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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转移管理工作,规范技术转移行为,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应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体系,明确技术转移活动的程序、方法和责任,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技术转移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技术转移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六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加强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第七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的档案和信息系统,记录和公布重要的技术转移活动和成果。

第八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制定技术转移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技术转移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技术转移管理的原则第九条技术转移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以自愿的方式进行,任何强迫、诱骗、胁迫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二)公平、公正原则。

技术转移活动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法合规原则。

技术转移活动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四)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科技成果的合法权益。

(五)效益最大化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促进科技成果的最大程度利用和价值实现。

第十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在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时,应当遵循上述原则,加强对技术转移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技术转移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技术经纪人练习题集五、技术转移服务规范精选全文完整版

技术经纪人练习题集五、技术转移服务规范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技术经纪人练习题集五、技术转移服务规范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A 供给方B 需求方C 中间方D第三方答案:A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技术开发是指针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B 技术转让是指将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许可他人实施使用的行为。

C 技术服务是指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等服务的行为。

D技术评价是指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技术成果的成熟度、先进性、市场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的行为。

答案:C一般要求中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服务评价制度、奖惩微励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

A岗位分工制度B 岗位责任制度C 岗位管理制度D 岗位评价制度答案:B技术开发服务中服务机构、协作单位或技术供方应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中试、分析和()等工作条件。

A 试验B 结束C 转移D转让答案:A对于技术服务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服务人员应其备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知识和服务经验。

B 服务人员应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技术问题。

C服务机构应制定技术解决方案,明确服务成果的具体质量和数量指标。

D 服务机构可以不具备开展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的条件。

答案:D技术成果的实施风险评价应该包括技术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资金风险、环境风险和其他。

A市场风险B 人员风险C管理风险D 服务风险答案:A针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称作()A技术转让B 技术开发c技术集成D技术许可答案:B技术转让是指将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他人实施使用的行为。

A授权B 应允C 承诺D许可答案:D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等服务的行为称作()A技术询问B 技术调查C 技术咨询D技术寻求答案:C()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技术成果的成熟度、先进性、市场前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的行为。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龙源期刊网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批准发布作者:来源:《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17年第11期9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GB/T 34670—2017《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 2018年1月1日实施。

这是我国首个技术转移服务推荐性国家标准。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科技部提出,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情报所等单位参与研究和起草。

《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重要依据,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规定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通用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技术转移服务主要类型等共12章,着重突出了两大特点:一是进一步明晰了技术转移概念,指出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的内容包括科学知识、技术成果、科技信息和科技能力等;二是规定了七类社会关注度高且已形成较成熟模式的技术转移服务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评价服务、技术投融资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服务,提出了差异化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流程。

其中,技术评价服务、技术投融资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服务力求引导技术转移服务与互联网技术、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向专业化、市场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技术转移服务业是我国科技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纽带。

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部曲”、《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陆续出台,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业呈现机构类型多元化,服务内容丰富化,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良性发展态势。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传播技术转移理念,指导技术转移实践,引导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化发展,带动我国技术转移体系结构优化,提升技术转移体系整体效能,促进技术市场与资本、人才等要素市场加速融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将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合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实施,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速我国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国家及地方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大学和科研机构应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或机制,整合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内部资源,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竞争前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第七条现有的综合性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发挥区域技术交易枢纽的作用,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覆盖技术转移全程的一站式、网络化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

关于技术转移服务规范的介绍-实用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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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转移服务规范的介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技术转移服务的服务原则、服务要求和服务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

2 术语和定义2.1 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2.2 技术转移服务technology transfer service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的各类服务。

2.3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technology transfer service organization从事各类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

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2.4 技术转移服务委托人clients委托服务机构办理技术转移事务的组织或个人。

以下简称委托人。

2.5 技术转移服务人员customer service为委托人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

以下简称服务人员。

2.6 技术成果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

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2.7 技术秘密technological secret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8 技术交易technology transaction技术供需双方对知识形态的商品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进行交易的行为。

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2.9 技术转让technology assignment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它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由受让方支付约定的费用的行为。

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等。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转移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服务管理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科研院所参与,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第四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主选择的原则,保障技术转移活动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坚持技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机密的原则,保障技术转移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加强自律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技术转移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关的技术服务资质和条件,公开承接技术转移服务项目。

第八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部门,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技术动态,为技术转移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第十一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的收费程序和内容,严禁变相收费和强制交易。

第三章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开展和管理第十二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评估、合同管理、实施和服务监督等环节。

第十三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先进性。

第十四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依据科学、客观的标准,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

第十五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当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双方利益平衡。

第十六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实施应当有序进行,确保技术的稳定转移和有效应用,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

技术转移服务章程模板

技术转移服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规范技术转移服务行为,保障技术转移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技术转移服务,是指以技术成果为对象,通过市场机制,将技术成果从研发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转移至企业、产业园区等应用主体的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单位技术转移中心提供的技术转移服务。

第二章服务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技术转移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技术转移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诚信原则:技术转移服务应遵循诚信原则,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六条保密原则:技术转移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等应予以保密。

第七条效率原则:技术转移服务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八条技术转移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技术需求调研与分析;2. 技术成果评估与筛选;3. 技术交易撮合与谈判;4. 技术合同起草与审核;5. 技术转移过程中的法律咨询;6. 技术转移项目的跟踪与评估;7. 技术转移相关的培训与咨询。

第九条技术转移服务应遵循以下流程:1. 技术需求调研与分析;2. 技术成果评估与筛选;3. 技术交易撮合与谈判;4. 技术合同起草与审核;5. 技术转移项目的实施与跟踪;6. 技术转移项目的评估与总结。

第四章服务标准第十条技术转移服务应满足以下标准:1. 服务质量:确保技术转移服务的高质量,满足技术转移各方的需求;2. 服务效率:提高服务效率,缩短技术转移周期;3. 服务效果:提高技术转移成功率,实现技术成果转化;4. 服务满意度:提高技术转移各方的满意度。

第五章服务保障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立技术转移服务中心,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技术转移服务团队,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的各项工作。

技术转移政策解读

技术转移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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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的8大方式





(1)技术许可。通过技术市场把技术从发明者或拥有者手中转移给接受 者,即大学和科研院所拥有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允许企业在工业 中应用该科研成果。 (2)技术合作。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合作还包括 双方互派人员访问或学习。 (3)技术外包。包括企业委托大学或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业开展的技 术研发活动。 (4)技术服务。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企业进行技术帮助和指导。 (5)技术购买。企业购买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技术购买还包括 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向企业流动。技术购买还包括企业对技术设备和 软件的购置。 (6)技术创业。主要指科研人员的通技术创业或技术入股。 (7)企业孵化器。 (8)信息传播。包括文献信息、数据库信息,可通过现场、会议或新闻 媒介交流技术方面的经验、技能或进行样品、样机的展示,或通过报刊、 杂志、书籍、音像等资料等形式传播,这种方式由于传播的信息具有分 散性和隐性等特点,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吸收能力或模仿能力。
转移的条件:新技术拥有比较优势, 对客户有显著的
性能改善和价值提升.但可能价格更高. 技术转移是使命取向(mission-oriented)的科技机构 的本质使命. 技术转移的有效性是衡量使命取向科技机构生产率 的重要指标. 组织,制度和战略规划的障碍会限制技术的转移. 存在着好的技术转移的方法. 如用户的介入有助于 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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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导致科学政策实现突破和对研究的公共投资出现
增长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因二战的结束和冷战的开 始。 洛斯阿拉莫斯成功研制出原子弹强调了科学和技 术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令对科学(特别是物理, 化学和生物)进行大量投资的想法变的看似可行, 应用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似乎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 这种增加对科学投资的压力在美国和苏联之间的 军备、航天竞争中又被大大增加了。 1957年,苏联发射了人造地球卫星,这给西方, 特别是美国带来了格外巨大的压力,导致其对防 御和空间研究进行大量投资。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服务中心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服务中心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服务中心中技协科字﹝2018﹞第002号关于举办《技术转移服务规范》政策解读暨技术转移经理人交流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我国首个技术转移服务推荐性国家标准《技术转移服务规范》(标准号为GB/T34670-2017,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传播技术转移理念、指导技术转移实践、引导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化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带动我国技术转移体系的结构不断优化,技术转移体系的整体效能显著提升。

为了更好的深入学习和理解《规范》,我中心将分期举办《技术转移服务规范》政策解读暨技术转移经理人交流会。

会议将邀请参与《规范》制定的有关部门起草人和行业专家,通过现场交流的方式帮助学员进一步掌握技术转移概念,了解技术转移服务类型以及差异化的服务内容,熟悉服务要求和服务流程,引导技术转移服务与互联网技术、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向专业化、市场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切实提高技术转移经理人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与地点6月1日-5日贵州省铜仁市6月29日-7月3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二、参会对象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工作人员;行业协会、科技型企业等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与技术管理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等科技服务机构负责人与管理人员。

三、会议费用及注意事项3800 元/人(含资料、场地、专家报告、茶歇、证书、科技项目推介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承办单位:国科华创高技术产业服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交流会结束后统一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学员发放技术转移经理人结业证书。

请培训学员自行准备两张二寸白底纸质照片(用于证书,请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现场交付)和一张电子版照片(用于备案存档),电子版照片也请以“姓名”命名并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技术转移流程:国内外行业实践梳理与经验借鉴(一)

技术转移流程:国内外行业实践梳理与经验借鉴(一)

技术转移流程:国内外行业实践梳理与经验借鉴(一)技术转移流程四个阶段的划分和解析技术转移是一个国际化概念,也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行业范畴,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专业化的领域。

技术转移内容包括科学知识、技术成果、科技信息和科技能力等。

技术转移形式有转让、许可、合作等多种方式,其中许可和合作又可再细分为多种形式。

从法律角度看,技术转移的核心是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的转移。

鉴于技术转移内容、形式的差异化和多样化,因此,从一般概念上研究和观察技术转移流程是有难度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技术转移基本流程就没有研究的必要,或无规律可循。

事实上,探究技术转移的基本流程,从全球视野探析国内外技术转移基本流程的普遍模式和规律,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推动我国技术转移服务的科学化和有序化,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国内外关于技术转移流程的论述,总的来说相对零散,系统的、专题性的论述比较少。

国外涉及技术转移流程论述的资料,一方面偏宏观,一方面较多涉及国家级和大学技术转移机构,较少涉及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

国内有关技术转移流程的理论性论述很少,主要是国家和省区市技术转移标准规范,以及部分技术转移机构的经验介绍中有所涉及。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技术转移流程的总体观察和分析,梳理出技术转移流程的基本脉络,侧重观察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转移流程。

由于技术转移按不同地域和领域,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差异性和复杂性,因而本文对技术转移流程只做一般机理性阐述,不做技术性细节描述。

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分为为技术对接需求和需求对接技术两个专业服务方向,本文侧重介绍前一个服务方向的技术转移内容。

综观国内外技术转移实践,技术转移服务流程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四个阶段:1.启动阶段;2.对接阶段;3.谈判阶段;4.履约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启动阶段,是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接受技术持有方的技术输出需求委托前后,有关诉求沟通、材料审核、资质审核、基础材料准备的阶段,也是在正式开始技术推广和转移对接前,做一系列扎实的基础工作的阶段。

技术转移标准规定管理组织制度

技术转移标准规定管理组织制度

建立一个技术转移的标准管理规程,规范技术转移的相关过程。

2.范围牵扯到技术转移的相关过程。

3.责任人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QA部、QC部、仓储部、财务部、注册部相关负责人。

4.内容4.1 定义药品技术转移是指将药品的知识、技术以及相关联的产品和工艺过程从研发方或持有方转移到接收方的过程。

4.2 应用范围技术转移应用的范围包括首次转移:产品从研发阶段转入生产阶段,企业委托严二次转移:已上市产品转移到公司4.3 实施流程4.3.1 建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由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原生产商)和接收方共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

交接负责人为注册部,转移小组的人员构成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研发部门(转移方)◆生产部门(转移方/接收方)◆质量部门(转移方/接收方)◆物资管理部门(转移方/接收方)◆工程部(如适用)(转移方/接收方)。

4.3.2 建立项目计划和进度表转移过程中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建立进度表和各项转移任务的职责;协调并跟踪项目的进程。

4.3.3 技术文件准备和传递项目负责人应与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或原生产厂)联系获取必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样品以及帮助,包括:●注册文件中的化学、生产和工艺控制部门●原料供应商和标准●产品和药品包装样品●对产品和/或生产工艺、产品检验的技术培训。

4.3.4 变更控制转移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启动工厂的产品变更控制,并进行法规符合性评估以及差距分析。

4.3.5 转移项目转移项目过程中质量管理、生产技术及物料管理部门需获取的相关信息分别为:质量部门●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原生产厂)和接收方之间的生产合同技术内容;●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内控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分析方法验证或分析方法转移以及稳定性研究方案。

生产部门●生产处方、生产规程及工艺流程图●制备工艺验证方案;●图纸(如冲模、铝塑板图纸)建立批号、有效期的表示方法;●包装设计和样品试机;设备和系统能力和资格确认;●设施及公用系统能力和资格确认。

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技术转移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技术转移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高效便捷原则: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便捷服务。

(四)协同创新原则: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技术转移服务中心,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技术需求调研,掌握技术转移资源。

(三)建立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发布技术转移信息。

(四)组织技术转移项目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提供技术转移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

(六)加强与外部合作,拓宽技术转移渠道。

第六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

(二)市场拓展部:负责技术转移市场的调研、分析、拓展等工作。

(三)技术咨询服务部:负责技术转移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持。

(四)财务部: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制度第七条技术转移项目分为以下类别:(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服务等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技术合作项目: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开展的技术研发、技术引进等项目。

(三)技术服务项目:指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项目。

第八条技术转移项目的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人填写《技术转移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技术转移服务中心。

(二)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立项评审。

技术转移中心服务章程

技术转移中心服务章程

技术转移中心服务章程XXX技术转移中心服务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为促进技术转移,推动技术创新,规范技术转移行为,维护技术转移各方合法权益,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中心宗旨和任务一、中心宗旨在积极参与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探索技术转移运行新模式与新机制,凝聚技术转移先进团队,构筑技术转移联盟与共享平台,塑造技术转移及服务品牌,成为促进行业间、区域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先行者和带动着。

二、中心任务(一)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立足公司现有技术,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积极与各级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对接,为构建创新体系建设作出贡献。

(二)建立健全技术转移信息网络。

以公司技术转移网站为平台,汇集行业各类科技成果、研发力量信息,以及各企业的需求信息,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共需信息收集、传递、对接的平台。

(三)积极展开以技术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技术转移工作。

组织展开各类方式的技术转移。

充分运用支持技术转移的有关渠道,不断美满激励机制,,探究形成新的技术交易平台。

(四)不定期地组织技术转移对接活动。

组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各种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丰富技术转移形式,扩大技术转移的范围,提供技术转移效率,使公司成为推进技术合作交流的平台。

第三章中心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是新兴公司技术转移中心的最高决议机构,下设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技术转移中心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暂设组长一人,委员5人。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一、技术转移中心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拟定技术转移中心的中长期扶植与发展规划,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履行、落实;(二)制订、美满技术转移中心运营与发展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运营规则及办法;。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技术转移活动,促进技术创新和营销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技术转移的各类业务活动。

第三条定义1.技术转移:指公司内部将技术本领和知识资源从原业务领域转移到其他业务领域或外部合作伙伴的过程。

2.技术转移方:指技术转移的发起方,可以是技术研发部门、业务部门或合作伙伴。

3.技术接收方:指接受技术转移的部门或合作伙伴。

4.技术转移项目:指具体的技术转移活动,包含技术转移计划、实施方案、执行过程和评估结果等。

5.技术转移评估:指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含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风险评估等。

第二章技术转移流程第四条技术转移发起流程1.技术转移方提出技术转移申请,包含技术转移的原因、目标、预期效果、资源需求等,并提交给技术转移管理部门。

2.技术转移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技术转移管理部门将评估结果报送给负责人,并决议是否启动技术转移项目。

4.如决议启动技术转移项目,技术转移管理部门将组织订立技术转移计划,并明确项目的执行目标、时间进度、资源配置等。

第五条技术转移执行流程1.技术转移管理部门负责引导技术转移项目的具体执行,包含项目团队组建、任务分解、进度跟踪等。

2.技术接收方依据技术转移计划和要求,完成技术接收准备工作,并与技术转移方进行紧密沟通和搭配。

3.技术转移方依照技术转移计划进行技术转移操作,并及时记录和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技术接收方对接收到的技术进行验证和应用,并在实际操作中积累经验和进行反馈。

第六条技术转移验收流程1.技术转移项目完成后,技术接收方进行技术效果评估和结果验证,如有问题或改进建议,及时向技术转移方反馈。

2.技术转移管理部门组织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项目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风险掌控等情况,并形成验收报告。

国内外技术转移服务流程

国内外技术转移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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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管理规程

技术转移管理规程

1 目的制定技术转移管理规程,规范药品从研发单位或原生产商转移至本公司的管理程序,以确保技术转移管理符合GMP要求。

2 范围所有转移至本公司生产的新产品。

3 职责技术研发部、质量部、生产部、工程设备部、物管部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4 内容4.1药品技术转移是指将药品的知识、技术以及相关联的产品和工艺过程从研发部或持有药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转移至本公司生产的过程。

药品技术转移的内容包括:生产工艺、中控项目、原辅料和成品标准、检验方法及其它与产品质量相关联的技术、知识。

4.1.1转移方:技术研发部或另一生产企业。

4.1.2接收方:公司的生产系统包括生产部、质量部、物管部、工程设备部(如适用)。

4.2技术转移的范围包括:首次转移——产品从研发阶段转入生产阶段;二次转移——已上市产品在不同生产企业间的相互转移。

4.3人员及职责4.3.1药品技术转移一般实行项目管理,应由转移方和接收方共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

转移小组的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4.3.1.1 技术研发部或另一生产企业(转移方)4.3.1.2生产部门(转移方、接收方)4.3.1.3质量部门(转移方、接收方)4.3.1.4 物管部(转移方、接收方)4.3.1.5工程设备部(如适用)(转移方、接收方)4.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一般由接收方质量管理部门的资深人员担任。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4.3.2.1代表接收方与转移方签订技术转移合同;4.3.2.2组成项目组,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4.3.2.3领导项目组,从总体上把握整个项目的进展和预算控制;4.3.2.4负责转移方提供所有技术资料、样品、原辅料(必要时)的接收;4.3.2.5负责将整个项目分为若干子项目,分配给相关人员,并监督执行;4.3.2.6协调并跟踪各子项目进程,必要时向转移方提出技术培训的要求;4.3.2.7负责技术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转移方案与报告的批准。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合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实施,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速我国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国家及地方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大学和科研机构应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或机制,整合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内部资源,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竞争前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第七条现有的综合性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发挥区域技术交易枢纽的作用,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覆盖技术转移全程的一站式、网络化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

北京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北京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北京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sdgsdgs土壤突然图腾成都分行东风浩荡合法规和法规和北京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运作,促进北京技术转移行业的发展,根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和《北京技术市场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北京技术市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经正式注册的企业、社团、事业法人,也可以是法人的内设机构或非独立法人机构。

法人的内设机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应当独立核算,确保技术转移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地位。

第四条技术转移机构应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行业规范,形成重合同、守信用、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

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就本规范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可以请求北京技术市场协会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本规范先在协会会员及在协会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中试行,在实践中根据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规范所指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这一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机构除外。

第八条技术转移服务主要内容:(一)对技术进行搜集、筛选、加工、集成或二次开发;(二)组织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开发;(三)组织各类技术推介、交流、交易活动;(四)组织、提供与技术市场相关的各类讲座、培训活动;(五)组建、利用公共平台或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六)提供中试、工程化设计、技术集成设计、工艺设计、测试分析服务;(七)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论证、技术评估、技术招投标、投融资、经营策划、发展战略研究等服务;(八)为技术交易双方签订和履行技术合同提供服务;(九)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相关事项服务;(十)其他与技术转移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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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转移服务规范的介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技术转移服务的服务原则、服务要求和服务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

2 术语和定义2.1 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2.2 技术转移服务technology transfer service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的各类服务。

2.3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technology transfer service organization从事各类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

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2.4 技术转移服务委托人clients委托服务机构办理技术转移事务的组织或个人。

以下简称委托人。

2.5 技术转移服务人员customer service为委托人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

以下简称服务人员。

2.6 技术成果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

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2.7 技术秘密technological secret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8 技术交易technology transaction技术供需双方对知识形态的商品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进行交易的行为。

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2.9 技术转让technology assignment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它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由受让方支付约定的费用的行为。

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等。

2.10 技术持有人holder of technology拥有某项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组织或个人。

2.11 技术经纪technology brokerage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促成技术交易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订立和履行技术合同提供服务。

注:与技术经纪相关的服务内容可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交易会、技术交易网站等。

2.12 技术经纪人technical broker在技术市场中,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并取得合理佣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13 技术集成technology integration组织各方面专家、研发团队和相关机构,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成果,进行二次开发、整合、配套、中试、工程化设计等为实现产业化的服务。

2.14 技术经营management of technology从技术的研究开发到应用的过程中,策划和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采购、人力资源、生产、营销等活动的服务,例如技术的买进和卖出、技术并购、技术入股、许可贸易等。

2.15 技术评估technology assessment根据委托人的明确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水平和技术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估,做出结论,为技术交易提供参考的服务。

2.16 技术交易会technology trade fair指在一定场所和期间,集中展示技术成果,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洽谈、签约等技术交易活动的有形市场服务。

2.17 技术交易网站technology exchange website基于互联网发布技术信息、为促成技术交易提供网络平台的服务。

2.18 技术并购technology motivated acquisition通过兼并掌握某项技术的企业,从而获取所需技术的行为。

2.19 技术入股technology appraised as capital stock技术持有人以技术成果作价投入到组织,换取该企业的股份,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

2.20 中试pilot test即中间放大试验,是根据试验室研究的新产品制备方法,采用尽可能与常规生产近似的设备和工艺进行的小批量生产试验。

它是新产品研究过程中评价试验室制备方法是否适合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重要环节。

2.21 技术路线图technology roadmap是一种过程工具,通过时间序列系统描述技术创新过程中技术、产品和市场的互动关系,研究技术创新的方向和态势、确定影响未来主导产品(产业)的关键技术及其发展路径,为科学制定研发计划、有效组织研发、合理配置资源提供支撑。

2.22 技术联盟technology alliance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院校或政府部门围绕技术的开发与运用,为实现某一技术创新战略目标而建立的一种长期、持续、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形式包括合资企业、合作协议、许可合同等。

2.23 居间intermediate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2.24 行纪commission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技术交易。

2.25 代理agency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

3 总则3.1 服务原则3.1.1 真实性原则服务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真实信息。

3.1.2 公正性原则服务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一方。

3.1.3 告知原则服务机构应全面、及时和准确地告知委托人该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收费方法等基本情况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1.4 保护知识产权和保密原则服务机构应尊重和保护委托人的知识产权;对于委托人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应向其他各方披露。

3.2 服务内容技术转移服务内容包括技术经纪和相关服务、技术集成和技术经营、技术评估。

3.3 服务机构3.3.1 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注册或者登记。

3.3.2 服务机构应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它各类人员。

3.3.3 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专兼职专家队伍和信息储备。

3.3.4 服务机构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应具备以下要素:a) 适宜的办公场所;b) 配置合理的办公基本设施;c) 安全、卫生、舒适、美观的客户接待、洽谈场所。

3.4 服务人员3.4.1 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客观公正,诚实守信。

3.4.2 服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3.4.3 服务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的技术转移服务相关的知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其专业技能宜包括:a) 信息捕获;b) 鉴别与评估;c) 调研与预测;d) 组织与洽谈;e) 计划与实施;f) 宣传与传播;g) 协调与应变;h) 学习与研究。

3.4.4 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4.5 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3.4.6 服务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6学时的培训。

3.5 服务机构制度建设3.5.1 基本要求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逐步形成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实现以下目的:a) 增强委托人和其它相关方满意的程度;b) 节约成本和减少风险;c) 不断提高服务机构的业绩;d) 增强信誉和营造服务机构形象;e) 承担社会责任;f) 满足评价的需要。

3.5.2 岗位管理制度分别针对服务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岗位、服务人员岗位和其它各类岗位,应确定以下内容:a) 岗位职责,项目专人负责制;b) 工作量计算办法;c) 岗位业绩考核办法;d) 工作纪律要求。

3.5.3 合同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应确定以下内容:a) 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b) 合同承办人员的主要职责;c) 合同保管人员的主要职责;d) 财务及其他与合同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e)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f) 合同订立审签;g) 合同履行;h) 合同变更、解除;i) 合同纠纷处理;j) 合同资料管理。

3.5.4 质量监督制度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a) 对服务策划和服务方案的检查;b) 服务中监督;c) 服务结束后的总结和服务改进;d) 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处理投诉事件。

3.5.5 风险防范制度服务机构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b)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

3.5.6 保密制度服务机构应针对以下内容建立保密制度,并分别确定密级和泄密责任:a) 委托人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b) 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资料;c) 影响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资料;d) 服务机构人事档案及员工收入。

3.5.7 其它制度服务机构应建立其它利于自身发展的制度,例如:a)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b) 档案管理制度;c) 财务管理制度。

3.6 服务一般要求3.6.1 服务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

3.6.2 服务机构用于营销宣传的各类资料、信息应合法、真实、可信。

3.6.3 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严格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6.4 服务机构对不能接受的委托,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材料。

3.6.5 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主要事项,不做任何超标准或超服务范围的承诺。

3.6.6 服务机构应按合同要求开展服务,按合同约定收费;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应保证合同履行;不应强制改变服务项目或强制收费。

出现不能实施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的情况时,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人及时协商,达成新的共识或新的合同。

3.6.7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服务机构可将部分服务内容转委托,且应和转委托的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分工与职责。

3.6.8 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项目需要设置档案保存期限,可分为永久(二十年以上)、长期(五至二十年)、定期(二至五年)等。

3.7 服务流程3.7.1 申请与受理a) 申请人提出书面或口头委托意向;服务机构了解委托事项内容、具体要求,并提示申请人,出具合法并真实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b) 向申请人说明可提供的服务内容、费用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c) 受理委托申请,进行相应记录。

3.7.2 初步评估与判断a)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b) 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接受委托。

如果可以接受委托,做好签订合同/协议的准备工作;如果不能接受委托,向申请人说明情况,退回相关材料,并备案、归档。

3.7.3 签订合同/协议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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