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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编】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中)附义务教育法口诀

【教师考编】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中)附义务教育法口诀

【教师考编】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中)附义务教育法口诀展开全文想看小三门记忆口诀的说粉们之前已经更新了新课改的口诀还没看过的点这里【教师考编】新课改 | 那些高频的“硬知识” (附记忆口诀)今天继续带大家整理法律法规的考点昨天的内容在这里【教师考编】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上)附教育法记忆口诀准备好了吗?必备考点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20字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2.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3.战略主题“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

坚持能力为重。

坚持全面发展。

4.学前教育发展任务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5.义务教育发展任务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保护学生视力。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新义务教育法知识点

新义务教育法知识点

新义务教育法知识点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0.【整理】新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5.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8.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1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1.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最新版(二)_5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最新版(二)_5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最新版(二)1、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教师不享有的权利是_____A :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B : 对违纪学生做出休学或开除等处罚C :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D :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对违纪学生做出休学或开除等处罚是学校的权利,教师不具有此项权利。

故选 B。

2、单选题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以下哪项不属于教师职务分类?_____A : 初级职务B : 中级职务C : 高级职务D : 特级职务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故选 D。

3、单选题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权利不包括_____A : 制定教育政策B : 按章程自主管理C : 招收学生、聘任教职工D : 管理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包括: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等。

4、单选题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_____A : 三年B : 三至五年C : 二年D : 四年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为 3~5 年。

故选 B。

5、单选题幼儿园应和( )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_____A : 家长B : 学校C : 社区D : 小学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新整理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单行法》

新整理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单行法》

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单行法》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二)——教育单行法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这一节需要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等。

教育单行法是指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关系的教育法律。

教育单行法遵循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义务教育法》的性质与地位《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

《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2.《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1)基本结构《义务教育法》共有三部分(总则、分则、附则),八章,63条。

其中,总则是对义务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定.分则是对义务教育活动各个方面的分别规定.附则是未尽表达事项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2)主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度概说】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

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实施目标】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适用对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最新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点--老师讲义

最新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点--老师讲义

一、青年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的必要性一是强化依法治教、依法管理意识的必然要求;二是教师岗位规范的法律保障和要求;三是做好学校各项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四是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课程,是教师在教育政策法规方面应知、应会的主要内容二、依法治教概述(一) 依法治教的基本涵义依法治教就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关于依法治教应该明确的几个问题:1.依法治教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权力机关(人大)、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不能把依法治教仅看成是政府的事情,更不能只看成是学校的事情,凡是和教育相关的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可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管理、监督教育事业和有关教育的工作。

2.依法治教的范围:①国家机关管理教育的有关活动②国家、集体或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工作机构活动③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④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⑤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接受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⑥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和参与教育的活动即: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育经费拨款、捐资助学等教育活动均应纳入依法治教的范围。

3.依法治教的依据:依法治教的依据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包括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需要澄清的两种模糊认识: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依法治教与以罚治教4.依法治教的基本条件:①具备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a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学位条例等教育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b.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校设置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教育法规。

教育法学习笔记整理(知识点完整版)

教育法学习笔记整理(知识点完整版)

教育法教程 第一章 导论第二章 教育法基本理论 第三章 教育基本法 第四章 教师法第五章 高等教育法 第六章 职业教育法 第七章 义务教育法 第八章 民办教育法第九章 教育权的法律救济第一章 导论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物,促进教育的法制化、制度化。

教育的法制化,就是将国家对教育的管理与治理建立在民主、理性的法律规则之上。

教育领域的任何主体活动都要严格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一直的干预和阻碍,同时法律保障公民,组织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

2.教育法制化的基本要求:其他组织其主体资格要有明确的法律授予。

②内容合法。

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内容和各活动应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

体制,发展完备的法律救济制度。

教育权法律救济体制如: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制度、教育行政诉讼制度和教育权的民事救济制度。

3. 教育法制化的主要内容: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律监督。

4.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意义: ①有利于增强教育法律意识;② 有利于加强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③有利于提高教育刑侦管理水平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④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法学和教育学学科.第二章 教育法基本理论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的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活动,规定社会主体的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指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育单行法律。

法律规范: 是指国家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社会主体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行为。

2. 教育法的本质:所谓的教育法的本质是指教育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教育法作为特殊法律现象的内容和根据,是教育法的内部的必然性的联系。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和重要性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于教育事务所制定的、具有强制力和指导性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它是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旨在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它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它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为教育实践提供了指导。

再次,它为教育行政举措提供了法律的合理性依据,确保教育行政工作操作规范、公开透明。

最后,它为教育纠纷处理提供了法律界定,维护了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基础教育相关法律法规1.《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基础教育的法定依据。

该法规定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政府的责任、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中小学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法》对中小学教师的职责、权益、专业发展等进行了规范。

它明确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保障了教师权益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学校安全条例》《学校安全条例》主要规定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原则、措施和责任。

目的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明确了学校应具备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

三、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1.《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定依据。

它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目标、体制、管理和学生资助等方面的内容。

它重点强调高等教育的自主性和内涵式发展,鼓励高等学校创新和人才培养。

2.《教育部学历证书管理办法》该法规制定了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制度,规范了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它保障了学历证书的社会认可性,维护了学历证书制度的公信力。

3.《研究生教育管理条例》《研究生教育管理条例》规定了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术要求和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内容。

它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规范和制度保障,确保了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四、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规划纲要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纲领。

教育法律法规易错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易错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易错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易错点:我国实行的是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十二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易错点:但是在民族自治地区以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易错点:不收学费和杂费,书本费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老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备、设施等;(四)有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易错点:是有合格的教师,而不是有优秀的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错点:一定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前提是明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易错点:这里有一个前提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去普通学校接受教育。

不是所有的残疾儿童、少年都不能够进入正常的学校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易错点:是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不是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

易错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要丧失,并且前提是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的。

教育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知识点:时间/年龄/数字类信息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3.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4.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7.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六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人培训内容。

8.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9.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0.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1.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知识点:原则方针类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教育法14】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义务教育法22】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教育法规的知识点总结

教育法规的知识点总结

教育法规的知识点总结一、教育法规的概念教育法规是指国家为规范和管理教育事业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条例和文件。

教育法规是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依据,也是保障教育公平、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二、教育法规的种类1. 宪法: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原则。

2.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对公民和机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都是我国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依据法律制定的,规范公民和机构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

4. 部门规章:包括教育部门、学校等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和文件,例如《学校管理条例》《学生管理规定》等。

三、教育法规的内容1. 教育方针和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公民的素质”。

教育法规中一般会明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包括教育的宗旨、原则、发展方向、基本任务等。

2. 教育制度和法律关系:包括教育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配置、校际关系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教育法》规定了学校组织形式、学校管理机构、学校经济管理制度等。

3. 教育经费和教育投入:包括国家、地方及社会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专款专用。

4. 教育质量和评估:包括学校教学、学生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学校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开展学生评价,考试制度等。

5. 教育监督和管理:包括国家对教育事业的监督、学校教育督导、教学成果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办法》规定检查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四、教育法规的作用和意义1. 规范教育行为:教育法规规定了教育的政策、制度、管理模式、投入、质量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对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中国教育系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教育的目标、原则、体制和机制等内容。

要熟悉教育法的基本条款,包括教育的法律地位、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义务教育的实施、教育的管理体制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规定了民办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了解民办教育办学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经费保障和课程安排等要点。

3.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特点和需求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了解学前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的定义、目标和任务、实施机构和管理办法等。

4.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国家对于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义务教育的实施、管理和保障等内容。

要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条文,包括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免费教育的保障、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等。

5. 《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

要了解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管理体制、学术自由和管理责任等。

6. 《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是特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儿童和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权益。

了解特殊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特殊教育的定义、特殊教育机构和师资队伍的建设、特殊教育的教育内容和方法等。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职业道德要求和培养机制等内容。

要熟悉教师法的基本条款,包括教师的法定权益、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等。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是中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标、体制、机制等。

了解职业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教育的定义、实施机构和学历证书的颁发等。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该纲要是中国教育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文件,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重点和措施。

要了解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等。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复习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复习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复习一、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分类颁布及施行时间1、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间是——2006年数字类考题1、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年限是—— 9年2、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权责类知识1、某小学为追求升学率,将低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小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2、某教学点张老师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太少的情况,打破传统课堂讲授惯例,进行讨论式教学改革。

张老师这样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他的——教育教学权重点法条出处1、为了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我国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此专设一章作了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下列法律法规中将教师视为专业人员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二、重要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时间:1995年3月18日颁布,同年9月1日施行。

(2)地位:教育母法、教育根本大法。

(3)设立学校基本条件:组织机构和章程;合格的教师;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5)受教育者的权利:参加教学活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

(6)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时间:1986年4月12日颁布,同年7月1日施行,2006年修订。

(2)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不收学费和杂费。

(4)第三条【实施目标】中首次规定我国实施素质教育。

(5)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6)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检验的内容。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考查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十分广泛,覆盖了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各项法规,包括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学校教育法律法规等。

本文将对教师招聘考试中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梳理,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国家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一部关于教育的基本法律。

考生需要熟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的任务、教育的方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依据。

考生需要了解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条款,包括义务教育的范围、主要任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质量保障等。

3.《教师法》:《教师法》是我国关于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权益保障的法律。

考生应该掌握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的职务聘用、教师的权益保障、教师的责任和义务等。

4.《学科和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学科和学科教学基本规范是对学科课程和学科教学进行规范的法规文件,考生需要了解各学科的基本规范和相关要求,例如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的教学要求和评价标准等。

二、地方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1.各省份的教育法规:各省份和地方都有自己的教育法规,考生需要了解所考区域的教育法规,包括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政策等。

2.地方教育局的规章制度:每个地方的教育局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考生需要了解教育局的职能、教育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学校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1.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考生应该了解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校服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师德师风等要求。

2.学校法规和纪律处分制度:学校会有相应的法规和纪律处分制度,考生需要了解学校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学校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点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点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点教育政策法规是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教育的公平、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知识点,不仅是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养,也是广大关心教育事业的人们应有的知识储备。

首先,我们来谈谈教育政策的含义和作用。

教育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行动准则和策略。

它具有导向作用,能够为教育发展指明方向;具有协调作用,有助于平衡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还具有控制作用,通过规范教育行为来保障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

在我国,教育政策的制定通常会考虑到国家的发展需求、社会的教育期望以及教育自身的规律。

例如,推进素质教育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改变过去过于注重应试的教育模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法律化表现形式,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教育法规明确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活动的规范和标准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它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先发展地位,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目的等重要内容。

比如,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则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性质、年限、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比如,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教育政策法规还涉及到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

公平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

这包括师资力量的配备、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设施的建设等方面。

例如,为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派遣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学校管理方面,教育政策法规也有明确的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知识点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是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6、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7、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9、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1、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2、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13、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义务教育法》必看知识点最新版(二)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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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题库《义务教育法》必看知识点最新版(二)1、简答题《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费用方面的规定有哪些?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2) 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人的增长比例,并使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3) 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办学单位或者经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负责筹措。

(4) 中央和地方财政视具体情况,对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给予适当补助。

(5)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2、单选题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_____A :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 :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 : 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3、填空题义务教育具有____性、免费性和____性。

参考答案: 强制普遍4、单选题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_____。

A : 开除B : 惩罚C : 批评教育,不得开除D : 紧闭改造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义务教育中学生违规的处理问题。

【参考答案】C【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5、简答题 1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2) 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一、颁布与施行时间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教育根本法,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1986年4月12日修订时间:2006年6月29日施行时间:2006年9月1日立法机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再次修订时间:20XX年4月24日(自公布日施行)再次立法机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位:我国施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时间:1993年10月31日施行时间:1994年1月1日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位: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二、原则方针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中长期发展纲要】三、时间/年龄/数字类信息1.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法2】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义务教育法11】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

2024年新《义务教育法》学习体会范本(二篇)

2024年新《义务教育法》学习体会范本(二篇)

2024年新《义务教育法》学习体会范本尊敬的评委老师:大家好!我是一名中学生,今天非常荣幸能参加新《义务教育法》学习体会的演讲比赛。

我将以我对新《义务教育法》的认识和体会为主题,与大家分享我的观点。

首先,我要说的是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优质、全面的基础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它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坚持优质教育的目标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使得我们思考,什么是优质教育?优质教育不仅仅是简单地追求高分,还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新《义务教育法》,我们看到政府对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对于教育资源的投入更多,例如,加大了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对教育过程的监督管理等。

这将为我们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二、强调学生权益的保障新《义务教育法》突出强调了学生权益的保障。

它规定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休息权、生命权、外来移民子女受教育等权益都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保证。

这使得学生能够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并且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同时,新《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和家长的教育权益,鼓励学生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倡导家校共同育人。

这对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学生参与意识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落实个性化教育的原则新《义务教育法》在教育效果的考评上强调质量优先,注重对每个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关注。

它要求学校根据学生的特长、兴趣和能力进行教育教学方案的制定,并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这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专长,并在教育过程中体验到成功和快乐。

个性化教育的实施有助于学生良好的心理健康发展,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

新《义务教育法》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引导和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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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新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承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奠定根底。

4.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开展状况等进展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5.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承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催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8.学校建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立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平安。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1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展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1.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效劳等方式谋取利益。

1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13.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14.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15.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开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开展。

16.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开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方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17.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8.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立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平安,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9.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根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开展状况适时调整。

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根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根本需要。

20.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1.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2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BCD 〔A〕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B〕学校建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立标准的;〔C〕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平安进展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D〕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2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B〔A〕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B〕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C〕不必要收费的〔D〕私自增加教师工资的24.学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BCD〔A〕拒绝接收具有承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B〔A〕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B〕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C〕根据教育法规收费的.〔D〕组织教师会餐收费的。

26.学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BCD〔A〕拒绝接收具有承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分:ABC〔A〕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承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B〕非法招用应当承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C〕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D〕推荐学生买课外辅导书的。

27.对承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8.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适用义务教育法。

一、单项选择题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a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B.十C.十一D.十二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 )。

A.学费B.杂费C.学费、杂费D.学费、杂费、住宿费3、义务教育实行( a )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B.不低于C.略高于D.略低于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立。

A.学习和培训B.沟通和合作C.培训和流动D.交流和互访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开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d 〕,促进学生的全面开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8、在民族地区和遥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B.生活补助C.艰辛贫困地区补助D.特殊奉献补助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展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国家B.社会C.学校D.人民政府10、义务教育法总那么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a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b 〕。

A、"学校管理条例"B、"教师法"12、教师之间要“谦虚慎重,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这是师德教育的〔a 〕。

A、“双赢〞协作原那么B、和平共处原那么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立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

A、三年B、三至五年C、二年D、四年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场施行.( b )A、1995年9月10日B、1994年1月1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 〕之日起开场实施。

A、1990年9月1日B、1995年9月1日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 〕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A、国务院令B、主席令18、国家实行〔a 〕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教师资格B、教师竞聘上岗19、〔a 〕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立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立B、加强和改进法制建立20、〔a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中国公民B、世界公民2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

〞这表达了行政职权的〔c 〕特征。

A、优益性B、单方性C、强制性D、执行性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b )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2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效劳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缺乏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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