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与欧盟标准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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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国标GB 10765— 2010
60-70千卡/100毫升
克/100千卡
1.8-3.0
1.88-2.93
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克/100千卡
视黄醇当量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a-生育酚当量 毫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59-180
1.05-2.51
0.5-5.02
4.2-27.2 59-301 80-498
这里设定的 GUL 是根据液态配方食 品中超过货架期后可能损失的量计算 的;粉状产品应按较低和较高量执行 。
(CAC没有定最高值由各国具体情况确 定) (钙磷比最低1:1最高2:1)
293-1506 35.6-188.3 0.105-1.506
4.39-5.86
g/kcal0.29-1.36
亚油酸/a-亚麻酸比例最低5:1最高 15:1
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应是牛乳蛋白和 水解蛋白配方食品的首选碳水化合物 。除非必需,蔗糖和果糖应避免以配 料成分添加到婴儿配方食品,因为患 有不能识别的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婴 儿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症状。
50-NS 9.2-13.8
毫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4.4-6.0
300-1400* 50-NS
9.0-14.0
60-180 1-2.5 0.5-5* 4-27* 60-300*
80-500* 300-1500*
402-2000 10.5-50.2
10.5-71.1
1.5-10 0.42-1.51
50-146 25-100 5.0-15.1 21-59 50-159 59-180
锰 硒

锌 碘 胆碱 肌醇 L-肉碱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备注同右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 90%
同右

可选 可选 可选
备注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了二 十二碳六烯酸(22:6 n-3),至 少要添加相同量的二十碳四烯 酸(20:4 n-6)
1-100* 1-9*
35-120* 0.5-1.5*
7-50* 4-40* 1.2-NS
在供水中含有高含量铜的地区生产的 婴儿配方食品,可能需要调整这些值
5.0-100.4 2.01-7.95
35.6-121.3
0.5-1.51 10.5-58.6 7.1-50.2 4.2-39.7
1.3-NS
可选配料
成分/营养 能量
蛋白质
总脂肪
亚油酸 a-亚麻酸
总碳水化合 物
维生素A 维生素D3/D
维生素E 维生素K/K1
维生素B1 维生素B2
核黄素 烟酸
维生素B6 维生百度文库B12
泛酸 叶酸
维生素C
生物素 铁 钙 磷 镁 纳 氯 钾
婴幼儿奶粉主要成分标准对比
单位 千卡/100克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60-70千卡/100毫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国标GB 10765—2010
5* 乳基粉状产品4*
粉状产品12*
污染物限量标准对比表
污染物限量
单位

mg/kg
硝酸盐
mg/kg
亚硝酸盐 mg/kg
黄曲霉毒素 M1
ug/kg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0.02*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国标GB 10765—2010
35-175* 0.1-1.5* 400-2000
10-50*
10-70*
1.5-10* 0.45-140*
50-140* 25-100*
5-15* 20-60 50-160 60-180
婴儿配方食品不能使用商业性氢化油 脂,月桂酸和肉豆蔻酸是脂肪成分, 但二者相加不能超过总脂肪酸的20% 。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应超过总脂肪 酸的3 % 。反式脂肪酸是乳脂肪的内 在成分。反式脂肪酸达到3% 可允许 用于婴儿配方食品的乳脂肪。芥酸含 量不应超过总脂肪酸的1% 。磷脂的 总含量不应超过300 mg/100 kcal (72 mg/100 kJ)。
国标GB 10765— 2010 NS-13
NS-0.5
NS-1
氟化物不应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 任何情况下,生产商推荐的婴幼儿配 方食品在食用时的氟化物不应超过 100 μg /100 kcal (24μg/100 kJ) 。
无要求
有食品添加剂的标准表
其他指标
水分
%
灰分
杂质度
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单位
牛磺酸
毫克/100千卡
二十二碳6稀 酸DHA
脂肪酸中%含量
二十二碳4稀 酸AA
脂肪酸中%含量
氟化物
可选配料标准对比表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备注
最多12
0.5*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二十二碳六 稀酸(22:6 n-3) ,花生四稀酸 (20:4 n-6) 的含量应至少达到DHA 的同等浓度。存在于LC-PUFA源中的 二十碳五稀酸(20:5 n-3)含量不应超 过二十二碳六稀酸。国家官方机构可 根据以上条件,确定营养需要量。
0.15* 100*
2*
0.5*
菌落总数
大肠杆菌 金黄色葡萄 球菌 阪崎肠杆菌
沙门氏菌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1000-10000 10-100
10-100
m0/100g m0/25g
准对比
备注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 含量应≥60% 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 酸(十四烷酸)总量<总脂肪酸 的20%;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 <总脂肪酸的3%;芥酸含量< 总脂肪酸的1%;总脂肪酸指C4 ~C24脂肪酸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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