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我们制定了实名制管理制度,以更好地管理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工人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五清”目标。
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总包项目经理部设有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在项目辖区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调解决工资方面纠纷,以及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为实现实名制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由总承包项目对其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发放实名制管理卡。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劳务企业考勤,总包项目考勤,进行实名管理,专人考勤+班组考勤。
3.实名制系统建立:采用电子考勤和登记监控,记录不一致时进行考勤核对。
4.临时出入登记: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时,刷卡出入并做好登记办理退场手续,回收管理卡。
5.补办IC卡:如IC卡丢失或损坏,需补办。
6.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劳务企业需填报实名制资料并备案。
7.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记录一致时,发放工资并回收管理卡。
三、注意事项在实行实名制管理过程中,我们需注意以下事项:1.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2.明确各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民工管理职责。
通过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信誉,促进企业、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管理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
同时,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
对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进行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对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工人进行清退操作。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确保劳务用工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防范和遏制劳务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管理职责(一)公司层面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二)项目层面1、负责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劳务纠纷和问题。
(三)劳务队伍层面1、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培训和安全教育。
3、按时上报劳务人员考勤、工资等相关数据。
四、劳务人员信息采集(一)采集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从业资格信息,如技能证书、岗位证书等。
3、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工作内容等。
(二)采集方式1、劳务人员入场时,由项目部专人负责采集信息,并核对相关证件原件。
2、对于已在公司其他项目工作过的劳务人员,可直接从信息平台获取其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信息审核项目部对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
五、劳务人员入场管理(一)入场培训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部组织进行入场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考勤记录、工作量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资金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信息化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第九条劳务人员入职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
第十条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技能等级等。
第十一条对劳务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等生物特征信息采集,用于考勤管理。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务人员各执一份。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新入职的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培训记录应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六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考勤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九条考勤数据应实时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
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劳务实名制意义切实有效地为降低劳务纠纷风险服务。
在劳务管理上,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
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
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劳务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设置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副主任:工程部经理组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4名;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管理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实名制管理要点一、做好农民工进场施工前的各项手续1、如何做到劳务分包队伍自觉向项目部申报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的关键是: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七天内办理好以下相关手续,考虑到现场施工和减少作业人员等待时间的需要,可以优先上报花名册和办理IC卡,但其他手续办理完成以7天为管理底线。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规范项目部、分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使劳务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中标后,由各预算员提供招标时所有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如基础土方、钢筋、模板、混凝土、脚手架、砌体、地面、屋面、安装部分、装饰部分、防水部分等)报项目部、分(子)公司、劳务公司和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二条财务资产部建立项目劳务工工资专项资金,由劳务公司审批并与施工队伍共同办理劳务工工资专项资金的使用,施工单位个人不得办理。
第三条项目部、分(子)公司在将施工工程的劳务进行分包时,需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劳务分包申请》,申请批准后由集团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部进行备案。
第四条劳务公司选派优秀的劳务队伍承包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劳务队伍的劳务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必须组织学习《劳务工入场须知》(附件1)和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公司必须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量、单价(或者日工资标准)和总劳务金额,规定每月发放“实发工资”金额,“预计工资金额”在施工工程结束后发放,并将劳务工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2、劳务公司必须为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承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并将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被保险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3、劳务公司必须为入场的劳务工按照建筑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并将体检报告及体检人员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4、劳务公司的劳务工必须在劳务公司办理实名制IC卡手续,做到一人一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5、劳务公司的劳务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穿一带”。
6、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劳务工,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及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二、术语定义 (4)2.1 劳务实名制 (5)2.2 建筑工程项目 (7)三、劳务实名制管理目标 (8)四、劳务实名制管理原则 (9)4.1 坚持依法合规 (10)4.2 坚持科学管理 (11)4.3 坚持信息共享 (12)五、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13)5.1 个人信息采集 (14)5.2 个人信息审核 (15)5.3 个人信息应用 (16)六、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 (17)6.1 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9)6.2 加强劳务人员培训 (19)6.3 实施劳务人员动态监管 (20)6.4 建立劳务人员诚信体系 (21)七、劳务实名制管理效果评估 (22)7.1 评估方法 (24)7.2 评估标准 (25)八、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措施 (26)8.1 组织保障 (27)8.2 制度保障 (28)8.3 技术保障 (29)一、内容综述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是为了保障建筑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劳务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和谐共生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明确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权益,确保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确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构建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劳务人员的登记与身份识别: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登记,核实身份信息,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劳动合同签订与权益保障: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务矛盾,维护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达到以下目标:1、确保劳务人员身份真实、信息准确,杜绝非法用工和冒名顶替现象。
2、规范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保障劳务人员的劳动权益。
3、实现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发放等数据的实时记录和动态管理,防止拖欠工资等问题的发生。
4、提高劳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企业形象。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企业相关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2)审核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资格证书。
(3)组织劳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工程管理部门(1)督促项目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
(2)协调解决劳务用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3、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发放。
(2)监督劳务费用的支付情况。
(二)项目部职责1、设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专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2、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档案,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等资料。
3、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记录出勤情况。
4、编制劳务人员工资表,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劳务人员信息登记(一)项目部在劳务人员进场前,应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二)核实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并通过公安部门的身份信息查询系统进行验证。
(三)对劳务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如特种作业操作证、职业技能证书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四)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和维护人员信息。
五、劳务用工合同管理(一)企业应使用规范的劳务用工合同文本,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建六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中建六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
(一) 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所有承揽方单位和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人员资格1.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格证书;2.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 填写完整的入场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1.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劳务人员实名制进场,并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工地管理;2. 每位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入场登记表登记入场;3. 承揽方单位应当汇总所有劳务人员的入场登记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章工资保障1. 工程项目的承揽方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2.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承揽方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3. 若发现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支付不足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并严格追究承揽方单位的责任。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所有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2.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3. 如发生意外事故,工程建设单位和承揽方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救援,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2. 对于恶意违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有权解除与承揽方单位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或危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巡查员随时可对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查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给工程建设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施工工地的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
三、劳务班组管理责任1. 工地负责人应配备专人负责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确保劳务班组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的落实。
2.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实名制管理义务,确保其下属劳务人员的实名信息准确完整。
四、实名登记程序1. 劳务班组负责人在劳动者入场施工前应当收集劳务人员的联系明文件,并确认其真实身份信息。
2.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与工地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确认登记信息无误后,将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录入专用登记系统。
五、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人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工地负责人应当定期抽查劳务班组人员的实名信息登记情况,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运行。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篡改身份信息的劳务人员,劳务班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告工地管理部门。
2. 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劳务班组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有权要求其停止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工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档案核查,确保实名信息的长期存档和管理。
2.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为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各工地和劳务班组负责人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秩序。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1.1 目旳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旳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状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增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行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关键竞争力。
1.2 意义1.2.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渐纳入规范有序旳轨道,从主线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增进企业稳定。
1.2.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旳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旳培训,切实提高他们旳知识和技能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2.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毕任务旳记录,准时支付工资,张榜公告工资支付状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旳工资发放状况。
1.2.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2.1项目经理部职责1.1.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协议履约旳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旳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旳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行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搜集、保管多种立案旳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遵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记录台账,及劳动力记录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状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旳施工进度状况进行考核。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实名制定义第四条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工人必须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并与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建立唯一对应关系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等级、健康状况、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活动。
第七条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章管理部门职责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人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信息管理与平台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档案,确保工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工人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工人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中建六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中建六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
(一) 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各设1名专职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应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项目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1)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保存分包方档案。
(2)负责对分包方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部的劳务专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单位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单位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1)分包单位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施工分包单位进场见面会。
向项目部提供相应的文件和签订管理协议1、管理人员名单、各岗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特种工操作证。
2、管理协议:现场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施工现场及宿舍安全用电协议、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协议书、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中国建筑二局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二局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在项目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将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劳务合同书编号、岗位技能证书号登记入册,并确保人、证、册、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在项目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意义1、有利于督促劳务企业合法用工。
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缺乏法律约束和保护,也给总包监督和司法仲裁增加了难度。
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有利于开展劳务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农民工未经过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就进入施工工地,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农民工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3、有利于监督劳务企业工资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损害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影响了企业稳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企业的工资发放。
4、有利于监督劳务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逐步推行将农民工纳入基本社会保险覆盖对象,要求劳务企业除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应当为劳务人员建立大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总包企业了解劳务企业用工数、工资总额,便于总包企业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5、有利于总包企业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总包企业掌握劳务人员数量、技能水平、流动情况、可以提前安排劳务队伍使用计划,预测劳务人员使用数量,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配劳动力,有效促进项目现场管理.6、有利于现场安全管理,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
劳务实名制是指在劳务用工过程中,要求建筑企业对用工人员进行
实名登记和管理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用工人员的身份真
实有效,加强用工人员的管理和保障权益。
对于中建这样规模庞大的
建筑企业来说,建立健全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
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进行探讨。
一、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意义
中建作为一家国有大型建筑企业,面临着用工规模大、用工环境复
杂等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具有以下几个
重要意义。
1. 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劳务实名制管理可以确保劳务用工的身份真
实性,有效防止劳务纠纷、欺诈行为的发生,提升用工管理水平。
2. 保障用工人员权益:实名制管理要求企业对用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进行登记和管理,可以更好地保障用工人员的劳动权益和社会福利。
3. 加强安全管理:通过实名制管理,企业能够对用工人员进行实时
监管,确保工地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1. 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中建应建立健全劳务实名制登记制度,明确规定所有用工人员的登记流程和要求。
登记时要求用工人员提供
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并在内部系统中进行登记,确保信息的
准确性和保密性。
2. 引入人脸识别技术:中建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引入人脸识别
技术来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
通过在工地入口处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用工人员在进入工地时需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确保用工人员与登记信
息一致。
3. 设立劳务管理部门:中建可以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协
调和监督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该部门负责审核用工人员的身份材料、维护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加强内部数据协同。
4. 加强培训和宣传:中建应加强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
对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同时,通过内部宣传活动
和制度解读,提高全员对劳务实名制管理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5. 建立监督机制:中建可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务实名制管理
方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通过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等方式,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的不断完善。
三、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效果与展望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对于中建而言,将产生以下效果:
1. 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能够实时监管用工人员
的情况,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减少潜在风险。
2. 保障用工人员权益:通过实名制管理,中建能够更好地保障用工
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用工人员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3. 加强工地安全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可以提高工地的安全管
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用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未来,中建应进一步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不断优化现有制度
和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精细化水平。
同时,可以结合大数据和人工
智能技术,实现更智能化的劳务实名制管理,为企业用工管理带来更
大的便利和效益。
综上所述,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对于企业的用工管理和用工
人员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引入人脸识别技术、设立劳务管理部门、加强培训与宣传以及建立监
督机制,中建可以有效地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提高用工管理水平,
保障用工人员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