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重要祸害防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章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矿井重要祸害的防备工作,确保矿井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资产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矿井开采及相关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1.矿井重要祸害:指矿井中可能发生的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山地质构造破坏和火灾等祸害。
2.防备管理:指通过订立防备措施、建立监测系统、加强培训等方式,防备矿井重要祸害的发生。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防备措施的订立1.全部矿井应订立相应的矿井重要祸害防备措施,采取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减少祸害发生的风险。
2.防备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瓦斯抽放、通风系统建设、安全设备配备、祸害监测与预警、应急预案编制等。
3.防备措施应依据矿井特点和祸害风险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订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监测系统的建立1.全部矿井应设立完满的矿井重要祸害监测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瓦斯监测、温度监测、压力监测等。
2.监测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监测数据应进行记录和汇总,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便对矿井重要祸害的趋势和变动进行分析和猜测。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开展1.矿井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理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2.培训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织和讲授,培训内容应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设置。
3.员工应完成相应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记录应进行归档备查。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1.每个矿井应订立相应的矿井重要祸害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理措施。
2.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祸害发生后的疏散、救援措施、紧急通信系统等。
3.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识应急处理流程和操作,同时发现和弥补应急预案中的不足之处。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评估与审核1.依据矿井重要祸害防备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重要祸害防备工作的评估与审核。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四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矿井是人类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场所,然而,矿井环境的特殊性质和高风险性使其存在各种灾害隐患。
为了防止矿井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安全和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本文将以我国为例,分析我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矿井主要灾害分类在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前,首先需要对矿井主要灾害进行分类,以便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控制。
我国将矿井主要灾害分为以下几类:1. 矿井瓦斯灾害:包括瓦斯爆炸和瓦斯突出两种类型。
2. 矿井煤尘灾害:包括煤尘爆炸和煤尘引起的热灾害两种类型。
3. 矿井水害:包括矿井涌水、矿井突水和矿井顶板突水等类型。
4. 矿井火灾:包括矿井电器火灾、矿井储煤场火灾等类型。
5. 矿井顶板灾害:包括顶板垮落和顶板冒落两种类型。
6. 其他灾害:包括矿井风险、瓦斯渗漏、矿井地震等其他类型的灾害。
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预防和控制矿井主要灾害,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 法律法规体系:我国通过立法,制定了一系列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矿山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基本要求。
2. 矿山安全管理体系:我国要求矿山企业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
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矿山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3. 矿井主要灾害预警预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和预测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我国矿山企业普遍建立了矿井主要灾害预警预测系统。
这些系统通过瓦斯浓度、煤尘浓度、地应力、地下水位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预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4. 矿井主要灾害防治技术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矿井主要灾害,我国矿山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井是固体矿产资源的常见获取场所,工作环境危险,容易发生灾害事故。
其主要灾害类型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矿山地面沉降和断层活动等。
矿井灾害的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因此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矿井运营效益,制定和实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灾害防控目标及原则1. 目标通过制度的规范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保护矿山环境,提高矿山生产效益。
2. 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做到专人专岗,责任到人。
(4)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三、制度内容1. 灾害预警机制针对矿井的主要灾害类型,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机制,确保在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后能够及时地给予相关人员有效的预警,为灾害抢救做好充分准备。
2. 灾害评估制度在矿井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矿井生产环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环境危险源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者处置,确保矿井生产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3. 灾害防治措施针对具体灾害,建立对应的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
如煤尘防治措施,建设煤尘控制系统,对矿井内部空气和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及时对矿井内的煤尘危害进行防治。
4. 灾害应急处置建立矿井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确保在矿井灾害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5. 培训教育矿井生产安全培训和教育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基础保障。
制定相关培训教育制度,对矿井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矿井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6. 灾害事件调查与分析建立灾害事件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开展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找出产生事故的原因,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和改进。
四、制度实施及监督管理1. 实施制度的实施需分阶段,先进行试点或者推广,再逐步推广到全部矿井。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首先,安全管理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核心。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的安全生产组织、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其中包括矿井安全运营管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此外,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的安全隐患。
其次,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包括矿井事故的报警、应急疏散、事故现场的救援措施和伤员的救护等。
此外,还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救援队伍,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第三,职业卫生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保障。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内各种有害物质的防护和处理方法。
包括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等。
此外,还要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卫生问题。
最后,环境保护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对环境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包括矿井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方法和标准。
此外,还要加强对矿井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矿井的发展与环境的和谐。
总的来说,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对于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矿井企业应该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投入,提高矿井的整体安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矿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矿井的主要灾害,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各类矿井。
三、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矿井领导层对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视,并加强领导层的责任追究;(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的组织和调度;(3)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监督。
2. 组织架构(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矿井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的决策和协调;(2)设立矿井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矿井生产过程和设备的安全进行监督。
3. 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明确矿井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矿井作业规程、施工技术规范等;(2)制定各类风险源的防范措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防爆等。
4. 安全工作制度(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安全培训等;(2)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制定矿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矿井逃生、事故救援等;(2)组织矿井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矿井设备管理(1)对矿井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7. 矿井环境保护(1)制定矿井环境保护规定,包括矿井废水、废气的处理;(2)控制矿井的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
8.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统计事故和安全隐患的情况;(2)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醒矿井员工注意安全。
四、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监督机构负责对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煤矿矿井安全,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灾害预防管理工作。
三、制定程序本制度由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结合煤炭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四、制度名称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一)目标:为减少煤矿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预防各种形式的灾害。
(二)职责: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监控人员以及矿工本人,均有责任遵守本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灾害预防管理措施。
(三)内容:1.煤矿矿井生产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煤炭开采。
2.煤矿生产过程中,对于煤炭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3.增加矿井安全设备,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尽量减少矿井人员发生误伤或事故。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5.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灾害,如禁止在工作区抽烟等。
(四)执行程序:负责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作。
(五)责任追究:对于任何一起煤矿灾害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
六、法律法规参考企业在制定本制度时,应当参考以下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煤矿安全法》6.《安全生产法》7.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上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均为企业制定本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重要参考。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保障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涉及到矿井灾害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责任主体1. 矿长: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并报告上级。
4. 所有矿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主要灾害预防的职责。
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灾害监测(1)矿井主要灾害的监测工作应全天候、全方位开展,确保实时监测。
(2)矿井主要灾害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监测系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灾害预警(1)根据监测数据,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及时报警,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应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灾害报告(1)一旦发生矿井主要灾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影响,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 应急处置(1)矿井主要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预案进行,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监督检查1. 矿长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灾害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预警系统的正常性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
五、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于主动参与灾害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中存在违反预防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惩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瓦斯、煤尘、水灾、火灾、提升运输及顶板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根据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瓦斯、煤尘、水灾、火灾、提升运输及顶板事故,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结合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
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全文传达贯彻到每一名下井职工,使每一名下井职工都能学习了解计划内容,熟悉避灾路线和灾害处理方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职工,不准下井。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完善。
四、在每季开始前15天,根据矿井开采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化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我矿实际,确定火灾、水灾、煤尘爆炸、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提升运输、职业危害事故等为我矿主要灾害。
第2条矿每年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要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
在每季开始前____日,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3条矿井每月____日前,应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分A、B、C三级建立台帐,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组织落实。
A、B级隐患按程序上报。
第4条矿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反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规定。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酿成事故的,从严处理。
第二章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第5条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按瓦斯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
第6条矿井每月初对瓦斯管理重点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管理重点区必须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7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8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通风部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9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严禁爆破。
第10条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第11条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第12条发生瓦斯积聚现象或瓦斯超限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当瓦斯涌出异常系由通风系统或通风参数变动引起时,应首先考虑去除诱发异常的事件,以恢复正常;无效果时,应考虑换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调压、堵漏等措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是为了预防矿井发生灾害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应以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明确各方责任。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
3. 预防控制措施制度:建立预防控制措施制度,包括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预防控制技术和装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4. 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包括矿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检查和监测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和监测制度,包括定期巡查、检修和维护设备、安全设施,监测矿井环境、瓦斯、瞬时地压等指标。
6.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案、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配备、逃生通道设置等。
7.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分析、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
8. 评价和奖惩制度:建立评价和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进行评价,并给予奖励或惩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要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制定。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防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预防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全面监管和管理矿井主要灾害,控制事故发生频率,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1.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小组负责矿井的预防管理工作。
小组由矿长、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预防管理工作。
部门包括矿井安全监测部门、矿井安全设施管理部门等。
四、预防宣传教育1.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定期组织矿井主要灾害防治知识大赛,提高矿工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知识掌握程度。
3. 在矿井内设置安全宣传牌,宣传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和方法。
五、预防监测检查1. 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进行监测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对防治设施和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正常。
六、预案制定与应急演练1. 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矿井主要灾害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矿井主要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事故调查与分析1. 对矿井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八、责任追究1. 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因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九、经费保障1. 公司应保障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部门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十、考核奖惩1. 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和处罚。
十一、附则本预防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是重要的资源开发基地,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作业现场,在煤炭、金属、非金属等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对于矿井来说,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必不可少,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证职工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本文将从矿井主要灾害出发,提出相应的预防管理制度。
一、瓦斯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瓦斯是矿井中普遍存在的危险物质,如果没有合理的管理,将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建立瓦斯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瓦斯灾害防治的重视,实行“三重一大”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制度“三同”、安全生产责任“三定”、安全生产行为“三依据”、“大喊大叫”安全管理制度。
2.对检修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瓦斯检测仪的工作状态良好,定期对现场设施进行维修,及时更换不可用的设备,保证瓦斯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努力提高瓦斯浓度检测的灵敏度,依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出预警,防止瓦斯灾害的发生。
4.建立紧急疏散预案,对矿井内人员进行逃生演练,提高职工的自救能力。
二、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采掘阶段中的一种常见灾害,主要是由于井下煤岩密度大、变形性能差,受力过程中导致煤与瓦斯突出。
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行安全“三防”措施,即防止现场温度骤变、煤岩体强韧突破、瓦斯爆炸的措施。
在煤与瓦斯突出易发地段,采取加强支护、排放瓦斯、降温通风等措施。
2.着重加强技术管理,平衡设计与安全设计要求,强化技术管理,尽可能保证采煤过程的稳定。
采取先采低后采高的方法,提高采煤效率,与此同时实行强制通风,防止瓦斯和煤尘积聚,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3.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管理制度,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监测,针对井下采区、采走煤层、耸长形态等各种因素,预测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出现煤与瓦斯突出发生。
三、矿井水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一个严重的技术问题,直接关系到矿井的生产和开发。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 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 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顶板事故、地质构造事故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并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现场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 制定矿井内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 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井内煤与瓦斯的积聚。
第八条矿井出风巷和进风巷应当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进行布置, 以保证瓦斯的有效排除。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 定期对矿井内瓦斯进行监测, 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条矿井内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并设立警告设备, 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一条知晓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人不得进入瓦斯超限度的区域工作, 发现瓦斯突出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上级报告。
第三章煤与瓦斯爆炸预防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 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预防措施, 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矿井内应当设置足够的通风设备, 确保煤与瓦斯不积聚。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 定期对瓦斯进行监测, 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浓度超标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爆设备, 如防爆电器等。
第十六条矿井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设施, 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第十七条对矿井内的进风井、出风井等必要的安全通道应当保持畅通, 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 制定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在掘进过程中, 应当注意及时支护顶板, 防止顶板松动导致事故。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引言】矿井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由于其工作条件的特殊性和高危性,常容易发生各种灾害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预防管理制度。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范本,供您参考。
【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预防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并确保矿山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管理责任2.1 矿山企业负责人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灾害预防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2.3 所有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3. 管理内容3.1 灾害预防计划的制定3.1.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灾害预防计划。
3.1.2 灾害预防计划应包括灾害预警制度、灾害防范措施、灾害应急救援等内容。
3.2 灾害预警制度3.2.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矿井灾害的预警制度。
3.2.2 灾害预警制度应包括预警信号的发出、预警信息的传达、紧急疏散措施等内容。
3.3 灾害防范措施3.3.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矿井灾害的防范措施。
3.3.2 灾害防范措施应包括排查隐患、修复危险设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3.4 灾害应急救援3.4.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矿井灾害的应急救援措施。
3.4.2 灾害应急救援措施应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内容。
4. 管理要求4.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全体员工进行灾害预防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灾害预防意识和能力。
4.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巡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4.3 严禁违规操作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矿山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
4.4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的进展情况。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一、背景介绍矿井作为采矿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采矿活动的进行,常常面临各种灾害风险,如煤与瓦斯突出、矿山地质灾害、矿井透水等。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标1. 提高矿井灾害预防能力:通过制度的建立,加强对矿井灾害的预测和预警,提高预防能力,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 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确保矿工在采矿过程中不受到灾害的威胁,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3. 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通过有效的灾害预防措施,减少矿山灾害对生产造成的影响,保障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三、制度内容1. 灾害预测与预警机制:a. 建立完善的矿井灾害监测系统,包括瓦斯、煤尘、地质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矿井的灾害风险。
b. 设立专门的预警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矿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c. 建立灾害预警响应机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和执行。
2. 灾害防控措施:a. 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案和工艺流程,确保矿井的稳定和安全。
b. 定期进行矿井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c. 加强矿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d. 建立矿井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3. 灾害事故调查与处理:a. 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对矿井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b. 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c. 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对受灾矿井进行修复和恢复工作,确保矿山的正常生产。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建立健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相关责任和标准。
2. 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执行力。
3. 建立监督机制,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矿山地质灾害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矿井、民营矿井等。
第二章灾害预防责任第四条矿井所有者或经营者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矿井的班组组长、监工、工段长等管理人员对本班组、本工段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六条矿工对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参与灾害预防工作。
第三章灾害预警与监测管理第七条矿井应配备瓦斯、煤尘等灾害预警系统,确保及时准确的灾害预警信息。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灾害监测系统,对瓦斯、煤尘等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采取措施。
第九条矿井的班组组长、监工、工段长等管理人员应对矿井灾害预警系统和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第十条矿井应制定瓦斯防治规程,明确瓦斯防治的措施和方法。
第十一条矿井应配备瓦斯抽采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修。
第十二条矿井的班组组长、监工、工段长等管理人员应监督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情况,并确保正常运行。
第五章煤尘防治管理第十三条矿井应制定煤尘防治规程,明确煤尘防治的措施和方法。
第十四条矿井应配备煤尘防治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修。
第十五条矿井的班组组长、监工、工段长等管理人员应监督煤尘防治设备的使用情况,并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十六条矿井应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预警工作,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矿井应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程,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和方法。
第十八条矿井的班组组长、监工、工段长等管理人员应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预警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
第七章应急救援管理第十九条矿井应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条矿井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救援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矿井的班组组长、监工、工段长等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点击数:65 —-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l、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2、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
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
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
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精)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总则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
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60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桥断柱要及时更换。
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再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
(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背金属或木棚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背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61(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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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点击数:65 --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l、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
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
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
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
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
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
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每一个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两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3次。
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
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三、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
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四、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1、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预防明火。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
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
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
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
井下必须使用煤矿使用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
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
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
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
井下应使用绝缘阻燃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或与大巷相连的地点必须砌碹。
进风井筒和平硐由地面起向内延伸不小于20米的深度以及暖风机房、暖风道、主扇房、风硐遗迹井下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
(3)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4)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
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
(5)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
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
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
(6)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
2、矿井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巷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2)合理的选择采矿方法,采矿方法回采率要高,煤炭损失率要低,同时要及时从工作面清除粉煤,并作好顶板管理工作。
(3)矿井通风系统要合理,风路畅通,减少矿井的漏风率。
(4)封闭可能发火的地区,杜绝空气漏入,防止煤层氧化。
对于矿柱的裂缝,一般用泥浆堵塞其入口和出口,而对采空区除了堵塞裂缝外,还要在通达采空区的巷道口建立防火墙。
(5)根据矿井自身情况,矿井应建立以氮气、黄泥灌浆、阻化剂、凝胶阻化剂等综合防灭火系统,以增加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3、矿井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1)严格遵守有关工矿企业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2)在设计和建筑厂房时,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
有火源危险的建筑物,其建筑物质量要达到要求的耐火等级。
在进行地面工业广场布置方案设计时,应当考虑地形和常年风向,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厂房建于其他厂房的下风侧,并且相临建筑物外墙之间应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
各建筑物之间还应设有通道,其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
4、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要按《规程》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及用品。
五、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1、每一个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2、每一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3、集团公司、矿必须对尘毒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
4、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5、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6、喷射混泥土工作面:喷射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
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
7、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厂,翻罐笼等都应进行喷舞洒水或设置捕尘器。
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
·8、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10%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3(2)含10%以下游离SiO2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9、煤层倾角大于12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10、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11、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12、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o13、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六、矿井机电运输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应有双回电源线路。
双回路电源应满足下面要求(1)当任意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外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2)矿井的双回路电源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3)正常下,如果采用一回路运行方式,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4)lO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5)矿进电源线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