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讲授:过渡性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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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营改増”试点的税收优惠(一)免税1.个人转让着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四技”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6.离岸外包服务7.两岸海上直航业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船检服务8.随军家属就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9.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10.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11.失业人员就业(二)即征即退1.安置残疾人的单位;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3.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

(三)其余规定1.享受报批类减免税,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批确认,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享受备案类减免税,未按规定备案,一律不得减免税。

2.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4.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营改増”试点纳税人及其认定判断题认定标准中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中不包括免税、减税的销售额,但若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015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2015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2015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变动)
1.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定期减免:。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口诀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口诀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口诀随着我国会计行业的不断发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成为广大财务人员提升自身专业素质的重要途径。

其中,经济法作为一门涉及面广泛、知识点繁多的学科,让许多考生感到头疼。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战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本文整理了一些必备口诀,供大家参考。

一、中级会计经济法概述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我国现行经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重要法律法规。

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二、必备口诀详解1.公司法口诀(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股东出资,分期缴纳。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股东出资,分期缴纳。

2.合同法口诀(1)合同订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达成一致。

(2)合同履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增值税法口诀(1)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3%,低税率9%,零税率6%。

(2)进项税额抵扣:符合法定条件,进项税额全额抵扣。

4.企业所得税法口诀(1)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

(2)税收优惠:符合法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三、口诀记忆方法与实践应用1.口诀记忆方法(1)归纳总结:将相似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简洁明了的口诀。

(2)联想记忆:通过生动的形象、场景等联想方式,帮助记忆口诀。

(3)重复练习:多次默背、朗读口诀,加深记忆。

2.实践应用(1)做题:通过做题,检验自己对口诀的理解和记忆程度。

(2)交流讨论:与同学、老师交流讨论,共同提高。

(3)总结反思:在做题和讨论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总结反思。

四、总结与建议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必备口诀,有助于提高考试分数。

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口诀,加强记忆和实践应用,顺利通过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

同时,也要注意全面学习经济法相关知识,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体系,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中级会计职称税法考点总结

中级会计职称税法考点总结

中级会计职称税法考点总结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税法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掌握税法考点对于顺利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对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税法的重要考点进行一个全面的总结。

首先,增值税是一个关键考点。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

考生需要清楚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以及税率的适用情况。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6%等,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征收率为 3%(疫情期间有特殊优惠政策)。

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要准确把握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需要注意销售额的确定,是否包含价外费用等。

进项税额的抵扣则要注意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以及抵扣的时间限制。

消费税也是常考的内容。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针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如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考生需要记住不同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并且能够熟练计算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从价计征时,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从量计征时,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征时,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是税法中的重点和难点。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关键,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调整。

包括收入类的调整项目,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扣除类的调整项目,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等。

资产的税务处理也是一个重要考点,比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等。

此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牢记,如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等。

个人所得税也是不容忽视的考点。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串讲笔记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串讲笔记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串讲笔记第一章总论【考点复习】经济法的渊源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无疑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根据国家立法机关的授权决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大量的经济法领域的法律,有许多都是需要国务院予以进一步具体化的,其重要形式就是相关法律的“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为了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多个部门还经常协调联合发布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本地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违反上位法,它主要是对相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具体落实【考点复习】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的分类(1)国家机关;(2)企业;(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6)公民。

2.经济法主体的权利(1)宏观调控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

财政调控权包括财政收入权和财政支出权,前者包括征税权、发债权等;后者包括预算支出权、转移支付权等。

金融调控权,包括货币发行权、利率调整权等;计划调控权,包括产业调控权和价格调控权等。

(2)市场规制权可以分为市场规制立法权、市场规制执法权。

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考点复习】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无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法人民事行为能力随其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复习:税收优惠.doc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复习:税收优惠.doc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复习:税收优惠(一)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二)减税项目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1.外籍个人(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免税项目的有()。

A.保险赔款B.军人的转业费C.国债利息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ABC选项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元旦过完了,大家是不是都玩嗨了?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别忘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哦。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中华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学习愉快!【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6.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17.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18.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9.以下利息收入:(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考点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考点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考点摘要:1.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策略2.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难点汇总3.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及背诵方法4.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刷题神器推荐5.2023年度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总结正文: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策略随着2023中级会计考试的临近,备考成为了每个考生关注的焦点。

要想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和掌握有效的备考方法至关重要。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时间安排,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时间和任务,避免临时抱佛脚。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难点汇总中级会计考试的难点在于知识点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对实务操作的要求。

备考者要把握住重难点的知识点,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以下是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难点汇总,供大家参考:1.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增值税税率及其适用范围3.消费税的政策和税率4.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5.企业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6.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7.企业合并和收购的会计处理8.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类型9.公司法相关内容,如股权转让、股东权益等10.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破产程序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及背诵方法在备考过程中,掌握法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下是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汇总,建议考生抽时间安排背诵。

为了更好地记忆法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制定背诵计划,分阶段进行背诵;2.提炼法条关键词,形成记忆点;3.结合实例理解法条内容,加深记忆;4.定期复习,巩固记忆。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刷题神器推荐刷题是提高考试通过率的重要途径。

这里向大家推荐一款2023中级会计刷题必备APP,涵盖历年真题和章节练习。

答疑板块和答疑群能帮助考生及时解决疑问,提高备考效果。

2023年度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总结为了帮助考生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的核心考点,这里整理了2023年度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总结。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税收法律与税务程序税收法律是指国家法律对税收活动所作的规定。

税收法律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制度、税收主体、纳税义务、税收责任等。

税务程序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实施税务管理活动的规定。

税收法律与税务程序的关系密切,合理运用税收法律与税务程序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 税收法律的原则和规定- 法定原则:税收法律应当以法律形式确定,不能凭借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其他形式确定税收。

- 平等原则:税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纳税人在法律框架下享有平等的待遇。

- 自由选择原则:税收法律尊重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利,使其能够合法选择自己的纳税方式。

- 隐私保护原则:税务机关在开展税务管理过程中,应当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2. 税务程序的基本原则- 法定程序原则: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管理活动时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改变或超越法定程序。

- 公开透明原则: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信息,使其能够依法合规纳税。

- 协商一致原则: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自愿合规原则:纳税人应当主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合同法基本知识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规定。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其核心是约定行为。

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效力、合同的内容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

1. 合同的成立要件- 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意见。

- 客体要件:指合同的客体应当是合法、可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主体要件: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形式要件:某些合同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公证形式等。

2. 合同效力- 生效:合同经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生效。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考点11 免税优惠(☆☆)考点精讲我国企业的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国债利息收入。

⑵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2010年)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C.物资及现金溢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解析】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

【答案】ACD考点12 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考点精讲1、农、林、牧、渔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类别 项目免征 项目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畜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技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减半征 收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以下项目:①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⑵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名师解读“三免三减半”政策是指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性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同样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2023中级经济法 高频考点

2023中级经济法 高频考点

2023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摘要:1.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的背景和重要性2.中级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概述3.高频考点的具体分析3.1 增值税政策调整3.2 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动3.3 金融监管政策更新3.4 电子商务法新规4.应对高频考点的策略和建议5.总结与展望正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级经济法在各类考试和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2023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无疑成为了广大考生关注的焦点。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本文将对中级经济法的高频考点进行详细解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首先,我们要了解中级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中级经济法涵盖了增值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电子商务法等多个方面。

这些内容都是我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和投资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接下来,我们对中级经济法的高频考点进行具体分析。

3.1 增值税政策调整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主要包括降低税率、扩大税制改革范围等。

考生需要关注最新的增值税政策变动,了解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3.2 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动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负担调整等。

考生要关注政策变动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以便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筹划建议。

3.3 金融监管政策更新金融监管政策是中级经济法的另一个高频考点。

考生需要关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领域的监管措施,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举措。

3.4 电子商务法新规电子商务法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领域,考生需要掌握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交易主体、交易合同、支付结算等方面的规定,以便为企业提供合规的电子商务运营建议。

针对中级经济法的高频考点,考生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深入研究政策法规,掌握核心要点。

2.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最新变动。

3.强化实践应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考生提供有益的帮助,让大家在2023年的中级经济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税法概述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税法概述

【本章内容知识框架】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1.税法概述(1)税收的特征 4.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1)税率(2)税收法律关系(2)征收率(3)税法要素5.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1)销项税额(4)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高频考点1:税法概述(☆☆)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 .税务机关 B .海关 C. 纳税人D. 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A B C D『答案解析』选项A B ,属于征税主体;选项C D ,属于纳税主体。

【多选题】下列税种中,采用比例税率征收的有( )。

A .企业所得税 B .增值税C .城镇土地使用税D .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 B D『答案解析』选项C 采用定额税率。

【单选题】下列关于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B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C. 纳税期限仅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D. 规定纳税期限是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实现,也是税收强制性和固定性的体现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单选题】下列税种中,由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 )。

A. 契税 B. 船舶吨税 C .车船税D .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海关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1)关税;(2)船舶吨税;(3)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法律责任。

中级经济师财税知识点

中级经济师财税知识点

中级经济师财税知识点财税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涉及到国家财政收支、税收政策、财政预算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中级经济师来说,财税知识点的掌握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常见的财税知识点。

一、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税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税收的目的、税基、税率、税收征收方式等因素。

中级经济师应该了解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公平性、税收合理性、税收可行性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中级经济师还应该掌握各种税种的特点和征收方式,如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中级经济师需要掌握财政预算的基本知识,包括编制程序、编制原则、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中级经济师还应该了解财政预算的分类,如中央财政预算、地方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等。

在考试中,还有可能出现与财政预算相关的题目,如预算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

三、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

中级经济师需要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税收征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中级经济师还应该熟悉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利,以及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

在考试中,还有可能出现与税收征收管理相关的题目,如税务机关的职责、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等。

四、财政会计财政会计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级经济师需要掌握财政会计的基本知识,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程序、财务报表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中级经济师还应该了解财政会计的分类,如中央财政会计、地方财政会计、部门会计等。

在考试中,还有可能出现与财政会计相关的题目,如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报表的分析等。

五、金融政策金融政策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级经济师需要掌握金融政策的基本知识,包括货币政策、信贷政策、汇率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中级经济师还应该了解金融市场的基本情况,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

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知识点

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知识点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设两个以上机构将货物从一个机构送到其他机构销售,在同一市县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分配给股东、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无偿赠送他人。

部分货物的征税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建筑材料构件(本单位以外的生产的缴纳)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

(邮政部门销售,营业税。

其他销售增值税)、缝纫、饮食业销售货物征营业税税率(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13%:①粮食、食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煤气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④农产品⑤图书报纸杂志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⑦二甲醚⑧其他(3)纳税人出口货物,除原油、柴油、新闻纸、糖、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和白金)外,税率为0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优惠继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规定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

(2)销售其他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区分:①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正常。

②2008年12月31日前的按4%减半(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6%①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④用微生物制成的生物制品⑤自来水⑥商品水泥混凝土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的,暂按4%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③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销售货物的计税依据1.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征收,押金是含税收入,先转换成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包装物在收取之时就并入销售额纳税。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XX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的知识,欢送阅读。

(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所取得的收入免税(一)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企业从事规定工程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规定工程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展的工程,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从事国家规定的重点扶持的公共根底设施工程投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水工程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税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民族地区税收优惠(二)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三)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一)加计扣除税收优惠1.企业从事规定工程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允许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2.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工程,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当的研发费川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3.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当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三)投资抵免优惠(四)减计收人(五)抵免应纳税额(六)加速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五、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一)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纳税人的放弃免税权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三)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是先按规定缴税,再由财政部门委托税务部门审批后办理退税手续;先征后返,是先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全部或依照一定比例办理退税。

(四)增值税的起征点就个人纳税人而言,其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应就其销售全额纳税。

现行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 000~5 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 500~3 000元;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例】多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A. 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B. 翻新轮胎C. 对污水处理劳务D. 超市销售的农产品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四、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运用扣税法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是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依其销售额和法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一、总论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内经济关系。

3、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物权法1、物权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绝对原则、物权相对原则。

3、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合同法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合同包括: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3、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

四、公司法1、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设立、运营、变更和解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的基本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五、票据法1、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3、票据具有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独立性的特点。

4、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在票据上进行真实、准确的记载。

六、竞争法1、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竞争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4、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税法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纳税人是依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要点)

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要点)

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
四、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 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机关登记设立的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 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 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 2008年度起计算。应当注意,对于因未获利而尚未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不再等到其获利起计算优惠 期限。(国发[2007]39号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以外的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 应当单独计算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 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 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按照 本通知的规定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期间,由于复审或 抽查不合格而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从其不 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起,停止享受过渡性税 收优惠;以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继 续享受或者重新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谢 !
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九、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1、《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 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 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 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 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 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 时享受。(财税[2009]69号)
低税率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
2、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 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的 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 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 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其他各类 情形的定期减免税,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 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财税[2009]69号)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 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 发〔2008〕23号)。

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税法必考知识点详解

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税法必考知识点详解

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税法必考知识点详解税法作为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的必考知识点,是每位会计从业人员都需要熟悉和掌握的内容之一。

本文详细解析了中级会计实务考试中税法相关的必考知识点,旨在帮助考生全面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收制度、纳税义务和税务征收等方面内容。

一、税法基本概念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为了调节国民经济与财政关系,实现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

税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税务机关、纳税人、税务行为、税务关系等内容。

税收是国家通过对居民和非居民的经济活动征收的强制性非对价征税方式,主要用于满足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的需要。

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政府机构,包括税务局、海关等。

纳税人是依法应当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税务行为是指国家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征收税款和处罚的行为。

税务关系是指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因履行纳税义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二、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为实现财政收入管理和调节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税法进行分类和整合的体系。

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形式。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承担纳税义务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间接承担纳税义务的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此外还包括关税和附加税。

三、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按时足额地履行纳税义务的规定。

纳税义务主要包括申报义务、纳税义务和清算义务。

申报义务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定期限和规定进行申报的义务,如纳税申报、预缴税款等。

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定税率和征收方式计算和缴纳税款的义务。

清算义务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时应当提交相关财务和会计资料的义务,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和审计。

四、税务征收税务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活动。

税务征收包括税务登记、税收核定、税额计算、税款缴纳和税务稽查等环节。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纳税人资格的过程。

税收核定是根据纳税人的财务和会计信息,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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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讲授:过渡性税收优惠知识点讲授十九、过渡性税收优惠(一)《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批准设立的企业 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后5年内逐渐过渡到法定税率。

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2.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实施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干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还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3.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之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4.企业在2007年3月16日之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根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规定已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凡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该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二)法律设置的特定地区的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依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四)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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