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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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轻工业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轻工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三条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是指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轻工业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四条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鉴定范围第五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 ( 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以及科技计划外的轻工业相关的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第六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第七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第八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是轻工业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鉴定的组织和主持工作。

第九条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7人)组成鉴定委员会,经现场考察(或观看生产录像),采用会议形式,在讨论答辩的基础上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并出具鉴定意见。

第十条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

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

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励办法

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励办法

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励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项设置及奖励范围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章申报第五章评审第六章监督及异议处理第七章授奖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号)精神,不断推动中国轻工业设计的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设立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以下简称轻工设计奖),旨在创建中国轻工业设计品牌,促进轻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我国轻工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为维护轻工设计奖的严肃性,轻工设计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轻工设计是指以轻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五条轻工设计奖授予在中国轻工业领域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

第六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轻工设计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优秀轻工业设计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轻工设计奖的评审工作,奖励委员会下设轻工业设计奖励办公室(简称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奖励办公室设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环保部。

第七条轻工设计奖励每年一次。

第二章奖励等级及奖励范围第八条轻工设计奖设“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至尊金奖”和“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金奖”两个等级。

第九条轻工设计奖受奖人应是在轻工业科学研究和生产技术活动中,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设计出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的中国公民,并对同一产品授奖的公民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总数不超过5人。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章程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章程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公布日期】2021.07.18•【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章程(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八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LIGHT INDUSTRY COUNCIL,是由中国轻工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院所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XXX活动地域为全国。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联系国内外轻工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政府与行业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为会员、为行业、为社会、为政府服务,推动我国轻工业高质量发展。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根据授权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行业信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加强信息化建设;(二)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三)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四)为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打击走私等提供咨询服务;(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推荐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团体标准的制定,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品牌建设;(七)组织开展人才培训与交流和职业能力评价;(八)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技术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销会,促进轻工业协同发展以及同相关行业融合发展;(九)培育建设轻工业产业集群和特色区域;(十)反映行业情况和会员要求,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十一)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信用体系,规范行业行为、培育专业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十二)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十三)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创办刊物、网站及相关媒体等;(十四)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单位名单

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单位名单

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组织单位名单
一、组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省盐业协会
山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山东淄博市博山区陶琉行业办公室
山东陶瓷协会
山东省白酒工业协会
山东省啤酒工业协会
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
山东省饮料行业协会
山东省乳制品工业协会
山东省钟表协会
山东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山东省轻工机械协会
山东省包装印刷工业协会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
山东省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
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山东省轻工业农副原料研究所
山东省发酵产业协会
二、设立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简称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建全兼任。

2019年5月27日。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高为297毫米,宽为210毫米(A4纸大小)纸张竖排。

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装订后勿另附加封面。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要严格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报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专业评审组》、《序号》、《编号》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填写。

《奖类》请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分类,在所选择项目类别前方框中打“√”。

选择科学技术进步奖别前方框中打“√”的同时,请再按科学技术进步奖项分类,在所选择项目类别前方框中打“√”。

《项目名称(中文)》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应翻译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

《主要完成人》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主课题的鉴定(验收)专家不能作为完成人。

《申报单位》指申报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

《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

《定密审查机构》指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申报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18〕128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18〕128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18〕128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规范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奖字〔2017〕43号)和《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下统称提名者)提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活动。

第三条省科技厅委托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名相关组织工作。

第二章提名资格第四条以下专家学者(以下称专家)可直接提名。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称院士);(三)近十年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四)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五)近五年以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六)为山东省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

第五条以下组织机构(以下称机构)可推荐提名。

(一)近五年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企业、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单位)以及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二)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试点实验室、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黄河三角洲农业技术创新中心;(三)符合科技部和山东省有关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相关要求的社会科技奖励设奖者或承办机构,所设科技奖励已连续开展3个周期(含)以上奖励活动,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鲁政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作用,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省科技厅审核,省政府批准,授予中国海洋大学李华军、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谭旭光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复杂三维形状的高效生成、分析与制造”等2项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严格反馈随机系统的分析与控制”等32项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模糊集在拓扑、粗糙近似算子及数据特征提取和分类中的应用研究”等5项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EtherMAC网络化运动控制关键技术及系列装备”等3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大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等6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超级压光机的研发及应用”等6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脂肪族异氰酸酯全产业链制造技术”等26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高速动车组转向架数字化装配生产线”等79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LCZ-ZD全钢一次法三鼓成型机的开发”等110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李华军、谭旭光同志及全体获奖者学习,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轻工业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轻工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三条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是指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轻工业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四条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鉴定范围第五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 ( 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以及科技计划外的轻工业相关的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第六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第七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第八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是轻工业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鉴定的组织和主持工作。

第九条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7人)组成鉴定委员会,经现场考察(或观看生产录像),采用会议形式,在讨论答辩的基础上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并出具鉴定意见。

第十条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

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高为297毫米,宽为210毫米(A4纸大小)纸张竖排。

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装订后勿另附加封面。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要严格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报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专业评审组》、《序号》、《编号》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填写。

《奖类》请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分类,在所选择项目类别前方框中打“√”。

选择科学技术进步奖别前方框中打“√”的同时,请再按科学技术进步奖项分类,在所选择项目类别前方框中打“√”。

《申报奖励等级》可以填写,也可以为空,即待评审结果而定;若选择“仅一或二等”,如果落选即视为经评定未授奖项目。

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分类,各类项目在阐述时应有所侧重,1、技术发明奖项目技术为国内外首创,或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公众渠道上发表或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核心技术获得发明专利;经实施,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技术进步奖项目分类如下:①技术开发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③重大工程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3•【字号】鲁政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鲁政发〔2022〕1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省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中国海洋大学包振民、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姜滨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山东财经大学李娜等10人省科学技术青年奖;授予“太平洋西边界流”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高压下富氮含能材料及奇异电子特性研究”等35项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全新全氟磺酸聚合物合成及增强网络与高性能氢燃料电池质子膜制备”等2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特等奖,“耐深腐蚀光刻胶(DeePR)的研发与产业化”等6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过程监测感知驱动的复杂产品装配维修可视化诱导技术及应用”等11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氯化氢催化氧化制氯成套技术及其产业化”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2μm小像元、高性能红外焦平面芯片及器件关键技术与应用”等36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空间站机械臂高可靠伺服系统”等105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艾瑞克·莫斯卡瓦等4名外国专家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是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高为297毫米、宽为210毫米(即A4复印纸大小)纸张竖排。

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申报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要严格按山东省轻工业科技奖励办公室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报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序号》、《编号》由山东省轻工业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办公室填写。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主要完成单位》指申报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应与申报书第7页“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顺序排列一致。

《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本部门企事业申报的部门或单位。

《项目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即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其他国家计划;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基金;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I.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的项目等;《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

关于发布《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山东省政府【颁布日期】19851212【实施日期】19851212【章名】通知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试行。

试行情况请与省科委联系。

【章名】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在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

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范围:在下述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集体和个人。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品种等);二、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的成果;四、科技情报方面的成果(包括科技情报的搜集加工、传递报导、分析研究、情报服务、情报技术、理论方法和情报管理等);五、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成果(包括研究和制订我省科技发展战略或科技政策、科技管理改革、实现现代化科技管理等);六、标准化科学技术成果(包括研究制定国家、专业、企业、标准和标准化科研成果);七、计量科学技术成果(包括计量基准、各级计量标准、精密测试技术、检定系统和计量检定规程);八、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不具备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的条件,而确有较高科学水平和较大的实用价值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九、消化吸收推广应用引进科技成果对引进国外的,高于国内同类设备先进水平的重大生产设备或成套技术装置。

经过消化吸收,有所创新或发展的项目。

凡已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国务院部委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均不得再申报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三条:评审标准:根据申报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大小,进行综合评定。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
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布部门】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1986.11.03
【实施日期】1986.11.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发布日期:2002年4月5日实施日期:2002年5月1日)废止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
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有关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成果奖励扩充为软科学奖励。

对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作以下规定。

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

1.在研究制定我国、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政策,以及在宏观决策与控
制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为国家或省(部委)制定发展规划,在技术评价、预测或系统分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组织实施国家或省重大科技攻关、重大设备研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以及开发重要新兴产业中,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与手段,作出创造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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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全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轻工业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轻工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升轻工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综合国力,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设立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四条为了维护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预。

第五条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同时提供科学技术奖评审所需要的工作费用。

第六条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设立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评审组,依照本办法,负责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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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奖励委员会下设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为奖励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

第二章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八条科学技术奖分技术发明创新奖和技术进步奖两大奖项。

技术发明创新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在轻工业相关科学技术和生产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经实施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做出贡献的。

技术进步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1、技术开发类:在科学研究和生产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2、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类: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重大工程类: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行业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社会公益类:在标准、科技信息、计量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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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人创新类:授予工人身份的公民和组织,每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一个完成人。

第九条科学技术奖分一、二、三等3个等级。

第三章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十条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一条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会员等均可申报科学技术奖。

第十二条申请科学技术奖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专业评审组做出奖励项目初评等级意见,报奖励委员会。

奖励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组的初评等级意见,做出奖励项目的评定等级的决议,报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批准。

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奖由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颁发证书。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五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科学技术奖的,由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批准后撤销奖励。

第十六条参与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或以任何方式泄露、窃取技术秘密、剽窃科技成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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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制订并负责解释,报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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