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深圳市市级政府项目有哪些 资助金额多少
深圳市市级热门项目汇总深圳市近期正在申报或将启动申报的热门项目汇总1科创委项目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第三批:2018年08月25日—2017年09月25日项目名称:企业研究开发资助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截至日期:2018年6月3日补贴标准:最高1000万元申报对象:具备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申请条件的企业。
2经信委项目名称: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第二批)主管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截至日期:2018年4月9日补贴标准:最高200万元申报对象:申报单位成立2年以上,近2年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净利润的10%。
申报项目须为2015年4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拥有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并已示范应用(知识产权以申报回执为准,示范应用以签订合同为准);申报单位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项目名称:2018年第一批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势产业提升项目扶持计划主管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截至日期:2018年4月13日补贴标准:最高300万元申报对象: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项目名称:行业重大项目资助主管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截至日期:2018年4月13日补贴标准:最高500万元申报对象: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4人社局项目名称: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截至日期:常年补贴标准:无申报对象: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项目名称: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截至日期:常年补贴标准:无申报对象: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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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多尼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新一代快速获取飞机驾驶舱关键音频记录仪及其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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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大集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市民自助终端平台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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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LTE移动互联网智能接入终端设备的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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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智眸”平安社区监控系统产业化
北斗系统车载智能导航终端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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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基于云计算的家庭智能健康监护平台技术与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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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超多维光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裸眼3D显示技术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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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规模可编程逻辑阵列芯片技术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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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高端服务器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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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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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合正智云北斗卫星导航车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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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三网融合的DVB嵌入式终端软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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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卡科技有限公司
系列枪支管理系统RFID终端设备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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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国产CPU/OS的下一代信息网络终端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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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空天通信终端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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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网融合互联互通技术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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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固态存储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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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功率半导体器件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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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信研究院
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创业想要获得成功与很多因素有关,创业准备,创业资金,创业项目,个人能力等等,其中也有一点十分重要的那就是创业政策。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你们!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01资助领域一、新一代信息技术1.光通信;2.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3.物联网;4.平板显示;5.集成电路;6.新型元器件。
二、高端装备1.智能网联汽车;2.智能装备;3.机器人;4.航空航天装备;5.精密制造。
三、生物医药1.精准医疗;2.医学工程;3.医药;4.生物制造;5.照护康复。
四、数字经济1.大数据;2.云计算;3.金融科技4.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五、新材料产业1.电子信息材料;2.绿色低碳材料;3.生物材料;4.新型结构和功能材料;5氢燃料电池材料;6.其他前沿新材料。
六、海洋经济1.海洋电子信息;2.海洋生物;3.海洋高端装备;4.邮轮游艇;5.海洋新材料;6.海水淡化。
02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申报单位拟获得我委2020年度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上需在本次项目征集中提前申报。
单个项目单位本次可以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
03项目资助标准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1.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府[2011]210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2.29【实施日期】2011.12.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1〕2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创造“深圳质量”,特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目标和发展重点(一)突破关键技术,强化自主创新,拓展应用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融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将深圳建成全球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创新中心。
(二)重点发展下一代信息网络、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与专用设备、高端软件、信息服务以及其他新兴信息技术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三)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四)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制定规划政策实施工作方案、编制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计划、落实项目优惠政策等工作。
三、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五)自2011年起,连续5年,市科技研发资金、高新技术重大专项资金每年各安排1亿元,市财政新增3亿元,每年集中5亿元,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等方面。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5年第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2.15【实施日期】2015.0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根据《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第二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计划类别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二、资助对象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愿意接受股权投资的未上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
三、重点支持领域(一)下一代信息网络重点支持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光通信、无线宽带接入及专网通信领域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二)移动互联网重点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智能终端、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应用系统及解决方案。
(三)物联网重点支持物联网终端核心芯片、传感设备、系统平台及中间件等。
(四)三网融合重点支持IPTV、网络电视、数字版权加密保护等产品及解决方案。
(五)卫星应用重点支持北斗导航定位在手机、平板、M2M终端等载体上的推广。
(六)平板显示重点支持TFT、LTPS、OLED、激光显示、3D显示、高清节能LE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产品及关键材料、零组件和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七)集成电路重点支持通信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数字电视、信息安全、物联网、显示驱动和触控、数据存储、汽车电子、先进制造、航空航天与军工等领域芯片设计及产业化。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科学、高效,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第三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的专项资金资助方式和扶持计划类别包括:(一)分阶段资助方式,包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前沿领域中试、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制、国家/省项目配套等;-1-(二)事后资助方式:1.项目获得批复后资助,包括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集成电路设计流片、高端论坛和展会、创新创业活动等;2.项目通过验收后资助,包括产业化事后补助、融资贴息等;(三)市场化融资资助方式,包括产业化股权资助等。
第四条 各类扶持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基本业务流程主要分为:编制及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项目初审、会议评审、现场核查、确定拟扶持项目计划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部门集体决策、项目公示、编制项目库和部门预算草案、下达扶持计划、签订项目合同或下达项目批复文件、拨付资助资金、项目日常管理和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资助项目和资金(含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全周期管理,主要职责为:(一)编制及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负责项目受理审核、现场核查、下达批复或签订合同、监督检查、验收评价等全流程项目管理工作,审核项目变更、撤销或中止申请;(二)编制、执行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2-制度要求,办理项目资助资金拨付、回收和清算;(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办理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四)建立专项资金失信行为名单并对项目单位、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五)办理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
互联网行业可以申报哪些政府扶持项目?
互联网行业可以申报哪些政府扶持项目?【深科信】为您解答:2010年,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三网融合、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因而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智能终端、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那么,在深圳,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到底有哪些扶持项目是可以申报的呢?其主要有:【深圳市经信委】一、深圳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资助资金:最高300万元支持领域:支持信息化与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化)融合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生产环节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升企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包括以下4大类共8个小类:(一)企业信息化建设类1.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
2.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
3.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
4.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
5.其它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6.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三)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7.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四)省级以上项目奖励类8.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
二、深圳市应用及创新奖励(设计开发及模式创新类)资助资金:最高300万元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设计,促进时尚创意,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技术工艺,在生产流程、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等手段,应用3D打印、机器人等先进生产和加工工艺;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端定制店等新型线下交易模式,“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线上交易模式,“店商+电商+零售服务商”等线上线下结合交易模式,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深圳市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扶持计划资助资金:最高200万元支持领域: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电子商务活动或通过线上线下(O2O)深度融合,实现创新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1、企业自建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2、企业借助O2O解决方案、移动商城、微信营销、APP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各种自身经营活动(单纯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的除外)。
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应用示范和产业服务项目资助申请指南(经信委)
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应用示范和产业服务项目资助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一)产业应用示范项目:支持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移动互联网、高端软件在公共服务与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示范,促进应用市场培育,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1.下一代信息网络:新一代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在交通运输、公共安全、公用事业等专网领域的应用示范,北斗导航系统在交通、物流、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商业化运营应用示范。
2.云计算:云计算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和运营平台的建设及应用示范。
3.物联网: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物流、交通、医疗、能源、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4.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在卫星导航、物联网、汽车电子、医疗设备、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5.移动互联网: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公共服务与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示范。
6.高端软件:《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定范围内的高端软件项目应用示范。
行业应用软件专项:面向金融、电信、物流和能源等重点行业,提供实时金融交换与清算、电信综合业务运营支撑、物流仿真与优化、电网监控与调度等行业解决方案。
新兴信息服务专项:围绕数据挖掘、智能搜索、数字内容处理与生成、海量数据管理、分布式存储等技术领域,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加快新兴网络信息服务业公益、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
支持骨干企业构建新型信息服务运营平台,为商务管理、生产控制、工程设计和科学探索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产业服务项目:支持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移动互联网、高端软件的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开展相关产业统计运行监测、产业发展专项研究、产业交流合作和产业联盟发展等产业服务工作。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府[2011]209号)(二)《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11]210号)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产业应用示范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单个产业服务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号:深府〔2011〕209号[内容纠错]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创新最活跃、带动性最强、渗透性最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人类社会全面迈向信息时代的导航器。
进入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新产品、新应用、新业态层出不穷,信息技术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飞猛进,成为新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握趋势、面向未来,率先做强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市构建“高、新、软、优”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全球竞争优势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造“深圳质量”的战略行动,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路径。
新起点,新要求。
为加快建成全球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创新中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等,编制《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产业规模名列国内前茅。
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基础雄厚,作为全球重要产业基地的地位日益巩固。
201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10544亿元,占全国总规模的近七分之一,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软件和互联网服务业收入位列三甲。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规模优势更加突出,2010年产业规模约4870亿元,超过全国总规模的六分之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倍增效应与日俱增。
更多企业成为业界翘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项目公示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项目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市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
年第一批扶持计划项目公示
为贯彻落实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我委经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项目受理和材料审核、项目评审和现场考察、部门审核等环节,并经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初步方案。
现将我委拟扶持项目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
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9室。
邮编:518035
联系电话:*************,88127605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拟支持项目名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企〔2005〕40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2 〕 30 号)、市政府《印发关于依靠技术进步推动深圳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 1999 〕 47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的为鼓励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的品种以及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策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条市工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二)编制年度专项资金决算;(三)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考察、评审、招标等;(四)会同市财政部门制订重点扶持企业标准并确定企业名单;(五)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六)负责项目验收,跟踪、检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七)制定与本办法配套的有关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审核安排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二)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三)审查年度专项资金决算;(四)参与制订重点扶持企业标准并确定企业名单、下达资金计划、制定与本办法配套的有关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五)办理资金拨款,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项目投资预算,负责项目实施和配套资金;(二)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四)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属材料。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定于4月14日至4月30日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
各单位自评工作情况将作为专项资金后续资助的重要依据。
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主体:各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多家单位联合承担的,由牵头单位组织自评)。
二、自评范围:2011年至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资助立项的所有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封面标题为:《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XX项目合同书》或《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XX项目合同书》)。
三、自评方式:各实施主体在附表中找到此次需要自查的项目名称,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从“业务申请”栏目进入“科创委业务”-“科技计划评估”,分别填报每个项目。
自评完成后,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并生成《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申请书》(PDF格式)。
四、报送材料:(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申请书》;(二)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提纲见附件2);(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四)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填报时间:系统填报时间:4月15日-4月29日纸质材料提交:4月16日-4月30日(下午5:00截止)六、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市民中心C4051,联系人:胡怀江,电话:82002176;互联网领域:市民中心C4133,联系人:鲁纲,电话:82002165;生物领域:市民中心C4050,联系人:郭良,电话:82108850;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市民中心C4048,联系人:高剑光,电话:82002187。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府规〔2018〕2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2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为推动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以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把深圳打造成为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制定本政策。
一、发展重点和工作机制(一)本政策适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深圳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各产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政策推进落实、扶持计划组织实施、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各区(新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市工作合力。
(三)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采用直接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元化扶持手段,支持我市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广、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四)引导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对推动我市在前沿领域取得原始创新突破的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项目,以及支撑产业技术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予以最高300万元支持。
(五)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使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使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27•【字号】深府[2004]142号•【施行日期】2004.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使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意见的通知(2004年8月27日深府[2004]142号)《关于整合使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意见》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一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整合使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意见近年来,我市陆续设立了科技三项费用、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等多项财政性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确、管理科学、配置合理、监督落实、绩效突出的专项资金运作机制,市政府决定按照集中、放大、积累、联动、绩效五大原则,将现有各项资金整合为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下辖科技三项费用、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
现制定以下意见:一、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科技三项费用主要用以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及转化、转移和扩散,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制,支持与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相关的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
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转化,促进软件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软件产业服务体系的建立。
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用于无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和开展研发工作。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专项资金可采取贴息、无偿资助、无息借款、再担保、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一)贴息。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专项资金总量20%比例的资金用于贷款贴息。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8.02【实施日期】2012.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下一代信息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卫星应用、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与专用设备等领域。
二、专项计划类别(一)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专项;(二)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专项。
三、具体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专项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55.30:8000。
(三)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七份)、相关附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大厅3-4号)。
四、受理时间(一)在线申报受理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21日18:00;(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8月6日9:00至8月23日17:45。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申请指南2、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二年八月二日附件1: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申请指南第一项: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专项一、重点支持领域(一)下一代信息网络重点围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光纤接入、无线宽带接入、光传输以及专网通信等领域,支持下一代信息网络的终端和设备制造,以及网络运营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产品、业务测量分析仪器和网络优化工具的产业化。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管理使用,为支持深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产业和事业发展,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资助计划目录清单制,目录清单内的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管理与使用适用本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前提出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目录清单,报市财政部门。
资助计划目录清单包括资助计划(或事项)名称、设立年限、年度预算规模、主要用途、绩效目标等内容。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正透明、依法依规、绩效优先、合理统筹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按照市场化要求,完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项目审核、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保证项目审核客观科学、公平公正,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三)编制本部门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目录清单、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根据政策绩效要求和目标设立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组织开展本部门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延续、退出或者撤销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根据绩效监控情况统筹调整专项资金资助计划。
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
(四)执行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利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行专项资金申请指南(或通知)发布、项目受理审核、项目储备、资金拨付、资金退出的全周期管理。
(五)组织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跟踪、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收回违规、验收不通过等项目的资金。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6.12•【字号】深商务规〔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商务规〔2019〕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函〔2018〕392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商务局2019年6月12日深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以下简称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函〔2018〕392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消费提升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资金遵循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绩效管理、科学分配的原则。
第四条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资金绩效目标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进一步拉动我市消费增长,促进商业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6年第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6年第三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方式)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贷款【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4.01【实施日期】201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6年第三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方式)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方式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可申请股权资助或贷款贴息扶持方式。
二、资助对象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申报单位已获批组建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公共服务平台,该工程实验室或公共服务平台已于2016年3月20日前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验收,且项目单位有意愿在原有工程实验室或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新增投入进行提升。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
三、资助金额(一)直接资助方式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改善现有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
(二)股权资助方式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
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
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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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三网融合数字证书公共服务平台
39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物联网标准与知识产权研究及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
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2年第一批扶持计划拟支持项目名单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超高密度MC光纤连接器的产业化
2
摩比天线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TD-LTE及LTE-Advanced绿色基站天线设备产业化
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
1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物联网产品及交互系统产业化
15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今天国际物流系统集成平台产业化
16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基于三网融合的全媒体智能终端产业化
1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DP三网融合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产业化
18
深圳市天华世纪传媒有限公司
维C三屏互动电视社区产业化
9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LTE宽带集群系统产业化
1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国家粮食安全储备智能管理系统产业化
11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军事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产业化
12
航天数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基于物联网应用的消防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产业化
13
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面向物流装备的物联网系统产业化
4
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车载多媒体智能终端产业化
5
深圳市翰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监控系统产业化
6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下一代高速移动互联网新型智能终端产业化
7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8Tbit╱s超高速大带宽密集波分复用设备产业化
8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绿色基站能耗监控系统产业化
基于移动互联网面向多行业多用户应用的智能信息终端产业化业化
3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移动互联网的高速移动通信系统设备产业化
31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32
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下一代信息网络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户外显示氮化镓基绿光LED芯片产业化
24
深圳中航信息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仿真功能的金融打印设备产业化
25
深圳市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字化交通执法专用高速智能摄像机产业化
26
深圳市东维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流无刷微电机产业化
2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同为数码网络数字高清录像机产业化
28
深圳市网信联动技术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综合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产业化
20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佳创三网融合全业务智能应用支撑平台产业化
21
深圳国微技术有限公司
支持三网融合的数字电视信息安全芯片产业化
2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控三维光纤激光焊接机产业化
23
深圳市奥伦德科技有限公司
3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超高速大容量光通信关键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3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移动互联网应用安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35
深圳电信研究院
深圳物联网检测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36
深圳广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三网融合IP电视测试及应用公共服务平台
37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网融合终端公共技术服务与检测验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