并不成熟,近年来,我国对房产征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一、我国房产税征收的不合理处1.税权划分不合理我国房产税的立法权集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地方政府仅仅可以对房产税扣除部分进行因地制宜地确认,导致税权划分不合理,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无法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和财政作用2.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缺失目前我国房地产征税具有在流通环节税种多、税负重的特点。
我国房地产的流通环节多,流通中税种多导致这些成本和费用的承担都转移到了最后的购买者身上,但是在房屋的持有环节税负轻,刺激投资者囤房,投机氛围浓厚,房屋需求越来越紧张,进一步刺激房价攀升。
因此,我国的房产税的征收没有压低不断上升的房价。
反而加重了房屋刚性需求者的负担。
3.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配套设施不完善我国现行房地产征税制度按照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房地产市场价值大幅度上升,租金收入也是如此。
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范本
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范本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____年新加入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的一名员工,很荣幸能有机会向全体领导和同事们汇报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
经过前期的准备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对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工作总体概况:2024年是我国全面推进房产税征收工作的一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政策要求,我们针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2024年底,我们共征收了XXX套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总计XXX万元。
其中,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占到了XX%,整体征收率较去年有所提升。
我们对每一套出租房源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加强了税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了漏税和逃税的风险。
二、征收策略和政策宣传:在征收策略和政策宣传方面,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文件,确保征收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同时,我们加强了出租房屋主人和租户的税收政策宣传,提高了大家的税收自觉性。
1. 征收策略:我们根据房产税法规定,采取分类管理、分级征管的方式,对出租房屋进行分段征收,逐年提高税率。
根据房源的规模和等级划分,对不同档次的房源征收的税率也不同,使税收更加公平和合理。
2. 政策宣传: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房产税征收政策,向出租房屋主人和租户进行解释和普及。
我们组织了多次税收政策宣传培训会议,邀请相关专家为大家讲解政策和操作流程,提高了大家的税收意识和征收合规性。
三、征收管理流程和措施:为了保证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我们通过完善管理流程和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征收管理流程: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流程,包括房产登记、纳税人资格审核、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环节。
每一步都有明确的工作指引,确保了工作的准确性和流程化。
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
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中国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实施的税收政策,是一种财产税,是指对纳税人持有的房产征收的税收。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指在征收房产税时所遵循的标准和规定。
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税收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首先,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税收对象、税收基数和税收率。
税收对象一般是指纳税人持有的房产,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不同类型的房产。
税收基数是指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依据,一般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或者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
税收率是指对税收基数所应纳税额的比例,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
其次,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还包括税收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征收程序。
税收的具体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税收基数和税收率来计算纳税额,可以采取固定比例计算或者分档计算的方式。
征收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征收管理等环节,需要依法依规进行。
此外,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还涉及到税收的优惠政策和征收的监督管理。
税收的优惠政策一般是指对特定类型的房产或者特定纳税人给予减免或者减免税收的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征收的监督管理是指对房产税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
总的来说,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对房产税征收过程中所遵循的标准和规定,涉及到税收对象、税收基数、税收率、具体计算方法、征收程序、优惠政策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可以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税收体系的完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完善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社会效益,确保税收政策的科学合理和稳定可持续。
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房产税是指对个人和单位持有的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指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办法的规定。
在我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并且在征收过程中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先,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计税依据和税率两个方面。
计税依据是指确定房产税应纳税额的基础,一般是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或者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
税率是指对计税依据按一定比例征收的税率,一般是以百分比的形式来规定。
在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来确定,税率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房产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来确定。
其次,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还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和征收程序等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房产给予减免或者减税的政策,例如对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给予税收优惠。
征收程序是指房产税的纳税人应如何履行纳税义务,包括如何申报纳税、如何缴纳税款等程序。
最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税收征管的问题。
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对纳税人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监督等。
税收征管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房产税的征收效果和社会公平。
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机关共同努力,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定,并且要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房产税的征收效果和社会公平。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我国的税收制度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现行房产税存在的弊端及优化路径分析
现行房产税存在的弊端及优化路径分析房产税是国家调控房产价格,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现行房产税政策在政策制定与执行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优化现行房产税实施效果的对策,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焕发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活力。
标签:现行房产税;弊端;优化路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鉴于房产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2013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专家称直指一二线高房价城市,房产税确定向增量开刀。
一、现行房产税存在的弊端现行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具体可以概述为以下几种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4)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1]。
从上述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可以看出,现行房产税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弊端:第一,现行的房产税是对已经登记的房产,进行征税的一种政策,这就对不动产登记具有比较高的要求。
而目前,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很多人由于不动产产权意识薄弱,并没有想去确定自己的不动产产权。
还有一些人恶意避税,尤其是想要逃脱个人租金税收的征收。
宣传部门对于不动产登记政策方面的普及力度较差,宣传工作的有效性较低,很多人甚至不了解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房产税现行政策及未来发展解读
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
产租金收入×4%
外国普遍对于自住房产征收房产税,税率一般为评估值的1-3%
如房地产作出租用途,则该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物业税。每一个课税年度按照土地或楼宇 的应评税净值,以标准税率向在香港拥有土地或楼宇的业主征收,税率为15%。 按我国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 在房屋总和0.8%-1.5%/年。 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对所有房产征收,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的物 业税率是10%。 日本财产税主要是对房地产等不动产课征的不动产取得税、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 注册执照税等,同时还有遗产继承税与赠予税。固定资产税的标准税率为14%。 韩国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达到惊人的30%。而韩国在接下来的2年内,还有可能进一步 调整房地产税率。财产税和土地税将会被整合为资本收益税,税率将增加为:第二套房 产为50%,而第三套房产为60%。 不动产税,归在财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目前美国的50个州都征 收这项税收,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动产税率不同,大约平均1%到3%。 不动产税:根据评估价值的1%-1.5%征收。 不动产税:持有不动产者,每年按3%的公平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纳税。公司将 自己房产装修后出租,按税基的84%缴纳15%-30%营业税。税基包括:公司房产的出租 价值,或16%的公司所付出租金。 不动产税,征收额度为不动产税务评估价值的0.5-1%。自2001年起,对于单栋独立家庭 住房(相同于国内别墅的那种住房),税率为1%,对共同产权型的公寓住宅,税率为0.5%。 商业物产不动产税率为1%,工业物产税率为0.5%。 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的0.4%-0.7%。 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征收(一般低于市场价值的50%),税率在3%。
我国房产税实行现状及改革举措建议
我国房产税实行现状及改革举措建议作者:蒋同明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3年第25期为了遏制过快上涨的住房价格,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若干宏观调控政策,包括土地政策、金融政策,以及限购政策和房产税收政策等。
其中,房产税被认为是遏制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最有效措施,但是我国的房产税征收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必须加快改革步伐。
一、现行房产税实行情况分析1984年10月,全国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和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6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颁布,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写入了“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战略举措。
2008年,国务院发布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缴纳房产税。
至此,中国建立了内外统一的房地产税体系,并适用至今。
2010年5月,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2011年1月26日推出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新“国八条”),房产税征收工作于同月28日在重庆和上海启动,两市颁布了房产税征收条例并宣布正式实施。
论房产税在我国的全面征收
想、 政治、 道德 、 观 念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的 人 际 关 系 所 构 成 的 环 境, 包 含 着 同学 关 系 、 师 生关 系 、 同事关 系 、 地缘 关 系 、 恋 人
人本 管理的理念 , 就是 要着眼 于调 动人 的 主体性 、 积 极 性 和 关 系 等 诸 方 面 的 内 容 。
现代商 贸工业
N 0. 11。 2 O1 3
Mo d e r n B u s i n e s s T r a d e I n d u s t r y
2 0 1 3年 第 1 1期
论房 产税在 我 国的全 面征收
刘 霞
( 扬 州市市级机 关事务 管理局 , 江苏 扬 州 2 2 5 0 0 0 ) 摘 要: 2 0 1 1年 1月 2 8 日上 海 和 重 庆 以 房 产 税 改 革 的 形 式 开 始 了 房 产 税 全 面 征 收 的 试 点 工 作 , 部 分 地 区将 居 民非 经
l 我 国 全 面 征 收 房 产 税 的 积 极 意 义
1 . 1 完 善 财 产 税 税 收 体 系
一
个 完整 、 健 全的税 收体 系应 当涵 盖 了流点 运行 的 营业 税改 征 增 值 税改 革 , 在 未 来
几年必 然扩展 到全 国范围 , 这种 情况 下 , 必 将 导 致 地 方 税 收
解 决 我 国地 方 政 府 对 土 地 财 政 的 过 分 依 赖 问 题 , 另 一 方 面
大 部 分 发 达 国 家 和 一 些 发 展 中 国 家 都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财 产 税税收体 系 , 在世 界经济一 体 化 的背景 下 , 建 立 健 全 的 财 产税税 收体系 , 实现与 国际接 轨 , 是 当务 之 急 。 房 产 税 的 全 面 征 收 可 以完 善 我 国 财 产 税 体 系 , 营 造 推 动 房 地 产 行 业 良
浅谈房产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房产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来源:中华税务信息网作者:一、存在的主要问题㈠纳税遵从度较差,偷逃税手段花样多。
有的纳税人对房产税政策学习不多、了解不够,认为房产税是小税种,可征可不征、可多征可少征,不象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那样在纳税人心目中引起足够重视。
有的私营企业随意申报一点,多数个体户不主动申报房产税;有的企业将已投入使用的房产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不转成本,隐瞒应税房产;有的将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从房产价值中剥离,减少房产计税价值;有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片面地认为,减免税收包括房产税,抵触房产税申报征收;有的房产租赁双方相互勾结,以假合同有意降低计税依据;有的将出租房产改成内部承包,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将租金收入“化装”成“联营利润”;有的单位把房产租金通过抵费用、报发票和入“小金库”等方法消化,“化整为零”,不见“痕迹”,难觅踪迹;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征收此税不理解,甚至少数单位还有特权思想,自恃本身也是行政单位,缴不缴没关系,从而在征管中与税务机关“较劲”,不报、拒缴出租房产相关税收。
由于这些偷逃税收现象,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带来“一点墨”效应,加剧了征收难度和管理无序。
㈡监控机制不健全,征收管理难度大。
房产税源点多面广、隐蔽分散,税源管理牵涉到房产、建设、物管、街道等部门和单位,需要多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把关。
但由于未建立较为完善的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地税部门难以及时取得房产的登记资料及变动情况,掌握的税源信息明显滞后于动态变化。
尤其对个体户,还依赖于逐户人工丈量、测算,摸税源、定税款,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税收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与现时的税收信息化管控反差较大。
㈢跟踪管理缺位,引导服务不够。
由于基层税务机关人手少、力量弱,宣传引导、督促提醒、约谈检查、考核问责等方面存在缺位现象,精细化管理和跟进式服务不够,既加剧了房产税征管无序,又增加了畏难情绪和松懈思想。
此外,个别税务机关习惯于“任务治税”,满足于相对宽松和易征税源税收,对零星分散的房产税重视不够,存在重“主税”轻“小税”、重企业轻个体、重查帐户轻核定户等现象;“容忍”少数人偷逃税收行为,存在有责不究、有违不处、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现象。
浅析我国全面实施房产税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全面实施房产税的问题与对策在经济越来越发达的当今社会,许多居民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私房,但还有相当一些无房的居民一直梦想着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
各种政策最基本的还是离不开国计民生,“衣食住行”中“住”在普通百姓心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而一个结构完备、运行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离不开一个能同市场经济相吻合、并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渗透于市场的高效、完备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房产税在地税收人特别是财产为税收人结构中已占据了较为重要的地位,该税在增加地方财政收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房产所有者收入,配合国家房改政策,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支持地方市政建设,促进房产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益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我国房产税的简介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屋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二、我国房产税面临的问题一纳税主体的确定不合理现行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产权所有人,这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商品经济的今天多种经营模式层出不穷,房屋不再是计划经济时期以固形式的存在,其产权的拥有也出现了多种模式,产权所有人为了更好地利用房屋创造经济效益,出现了房屋的租赁、联营、联建及无偿划拨使用等等的房屋所有权共有或互有的现象,造成房屋的产权划分不便、划分不清、划分不明甚至无法划分,涉税房屋产权纠纷越来越多。
例如一方出地一方出资的联建房后,出资方无偿无证使用;不可分割地房产由免税单位和纳税单位共用的;军民品生产共用的厂房;历史原因造成的长期房屋产权纠纷;一套人两套不同性质机构共存共用房产的情况等等,从而造成的涉税争议也越来越多,给税务机关的实际征收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房产所有人与房产不在一地的情形大量存在,税务机关在实际征管中,由于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常常面对房产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即使定了房产所有人,往往又由于其与房产不在一地而缺乏有效的征管措施,导致征管工作的被动,或者即使房产所有人与房产同在一地,但税务机关也由于相关信息的缺乏而无从掌握,往往是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甚微,造成应征税款征收困难。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作者:阎星宇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17期房地产税的改革从2011年试点地区开始推进,到现在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的立法及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当中,为优化税制结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本文将从分析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讨论当前身处房地产市场与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改革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现存漏洞提出几点对策及建议。
随着2021年到来,我国已步入“十四五”发展时期。
今后我国税制改革将在“十四五”时期继续逐步地深化进行,同时着重体现在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之上。
无论是基于健全直接税、地方税体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职能等方面看,房地产税都是重要的税种之一。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后我国房地产税地改革应以房地产税立法为首要任务,逐步地、积极地、稳妥推行。
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改革已推行近十年。
2020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以及重庆已发文,明确将继续作为改革试点推行房产税改革,这将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意味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将继续稳步推行。
推进房地产税,有利于培养地方主体税种,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是打击炒房行为的利器,为过热的房价降温。
但由于房地产税受关注度高,立法过程要不断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加之受疫情影响,目前更需要合适的时机和准备基础才能出台推行。
一、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重交易、轻保有,住房持有成本几乎为零。
如果房地产税的征税环节为保有环节而不是交易环节,加之房地产税属于典型的直接税,即税收负担直接由房地产持有者个人负担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转嫁。
这意味着征收房地产税会增加住房投机者的持有成本,使其抛售手中多余“闲置”的房子,提高市场房屋利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炒房行为,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建议
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建议作者:仓决来源:《财讯》2017年第30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和经济、居民生活水平等各方面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因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产现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不断的商品化,成为人民挣钱的投资品,成为保值和增值的消费品所以征收房产税是有必要的。
本文主要讲述现行房产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征收房产税的必要性,及其提出了房产税的改善建议房产税现状必要性我国房产税的现状房产税是各个国家开征的比较古老的一个税种。
自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全国范围内征收房产税,到至今已经有31年的历史了。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中规定的纳税人义务人是,具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中包括的有该房产的经营和管理单位和个人、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单位或个人(承典人)房产的代管人和使用该房产的人。
纳税依据方面,将房产税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用途来征税,其一是自用房产或非经营性的房产,其二是出租房产或经营性房产。
不同的用途的房产给予不同的征收方法或者是不同的规定,自用房产或非经营性房产的房产税是按照计算房产的原值,在计算过程中允许一次性准予扣除原值的,但扣除都少或者减幅程度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原因是房产说属于地方税。
出租房产或经营性房产的房产税是按照出租的租金计算的。
税率水平方面,自用房产或非经营性房产规定扣除一定比例以后按的税率,出租房产或经营性房产规定的税率。
优惠政策方面,有享受免税待遇和特殊照顾,以下四个为给予免税待遇的,国家机关、人们团体、军用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出钱的单位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房产个人拥有非营业的房产。
还有纳税人生活方面确实有困难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给予定期的减征房产税或者免征待遇。
征收管理方面,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通过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
纳税期限或时间由省级政府规定。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种设置不够科学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中税种设置不够科学,部分税种存在重复征收、交叉征收等问题,导致税收效率低下。
同时,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缺乏,无法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需求。
2. 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严格、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收不公、不透明,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3. 地方财政自主权不足在现行税制下,地方财政自主权相对不足,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空间有限。
这不利于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也影响了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种设置针对税种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应优化税种设置,完善地方税体系。
在保留现有税种的基础上,增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如房产税、环境税等。
同时,应避免税种之间的重复和交叉,提高税收效率。
2. 加强税收征管为加强税收征管,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其次,推进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
3. 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为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应适当下放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权力给地方政府。
这样,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提高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应建立健全地方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四、结论通过优化税种设置、加强税收征管和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地方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引言我国税制体系中,地方税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税体系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
主要税种过于集中,而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发展不足,导致地方政府在税收征收和使用上存在困难。
此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过于繁琐,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效率。
2.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征管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收稽查力度不够等方面。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流失和税收不公现象时有发生。
3. 地方债务问题严重随着地方债务规模的扩大,地方政府在债务压力下往往采取一些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通过非正规渠道筹集资金等。
这些问题不仅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也影响了地方税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制结构为解决税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逐步调整主要税种的比重,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
同时,简化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公平和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为地方税体系的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关键。
应加大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投入,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同时,加强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公平和合法。
3.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非正规渠道筹集资金。
此外,还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 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积极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
中国应不应该征收房产税?正方,应该征收,辩论赛立论
中国应不应该征收房产税?正方,应该征收,辩论赛立论第一篇:中国应不应该征收房产税?正方,应该征收,辩论赛立论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在阐述我方观点之前,让我们先来明确房产税的含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我们判断是否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它的征收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健康发展。
而我方的观点是: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
理由有如下3点。
第一,从个人来看,征收房产税有利于满足人民的自住房需求,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对于那些准备购买投资性房产的人,房产税增加了购房成本和投资风险,从而减少他们对房屋的需求。
而对于空置房屋的持有者来说,房产税加重了他们的持有负担,促使他们卖出房屋,增加了房屋的供给量。
房产税的征收通过对需求的减少和供给的增加,促使楼市趋向供需平衡,房价回落到合理水平,让广大群众更容易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
今日之中国,住房贵住房难已经成为民生改善和居民幸福感提高的拦路虎,而房产税的征收则是对于解决住房问题的一剂良药。
第二,从市场来看,征收房产税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近几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上可以看出,中国房地产界的富豪在排行榜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且大多位居前列,这是任何一个健康的经济体都不应该出现的情况。
房产税的征收,则是向社会,尤其是向房地产的投机炒作者发出了强而有力的信号:减少楼市的投机和非理性成分,逐渐挤出房地产市场价格泡沫,使市场回归理性发展道路,同时引导资金流向如高新技术行业,服务业等对国家经济长远发展更加有力的领域中。
第三,从国家来说,征收房产税有利于政府调整财政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在美国,日本等成熟的经济体中,房产税是一种普遍采用的税种,也是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通过土地财政维持公共服务的实现。
房产税的征收,有利于政府从“土地财政“转化为“税收财政”,实现税制的改革,同时用一个更稳定的财政维持好社会的教育医疗服务,建设好保障房廉租房,造福人民。
浅谈房产税征收现状及建议措施
浅谈房产税征收现状及建议措施浅谈房产税征收现状及建议措施摘要:房产税作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调控手段,对标准市场秩序,调控房产价格,实现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够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对于缓解地方财政危机有一定积极作用。
然而,房产税的开征不仅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在试行的道路上更是举步维艰,这都使房产税饱受社会争议,不得民意,无法发挥其预期功能。
本文主要是介绍了房产税征收现状,然后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征收现状建议一、房产税相关介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可以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奉献,并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
202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改革,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2021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专家称直指一二线高房。
二、我国房产税之征收现状及问题国家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增加房产持有环节的本钱来打击囤房的行为,抑制房产投机,稳定房产价格,提高房屋住宅率。
以此到达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标。
但事与愿违,房地产制度设计的偏失使其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征收房地产税目标的实现。
笔者认为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征收对象的范围界定不明晰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其征税的对象仅仅局限于经营性的房产,而将住宅用途的房产排除在外,无疑使房产税征收的初衷大打折扣,偏离了其价值取向。
不管是经营性房屋还是住宅性房屋都是"一人占多房"的状态,在持有环节上不应区分它们的用途,而当一视同仁。
此外,沪渝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都针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对存量房本不征收,仅重庆在后来才加征存量独栋别墅的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