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目录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3、实名制系统建立4、电子考勤5、临时出入登记6、补办IC卡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三、注意事项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务公司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原则1. 实名制原则。
劳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2. 基本原则。
对于每一位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凡未经实名登记的劳务人员不予招用。
3. 保密原则。
严格保护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
公司内部及外部人员只有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第三章实名制管理范围1. 实名登记。
劳务公司对招用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实名查验。
劳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份信息核查,确保员工的信息没有变动。
3. 实名采集。
劳务公司对新招用的员工进行身份信息的采集,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程序1. 招用登记。
公司在招用劳务人员时,经过面试合格后,须要求员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实名登记。
2. 实名核查。
公司在招用员工后,定期对员工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实名更新。
员工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动时,公司要及时更新员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档案。
公司建立员工实名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合同信息、考勤信息等,做到信息化管理。
2. 提升意识。
公司要通过培训和宣传,提升员工对实名制管理的意识,加强管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3. 加强监督。
公司要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六章实名制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名制管理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
2. 部门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实名制度宣传。
公司要加强宣传工作,让员工充分了解实名制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妥之处,经公司讨论后可进行修订。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确保劳务用工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防范和遏制劳务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管理职责(一)公司层面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二)项目层面1、负责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劳务纠纷和问题。
(三)劳务队伍层面1、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培训和安全教育。
3、按时上报劳务人员考勤、工资等相关数据。
四、劳务人员信息采集(一)采集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从业资格信息,如技能证书、岗位证书等。
3、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工作内容等。
(二)采集方式1、劳务人员入场时,由项目部专人负责采集信息,并核对相关证件原件。
2、对于已在公司其他项目工作过的劳务人员,可直接从信息平台获取其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信息审核项目部对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
五、劳务人员入场管理(一)入场培训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部组织进行入场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考勤记录、工作量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资金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信息化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第九条劳务人员入职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
第十条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技能等级等。
第十一条对劳务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等生物特征信息采集,用于考勤管理。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务人员各执一份。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新入职的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培训记录应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六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考勤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九条考勤数据应实时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2)负责对进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发放实名制管理卡。
3)负责建立实名制系统,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负责补办IC卡和填报备案的实名制资料。
5)负责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卡的回收。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为了实现“五清”目标,采取以下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和实名制管理卡的发放。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对进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实名制系统建立:建立实名制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电子考勤:采用专人考勤和班组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对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进行登记,确保记录一致。
6)补办IC卡:对遗失或损坏的实名制管理卡进行补办。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对实名制资料进行填报备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对退场手续进行办理,并回收管理卡。
三、注意事项在实行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进场手续和管理卡发放。
2)对进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建立实名制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对遗失或损坏的实名制管理卡进行及时补办。
5)对实名制资料进行填报备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对分包单位或工人的退场手续进行办理,并回收管理卡。
管理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
同时,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确保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
此外,还要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这样可以保证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
根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2 意义1.2.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1.2.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2.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1.2.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2.1项目经理部职责2.1.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人身份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工人信息。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登记要求2.1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包括劳务派遣工人、合同工人和临时工人等。
2.2 实名登记的内容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种- 参加工作日期- 从业经历2.3 登记时限建筑工人应在参加施工工作前将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给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流程3.1 建筑工人提交个人信息建筑工人应在参加建筑施工工作前,主动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2 建筑施工单位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建筑工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工人提供相应的登记证明。
4. 信息保护4.1 个人信息保密建筑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买卖或非法使用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
4.2 信息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被不正当获取和使用。
5. 惩罚条款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取消参与建筑施工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6.2 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认知和配合度。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施工单位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2.17•【文号】建市〔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2月17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二、术语定义 (4)2.1 劳务实名制 (5)2.2 建筑工程项目 (7)三、劳务实名制管理目标 (8)四、劳务实名制管理原则 (9)4.1 坚持依法合规 (10)4.2 坚持科学管理 (11)4.3 坚持信息共享 (12)五、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13)5.1 个人信息采集 (14)5.2 个人信息审核 (15)5.3 个人信息应用 (16)六、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 (17)6.1 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9)6.2 加强劳务人员培训 (19)6.3 实施劳务人员动态监管 (20)6.4 建立劳务人员诚信体系 (21)七、劳务实名制管理效果评估 (22)7.1 评估方法 (24)7.2 评估标准 (25)八、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措施 (26)8.1 组织保障 (27)8.2 制度保障 (28)8.3 技术保障 (29)一、内容综述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是为了保障建筑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劳务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和谐共生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明确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权益,确保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确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构建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劳务人员的登记与身份识别: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登记,核实身份信息,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劳动合同签订与权益保障: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务矛盾,维护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成员:包括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施工任务安排、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及时反馈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存在的问题。
2、安全部门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劳务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处理安全事故。
3、技术部门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劳务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4、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发放,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5、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资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劳务人员信息登记(一)劳务人员入场前,应向项目部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免冠一寸照片。
3、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项目部劳务管理部门对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为劳务人员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技能等级等。
(三)劳务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项目部劳务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劳务合同管理(一)项目部应使用规范的劳务合同文本,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劳务企业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所有承揽方单位和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人员资格1.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格证书;2.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 填写完整的入场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1.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劳务人员实名制进场,并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工地管理;2. 每位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入场登记表登记入场;3. 承揽方单位应当汇总所有劳务人员的入场登记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章工资保障1. 工程项目的承揽方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2.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承揽方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3. 若发现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支付不足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并严格追究承揽方单位的责任。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所有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2.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3. 如发生意外事故,工程建设单位和承揽方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救援,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2. 对于恶意违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有权解除与承揽方单位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或危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巡查员随时可对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查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给工程建设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版)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公开)2020.1.9
XXXXXXXXX有限公司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根治拖欠我公司项目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推进我公司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规范公司用工秩序,维护公司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工人管理体系适应建筑市场运营环境和时代潮流,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19]9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我公司项目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工资发放、培训、技能、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总、分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总承包施工项目中其他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甲指分包”)和由我公司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劳务公司的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第 1 页共 10普通工人。
本制度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总工程师以及我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负员、劳务员等。
第六条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承建建筑规模达到5000㎡的房建项目、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以下简称“规模以上项目”)自开工一个月内必须实现通过广西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实名制平台")对项目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实名考勤、工资代发、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教育培训待平台具有该项功能时开始执行),广西区内符合规模以上的项目必须配备符合广西实名制平台的基础设备。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深入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工作,规范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劳动者实名制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用工单位及工地现场工作人员。
三、制度要求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
各企业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劳务派遣工作资料档案,明确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工种、技能等基本信息。
2、施工企业应在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前,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其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登记备案。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应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确认其身份后方可招收。
用工单位应对经劳务派遣企业介绍的劳务派遣人员视同本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实名制要求,认真核对工人身份信息,确保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文件,并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系统。
6、建筑工程劳动者应主动配合实名制管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证明文件提供。
7、如发现有企业、施工单位和用工单位等在实名制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8、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劳务类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行为处罚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约谈,追究法律责任。
2、施工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勒令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实名制定义第四条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工人必须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并与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建立唯一对应关系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等级、健康状况、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活动。
第七条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章管理部门职责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人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信息管理与平台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档案,确保工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工人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工人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办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非凡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九条分包队伍应明确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工作。
按时提供如下资料:1、进场职员花名册一分包队伍劳务职员花名册。
建筑工程人员实名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人员实名管理规定一、背景建筑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管理施工人员的资质和身份信息是必要的。
因此,制定建筑工程人员实名管理规定,对于建筑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建筑工程人员实名管理的要求,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真实可靠,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工人、技术人员等。
四、实名管理要求1. 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资质证明材料。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和更新。
3. 施工现场应设立工作人员名单,并及时更新,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公开透明。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人员身份核查,发现身份信息不真实或存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 建筑工程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对不符合实名管理要求的施工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 建筑工程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和资质证明材料,不得私自借用或转让。
五、责任和处罚1.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实名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真实可靠。
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施工人员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伪造资质证明材料的,将被取消参与建筑工程的资格,并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3. 建筑工程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实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者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建筑工程人员实名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建筑工程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建筑工程人员实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施工人员的资质和身份信息。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执行,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的建筑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3、实名制系统建立
4、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
6、补办IC卡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三、注意事项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件情况,未能提供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
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 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经项目部对新进场人员身份核实后建立身份档案。
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实名制系统建立
(1)施工人员进场后,第一时间登记花名册信息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
(2)施工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各班/组进场人员携带分别进行实名制管理系统采集录入,并进行登记缴纳押金发放IC卡(每IC卡需交押金20元)、分配住宿床位、宿舍钥匙、填写床头卡信息。
各班/组长管理员监督并要求工人在日常住宿中做好生活设施的保护工作。
4、电子考勤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工地考勤机通道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出入信息。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出工地。
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使用他人IC卡,做到人证统一。
刷卡考勤记录作为项目部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5、临时出入登记
临时出入人员(来访人员、运送工地材料车辆、临时进出人员)必须在门岗厅做好临时出入登记信息。
6、补办IC卡
当施工人员遗失IC卡时,由所在班/组长管理人员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带领
遗失IC卡当事人来项目部补办IC卡手续,并做好相关数据衔接。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各班/组施工人员进出场应及时更新花名册,新进场人员及时向项目部提供复印件,每月月底26日到28日向项目部提供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月人员动态表。
提供的资料做到真实有效,项目部核实信息后填报金秀瑶族自治县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8、工人退场
(1)工人在本工程工作结束、退场前,实名制IC卡、宿舍钥匙必须上交到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由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统一收集后及时上交到项目部。
工人退场由项目部民管员、后勤管理员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并退还实名制IC卡押金。
(2)工人退场前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检查退场人员所住宿舍、床铺及卫生清理情况,造成设施损坏或未及时清理宿舍卫生的,按照损坏程度和卫生情况对所在班/组长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
(3)施工人员退场后,所属班/组长管理员及时更新人员花名册信息,并上报项目部。
项目管理员在施工人员考勤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组工人在进场或退场时,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登记备案。
2、各班/组工人进场后,做好工人进场教育,学习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IC卡刷卡进出工地,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及门卫人员管理。
不
使用IC卡擅自闯入工地或不服从管理人员,一律清除出工地。
并给予所在施工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
3、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日常工人住宿管理工作,保持住宿卫生干净整洁,爱惜使用生活设施。
4、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避免与工人产生工资纠纷问题。
5、各班/组长管理员应严格把控进场工人素质,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使用。
6、各班/组长管理员加强工人培训学习,落实好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生活区住宿安定和谐。
施工单位:广西桂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