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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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守则
第一条新职工、转岗职工及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严禁班前、班中饮酒。班前要充分休息好,作业时精力集中,严禁打闹,不准在作业现场睡觉。
第四条往返作业现场时要注意车辆,不准抢道、跳车和钻车;不准在铁路线上行走;过铁路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第五条要随时查看周围环境,选择安全的站位和作业方式。严禁在起重机臂下、钩头运行线下或近距离往复行驶的流动机械运行区域内通过或停留;严禁在有倾覆可能的物体前通过或停留。
第六条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七条所有作业人员都要熟知火灾报警办法,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
二、集装箱装卸桥作业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上下装卸桥注意事项:
1、要精神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不准手持物品上下。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工具应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接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确需上下时,必须通知司机,待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4、使用电梯载人,不准超定员,由专人操作。
第三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解除锚定。
2、确认各操作手柄在空档位置后,方可接通各部电源。
3、送电后,注意倾听电机转动声响有无异常。
4、检查各仪表,安全警报器及限位装置是否正常。
5、放大臂时,留意大臂与钢丝绳的固定端有无异常;吊臂放平且确认到位后,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吊具升、降、前后移动、旋锁转动正常有效,方可作业。
第四条作业中: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按钮。
2、大行走时,注意观察大臂、吊具运行前方是否有障碍物,桥吊轨道内外有无障碍物。
3、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4、起吊时发现重箱超负荷,应立即停车向上级报告。
5、在装卸桥跨距范围内不准非作业人员和车辆停留。
6、严禁吊具或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停
留。
7、操作室内不准站人。
8、随时观察各部位,若有异常或机器异响,及时停车检查。
9、遇突然停电,应将控制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立即向上
级报告。
10、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需要作业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作业后:
1、收起大臂时注意大臂拉杆是否入槽。
2、装卸桥驶回锚定位置,操作室对正通道,吊具提升至最高位置并将安全钩挂牢。
3、各手柄、按钮开关回零位,切断电源,打开航空警示灯。
4、离车前,锁好车门、电梯门,将装卸桥锚定好。
三、轮胎式龙门起重机作业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取出轮胎下的木楔,放在
存放架上。
2、切断起动加热电源和外接电源。
3、起动发动机,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确认正常。
4、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升降、行走装置运转正常有效。
5、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作业。
第三条作业中:
1、按顺序操作各手柄和开关按钮起动设备,吊箱时,吊具在集装箱上就位后,先将吊具转锁开关关闭(见指示灯显示)后,再动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确认转锁挂牢后,再逐渐加速起升;放箱时,操作程序相同,转锁动作相反,灯光显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3、小车行走要稳,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车行走要鸣警报,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严禁吊起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或停留。
5、起重机跨距范围内不准行人和非作业车辆停留,否则不准作业。
6、驾驶室外机车上不准站人。
7、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作业要由主管经理批准并制定防风措施。
8、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条作业后:
1、将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各控制系统。
2、机车应停在规定位置,轮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条上下机注意事项: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所带物品,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一切人员上下起重机,如确需上下起重机,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四、集装箱吊运车作业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起动前应先检查车况(燃油、轮胎、结构)及周围是否有
人或障碍物。
2、点火前,变速杆应处于零位,有预热要求的应先预热,若起动四次仍不着车,则应查找原因,起动后发动机应怠速运转五分钟,同时检查仪表指示灯、控制杆、照明灯、转向灯、喇叭等装置是否正常。
第三条行驶中:
1、驾驶室外不准带人。
2、不准在坡路上转弯,负载上下坡时,要慢慢平稳地移动门架,保持垂直或稍向后倾位置。
3、转弯或通过不平路面时要降低车速。
4、倒车时要使用倒车警报,并回头注意观察通道前方情况。
5、负载行车时,要把载荷举到视线盲区以上,同时后倾门架,收回吊架。
6、确认松开手刹车后,一档起步,逐渐加速,避免大轰油门,骤行骤停。
第四条作业中:
1、对正集装箱的过程中,要稳、准、轻,充分利用吊具功能,尽量避免使用寸进踏板,尽量减小吊具与集装箱的撞击。
2、遇集装箱堆码错位压住待取箱时,严禁用吊具推顶,应与操作部联系解决。
3、在起吊集装箱前,必须确认旋锁锁紧;在落下集装箱后,必须确认旋锁已完全放开,再起升吊具。
4、吊起集装箱后,倾斜油缸、侧移油缸及摆动油缸应回到中位。
5、下降吊架时严禁轰油门,接近最低位置时要减低下降速度。吊架停止指示灯亮时,严禁继续下降吊架。
第五条作业解释后,将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准马上熄火,而应继续怠速运转五分钟,将吊具各部位回到最初始位置,操作各手柄归零,然后停机,拉上手刹车,离开前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五、叉车作业(25T、10T)
第一条遵守《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起动前应先检查车况(燃油、轮胎、结构)及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