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品寄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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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贵重寄存管理制度

酒店贵重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的管理,保障宾客的财产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宾客贵重物品的寄存、保管、取回等环节。

第三条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寄存规定第四条宾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 寄存物品应限于现金、首饰、手表、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贵重物品。

2. 寄存物品时,宾客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3. 寄存物品应确保完好无损,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 寄存物品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时,酒店可要求宾客提供担保或缴纳押金。

第三章保管措施第五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贵重物品寄存处,配备安全可靠的保管设施。

第六条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

第七条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保管措施:1. 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宾客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3.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不得擅自使用或调换。

4.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保持寄存处环境整洁、卫生。

第四章取回手续第八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九条寄存处工作人员核对宾客身份及寄存物品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取回手续。

第十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如发现物品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酒店管理人员。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一条酒店对宾客寄存的贵重物品承担保管责任,如因酒店原因造成物品损坏、遗失,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1. 物品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物品原价的一定比例赔偿。

2. 物品遗失:按物品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宾客在寄存物品时,应如实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如有隐瞒或伪造信息,造成物品损坏、遗失的,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酒店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利益,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套房及公共区域的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寄存流程第四条寄存要求1. 寄存人需为入住本酒店的住店客人;2. 寄存物品需为合法物品,不得寄存易燃、易爆、腐蚀性、违禁品等;3. 寄存物品需为本人或本人授权他人代为寄存。

第五条寄存手续1. 寄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住房卡;2. 寄存人需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详细填写寄存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3. 寄存人需将贵重物品亲自放入保险箱,并确认无误;4. 寄存人需将《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交给前台收银员,并领取保险箱钥匙。

第六条寄存费用1. 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贵重物品寄存服务;2. 非住店客人需支付相应寄存费用。

第三章寄存管理第七条保险箱管理1. 保险箱由酒店统一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 保险箱钥匙由前台收银员负责保管,不得外借;3. 保险箱钥匙使用后需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

第八条寄存物品管理1. 前台收银员负责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清点和保管;2. 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3. 寄存物品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或丢弃。

第四章寄存期限第九条贵重物品寄存期限为30天,如需延长,需提前办理续存手续。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条寄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酒店按以下规定处理:1. 寄存物品在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坏,酒店应负责赔偿;2. 寄存物品价值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酒店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元;3. 寄存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酒店赔偿金额不超过物品价值的50%;4. 寄存物品在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坏,如能证明是由于酒店原因造成的,酒店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寄存人故意损坏、丢弃寄存物品,或因寄存物品本身存在缺陷导致的损坏,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贵重干货管理制度

酒店贵重干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酒店住客的贵重物品安全,规范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前厅部主管负责贵重物品寄存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定期对寄存室进行安全检查。

2. 前厅部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总台员工执行寄存规定。

3. 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归还等工作,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

4. 安全部负责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三、寄存规定1. 住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需出示身份证和住房卡,并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2. 寄存物品应包括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相机、笔记本电脑、电子产品等。

3. 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易碎等危险物品。

4. 住客需自行封装贵重物品,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5. 总台员工需根据物品大小,为住客选择合适的保险箱。

6. 住客与总台员工共同开启保险箱,确认物品存放无误后,关闭保险箱。

7. 住客领取贵重物品时,需出示身份证和住房卡,并核对物品。

四、管理制度1. 贵重物品寄存室应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 总台员工需认真核对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3. 贵重物品寄存室钥匙由总台员工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4. 贵重物品寄存室不得存放任何私人物品。

5. 贵重物品寄存室门应随时上锁,确保安全。

6. 贵重物品寄存室内的监控设备应正常运行,确保实时监控。

五、监督检查1. 前厅部主管定期对贵重物品寄存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部定期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3. 住客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工作有疑问或投诉,可向前厅部主管反映。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前厅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大件物品寄存仓库管理制度

大件物品寄存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件物品寄存仓库的管理,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大件物品的寄存、保管、提取等环节。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寄存物品管理第四条寄存物品的分类与验收(一)寄存物品分为:家具、家电、办公设备、工艺品、艺术品等大件物品。

(二)寄存人需将物品分类打包,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三)寄存人需向仓库管理员提供物品清单,并经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寄存手续。

第五条寄存手续办理(一)寄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签订寄存合同。

(二)管理员根据物品大小、数量,确定寄存仓位的租赁费用。

(三)寄存人支付租金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仓库环境与设施(一)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二)仓库内设置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监控设备等。

(三)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保管与提取第七条保管责任(一)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寄存物品进行日常检查,确保物品安全。

(二)如发现物品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寄存人,并按规定处理。

第八条提取手续(一)寄存人需凭身份证和寄存合同提取物品。

(二)管理员核对物品信息无误后,协助寄存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物品时,管理员需现场监督,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第四章仓库安全第九条仓库安全管理(一)仓库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仓库安全。

(二)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员同意。

(三)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条事故处理(一)如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管理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寄存人,并按规定处理赔偿事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贵保室寄存规章制度

贵保室寄存规章制度

贵保室寄存规章制度一、寄存物品范围及规定1. 寄存物品范围:贵宾室寄存服务主要接受衣物、包包、行李箱等小型物品的寄存,不接受贵重物品如珠宝、金银首饰、现金等的寄存。

2. 寄存物品规定:(1)寄存物品应为合法物品,不得包含禁忌品、违法物品等;(2)寄存物品应具有一定的装箱包装,确保寄存物品的完好无损;(3)寄存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寄存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寄存柜、寄存箱等。

二、寄存服务流程1. 寄存登记:用户办理寄存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信息,填写寄存登记表格,并由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 寄存检查:工作人员对寄存物品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规定的寄存范围和规定后,办理寄存手续。

3. 寄存收费: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用户需在办理寄存手续时一次性支付寄存费用。

4. 寄存交接:寄存物品交由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并确保交接流程的准确无误。

5. 领取寄存物品:用户在使用完毕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到贵宾室办理寄存归还手续,进行寄存物品的领取。

三、保管责任及免责条款1. 保管责任:贵宾室对寄存物品承担保管责任,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保障,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贵宾室将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免责条款:贵宾室不对用户因不当操作或不遵守寄存规定而导致的遗失、损坏等情况承担责任;同时对于因外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的损失,贵宾室亦不承担责任。

四、服务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贵宾室寄存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改进和提升。

2. 培训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寄存服务体验。

3. 定期检查寄存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寄存服务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设备问题。

五、紧急事件处理1. 发生紧急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用户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2.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可疑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行李寄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行李寄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行李寄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行李寄存处的日常管理,保障寄存物品的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李寄存处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寄存客户。

第二条行李寄存规定1. 行李寄存处只提供行李寄存服务,不得寄存现金、金银珠宝、玉器等贵重物品及身份证等重要证件。

2. 行李寄存处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烂或腐蚀性等物品。

3. 寄存行李时,管理人员应了解寄存物品情况,检查物品外观,并详细填写行李寄存牌。

4. 寄存行李的客户应确保行李内物品的安全,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

5. 寄存行李的客户应在取回行李时核对行李寄存牌上的信息,如有不符,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

第三条行李寄存流程1. 客户如需寄存行李,应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行李寄存牌。

2. 管理人员应将行李牌挂在相应的行李上,并记录行李牌号码。

3. 客户将行李放入寄存处的行李架上,管理人员应检查行李架是否牢固。

4. 客户在取回行李时,应出示行李寄存牌,管理人员应核对行李牌号码及客户身份信息。

5. 客户确认行李无损坏后,管理人员应在行李寄存牌上注明取回时间,并交还给客户。

第四条安全管理1. 管理人员应做好行李寄存处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行李寄存处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2. 管理人员不得私吞、损坏或盗窃客户寄存的物品。

3. 管理人员应做好行李寄存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4. 管理人员应在行李寄存处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行李寄存处的监控全覆盖。

5.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行李寄存处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客户服务1. 管理人员应热情、礼貌地对待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 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客户的疑问,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

3. 管理人员应保持行李寄存处的整洁卫生,为客户营造良好的寄存环境。

4. 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客户宣传行李寄存处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客户,管理人员应予以制止,并告知相关后果。

2. 客户违反本制度,造成行李寄存处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范本

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范本

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宾馆。

第二条职责分工1. 前厅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2. 前厅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3. 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室物品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第三条贵重物品寄存服务1.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宾馆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2. 宾客寄存物品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3. 寄存物品应由宾客亲自送交至贵重物品寄存室,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

第四条寄存物品的限制1. 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违禁品、易碎物品。

2. 不得寄存非法物品、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

3. 不得寄存超过规定尺寸或重量的物品。

第五条保险柜的使用1. 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2. 保险柜开启由前台收银员与宾客共同开启。

3.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总钥匙放在前台收银处,一把放在宾客处。

第六条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1. 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2. 贵重物品室除总台为宾客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员检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3. 工作人员在贵重物品室内一律不允许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4. 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第七条宾客取物1. 宾客在取物时,应出示住房卡和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2. 宾客在取物时,应与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保险柜,并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启保险柜。

第八条安全措施1. 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24小时关闭,有宾客才会开启。

2. 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3. 正确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本,记录宾客的姓名、房号、寄存物品名称、数量、寄存时间等信息。

第九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定的宾客,将被要求立即取出违规物品,并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2. 宾馆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解雇等处理。

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物品寄存管理,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维护寄存人及寄存物品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物品寄存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库房、停车场等。

三、职责1. 物品寄存部门负责物品寄存区域的管理、安全及日常维护工作。

2. 物品寄存人员负责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保管、领取等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管理制度1. 寄存物品分类(1)贵重物品:现金、金银首饰、名表、手机、笔记本电脑、相机等。

(2)一般物品:衣物、书籍、文件、工具等。

2. 寄存流程(1)寄存人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物品寄存登记表》。

(2)物品寄存部门对寄存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告知寄存人注意事项。

(3)寄存人将物品交由物品寄存人员保管。

3. 物品保管(1)物品寄存人员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2)贵重物品应存放在保险柜或专用保管箱内,钥匙由物品寄存部门保管。

(3)物品寄存区域应定期进行巡查,确保物品安全。

4. 物品领取(1)寄存人领取物品时,需出示有效证件。

(2)物品寄存人员核实身份后,将物品交还寄存人。

(3)贵重物品领取时,需由物品寄存部门负责人在场。

5. 安全措施(1)物品寄存区域应安装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无死角。

(2)物品寄存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3)物品寄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物品霉变、损坏。

五、违规处理1. 寄存人违规寄存物品,如寄存违禁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物品寄存部门有权拒绝寄存,并告知寄存人。

2. 物品寄存人员违反本制度,如玩忽职守、泄露寄存人信息等,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寄存物品丢失、损坏,物品寄存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物品寄存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四篇)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四篇)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一、贵重物品、器材是指学校购置的公用物资(投影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电视机、照相机等)价值____元以上的财物。

二、贵重物品应配备必要的防范设备,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保养,要达到规定的防范要求。

三、凡有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及存放点都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防范制度。

四、贵重物品上应有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五、使用、管理人员要落实登记制度,部门之间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及时归还,不准在其他部门或没有防范设施的办公室、会议室存放过夜,私人不得借用。

六、凡有贵重家电物品的部门,治安责任人应在每天下班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财务室对本校贵重物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二)是指组织或机构为了防止贵重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护相关的利益。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点:1. 贵重物品清单:明确列出所有的贵重物品的详细信息,如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

2. 贵重物品存放位置:确定贵重物品的存放位置,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如保险柜、安全门、监控摄像等。

3. 贵重物品的登记和领取:对贵重物品的进出进行登记和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够领取或存放贵重物品。

4. 贵重物品的保险:为贵重物品购买适当的保险,以防止在遭受损失或失窃时造成较大的财务损失。

5. 贵重物品的定期检查:定期对贵重物品进行检查,并记录其状态和完整性。

6. 贵重物品的责任追究:对于贵重物品的丢失、损坏或盗窃事件,要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严格遵守,以保障贵重物品的安全并维护相关利益的权益。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三)是指为了保护和管理机构或个人所拥有的贵重物品,明确相关的保管措施和责任分工的制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贵重物品保管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贵重物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提升机构或个人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

寄存物品管理规定(3篇)

寄存物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寄存物品管理,保障寄存人、寄存物品及寄存场所的安全,维护寄存物品管理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场所对寄存物品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寄存物品,是指寄存人自愿将其物品交由本场所保管的物品。

第四条本场所对寄存物品实行无偿保管服务,并对寄存物品的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寄存物品的范围第五条本场所接受的寄存物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衣物、鞋帽、箱包等个人生活用品;(二)书籍、文具、电子产品等学习用品;(三)相机、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四)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等贵重饰品;(五)药品、化妆品等个人护理用品;(六)其他可保管的物品。

第六条以下物品不得寄存:(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二)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违禁品;(三)珍贵文物、艺术品等价值连城的物品;(四)活体动物;(五)法律法规禁止寄存的物品。

第三章寄存物品的保管第七条寄存人寄存物品时,应如实填写《寄存物品登记表》,并按照本场所规定缴纳寄存费用。

第八条本场所对寄存物品实行分类保管,确保物品的安全。

第九条本场所对寄存物品的保管期限为一个月,如需延长保管期限,寄存人应提前三天向本场所提出申请。

第十条本场所对寄存物品的保管责任如下:(一)保证寄存物品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被盗;(二)对寄存物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放;(三)对寄存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寄存物品的保管情况向寄存人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章寄存物品的领取第十一条寄存人领取寄存物品时,应出示《寄存物品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本场所工作人员核对寄存人身份和《寄存物品登记表》后,方可将寄存物品交付给寄存人。

第十三条寄存人领取寄存物品时,应检查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立即向本场所工作人员报告。

第五章寄存物品的赔偿第十四条寄存物品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或被盗,本场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一)因本场所原因导致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本场所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因不可抗力或寄存人自身原因导致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本场所不承担赔偿责任;(三)赔偿金额根据寄存物品的实际价值、损坏程度等因素确定。

贵重物品寄存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寄存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寄存管理规定一、为了加强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1. 前厅经理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2. 前厅主管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3. 行李组员工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1. 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2. 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它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严禁寄存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品,如经检查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程序为:询问客人姓名、房间号、寄存日期,行李员将一式两联的物品寄存卡填写完毕后,请寄存人在两联寄存卡上分别签字,下联交客人保存,并登记物品寄存记录表,客人取物品时交还寄存卡、保险柜钥匙,并签字确认。

4. 保险柜开启由大堂副理及租用客人同时开启。

保险柜配有两把钥匙,一把放于大堂副理处,一把放于租用客人处。

5. 贵重物品室除客人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员检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6. 工作人员不得在贵重物品室内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7. 大堂副理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钥匙,使客人了解钥匙的重要性。

如客人钥匙丢失,经客人同意后可硬性打开保险箱,但客人需赔偿换锁费用人民币800元。

8. 客人退房后,20天内未按要求退还保险箱,酒店在保安部、前厅经理在场时有权硬性打开保险箱,并移出里面的物品加以保存,风险由客人承担。

9. 宾客无故不出示物品寄存卡提取物品,酒店有权不将物品交还给客人。

宾客寄存卡丢失,在当班大堂副理同意,客人出示相关证件确保无误后方可取走物品。

10.客人委托他人提取物品时,要出示物品寄存卡及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并在通知大堂副理的情况下方可取走物品。

贵重物品寄存与保管制度

贵重物品寄存与保管制度

贵重物品寄存与保管制度酒店在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还要保证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贵重物品寄存与保管就是酒店为确保客人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贵重物品保险箱是酒店为住店客人免费提供临时存放有效贵重物品的一种专门设备。

为确保住客贵重物品的安全,酒店在房间有专门的提示:如有贵重物品,请到前厅收银处保险箱免费保管。

否则,如有遗失,酒店概不负责;酒店总台人员在客人入住酒店登记时,也要提醒客人:贵重物品免费寄存总台,否则如有遗失,酒店概不负责。

(一)贵重物品寄存程序1.弄清客人贵重物品的寄存要求;2.请客人出示房卡、钥匙确认住客身份;3.详细地为客人填写贵重物品寄存单,当面与客人核实所寄存的物品的特点、数量等,填写好日期、经办人、并请客人签字确认;4.为客人选择适当规格的保险箱,在贵重物品寄存单上填上保险箱的箱号;5.当着客人的面打开保险箱,向客人说明保险箱的使用方法,特别是告诉客人保险箱只有两把钥匙,同时使用才可打开保险箱;6.请客人存放物品,收银员不要直接观看;7.当着客人的面,锁上保险箱,并将其中一把钥匙交给客人,请客人妥善保管,另一把收银员存放;8.在保险箱使用登记本上写清楚贵重物品寄存的情况,以便客人退房时提醒客人取东西并收回保险箱的钥匙。

(二)中途开箱程序1.请客人出示房卡、保险箱钥匙,报出保险箱箱号,找出贵重物品寄存单,请客人逐项填写有关内容;2.核对客人签名,看是否与寄存单的签名式样笔迹相符,如无疑问,则开箱存取;3.开箱完毕,经办人在寄存单上签名,然后将之放回原处;4.最后在保险箱使用登记本上登记、备查。

(三)客人退还保险箱的处理1.客人提出要终止使用保险箱时,请客人出示房卡、保险箱钥匙、报出保险箱号、取出寄存单,请客人在终止使用保险箱栏中填上日期、时间并签名。

2.当客人取出贵重物品时,收银员彻底检查一次保险箱,看是否有遗漏,然后锁上保险箱,将交付客人使用的钥匙收回。

3.收银员在保险箱使用登记本上登记,在备注栏中标明“退还”字样,并注明时间。

物品寄存管理制度(4篇)

物品寄存管理制度(4篇)

物品寄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寄存物品的管理和保护,提高物品寄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寄存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文件、证照、钥匙、珠宝、手机等。

第三条寄存物品的保管责任人由寄存人和管理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性、保密性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寄存物品的保管期限由寄存人与管理人共同约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延长或终止。

第六条管理人应当依法对保管物品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第二章寄存程序第八条寄存人应填写寄存登记表,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寄存时间、保管期限等信息,并签署寄存协议。

第九条管理人应核对寄存物品的数量、规格和寄存时间,确认无误后给予寄存人回执。

第十条寄存人在寄存协议期限届满前应及时到管理人处缴纳寄存费用,并凭回执领回物品。

第十一条如寄存期限届满后寄存人未领回物品,除非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延长保管期限外,管理人有权处置物品或联系寄存人再次确认处理意向。

第十二条管理人应注意记录每一次物品寄存和取出的详细情况,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章物品保管第十三条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管理人应将不同寄存物品分类放置,并使用合适的容器、包装材料进行保管。

第十五条管理人应制定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物品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管理人应定期检查寄存物品,防止遗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第十七条如发生寄存物品遗失、损坏等情况,管理人应立即向寄存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赔偿或协助寄存人追查责任人。

第四章物品取出第十八条寄存人在寄存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协议时可凭回执到管理人处取回物品。

第十九条管理人应核对寄存人回执和身份证件,并核实身份信息后,出示物品。

第二十条如寄存人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应出示委托书、寄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第二十一条取出物品后,寄存人应仔细核对物品是否完整和无损,如有问题应立即与管理人联系。

寄存处管理规定(3篇)

寄存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寄存处管理,保障寄存人及寄存物品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寄存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寄存处所有寄存活动。

第三条本寄存处实行封闭式管理,寄存人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寄存物品范围及条件第四条寄存物品范围:1. 日常用品:衣物、鞋帽、箱包、个人证件等;2. 食品:非易腐食品、饮料等;3. 电子产品:手机、电脑、相机等;4. 其他物品:工艺品、收藏品等。

第五条寄存物品条件:1. 寄存物品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寄存违禁品、危险品;2. 寄存物品应保持完好,不得寄存破损、腐烂、有异味的物品;3. 寄存物品应便于管理,不得寄存体积过大、重量过重的物品。

第三章寄存手续及流程第六条寄存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寄存物品登记表》,并按照规定缴纳寄存费用。

第七条工作人员对寄存物品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发放《寄存物品收据》。

第八条寄存人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收据》,凭收据领取寄存物品。

第四章寄存期限及费用第九条寄存期限:1. 一般物品:30天;2. 电子产品:15天;3. 食品:3天。

第十条寄存费用:1. 一般物品:每件每次5元;2. 电子产品:每件每次10元;3. 食品:每件每次2元。

第十一条寄存物品超过规定期限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本寄存处有权处置。

第五章寄存物品的安全与保管第十二条寄存处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寄存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寄存处应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害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寄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由寄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寄存物品的领取与退存第十六条寄存人凭《寄存物品收据》领取寄存物品。

第十七条寄存人领取寄存物品时,应核对物品数量、种类及完好情况。

第十八条寄存人领取寄存物品后,应立即检查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公司贵重物品存放管理制度

公司贵重物品存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公司贵重物品的安全,防止贵重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贵重物品的存放、管理及使用。

三、贵重物品的定义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 金银首饰、珠宝玉器;2. 高档电子产品、通讯设备;3. 名表、高档工艺品;4. 高价值文件、图纸、资料;5. 其他公司认为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

四、存放场所1. 贵重物品应存放在公司指定的贵重物品存放室或保险柜内。

2. 存放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安全措施。

3. 保险柜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五、存放管理1. 贵重物品存放室或保险柜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借出。

2. 存放室或保险柜的钥匙应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责任到人。

3. 存放贵重物品时,应按照物品的类别、价值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4. 存放室或保险柜的内部环境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5. 存放室或保险柜的监控设备应正常运行,确保实时监控。

六、出入管理1. 贵重物品的出入必须经过公司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审批。

2. 出入贵重物品时,应做好登记,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出入时间、经手人等信息。

3. 出入贵重物品的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卡,确保责任可追溯。

七、使用管理1. 贵重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公司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审批。

2. 使用贵重物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物品安全。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八、安全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贵重物品存放室或保险柜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防盗设施、防火设施、防潮设施、防尘设施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

九、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贵重物品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贵重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管理制度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管理制度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管理制度1. 寄存室管理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酒店客人贵重物品的安全以及维护酒店的声誉,制定了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管理制度,以规范寄存室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该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寄存室,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前台的寄存柜台、客房内的保险箱、行李寄存室等。

2. 寄存室管理人员2.1 寄存室管理员的要求: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 熟悉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 具备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知识; - 必须通过酒店提供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2.2 寄存室管理员的职责: - 负责客人贵重物品存放、领取的登记和管理; - 协助客人使用寄存室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 - 监控寄存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定期检查寄存室的设备、工具的完好程度,及时维修或更换;-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客人贵重物品丢失或损坏的问题。

3. 客人贵重物品存放及登记3.1 存放程序: - 前台接待员向客人提供存放贵重物品的信息及存放柜的位置; - 客人在确认存放柜的位置后,将贵重物品交给寄存室管理员进行登记; - 寄存室管理员对贵重物品进行清点并记录在存放登记表上; - 寄存室管理员将贵重物品存入存放柜,并将存放柜的锁匙交给客人。

3.2 登记记录: - 寄存室管理员将客人的姓名、房间号、存放时间、存放柜号等信息记录在存放登记表中; - 仅客人本人或授权人员能够取回贵重物品,取回时需出示有效证件。

3.3 存放责任: - 酒店作为存放贵重物品的场所,将尽合理努力保护客人的贵重物品安全; - 酒店不对存放在寄存室的贵重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承担责任,客人需自行承担风险。

4. 客人贵重物品领取及登记4.1 领取程序: - 客人到寄存室前台提供相应的取回证明和房间号等信息; - 寄存室管理员核对客人提供的信息与登记表中的记录; - 寄存室管理员将存放柜的锁匙交给客人;- 客人开启存放柜,将贵重物品取回。

物品寄存规章制度

物品寄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品寄存管理,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维护寄存人和寄存场所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寄存场所内所有寄存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寄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寄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寄存物品范围第四条寄存物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个人生活用品:衣物、鞋帽、行李等;2. 办公用品:文件、资料、仪器设备等;3. 电子产品:手机、电脑、相机等;4. 其他贵重物品: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古董艺术品等。

第五条以下物品不得寄存:1.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2. 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3. 违禁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4. 法律法规禁止寄存的物品。

第三章寄存流程第六条寄存人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寄存手续,并填写《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七条寄存人应将物品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或堆放。

第八条寄存人需支付寄存费用,费用标准按本寄存场所规定执行。

第九条寄存场所工作人员对寄存物品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发放寄存凭证。

第四章寄存期限第十条寄存期限根据物品性质和寄存人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寄存人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回物品,逾期未取,按以下规定处理:1. 逾期一个月内,每日收取一定的保管费;2. 逾期一个月以上,视为放弃寄存权,寄存场所有权处置物品。

第五章寄存物品安全第十二条寄存场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寄存物品安全。

第十三条寄存场所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第十四条寄存场所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寄存物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寄存场所对寄存物品损坏、丢失等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1. 损坏: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2. 丢失:按寄存物品原价值赔偿,赔偿后物品归寄存场所所有。

第六章退存手续第十六条寄存人需凭寄存凭证办理退存手续。

第十七条寄存人取回物品时,应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取走。

第十八条寄存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物品,视为放弃寄存权,寄存场所有权处置物品。

10、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最终5篇)

10、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最终5篇)

10、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最终5篇)第一篇:10、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1、宾客寄存贵重物品时,详细说明《寄存贵重物品注意事项》,告知宾客不能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以及非法物品。

2、检查宾客寄存物品完整性,密封性。

如未密封,员工应将其密封后再进行寄存。

员工不清点宾客寄存的现金金额。

3、取出母钥匙,选择经客人同意使用的保险箱,将子母钥匙同时插入钥匙孔,开启保险箱;取下内箱钥匙,打开内箱,将物品放入箱中;锁好内箱及保险箱;告知宾客寄存物品已妥善存放。

4、借用宾客证件,填写《保险箱开启记录》,完整登记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请宾客签字后将保险箱子钥匙交给宾客,告知宾客取出物品时需要宾客持证件和子钥匙方可开启保险箱,提醒宾客妥善保管子钥匙,若有遗失会照价赔偿。

做好交班登记。

5、如两位或两位以上宾客同时寄存物品,需登记所有宾客证件信息及联系方式,并告知宾客取出物品时,必须所有宾客同时在场,方可开启保险箱。

若有其他要求,必须在《保险箱开启记录》中作单独说明,并请宾客签字。

6、宾客中途开启保险箱,应在《保险箱开启记录》表格栏中详细登记开启日期和时间,请宾客核对后确认签字,员工签字。

7、宾客将物品全部提取,应在《保险箱开启记录》中请宾客签字确认已交回钥匙及保险箱内财物全部提取,员工收回子钥匙,做好交班登记。

第二篇:前台贵重物品寄存制度前厅贵重物品保险箱使用制度1、请客人出示房卡或钥匙牌,以证明其为住店客人,只有住店客人方可免费使用贵重物品保险箱;递给客人一张空白保险箱登记卡,请客人在登记卡上逐项填写,包括:房间号码、印刷体的英文姓名(或中文)、家庭住址、证件号码、使用人签字、日期、时间。

2、员工检查登记卡,保证无漏填项目后,递给客人一把保险箱钥匙,并将钥匙号码填写在登记卡的右上角,同时签上自己的姓名。

用由大堂副理掌管的保险箱母钥匙和客人的子钥匙一起,帮客人打开保险箱,并向客人讲清楚要保存好子钥匙,如遇钥匙丢失,应付赔偿费。

贵重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顾客贵重物品寄存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

二、服务场所的要求1.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应选择安全性、稳定性高的建筑物,建筑物设施应符合国家建筑及消防安全规定。

2.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禁系统等。

3.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应设置专门的贵重物品寄存区域,区域内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并设置相应安全提示标识。

4.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人员要求1.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2.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应设置专门的保安人员,负责保卫贵重物品寄存区域的安全。

3.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贵重物品寄存的规定1. 顾客寄存贵重物品时,应填写详细的寄存登记表格,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寄存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寄存时间等。

2. 寄存人员应对寄存物品进行检查,确保贵重物品的完好无损。

3. 寄存人员应提醒顾客妥善保管好寄存证件,并妥善保存好寄存证明。

4. 贵重物品寄存期限到期后,寄存人员应及时通知顾客前来领取,超过寄存期限的贵重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安全管理的措施1.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流程和工作手册。

2.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监控设备、防盗设备等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加强对贵重物品寄存区域的管理,严格控制出入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1. 对于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2. 对于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场所发生的盗窃、损坏等安全事件,应配合警方进行调查,提供相关监控录像、资料等协助调查。

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物品寄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物品寄存安全管理,保障寄存物品的安全,维护寄存人和寄存物品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物品寄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物品、单位物品、贵重物品等寄存服务。

第三条寄存人义务(一)寄存人应当向寄存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与寄存单位签订书面寄存协议。

(二)寄存人应当确保寄存物品的合法性,不得寄存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禁止寄存的物品。

(三)寄存人应当如实告知寄存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基本情况,并按照寄存协议的约定支付寄存费用。

(四)寄存人应当对寄存物品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寄存物品的钥匙和密码等访问凭证。

第四条寄存单位义务(一)寄存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物品寄存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物品寄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寄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寄存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

(三)寄存单位应当对寄存物品进行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或者被盗。

(四)寄存单位应当定期对寄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寄存物品的保管(一)寄存单位应当为寄存物品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保管场所和设施。

(二)寄存单位应当根据寄存物品的性质、数量、价值等因素,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

(三)寄存单位应当对寄存物品进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便于寄存人和寄存单位对寄存物品的管理和查找。

第六条寄存物品的领取和归还(一)寄存人应当按照寄存协议的约定,凭有效证件和寄存物品的访问凭证领取和归还寄存物品。

(二)寄存单位应当对寄存人的领取和归还行为进行记录,并核对寄存物品的数量和状态。

(三)寄存单位发现寄存物品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并按照寄存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七条紧急情况处理(一)寄存单位发现寄存物品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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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寄存管理规定
1.游客寄存物品实行自愿寄存的原则。

2.游客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易碎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
违禁物品。

3.游客寄存物品时应填写《贵重物品寄存单》并签字确认,签字确
认后的寄存单随寄存物品一并存入物品保管箱中。

4.保管箱唯一独立配备钥匙发放给游客,游客应妥善保管钥匙,如
因钥匙丢失造成物品损失,游客自主承担全部责任。

5.游客应在贵重物品寄存处规定的时间内(8:00—18:00)存取物品,
逾期不领取者管理处有权对保管物品取出封存处理。

金沙滩管理中心
2011.7.1
贵重物品收费标准
一、小柜子(尺寸:43.5cm*27cm*42cm):10元/小
时。

二、大柜子(尺寸:90cm*37cm*42cm):15元/小时。

三、钥匙押金:100元。

贵重物品管理岗位职责
1.贵重物品寄存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2.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易碎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
物品;
3.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24小时关闭,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
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4.贵重物品寄存单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
5.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6.正确填写详细客人证件的有效信息及贵重物品寄存单;
7.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钥匙,使客人了解钥匙的重要性;
8.领取物品时,必须核对客人身份和有效证件及签字;
9.每个班次认真做好钥匙的交接。

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值班记录》
上交接确认,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并上报分管领导;
10.分管领导对贵重物品寄存室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
纠正、改进。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照《员工手册》作出相应的处理。

金沙滩管理中心
2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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