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分拣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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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分拣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总部及分拣中心及站点派送员的共同利益,缩短快件派送时效,强化快件接收、分拣、封发、中转管理,明确分检中心各部门员工的岗位责任,提高分拣时效及服务质量,确保快件中转运输安全,特制定分拣中心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分拣中心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分拣中心经理:负责分拣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分拣中心与总部分拣(厂商)的业务联系,监督各站点的快件接收、派发、中转、退库等,确保快件安全。库管:监督系统管理,组织分拣中心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档案资料,协调分拣与信息部、财务部、站点的物流管理;负责库房卫生、考勤及安全生产。分拣组:负责分拣验货、分拣、复检、封发等。退单组:负责退单验收、系统处理及返上级分拣库房。跟单组:负责总部到货、发件发货、系统退单及分拣返货的全程跟单工作。

二、卫生及库房安全管理1. 每天下午工作完毕,将资料、打包材料等归类整齐,将库房全部打扫干净,将垃圾等废弃物单独放置,如卫生打扫不彻底,按照值日表相关规定扣罚。

2. 库房应根据需要科学规划,分拣区、退货区、成品区、材料区、办公区、住宿区必须划分清楚,卫生责任到人,确保库房干净整洁。

3. 装置监控设施,确保库房快件安全,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监控设备。

4.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将灭火器放在醒目位置;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如发现有人吸烟,每次罚款100 元(非工作人员可提醒禁止吸烟);库房内每发现一个烟头,则处罚所有工作人员每人50 元;如在宿舍内发现烟头,则处罚住宿人员各50 元。

5. 未经总经理或库管允许,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内,否则处罚100‐300 元。

6. 注意电器电源安全,如办公电脑、打印机、电灯等电源安全,定期除尘、检查和检修相关电路,确保安全用电。

7. 齐心协力,备好相关工具,做好雨季防雨、防水工作,防患于未然。

8. 做好值班工作,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必要时可加强人员值班;加强防火、防水、防盗意识,每月给值班人员适当补助。

9. 库房内的所有快件、物品、材料不得私自偷盗、变卖或赠送他人,一经发现,就地除名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10. 所有废品未经主管经理审批,不得私自变卖,一经发现,就地除名并扣罚当月所有工资。三、分拣中心日常工作管理(一)快件入库验收管理1. 分拣中心跟单员应每日查看库管系统,掌握到货情况,如有延期未到自发货日起,中转超过4 天仍未到达的快件的大包,应及时反馈上级分拣主管,追查快件运输中转情况,不得玩忽职守或不作为。

2. 大包到达后,应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验收、拆封,核对快件实际数量、清单数量及系统内数量是否一致,如三组数字核对后无误,方可做系统入库确认;否则,如擅自入库引起到货数量争议则由所有当事人承担责任,每次除罚款100 元外并承担相应责任。

3. 提取大包或大包送到后,应核对运单,严格检查大包数目,现场称重复核,验视大包外包装,察看是否有拆封、挤压、变形、进水或包装残损、破漏现象(必要时用数码相机拍照取证);如有异常,应保留大包封装原样,不得私自拆封,应现场协调处理,由承运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加盖鲜章),在货到后 1 小时内反馈上级发货主管抉择是否收货,并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处理;否则,出现丢件、残损件由收件业务员承担全部责任。

4. 分拣业务员拆解总包后,先查看装箱清单及实际快件数量,检查数量是否正确;逐件检查快件,如有异常件(破损、严重变形、缺货、液体外流受污染等),应在接货后1 小时内反馈上级分拣中心主管(或发货厂商库房)给予协查备案,说明异常详情(总包重量、快件数量,异常单单号、客户姓名,商品明细、实际商品数量,实际商品重量等),并将残余商品及快件保存好,待分公司经理处理完毕后再做处理;分拣中心业务员不得侵吞内置物品或谎报快件部分丢货、残损,否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 拆箱后,如发现大包内无装箱清单,应及时上报主管经理及发货方,核对到件数量是否正确,并要求补发大包清单;如不反馈或反馈后对方不给确认就擅自收货入库,出现少货扯皮情况,则由负责验收该批快件的业务员承担主要责任,分拣组主管承担连带责任。

6. 对于上级分拣(或发货

厂商)多发出的快件(实货比清单多出),或夹杂其他省区的快件,分拣中心应在接货后2 小时内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及发货方核实备案,不得隐瞒或侵吞,如谎报、隐瞒不报超过24 小时,分公司一经查出将给予该当事人200‐500 元处罚;如隐瞒不报超过48 小时,按照侵吞公司财物对待,扣除所有参与人当月全部工资,总公司保留将其除名以及报案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7. 当日所有到货的清单必须分类归档保存,最短时效 6 个月,如有残缺或遗失,由负责档案管理的库管负责,每份罚款100 元。(二)分拣封发1. 快件数量核对无误后,应按照站点区域进行分拣;分拣快件时,不得有抛掷、摔打、拖拽等有损快件的行为,对于优先快件、代收货款件等要单独分拣;电子产品、液体、易碎品要轻拿轻放,按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的原则分拣,否则,给予相应受损快件价值2 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就地除名。2. 待分件应与已分拣的快件堆位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混淆和误分,赶发运输时间和处理时限较短的快件,要集中摆放到指定区域,便于封发。3. 无法分拣及分拣易出错的快件如快件运单脱落,超重,超规格,禁运件未加标志,包装残损、塌陷、水湿、油污、渗漏等,地址填写错误或寄达目的地填写错误的快件,应在有效处理后方可分拣,否则由处理人员承担责任——每次罚款100—300 元。4. 快件分拣封发处理部门应发挥检查控制作用,在快件处理过程中,对上级分拣发错、包装破损、内置物品残损的快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转发,单独堆码,报告分拣中心经理后再做处理。5. 快件在预分拣后完毕后,业务员必须进行复检,看看有无分错区域;复检人员在核对堆位快件准确无误(无其他区域快件)后,认真抽取并清点二联面单及快件总数,确保一致,以备入库扫描及存档查询;如检查不严,夹杂其他区域快件,或重复抽联致使快件发错或清单出错,除承担相应发货、返货费用外,每次另行处罚100—300 元。

6. 分拣复检无误后,所抽面单由专业人员进行入库扫描,录入相应条码信息,再根据实物逐一做出库扫描,打出“发货清单”,以便接收方复核总包内快件,也便于快件作业内部查询。

7. 分拣封包由分拣验收人一并完成,全程承担复检、核对清单实货、装箱封发责任,确保清单数量与实际快件数量一致、名称一致,并在装箱后封发严实,在大包上贴上封贴,写清寄达地、收件人、件数、日期等相关数据。

8. 大包在封发前,清单打印人及装箱复检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名确认;否则,若无签字,每人每次给予50 元罚款;大包在封发时,必须内放装箱清单,如漏放清单,每次每件处罚封箱人50 元。

9. 分拣中心直发各地市的快件,装箱清单一式3 份,随货一份,库房留存一份,交信息主管一份;直发县级站点快件,发货清单一式三份,公司信息主管一份,随货发一份,地级市首代业务员一份,跟单员应做好跟单工作,严格监督到货、接货、配送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地市站点首代及分公司总经理沟通,确保到货安全。10. 分拣中心发完货后,必须将当天所有发货清单(第一联)及所抽面单(无面单可抽时必须手写客户详细订购信息)交信息部留存,以上资料不得延误、残缺,否则,分拣中心主管经理承担责任。11. 如走快递中转,由装箱人自行粘贴发货运单运单粘贴前必须检查运单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失误,如出现运单信息错误、贴错或遗漏,致使大包发错或收件人提不到货,经办人除承担往返运费外,另行处罚100—300 元;如因此引起快件遗失,则承担全部损失责任。(三)中转、运输、跟单1. 分拣中心在每天下午18:30 前必须将所有需要中转的大包封发完毕,在当天晚19:30 之前必须完成快递(物流)发货,确保大包在第二天上午到达各派送站点;无特殊原因(特殊情况必须上报总经理批准或备案,否则无条件发货),当天20:00 前必须将全部大包发走,否则,如有漏发大包,每包处罚100 元,由分拣中心经理、业务员共同承担。2. 需要走物流发货的区域快件,当天必须无条件发出;分拣业务员必须在下午16:00 以前完成所有物流快件封发,如未按时封发完成,每件处罚50 元;如按时封发完成,发货人员当天未将快件发出,每包处罚50 元。当天快件滞留分拣大库未发出,也未反馈分公司经理,每包处罚连带处罚分拣中心经理50 元。,并将3. 当天如未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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