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政策主要内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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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测试题(附答案)

【0331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测试题(附答案)

【0331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测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80题,每题1分,共80分)1、在我国城镇逐渐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标志是()。

A、《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B、《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C、《劳动保险条例》D、《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正确答案:A2、国家计划到( ),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继续教育服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高。

A、2022年B、2030年C、2025年D、2020年正确答案:D3、新中国成立后,参照( )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很快就建立了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A、西方资本主义B、苏东社会主义C、欧美发展中D、亚洲发展中正确答案:B4、欧亚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的生育保险资金来源是()。

A、由雇主全部负担B、由受保人、雇主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C、由受保人和雇主共同负担D、由雇主和政府负担正确答案:B5、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基本原则是()。

A、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B、收支平衡C、以收定支、收支平衡D、略有节余正确答案:A6、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包括()。

A、保障对象的特定性B、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C、以上均正确D、保障待遇的从优性正确答案:C7、我国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对晚育的“男方”实行为期()天左右的带薪休假A、5B、7C、10D、3正确答案:B8、组织失业者从事社区服务是与失业斗争的最古老的形式,它可以使失业者获得临时工作和收入,以( )替代“生活福利”。

A、“劳动福利”B、“社会福利”C、“就业福利”D、“职业福利”正确答案:A9、我国新的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政策

保险覆盖范围
全民覆盖
确保所有公民都能获得医疗保险 ,不受年龄、性别、职业、收入
等限制。
特定人群优先
针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 人群,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逐步扩展覆盖范围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 逐步将更多医疗项目和服务纳入保 险覆盖范围。
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
合理确定保险费
根据参保人群的年龄、性别、健 康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险费
医疗保险政策的改革与创新
改革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 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保 险政策面临诸多挑战,需 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改革措施
包括提高保险覆盖率、优 化保险结构、加强监管等 。
创新方向
探索新的保险模式,如商 业医疗保险、社区医疗保 险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 医疗保障需求。
03
医疗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口老龄化,医疗保险费用不断上涨,如何实 现费用控制和政策可持续性成为一大挑战。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部分地区医疗服务 水平低下,影响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单一
目前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按项目付费为主,可能 导致过度医疗和资源浪费。
持续性。
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医疗 保险机构的监管,确保其行为
合法合规。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通过培训和进修等方式,提高 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专业水平和
医疗服务质量。
推广健康保险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健 康保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
05
医疗保险政策的挑战和未来发展
医疗保险政策面临的挑战
费用控制与可持续性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2011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2011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城市建立了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制度,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目标,确定在城镇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从1994年起,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两江)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后来扩大到20多个省区的近40个城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统筹层次: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单位,也可以以县为统筹单位。

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且分为两部分,约70%用于建立统筹基金,30%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

总的保险费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

支付政策: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并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并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和支付限额(当地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个人支付或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承担一定的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这一制度。

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按照“财政支持、农民自愿、政府组织”的原则组织进行试点。

目前全国大多数县已经实施,覆盖了7亿多农民。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2、老年居民、成年居民以及非学生的其他未成年居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代收代缴。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期次月起开始享受。
对于己参保的老年、成年居民,居民只需携带《医疗保险证》或《身份证》前去缴费即可。但对于2008年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居民以及新迁入人员或新生儿等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1周岁以下的可不提供) ,集体户口的可携带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一般由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填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符合参保条件未缴费或中断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参保时,应一次性补缴以往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不建个人账户。我市在重点保障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的基础上,对未成年居民适当兼顾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对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适当兼顾普通门诊医疗。
一是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
二是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是成年居民,指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是驻本市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
需急诊抢救的参保居民可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科室、床位号、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15日内,需持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印章)、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参保居民外出、探亲、旅游等期间,非急症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系统概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城镇居民开展,是国家正规的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包括城镇户籍居民和常住城镇非户籍居民。

每位参保居民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等。

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的运作和管理。

参保对象和方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对象包括城镇户籍居民和城镇常住非户籍居民。

具体参保方式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是由参保居民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用,交由地方社保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参保居民还可以在保险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一些特殊群体也可以享受特殊的医保政策,如贫困户、残疾人等。

医保覆盖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门诊医疗、住院费用、临时性特殊医疗费用等。

大病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巨额医疗费用支出,其中涉及的疾病种类和报销额度也有一定的规定。

同时,医保报销也有一定的限制,包括个人自费部分、非合理用药、高价药等。

具体的报销情况和限制规定也因地而异。

问题和改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不少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改进空间。

首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在覆盖范围和报销标准上仍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更加细化和完善。

其次,医保报销的限制和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用药和医疗费用过高的情况。

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和报销标准上也需要与城乡一体化进程相适应,以实现更加公平和合理的医保制度。

结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医疗保障制度政策2023

医疗保障制度政策2023

医疗保障制度政策2023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政策:(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1.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随着原劳动保障部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政策的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上覆盖了城镇全体从业人员。

截至20XX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亿人。

2.筹资标准。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水平为7.37%,个人缴费率全国平均为2%。

3.统筹层次。

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京津沪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

全国多数地区为县级统筹,正在进行提高统筹层次的工作。

4.待遇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

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部分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实际在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72%,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约67%。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20XX 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20号)。

陕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陕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保险费后,将从次月或者次季度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期间即为所谓等待期,等待期的具体时间将由各市(区)自行确定。等待期的设定主要是为了解决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的问题。
五、在社区就医的优惠政策
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优惠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二、大学生医保问题
据了解,大学生现有医保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拿出了初步办法,正在征询意见中,正式办法即将出台。
三、儿童用药医保目录
以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没有将儿童用药单列出来。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儿童用药目录,已经到达征求意见阶段,即将正式出台。
四、报销等待期
「费用支付」
各试点城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范围内的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统筹基金实行分类保障,支付比例原则上住院高于门诊大病、老年人高于年轻人。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的部分,按照《陕西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办法》给予医疗救助。 参保学生儿童中患有大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具体病种和标准由各试点城市确定。
对列入国家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对参保城镇居民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中央财政原则上每人每年再按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30元。

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

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

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对于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许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7⽉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覆盖全市城镇居民的医保制度已经建⽴,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随着政府补助⼒度的加⼤和参保居民的增多,基⾦抗风险能⼒不断提升,经市政府同意,2010年和2011年我市分别对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进⾏了修改完善,进⼀步提⾼了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平,切实减轻个⼈就医负担,现将新⽼办法主要内容以表格形式告知如下:原政策规定现⾏政策规定⼀、参保范围:1、具有许昌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中⼩学阶段的学⽣(包括职业⾼中、中专、技校学⽣)、少年⼉童和其他⾮从业城镇居民。

2、全市全⽇制普通⾼等学校在校学⽣。

3、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中⼩学⽣。

⼀、参保范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从业城镇居民。

2、本市在校学⽣3、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4、异地户籍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缴费标准:1、中⼩学阶段的学⽣、少年⼉童、⼤中专院校的学⽣和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每⼈每年缴纳20元。

2、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居民每⼈每年缴纳100元。

3、属于低保对象的学⽣和⼉童或重度残疾的学⽣和⼉童,每⼈每年缴纳10元。

4、属于⾮学⽣和⼉童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的重度残疾⼈和低收⼊家庭60周岁以上的⽼年⼈等困难居民,每⼈每年缴纳20元。

⼆、缴费标准:1、中⼩学阶段的学⽣、少年⼉童、⼤中专院校的学⽣和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每⼈每年缴纳30元。

2、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居民每⼈每年缴纳130元。

3、属于低保对象的学⽣和⼉童或重度残疾的学⽣和⼉童、低收⼊家庭未成年⼈,每⼈每年缴纳20元。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哪些内容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哪些内容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哪些内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而实施的政策体系。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会有所不同。

在中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为城乡居民建立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它覆盖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大体系,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

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可以享受统一的医疗待遇和医疗服务报销。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为职工建立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通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职工可以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获得医疗保障。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职工,保障了他们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风险。

三、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保障罕见病、重大疾病和重大医疗费用的保险制度。

通过大病保险,参保人可以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避免因罕见病和重大疾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四、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为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建立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通过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可以获得医疗救助金或医疗救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无法承担的问题。

以上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些内容构成了我国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核心,保障了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仍需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国家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希望在全社会的努力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主要内容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原定的门诊特病种名称统一定为门诊大病。

门诊大病起付额统一调整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70%。

将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不含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在居住地治疗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最高支付到全市上年度同类门诊大病的平均额度。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一)、住院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含职工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

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及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和异地(含因公、探亲急诊急救)就医的,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

(二)、参保职工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医疗保险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含职工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乙类药品、民族药及诊疗项目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含职工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三)、参保职工住院使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特殊医用耗材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项目价格在1050元(含1050元)以下的,支付75%,项目价格在1050元以上—5200元(含5200元)的,支付65%,项目价格在5200元以上—10300元(含10300元)的,支付55%,项目价格在10300无以上的,支付45%.(四)、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和异地(含因公、探亲急诊急救)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70%(五)、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

三、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5万元。

四、其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年度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在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和安心。

然而,对于这一政策,您可能存在许多疑问。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通过问答的形式,对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什么是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其目的是减轻居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具有日照市城镇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2、在日照市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对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 6 个月办理参保手续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标准是怎样的?缴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年份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助,个人缴费部分也会有相应的标准。

居民可以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税务窗口缴费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五、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1、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2、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3、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六、报销的比例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1、报销比例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完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府发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目标。

年,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将以城镇未成年人、低保人员和困难群众为重点,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二)任务。

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总人口约为17.2万人。

三、工作措施(一)广泛动员、强化宣传。

针对《关于完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府发号)文件中“门槛更低、补助更高、老百姓更方便,政策更惠民”等重大修改,桃花镇、各街道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的宣传居民医保新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区人劳局要制定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培训计划,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保证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顺利贯彻执行和新参保、续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今年,区政府将居民医保工作列入对桃花镇、各街办及区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考核。

桃花镇、各街办及区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居民医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齐抓共管。

原则上必须确保2007年已参保人员续保。

桃花镇、各街办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的职能作用,认真搞好居民工作,逐户核实,及时办理;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抓好居民医保工作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居民医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教体局要认真做好区属学校、幼儿园学生的参保工作;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定期考核制度;区民政局要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失业的六类参战人员的核对与参保工作。

医保新变化

医保新变化

医保新变化医保新变化:全方位覆盖更多人群医保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之一。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近年来医保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今年以来,医保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主要包括医保政策的调整和改革,覆盖人群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等方面。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医保新变化。

一、医保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在今年的医保新变化中,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这项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为广大患者出行就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促进了各地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群的合法权益,医保政策还对参保对象、待遇标准和报销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从去年开始,各地相继出台了医保政策的调整方案,其中包括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增加特殊病种的报销范围等一系列措施。

这些调整和改革的政策,为广大参保人群提供了更加全面和优质的医疗保障。

二、覆盖人群的扩大今年的医保新变化还包括了覆盖人群的扩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通知》,自今年开始,全国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原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为了进一步满足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各地还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工作。

通过整合工作,将原有的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等不同医保制度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医保制度,为广大参保人群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均等的医疗保障。

三、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新变化中,保障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喜人的变化。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合并制定药品目录的通知》,今年开始,全国将开展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合并制定药品目录工作。

医疗保险主要政策简介(新调整)

医疗保险主要政策简介(新调整)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简介(祁阳县医保中心)一、城镇职工医保政策1、职工医保基金征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按工资总额10%征缴,单位负担8%,个人负担2%;大病互助按110元/人.年收取,由个人负担。

2、职工医保个人帐户。

职工医保个人帐户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和住院个人自负部分,在职统一按个人征缴基数的2.7%划入,正常缴费单位退休人员按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2.7%划入,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按个人养老金基数2.7%划入。

3、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年度报帐支付标准注:1、支付比例是指在统筹区定点医院发生的、按医保目录核定的政策内费用的报销比例(政策内费用=总医疗费-起付线-全自负-部分自负);转统筹区外住院支付比例在表内比例基础上降低15%。

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1、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及参保办法全县中小学阶段的所有在校学生(含职高、技校)、城镇未入学少年儿童、城镇所有成年居民为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

在校学生以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整体缴费参保;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参保,其中县城居民到各社区居民医保办公室缴费参保,其他各乡镇到各镇人民政府缴费参保。

每年的8月1日至10月31日缴纳下年度费用。

3、居民医保年度报帐支付标准注:非学生居民门诊费在定点医院看病时报销;学生门诊费10元/人由学校统筹管理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规定自杀、自残、他伤、斗殴、酗酒、吸毒、服刑期间;交通、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工伤、职业病的医疗和康复;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费用;其它违法行为导致病、伤、残的;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在非定点医院就诊,未经批准擅自住院、转院的,未经批准在药店购药的;超出规定的病种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理时限的。

四、祁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二级:县人民医院(职工、居民)县中医院(职工、居民)县中西结合医院(职工、居民)一级:县妇幼保健院(职工、居民)县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居民)县疾控中心(职工、居民)县计生指导站(限职工生育)县博雅医院(职工、居民)县桂氏医院(职工、居民)中医院羊角塘分院(职工、居民)大忠桥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居民)浯溪镇中心卫生院(居民)黎家坪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居民)县仁和医院(居民)咨询电话:3287507 3287508 3287509 二〇一一年一月印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实施,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是什么?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盘锦的要求,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力争在本年度内将我市各类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坚持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对困难群体给予重点补助的原则;坚持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坚持按区域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是如何划分的?
为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可转换,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县两级统筹,属地管理。

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的城镇居民参加市级统筹;盘山县、大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解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解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解一、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具体包括:(一)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人居民”);(二)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三)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四)在2006年7月至12月29日期间已按哈劳社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

二、居民参保应到哪里办理相关手续?(一)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和在2006年7月至12月29日期间已按哈劳社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地点(道里区上海街8-7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地点(道里区上海街8-7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成人居民、非在校学生儿童及婴幼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到本人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并填写《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以下简称《参保申请表》),属于国家规定的困难居民,须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根据参保居民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为其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哈尔滨市参保居民信息核对和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本人确认无误后,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四、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于缴费期内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地点(道里区上海街8-7号)领取并填写《参保申请表》,属于国家规定的困难居民,须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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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 医疗保险政策内容解读 • 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和影响 • 医疗保险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
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01
政策背景和目标
背景
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医疗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 险政策。
待遇范围
医疗保险通常覆盖大部分医疗 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 等费用,但具体范围可能因政
策而有所不同。
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一般 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种类来确定,不 同地区和不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保险通常设有最高支付限额, 即每年度或每次医疗费用支付的上 限,超出部分可能需要个人承担。
起付线:是指医疗保 险政策中规定的,参 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 ,需自行承担的医疗 费用最低额度,超过 起付线部分方可由医 保基金支付。
通过对医疗保险政策 的解读,可以更好地 理解政策的制定背景 、目标及适用范围, 从而更好地应用政策 ,保障自身的医疗权 益。
医疗保险政策内容
02
解读
医疗保险的缴费政策
健康意识提升
医疗保险的普及促进了居 民健康意识的提升,更多 人愿意主动进行健康检查 和预防保健。
社会公平与和谐
医疗保险政策有助于缓解 因医疗费用导致的社会不 公现象,促进了社会的公 平与和谐。
医疗保险政策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 资金压力: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保险资金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 服务质量差异: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质量存在差异,影响医疗保险政策的效果。 • 监管难题:医疗保险政策的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包括医疗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管理和骗保行为的打击等方面。 •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仍面临资金压力、服务质量差

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内容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低⽔平、⼴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的,是对⼈⾝健康医疗保障的具体实施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从最初的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障开始,逐步扩⼤保障范畴,对农村医疗实现保障。

⽬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柱”,以实⾏⼤病统筹为主起步,分别从制度上覆盖城镇就业⼈⼝、城镇⾮就业⼈⼝和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覆盖范围。

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筹资标准。

⽬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平约为年⼈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每年每⼈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愿的基础上相应提⾼缴费标准。

⿎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政府补助。

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均40元的补助。

(4)统筹层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统筹。

条件不具备的地⽅,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5)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额医疗费⽤或住院医疗费⽤。

其中,住院费⽤的⽀付⽔平约为35%。

有条件的地⽅,可实⾏⼤额医疗费⽤补助与⼩额医疗费⽤补助结合的办法。

各县(市)确定⽀付范围、⽀付标准和额度。

⿎励参合农民充分利⽤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

新农合现由卫⽣⾏政部门所属的“农合办”管理资⾦的筹集和⽀付。

农村医疗保险是对我国农村医疗的基本保障,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它来给⾃⾝提供医疗健康保障。

临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临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让居民更加安心地生活,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05
临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制度设计的成功经验
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制度设计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医保制度与扶贫工作相衔接
制度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
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
宣传教育到位,公众认知度高
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报销比例不高:尽管医疗保险制度在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但仍不能满足所有患者的需求,一些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较高。
管理体制不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化程度低、审核流程不规范等,影响了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
覆盖面窄:目前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仍有部分人群未能覆盖。
监督考核严格,确保制度公平公正
制度设计合理,符合实际需求
对其他地区的借鉴意义与启示
重视制度的顶层设计,明确筹资标准、保障范围和支付水平等关键要素。
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提高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
注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和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强化政府主导,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居民参保意识。
2009年临汾市又出台了《临汾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2010年临汾市开始实施《临汾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2017年临汾市开始实施《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制度变迁的原因及影响
制度变迁的原因:政策调整、社会需求变化、经济发展等
制度变迁的影响: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公平、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
筹资标准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相对较低,导致一些贫困人口难以承担保费。

2022年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

2022年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

2022年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医疗保险制度是覆盖全社会的⼀项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不同的地⽅有不同的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上海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上海市有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

那么,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要求,上海市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医疗保险制度是覆盖全社会的⼀项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不同的地⽅有不同的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上海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上海市有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

那么,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要求,上海市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了⼀些调整,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的报销⽔平提⾼但缴费标准并未上调,门急诊⾃负标准等均保持不变。

上海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如下:1、60周岁及以上⼈员,在社区卫⽣服务中⼼(或者⼀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付⽐例从85%调整为90%;⼆级医疗机构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

2、60周岁以下⼈员,在社区卫⽣服务中⼼(或者⼀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付⽐例从75%调整为80%;⼆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从55%调整为60%。

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到75%左右。

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付政策医保年度上海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的门急诊⾃负段标准、统筹基⾦起付标准维持标准不变。

具体为:度城镇居民医保个⼈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个⼈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员340元;60-69岁⼈员500元;19-59岁⼈员680元;中⼩学⽣和婴幼⼉90元。

医保最⾼⽀付限额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和⼩城镇医疗保险基⾦的最⾼⽀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仍为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仍可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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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年居民:到选定的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按 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 元/人•月。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我院门诊 就诊的结算方式
采用月度诊次限额结算方式和年度“定点人 数”记账药费平均限额结算方式。 诊次计算:连续2天内的全部门急诊诊次汇总 计算为1个“结算诊次”; 限额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元/诊次、其 他医院(我院)40元/诊次。
2、门特起付标准: (1)急诊留观: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 均为200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为600元。 每一社保年度计算一次。 (2)家庭病床:每三个月计算一次,非 从业居民为500元、老年居民为350元;未 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为150元。
六、参保人享受的医疗待遇范围
所有参保人享受住院、门特项目、指定慢 性病医疗待遇。其中: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 年居民同时享受普通门 (急)诊待遇。
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老年居 民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标准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选定的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 部设置的除外,下同)或所在学校的医疗 机构门诊就医,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 的药费,由基金按70%的标准支付;到选 定的其它医疗机构按40%的标准支付。最 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在校学生寒暑 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 在外地实习期间,到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急 诊发生的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药费, 按40%的标准支付。到非选定医疗机构自 费。
2、在校学生(包括外国籍 学生):凭学籍不限户籍的中小 学校、大中院校、职业技校、其 他学校等。
二、保险年度(与职工医保同) 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 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统称“年度”)。
三、缴费标准及资金来源
参保人群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缴费标准
160元/人.年
个人缴纳 80元/人.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政 策主要内容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 法》自2008年6月1日起试行 医保办 叶碧青
一、适用人群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 未成年人: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 的非在校人员; 非从业人员:男18-60岁,女18-55岁; 老年居民: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 无养老待遇。 年龄以当年6月1日零时为划分界限。
3、床位费的支付标准(与职工医保同):
定点医疗机 普通病房(元/ 构等级 床天)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层流病房(元 (元/床天) / 床天) 监护室
门(急)诊留 观(元/床天)
29.3
33.3
70
280
10
37
九、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1、门特范围与职工医保门特范围相同: 急诊留观、家庭病床、恶性肿瘤化疗、恶 性肿瘤放疗、肾衰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术 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门诊专科药物治疗、 丙肝门诊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
600元
500元 1000元
35%
25% 35%
65%
75% 65%
2000元
350元 700元
45%
25% 35%
55%
75% 65%
个 人 自 费 部 分
1400元
45%
55%
总医疗费用6000元 老年居民起付线1400元,自费部分 600元 医保支付: (6000-1400-600)X50%=2000元 个人支付:4000元
医疗费用结算信息补录
• 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
费用如需补录,由参保人到原就医的本市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信息补录,由定点医疗 机构向市医保中心按月汇总专项申报结算, 属于应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收到市医保中心拨付的款项 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并将其 垫付的居民医保统筹费用退给参保人。
?X40%=40元 即每诊次开100元药费,可从医保 中心拿回40元,超出部分医保不 支付
八、参保人享受医疗待遇标准
1、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住 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 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按 以下标准确定: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的30%确定;非从 业居民,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确定;老 年居民,按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确定 (如下表)
五、享受医疗待遇的起止时间
1、按时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 保人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 待遇;年度中途参保缴费的人员,从缴费 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内 未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不能享受相应 待遇。
2、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 缴费的,从出生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3、在校学生在当年10月31日前参 保缴费的或《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 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 的医疗待遇。
参保人身份
医疗机构等级 一级医院
住院起付 标准 150元 300元
共付段个人支 付 20% 30%
共付段基金支 付 80% 70%
未成年人及在 校学生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600元
500元 1000元
40%
30% 40%
60%
70% 60%
非从业居民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2000元
350元 700元
480元/人.年
政府资助
80元/人.年
非从业居民
58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100元/人.年 500元/人.年
老年居民
500元/人.年
四、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人员
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 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以及社会福利 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个人应缴纳的 居民医保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医疗救助金 资助缴纳,个人免缴费。
50%
30% 40%
50%
70% 60%
个 人 自 费 部 分
老年居民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1400元
50%
50%
2、《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连续2年或2年以上参 保缴费的、原参加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在停保 后3个月内转换参加居民参保缴费的,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 %(如下表)。
参保人身份 医疗机构等级 一级医院 未成年人及在 校学生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非从业居民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老年居民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住院起付 标准 150元 300元 共付段个人支 付 15% 25% 共付段基金支 付 85%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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