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

合集下载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设备,为了确保其安全运行,保障生产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加强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监察。

本监察规程的目的是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监察工作,确保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2、监察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监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检测等全过程的安全技术监察。

3、监察内容(1)设计阶段: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工艺流程、材料选择等进行监察,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制造阶段: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焊接、探伤、热处理等工艺进行监察,确保产品质量并符合设计要求。

(3)安装阶段: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装位置、基础、支撑、管道连接等进行监察,确保设备的稳固安装,并符合相关规范。

(4)使用阶段: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安全阀、压力表、防护装置等进行监察,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维护阶段: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等进行监察,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4、监察方法(1)现场检查: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各个阶段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2)资料审查: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相关资料、文件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技术交流:与相关部门、厂家、专家进行技术交流,掌握最新技术信息,解决技术难题。

5、监察结果(1)监察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明确问题和整改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3)对于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监察责任公司设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监察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和监察方法有足够的了解和掌握。

7、监察记录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的相关情况和结果应当做好记录,保存完整。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固定式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运输气体或液体的设备。

它的特点是结构稳定,不易移动,能够承受较高的压力,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

正确的操作固定式压力容器可以确保工作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固定式压力容器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操作步骤1.开启设备:在使用固定式压力容器之前,需要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然后将设备开启。

开启设备的具体操作方法根据不同的设备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打开设备的阀门或开关。

2.检查压力:打开设备后,需要检查容器内的压力是否正常。

可以通过压力表或其他测量工具来检查压力。

如果压力超过容器的承受范围,应立即停用设备,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3.加料或排放气体:在容器内加料或排放气体时,需要仔细操作,避免发生溅射或其他意外事故。

加料或排放气体的速度应适中,避免过快或过慢。

4.关闭设备:在使用完毕或需要维修设备时,应将设备关闭。

关闭设备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开启设备相反,一般需要关闭设备的阀门或开关,并将残余压力释放掉。

5.封存设备:封存设备时,应将设备清洁干净,并保持设备的通风状态。

封存设备的具体操作方法根据不同的设备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将设备与外界隔离,并锁定相关的开关或阀门。

二、注意事项1.定期检查设备:固定式压力容器在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磨损、老化等问题,因此需要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

检查项目包括设备的底部、连接部位、阀门等部分是否有漏气、渗漏等现象。

2.防止超压:固定式压力容器的承压范围是有限的,过高的压力可能导致容器破裂。

因此,在使用设备时,应注意控制压力,确保不超过容器的承受范围。

3.防止过热:一些液体在加热时会产生蒸汽,若蒸汽不能及时排出,可能导致容器内压力升高,造成爆炸的危险。

因此,在加热设备时,应设置适当的排气装置,确保蒸汽能够顺利排出。

4.防止溅射:加料或排放气体时,应注意防止溅射的现象。

可以使用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防护设备,避免溅射物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压力容器按照各种方式的分类

压力容器按照各种方式的分类
内压容器又可按设计压力(p)大小分为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低压(代号L)容器O.IMPaCp v1.6MPa;
中压(代号M)容器1.6MPaCp vlO.OMPa;
高压(代号H)容器lOMPafp v100MPa;
超高压(代号U)容器p>1OOMPa。
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分类
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
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
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Pa?m3);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
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换热器压力容器(代号E):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
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
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按安装方式分类:
低压
(MPa)ຫໍສະໝຸດ 0.1<p<1.6换热容器

压力容器分类

压力容器分类




c) 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
结束
4、小容积的容器不分类
如果只设定压力和容积乘积的下限, 即2. 5MPa· L, 那些容积很小、但压力高的压力容器也需要进行分类。 事实上,容积小于25 L 的压力容器,特别是容积小于 等于1 L 的压力容器,主要用于实验室工艺试验研究、 测试分析,要实施分类监管的难度很大。对于这类小 容积容器,只规定设计、制造许可要求,并按相关产品 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不再进行分类。
1、容规适用范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 (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注1-2); (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 等于2.5MPa· L; (注1-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及介 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 点的液体。(注1-4)。



1-2: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 过程中,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 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 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 的内件的体积。 1-3: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 准备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容积与工作 压力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 L时,也属于 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分类
郭淑华
一、概述
《老容规》压力容器分类法,综合考虑了设计压力、
容积、介质危害程度、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材料
强度、容器结构等因素,虽然其原则思想也是容器
的危险性,但重点不突出,不够科学严谨,并且显得比
较复杂,在使用过程中,经常遇到很难确定某一具体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压力容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被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医药、能源等众多领域,用于储存和运输各种气体、液体和液化气体。

然而,由于压力容器内通常承载着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的介质,如果不能保证其安全运行,就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事故,给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

为了确保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我国制定了 TSG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这一规程是对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它涵盖了从压力容器的选材、结构设计,到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再到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的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在设计方面,规程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资质、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计算书、设计图纸、风险评估报告等。

同时,设计要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特性、工作压力和温度等因素,确保容器在预期的使用寿命内安全可靠。

制造环节是保证压力容器质量的关键。

规程规定了制造单位的许可条件,对制造过程中的材料检验、焊接工艺、无损检测、热处理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制造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制造,确保每一道工序的质量都符合要求。

安装和改造、修理工作也不容忽视。

从事这些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在使用环节,规程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同时,对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等的选型、安装、校验和维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检验和检测是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压力容器设计常用标准一览表

压力容器设计常用标准一览表

xfzjg916
旧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有1,2号修改单)
HG20580-20585-1998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 定,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钢制化工容 器强度计算规定,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钢制化工容器低 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
JB/T4726-2000 JB/T4727-2000 JB/T4728-2000 HG20592~20635-1997 JB/T4700~4707-2000压力容器法兰 HG/T21514~21535-1995 JB/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 JB/T4736-1995补强圈 JB/T4712-1992容器支座 JB/T4712-1992容器支座 JB/T4712-1992容器支座 JB/T4712-1992容器支座 GB/T706-1988,GB/T707-1988 GB/T9787-1988,GB/T9788-1988 GB/T9946-1988
Hale Waihona Puke JB/T473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GB713-1997,GB6654-1996 GB3531-1996 GB/T3274-1988 GB/T4237-1992 GB/T8163-1999 GB/T14976-2002 GB9948-1988 GB13296-1991 GB/T12459-1990
JB/T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规程 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4744-2000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 板的力学性能检验 JB/T4747-2002 压力容器用焊条订货技术条件
压力容器设计常用标准一览表

压力容器的设计

压力容器的设计

03
设计规范及流程
Design Specifications and Processes
1、主要设计规范
常规设计GB/T150-2011压力容器,分析设计JB/T4732-1995 R2005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产品设 计规范有GB/T151-2014热交换器,NB/T47041-20144塔式容器,NB/T47042-2017卧式容器等。
2、设计流程 工艺向设备专业提交设计数据等工艺参数,管道专业向设备专业提供管口方位,设备专业进行压
力容器设计,并将管口数据反馈给管道专业确认,设备专业将压力容器的基础在和数据提交给土建专 业,以便于土建专业进行土建施工。
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强度计算书+风险评估报告(Ⅲ类容器)等
3、与压力管道设计相比
压力容器的设计
Pressure Vessel Design
目录
Content
01 主要法规
02 设计特点
03 设计规范及流程
01 主要法规 Main regulat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监规程(包含固定式、非金属、超高压、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定期检验规则+监督检验规则等。
02 设计特点 Design Features
设计特点
1.单体性设计; 2.主要进行强度分析,其中包括主体承压 强度,管口载荷,支座承载力等; 3.分析结果主要是各个元件的厚度:封头 筒体厚度,接管壁厚,补强板厚度,支座厚度 等。
与压力管道相比
压力容器为单体设计,主要分析点在于受压元件厚度的计算,分析的结果就是各元 件的壁厚。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措施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措施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事故发生 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
THANKS
感谢观看
03
相关措施
加强监察力度
01 建立完善的监察机制
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生产、使用、检验等环节实 施全面的监察,确保各环节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02 加强监察人员培训
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 准确判断和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 理。
03 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评估,及 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款。
责令改正
02 要求违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采取措施
进行整改。
行政处罚
03
对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
05
结论和建议
结论
压力容器风险高
由于压力容器常常处于高温、高压、腐蚀等恶劣环境 ,因此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事故后果严重
压力容器破裂、泄漏等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规范使用行为
制定使用规范
明确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包括使用条件、操 作步骤、注意事项等,确保使用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
加强使用培训
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 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对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 用寿命,降低安全风险。
强调设计使用年限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 合相关规定,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 注。
要求进行疲劳分析和评定
对承受交变载荷的压力容器,应进行 疲劳分析和评定,确保其安全性能。

压力容器设计基本规则

压力容器设计基本规则

为规范包头市青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本厂)在压力容器设计方面的工作,使设计的方法系统化、选用的标准统一化,同时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

特制定以下设计要求及设计规则,所有设计人员应遵守执行。

一、设计的依据依据用户提供的“压力容器技术参数”或公司经市场调查开发的压力容器产品类型、类别的技术参数。

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应遵循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GB150.1~150.4-2011《压力容器》、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本厂制定的《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以及相关的法规、标准。

确保设计符合要求。

二、各级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技术总负责人a)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b)熟知并能正确运用有关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能组织各级设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c)熟知压力容器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对重大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决定。

2、审核人员a)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解决设计、制造、安装中的技术问题;b)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c)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d)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设计校核经历。

e)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f)具有《设计审核员资格证书》。

3、校核人员a)熟悉并能运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b)具有压力容器设计知识,有设计成果且已投入制造、使用环节;c)熟练掌握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d)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设计经历;e)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4、设计人员a)具有一定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知识;b)能较好地贯彻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c)能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会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d)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的设计经历。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及开孔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及开孔
其大小为多少?见平板开孔试验测试:
实测结果:K≈3 即应力集中点的实际 应力大约为膜应力的 3倍。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开孔的形状: 应力集中和开孔形状有关, 圆孔的应力集中程度最低。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二.开孔补强原则与补强结构
(一)开孔补强的设计原则 1.等面积补强原则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已标准化JB/T 4725-92 《耳式支座》。 该标准分A型(短臂)和B型(长臂)(有保温
层或直接放在楼板上) 每类又分带垫板与不带垫板两种结构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二)耳式支座选用的方法:
(1)估算设备总重,算每个支座
(按2个计算)的负荷Q值;
(2)确定支座型式,从表4-13或表
4-15按允许负荷Q允大于实际负荷Q,
选支座。
❖小型设备耳式支座,可支承在管子 或型钢制的立柱上。
❖大型设备的支座往往搁在钢梁或混 凝土制的基础上。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㈡ 支承式支座
用钢管、角钢、 槽钢制作,或 用数块钢板焊 成,
型式、结构、 尺寸及材料 JB/T 4724-92 《支承式支 座》。
的尺寸要求,使其具有相同的应力集中系数。。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二).补强形式:
标准号:JB/T4712-92 . 鞍座标记:
JB/T4712-92 鞍座 [型号][公称直径]-[F或S] 例如:DN2600的轻型鞍座标记为 JB/T4712-92 鞍座A2600-F JB/T4712-92 鞍座A2600-S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零部件支座 及开孔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承载着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介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确保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 TSG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这个规程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

在设计方面,规程规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样、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等内容。

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介质特性、材料性能等因素,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制造环节是确保压力容器质量的关键。

制造单位同样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且要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制造。

在制造过程中,要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控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焊接、无损检测等工艺也要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以保证制造质量。

安装是将压力容器投入使用的重要步骤。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设计文件和安装规程进行安装,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

在安装过程中,要保证安装位置的合理性、基础的稳固性以及管道连接的正确性等。

改造和修理是对压力容器进行改进和维护的重要手段。

改造和修理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要制定详细的改造或修理方案,经过审批后实施。

改造和修理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压力容器的性能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使用环节是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关键时期。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并制定应急预案。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检验是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检验分为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定期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TSG容规-设计-3

TSG容规-设计-3

释义:新增条款。明确设计委托方的责任,以
规范设计条件的提出。设计委托方可以 是压力容
器的使用单位(用户)、制造单位或者工程公司以及
(3)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 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 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 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 (4)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提供 完整的设计文件。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8、9、40条) 1. 明确设计许可制度; 2. 明确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 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 要求的符合性申明; 3. 将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提供完 整的设计文件作为通用要求。
释义:本条为对设计单位资格及责任的通用要求。根据 《条例》第十一条,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具体规定见安全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 道设计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总体采用规则设计(或者称常规设计)标准,局部 参照分析设计标准进行受压元件或结构分析计算的单位,可不 取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该规定的含义是:压力容器总 体采用规则设计标准,对某些局部或结构可以采用应力分析方 法进行强度校核,但校核所取材料许用应力应当是规则设计标 准中规定的材料许用应力;其设计、制造仍按规则设计制造标 准进行。对这种情况,该容器的设计单位或者进行强度校核的 单位不需要 取得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程 ——设计
河南省压力容器技术协作网
网址:
3 设

3.1
设计单位许可资格与责任
(1)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压力容器的设计
单位的许可资格、设计类别、品种和级别范围的划分

压力容器设计过程中介质毒性为极度高度危害,易燃易爆时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压力容器设计过程中介质毒性为极度高度危害,易燃易爆时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压力容器设计过程中介质毒性为极度高度危害,易燃易爆时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规定:1、钢板超声检测厚度大于等于12m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不包括多层压力容器的层板)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壳体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逐张进行超声检测:(1)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2)在湿硫化氢腐蚀环境中使用的;(3)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钢板超声检测应当按照JB/T4730的规定进行,符合上述三项的钢板,合格等级不低于Ⅱ级。

2、焊接接头焊制压力容器筒体的纵向接头、筒节与筒节(封头)连接的环向接头、封头的拼接接头,以及球壳板间的焊接接头,应当采用全截面焊透的对接接头形式。

球形储罐球壳板不得拼接。

3、接管与壳体之间接头设计压力容器的接管与壳体之间的接头设计以及夹套压力容器的接头设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全焊透结构;(1)介质为易爆或者介质毒性为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压力容器;(2)要求气压试验或者气液组合压力试验的压力容器;(3)第三类压力容器;(4)低温压力容器;(5)进行疲劳分析的压力容器;(6)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4、压力容器用管法兰盛装液化石油气、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其管法兰应当按照行业标准HG/T20592-HG/T20635系列标准的规定,至少应用高颈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栓组合。

注: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压力容器至少应用高颈对焊法兰,其中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主要指氢气、氦气、氨气、液氨、卤素气体、低分子的烷、烯烃等气体(或液化气体)以及汽油、甲醇、苯等轻质石油化工产品。

5、泄漏试验当压力容器盛装介质的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者不允许有微量泄漏时,设计应当提出压力容器泄漏试验的方法和要求。

注:泄漏试验包括:气密性试验、氨检漏试验、卤素检漏试验。

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

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
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 (4)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
的特殊要求; (5)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 (6)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30、56条) ➢ 规范用词,增加一些重要内容。
10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2 设计许可印章 (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
(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 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 计图样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8、29条) ➢ 设计资格印章改为许可印章; ➢ 取消蓝图规定; ➢ 取消“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机构指定的图样”的试设计
计委托方提供所有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
(包括Ⅰ、Ⅱ类容器的)。期检验、失效分析、事故处
理、安全监察的重要支持性技术文件,不管是什么类别的压
力容器,都必须提供给设计委托方(使用单位)。
7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2 设计总图 3.4.2.1 总图的审批
3.5 设计方法 压力容器的设计可以采用规则设计方法或者分析设计方法。
5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 设计文件 3.4.1 通用要求 (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
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 容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 说明; (2)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当包括 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 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使用 单位,协商选用超压泄放装置。

固定式压力容器知识应知应会

固定式压力容器知识应知应会

固定式压力容器知识应知应会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 m3 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 mm;(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压力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

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 m3 时,也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压力容器的本体——(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焊接(粘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3)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节(含变径段)、球壳板、非圆形容器的壳板、封头、平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热交换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 以上(含M36)螺柱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 mm 的接管和管法兰。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

压力容器的仪表——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压力、温度、液位等测量仪表。

压力容器分类根据介质特征、压力和容积,分为Ⅰ、Ⅱ、Ⅲ类,简单压力容器统一划分为Ⅰ类压力容器。

根据用途划分压力容器按照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划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反应器、反应釜、聚合釜、合成塔、变换炉、煤气发生炉等;(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等;(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洗涤器、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或者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固定式压力容器范围界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范围界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范围界定:
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2022版)所定义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范围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
(1)工作压力(注2)大于或者等于0.1 MPa;
(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m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注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

注2∶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压力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注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

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m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介一、监察内容(一)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监测、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监察;(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改造、维修、检验、监测、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资料原件的审查。

二、监察原则(一)依法监察,严格依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二)公正监察,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科学监察,依法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监察。

三、监察程序(一)安全技术监察依法实施,监察员应当出示证件,对被监察单位进行安全技术监察,对有关问题向被监察单位提出询问,并要求被监察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二)在监察过程中,发现需纠正的不合格现象,应当向被监察单位出具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监察员应当及时组织复查。

四、监察结果(一)监察员应当对监察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二)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监察要求(一)监察员应当执行监察职责,不得违法或滥用职权;(二)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监察工作,依法提供监察所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三)监察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六、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监察机构是指依法组织开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工作的部门或单位。

监察人员是指具有国家相关资格和技术水平,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工作中担负监察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监察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监察工作的科学、严谨和公正性。

第七、监察资格从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经验。

具体的监察资格和条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定和执行。

第八、监察时间和频率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监察应当定期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监察。

对于特定情况下需要临时监察的,监察机构有权决定进行临时监察。

第九、监察报告和处理监察员对监察情况进行的书面报告应当清晰、详细、准确,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99版容规中设计说明书的提法不明确,改为强度计算书或者 应力分析报告;
➢ 关于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的内容,属过细要求(也 规定不全),不再具体规定;
➢ 应当在合同中注明的内容不属于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此 条列出。
➢ 安装、使用说明书修订为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提供,责任由 设计单位承担;
➢ 99版容规规定,“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压力容器、第三
荷)、介质(组分)、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自然条件等,对储存液 化气体的储罐应当注明装量系数,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储存容器应当注明 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 (4)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与标准; (5)主要特性参数(如压力容器容积、换热器换热面积与程数等); (6)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 (7)特殊制造要求; (8)热处理要求; (9)无损检测要求; (10)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 (11)预防腐蚀的要求; (12)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特殊要求(工艺系统已考虑的除外); (13)压力容器铭牌的位置; (14)包装、运输、现场组焊和安装要求。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8、29条) ➢ 设计资格印章改为许可印章; ➢ 取消蓝图规定; ➢ 取消“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机构指定的图样”的试设计
方式。
2020/7/19
4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3 设计条件 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压
力容器设计条件。设计条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
(2)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当包括 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 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使用 单位,协商选用超压泄放装置。
2020/7/19
6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33条)
➢ 明确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内容。新增加第Ⅲ类压力容 器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
授权人签字方式(应当有技术负责人的授权书)。
2020/7/19
8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2.2 总图的主要内容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至少应当注明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名称、类别,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 (2)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毒性和爆炸危害程度等; (3)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载荷(包含压力在内的所有应当考虑的载
类中压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
位提供强度计算书。”现取消这一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向设
计委托方提供所有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
(包括Ⅰ、Ⅱ类容器的)。压力容器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
析报告是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定期检验、失效分析、事故处
理/7/19
9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2.3 特殊要求 下列情况对设计总图的特殊要求: (1)多腔压力容器分别注明多腔的试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
共用元件两侧允许的压力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 (2)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充填物的压力容器,注明使用过
程中定期检验的技术要求; (3)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
载荷等); (2)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
度、风和雪载荷等); (3)介质组分与特性; (4)预期使用年限; (5)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 (6)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新增条款。
2020/7/19
5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 设计文件
3.4.1 通用要求
(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 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 容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 说明;
10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5 设计方法 压力容器的设计可以采用规则设计方法或者分析设计方法
。必要时也可以采用试验方法或者可对比的经验设计方法, 但是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基于本规程3.3所述的设计条件, 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失效模式和足够的安全裕量,以保 证压力容器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腐蚀性,同 时还应当考虑裙座、支腿、吊耳等与压力容器主体的焊接接 头的强度要求,确保压力容器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48、52条) ➢ 删除细节,原则规定设计方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3章 设 计
2020/7/19
1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2 设计许可印章 (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
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 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 计图样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 (4)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
的特殊要求; (5)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
; (6)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30、56条) ➢ 规范用词,增加一些重要内容。
2020/7/19
3.6 风险评估 对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时应当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 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 新增条款。
2020/7/19
11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6 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报告:
• 可以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 1、所设计的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参数:压力、温度、材料、介质和外载荷等;
力2020容/7/1器9 ,都必须提供给设计委托方(使用单位)。
7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2 设计总图 3.4.2.1 总图的审批
设计总图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对于第Ⅲ类压力容器,应当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人的批准签字。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9条) ➢ 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可以采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