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画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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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画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画院名称:**画院,英文名:***********
第二条本画院主管单位及艺术指导:**市*****
第三条本画院院长(法人代表)姓名:** 国籍:**
第四条本画院注册号:**********
第五条本画院组织机构代码:*********
第六条本画院地址:**********
第七条经济性质:经济独立法人单位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宗旨
第九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的创作特点和艺术发展方向,积极主动地开展创作和研究工作
第十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唱响社会主旋律。依托在美术界的品牌形象,选好主题,开展精
品创作、全国巡展等工作,推动画院有序发展。
第十一条弘扬**画派精神,尊重艺术规律,团结兄弟画院,壮大创作实力,推出和宣传新人新作,进一步繁荣美术事业,为
艺术家打造规范化、产业化的艺术教育模式。
第三章经营运营模式
第十二条画院提倡多元化发展,为画家提供自我展示的宣传平台和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画院不参与任何画家的个人经营活动,不经营特聘画家的作品,不收取特聘画家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画院引进先进的国际规范运营模式,将画院相关市场运作的经营权统一委托**公司全权代
理,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市场运作,以确保画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创作中去。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组织和接受有关创作、研究项目,开展各项专业培训和艺术推广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绘画人才。
第十六条为画家提供理论学术指导,开展艺术咨询活动。
第十七条组织画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书画人才的培训工作,提高艺术创作水平,以为社会、为画家服务为宗旨,
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十八条每*年度根据画家的艺术水平由艺委会评选决定,可免费为画家在**画院美术馆举办个人画展。
第十九条每年至少由正规出版社出版一本**画院作品集。
第二十条画院统一在大型专业美术期刊上分批宣传画院画家的优秀作品。
第二十一条积极组织画家的优秀作品举行全国巡回展。
第二十二条画院定期协同全国各省市书画院举办联展。
第二十三条经画院艺委会评选确认的优秀画家,免费为其拍摄专题片。
第二十四条**画院网站“****”免费为每位画家开设专栏。
第二十五条经画院艺委会审核向文化公司推荐,送作品参加大型拍卖会。
第二十六条画师提供给画院的作品,画院拥有所有权、作者署名权等知识产权,并同意画院印制宣传画册和网上宣传。
第二十七条画院所聘画家的对外宣传和创收等事项,全部委托具有经验的文化公司来承担。画院积极创造条件,为画家提供潜
心创作的环境和氛围。
第五章聘任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画院艺术委员会由***********共同组成。
第二十九条艺术委员会负责艺术创作指导、艺术评审以及艺术人才的甄选工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
第三十条凡赞成本画院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院艺术委员会批准通过,履行手续后,可聘任为**画院画师。每届聘
期为三年。特聘画家以学术会员制的形式加入画院,画院与画家之间不具有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画院不承担特聘
画家的生活、创作及劳保、医疗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三年聘期内取得重大成就的画家由画院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任期期满后可根据其艺术水准、对画院的贡献以及是
否积极参与画院的一切活动,作为续任的前提条件,**画院可按照国家劳动法规正式聘用为**画院专职画家。
第三十二条特聘画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征得画院书面同意,不得以画院名义在社会上开展任何经济活动,否则本院有
权追诉其相关责任。本院不承担任何所聘画家的法律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画家须自觉维护苏州画院声誉,积极响应并参与**画院举办的各类公益活动与各项艺术交流活动。
第三十四条画家须完成**画院安排的重大创作活动以及对慈善等公益事业的作品捐赠活动。
第三十五条画家入院自愿、退出自由。凡**画院举办的活动无故三次不参加或违反画院规章制度,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者,画
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退出。画家自愿退出的,提交相关书面申请,经画院审核同意后,即可退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迁址揭牌仪式)经艺术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画院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画院的艺术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