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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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分开管理。

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卫生清扫、消毒,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配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范本

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范本

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规范小作坊登记工作,保障小作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作坊登记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小型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登记条件申请登记的小作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小作坊登记程序小作坊登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登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准予登记的小作坊进行登记,核发《小作坊登记证》。

(四)公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准予登记的小作坊名单予以公告。

第五条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小作坊登记证》是小作坊合法经营的凭证,小作坊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六个月,小作坊应当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六条小作坊变更登记小作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原登记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小作坊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登记证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核发登记证。

第七条小作坊歇业、终止和注销登记小作坊歇业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歇业登记。

小作坊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终止登记。

小作坊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由原登记部门收回或者公告注销登记证。

第八条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小作坊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的原材料。

(2)采购的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2. 生产加工(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应按照食品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霉变、虫蛀。

(3)储存食品的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销售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陈列,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

(3)销售过程中,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 食品追溯(1)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2)记录台账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销售日期等信息。

6. 员工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员工应掌握食品卫生基本要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对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四)组织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五)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六)组织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和报告;(七)组织对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八)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九)组织对食品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进行开展。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采购的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品种、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方可销售。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进行召回。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毒、防电、防尘、防毒、防溺、防舞台歌剧手大幕取消坠物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小作坊应定期对设备、设施和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禁止员工私自携带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危险工具、刃具等,严禁酗酒、吸烟等行为。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保持工作场所环境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卫生。

2.禁止在工作场所乱堆乱放杂物、废弃物,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三、岗位责任制度1.小作坊应明确每个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并通过岗位交接制度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流程的规范性。

2.员工应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四、生产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人力资源,确保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

2.禁止盗用、私存、私用公司资料、产品或其他财产,保护公司财产和知识产权。

五、质量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产品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规程。

2.员工应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生产并报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六、纪律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建立规范员工行为的纪律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打架斗殴、吸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2.员工应严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举止,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等。

七、培训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专业素养,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新员工应进行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奖惩管理制度1.小作坊应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违纪违规、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警告。

2.奖惩措施应公平公正,明确奖励和处罚的标准和程序。

以上是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和管理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小作坊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第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时间、数量、工艺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召回,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于追溯问题产品。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六条小作坊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节能减排制度,采取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1.单位负责人;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餐厅卫生制度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本作坊负责人是本作坊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1.2 本作坊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生产、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检验。

1.3 本作坊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都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1.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2.1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2.3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过程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4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1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持食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2 本作坊要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记录检查结果和消毒记录。

3.3 本作坊的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3.4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要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技能。

四、食品质量管理制度4.1 本作坊的食品质量管理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作坊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3 本作坊的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问题。

4.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制度,能够对产品进行追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1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2 本作坊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六)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1. 小作坊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

3. 不得采购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的食品原料,不得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得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

4. 采购食品原料,应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向购货者带给一票通”销货凭证。

5. 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

6.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食品生产与加工1. 小作坊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食品生产与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生产与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防止污染。

3. 食品生产与加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卫生。

4. 食品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小作坊应具备符合食品储存要求的设施,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2.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第五条食品销售1. 小作坊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完整、清晰。

小作坊管理制度

小作坊管理制度

小作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作坊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小作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提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

第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增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

第五条小作坊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权益。

第八条员工在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小作坊设立董事会、经理部、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组织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是小作坊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政策、审批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经理部是小作坊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生产部负责生产组织和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生产任务的分配和生产进度的监控。

第十三条技术部负责产品研发、工艺改进、技术支持等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协作,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员工进入小作坊工作前应当接受培训和岗位适应期,认真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小作坊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禁违章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通用13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篇1为了保障食物的卫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本餐饮部食品卫生检查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酒店质检管理人员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小作坊规章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依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计划,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

第三条各级食安委领导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实施。

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负责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小作坊负责人任命,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 质量手册应明确小作坊的质量方针、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等。

3. 程序文件应规定质量管理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操作规程和记录要求。

4. 作业指导书应详细说明各岗位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要点和注意事项。

四、原材料采购与检验1. 原材料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价格合理”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3. 原材料入库前,由质检部门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4. 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予以拒收,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五、生产过程控制1.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可靠。

2. 加强生产过程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严格执行工艺参数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4. 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六、成品检验与放行1. 成品检验应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确保产品合格。

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予以返工、返修或报废。

3. 成品放行前,由质检部门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质量。

4. 成品放行后,应做好销售记录,便于追溯。

七、质量事故处理1.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并给予相应处理。

4. 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案例,供全体员工学习。

小作坊品质管理规章制度

小作坊品质管理规章制度

小作坊品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作坊的品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作坊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小作坊的品质管理工作必须遵循“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坚持持续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第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品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品质管理措施。

第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品质管理档案,记录品质管理过程、措施和结果,确保可追溯性。

第六条小作坊应当加强品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品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品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对品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积极参与品质管理相关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品质管理素养。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及时公布产品质量信息,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实行积极回馈。

第二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体系,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生产合理、合规。

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做好原材料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收货,杜绝次品原材料进入生产线。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生产质量。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加强产品检验测试工作,对成品进行全面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对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情况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三章产品包装及质量监管第十六条小作坊应当加强对产品包装的规范管理,确保产品包装完好、干净。

第十七条小作坊应当按照产品包装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标识和说明,准确反映产品的质量特点。

第十八条小作坊应当对产品包装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包装出现破损或变形,影响产品形象。

第十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

第二十条小作坊应当对退货产品进行返工处理或销毁,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为了确保小作坊安全有效地生产,保证产品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一1、采购管理选择有法定资质的供应商,对采购的每批次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做好入厂验收工作。

验收可以对主要指标进行检验,或采用对外观(或感官指标)进行检查,对包装的完好性、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等方式。

要保持检验、验证记录和进货台账。

2、质量控制公开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承诺。

明确生产工序中的品质关键控制点和危害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的方法步骤。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并作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报告工作。

保持生产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和干净卫生。

保持厂区环境干净卫生,厂内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饲养畜禽等动物。

保持生产车间卫生,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效,每班打扫卫生,生产设备、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整洁,车间不得出现与当班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有污迹、杂物。

开业歇业应当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3、人员管理制度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知识进行培训,经确认熟练掌握者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没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

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

4检验管理明确生产中的质量控制点,做好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

对出厂的产品做好检验、检查工作。

检查项目为:感官指标要求、包装完好性、标识,必要时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得对外销售。

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小作坊规章制度(精选8篇)

小作坊规章制度(精选8篇)

小作坊规章制度(精选8篇)小作坊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作坊规章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作坊规章制度1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小作坊规章制度2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小作坊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小作坊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作坊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小作坊法定代表人对本小作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 小作坊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确保生产安全。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五、安全操作规程1.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2. 严禁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3. 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2. 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3. 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追究相关责任。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小作坊法定代表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小作坊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小作坊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管理职责1. 小作坊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小作坊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2. 生产加工:小作坊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加工,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4. 食品储存:小作坊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保持食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污染。

5. 食品销售:小作坊应确保食品销售环境整洁、卫生,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从业人员管理:小作坊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7. 食品安全检查:小作坊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8.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作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小作坊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

2. 小作坊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小作坊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作坊规章制度

小作坊规章制度

小作坊规章制度小作坊规章制度小作坊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和其他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摊点(以下简称小摊点),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或者在相对固定区域,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推进综合执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公安、教育、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农业、林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与食品有关的行业组织应当推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依法生产经营,促进本行业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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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
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
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
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加工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加工间的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的,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作坊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为实施生产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二、原材料必须根据工艺要求投入使用。

三、使用合适设备和工具进行生产,并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四、生产流程保持合理。

1、保证原辅材料和半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2、保证原辅材料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3、保证半成品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五、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发现不合格的半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流入下一道工序。

七、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出坊销售。

(五)食品出坊检验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出坊检验要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感官检测。

对食品感官涉及到的形态、颜色、香气、滋味、异物等进行评价,防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出坊。

二、净含量检测。

使用符合测量精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对每批出坊食品进行净含量检测,确保出坊食品净含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标签检测。

对标签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备案号、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完整无误,内容清晰、易于识别。

为追溯销售后的产品去向,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销售记录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者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者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须在错处划一横线,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或盖章须填全名,印章须清晰可辩;
5、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一;
6、不同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不同规格的产品,在记录及单据的填写时,必须分开填写。

三、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销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进货查验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投入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

出坊前发现食品腐败变质等现象的,立即对该批成品进行销毁并记录,绝不允许出坊销售。

四、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于已出坊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立即进行召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五、不合格品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处理方式、处理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合格证明等材料,验收合格后入库。

二、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三、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添加剂必须严格按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加大使用量。

六、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专柜保管,做好使用记录。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量、使用人、使用日期等内容。

八、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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