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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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7
医疗机构 许可证
• 悬挂 • 科目 • 校验 • 变更 • 出租 出借 出卖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8
执业管理
• 佩牌管理 • 患者签字 • 无患者家属签字 • 名称 标识 • 考试培训 • 人员资质 • 科目范围 • 虚假证明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9 Nhomakorabea医师
• 执业证书 助理 执业医师 • 注册 地点 • 执业规则 法律 法规技术规范 患者隐私 医学证明 销毁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3
•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母婴保健许可及人员管理办法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产前诊断管理办法 •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 爱滋病 疫苗 预防接种 • 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4
非法行医
•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博爱医院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1
• 传染病防治法 • 执业医师法 • 母婴保健法 • 献血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护士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2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消毒管理办法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5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执业 • 是否曾受过处罚 • 为非卫技人员 • 造成伤害 • 假药劣药 • 骗取钱财 • 其他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6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伪造 • 药品经营机构 • 承包 承租 • 非法获证 • 登记地点外
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 日通过并公布、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 27日通过并公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 通过并公布、2001年2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10月31日 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 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
16
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主要有哪些?
《医院工作制度》(1982年4月7日卫生部发布)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1982年4月7日卫生部发布)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1982年1月12日由卫生部发布) 《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 1982年1月12日由卫生部发布)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1988年12月15日卫生
.
6
如:《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中医 药条例》、《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 等。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 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 定。
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012年修订)等。
.
7
什么是“规章”?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 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25号 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 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发布,通过并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 27日通过并公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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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 通过并公布、2001年2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10月31日 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 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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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主要有哪些?
《医院工作制度》(1982年4月7日卫生部发布)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1982年4月7日卫生部发布)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1982年1月12日由卫生部发布) 《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 1982年1月12日由卫生部发布)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1988年12月15日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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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中医 药条例》、《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 等。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 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 定。
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012年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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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章”?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 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25号 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 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发布,通过并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医疗法律法规ppt课件
• (3)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 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 (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 的;
医疗法律法规
• (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存和启封 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 (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 专(兼)职人员的;
• (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医疗法律法规
• 3、患者有人身损害的后果 4、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损 害后果) 5、过失而非故意
医疗法律法规
(二)医疗事故等级分类
•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
•
原因分析
• 根据2002年-2010年医疗事故学科 分布分析,多发科室为创伤性手术 科室,以妇产科、骨科、普外科、 泌尿外科等多见。78例医疗事故中 与手术因素有关的事故57例。经过 分析总结与以下因素有关:
医疗法律法规
•一、医院管理欠严谨:
• ⑴病历文书管理:如病历中无临 产记录和产程图;术前谈话无患 者本人签字(清醒患者)、术中 口头交待病情未确认签字;危 (重)患者无书面通知;患者拒 做检查无病程记录;基层医院无 门诊病历等。
医疗法律法规
• (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 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 (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医疗事故的;
• (10)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 的。
医疗法律法规
(七)医疗事故争议受理、 鉴定及事故分布情况
医疗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争议受理、鉴定 及事故地区分布表
• (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 的;
医疗法律法规
• (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存和启封 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 (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 专(兼)职人员的;
• (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医疗法律法规
• 3、患者有人身损害的后果 4、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损 害后果) 5、过失而非故意
医疗法律法规
(二)医疗事故等级分类
•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
•
原因分析
• 根据2002年-2010年医疗事故学科 分布分析,多发科室为创伤性手术 科室,以妇产科、骨科、普外科、 泌尿外科等多见。78例医疗事故中 与手术因素有关的事故57例。经过 分析总结与以下因素有关:
医疗法律法规
•一、医院管理欠严谨:
• ⑴病历文书管理:如病历中无临 产记录和产程图;术前谈话无患 者本人签字(清醒患者)、术中 口头交待病情未确认签字;危 (重)患者无书面通知;患者拒 做检查无病程记录;基层医院无 门诊病历等。
医疗法律法规
• (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 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 (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医疗事故的;
• (10)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 的。
医疗法律法规
(七)医疗事故争议受理、 鉴定及事故分布情况
医疗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争议受理、鉴定 及事故地区分布表
2024版卫生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明确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规定 医疗机构不得超范围执业。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 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管理 要求。
2024/1/25
9
药品管理法规
2024/1/25
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01
规定药品注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解析
2024/1/25
17
医疗机构违法案例
案例一
某医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 助生殖技术,被处以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并罚款3万元。
案例二
某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处以罚款 5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
案例三
某医院未按照规定书写和保管病 历资料,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
2024/1/25
职责与任务
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行政许可、 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执法 任务,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卫 生秩序。
执法手段与措施
采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 罚等手段和措施,确保卫生法律法 规得到有效执行。
15
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制定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监管制度,明确各 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 力。
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卫生执法部门将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加大 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社会认知度逐步提高 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 认知度将逐步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将得到增强。
24
完善卫生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措施
加强立法工作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
02
医院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医院法律法规的体系和结构
医院法律法规的层次
医院法律法规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 规等多个层次构成,各层次之间相互协调、补充和完善。
医院法律法规的分类
医院法律法规涉及医院管理、医疗护理、药品管理、卫生监 督等方面,分为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管理、医疗 纠纷处理等方面。
医院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 2
依法执业原则
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时必须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执业。
患者至上原则
医院应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为患者提供优 质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公平公正原则
医院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患者,不因身份 、地位、民族、信仰等差异而歧视患者。
医院医疗设备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医疗设备安全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医院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电子病历、远程医疗、医疗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医院感染控制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并购重组法律法规
涉及医院并购重组的程序、审批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医院融资与借贷相关法律法规
融资法律法规
规范医院的融资行为,包括融资渠道、方式和监管等。
借贷法律法规
规定医院的借贷行为,包括借贷主体、用途和利率等方面的要求。
医院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专利法律法规
涉及医院专利的申请、审查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医院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 疗纠纷处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药品管理、医学伦理、辐射安 全等方面的规定。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应用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和分等的 《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注册后,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职业类别、执 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职业证书,不 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置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 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 动。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主要有哪些权利?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的知情 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治疗权;有治疗方案的选择权;有隐私保护权;发生医疗 事故争议时有申诉权(《条例》第十一条等)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和分等的 《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注册后,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职业类别、执 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职业证书,不 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置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 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 动。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主要有哪些权利?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的知情 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治疗权;有治疗方案的选择权;有隐私保护权;发生医疗 事故争议时有申诉权(《条例》第十一条等)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优选全文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 23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 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 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 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 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 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 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 意。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 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 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18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 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 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 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 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10
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 疗机构或其他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 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 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 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八11 条、第五十九条)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 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 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 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 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 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 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 意。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 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 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18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 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 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 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 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10
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 疗机构或其他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 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 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 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八11 条、第五十九条)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ppt课件
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如《中华人 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如 《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 定,如各地制定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 理条例》等。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法律素养的途径
1 2
加强医疗卫生院校法制教育 在医疗卫生院校中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律知识纳 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养。
开展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职培训 对在职的医疗卫生工作者进行定期的法律知识培 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执业的能力。
3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权利,关注患者需求, 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面临的挑
05
战与对策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面临的挑战
01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当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如法律空白、法律冲
突、法律滞后等问题,难以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以某医生收受红包案为例,探讨 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案例三:药品安全事件法律分析
事件类型
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等。
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安全事件相关责任方将承担行政责任,如责 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以某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为例,探讨药品安全事件的法律责任与监管措施。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对伦理道德的规范作用
2024年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03
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医院相关政策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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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院法律意识的途径与方法
加强法律培训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法律培训 ,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建立法律咨询机制
设立医院法律咨询室或聘请法律 顾问,为医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和指导。
强化法律责任意识
明确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发展。
医院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01
02
03
04
古代医疗法规
古代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医德规 范和医疗习惯。
近代医疗法规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疗技 术的进步,逐渐形成近代医疗
法规体系。
现代医疗法规
不断完善和发展,适应现代医 学模式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需求。
国际医疗法规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应 对全球公共卫生挑战。
提升医护人员法律意识
通过培训,使医护人员更加了解医疗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规范医疗行为。
保障患者权益
医护人员掌握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减少医 疗纠纷。
促进医院管理规范化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有助于推动医院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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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医院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THANKS
感谢观看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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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不断调整,医院 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 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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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发展
2024/2/29
建立健全医院法律制度
01
制定完善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法律风险
。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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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法机关和依法监管
(一)执法机关是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机构设置、登记和监管的权限划分基本相同。 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对军队医疗机构实施监 管。 (二)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国 家制定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专家组成评 审委员会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
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达标的发给合格证书, 未达标的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应依法给予处 罚,不服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拒 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与公安机关 配合协调。
五、《条例》执行十ຫໍສະໝຸດ 年的体会(一)《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医疗机构 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进入一个新的历史 时期,为今后医疗机构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条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 方,应定期修改。尤其是伴随着改革的深入, 更需要补充新内容。如民办医疗机构、社区 医疗机构、农村医疗机构的审批监管
如何体现扶持和帮助。医患之间既体现相互 尊重又要关心病患的根本利益。 (三)《条例》的执行还有较大差距。 执法机关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到位,这对规 范医疗机构的行为,提高质量都是不利的。 如诊疗科目、医院规模、医疗收费,药品使 用等。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没有一以贯之,对 有损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的事未能得到很好的 维护。
(四)“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扶持医疗 机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这 是“办医主体多元化”改革的基础。
二、医疗机构的规划设置和登记 (一)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94年9月5日制定的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本行 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 批准后,纳入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规划要遵循公平性原则、整体效益性原 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原则、公有制主导原 则和中西医并重原则。规划包括各级各类、
正确把握和执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一、正确理解《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
(一)“条例”属法规,在不和法律发 生抵触的情况下具有强制性。学习《条例》 重在理解条例,提高执行的自觉性。
(二)条例明确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 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这是 条例遵循的最高原则。
(三)明确“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 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充分体现规范、发 展和目标的统一。
谢谢
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的医疗机构。
《规划》的制定以设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为主体,县级主要是制定100张床位以下的医 疗机构的配置和布局,分解落实市级规划; 省级主要是提出全省《规划》制定的指导意 见,制定5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及重点专 科医院和各类医疗中心的配置方案。规划五 年修订一次。
(二)设置。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 必须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设置 医疗机构批准书。申请100张床位以下由县级 批准,500张以上由省批准,其它由市批准。 设置医疗机构须符合《规划》及医疗机构基 本标准。 (三)登记。经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在 经过筹建达到基本标准后可申请登记,经审 查合格后,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后每1~3年校验一次。
三、医疗机构要规范执业 (一)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 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从事疾控、检疫、 医学科研及教学的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以及美 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军队编制外的医疗机 构也执行本条例。 (二)医疗机构应依法执业,并自觉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卫生 部、省卫生厅)
(三)医疗机构要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 和规模开展医疗活动。 (四)医疗机构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 同意权和对健康的维护权。 (五)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政府交办的 公益性任务。如传染病、精神病的诊治及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等。 (六)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并接受监督。 如抢救病人、医疗收费、药品使用,医疗证 明,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等。有关规定 的变化要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