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五、待遇与保障
1.课时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
2.社会保险: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社会保险。
3.工作保障: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学
六、解聘与续聘
1.解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
(3)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教学工作。
2.续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办法相应条款作相应调整。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5.非在校全日制学生,且不影响本职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与试讲: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讲。
4.聘用: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教务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领导审批。
5.签订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一、总则兼职教师是指在教育机构、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从事非全日制教育工作,并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为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保障教育质量,制定本《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二、聘用程序1. 招募公告教育机构在需求兼职教师时,应发布招募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招募岗位、任教科目、工作时间、待遇标准等,以及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
2. 笔试面试报名者需要参加针对所招岗位的笔试和面试,通过考核者进入下一环节。
3. 聘用审批经过笔试面试的考核,教育机构将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需求情况进行聘用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核者。
4. 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聘用审批的兼职教师需与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工作要求等,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三、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与担任岗位相适应的学历背景,具体要求由教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2. 专业知识与经验兼职教师应具备执教科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确保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3. 教学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讲授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以确保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4. 法律合规要求兼职教师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机构有权对兼职教师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1. 工作时间兼职教师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求和教育机构的安排确定,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段和工作日数。
2. 待遇标准兼职教师的薪酬待遇按教育机构的规定执行,合同应明确薪酬标准,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
3. 职业保障兼职教师享受与全职教师同等的职业保障待遇,例如参加教师培训、福利待遇等。
五、职责与义务1. 教学责任兼职教师应按时到岗,完成所教科目的教学任务,保持良好的教学效果。
2. 协调合作兼职教师应与教育机构的全职教师和其他兼职教师积极协作,共同提升教学质量。
3. 工作纪律兼职教师应遵守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工作。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招募一批兼职教师,以满足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学需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聘用:1.资格条件:应聘者需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面试考核:应聘者将接受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以评估其教学技能和沟通能力。
3.签订合同:通过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将与学校签订兼职教师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兼职教师的管理为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效果,学校将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
具体措施如下:1.定期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
2.专业培训:学校将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行为规范:兼职教师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4.激励措施:学校将根据兼职教师的教学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三、兼职教师的退出机制对于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兼职教师,学校将按照以下退出机制处理:1.警告处罚: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2.解除合同:如果兼职教师屡教不改或教学质量持续不佳,学校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质量和表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通过严格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将能够吸引优秀的兼职教师加入,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目标。
希望所有的兼职教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升教学水平,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
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
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1970年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
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命题评卷、监考等)。
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凡接受学院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四、招聘要求及聘任程序(一)招聘渠道各教学单位可通过人事处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人才招聘会、媒体广告等有效途径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同时结合校内外教职员推荐和自荐的方法,拓宽兼职教师来源。
(二)面试组织及考察1.各教学单位负责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次审查。
2.各教学单位应考察和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教学能力与水平。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办法
1. 兼职教师聘用的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 兼职教师聘用的程序:教育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兼职教师,通过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等环节确定最终的聘用人选。
3. 兼职教师聘用的合同:教育机构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和报酬等相关事项。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1. 兼职教师工作安排:教育机构根据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兼职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工作时间,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2. 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监督:教育机构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兼职教师工资待遇: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兼职
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兼职教师纪律要求:教育机构要求兼职教师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 兼职教师绩效考核: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处理。
三、兼职教师管理的意义
1. 兼职教师能够为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
量和水平。
2.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可以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符合法
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
3. 兼职教师管理的科学化可以促进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教学效果。
4.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可以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机构的信任。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兼职教师在教育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兼职教师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各教育机构需制定相应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兼职教师作为教育机构中的外来力量,在聘用前应根据教育机构要求制定明确的条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兼职教师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与其从事的教学科目相匹配的学历背景,例如,数学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数学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专业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职业素养: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有耐心、关心和理解。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为了确保聘用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教育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教育机构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和联系方式等。
2. 收集申请材料:教育机构应要求申请人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 筛选评估:教育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筛选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4. 面试选拔:符合聘用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过程中,教育机构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5. 聘用决定:根据面试结果和其他评估指标,教育机构将作出最终的聘用决定,并与被聘用人进行签约。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教育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要求:1. 教学指导:教育机构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详细的教学指导和教学资源,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教育机构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
2. 定期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供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兼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 评估考核:教育机构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评估其教学质量、教育观念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学校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3)具备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5)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非我校在编教职工。
三、聘用程序
1.需求申请:二级学院根据教学需求,向人事处提出兼职教师聘用申请。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3.面试考核:二级学院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人事处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合同
1.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个学期或1个学年,根据教学需求可续签。
2.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5)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的。
2.兼职教师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
八、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合同签订: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书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管理与考核
1.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二级学院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量等进行考核。
3.兼职教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遇
1.兼职教师劳动报酬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
学校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第一条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的目的是规范兼职老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秩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展。
其次条兼职老师的聘用原则为公开、公正、公正、竞争。
第三条兼职老师的聘用范围包括科学争辩人员、行业专家、企事业单位骨干和教育部门工作者等。
第四条兼职老师的聘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学阅历和专业素养;(二)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四)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兼职老师的聘用程序如下:(一)学校公布兼职老师的职位空缺信息;(二)兼职老师申请职位,并提交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三)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四)学校向被录用的申请人发放任职通知。
第六条兼职老师的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一)制定教学方案和教学目标;(二)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反馈;(三)参与教务部门的学术活动;(四)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规范和行为准则;(五)定期检查和考核兼职老师的教学工作。
第七条兼职老师的待遇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兼职老师与学校的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互信、互利、互助的基础上,双方应当乐观合作,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进展。
第九条兼职老师在教学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一)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二)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三)传授正规教学内容,培育同学的学习力量;(四)敬重同学的共性和差异,关注同学的全面进展;(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兼职老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具体聘期依据实际状况而定。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其聘用关系:(一)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二)违反教学规范和行为准则;(三)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教学质量严峻不达标的。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有权自主解除与学校的合作关系,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聘用兼职教师是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高育人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学院正式聘用,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原则(一)按需聘用原则外聘兼职教师原则上由各院部根据教师缺员情况、教学任务和师资队伍建设等需要自主聘用,重点选择与专业对接的行业、企业的管理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确保聘请的教师能对院部师资队伍起到“充实”和“完善”作用。
(二)聘约管理原则完善聘约,明确兼职教师的职责、待遇和工作要求,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聘约管理。
(≡)动态管理原则兼职教师的聘用实行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兼职教师,稳定优秀精干的兼职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所聘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遵守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能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
(三)具有企事业单位中高级职务,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毕业后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三年以上且仍在职,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企业、行业实践能力;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院需要而定。
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doc
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1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专业技术优势,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我校实际,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 热心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兼职教师应具有熟练的专业岗位技术能力和一定的教学水平,现阶段从事本专业岗位技术工作。
3. 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其承担的教学工作。
二、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1. 履行教师职责,按要求完成承担的教学工作。
2. 根据要求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3. 沟通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沟通学生在企业实习或就业的联系;沟通教师在企业、产教的联系;沟通学校和企业合作的联系。
4. 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1. 根据岗位的需要,由相关专业科聘用兼职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党政办公室备案,可采用推荐和公开招聘的方式,相关专业部要认真考察聘用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专业水平。
根据岗位的需要,聘用和培育在企业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指导核心技能训练、讲授岗位课程、举办讲座、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参加实训基地建设等。
2. 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协议,制定适合专业特点的岗位职责。
兼职教师可采用雇员制聘用。
四、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1. 各专业部要按专业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培育和选拔兼职教师,根据兼职教师的专业技术特长择优选择适合教学需要的兼职教师。
对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的兼职教师,对那些在校企沟通、在课程开发、实训条件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兼职教师,及时续聘。
对于学生反映大,教学质量差的兼职教师及时解聘。
2. 各专业部要向所聘教师介绍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管理的要求,介绍所承担课程的教学目标,安排兼职教师参加重要的教研活动,并负责提供有关教学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芜职中[]号签发人:朱贤忠★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
第二章人员条件第三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四条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年,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聘请程序第五条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
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六条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
基本程序是:(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校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供相关聘用单位和兼职教师参考。
一、聘用范围和条件1. 聘用范围本校欢迎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人员申请兼职教师职位。
2. 聘用条件申请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校要求的学历背景和相关专业知识;(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操守;(4)能够履行教学职责,并愿意接受校方工作安排和指导。
二、聘用程序1. 招聘公告本校发布兼职教师聘用公告,明确聘用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 简历筛选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申请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人事部门将对提交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认符合要求人员。
3. 面试选拔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将被邀请参加面试,并进行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面试结果将作为聘用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公示及签约通过面试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人事部门与拟聘用人员进行协商,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1. 聘用期限兼职教师的聘用期限根据教学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定,通常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 待遇兼职教师将根据课时费或工时费的方式支付报酬。
具体待遇标准由学校进行统一规定,并按时支付。
3. 教师权益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相同的教学权益,包括参与教研活动、使用教育资源、参加教师培训等。
四、聘用终止和纠纷解决1. 聘用终止以下情况下,兼职教师聘用合同将被终止:(1)聘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兼职教师自行提出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4)兼职教师多次未按时履行工作职责且拒不改正。
2. 纠纷解决双方在聘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诉。
五、附则1.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工作。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与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系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及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89号建议的答复(教建议[2018]214号)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的,与学校只签订聘任协议(不纳入学校编制),兼职担任专业课讲座、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第三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第八条系部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标准》。
第九条兼职教师授课前需进行评议。
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的兼职教师队伍逐渐壮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各级学校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1. 兼职教师的定义和分类兼职教师是指在学校兼任教学工作的人员,与全职教师相对应。
根据教学岗位的需求和兼职教师的教育背景和经验,兼职教师可以分为专职兼职教师和非专职兼职教师。
2. 兼职教师聘用的程序与条件为了保证兼职教师的质量和教学效果,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聘用程序和条件。
首先,学校需要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并征求专业人员的推荐。
然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选聘合格者。
最后,签订聘用合同并确定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
3. 兼职教师的权益保障兼职教师虽然工作时间较短,但是他们应该享有与全职教师相当的权益保障。
学校应该确保兼职教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兼职教师的职业发展与评价兼职教师也应该有职业发展和晋升的机会。
学校可以根据兼职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价,并适时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实现职业发展。
5. 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学校应该建立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课堂评估,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反馈。
这样可以保证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6. 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的合作与交流学校应该积极组织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通过定期召开教研活动、教学讲座等形式,促进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之间的互动,利用互补的优势提升教学质量。
7. 兼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支持学校要为兼职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支持。
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行业领域的从业者等来学校进行讲座或授课,为兼职教师提供学术研究和教学方法方面的指导,激发他们的学术热情。
8. 兼职教师的教学资源共享学校应该鼓励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共享教学资源。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兼职教师是教育机构和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升。
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2.兼职教师聘用办法2.1 聘用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技能,并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和资质证明;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3.认同教育机构或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能够积极配合教育教学工作;4.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2.2 聘用程序1.教育机构或学校发布兼职教师聘用需求,明确聘用岗位、条件和待遇;2.兼职教师应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教育机构或学校按照招聘程序进行筛选和面试,并根据表现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最终录用人选;4.聘用人员与教育机构或学校签订兼职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兼职教师管理考核办法3.1 岗位职责1.兼职教师应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2.兼职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3.兼职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学情分析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4.兼职教师应与教育机构或学校保持沟通,积极反馈教学需求和问题,共同促进教学改进。
3.2 考核制度1.定期进行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包括学生评价、教育机构或学校评价等;2.根据评估结果,对兼职教师进行奖惩措施,如表扬、加薪、调岗、解约等;3.兼职教师应定期提交教学反馈报告,对自己的教学进行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意见;4.教育机构或学校应及时给予兼职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
4.总结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教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聘用条件和程序,选择优秀的兼职教师;通过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促进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升。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兼职教师的出现,是教育领域由传统的全职教职向灵活就业模式转变的产物。
在适应高校学科发展的需求和应对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探讨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的具体办法与要点。
二、聘用程序与资格条件1. 兼职教师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和人员配置计划,确定兼职教师聘用需求,明确招聘岗位。
(2)岗位发布:学校通过官方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兼职教师岗位招聘信息。
(3)简历筛选:学校对投递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合适的候选人。
(4)面试与试讲:学校组织面试与试讲环节,全面了解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及教育理念。
(5)录用程序:根据面试与试讲结果,学校确认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 兼职教师聘用资格条件:(1)具备相应学历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承担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
(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或者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遵守校规校纪。
三、薪酬与福利待遇1. 薪酬制度:(1)按课时或月薪制支付兼职教师的工资,根据其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计算。
(2)薪酬水平应与兼职教师的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工作时长等因素相符。
(3)工资支付应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
2. 福利待遇:(1)兼职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合法权益和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享受教师培训和进修的机会,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管理与评价机制1. 工作管理:(1)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支持,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目标。
(2)建立管理流程,保障兼职教师与其他教师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教学评价:(1)兼职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按要求提交教案、听课记录等相关材料。
(2)学校应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以确保教学效果。
五、权益保障与纠纷解决1. 兼职教师权益保障:(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保险体系,保障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
兼职教育工作者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育工作者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文档旨在规范兼职教育工作者的聘用和管理事宜,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职位要求
兼职教育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能力;
4. 有热爱教育事业和培养学生的责任心。
三、招聘流程
1. 拟聘用兼职教育工作者的部门应编制聘用计划,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2. 组织招聘公告,广泛宣传职位信息;
3. 接受应聘者的简历和面试;
4. 经过面试评估后,进行候选人的综合评价;
5.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四、合同管理
1. 聘用兼职教育工作者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
3. 聘用期限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长或
终止。
五、管理责任
1. 聘用兼职教育工作者的部门应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
2. 部门应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兼职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水平和职
业能力;
3. 定期对兼职教育工作者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
相应措施。
六、奖惩制度
1. 对表现优异的兼职教育工作者,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兼职教育工作者,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 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停聘和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其他未尽事宜,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以上为兼职教育工作者聘用及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执行。
2-3-1-1-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一)兼职教师的界定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幼儿园)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精通行业(幼儿园)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骨干教师。
(二)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1. 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
4. 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
5。
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
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7.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申报计划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2.资格审查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试行)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较强实践技能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类型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是根据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聘请的来自行业、企业等社会各界的管理专家、技术骨干、能工巧匠。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别:(一)专家型1。
专业顾问或兼职专业带头人。
2.专业委员会成员。
3。
客座教授。
(二)技能指导型校外实践指导教师。
二、兼职教师聘请原则(一)按需聘用。
根据教学实训、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行业、企业或社会聘任兼职教师,重点选择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的管理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
(二)聘约管理。
完善聘约,明确兼职教师的职责、待遇和工作要求,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依约管理.(三)动态管理。
兼职教师的聘任实行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适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兼职教师,建立精干兼职教师的动态管理机制.三、兼职教师基本条件和聘请标准(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原则上要求,一般应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满五年以上且具有相应的技能证书或荣誉称号.(二)兼职教师的聘请标准1.专家型兼职教师。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专业课程的教学或指导青年教师,具有参与教学计划制定、审议,核心课程建设、课程标准建设及特色教材开发等方面的能力。
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趋势,在行业里有一定威望,有较强的整合校外教学资源的能力,对专业建设有较高见解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技能指导型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较丰富的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工作责任心的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
四、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一)申报计划各系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综合管理处申报下一学年各类兼职教师的聘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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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
1.
2.
3.
4.
65岁。
5.
6.
7
(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申报计划
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
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
2.资格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
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四)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2.
3.
4.
5.
6.
7.
由教务处及各专业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岗前培训,让其了解中职教育发展规律和熟悉中职学生的学习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中职教育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以适应中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二)促进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提升
要定期开展示范课讲授和说课活动,组织兼职教师参加教学观摩,通过示范与观摩,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
(三)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要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积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兼职教师的使用与考核
1.各专业负责人对兼职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应向聘任的兼职教师介绍专业建设、教学和教学管
2.
3.
4.
5.
1.兼职教师的待遇按教学工作量酬金核算,由各专业根据兼职教师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具体负责工作量的统计和酬金审报发放工作,酬金发放、审核应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各专业初审、教务处复核并备案、分管校领导审批。
2.兼职教师的酬金根据兼职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给予不同的标准。
3.兼职教师课时酬金每学期发放一次,一律为税前金额。
4.兼职教师可使用学校的图书、信息、设备等教学、实训资源,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课题、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