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章程
书画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书画协会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书画协会的规范管理,促进书画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书画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书法和绘画艺术的交流与发展,致力于推动书画事业的繁荣。
第三条书画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书画爱好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书画人才,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精神。
第四条书画协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协商的原则,不分种族、宗教和政治经济地位,欢迎广大书画爱好者共同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书画协会设主席团、副主席团、秘书处、财务处、宣传部等部门,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书画协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主席团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主席团成员由协会会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副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团选举产生,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协会成员大会由主席团负责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秘书长由主席团确定,协助主席团处理好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财务处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财务处长由主席团确定,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核算、预算等工作。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长由主席团确定,承担宣传教育、宣传活动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书画协会会员由书画爱好者自愿加入,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四条书画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普通会员享有一般权利和义务,荣誉会员为协会做出杰出贡献者,享有特殊荣誉。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书画活动,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会员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七条书画协会每年定期组织书画作品展览、讲座及培训活动,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书画社社团规章制度

书画社社团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了在校园内开展书画活动,促进学生艺术创作,提高学生绘画、书法水平,营造浓厚的艺术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团名称本社团名称为“书画社”。
第三条社团宗旨书画社的宗旨是: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提高学生的绘画、书法技能,促进学生之间的艺术交流。
第四条社团任务书画社的主要任务包括:1. 组织各种绘画、书法作品的创作活动,提高学生的绘画、书法水平;2. 组织书画展览,展示学生作品,促进学生间的艺术交流;3. 聘请专业书画艺术家进行指导讲座,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4. 组织书画比赛,激发学生的创作激情;5. 参与学校及社会各类书画活动。
第五条社团会员1. 书画社会员资格:凡是热爱书画艺术,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书画社。
2. 会员管理:新生入学后根据兴趣自愿加入书画社,提交书画作品或现场创作作品进行会员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正式成为书画社会员。
3. 会员权利:书画社会员享有参加书画社组织的各类书画活动的权利,有权利提出书画活动的建议和要求。
4. 会员义务:书画社会员要遵守社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团建设。
第六条社团管理1. 社团干部组成:书画社设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由社员自行推荐或自愿报名,由社团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2. 干部职责:主席负责协调、领导社团的各项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记录社团活动,文件整理等工作;财务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工作。
3. 社团例会:书画社设定例会时间,由主席组织召开,并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讨论社团重要事项,听取干部工作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共同决策社团发展方向。
4. 社团财务:书画社设定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来源和开支用途,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
5. 社团活动安排:书画社设定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
第七条社团活动1. 绘画、书法创作活动:书画社定期组织各类绘画、书法创作活动,参与社员可提交作品进行评选展示。
书画协会管理制度

书画协会管理制度一、协会介绍书画协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广、弘扬中国书画艺术的非营利组织。
本协会以传承、研究、宣传中国书画文化为己任,旨在提高会员的书画艺术水平,促进书画艺术在社会中的发展与传播。
二、会员资格及管理1. 会员资格(1)具备一定的书画基础且热爱书画艺术的个人或单位。
(2)年满18周岁,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认同并愿意遵守协会章程。
(4)向协会提供书画作品并经过审查合格者。
(5)自愿申请并经过审批通过者。
2. 会员管理(1)入会审批:由协会组织成员进行审查和评审,通过的申请者可成为会员。
(2)会员权益: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有相关报酬或优惠。
(3)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和志愿者工作。
(4)会员考核:定期对会员进行考核,评估其书画技艺水平和参与度,以决定是否保留会员资格。
三、协会活动及管理1. 活动组织(1)定期举办书画展览、论坛等活动,以提升会员的艺术修养和交流机会。
(2)邀请知名书画家举办讲座和培训课程,提升会员的书画技艺水平。
(3)组织书画创作比赛,激发会员的创作激情和竞争力。
(4)定期举办会员交流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
2. 活动管理(1)活动策划:由协会成员组成专门的活动策划团队,负责活动主题、时间、地点等的策划与落实。
(2)活动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线上、线下)进行宣传,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度。
(3)活动执行:组织具体活动的场地搭建、资源准备、现场管理等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与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下次活动做好准备。
四、会费及财务管理1. 会费缴纳(1)会费标准:会费标准由协会成员讨论并通过决议确定。
(2)缴纳方式:会员应按时按量缴纳会费,并及时提供缴费证明。
(3)会费用途:会费主要用于协会的常规运营、活动组织及相关费用的支出。
2. 财务管理(1)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会费、赞助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1. 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宗旨1. 本协会以促进XXXX为宗旨,为广大会员提供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四条协会地址1. 本协会注册地址为XXXX,实际办公地址为XXXX。
第五条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 协会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会员1.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志愿会员。
2. 正式会员是由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3. 荣誉会员是对协会有特殊贡献和支持的人士或机构。
4. 志愿会员是协会的志愿者,不具有投票权和选举权。
第七条协会理事会1. 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
3.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八条协会监事会1. 协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监事会对协会理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协会职员1. 协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1. 协会设立各类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项工作,由协会会员组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来源1.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1. 协会经费应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项目实施和活动开展。
第四章论文发表和研究成果第十三条论文发表1. 协会鼓励会员就相关专业领域撰写论文,协会有权对优秀论文进行发表和宣传。
第十四条研究成果1. 协会对会员的研究成果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参加协会相关活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义务1.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和遵循协会工作安排等义务。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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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书画协会规章制度红土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画会全称:红土画会二、画会性质:本协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是根据会员的兴趣和爱好自主参与的、为弘扬绘画艺术事业而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学术性与艺术性并重的社团组织。
三、画会宗旨: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培养会员的绘画艺术兴趣,提高绘画艺术水平和鉴赏能力,丰富业余生活。
四、画会精神:善于学习、开拓进取,精益求精、止于至美。
五、画会风格:师于造化,得之心源。
第二章会员六、入会条件1.爱好绘画有一定绘画基础的各阶层人士;2.能承认本画会章程,遵守本画会相关规章制度,履行本画会宗旨;3.切实履行会员的义务,行使会员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七、学会设顾问、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理事等职务;1、.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年召开一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2、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及协会会员组成。
理事会(本协会干事级别以上组成)是协会的最高人事机构,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
本协会在理事会和会长的领导下,由各部门部长联络和处理本协会各项事物进行领导,组织会员进行定期的交流学习,对本协会内外各项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组成常委会,常委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要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其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制订发展纲要和工作计划;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5、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6、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7、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画会主要工作1、管理和发展会员队伍;2、为会员提供学习、创作的机会;3、适时邀请绘画专家为会员进行讲座指导;4、开展绘画展览、笔会等交流活动;5、组织并指导会员参加协会之外的各项相关展赛活动;6、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书画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书画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一、绪论书画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旨在推广、发展书画艺术,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为了加强协会的组织管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书画协会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活动组织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1)申请条件:任何对书画艺术有兴趣,有一定艺术基础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2)入会程序:申请人须填写加入协会的申请表,并提交个人作品集。
经协会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3)会费缴纳:入会后,新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2. 会员权益(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训练班等活动,并享受优惠价。
(2)有机会参与协会组织的书画展览、比赛等活动,并获得荣誉。
(3)协会会员有权参与协会事务的决策,参与协会理事会选举。
3. 会员义务(1)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完成任务。
(2)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
(3)提供自己的艺术作品参展,并积极参与评选等相关活动。
三、财务管理1. 会费收缴(1)会费标准:协会会员按照不同的会员等级,缴纳不同额度的会费。
(2)会费支付:会员须在入会时同时缴纳当年的会费,以后每年度会费在指定时间内缴纳。
2. 财务报表(1)财务报表:协会每年度会进行财务报表总结,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
并向会员公示。
(2)财务审计:每年度对协会财务状况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3. 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审批:协会将设立专门的财务委员会,审批协会资金的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2)资金监督:协会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岗位,对协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
四、活动组织1. 活动策划(1)活动主题:协会每年度将根据会员需求和市场需求,确定组织一系列相关主题的活动。
(2)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策划人员需提前确定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向会员发布通知。
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章程

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章程(草稿)总则第一条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是长治市总工会领导的、全市广大职工书画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画家、书画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繁荣长治市书画艺术、发展职工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画家和书画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我国书画艺术事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会员第四条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各企事业工会书画家协会,凡赞成本会会章,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会主席团审批,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市书协以上会员集体视同团体会员。
第五条凡长治市职工,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3、从事书画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工会书画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秘书长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按时交纳会费,完成本会交付工作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做出奉献的责任。
书画协会管理制度(三篇)

书画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制度会长:会长是协会的领导核心,全权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不定期召开会员座谈。
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计划。
团支书:负责协会的活动记录、总结和报导,整理协会的各种材料文件,管理社团的星级评比,协助会长做好工作。
副会长:副会长应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
主要负责申请活动教室,主持日常事务。
秘书部部长:秘书处管理协会的一切财务收支,记录财务状况,填写每月定期的财务报表。
组织部部长:组织策划协会的各项活动,如定期的会员集体练字学习、书画展和书画比赛。
宣传部部长:负责策划拱写海报、通知,购买协会必需品和会员的学习用具,点评会员的书画作品。
第二章:会员制度会员履行的义务:1、热爱学校,珍惜协会荣誉;2、交流学习,开拓创新;3、循序渐进,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品;4、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5、爱护公共财产,反对浪费。
会员享有的权利:1、优先参加协会的各种讲座、培训、比赛、展览和兴趣小组活动;2、对协会随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和要求,对协会的生存发展等决策问题进行上讨;3、监督会长、团支书和歌部长的工作。
第三章:协会自身建设1、对外展示书画协会和会员的美好形象;2、协会活动配合、协调学校、社联的工作;3、带动协会会员学习我国传统文化;4、建立详细的档案,记载会员信息和活动情况;5、协会分会服从总会领导,但平时活动可自行策划组织,定期向总会汇报工作。
6、协会主要活动:①新会员见面会:纳新之后的第一周;②作品交流会:纳新之后的第二周;③集体练字学习:每两周一次,一般定于星期六晚上,活动地点另行通知;④名师讲座:每学期两至三次。
⑤其他:丰富课余生活的娱乐性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2、学校资助;3、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赞助。
经费使用:1、协会日常宣传开支;2、协会日常用品开支;3、协会组织活动费用。
使用原则:全面为会员考虑,坚持节约、合理的原则。
山东大学书画协会书画协会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
协会章程范本

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是一个由[相关领域或行业]从业者、学者及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明确协会宗旨,如推动行业发展、促进学术交流、服务会员需求等]。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为:[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出协会的业务范围,如组织交流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培训教育等]。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列出会员义务,如遵守章程、缴纳会费、参加活动等]。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列出会员权利,如参与活动、获得服务、提出建议等]。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列出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理事长(或会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列出负责人任职的资格条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列出经费来源,如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五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书画院规章制度范本

书画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书画院的管理,保障书画院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书画院宗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画艺术创新发展,培养书画人才,服务社会大众。
第三条书画院性质: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书画院住所:_______。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书画院设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院长负责书画院的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秘书长负责书画院的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六条书画院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书画院的书画家、学者、艺术家、收藏家、企业家等组成。
理事会负责书画院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书画院设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书画院的学术研究和艺术指导工作。
第八条书画院设行政部、财务部、教学部、展览部、编辑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三章书画家管理第九条书画院聘用的书画家应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书画家享有创作、展览、出版、销售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一条书画家应遵守书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书画院的安排,积极参与书画院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书画家作品的管理和销售,按照书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书画院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四条书画院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书画作品销售、教育培训等。
第十五条书画院支出包括:书画家稿费、奖金、福利待遇、办公费用、展览费用、教育培训费用等。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书画院开展书画教育培训,培养书画人才,提高公众书画艺术素养。
第十七条书画院设立书画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社会大众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十八条书画院与各类学校、研究机构、艺术团体等开展合作,共同推进书画艺术教育。
第六章展览交流第十九条书画院定期举办书画展览,展示书画家的作品,促进书画艺术交流。
书画院章程(管理制度)

书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xx市xx书画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单位根据xx章程的规定,设立xx的组织,开展xx的活动,为xx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以研究、传承、交流、发展,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为活动内容,从事艺术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第四条本单位的住所地:xx号。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本单位开办资金:5万元;出资者:宋文玉,金额:5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广泛团结与联合我市书画家、书画工作者、书画理论研究者和书画爱好者进行书画研究、鉴定、创作、交流,发展书画艺术,以书画等艺术陶冶情操、加强修养,服务和谐xx 建设。
(二)不定期举办书画理论讲座、研讨、笔会、展览等活动,不断提升书画家的艺术水平;(三)本院立足xx,面向全国,加强与全国各地书画界的联谊与交流,定期组织书画家外出学习采风观摩,提高书画艺术的知名度,尽可能的让广大群众接触书画艺术,享受书画艺术,提高文化生活品位;(四)义务组织书画家送文艺下乡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五)营造书画艺术的市场氛围,形成以书画养书画的局面,促进本院良性发展;(六)本院积极开展书画人才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本院书画家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艺术创作水平;(七)积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并提供相关的咨询与工作,共谋发展与壮大文化产业大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九条本单位设立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
书画家协会章程

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章程章程1、本协会中文名称: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ARTIST ASSOCIATION2、协会的宗旨是:文化促经济,经济促文化。
促进我国书画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协助书画艺术家服务于社会,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联姻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家,为建设经济文化大国作出贡献。
3、本协会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各国华人书画家及书画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界专家教授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民间团体。
本协会联合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艺术家,促进社会向良性方向发展。
4、尊重和维护书画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提高书画家自我价值观念。
解放思想,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于创新,为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书画艺术而努力。
业务范围:1、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和各项法律及国际规则。
按照协会自身特点,开拓国际水平书画流通渠道,举办国家、国际级书画展览,交流学术研讨等方面的工作。
做好各个经济领域与广大书画家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繁荣我国书画艺术事业及文化产业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书画理论研究和培训,为推动我国书画事业向国际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繁荣书画艺术创作,鼓励多出人才多出作品,扶持精品力作的产生,是本协会的重点。
积极帮助会员深入生活,走向社会,走向大自然,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民族、民俗、民风等特色。
3、着眼世界文化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书画艺术,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画派、画风,举办各种形式的国际书画展览和评选、评奖活动,征集作品,为会员出版画集,积极为国际展览推荐作品,支持鼓励会员举办作品展。
4、努力加强书画艺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书画评论,为中国书画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5、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发现和培养书画创作、理论、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书画协会章程

书画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中文名称为:****协会,英文名称为:***,缩写:**。
本团体的宗旨为“真诚、沟通、协作、发展”第二条本团体是由****自发、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为********,或志愿成为****的个人,以及****部门,提供一个沟通、发展的平台,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市市南区人事局和****市市南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通过因特网、本团体住所及各种其他途径,向会员提供人力资源行业最新的知识和信息。
本团体的英特网网址为:****.(二)组织各种联谊活动,为广大****提供一个和谐融洽的交流环境;(三)举办、协办、承办、参与各种人力资源咨询和企业相关管理培训活动;(四)进行对外交往,加强与其他同类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制度健全,依法登记、依法活动的团体。
第九条会员入会/退会的程序是:入会、退会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一)可以通过网络报名和书面报名两种形式进行会员资格的申请;(二)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人员审查申请书材料真实性和申请人资格后通过;如果存在故意隐瞒和资料不属实,申请人员将无法获得会员资格,现有会员将被剥夺会员资格;(三)按年缴纳会费,由会员管理部发给相关级别会员证;(四)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五)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凡已退会的前会员,其任何行为与本会无关。
第十条会员分级(一)根据会员资历,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特约嘉宾、特约顾问。
书画院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书画院(以下简称“本院”)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致力于传承和发展中国书画艺术,促进书画艺术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书画艺术水平,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条本院以书画艺术为核心,开展书画创作、展览、学术研讨、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本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书画艺术家的合法权益,推动书画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本院工作,主持院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事项。
2.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3. 理事会:负责审议本院章程、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
4. 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5.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书画艺术的研究、创作、评审、推广等工作。
第五条本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院设秘书长一人,由院长提名,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第七条凡遵守本院章程,热爱书画艺术,具有一定艺术造诣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院。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得本院提供的艺术培训、展览、交流等机会;3. 优先获得本院出版的书画作品集、杂志等资料;4. 对本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享有本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2. 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会员义务;3. 保守本院机密,维护本院形象;4. 依法缴纳会费;5. 享有本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活动内容和形式第十条本院活动内容包括:1. 书画展览:举办各类书画展览,展示会员作品,促进书画艺术交流;2. 学术研讨:组织书画艺术学术研讨,推动书画艺术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3. 教育培训:开展书画艺术教育培训,提高书画艺术水平;4. 文化交流:举办国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增进书画艺术界的友谊与合作;5. 其他活动:根据需要开展其他有利于书画艺术发展的活动。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简介及章程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协会简介协会办公室协会贵宾接待室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秘书处,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最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团体之一。
协会始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文艺工作方针和路线,坚持书画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画艺术家,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文化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的宗旨:以弘扬祖国书画艺术文化为目的,团结书画艺术工作者、爱好者和学者,联合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举办书画艺术展、海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出版书画艺术专刊、学术研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并竭诚服务于书画艺术教育事业,培养和挖掘书画艺术人才等事业。
协会机构设置:顾问委员会、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下设有会员服务部、对外联络部、组织部、财务部、网络信息部、培训部、艺术品创作部、后勤管理部、艺术品交易中心、全国诚信认证中心、北京东方展宇文化交流中心等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中国书画艺术家主席团成员:原全国侨联主席庄炎林原海军航空兵司令员马炳芝中将原武警总部萧星华将军原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原焘原文化部副部长高运甲原国家航天部乌可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王书平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秘书处:韦政岳秘书长兼法人代表举办国家大型活动:2012年10月,在国家图书馆隆重举办“喜迎十八大——永远跟党走”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
书法绘画社团章程范本

书法绘画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书画社规章制度1、本社面向全院招收社员。
2、申请入社的人员必须行为端正,热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且有上进心3、申请入社的同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协会正式会员。
4、社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5、社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社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
(特殊情况除外)6、本社对于出现挂科现象的社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上交社长或副社长,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
8、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
第二条:书画社机构组成本协会设有社长1人,副社长1人,书记员1人,组长3人,并设有硬笔组、软笔组、绘画组。
副社长、书记员和组长协助社长处理各种事务。
第三条:书画社具体活动1、不定期请有特长的同学或外校专业老师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并组织大家进行书法、绘画练习。
2、不定期组织学院、各系及本系的学生进行书法、绘画比赛。
第四条:书画社宗旨本社宗旨:发展特长,培养兴趣,提高涵养,美育心灵。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有我院学籍,承认本社章程,对书法艺术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社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在本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各组工作的权利;(三)有询问和监督本社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四)通过合理的手续,有退出本社的自由,。
第七条:社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及本社章程规定;(二)认真学习书法基础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二)加入时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三)接受本社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四)认真学习本社指导老师或同学传授的知识;(五)自觉维护本社的形象。
书画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书画机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书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书画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书画机构。
第三条书画机构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画艺术创新,培养书画艺术人才,促进书画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第四条书画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书画艺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合法、合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机构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七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艺术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书画艺术创作、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艺术培训部、书画展览部、书画销售部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三章书画艺术创作与研究第九条书画机构应当积极组织书画家进行艺术创作和研究,提倡原创性、学术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书画机构应当每年组织一定次数的书画艺术创作和研究成果展示活动,促进书画艺术的交流与传播。
第十一条书画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书画家参加国内外的书画艺术展览、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四章书画艺术培训第十二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艺术培训部,开展书画艺术培训活动,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书画艺术人才。
第十三条书画机构应当根据学员的年龄、层次、兴趣和需求,设置不同的培训课程,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书画机构应当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书画家举办讲座和示范活动,提高学员的书画艺术水平。
第五章书画艺术展览与销售第十五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书画展览部,组织举办各类书画展览活动,为书画家提供展示平台。
第十六条书画机构应当设立书画销售部,负责书画作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
第十七条书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书画作品质量审核制度,确保销售的书画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书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性。
书法家协会章程

书法家协会章程一、总则本协会定名为“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本协会是一个由书法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致力于传承和发扬书法艺术,提高书法创作和研究水平,推动书法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本协会的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组织机构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本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分支机构。
三、会员管理凡是热爱书法艺术,有一定书法基础,并愿意遵守本协会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培训、享受协会服务等权利,同时需履行交纳会费、遵守协会规定等义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或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予以除名。
四、权利与义务会员有参与协会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研讨等权利。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权益。
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参与协会的各项公益活动。
五、活动开展本协会定期举办书法展览、研讨会、讲座、培训等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书法水平。
本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各类书法比赛和评奖活动,提升书法艺术的社会影响力。
本协会积极与其他文化艺术团体合作,开展书法艺术的交流与合作。
六、章程修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议,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章程修改后,须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七、附则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书法家协会XXXX年XX月XX日。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法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书法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书法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以推广和发展书法艺术为宗旨,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书法协会的名称为“XX书法协会”,下称协会。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宗旨是:加强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提高广大书法爱好者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培训、研究、出版等。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七条协会的活动形式包括:书法比赛、展览、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协会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愿意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四条单位会员应为书法相关的机构或组织,愿意支持和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需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协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赞助、捐款等。
第十九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财务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会计师进行审核。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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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章程
(草稿)
总则
第一条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是长治市总工会领导的、全市广大职工书画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画家、书画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繁荣长治市书画艺术、发展职工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画家和书画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我国书画艺术事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会员
第四条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各企事业工会书画家协会,凡赞成本会会章,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会主席团审批,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市书协以上会员集体视同团体会员。
第五条凡长治市职工,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
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3、从事书画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工会书画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秘书长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按时交纳会费,完成本会交付工作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做出奉献的责任。
第八条本会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一定程序后,由本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的处理。
任务
第九条本会以最广泛地团结书画家和书画工作者繁荣书画事业为己任。
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十条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书画家和书画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继承和发扬我国书画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
大力繁荣书画创作,认真组织长治市职工书画展览、书画大赛活动。
加强工会干部、全市职工书画教育,培养书画人才,壮大书画队伍。
开展送书画下基层,送春联到企业、到农
户。
开展书画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加强编辑出版、网络建设。
对成绩突出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十二条重视、支持基层书画组织和群众性书画活动,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书画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开展书画艺术的经营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服务于会员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依据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建立相应权益保障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致力于对外书画交流,加强与其他书画组织、书画家的联系。
组织
第十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其职责是: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章程》;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第十八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
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
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专业活动。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秘书长召集,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也可适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多做奉献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
荣誉职务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经过民主程序,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经费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为工会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本会会址设在长治。
长治市职工书画家协会
组织机构
(草稿)
顾问:
名誉主席:王进卯、郭新民、常福江
主席:张书庆(市总工会)
副主席:阎培俊(市总工会)、以下为副主席候选人
县工会主席:14人
郭建堂、郭晋东、李孝国、陈成新、申海军、
董红霞、庞双峰、刘向东、郝树山、申忠保、
王国平、牛忠书、李明丽、张顺兴、
企业工会主席、干部:26人
张万金(潞安)、徐建国(长钢)、芦登胜(天脊)、郝魏俊(沁新)、宋力君(中小企业)、张庆龙(漳电)、王金柱(漳山)李玉峰(液压)、梁保明(长运)、田小仓(和平)、乔秀征(和济)、胡鹏(公交总公司)、
窦跃建(公交总公司)、晋淑琴(一运)、李苟则(三元)、李跃进(中天)、琚正喜(澳瑞特)、崔树民(城区教育)、宋占伟(长治学院)、阎潞平(长治市职业技术学院书记)、苏冬雪(长治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邓建成(一中)、李茂华(二中副校长)、冷菊梅(人行)、马常明(淮海)、潘战魁(清华)、
知名书画家代表:13人
阎接囤(中国书协会员、潞安文联主席)、米平泽(省书协会员、潞安书协秘书长)、牛贵斌(山西美协会员)、刘晓勇(中国书协会员、山西青年书协理事)、许文林(中国书协会员、潞安书协副主席)、王邦替(省美协协会员、长治美协副主席)、郭生竑(省美协会员、市青年书协副主席)省书协会员、李卫东(省书协会员、潞安书协秘书长)、张连生(中国书协会员、石圪节工会)、李唐(省书协会员、长治学院教授)、赵文亮(省书协会员、51272部队)、潘燕林(省书协会员、天脊书协负责人)、刘海(省美协会员)
秘书长:刘晓勇(中国书协会员、山西青年书协理事)
副秘书长:张金虎(市总工会)赵学荣(市总工会)
徐宽书(市总工会)王志强(市总工会)
理事:70人
庞双峰、刘向东、郝树山、申忠保、王国平、牛忠书、李明丽、张顺兴、张万金、徐建国、芦登胜、郝魏俊、宋力君、张庆龙、王金柱、李玉峰、梁保明、田小仓、乔秀征、胡鹏、窦跃建、晋淑琴、李苟则、李跃进、琚正喜、崔树民、宋占伟、阎潞平、苏冬雪、邓建成、李茂华、冷菊梅、马常明、潘战魁、牛贵斌、阎接囤、米平泽、许文林、王邦替、郭生竑、李卫东、张连生、李唐、赵文亮、刘海、杜红梅、刘飞、陈军伟、姜新安、乔晓燕、韩亚军、郭书强、秦鸿彬、王书红、毕霄鹏、樊文俊、潘燕林、常峰林、宋鹏飞、李满昌、郭印则、郭金林
团体会员:34个
长治县工会、潞城市工会、壶关县工会、平顺县工会、黎城县工会、
襄垣县工会、屯留县工会、长子县工会、武乡县工会、沁县工会、
沁源县工会、城区工会、郊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中小企业局工会、
潞安集团工会、长钢集团工会、天脊集团工会、漳电工会、漳山工会、
液压工会、长运工会、邮政工会、网通工会、移动工会、
电信工会、和平工会、和济工会、公交总公司工会、供水总公司工会、
一运工会、三元煤业工会、淮海公司工会、清华公司
个人会员:96人
庞双峰、刘向东、郝树山、申忠保、王国平、牛忠书、李明丽、张顺兴、张万金、徐建国、芦登胜、郝魏俊、宋力君、张庆龙、王金柱、李玉峰、梁保明、田小仓、乔秀征、胡鹏、窦跃建、晋淑琴、李苟则、李跃进、琚正喜、崔树民、宋占伟、阎潞平、苏冬雪、邓建成、李茂华、冷菊梅、马常明、潘战魁、牛贵斌、阎接囤、米平泽、许文林、王邦替、郭生竑、李卫东、张连生、李唐、赵文亮、刘海、杜红梅、刘飞、陈军伟、姜新安、乔晓燕、韩亚军、郭书强、秦鸿彬、王书红、毕霄鹏、樊文俊、潘燕林、常峰林、宋鹏飞、李满昌、郭印则、郭金林、刘晓勇、张金虎、赵学荣、徐宽书、王志强、郭印则、申爱中、王庆红、段鹏、马庆华、王惠琴、王进庆、郭金林、李国伟、郝国清、杜煜、王丁戌、武国锋、孙勇、陈怀亮、李小玉、牛青山、赵银虎、鹿鸣、郭爱忠、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