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全市中考中招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全市中考中招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宣城中学: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简称中考中招)工作,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做好我市2012年及今后的中考中招工作,市教体局在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全市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考中招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从2012年起,全市中考成绩不再以等级分方式呈现,调整为原始分方式呈现。
原始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二、2012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成绩分别按30%、30%、20%折合后计入中考总分,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及分值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三、从2013届开始,全市中考科目设置及分值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三个学科不再作为中考考试科目,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组织结业考试、考查。
具体安排另文下发。
四、上述政策调整今后若与省教育厅中考中招政策不相符的,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中考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做好全市中考中招政策调整的宣传工作,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初中全体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浙江余姚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通知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中段学校招⽣⼯作的通知 各普职⾼、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中段学校招⽣(以下简称中考中招)改⾰,积极探索基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多元评价条件下的招⽣新途径,促进学⽣全⾯⽽有个性地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位均衡发展,推进普通⾼中特⾊多样化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中段学校招⽣⼯作的意见》(甬教基〔2017〕64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和⾼中段学校招⽣⼯作,提出以下⼯作意见: ⼀、指导思想 全⾯贯彻党的教育⽅针,以⽴德树⼈、全⾯发展为⽬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为每个学⽣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不同潜质学⽣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中教育特⾊多样化发展,提⾼教育质量,办⼈民满意的教育。
⼆、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 (⼀)对象: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电⼦学籍在册的余姚市应届初中毕(结)业⽣,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1⽇后出⽣)未取得各类⾼中在册学籍号的余姚市历届初中毕(结)业⽣。
其他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报考我市普⾼的,应同时满⾜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母) (或法定监护⼈)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母⼀⽅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2017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院校。
(⼆)考⽣于3⽉28⽇—3⽉31⽇向报名点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7年⾼中段招⽣考试报名表》,交近期⼀⼨免冠正⾯照⽚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
(三)全市各初中均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校考⽣(含往届⽣、回籍⽣)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续。
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饶教发[2012]号11号关于印发《上饶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三管委社发局、经开区事业局、市属中学:现将《上饶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本地各普通高中和初级中学,并及时制订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附件:上饶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此页无正文)上饶市教育局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通知抄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汪霞秘书长、部长朱民安副市长上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共印50份上饶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及《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加快我市基础教育发展步伐,充分、合理利用我市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需求,现就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招生计划1、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学校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核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下达到县(市、区)和各招生学校。
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经省、市批准不得随意增减。
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挖掘自身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的招生计划。
2、各普通高中完成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后,如确有社会需求且办学条件基本满足的,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打报告,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扩招。
严禁任何普通高中不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扩大计划招生,严禁任何普通高中扩大择校计划比例招收择校生,否则将追究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
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负责。
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各县(市、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商教文…2012‟28号商丘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2‟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分级负责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实施的办法。
省辖市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
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
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正常录取批招生范围市一高面向全市招生;市回中、市实验中学、市三高在市直和梁园区、开发区招生;其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回中在全市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办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普通高中只能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准招收政策规定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四、报名、填报志愿(一)报名2012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2012余姚中考分数线
高中中学中考成绩:高风中学2012届初三毕业生共190人,在本次中考中成绩突出,再续辉煌。
其中吴昊正基同学以577.5分的总成绩夺得2012年余姚市中考状元,陆艺超同学以574分的总成绩名列全市第六名。
中考成绩进入全市前20名的学生为4人,进入全市前50名的学生为7人,上余姚中学城区统招分数线人数共14人,加上已被余姚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10人,上线、录取的总人数达24人,上线、录取率名列全市前列。
实验学校中考成绩:2011年2012年余姚中学提前录取人数94 75余姚中学总共录取人数152 101省一级重点中学录取人数210 183省一级重点中学录取率36.08% 32.6%普高录取率92.44% 92.4%今年余姚中考成绩已于19日下午揭晓。
按照初中升高中比率达到98%以上、普职高比例为1∶1的教育事业计划,余姚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为475分。
昨日上午,市中招办召开高中段志愿填报会议,通报了今年中考的情况。
全市有8366名初中毕业生参加了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由于试卷总体难度高于去年,今年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比去年低33分,综合成绩最高为577.5分,70%的考生总分在400分以上。
姚北实验学校、历山中学等农村初中,考生中考合格率均达到近90%,优秀率也不错,考入余姚中学的比例高,与城区初中的差距逐步缩小。
今年高中段招生录取顺序为:余姚中学、二中自主招生部分,姚中书院、四中、高风中学、三中、五中、七中、八中的自主招生部分和部分职高自主招生;其他普职高、中专、技校。
按照今年的计划,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144人,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48人以内,省一级重点中学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其中,余姚中学招收13个班520名新生,中考前通过校长实名制推荐等自主招生考试,已提前录取323人。
中考成绩揭晓后,余下的197名切块到校的分配名额,已于19日晚一次性录取完毕。
城区学校、农村平原学校、农村山区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为555.5分、545.5分、540.5分。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甬教基[2012]226号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甬教基〔2012〕22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各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为做好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04〕17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2〕115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宁波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全市普通高中创新班招生计划的通知》(甬教计〔2012〕9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2012级高一新生学籍号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地、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本区域、本校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校必须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按市教育局核准给各校的学籍号数录取新生,不得随意突破计划。
从2011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了“一生一号”。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甬教基[2012]81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3.21【实施日期】2012.03.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近年来,我市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分类考试、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营造了实施素质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优化育人模式,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现将2012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指导思想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科学、公正的考试与招生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主题,坚持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有利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原则,确保中考中招的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2012年中考中招工作的具体事项1.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度扩大或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确保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在98%以上。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
2012年全市要分类控制好普通高中学额,全市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为48人以内。
2012年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
5月上旬
印发考场安排表
市局教育科
5月中下旬
发放准考证
县、区教育局
6月初
抽调监考教师
市教育局
6月中旬前
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市、县、区
6月14日
提取试卷
县、区教育局
6月16日—18日
考试及考场巡视
市、县、区
6月19日
交送试卷
县、区教育局
6月30日前
阅卷、登分
市局教育科
7月12日前
印发考试成绩
市局教育科
7月底前
工作总结、试卷分析
市、县、区
2012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数据库结构
学生报名信息以Microsoft Excel电子表格编制数据库。数据库格式:
说明:
1.‘准考证号’参加八年级历史、地理、生物考试的准考号;
2.‘年龄’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编制;
3.‘户口类别’统一用“城镇”、“农村”编制;
4.‘班级’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编制,如:初三年级二班编为“2”、初三年级五班编为“5”;
2012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
进度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2月—4月中旬
考试工作安排
市教育局
4月16日—29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
县、区教育局、公司总校
4月30日
上报考生信息
县、区教育局、公司总校
4月30日
上报考点设置方案
县、区教育局
5月8日—10日
编排考场
市局教育科
5月8日
报送试卷定单及考试费用预算
5.‘考生类别’统一用“应届”、“往届”编制;
6.‘成绩’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编制。
2012年高中阶段录取注意事项
2012年高中阶段录取注意事项一、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及安排(一)普通高中录取安排1.7月6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2.7月7日上午,提前批录取3.7月8日上午,第一批录取4.7月8日下午,第二批录取5.7月9日上午,第三批录取各校录取线公布: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看()。
6.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须于2012年7月12日前到学校注册报到。
注:考生成绩和录取通知书可登录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及打印。
7.7月14日公布普通高中缺口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普通高中补录志愿,补填志愿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7:00。
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凡未被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在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补报志愿,市招考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按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投档录取。
8.7月15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含民办)补录。
9.7月15日下午至7月16日,被公办高中择校或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录取的,可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录取手续。
二、职业学校录取安排1.统一录取(1)7月17-18日,省、市、区属中职学校录取,两天时间内完成把投档考生按专业分档、阅档、审核、提交。
(2)7月24日前,新生报到注册,招生学校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完成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工作。
被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新生,须于2012年7月24日前到学校注册报到。
(3)7月25-27日,中职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不报到考生。
2.补录(注册入学)(1)7月31日,在广州招考网上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2)8月1-27日,中职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考生申请注销原录取的手续和补录工作。
我市2012年直属学校高中段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中考四大变化
我市2012年直属学校高中段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中考四大变化浏览量:1390 发表日期: 2012-3-5 来自: 市教育局办公室【字体:大中小】3月2日,2012年温州市直属学校高中段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布置2012年市局直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郑阿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直管处副处长、中招办副主任蔡世银围绕报名工作、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学业考试成绩人数确定办法及招生计划编报等方面,对2012年市局直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据介绍,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类招生分批进行,普通高中公费生与部分高中学校择校生按志愿录取;已在鹿城区就读的非鹿城区户口的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公费生、择校生,第二批部分高中学校择校生;报考特色高中的学生,要参加统一中考后再进行相关专业测试;中职学校取消提前自主招生与直升。
另外,鹿城区考生体育考试将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郑阿天在讲话时对招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要树立“招生考试无小事”意识,招生工作牵涉到社会稳定,牵涉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大家脑子里一定要有一根弦,高度重视。
二要研读好文件。
今年招生政策从报名到填志愿、考试,再到录取,有一些要素和原来发生变化,从事招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理清今年招生政策发生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指导好学生。
老师不能替学生包办,但是要有指导的任务。
要把今年相关招生政策通过相关班主任培训,让班主任告诉学生,做些指导工作,把学生指导好。
四要按时保质。
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很多,每个时间段做什么事情,要严格按照时间点,按时上报相关信息,保证质量。
五要严肃纪律。
所有招生工作一定要按照文件规定去办,招生口径一定要以中招办直属处的口径为准,招生过程要把握公平、公正和公开,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
据悉,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中学中考报名工作从3月5日开始。
2012年我高中段招生开始
2012年我县高中段招生开始随着2012年中考成绩的揭晓,我县高中段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今年的最低普高分数线确定为465分。
这意味着中考成绩在465分以下的同学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不可以填报普通高中学校。
今年县中招办根据招生指标,和往年一样划定最低普高分数线,最低普高分数线以上的同学可以填报普高,也可以填报职高,但是两者只能选一个,不得兼报;普高最低分数线以下的同学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
考生可以兼报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今年宁海县普通高中招生仍实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制度。
其中宁海中学为第一批次,知恩中学为第二批次,宁中·正学创新班、柔石中学重点班为第三批次,柔石中学、正学中学普通班和风华书院、桃源书院、致远外国语学校为第四批次。
宁海中学、知恩中学继续实施招收分配生和统招生制度。
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抑制择校现象。
2012年分配生数与2011年大致相同。
宁海中学、知恩中学的招生名额分配方式:乡镇按万人比确定,城区学校(含桥头胡、梅林、黄坛三所初中)按班级比确定。
因西店镇被确认为卫星城镇,享受新城区待遇。
宁海中学、知恩中学分配名额享受对象为本学区内学生,凡初二、初三年级不在本学区内就读的,不得享受本学区的分配名额。
为保证生源质量,对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宁海中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全县中考成绩的前1000名,知恩中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全县中考成绩的前1500名。
宁海中学、知恩中学统招生按中考分数、考生志愿及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填报职高志愿的考生根据中考成绩,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每位考生可以选择两所不同的职高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择两个以上不同专业。
2012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2012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及《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加快我县基础教育发展步伐,充分、合理利用我县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需求,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现就我县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招生计划1、2012年我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676人,已下达到全县各招生学校。
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挖掘自身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的招生计划。
2、2012年我县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方案市中招办已审批。
均衡招生计划比例、分配方法及招生办法详见《2012年余干县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全县各校的招生计划和办法要通过各种媒体及中招现场咨询会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和社会环境。
4、上饶中学、上饶市一中、上饶市二中招生共安排计划3000名。
其中上饶中学2000名,上饶市一中500名,上饶市二中500名。
上饶中学2000名,1、面向全市统招“志敏班”50名;2、面向信州区以外县(市、区)统招计划350名;其中统招305名,特长生45名(音、体、美各15名);3、面向信州区统招计划1100名;其中统招500名,均衡生500名,教工子女内招10名,特长生90名(音、体、美各30名);4、择校计划500名。
上饶市一中500名:1、面向全市统招计划50名(“珍珠班”);2、面向信州区统招计划320名:其中统招160名、均衡生160名;3、择校计划130名。
上饶市二中500名:1、面向信州区以外县(市、区)统招计划70名;2、面向信州区统招计划300名,其中统招150名,均衡生150名,择校计划130名。
5、余干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余干中学:面向全县计划数1300名,①统招455名,均衡455 名,②面向全县择校计划390名。
新时代学校:面向全县计划数700名,其中:统招100 名,均衡100名。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24•【字号】甬教基[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14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特色项目招生事项通知如下:一、特色项目的确定及学校的定位各地普高可根据学校传统及特色,提出特色项目发展计划及2012年特长生招生方案,按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涉及跨县(市)区招生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以2011年度为基础,学校及招生数量原则上不再扩大),于5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专业项目布局和学校专业项目发展资源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市直属普高根据学校实际,提出1-3个体育、艺术、人文、科技与发明等特色发展方向,其中新增加的项目至多1个,由市教育局认定。
特色项目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
特色项目一经确定,几年不变,并向社会公布。
5月7日前,体育、艺术类项目向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申报,科技与发明类项目向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申报,人文等其他特色发展类项目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申报。
二、招生对象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综合素质测评需达到1A3P及以上等等,并符合招生学校制定的自主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甬教基[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116号)海曙、江东、江北区教育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发展,选拔优秀学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宁波市教育局部分直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分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事项部分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学业考试前和后定向分配到校相结合的方式。
宁波中学、效实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0%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方式录取。
宁波中学、效实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0%部分,惠贞书院、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录取。
慈湖中学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定向招生也在学业考试后进行,招生名额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5%之内。
(一)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推荐招生1.定向保送生推荐范围市区(指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下同)所辖各初中(含民办学校)。
2.定向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方式定向保送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区。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90%左右名额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另10%左右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
2012年宁波市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2012年宁波市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解读201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201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于近日出台。
4月10日,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异地借读学生回当地升学怎么报名?按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电子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浙江省籍(非本市常住户籍)的在册学生要继续申请报考我市的普通高中,须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报考;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港、澳、台除外)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
非宁波本市常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除“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高职班外)。
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自2014年起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据了解,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市区升学的学生,请于4月21日、22日或5月5日(缓考学生)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于5月5日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和认定。
学业考试命题体现新课改要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其中社会政治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012余姚四中自主招生方案
余姚四中2012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根据市教育局2012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余姚四中施行全额自主招生,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制订以下实施办法:一、招生计划:共招收480名二、自主招生办法:1.不填报志愿,考生与我校双向选择,学校提前录取。
2.录取时间和程序: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向社会发布本校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和各批次学费标准。
考生凭准考证和中考分数卡到四中招生现场报名。
经招生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和中考成绩后,当场缴费录取。
在本校划定的各批次分数线内,先交费先录取,额满为止。
按市中招办要求,我校全部录取工作应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即各初中上报中招志愿前)结束。
按照前几年实际情况,全部录取工作都在一天内完成。
考生即日起可来我校咨询。
三、有关政策说明:1.我校今年对优秀生仍然采用签约录取的办法。
(优秀生为各校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签约名额由本校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1)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三年学费按公费标准(即1000元/学期)收取,并编入实验班;(2)对成绩比较优秀者,学费实行部分减免,并编入实验班;(3)已填报余姚中学志愿的考生仍可参加四中自主招生录取,四中尊重考生意愿。
2.教学管理和目标:(1)育人为本,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关注每一位学生,做到“既学会做人,又学会学习”,高考上线率争取达到95%以上。
(2)实验班配足、配强优秀教师队伍,优化课程设置,高中三年教学进度、考试等教学管理与宁波市内省一级重点高中同步;高考目标:150人以上上重点大学,且有20人左右考上一流名牌大学,本科上线100%。
五、收费标准:学费8900元/学期;住宿费600元/学期;代管费按实结算。
节假日个性教育全部免费。
招生热线:62729878 62725418 62704517 62725426 62726342 62725425。
2012年安徽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2年安徽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2012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
日前,2012年安徽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要求已经确定,中国教育在线现将2012年安徽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如下:各市、县教育局:为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系统谋划,稳步推进,发挥其在推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中的正确导向作用。
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的原则进行。
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总体招生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
报名2012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中考报名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县教育局负责制定。
为掌握全省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各市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学生个人申请,并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可以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对于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可由所在学校认定其学业成绩。
成绩合格,并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
但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师范类、卫生类学校录取。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浙教办职成〔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12〕10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2年我省中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努力实现优质招生。
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我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用工需求以及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各地要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级示范专业等优势,加大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的招生比重,吸引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
对部分办学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管理存在问题、教学质量不能保证的学校要限制招生,下决心加快调整布局和专业结构。
二、积极拓展生源范围。
各地要把来浙务工人员子女作为我省中职教育的重要招生对象,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鼓励和帮助他们在我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当地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受中职学历教育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要充分发挥我省职教资源和就业市场的优势,进一步推进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三、稳步推进中职跨县域招生。
各地要统筹规划,以推进“以设区市为单位中职学校跨区域招生”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在专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办学实际,稳步推进中职跨县域招生。
要认真做好跨县域招生的学生安全工作和社会认同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四、依法规范招生秩序。
2012教育部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2012教育部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引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果,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本文将对2012年我国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进行分析和解读,以期为教育工作者和广大考生提供有益的参考。
【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总体情况】2012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总数为全国范围内招生人数约800万人。
与2011年相比,招生规模有所扩大,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更多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在招生计划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院校等不同类型学校的招生比例得到了合理安排,以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各地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配】根据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各地区招生名额按照人口、经济、教育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在招生政策上,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扶持力度,确保这些地区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此外,还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这部分学生的权益。
【招生政策与措施】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继续强调素质教育、德育为先的原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制度,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腐败现象。
同时,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此外,各地教育部门还积极推进招生改革,如开展多元化选拔录取模式、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制度等。
【招生改革与创新】为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需要,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招生方式上,逐步推行“分类招生、分批次录取”的模式,使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各地积极探索面试、实践操作、综合素质评价等多元化选拔方式,以选拔具有特长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学生。
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区域招生,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交流。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皖教办[2012]20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4.27【实施日期】2012.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2〕20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系统谋划,稳步推进,发挥其在推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中的正确导向作用。
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的原则进行。
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总体招生75.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一)报名2012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中考报名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
为掌握全省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各市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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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发表时间:2012/3/6 13:42:29访问次数:1284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高风中学、实验学校、姚北实验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宁波市教育局有关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初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高中教育;有利于社会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逐步完善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机制。
二、报名(一)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在本市初中就读并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及具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在本市初中毕(结)业、准备升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高职衔接高职教育班除外)的非本省籍学生也可报考(但毕业后不能报考高职类院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校就读的高中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11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原因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2)历届初中毕业后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3)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学校插班的留级生。
(二)考生于3月21日—23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卡》,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三)全市各初中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施教区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1.在本市就读的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考生(包括往届初中毕结业的考生,下同),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点)报名,毕业学校要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
2.在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借读、户籍在本市的考生,若要回本市参加中考,须持借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并盖有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章,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
3.本市户籍在宁波市外就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考生,必须回本市报名并参加本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课考试。
报名办法同第二条。
4.在本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并要求在本市升学的非本省籍考生,由就读学校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集体报名(其中:梨洲街道定为舜江中学;兰江街道定为梨洲中学;凤山街道定为世南中学;阳明街道定为舜水中学)。
5.在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初中借读的考生也可直接参加当地组织的升学考试,如要升本市的高中,待中考成绩确定后,立即凭中考成绩证明到市中招办填报升学志愿。
(四)2012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结)业生参加考试报名。
(五)各报名点须在3月28日下班前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通过网络上报。
报考费由报名点开具转帐支票,于4月13日前交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三、考试(一)考试内容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制定的各学科考试范围,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制的《宁波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说明》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命题的范围、难度系数、命题形式届时详见《宁波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说明》)。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待宁波市教育局2012年招生文件下达后补充通知。
文化考试采用纸笔测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听力测试等形式。
数学、科学考试时允许考生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计算器。
体育考试的内容、地点以及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
(三)考试时间:体育考试于4月下旬进行;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试场设臵全市共设十四个考点和若干个分考点。
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安排桌椅30套(单坐),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生也编一个试场。
考生的准考证号码为9位数,由中招办用计算机统一编排。
市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
每个试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本考点的监考人员;当年初三任课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及部分分考点要设臵试卷保密室。
四、阅卷每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立即将试卷送达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当天统一送往宁波市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集体组织网上阅卷。
阅卷结束结出考分后,中招办将考试成绩通过学校告知考生本人(发给本人的中考成绩卡),对本人考分持异议的考生,可按查分办法申请查分,经查如确实有差错,可按规定办理更正手续。
五、填报志愿2012年本市所有普职高仍然实行不分学区面向全市招生的办法。
考生志愿填报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填报余姚中学志愿;第二次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普职高志愿,届时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成绩和意愿,填报三个普高志愿或三个普高加一个职高志愿或六个职高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
填报市外学校志愿的考生(含市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不再填报本市学校志愿,但填报“3+2”、“3+3”的考生仍可兼报本市职高志愿;报考自主招生且被学校或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志愿;填报市外学校志愿的考生(含市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及报考市内职校“3+2”、市职技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市内技校的考生,报考志愿一律填报在高招办的志愿表内。
六、录取(一)录取原则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语文、数学、自然、英语、社会政治、体育六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被授予市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录取学校若要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时,必须在考生第二总分中分别减去3分、6分予以投档。
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政府下达的事业计划招足新生,不得以种种借口拒绝上线考生。
(二)录取顺序高中段招生的录取顺序为:余姚中学——姚中书院、市四中、高风中学以及市三中、五中、七中、八中和职业高中的自主招生部分——其他普职高、中专、技校。
(三)录取办法1.除自主招生之外的余姚中学所有招生计划生在其他各类招生学校录取前,一次性录取完毕。
余姚中学招生按分配方案全部切块到各初中,但为了使宁波市首批10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优质资源得到共享,确定分配基数为:余姚中学自主招生后剩余的计划内招生数与被宁波市其他9所首批省一级重点高中跨区招生在余姚市录取数之和。
名额分配的计算公式:说明:Ni指第i初中当年分配名额数; N指全市分配名额总数(余姚中学自主招生后剩余的计划数与被录取在宁波市其他9所首批省一级重点普高中的余姚初三毕业生之和);Vi指第i初中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Mi指第i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等级折合分;Ui指第i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率;Ai指第i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Bi指第i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优秀人数;Wi指第i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的优秀率;Ei指第i初中的上年升学率;Fi指第i初中毕业生中学业考试成绩为全市后20%的人数比例;C 为修正值 0 ≤ C < 1,使全市分配名额四舍五入后的总和为N。
决定一所初中分配名额的计算方法分五方面:第一、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和合格率,权重为55%。
第二、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考核等级折合分,权重为25%。
第三、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优秀人数和优秀率,权重为10%。
第四、决定于该校上一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人数比例,权重为5%。
第五、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学业考试成绩为全市后20%的人数比例,权重为5%。
2.姚中书院、市四中、高风中学的招生、三中、五中、七中、八中和部分职业高中专业的自主招生采用不报志愿、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学校提前录取的办法,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中考分数卡直接与学校联系录取事宜,由学校确定是否录取。
招生学校必须按招生办法进行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考生一经被录取,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或已填志愿作自动放弃论。
3.其他普高和职高的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普、职高分别投档,由市中招办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一次性取足招生计划数为止。
4.幼师、中专、技校的录取工作由市高招办具体实施。
5.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或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除外)或未参加体育考试者,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被余姚中学、市二中、市三中、市五中、市七中和市八中自主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1A3P及以上。
6.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在5月18日前完成,5月17日前把结果导入《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的“中小学综合素质登记栏”。
凡被定为A等的项目,其印证材料必须在5月25日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上午审核铁路杭甬线以南学校送审材料,下午审核铁路以北学校送审材料)。
7.今年高中段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全程管理,以减少各个环节的人为干扰,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8.高中段招生中有关加分的规定另行发文,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余姚市2012年中招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市中招办审定核准。
七、档案材料高中段招生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登记表等。
考生档案由各初中负责组织填写、整理。
考生情况登记表由各初中填写后,连同体格检查表集体上交市中招办,其他档案材料由各初中保存备用。
八、其他事项(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全面反映出在毕业生的发展情况。
实施出在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出在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见附件)(二)2012年余姚中学实行自主招生(包括初中校长实名推荐招生)和招收分配生制度;市二中自主招生(共四班)具体办法见《2012年余姚中学和市二中自主招生方案》。
市五中和市七中自主招生名额各96人,市三中和市八中自主招生名额各48人,上述四校的自主招生在中考分数出来后,按考生意愿,不填志愿直接提前录取。
(三)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让初中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提高初中的教育教学质量,2012年市中招办继续实行对各校学业考试成绩处全市后20%的学生人数和比例进行统计(以初三年级事业报表为准,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者视作后20%内的学生),统计结果作为各初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重点中学招生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段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