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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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1.生产环节:1.1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1.2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检环节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3生产企业必须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保留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样品。

2.销售环节:2.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销售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售。

2.2销售企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产品的知识和正确的销售方式。

2.3销售企业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方式进行销售,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3.使用环节:3.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使用必须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家长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停止使用配方乳粉。

3.2在使用配方乳粉时,应按照要求正确配制,并确保卫生条件良好。

3.3备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保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4.目标群体:4.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规定适用于0-36个月的婴幼儿。

4.2重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营养和饮食环境。

5.监督与处罚:5.1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5.2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中不合规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结起来,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要求生产、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都要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加强监督和处罚,提高各方的责任意识,可以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和使用,保障婴幼儿的权益。

配方奶粉管理制度

配方奶粉管理制度

配方奶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促进婴幼儿营养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所有从事配方奶粉生产、经营、流通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企业的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2.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接收、储存、加工、包装和出厂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如有质量问题能够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和生产流程。

4.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建立相应档案和记录。

三、产品质量标准1. 配方奶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标准规定的配方和营养成分。

2. 配方奶粉的生产企业应建立标准配方和生产工艺,并进行严格控制和检验。

3. 配方奶粉必须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筛选,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

4. 配方奶粉必须符合产品保质期的要求,并对产品的储存、运输、包装、标识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四、市场监管1. 国家质检部门应建立配方奶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机制,对配方奶粉产品进行定期抽检。

2. 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方奶粉,应立即对生产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对产品进行召回或下架处理。

3. 对于配方奶粉产品的标识、广告、宣传等信息应进行严格监管,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1. 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方奶粉产品,消费者应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应有权要求企业进行赔偿。

3.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应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严肃的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六、处罚措施1. 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方奶粉产品,生产企业将被责令立即进行召回或下架处理,并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2. 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相关企业将被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婴幼儿的特殊营养需求而设计的食品。

由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和消化系统的不完善,他们对营养的需求与成年人有所不同。

因此,在生产和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许可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以确保生产环境、设备、技术和质量控制符合国家标准。

2.原料采购及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采购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生产工艺与设备: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无尘无菌,并采取适当的卫生控制措施。

4.质量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包装与标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标识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并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婴幼儿配方食品”。

6.进货、销售与储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进货、销售和储存应由有资质的经营者进行,并保证库存的新鲜度、安全性和品质。

7.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市场上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以上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管理,并提高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222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222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二、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索证索票制度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四、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五、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购销货台账制度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自检制度八、从业人员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学习培训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一、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乳制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本公司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乳制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本公司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公司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4、本公司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公司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并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5、本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持所购买,销售的乳制品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本公司将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二、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索证索票制度1、购进乳制品时,按照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主体资格证明及该批乳制品的检验报告并保存,并做好台账记录。

2、对购进的乳制品的包装标签标识进行查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2)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3)产品规格、等级、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3、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无标签或标签标识不清、过期变质的乳制品,如发现假冒伪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与安全,规范奶粉店的经营行为,制定本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奶粉店,包括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奶粉店依法经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奶粉店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反馈,不断提升配方乳粉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奶粉店应配备专业的驻店验货员,定期对配方乳粉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测。

第六条奶粉店应与供货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获取正规渠道的产品,并签订明确的供货合同。

第七条奶粉店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二章配方乳粉品质管理第九条奶粉店应定期向专业机构委托进行配方乳粉的质量检测,并将结果备案保存,供消费者查询。

第十条奶粉店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可以追溯到配方乳粉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

第十一条奶粉店应向消费者提供配方乳粉相关的产品说明、使用方法和质量保证书。

第三章店铺环境和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奶粉店应保持店铺内空气清新,避免烟尘、异味等对配方乳粉的污染。

第十三条奶粉店应定期检查仓库和货架,确保存放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奶粉店应制定配方乳粉的存储管理规定,包括防火、防潮、防蛀等措施。

第十五条奶粉店应保持店内清洁卫生,定期对店内进行卫生消毒。

第十六条奶粉店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奶粉店应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配方乳粉的信息公示于店内,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等。

第十八条奶粉店应建立订货、进货、验货等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二十条奶粉店应确保消费者购买配方乳粉后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退换货政策。

第二十一条奶粉店应建立消费者档案,记录消费者购买的配方乳粉信息,方便追溯与服务。

第二十二条奶粉店应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喂养观念,提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相关知识。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二十三条奶粉店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管理本制度的执行,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质量管理报告。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营养需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义务。

第二部分:经营许可第四条: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经营许可。

第五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并保持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部分:产品质量控制第六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产品检测等方面。

第八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进行原辅料的抽样检测,并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建立召回制度,及时调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部分:经营行为规范第十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不得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销售,并不得将过期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第五部分:监督和处罚第十三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督和抽检,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公开通报。

第十四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如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暂停经营、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1、本经营者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负责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负责,不经营、不贮存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乳制品。

2、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3、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建立并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的证照,验明所购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归档存留,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5、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清理变质或超保质期的乳品,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乳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北京中德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九、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十、售后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三、质管员的岗位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记录;7、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9、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11、协助企业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12、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13、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四、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5、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1、按照法定产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号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对销货退回、特殊、效期、进口等产品应做重点验收;3、对验收的产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品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入库单上签字;不合格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通知业务部门;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5、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验收水平;6、验收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变化情况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给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质管部门;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1、按照产品和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储存,对因储存不当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码,合理利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货位编号、色标明显;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产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物、卡相符,坚持动态复核;4、做好效期商品保管工作,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产品出库;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检测两次,如超过规定温湿度标准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6、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提高保管工作质量;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3、对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及该批次检验合格证,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婴幼儿配方乳粉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6、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7、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9、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仓库质量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3、应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性能及要求,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别隔墙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混垛;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作;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人员教育培训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乳制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2、本公司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乳制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3、本公司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粉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粉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公司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政府监管部门;4、本公司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公司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并随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5、本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持所购买,销售的乳制品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本公司将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1、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乳制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2、乳制品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乳制品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3、乳制品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乳制品,如有超期乳制品及时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1、本公司负责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对外批发,零售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并配置有经专业培训的乳制品安全专职管理人选;2、本公司保证乳制品的销售台账真实,有效,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本公司对每批拟对外销售的乳制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乳制品进入市场;4、本公司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社保卡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6、乳制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乳制品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1、本公司在经营的乳制品中,对质量不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的政府监管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2、本公司在自行销售乳制品过程中,如发现自有乳制品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乳制品,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售后服务制度1、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广大婴幼儿的健康,规范婴幼儿乳粉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婴幼儿乳粉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包括婴儿配方奶粉、婴幼儿学步奶粉等。

本制度所称婴幼儿乳粉是指专供1岁及以下婴幼儿食用的奶粉。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婴幼儿乳粉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保证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制定和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配方和流程生产,确保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原材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严格把控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在必要时对产品进行追溯。

第三章流通管理第九条婴幼儿乳粉的流通环节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界标准,建立健全的流通管理体系,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婴幼儿乳粉,并保证婴幼儿乳粉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婴幼儿乳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对婴幼儿乳粉的销售进行严格管理,包括产品的检验和追溯。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家庭和托幼机构等使用婴幼儿乳粉的单位,应当确保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不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和托幼机构等使用婴幼儿乳粉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确保婴幼儿乳粉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家庭和托幼机构等使用婴幼儿乳粉的单位,应当注意产品的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这些食品对婴幼儿成长发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的质量安全也是婴幼儿健康的保障。

因此,针对这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制度也必须严格规范。

本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定义和分类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专门为0-36个月婴儿和1-3岁幼儿而设计和生产的特定类别的营养食品。

根据不同营养成分含量和适用对象的年龄分为母乳替代品、部分母乳替代品和辅食。

其中,母乳替代品是指不添加新的成分而功能类似于母乳的配方乳干、液体或其他形式的配方食品;部分母乳替代品是指添加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等其他营养素,以辅助母乳喂养的配方食品;辅食是指添加纤维素、矿物质以及一些维生素和其他营养素,供婴幼儿逐渐转向固体食品的辅助食品。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制度1.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在申请该证书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原材料采购渠道及检验手段、员工素质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必须审查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相关标准采购原材料。

国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材料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3.生产管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食品生产卫生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保、设备清洁和员工卫生。

4.产品检验生产完成后,企业必须对生产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进行多项数据和化验分析,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例如,检验乳粉中添加的营养成分,检查袋装食品的温度和湿度,并建立完整的检测记录和数据传输系统。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九、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十、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十一、售后服务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一种重要的婴幼儿食品,对婴幼儿的成长发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各个层面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套1200字以上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一、企业资质审查制度1.准入要求:具备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原料采购: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原料的质量合格;3.进货记录:建立进货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进货数量、进货时间等,便于后期追溯;4.配方审查:对配方做出严格审查,并确保配方合理、科学、安全。

二、生产管理制度1.生产计划: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顺畅进行;2.生产工艺:建立科学、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并进行员工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正确操作;3.生产记录:建立生产记录,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数量、生产人员等信息,方便追溯;4.质量管理:配方乳粉生产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把控质量。

三、质量控制制度1.原料检验:对每批进货的原料进行必要的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2.过程检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关键控制点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3.成品检验:对生产出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全面的检验,包括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等;4.不合格品处理: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处理,包括返工、销毁等。

四、包装和储存管理制度1.包装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伪防控制度也需健全;2.储存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储存条件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建立储存记录;3.运输要求:建立配方乳粉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五、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渠道:确定合法合规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正常销售;2.销售记录:建立销售记录,包括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时间、销售人员等信息,方便追溯;3.售后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解答顾客的疑问和问题;4.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顾客投诉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保护企业形象。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一、生产环节
1.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2.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
品的质量和安全;
3.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营养成分符合
标准要求;
4.生产企业要保证原料的采购渠道合法,杜绝使用劣质或假冒原料;
二、销售环节
1.销售商应定期对产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销售商应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要求出具合格证明,确保产品合法销售;
3.销售商要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产品质量和使用指引的宣传展示牌,并提供产品使用指南;
4.销售商要建立客户档案,记录消费者的购买信息,以便跟踪产品批
次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三、用户使用环节
1.用户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不得滥用或超量使用;
2.用户要保证产品的保存环境卫生整洁,防潮、防晒、防腐;
3.用户要密切关注产品召回信息和质量问题反馈,并按要求及时处理;
4.用户要定期对乳粉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可能的质量问题。

四、监管机构的职责
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相关部门要建立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抽检等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测;
3.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配方乳粉的质量问题和召回通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4.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通过建立和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有效使用。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配方乳粉的整体质量水平。

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第一篇: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二、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三、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四、婴幼儿配方奶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五、婴幼儿配方奶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六、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七、婴幼儿配方奶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八、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九、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十一、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制定。

第三条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前,应对供货商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建立首营企业档案。

供货商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质量保证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委托范围)、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商的印章。

供货商应当提供公章和票据的备案样本,并应开具税务发票,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索证索票,可以由总部以电子数据共享的形式保存,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产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八)明确赔偿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

婴幼儿奶粉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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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管理制度范文婴幼儿奶粉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婴幼儿奶粉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加强对婴幼儿奶粉的质量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婴幼儿奶粉产品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企业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书,并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产品的配方、标签等信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卫生安全控制等。

3. 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定期开展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产品质量控制1. 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包括营养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2. 生产企业要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对采购的原料要进行严格的抽样检测。

3. 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检验记录和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4. 生产企业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主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流通管理第一节流通环节管理1. 批发商必须拥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2. 批发商要定期检查库存,严格控制货物的保质期限,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批发商要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 批发商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主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零售环节管理1. 零售商必须拥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2. 零售商要建立完善的产品管理体系,包括货架陈列、库存控制等。

3. 零售商要对产品进行有效的防伪措施,确保产品的真实性。

4. 零售商要对客户进行有效的产品宣传和售后服务,提供咨询和解答疑问的渠道。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北京中德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 ??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九、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十、售后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现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2、定期收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3、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4、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5、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6、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

二、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十项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十项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安全管理十项制度1、岗位职责制度;2、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3、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4、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5、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6、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7、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8、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9、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10、婴幼儿配方乳粉先行赔付和追偿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本单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健康查体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质量安全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2、负责维护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行,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生产品种的审验,供货单位、销售合法资质的审核,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4、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日常运输、存储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

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拒收退货、下架退市及销毁清理工作。

7、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状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8、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采购员工作职责:1、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行查验,并建立供货商档案。

奶粉经营管理制度

奶粉经营管理制度

奶粉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奶粉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秩序良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奶粉生产、销售等相关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三、经营管理规范1. 奶粉的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生产资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严格把关原料质量和生产过程。

2. 奶粉销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拥有相关销售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售。

3. 奶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知识,了解产品效果、适用人群等,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

4. 奶粉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虚假宣传、欺诈手段进行经营活动。

5.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奶粉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奶粉质量管理1. 奶粉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抽检等环节的质量监控。

2. 奶粉销售企业必须对进货的奶粉进行质量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奶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产品知识的学习,熟悉产品质量标准,保证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

五、奶粉安全管理1. 奶粉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完好,生产环境洁净,确保产品安全。

2. 奶粉销售企业必须对销售设施和环境进行定期清洁消毒,保证产品卫生安全。

3. 奶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卫生意识,维护销售场所的卫生整洁,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六、奶粉宣传管理1. 奶粉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夸大产品功效,不得违法违规宣传。

2. 奶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客观、真实地介绍产品特点和功效,不得误导消费者。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奶粉宣传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1. 奶粉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积极采纳。

2. 奶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欺诈消费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需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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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二、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三、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四、婴幼儿配方奶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五、婴幼儿配方奶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六、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七、婴幼儿配方奶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八、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九、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十一、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制定。

第三条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前,应对供货商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建立首营企业档案。

供货商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质量保证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委托范围)、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商的印章。

供货商应当提供公章和票据的备案样本,并应开具税务发票,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索证索票,可以由总部以电子数据共享的形式保存,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产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八)明确赔偿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

第六条应对标签中标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经销企业名称、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查验;应审核经营现场内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广告的合法性。

第七条连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全部由连锁公司总部统一配送。

第八条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合作企业和产品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必要时应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和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以市场需求信息为依据,作到适时、适量、合理,力求不断档、不积压。

第十一条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查验,并建立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

第十二条采购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符合下列条件:1、为国家公布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厂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及其品牌、品种名录中收载的品种,名录中没有的,不得采购。

2、有合法票据和批次检验报告单。

3、包装、标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都要签订合同,合同要明确质量条款。

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验收员对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验收时,在对照名录、查验文件资料以及食品标签标识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予以拒收或退货,不得验收入库,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不在国家批准的生产企业名录之内的企业生产的;企业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的;无相应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包括法定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和企业自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进口无中文标识的;同一生产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乳制品生产的;距保质期不足12个月的或过期的;包装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的;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的。

第十五条应当建立完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必须如实记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适用的年龄段、生产企业名称(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称)、商标、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数量、价格、进货日期。

第十六条批次检验报告应随货同行,并存档备查,无同批次检验报告单不得验收入库。

婴幼儿配方奶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本规范的要求,设立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实行专区储存、专柜(专区)销售,并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远离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防止与药品、有毒有害等物品的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第十八条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或标签标识上标明的储存条件要求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储存、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

第十九条仓库应当有以下设施设备:(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二)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避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三)自动监测、控制和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四)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五)验收、发货和退货的专用场所;(六)不合格产品专用存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运输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第二十一条包装破损或标签字迹模糊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出库,并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

第二十二条出库时,应当对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票据进行复核并按相关规定建立记录。

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负责人处理:(一)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二)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三)距保质期不足2个月的;(四)其他异常情况。

婴幼儿配方奶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经营场所应当有以下设施设备:(一)划定专门区域,专柜陈列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专区的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与药品区域进行物理隔离,禁止混放混存;在专区内应当设置专柜陈列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具有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所要求的设施设备;(二)在专柜处显著位置设立专柜(专区)提示牌,专柜(专区)统一名称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

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悬挂“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标识牌,标识牌的内容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并印制行业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服务电话;(三)具有监测、调控和记录温湿度的设备;(四)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避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并应避免阳光直射。

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建立销售记录,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

消费者信息不应强制获得。

第二十五条在营业场所公布行业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投诉。

第二十六条发现已售出婴幼儿配方乳粉有严重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追回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行业监督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应当协助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召回记录。

第二十八条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第二十九条应由经过营养专业知识培训人员负责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正确介绍,按婴幼儿年龄段正确销售,不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婴幼儿配方奶粉养护和有效期管理制度第三十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

定期对储存、陈列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的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

对发现的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停止经营、登记造册。

距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前下架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质量可疑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报告连锁总部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售,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做好销毁记录。

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凭随货同行单和批次检验报告单验收,验收入库单和原始凭据应按月装订,并保存5年备查。

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l、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的政策、法令、法规等;2、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制度等管理质量保证能力情况;3、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管理措施、质量管理水平、质量效益等;4、企业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5、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本企业相关的质量信息;6、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

第三十四条质管员应积极了解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质量信息,负责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处理,并负责收集、汇总、分析。

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质量事故指从奶粉采购到奶粉贮存、流通、使用各环节中各种因素造成影响产品内、外质量指标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的结果。

第三十六条质管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十七条质量事故的处理:1、事故原因应调查清楚,记录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单上;2、事故应得到妥善处理;3、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所发生的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有总结和培训记录;4、重大质量事故必须由质量管理员立即(24小时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质量事故中出现的不合格奶粉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

第三十八条服务质量投诉处理:1、顾客对企业服务质量的投诉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处理;2、企业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公布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负责接听投诉电话,处理服务质量投诉事宜;3、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投诉者,作好投诉记录,不得故意搪塞、推诿;4、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应迅速查明真相,分清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理;5、企业负责人对被投诉者视其性质和影响作出相应的处罚。

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严格控制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严防不合格产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的利益;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配送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产品,均属不合格产品,包括:l、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2、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3、包装、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4、已到有效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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