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IPO未过会案例汇总20121231
珠海IPO失利案例
珠海IPO失利案例——珠海安联锐视珠海安联锐视 IPO终止审查据证监会网站公布的最新消息,冲刺创业板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月13日终止审查。
截至3月1日,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对股票首发的“落实反馈意见”环节。
珠海安联锐视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全球领先的数字视频监控解决方案提供商”,自主研发产品包括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DVR)、网络录像机(NVR)、车载DVR、网络视频服务器等,战略合作伙伴包括华为海思、TI、TECHWELL等科研企业。
截至发稿时间,记者未能联络上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对首发遭遇终止审查发表意见。
根据今年2月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公开信息,股票首发分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10个主要环节。
专注创新药物与关键技术的珠海健帆与新型安全生产商广东溢多利,尚有一半流程尤其是非常重要的发审会环节有待挑战。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李娜安联锐视不做IPO了自认肯定不及海康威视大华IPO签字会计师张敬鸿很困惑,“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只告知我们暂时不做了,后面就没了动静。
”理财周报IPO实验室研究员王薇薇/文珠海北郊,前山科技园华威路119号。
这是一幢4层楼房,大门值班室旁竖着标有“安联锐视”的牌子。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联锐视”)之前一直在忙于上市相关事宜,可就在2月13日,其上市之路戛然而止。
证监会2月17日公布的申报企业中显示,安联锐视已终止审查。
据悉,安联锐视主动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相关知情人士透露,“海外模式需要调整。
”安联锐视董秘申雷对此予以否认,并且拒绝透露撤回原因,只称“不做IPO了,原因就没有必要说了”。
海外模式存疑?从香洲一路向西北,与沥溪村相隔一条公路,这里是G105国道终点段。
安联锐视周围,都是低层办公楼兼厂房,还有不少汽车专营店。
2月21日,理财周报记者奔赴安联锐视。
2007-2008年IPO未过会案例讲解
司及关联方一起设立利丰公司,并通过视通公司将ET业务装入关联方利丰公司。 鉴于ET业务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而对ET业务的上述重组疑点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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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否案例分析
案例2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续)
公司2005—2007年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余额合计分别为:1.18亿元、1.02亿元(均
为现金)、1.26亿元,其中2007年末持交易性金融资产1.11亿元(主要是投资基金);另2006 年度还分配股利1.09亿元,并在2006支付2,318万元、2007年支付8,631万元。公司本次拟募集 资金3.6亿元(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额为1.99亿元)。
2007~2008年IPO未过会案例分析
内部交流材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否案例分析-重点问题分类统计表
序号 1 历史 沿革 类别 股权变动合法合规 出资规范性 内部职工股 2 公司 治理 股权结构清晰稳定 管理层稳定性 关联交易、独立性 重大违法违规 3 财务 状况 盈利能力可持续性 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规范 性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 财务风险 4 募投 项目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募投项目相关配套的完备 性-土地、相关许可证等 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家 数 2 3 1 1 1 7 4 5 5 1 1 5 4 1 北京四方继保、深圳晶辰电子科技 天虹商场、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 河南中原内配 云南变压器电气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 二六三网络通信、江西天施康中药、江苏洋河酒厂、南京石油化工、晋城蓝焰煤 业、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云南变压器电气 山西同德化工、江苏洋河酒厂、重庆富源化工、江苏延申生物科技 北京四方继保、河南中原内配、江西天施康中药、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深圳晶 辰电子科技 二六三网络通信、河南中原内配、深圳市金达莱环保、晋城蓝焰煤业、南京朗光 电子 深圳市金达莱环保 江苏长青农化 重庆富源化工、江苏延申生物科技、晋城蓝焰煤业、南京朗光电子、山东信得科 技 天虹商场、重庆富源化工、江苏延申生物科技、江苏长青农化 深圳市金达莱环保 案例分布
汉鼎咨询家中小板上市企业未过会原因案例分析
汉鼎咨询家中小板上市企业未过会原因案例分析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汉鼎咨询:20家中小板上市企业未过会原因案例分析汉鼎咨询认为,2009年以来,持续盈利能力不确定性及募投项目存在较大风险是中小板企业被否决的主要因素。
中小板上市企业应该重点关注以下要点:1、申请首发的公司必须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的资产应当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有与生产应经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显示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申请首发者再融资的公司必须高度重规规范运作。
从公司的改制设立、历次公司股权变化、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资产收购等方面自觉做到规范运作,还要认真遵守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3、申请首发者再融资的公司必须高度重规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很多被证监会枪毙的企业只有一个募投项目,未必是巧合。
4、申请首发者再融资的公司在财务与会计处理上要进一步提高质量。
汉鼎咨询分析:宁波立立电子主营业务: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申请发行人在规范运作上存在缺陷。
申请发行人(宁波立立电子)在与股份公司主要发起人之间的部分股权交易过程中,未按有关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导致申请发行人相关资产的形成存在瑕疵,并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纠纷,且该程序上的瑕疵未按要求披露。
IPO财务造假案例总结(截至170630)
IPO 造假案例情况汇总一、总体情况1、以下统梳理了自2011 年起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案例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关于其中涉及到的违规行为,比较典型的主要有以下几种:①IPO在申报材料中财务造假;②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中财务造假;③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④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因为项目问题而被处罚。
小兵后续将对上述典型违规问题分别进行总结和分析。
2、关于IPO 财务造假问题,目前公布的也是大家所所熟知的案例包括(后附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具体案例):振隆特产、欣泰电气、登云股份、华锐风电、海联讯、天丰节能、新大地、万福生科、天能科技、绿大地、胜景山河。
当然还有参仙源的案例,作为新三板造假的第一案,还是值得重点关注的。
3、关于IPO 财务造假的情形,简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种是在上市发行之前被发现财务造假(主要是这种情形,典型的如胜景山河、天丰节能、振隆特产),一种是上市之后发现IPO 时存在财务造假情形并涉及发行条件(典型的如欣泰电气、万福生科),还有一种情形是在上市之后发现IPO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形但是不涉及退市的情形(典型如华锐风电、海联讯)。
4、从证监会最终决定的处罚方案来看,不同的造假情形处罚程度还是不一样的,万福生科类造假案例处罚程度最高,而上市之后发现的或者上市之前就发现的处罚程度较低。
当然,这个也比较好理解:IPO造假但是没有上市成功的企业最终没有对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造成重大损害,IPO上市成功才发现的财务造假情形如果不是特别严重,不会严重到退市的情形,那么处罚程度也会比较轻。
关于行政处罚,还需要注意的两个特点是:①近期的处罚力度要高于以前的处罚力度(比如罚款金额以前是一倍收入而现在是两倍收入);② IPO造假的案例中为此服务的中介机构都无一例外的也受到了相应地处罚。
5、关于IPO 财务造假的目标,大家都很清楚:就是为了虚增利润,最终目的要不是为了让不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满足上市条件,要不就是保证企业在上市的时候可以募集更多的资金。
IPO 企业上市案例参考
IPO 企业上市案例参考IPO企业上市案例参考一、引入上下游作为股东重要提示关于这个问题,好像有着一个非常明显的悖论,那就是引入上下游作为股东本来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可是关联交易的问题却怎么也绕不开。
小兵个人能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甚至可以上升到政策的层面来做研讨。
当然,该问题的存在也有很多潜规则的因素,因此,在实务操作中还要谨慎处理,最关键的一点是能够让审核人员相信你对所引入的上下游不存在重大依赖和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案例情况金刚玻璃(300093):上市前引进客户兼供应商南玻集团棕榈园林(002431):上市前引进客户做战略投资者华伍股份(300095):股东系公司重要客户西安隆基(审核未通过):上市前引入客户做投资者但关联交易有失公允案例评析1.其实,企业在上市之前将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引入作为股东共同分享上市的收益应该是一件比较容易想通的事情,毕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上下游的鼎力相助。
当然,或许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企业的发展对于上下游有着很大的依赖,让他们入股也是被逼无奈的事情。
2.以上两种情况会直接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前者拟上市企业有很大的自主权,不论是生产经营上,还是投资入股方面,可以自主决定上下游投资者的入股比例和决策权限,由于没有重大依赖就算是入股之后的关联交易也是会在可控范围之内的,会里一般会认可这种情况。
如果拟上市企业被动接受一个大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审核人员首先质疑你的独立性,而入股之后巨额的关联交易也会成为很大的障碍,如山西隆基的情况。
3.不管怎样,申报材料之前引入上下游作为投资者的行为,会里一定会重点予以关注,如在金刚玻璃反馈意见的第2条里就重点提出(第一条是对赌协议)此问题。
4.金刚玻璃和棕榈园林没有没战略投资者关联交易所阻挡的很重要原因可能是关联交易金额不大,而西安隆基被否的原因或许与无锡尚德的关联交易过大有关。
另外,太阳能行业的敏感性以及延迟执行合同也存在因延迟执行合同从而导致虚增利润的情况。
02 证监会IPO专项核查重点及案例分析解析
专项核查报告提交中国证监会
专项核查常态化,辅导时报给证监局
证监会IPO自查法规体系
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2]14号) 2012.5.23 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 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 行监管函 [2012]551 号 行监管函 [2012]551 号 )) 2012.12.28 关于印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的通知 (证监办发[2012]89号) 2012.10.18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复(发 行监管函[2013]17号) 2013.1.29
发行人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关联 方关系及其交易;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舞弊的行为
发行人是否已结合经济交易的实际情况,谨慎、合理地进行收入确认,收入确 认是否真实、合规,毛利率是否合理
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真实
2.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应主动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动态, 对其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协调并向董事会报告。审 计委员会应对发行人聘请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予以审查,并 就其独立性发表意见。
IPO项目检查重点
3.发行人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所授权限订立采购合同,并保 留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 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相关记录。发行人财务部门应对上述 记录进行验证,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和仓储记录保持一 致。 • 4.发行人应定期检查销售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完善。 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应重点关注销售客户的真实性,客 户所购货物是否有合理用途、客户的付款能力和货款回收的 及时性,关注发行人是否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 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 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销售交 易中存在的异常情况应保持职业敏感性。 • 5.发行人应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 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管理。会计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应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互 相占用资金、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或 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款项往来等情况,存在上述情况的, 应要求发行人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
“迟到”10年的上市“解码新三板”系列之五[权威资料]
“迟到”10年的上市“解码新三板”系列之五一家完全可以登陆创业板的公司,是什么原因让它最终上了新三板?新三板上有一些“特殊”的公司,比如兴竹信息。
兴竹信息严格来说不算一般意义的中小企业,它在2006年利润就已经达到了2000万元,是一家完全可以登陆创业板的公司。
然而,是什么原因让它最终上了新三板呢?这对国内其他创业公司又有什么启示?从这里起步兴竹信息创始人朱明华,于1967年出生在江苏吴江的一个农村家庭,家境一直比较贫寒。
朱明华是家中长子,看到父母的辛苦,在初中就担负起了“养家”的重任。
上学、放学到河里抓黄鳝去卖。
那个时候朱明华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努力赚大钱,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朱明华的大学是在杭州读的,专业是计算机。
1980年代,国内大部分人还不知道计算机是什么,更没多少人接触过计算机。
但是,朱明华敏锐地意识到,计算机和围绕计算机的产业一定能赚大钱。
那种靠捞鱼卖鱼的传统生意,是很难改善家里生活的。
在大学四年里,朱明华没花家里一分钱,他靠优秀的成绩拿到了学校所有的奖学金,假期帮助学生补课,不仅赚取了所有的生活费用,而且还有了一些积蓄。
四年后,朱明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农业大学开始攻读硕士学位。
在这期间,朱明华用补课赚来的钱,买了一辆自行车,又用这辆自行车做起了软件推销的兼职工作。
只要一有时间,他就到附近的写字楼推销软件,一学期竟然能赚到4000多元。
那个时候,很多人的工资每月也只有几百元。
三年后研究生毕业时,朱明华已经成了“万元户”。
毕业后,朱明华进入了很多大学生梦寐以求的中国软件公司,被分配到第一研发部。
要知道,能进入这个部门是相当的幸运。
可那个时候的朱明华已经不想只做一个理工男,他想去做销售。
于是,又主动去了销售部。
可惜,当时销售部的领导觉得朱明华太老实,又是农村来的孩子,觉得他不适合做销售,竟然把他发配到了新疆。
朱明华一气之下决定辞职创业。
1992年,朱明华用积攒的4万元创立了自己的第一个公司――北京兴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ipo兵败创业板的案例及原因.doc.doc
兵败创业板本相预备请求资料仅 1 个月,匆促上阵引起苦果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道明最近一直在广东的出产基地督战,全球性“寒”冬带来了连绵不断的订单。
2009 年 11 月 22日创业板上市请求被否,并未对这家仅有职工 350 人的小公司带来太大的影响。
但对加班加点赶订单的工人来说,或许是个坏消息:这意味着原定 2010 年末投入使用的芜湖鸠江新厂房将推延竣工时刻,下一个旺季出产车间仍然要超负荷运转。
桑乐金拟征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用于芜湖鸠江的出产基地扩建,将产能扩展 2 倍左右。
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21 日的桑乐金,首先研制出产具有自主专利的家用桑拿设备系列产品,以外销为主,国内的商场份额亦在 20%以上,年复合添加率到达 38%以上,位居职业榜首, 2008 年度的营业收入达 1.44 亿元以上,归于证监会精挑细选出来的职业“隐形冠军”,在盈余才干、远景、股权结构、请求资料均无问题的状况下,为何还被挡在上市的门外?外界的猜想形形色色,对此,桑乐金副总司理兼董事会秘书戴永祥决议承受《司理人》独家采访,发表上市失败的实在原因。
匆促上阵“外界的判别,不代表证监会的判别。
”戴永祥告知《司理人》,依照证监会的书面告知,未过会的原因首要有两点:一是商标注册没有终究完结,桑乐金的桑拿产品采纳组合式商标,由英文“ Sauna King”和中文“桑乐金”组成,英文部分境内外均注册成功,中文部分的注册尚在国家商标局本质检查的公示期,证监会以为,这或许对国内商场的出售带来不确定性;二是租借的厂房产权手续不完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镇永善村经济协作社的出产基地租借方没有获得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证监会忧虑假如政府强制动迁,对桑乐金的出产有影响,依据招股阐明书,动迁将对公司构成将近 200 万元的损失。
桑乐金的上市方案不变,依照证监会的要求, 2010 年 6 月后将再次提交上市请求,戴永祥表明,厂房的产权问题很简单处理。
2009年至2012年ipo未过会企业及被否原因统计
公司名称申报日期当前状态上会日期拟发行数量(万拟上市地点行业被否原因宏昌电子材料2012-1-12未通过2010-3-2410000上海证券交易所电子由于同业竞争而导致独立性不足股权结构复杂,控制权过度分散安徽铜都阀门2012-1-6取消审核2012-1-121900深圳证券交易所制造广州白云电器设备2012-1-5未通过2012-1-97025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器PE+保荐关联交易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2012-1-5未通过2012-1-92668深圳证券交易所电气上市前三年发生过大规模的股权转让上市前一年股本变动较大,股东增资价格不一上海和鹰机电科技2012-1-5取消审核2012-1-10深圳证券交易所机电西安环球印务2011-12-31未通过2012-1-62500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刷PE+保荐上市前一年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成都吉锐触摸2011-12-22上会未通过2011-12-271800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子主营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营收与净利润增长的匹配性存在差异华致酒行连锁管理2011-12-22上会未通过2011-12-265500深圳证券交易所酒店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北京星光影视设备2011-12-19上会未通过2011-12-234167深圳证券交易所影视传媒业绩下滑严重财务结构不合理陕西同力重工2011-12-19上会未通过2011-12-232136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工产品结构单一产品市场规模过小珠海拓普智能电气2011-12-15上会未通过2011-12-201317深圳证券交易所电气虚假销售事实,且对其关联公司陷入诉讼的事实未在招股公司的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其高毛利率可能并不具有存在被注入家族赔钱企业问题影响。
滑利影响。
行下滑疵。
确定性。
缺陷或微利。
2009年主板、中小企业板IPO未过会项目案例分析
2009年主板(含中小企业板)IPO未过会项目案例分析 (2)一、2009年IPO审核概况 (2)二、主板(含中小企业板)IPO未过会项目概况 (2)三、项目分析概况 (3)(一)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4)案例1:凯美特——制造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 (4)案例2:司尔特——制造复合肥 (6)案例3:龙蟒钛业——制造金红石型钛白粉(白色颜料) (6)案例4:永兴特钢——制造不锈钢棒线材 (8)案例5:上海超日——制造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 (9)(二)历史沿革过程中的股权变动合法合规性以及出资规范性 (10)案例1:华西能源 (10)案例2:天桥起重 (12)案例3:立立电子 (12)案例4:永兴特钢 (16)案例5:龙蟒钛业 (16)(三)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 (17)案例1:通润驱动 (17)案例2:九华山旅游 (18)案例3:龙蟒钛业 (20)案例4:天桥起重 (21)案例5:凯美特 (21)(四)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22)案例1:永兴特钢 (22)案例2:益盛药业 (22)案例3:龙蟒钛业 (23)案例4:立立电子 (24)案例5:司尔特化肥 (25)案例6:凯美特 (26)案例7:榕基软件 (26)(五)会计核算的合理性 (28)案例1:华西能源--会计核算合理性 (28)案例2:浙江永强--套期保值之争 (28)(六)利润对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的依赖 (31)案例1:龙蟒钛业 (31)案例2:浙江永强 (32)(七)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32)案例1:益盛药业——人参制剂、人参种植 (32)案例2:上海超日--募投向上游延伸 (33)案例3:凯美特 (35)2009年主板(含中小企业板)IPO未过会项目案例分析一、2009年IPO审核概况数据来源:Wind资讯二、主板(含中小企业板)IPO未过会项目概况三、项目分析概况根据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分析可能构成项目否决的核心问题,通常没有官方的公开结论作为依据,仅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讨论、指正。
IPO上市失败案例
I P O上市失败案例Credit is the best character, there is no one, so people should look at their character first.案例情况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232号”第六条的规定,特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深府1988232号文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2001年3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根据上述规定,以深圳市海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深地税三发200179号同意公司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年4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确认深圳市海普瑞药业有限公司获利年度的函深地税三函2006225号确认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为2000年,同意公司自获利年度2000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 2001年12月31日被深圳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S2001095.根据深府1988232 号文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基础工业和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六年至第八年减半征收所得税.2006年4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有限公司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深地税三函2006206号,同意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期满后,从2005年度起,给予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上述文件,公司2000年、200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2年起至2007年减半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00年至2007年及子公司多普生生物技术2003年至2006年依据深府1988232 号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该优惠政策没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公司存在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乐仁科技和金田土科技已出具承诺函作出承诺:如今后公司或深圳市多普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时,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或深圳市多普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 号以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适用税率1%和 3%来计算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报告期内,公司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金额共计万元.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未包括增值税免抵税额,与财税〔2005〕25号文的规定有差异,存在被税务主管部门追缴的风险,为此公司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田土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作出承诺:如今后海普瑞因前述税务事宜被税务机关追缴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时,乐仁科技和金田土科技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返还海普瑞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做法尽管不违反行政法规,但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存在被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风险;鉴于上述处理方法系深圳市税务主管机关认可的通行做法,且公司的主要股东已就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向公司作出了相应的承诺,因此,上述情况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认为: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深圳市税务局的税收执行惯例,适用于深圳市的所有企业,但是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存在差异,即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免抵税额,存在被税务主管部门按照财税200525 号文的要求追缴的风险,为此公司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田土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作出了“如被追缴,全额返还”的承诺,因此,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5月21日和2009年5月28日分别出具了无税收违法证明.2008年,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到期.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 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 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2009年6月,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007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09-2011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本公司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已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减税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案例关注1、深圳拟上市企业还是有很多特殊政策的,尽管与国家政策不符存在违规嫌疑,但是会里一般还是没有重点关注了.如常见的公积金交纳问题,以及今天的税收优惠问题等.2、最新审核政策已经明确,如果是与国家政策不相符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当地政府能够证明不属于重大违规行为且金额并不大的话,是不构成首发上市的实质性障碍的.3、另外,会里在反馈意见中没有关注所得税税收优惠问题而是关注了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缴纳不合规的问题,值得关注.其实这两个税种一般在实务中一般并不受关注,在此至少是提个了醒.案例情况一、浙江万马:董事和高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典解释1、发行人报告期初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发行人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2006年12月,公司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到期后,为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独立性,并为拟进行的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时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提前作出安排,在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聘用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总裁顾春序、副总裁夏臣科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盛涛改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此外,为满足公司人才需求,公司聘任刘焕新担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技术工作,并因此调整钱宏工作,钱宏改任公司电力电缆研究所所长.前述人员安排构成了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设置的基础.2007年1月,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由第一届董事会聘任了公司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相对于2005年初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变化情况分别为以下几种情形:1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有5名留任七名留任五名变化不算重大上述留任的5名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占公司原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中的绝大多数,因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2名,分别为陆珍玉和马生海.其中陆珍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生之配偶,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降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使更多的专业人士和职业经理人进入董事会;马生海因担任万马高分子副总经理,鉴于公司与万马高分子存在经常性的购销关系,为规范运作,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1为充实和加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的力量,新增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纯的增加一般都会被认可1、潘水苗:2006年6月起担任万马集团董事、总裁.2007年1月起,兼任电气电缆集团董事、总裁,全面主管电气电缆集团业务,包括电气电缆集团下属的电力电缆业务.因潘水苗曾担任上市公司的副董事长、总裁,并具有深厚的电力行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此,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其担任公司董事长,以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2、顾春序:1998年2月进入万马集团工作,从005年初起担任电气电缆集团董事、总裁,现兼任电气电缆集团董事.电气电缆集团系控股管理型公司,顾春序在担任电气电缆集团总裁期间的主要工作为主管电气电缆集团下属企业的发展战略主要涉及电力电缆和高分子材料业务,并代表电气电缆集团在下属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以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而发行人系电气电缆集团属下最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因而顾春序基于其上述工作内容的特点非常熟悉发行人的行业背景、业务模式和经营发展战略.因此,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其担任总经理,由其负责发行人的具体运营管理工作.3、魏尔平:2004年7月进入万马集团,现兼任万马集团副总裁、董事;主管万马集团财务和审计工作.4、张丹凤:1993年10月进入万马集团,现兼任万马集团副总裁;主管万马集团战略和投资工作含电缆业务.5、赵云:1998年8月进入万马集团,原任公司监事,现兼任万马集团财务部副经理.6、夏臣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8月进入万马集团,曾任电气电缆集团副总裁.7、刘焕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的技术工作.其作为高级技术人才由公司于2006年引进.上述新增为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原工作与发行人的电缆业务紧密相关,熟悉发行人本身的经营管理和电缆行业的业务特点或技术管理,适应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因而由于该等人员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引起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适当变化或职位调整并不构成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不稳定因素;相反,该等变化是对公司原有经营管理团队的人员充实和人才结构完善,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其管理决策水平.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任职后,公司经营稳健、业务发展良好,充分体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在管理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为满足上市规则要求,公司新增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会秘书3、2007年1月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2007年1月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盛涛因担任万马电子总经理而于2007年9月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化.4、最近三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对公司影响的分析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最近三年的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一直未发生变更;同时公司最近三年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人员也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后认为,公司新的经营管理团队是在之前的经营管理团队基础上进行充实和适当调整而组建的,一方面保持了公司经营管理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也完善了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构,这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公司在经营上的稳定性和发展战略上的连贯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5、本所律师的结论意见律师认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规定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立法本意是为防止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对公司原有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或不确定性因素.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是对公司原有的经营管理团队进行充实和适当调整而发生的,也为符合上市规则之需要;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大多数成员没有发生变动.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发行人的经营管理、业务模式或技术管理,一方面可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人才结构,进一步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和能力,最终促使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人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是为适应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符合上市规则的需要,是适当的和必要的.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没有构成重大变化,进而不会构成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三、双林股份:董事兼职过多是否能够保证客观公正的解释发行人董事长邬建斌同时兼任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董事、总经理,控股股东的股东致远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重庆旺林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双林模具监事,控股子公司苏州双林、天津双林、上海崇林、青岛双林董事长,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董事赵立同时兼任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副董事长,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省建德乌龙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盛林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申达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连云港海鸥可可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天津双林、上海崇林董事,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深圳建林董事.发行人董事邬维静同时兼任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控股股东的股东宝来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控股子公司上海崇林、苏州双林董事,全资子公司鑫城汽配董事长,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双林电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宁波恒林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建林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双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请发行人说明邬建斌、赵立、邬维静如何保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如何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何确保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表意见.1、经核查,兼职,邬建斌、赵立、邬维静已作了如下调整:2、经核查,邬建斌、赵立、邬维静兼职的上述企业中除了发行人子公司重庆旺林、双林模具、苏州双林、天津双林、上海崇林、青岛双林、鑫城汽配以外,其他兼职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3、经核查,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目前,邬建斌除了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外,赵立、邬维静除了在发行人担任董事外,未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邬建斌、赵立、邬维静三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参与发行人管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共召开了22次董事会和18次股东大会,邬建斌、赵立、邬维静三人出席了发行人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经核查,自三人开始担任发行人董事至今,发行人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相关职责,邬建斌、赵立、邬维静三人的兼职行为没有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一直正常.4、经核查,发行人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的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制度进行了规范,在制度安排上形成了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利益的监督约束机制.正如律师工作报告与法律意见书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对于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5、邬建斌、赵立、邬维静作为发行人董事,已出具承诺:“1、在担任双林股份董事期间及辞去职务后六个月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双林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导致与双林股份产生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双林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愿意承担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双林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邬建斌、邬维静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双林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双林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双林股份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双林股份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双林股份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双林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双林股份;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双林股份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6、核查意见:综上所述,锦天城律师认为:邬建斌、赵立、邬维静的兼职不会影响其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董事职责,不会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三、鸿路钢构:高管频繁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发行人2008-2009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化频繁的原因以及该变化对公司经营及公司治理的影响的核查意见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工商登记档案、高管人员简历及相关离职手续,2008年-2009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2009年2月20日,鉴于汪德泉辞去总经理职务,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聘任商晓波为总经理;鉴于商晓红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开金伟为副总经理.2009年9月1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何的明为董事会秘书.其中:汪德泉自2006年7月起任职于发行人,2007年12月被聘任为总经理,2009年2月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担任总经理的时间较短;商晓波自有限公司设立起担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因汪德泉辞职,被聘任为发行人总经理;商晓红自有限公司设立起担任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2月发行人创立大会选举其为董事,后因发行人高管人员变动,为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开金伟曾先后担任过多家钢结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具有钢构行业丰富的管理经验,自2008年8月起任职于发行人,2009年2月被聘任为副总经理;何的明原为执业律师,自2003年起担任发行人的常年法律顾问,2009年9月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07年12月发行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与议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财务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授权权限的规定等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该等制度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得到有效推行.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上述人员变化均为正常原因变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变动1名副总、增加1名董秘,系发行人为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公司治理采取的有利措施,不属于重大变化,高管人员能够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高管人员变动对发行人经营及公司治理未产生不利影响.四、网宿科技:高管变动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解释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出具明确意见.一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2007年12月3日,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聘任黄琪为财务总监;2008年5月28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黄琪为董事会秘书.2009年3月15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洪珂为副总裁.三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上市规则要求,新增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位,故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5月聘任黄琪为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洪珂自2004年进入公司以来历任公司首席技术管、厦门网宿总经理,厦门分公司总经理、副。
2012年中国互联网创业投资盘点
2012互联网投资盘点:投资轮次 (by 17Startup)
4% 7% 2% 3%
15%
33%
天使投资
第一轮 36%
第二轮
第三轮
第四轮
收购
战略投资/其他
早期投资正在国内快速发展,从具体的投资轮次可以看出来。2012年17Startup所收录的303 个投资案例中,天使投资有110起案例、占比36%位居首位;第一轮投资有101起案例、占比 33%位居第二位,两个阶段合计占比达到69%,是当前主要的投资行为。 第二轮有45个投资案例、占比15%,位居第三位。收购发生了22起、占比7%居第四位,和很 多投资人的观点一样,后续收购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非常重要的退出渠道;再加上一些大公 司的战略投资有4%,今后可能来自企业的投资部门会加大投资比重。
投资币种:美元投资和人民币投资大致相当
投资币种是投资金额自然延伸出来一个信息,17Startup的投资库中,有47%的公司没有对外 透露投资币种信息。剩余的53%中,美元投资的达到27%;人民币投资则有26%,二者比例
9
4UBSUVQ
让创业不再孤单
2012互联网投资盘点:投资币种 (by 17Startup)
26%
人民币投资
47%
美元投资
未透露
27%
快接近了。不过人民币投资的金额相对较少、美元投资金额更多一些。但可以预见的是,如 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IPO仍旧困难、退出渠道缩窄的话,估计人民币投资会更加多。
IPO上市:惨淡中的惨淡
2012年,互联网公司发展遭遇了很多困难,被视为发展里程碑的“IPO上市”更是如此。在 17Startup所统计的数据中,2012年IT互联网领域仅有7起上市事件: •• 美国上市的公司:唯品会、YY/多玩(欢聚时代)、中国手游娱乐集团 •• 国内A股创业板上市:掌趣科技、润和软件 •• 澳大利亚上市:淘淘谷TTG •• 台湾上市:爱情公寓 •• 曾提交上市申请/排队中的公司:盛大文学、易传媒、神州租车、迅雷、亿玛等 全球资本市场不太好、中国概念股危机、营收困境、国内A股与互联网公司架构不同等,是 当前IT互联网公司上市面临的实际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破冰”,在这个时候,增强自身 造血能力最为重要。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造假案例分析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造假案例分析目录一、背景介绍 (1)二、媒体关注的焦点 (1)三、新大地的会计责任 (3)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4)五、对案例的思考 (5)(一)外部治理之媒体的监督 (5)(二)控股股东带来的代理成本 (5)(三)法律法规之上市审核制 (5)(四)公司治理之内部控制 (6)(五)对执业质量的思考 (6)参考文献: (8)一、背景介绍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主营如下:茶皂素系列产品研发及山茶油加工、油茶苗培植及油茶基地开发;洗发护发、沐浴液化妆品及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虽然其在业内默默无名,却在中介机构的护航下,一路过关斩将,于2012年5月18日成功过会(创业板发审委2012年第36次会议),成为“茶油第一股”。
随后便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一步步揭开了新大地的造假谜团。
创业板自2009年10月开板以来,尚未发现重大造假上市案例。
新大地暴露出的种种乱象,涉嫌造假情节如此严重、手段如此丰富,着实令人震惊,堪称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0月15日分别公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3、54、55和56号文分别对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处罚。
二、媒体关注的焦点(一)研发环节1.新大地并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稿显示,新大地2009年至2011年的研发费用占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仅为5.86%、2.42%和1.91%。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如是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比例不低于3%。
按此规定,新大地显然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2012 IPO大事件盘点
一、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A股市场2012年4月28日,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有五方面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要求;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进一步要求;明确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窗口;进一步明确在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情形下,发行人需要补充披露信息的内容及程序;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从严监管。
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弱化行政审批、市场化规范化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一系列措施都表明了证监会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决心,值得肯定。
弱化行政干预、强化信息披露为发审制度的转变奠定基础,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以及定价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旨在解决新股发行高定价问题,引导新股定价进入理性轨道。
但有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还有待细化。
二、两市退市制度出台,多元化退市标准体系构建获重大进步2012年4月20日晚间,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上市规则》,5月1日起正式施行,酝酿许久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此次修订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将社会各界对2011年11月28日公布的《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纳入其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得以完善,增加了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追溯调整权;财务违规限期不改将加速退市;不支持“借壳”恢复上市,杜绝以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
6月28日,上证所与深证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此次修改完善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 清科观察2012:IPO大事件盘点2012年,海内外IPO市场可谓是“内忧外患”:海外市场方面,虽然“多玩YY”为拟赴美上市企业带来希望,但中概股私有化进程从未间断,形势依旧严峻,部分企业不得不转战欧洲市场。
IPO败局六大典型税务问题及案例
IPO败局六大典型税务问题及案例涉税败因类型一:奇想青晨——违规税收处理粉饰成长性致IPO败局在创业板发审委第20次会议上,上海奇想青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奇想青晨)最终未能如愿以偿,倒在了通往创业板财富殿堂的最后一级台阶之上,成了创业板开板以后第四家被拒之门外的公司。
奇想青晨是证监会批判的“税务问题不规范运作”的头号典型项目。
因为是上海市地方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分局同意实际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奇想青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
上海地方税收政策与国家法规存在冲突,虽然奇想青晨的纳税方式不符合国家规范,不过,据悉上海地方15%的政策优惠涉及金额709万元。
奇想青晨2007年所得税费用高达1252万元,而2008年所得税费用只有463万元,税额相差如此之大,这可以从招股书所披露的2008年非经常性损益上找到答案。
2008年奇想青晨的非经常性损益小计高达1010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45万元后,本应为965万元。
但该公司的财务报表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显示为256万元,缺少的709万元的疑惑就存在于该公司纳税方式的变更中。
涉税败因类型二:上海麦杰科技——确认收入未缴增值税IPO被否2009年12月29日晚间,创业板发审委发布2009年第3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称,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未获通过。
麦杰科技披露的招股书暴露了纳税方面的瑕疵:公司2009年补缴2008年增值税309.25万元,根据公司的理解,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按完工百分比确认销售收入时,如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未按合同的约定收到销售款,则不需申报增值税。
由此使公司2008年末存在未缴纳增值税但已按完工百分比确认销售收入1819.10万元,相应增值税为309.25万元。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应申报销项税金和缴纳增值税,公司于2009年5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主动补充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
公司称,虽然上海市税务部门对公司报告期内增值税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证明,但公司2009年补缴2008年度增值税的行为仍存在着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而在将来被主管税务部门追加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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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IPO未过会案例汇总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共有215家企业上发审会(不含在上会前取消审核的情况),其中:176家通过,37家被否,2家暂缓表决(本年度共有6家企业上会后出现暂缓表决情况,其中:3家再次上会通过,1家再次上会被否,2家暂未再次上会)。
以下汇总被否案例的基本情况和被否原因。
被否企业基本情况被否原因归类2012年,独立性存疑和成长性不足成为了企业IPO申请不予核准原因的重灾区。
其中,16家企业因独立性存疑被否,主要表现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持续存在大额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亦不被认可,如:湖南泰嘉新材料的大客户的主要客户为发行人股东,此类情况被认定为业务不独立)、关联方资金占用清理时间较晚以及潜在同业竞争等问题;14家企业因成长性不足被否,具体又可以分为行业景气度下降和募投项目改变公司现有盈利模式两类情况,本年度受光伏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影响,无锡上机数控等4家光伏上游企业相继被否,另外客户所属房地产、铁路建设和低毛利充分竞争行业的情况都称为申报企业被质疑成长性的关注点。
此外,上海来伊份等4家企业因内控制度存在缺陷被否,上海冠华不锈钢等3家企业分别因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报告期高管重大变化、财务处理不规范等原因被否。
上会企业被否原因简要归集如下,后附证监会公布的不予核准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注:上表所列被否原因的依据主要为证监会公布的《关于不予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另外还有广东先导稀材等17家申报创业板企业的被否原因尚未公布,资料依据为互联网查询。
附:证监会公布不予核准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时间:2012/1/6)关于不予核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122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1月6日举行2012年第6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经审计的会计报表附注显示,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康禾烨麦迪森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和陕西众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士力等4家公司”)为你公司的关联方,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受一个股东重大影响”。
此外,你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药集团”)经审计的会计报表附注显示,西安德宝药用包装有限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和国药集团西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德宝等5家公司”)均为纳入陕药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
但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一节中所披露的关联方中并无陕西天士力等4家公司,对西安德宝等5家公司披露为“受陕药集团重大影响的企业”。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时间:2012/1/9)关于不予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232号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1月9日举行2012年第1 0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氏五兄妹,其子女又共同投资设立白云电气集团,并通过该集团参、控股12家企业。
该等关联方多与你公司同属于输变电设备行业,且存在同一客户的情形;其中参股企业东芝白云真空开关管(锦州)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真空开关管主要配套在10-35KV真空断路器中,该公司2009年和2010年向广州东芝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其自身营业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同期你公司与广州东芝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持续关联采购和销售。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时间:2012/1/9)关于不予核准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123号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1月9日举行2012年第8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10年3月前,你公司董事会由6人组成,后经过3次调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3年内董事会仅张浔、刘新平二人未发生变化。
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时间:2012/2/8)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262号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2月8日举行2012年第22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7年10月你公司增资入股的股东中,有4家股东(增资时点合计持股比例为10.4 6%)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有亲属关系。
其中:凌薏投资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季玉芳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华峰的岳母;焦庆科技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奚俊为你公司财务总监奚兴昌的女儿,2009年5月受让焦庆科技40%股权的焦庆龙为你公司财务总监奚兴昌的女婿;宏颂不锈钢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吴江为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美的堂弟,另一股东吴娟(持股40%)为吴美的姐姐;柳飞五金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仇柳飞为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文斌的外甥。
此外,2007年供应商宏颂不锈钢、宽裕不锈钢、柳飞五金增资入股你公司前身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8%、1.40%和0.57%,其中宏颂不锈钢、柳飞五金实际控制人与你公司高管有亲属关系。
你公司与上述3家供应商的交易在报告期内持续存在。
2010年6月你公司前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未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 010年第96次会议的审核。
发审委在本次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前次申报材料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前次发审会现场聆讯中如实作出说明。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时间:2012/3/7)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395号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3月7日举行2012年第3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以生产镉镍电池为主,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镉镍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10,931.42万元、17,513.81万元和18,379.41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3.07%、60.65%和52.5%。
你公司部分电动工具客户在报告期内逐步转向采购锂离子和氢镍电池替代镉镍电池,其中宝时得、葵锦实业均在2010年度开始大幅削减镉镍电池的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