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3896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执行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本制度。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公司每年对本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项目前期管理计划,并确定项目的整体目标和进度计划。
第二条项目前期管理计划应当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内容。
第三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要对工程进行论证,确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项目初步设计应当由设计单位负责,要满足法律法规和项目要求,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要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项目前期管理计划应当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第一条项目实施管理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实施。
第二条项目实施计划应当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物资采购、人员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项目经理负责,要满足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第五条人员管理应当由项目经理负责,要选派合适的人员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项目实施计划应当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项目收尾管理第一条项目收尾管理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收尾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收尾工作。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积极参加职工各种形式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培训教育活动,要不断提高和更新自己的安全生产技术、业务和理论、技能及专业知识,应用到安全工作当中,发挥现场管理作用。
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方面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干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和贯彻“三大规程”,杜绝“三违”,做好“一通三防”工作,消灭电气设备失爆,安全检查要到位,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保证系统正常畅通,搞好文明生产,协调和配合好跟班矿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和工程质量,掘进、采煤、运输、机电、通风、管理等工作,对待分管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殉私情,以身作则,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五、不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现场检查问题,要积极组织人员处理,对各类隐患事故未处理完,坚决不得随便叫施工队恢复生产建设。
六、协助好各区队抓好和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生产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四不放过原则。
七、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工作制,做到人不来我不走,口对口,手对手,当班范围内各种事件交待清楚才能走。
八、做到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和不早退,不离岗和不脱岗,不随便空岗或漏岗,有事有病要提前向跟班矿长和分管矿长请假,充许后方可离去。
九、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检查安全隐患问题要细心和细致,不能走过程,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施工质量不复合标准规定的工程必须推倒从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复合标准规定。
十、杜绝工队在材料使用上造成的浪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浪费,降低材料消耗,减少成本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5篇)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5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精选5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篇11.目的和范围: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成本达到公司预期的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
2.职责:2.1工程部和总工办负责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
2.2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协同总工办、造价部、材料部、监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优化、确认。
2.3工程部(项目部)负责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配合总工办和外联部统筹协调水、电、煤气、消防、安防、弱电等各专业的设计进度,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合同签署、进场时间等,保证现场项目施工顺利有序地进行。
2.4工程项目部是公司派驻现场的机构,履行项目业主代表的职责,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起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的作用;::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部管理成员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驻地工程师代表职责,负责监督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
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项目经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5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审阅施工图纸,并将审图意见及时反馈给总工办;协调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协助造价部进行项目投资控制;代表工程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外联部进行综合验收;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协调项目施工出现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以及施工过程中外部协调工作,为监理与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参与主要设备以及部分材料的选定与采购,提出技术指标。
2.7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参建各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专项评价报告。
2.8项目经理与监理单位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而双方无法协调解决时,可以提交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解决。
需及时处理的可以通过向综合管理部递交专题报告、请求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解决。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制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内部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施工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等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加强组织管理,规范流程操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并进行充分的培训,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工具等,并进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提高。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反馈问题,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建设项目之前,应当进行项目立项管理,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为后续的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投资规模、效益预测等内容,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就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建设周期、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规划合理,投资可控,进度可行,技术可靠。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评审,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立项报告管理制度,明确报告的编制程序、审核流程、审批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认真遵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促进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工程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一系列建设工程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
对于不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设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项目管理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包括项目部、总工程师办公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等。
第六条项目管理组织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七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包括设计师、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人员等等,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保障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项目管理程序第九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建设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的管理目标、任务和时限。
第十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对项目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确定工程设计文件,明确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标准,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确定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工程造价预算,明确工程的造价预算,控制项目的造价。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配合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概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验收、移交等环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建设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它可以规范建设项目的管理流程、明确各个参加方的责任,保障建设项目顺当实施。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涵盖了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
通过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进展。
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建设项目管理的起点。
在项目立项阶段,应订立关于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等文件,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等基本信息。
项目立项应充足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讨论报告应依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招标招标是建设项目的关键步骤。
在招标环节中,组织方应发布招标公告,征集相关方的投标,并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通过招标过程,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来参加项目实施。
在招标环节中,应注意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亮,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在承包商和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应做到科学、合理、公正、公正,遵从市场化原则,选取最优质、最优价的方案进行实施。
3. 设计设计是建设项目的核心内容。
在设计阶段,应编制充足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规划、设计文件,如总平面图、功能布局图、施工图等,以明确项目的实在建设要求和技术标准。
设计阶段还应编制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完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等一系列设计文件,通过专门的工作流程流程和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能够充足实际需求,为后续施工供给可行性依据。
4. 施工施工是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
在施工期间,应依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要求,组织合理的人员和物料资源,依照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程项⽬管理制度建设⼯程项⽬管理制度(通⽤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的频率越来越⾼,制度是⼀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编精⼼整理的建设⼯程项⽬管理制度(通⽤5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建设⼯程项⽬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建设⼯程安全⽣产监督管理,保障⼈民群众⽣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程安全⽣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程,是指⼟⽊⼯程、建筑⼯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程及装修⼯程。
第三条建设⼯程安全⽣产管理,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单位、⼯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程安全⽣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程安全⽣产,依法承担建设⼯程安全⽣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励建设⼯程安全⽣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应⽤,推进建设⼯程安全⽣产的科学管理。
第⼆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单位提供施⼯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排⽔、供电、供⽓、供热、通信、⼴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象和⽔⽂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程安全⽣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期。
第⼋条建设单位在编制⼯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措施所需费⽤。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或者暗⽰施⼯单位购买、租赁、使⽤不符合安全施⼯要求的安全防护⽤具、机械设备、施⼯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监管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并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章项目招标管理第四条项目招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阶段。
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竞争性、透明化的招标过程。
第五条项目招标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招标的公正、透明、规范与科学。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应设置独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招标公司的资格审查和技术及建设方案的评估,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第六条招标人应提交完整、明确、真实的招标文件,该文件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规格说明及报价要求等。
第七条招标公司的竞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需要真实、合法、规范、具有技术含量和商业诚信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竞标公司的资质、技术、质量、价值等多方面因素对竞标文件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中标公司。
第八条招标结束后,中标公司应签署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其合同义务,达到既定的建设目标。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施工方案必须论证严谨、可行可靠。
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和图纸,并需向有关部门提交审批。
第十一条施工方案应考虑周全,包括建筑设计、工艺流程、建材、施工设备、劳动安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
设备、人员和材料的安排以及工作计划应与工期和质量保证的要求相一致。
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
验收合格的材料必须经过控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
完整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二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经公司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常性地对项目的进展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项目计划管理第四条项目计划应在项目立项后两周内完成,包括项目全过程的施工计划、质量计划等。
第五条项目计划的执行必须按照时间表严格执行,如需调整计划,必须提前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项目计划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第四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七条项目资金来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挪用资金。
第八条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第九条项目资金管理应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第五章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第十条项目人力资源招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用工。
第十一条项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能,不得安排不符合资格的人员参与工程建设。
第十二条项目人员薪酬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发放,福利待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六章项目风险管理第十三条项目风险评估应在项目计划制定的初期进行,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及处理风险。
第十四条项目风险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第十五条项目风险管理应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应对。
第七章项目质量管理第十六条项目质量控制必须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质量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评估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优良。
第十八条项目质量管理应进行定期的质量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八章项目进展报告和总结第十九条项目进展报告应定期向公司管理机构汇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总结报告,对项目的得失进行评估分析,为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我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并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确保项目的安全、环保、合法合规。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建设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职责分工,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安全和真实性。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项目立项阶段管理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启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实施计划、投资来源等内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编制项目立项报告书,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投资方案、环保方案等内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保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确定项目的建设周期、工程品质等要求,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确定项目的投资计划,确保项目的资金充足,并编制项目资金管理计划。
建设单位项目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建设单位项目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建设单位项目的管理制度篇1一、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工程建设的需要,树立全局观念,团结协作,恪尽职守,保证按上级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三、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上岗,讲文明、讲礼貌,保持办公室的安静和环境卫生,热情接待来人来访,并妥善处理来访事件;四、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有事须先请假;五、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工程建设的需要,随时到工程现场跟班作业和处理有关问题;六、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和遵守学习制度;七、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按规定应当保密的有关文件;八、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索要财物、接受施工单位的请吃和收受,不得参与承建单位材料采购。
建设单位项目的管理制度篇2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拆除等各类建设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应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设单位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职责和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技术和服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和投资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工程验收、备案等程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
三、勘察设计单位管理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对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严格变更程序,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四、施工单位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措施。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
第三条本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债务举借及偿还等重大经济事项,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债权、债务对账和清理,及时办理结算,加强过程管理和检查控制,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四条项目实施前对项目预算报送财政投资中心对实施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实施完成后再对结算价格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对基建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
第六条资金拨付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付按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第八条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基建工程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
第九条基建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按规定对建设工程结算进行评审,待评审后支付建设工程资金。
第十条按规定比例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预留质保金。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依法承担各自在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项目的实施。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与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
第三章工程勘察与设计第八条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工程勘察,确保勘察质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设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力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五章监理与检测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监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质量。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4篇)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建设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经济效益。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的背景在过去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低下、进度延误、造成巨大浪费。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成为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迫切需求。
三、制度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制定和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要基于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合法性原则:制度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公平性原则:制度要公正公平,确保各项目参与方的权益平等。
4.灵活性原则:制度要具备较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阶段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需求。
四、制度的主要内容1.项目立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的条件和程序,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度。
2.项目策划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和详细规划,确保项目的目标的实现。
3.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项目的组织架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4.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物资采购、材料供应和设备租赁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的物资保障。
6.项目施工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质量要求,确保项目的施工安全和质量。
7.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的监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8.项目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的质量和项目的交付。
9.项目结算和支付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结算和支付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和规范。
五、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都会使⽤到制度,制度是⼀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的呢?下⾯是⼩编帮⼤家整理的建设项⽬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建设项⽬管理制度1 第⼀条、各项⽬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地、仓库等部位和⽣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够的消防器材。
第⼆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
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明⽕作业须使⽤消防器材的班组,使⽤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能使⽤。
第五条、⼯地项⽬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作,要将防⽕⼯作列⼊施⼯(⽣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经常对职⼯进⾏防⽕教育。
施⼯现场作业场所禁⽌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
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对于30cm以上⾼层建筑施⼯,要随层做消防⽔源管道,⽤dn50⽴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源⼝,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条、电⽓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处焊割时除清理地⾯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强的⼈进⾏现场防⽕监护。
第九条、⼯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不准在⾼压线下⾯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灾。
第⼗条、进⼊冬季施⼯,对⼯地上的各种⽕源要加强管理消防,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组成员每季度进⾏⼀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进⾏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六条、凡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七条、把安全防⽕列⼊⽣产会议内容,分析防⽕⼯作形势,通报防⽕⼯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产情况确定防⽕重点。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展开工程项目的查询拜访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作;4、指点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干文件资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1、查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干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管帐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干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划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辅佐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招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三章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权限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权限XXX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
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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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8.《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13〕2号)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第二章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
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单位党委审批,经批准后由项目归口科室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6、市政府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7、项目归口科室与财务归口科室根据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
经单位党委批准后,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概算预算管理规定一、为加强本单位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三、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四、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五、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六、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七、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
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
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十一、财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
十二、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由单位党委审批,可将项目外委给单位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十三、设计公司在完成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报送财务归口部门。
十四、概算接单程序: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接到设计图纸后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并于收图当天建立台帐记录。
十五、图纸要求:1、编制设计概算的图纸,必须是经过本单位设计科室审批确认过的图纸。
2、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
3、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
十六、设计概算完成后,编制人员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分析表,科目、计算范围、口径须与限额设计基准价保持一致,与限额设计基准价进行分析比较。
十七、财务归口科室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电子版预算文件包含:1)软件版预算文件;2)工程量计算底稿;3)封面、编制说明及造价汇总表;4)往来文件;5)专业承包施工图电子版。
2、纸版预算书主要包含:1)专业承包工程预算书封面;2)编制说明;3)主要材料一览表(须标注规格型号、品牌、产品等级、价格来源、材料分类等);4)图纸目录。
十九、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小组下属各对口科室应建立完善的专业承包工程预算的资料存档管理和台帐管理体系。
二十、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更新各项目的动态成本报表。
二十一、本节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适从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二、本规定由本单位财务归口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章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二)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数量和有关情况介绍;(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方法、时间及收费金额;(四)招标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等。
第二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市财政局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会同采购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经专家审核、采购部门确认后发布。
第四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四)评标原则;(五)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六)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七)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八)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九)合同的特殊条款;(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六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撤销招标文件。
第七条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招标人必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同时抄告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八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投标函;(二)投标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四)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二条开标前投标文件不得启封。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三)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四)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五)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四条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采购部门代表参加。
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列席,必要时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开标时,应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投标报价以及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制作笔录,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部门全权代表、招标机构代表和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享有独立的评标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比较质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交货期限和投标方的资信等因素,依据确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九条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评标工作情况、资格,不得与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
第二十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下列评标方法:(一)价格评选法。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选择评标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二)综合评标法。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价格、性能和质量比最佳的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票评标法。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由评委投票,得票多的为中标候选人。
(四)打分法。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根据价格、性能、质量、服务等因素在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进行打分,得分多的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评标结束后15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通知各采购部门,经确认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第一条由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工程设计图编制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书;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经审核、审批后组织工程施工。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第三条财务归口科室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用文明规范的管理方式保证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