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与《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 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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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XX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激励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第四条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五条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津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年度支付,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或独立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激励董事履行其职责并确保董事的薪酬合理且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公司股东会经过充分讨论并达成以下决议:一、决议内容1. 确定董事津贴的总额度为年薪总额的百分比。

2. 设立董事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津贴的具体细则和标准。

3. 根据董事的职位级别和业绩,确定董事的津贴金额。

4. 设定董事津贴的支付方式和频次。

二、董事津贴总额度确定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和市场情况,公司股东会决定将董事津贴的总额度设定为年薪总额的百分比。

该百分比的具体数值根据市场薪酬调研、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综合考虑确定。

三、董事津贴细则和标准的制定为了确保董事津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薪酬委员会,并授权该委员会制定董事津贴的具体细则和标准。

薪酬委员会将根据董事的职位级别、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权衡确定董事津贴的金额范围。

四、董事津贴金额的确定1. 根据董事的职位级别,设定各级董事的津贴范围。

董事的职位级别可根据其在公司内部的地位和责任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2. 根据董事的个人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确定董事的具体津贴金额。

薪酬委员会将综合评估董事在公司发展中的贡献度、个人专业素质以及职业操守等因素来确定津贴的具体金额。

确定津贴时应遵守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董事津贴的支付方式和频次公司股东会决定将董事津贴分为固定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以确保董事的薪酬与公司业绩相匹配。

固定津贴作为董事的基本薪酬,按照约定的支付频次进行支付。

绩效津贴将根据个人和公司的业绩情况,在一定时间段后进行评估,并据此支付相应的绩效奖励。

六、生效与执行本决议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和监督相关的津贴支付事宜。

公司董事津贴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审批标准和评估办法等情况将在薪酬委员会的制定细则中详细规定。

七、其他事项与本决议相关的其他事项将在薪酬委员会的议程中进行讨论和决策,以确保董事津贴制度的公平性、透明度和可执行性。

2020年上市公司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

2020年上市公司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

2020年上市公司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薪
酬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收入。

第三条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的报酬由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构成。

年度基本报酬标准:监事会主席、董事、独立董事基本报酬为8 万元/人/年,监事5 万元/人/年。

会议津贴标准: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津贴为2000元/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为1000元/次。

第四条外部董、监事在公司内担任多个职务的,按其中最高职务领取报酬。

第五条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出差,享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交通和住宿标准。

第六条公司应为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保证工作用车。

第七条公司股东或从公司股东单位(含股东单位所属企业)在职人员和专职外部董监事派出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内部董事、监。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适用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适用本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履行的审议程序●特别风险提示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1.简述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各方当事人名称及资助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用途及担保措施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等。

3.简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是否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明确披露是否不属于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

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1.被资助对象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说明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例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2. 被资助对象为自然人的,披露其姓名、主要就职单位等基本情况,以及具有偿债能力的证明。

3. 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披露其失信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4.应当说明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情形。

5.为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国创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10年4月)

国创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10年4月)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四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制度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九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

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11.07•【文号】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宁吉喆2018年11月7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为准确反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和适用领域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本分类适用于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目的,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和国家其他相关文件为主线,确定编制的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和范围,以确保本分类内容能够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

(二)以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其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方案1. 引言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具有重要的角色,负责监督公司经营,保护股东利益,提供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责履行,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本文档旨在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方案,确保独立董事得到合理的报酬,并防止董事津贴成为利益输送的渠道。

2. 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方式独立董事津贴的支付方式应当合法、公平、公正。

推荐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固定津贴:按照一定的金额直接支付给独立董事,以保证其独立性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发挥。

•可变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独立董事工作量等因素而定,以反映其对公司经营的贡献。

3.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应当合理反映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工作量。

推荐以下因素作为确定独立董事津贴高低的考虑:3.1 公司规模公司规模是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常情况下,公司规模越大,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责任越大,独立董事津贴也应当相应增加。

可以根据以下指标衡量公司规模:•公司总资产;•年营业收入;•员工人数等。

3.2 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盈利状况是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公司盈利越好,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和决策作用越大,独立董事津贴也应当相应增加。

可以根据以下指标衡量公司盈利状况:•净利润;•每股收益等。

3.3 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量也是确定津贴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独立董事的职责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监督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供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等。

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工作量,可以适当调整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

3.4 与其他董事津贴的比例关系独立董事津贴与其他董事津贴的比例关系也应当考虑。

独立董事津贴不宜过高或过低,应当与其他董事津贴相对合理,以保证董事津贴体系的公平性和平衡性。

4. 独立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进行确定。

600343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2020-12-24

600343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2020-12-24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加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追加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且合理的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数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朱奇先生、申建辉先生、周志军先生、张长红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追加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彭恩泽
张立岗
王锋革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彭恩泽
张立岗
王锋革。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梧桐树下致力于高品质证券法、公司法实务与资讯的分享,近七万人订阅的微信大号,点击标题下蓝字“梧桐树下V”免费关注,我们将提供有价值、更专业的延伸阅读。

为方便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掌握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知识,提升董事会秘书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深交所近期发布了《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以下简称“《规则汇编》”、“《董秘手册》”)。

有效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前提,也是投资者了解、分析、判断公司价值,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基础。

创业板自设立以来,深交所一直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努力使信息披露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

为了更好的指导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组织编写了《规则汇编》和《董秘手册》。

《规则汇编》整理收录了除《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外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指引、通知、备忘录、业务办理指南等54项业务规则,覆盖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保荐工作、股份变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等方面。

《规则汇编》通过汇总整理目前规则,便于上市公司日常工作中查找使用,希望成为上市公司熟悉和学习规则的“工具书”。

《董秘手册》在充分借鉴主板、中小板编写的《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基础上,结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规章制度、信息披露情况以及监管实践,从上市公司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出发,采取“一问一答”的编写形式,重点介绍董秘处理具体业务时需要了解关注的要点和处理程序,并选取创业板相关典型案例,对业务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

《董秘手册》具有鲜明的创业板特色,突出强调了创业板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如突出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特点,明确影视、医药、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等行业指引披露要求,强调大股东预披露及董监高减持特别规定等,同时也结合市场新情况对市值管理和停复牌制度等予以规范。

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流程

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流程

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流程1.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议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事项。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shall review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allowa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escribed procedures.2.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The company shall pay allowances to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3.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制定。

The standard of allowance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shall be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company's actual situation and policies.4.公司应当将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事项列入董事会议程,并报告相关决策。

The company shall include the payment of allowances to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 the agenda of the board ofdirectors' meeting and report the relevant decisions.5.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应当经过董事会的批准,并在公司财务制度下进行支付。

The payment of allowances to independent directors shall be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made under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ystem.6.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独立董事的津贴,并依法纳税。

国星光电: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草案)

国星光电: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草案)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草案)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构建薪酬激励与企业发展、效益紧密相关的薪酬体系,加强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二)非独立董事包括三类董事:1、指非公司员工且不在公司领酬的人员;2、指在公司领酬且担任公司其他非董事岗位的公司员工。

3、其他类型非独立董事二、程序和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薪酬方案变更审批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为税前人民币每人12万元/年,按季度发放;(二)非独立董事1.除董事职务外,且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员工。

根据其在公司任职的非董事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兼任多个岗位,可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单一岗位取酬),不再额外发放董事职务报酬。

其中:任职高管的人员按照高管薪酬方案管理和发放。

2.董事长2.1薪酬构成、标准及发放年薪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超额盈利奖(如有)+单项奖(如有)2.1.1基本薪酬:是年度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具体标准为按广州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确定,一般每年核定一次。

2.1.2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确定的浮动薪酬,计算公式是: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数×考核系数绩效薪酬基数根据公司年度归母净利润对应比例来确定,具体比例如下:当公司盈利时,按实现归母净利润上述相应比例分段确定绩效薪酬基数,绩效年薪低于社平工资4倍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4倍确定绩效薪酬基数;当公司发生亏损时,按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的3倍确定绩效薪酬基数。

2.1.3考核系数:按照预定的方法和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核心任务及重点推进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所得的以百分制计算的分数,相应折算为考核系数。

公司法新加坡法律第50章.pdf

公司法新加坡法律第50章.pdf

董事的委任、退任和撤換..................................................................................................... 29
替任董事 ............................................................................................................................. 30
首席執行官 .......................................................................................................................... 28
罷免董事職務 ...................................................................................................................... 29
由代表行事的公司 ............................................................................................................... 27
董事 .................................................................................................................................... 27

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制度--以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为例

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制度--以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为例

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制度--以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为例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其薪酬制度相对较为灵活,
个性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薪酬结构
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结构相对较为复杂,比如腾讯公司,其薪
酬结构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股票期权等多种薪
酬形式。

其中,绩效工资一般是根据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
比如腾讯公司的创意执行岗位绩效指标包括产品创意质量、项目效率、团队协作等指标;股票期权则是通过公司股权分配的方式,让
员工获得公司股份,进而分享公司成果,提升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2. 薪酬待遇
高新技术企业在薪酬待遇方面相对较高,比如腾讯公司在招聘
的时候通常会给出“市场化薪酬”的承诺,在保证员工基本工资的
前提下,通过绩效奖金、年度特别奖励等方式来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

3. 薪酬福利
高新技术企业在薪酬福利方面相对灵活多样,比如腾讯公司为
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高档医疗保险、意外险、疫情期间提供的专
属保险等。

此外,腾讯公司还设有内部医疗团队、心理健康咨询等,以满足员工多样的需求。

4. 薪酬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管理相对开放、透明,公司通常会定期对
薪酬制度进行优化和调整,确保公司薪酬体系的公平性、竞争力和
可持续性。

同时,高新技术企业通常也比较注重员工反馈和沟通,
会在薪酬调整时听取员工的想法和建议,从而在制定薪酬计划时更
好地考虑员工的利益和需求。

总的来说,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制度相对开放、灵活、多样化,注重员工的个性化需求和发展,这也为企业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
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障。

独董津贴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

独董津贴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

独董津贴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独立董事被视为公司治理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通常有很多责任和权利。

在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独立意见的基础上,独立董事津贴的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我国,独董津贴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本文旨在对独董津贴的由来、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的情况进行探讨,并分析其意义和作用。

1.独立董事津贴的由来独立董事津贴一般是指公司为了鼓励独立董事更加积极投入工作,进而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以不同形式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报酬。

我国自2001年颁布《公司法》以来,对于独立董事的具体条件和权利作了相应规定并肯定了其合法身份,独立董事的聘任得到了越来越多公司的认可。

同时,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和责任,原先的独董津贴已经无法满足独立董事的需求。

为了更好的保护独立董事的权益,股东大会根据其章程需要对独立董事的津贴进行规定。

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真正为公司利益着想的前提下,鼓励独立董事更加积极地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另一方面,独董津贴的规定也有助于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在我国,独立董事的聘任和独董津贴的规定是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的。

具体而言,独立董事津贴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独立董事的津贴不得以公司发行股票的形式支付。

这是因为公司发行股票或者进行配股时,独立董事是不能参与的,为了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能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其报酬。

第二,独立董事的津贴应建立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详尽核查和分析的基础上,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所得报酬的30%,公开披露,并通过股东大会审批。

这就要求公司需要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公司经济实力,制定出合理、公正的独董津贴标准。

3.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的意义和作用由证监会和交易所定独董津贴标准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有利于保护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避免被其他董事所左右。

北交所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一、公司应当建立与其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除履行职责外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并对公司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公司可以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二、北交所独立董事的薪金来源由三部分组成:1、按公司上年末净资产值(母公司)提取10%作为当期奖励,计入个人收入;2、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应承担一定的项目补贴,具体数额由各委员会或工作小组视实际情况商定;3、公司为每位独立董事设置了津贴标准,包括岗位津贴和出席费两项,参加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召开的研讨、培训等活动,依据参加人数给予相应津贴。

该津贴标准仅作为衡量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而设,无论公司财力如何均不能变更。

岗位津贴按月兑现,每月基本为1500元;出席费根据需要随行就市,由董事长根据各委员会工作进程酌情发放。

三、公司独立董事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尤其中小股东权益,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凡未勤勉尽责、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可免去其独立董事职务,不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任何待遇。

四、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国联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下面红色为工作计划模板,不需要的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工作计划一、近期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年,是熟悉工作,履职,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年中“转变,”,即转变工作角色,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从事的工作一直都单一,以至于对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办公室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事情时,跳出以前在的思维,摆正的位置,全局意识,转变工作角色。

工作职责:办公室对工作安排,尽快熟悉的工作和职责,熟悉县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熟悉县办公室总体工作及年初工作,工作任务;三虚心办公室同志的,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工作的运行和问题的程序;四要与科室同志总结前期工作,工作努力方向。

一品红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

一品红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

一品红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一品红公司是一家知名的跨国企业,致力于生产和销售高科技产品。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议案一直备受关注。

这不仅涉及到公司内部管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也关系到公司的整体发展和员工的积极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一品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进行全面评估,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品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一直备受争议。

在过去的几年里,公司内部就高管薪酬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整和讨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高管的工作业绩突出,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

而一些员工和外界观察人士则认为,高管的薪酬过高,与公司的业绩和员工的收入不成比例,可能会导致公司内部的不满和负面情绪。

在评估这一议案时,首先需要看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努力和成绩。

他们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业绩和发展,为公司赢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和业务机会。

他们也为员工的福利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做出了贡献。

这些都是应该得到肯定和回报的。

在薪酬问题上,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股权激励,以鼓励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和积极。

然而,另高管的薪酬也需要谨慎评估。

过高的薪酬可能会导致公司内部的负面情绪,员工的士气可能会受到影响。

高管的薪酬如果与公司实际的业绩不成比例,也将引发外界和投资者的质疑和不满。

薪酬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状况、员工的反馈以及外界的舆论,以确保薪酬的公平和合理性。

在我看来,一品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需要坚持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原则。

公司可以设立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和独立的专家组成,对高管的薪酬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

公司也应该更加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让他们能够了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并对此提出建议和意见。

这样可以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可以减少员工和外界的质疑和不满。

总结而言,一品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公司需要在尊重高管努力和成绩的也要重视员工和外界的反馈,确保薪酬的公平和合理。

219524537_董责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219524537_董责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1引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企业加速实现高水平科技上的自立自强,激发创新活力。

然而企业的创新活动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等因素,并且伴随高失败率。

由于现代企业实行两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企业管理者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更倾向于风险规避,无法作出大胆的创新决策。

因此如何在最大程度上规避企业创新风险,激励董事和高管作出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大胆决策,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要义,也成为现代研究者关注的话题。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恰是企业为其董事和高管投保的一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其目的是当董事及高管因失职或履职不当被控诉,追究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保护其免受个人责任的影响。

董责险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可将高管董事所面临的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其“兜底”作用可为高管免除后顾之忧,缓释高管履职时的风险,增强对高管的激励作用,进而可对企业合理的资源配置和企业自主创新产生影响。

但目前对于二者的研究文献较少,因此,进行董责险对于企业创新的相关影响研究,对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此,本文采用2015-2021年上市公司数据,通过实证探究董责险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从新兴的治理角度探究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

本文从董责险的角度来探究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丰富董责险与企业创新相关文献。

其次,丰富了董责险研究的衡量指标。

本文加入董责险保险金额来探究不同董责险保额对于企业创新的具体影响,使得实证结果更加具有说服力。

2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现有关于董责险与企业创新的文献均是从以下两个视角展开:监督激励视角和机会主义视角。

基于监督激励视角认为董责险可作为外部监督机制并激励高管大胆决策,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

翟淑萍等[1]认为企业在引入董责险之后其监督职能对创新效率起了积极作用,显著提高了创新质量且优化了创新结构,这种积极作用在提供长期股权激励的企业中更为明显,且董责险可降低管理者的执业风险,免除其后顾之忧,从而使得管理者减少因为决策失误而造成自身利益的损失,对风险的容忍程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2]。

科创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科创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本次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就相关关联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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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与《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与《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津贴调整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性,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付出了辛勤劳动。

公司此次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既是充分肯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外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合法。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14,49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11,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14,49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11,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张宁 易开刚 贺茂兰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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