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规章制度汇编
地铁站内规章制度内容
地铁站内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地铁站内秩序,保障乘客安全、顺利出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进入地铁站的乘客、员工。
第三条乘客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地铁站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解释。
第二章进出站规定第五条乘客在进入地铁站前,需出示乘车卡或车票,并通过安检闸机。
第六条乘客需排队有序等候安检,不得插队。
第七条乘客进站时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安检,并接受行李、包裹的安检。
第八条乘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禁止进站。
第九条乘客应保持身份证件、乘车卡、车票等有效证件,随身携带并配合查验。
若无有效证件,应按规定办理临时证件。
第十条乘客应遵守站内指示标识,不得随意翻越禁区、攀爬设施。
第十一条乘客需有序排队等候上下车,不得堵塞车门。
第十二条乘客需尊重地铁员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第十三条乘客在应急情况下,需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配合疏散工作。
第三章乘车行为规定第十四条乘客在乘车时需保持站内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吸烟、扒门。
第十五条乘客不得随意丢弃废物,保持车厢整洁。
第十六条乘客不得在车厢内进行违法乱纪行为,不得进行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乘客不得擅自拆除车厢设施,不得损坏车厢内装饰。
第十八条乘客不得在车厢内吸烟、喷洒香水、涂抹液体等行为,避免对他人造成不适。
第十九条乘客应保持手机静音,并在车厢内保持安静礼貌。
第二十条乘客不得擅自拉响紧急报警装置,除非遇到紧急情况。
第二十一条乘客不得带有大件行李、容易碍事的物品进入车厢。
第四章安全提示第二十二条乘客进站前应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选择熟悉、安全的乘车出口。
第二十三条乘客应注意车站的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攀爬、玩耍。
第二十四条乘客需避开高峰时段,错峰出行,保障个人安全。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地铁站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地铁站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或取消乘客的乘车资格。
地铁规章汇总
地铁规章汇总地铁规章是为了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顺畅和有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对地铁规章进行汇总,详细介绍地铁规章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一、乘客行为规范1. 乘客应遵守站内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排队上下车,不得拥挤推搡。
2. 乘客应保持车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吸烟或者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 乘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在车箱内乱扔垃圾或者破坏车箱设施。
4.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wei)险物品上车。
5. 乘客应礼让老人、孕妇、儿童等特殊乘客,赋予他们合理的坐位和匡助。
二、安全措施1. 地铁车站设有安检通道,乘客需接受安检,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2. 紧急情况下,乘客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疏散,并遵守逃生通道指示。
3. 禁止在车站和车箱内使用明火,如火柴、打火机等。
4. 禁止在车箱内饮食,以防引起火灾或者产生异味。
5. 禁止在车箱门口长期停留,以免影响乘客上下车。
三、票务管理1. 乘客应购买有效车票,并在进站和出站时进行刷卡或者投币。
2. 乘客应妥善保管车票,不得转让、买卖或者伪造车票。
3. 乘客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进出站,不得逾期停留或者越站乘车。
4. 乘客应主动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票务检查工作,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
四、设施维护1. 地铁车站和车箱内设有监控摄像头,乘客不得破坏或者遮挡摄像头。
2. 乘客不得随意涂写、刻划或者损坏车站和车箱内的公告牌、广告牌等设施。
3. 乘客应爱护车站和车箱内的座椅、扶手等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4. 乘客应保持车站和车箱内的卫生环境,不得乱扔垃圾或者随地吐痰。
五、应急处理1. 地铁车站和车箱内设有应急报警装置,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触发报警。
2. 乘客在遇到突发疾病或者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
3. 乘客在遇到乘车纠纷或者安全问题时,可向车站工作人员投诉或者求助。
4. 地铁车站和车箱内设有紧急疏散通道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乘客应熟悉使用方法。
地铁规章汇总
地铁规章汇总引言:地铁作为一种快速、高效的城市交通工具,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利。
然而,为了确保地铁的安全和秩序,各地铁公司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地铁规章进行汇总,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乘车准备1.1 车票购买- 乘客应在进站前购买有效车票,确保乘车合法。
- 车票应保存完好,不得涂改、污损或者转让给他人。
- 乘客应在进站前查看车票有效期,避免过期乘车。
1.2 行李携带- 乘客携带的行李应符合地铁规定的尺寸和分量限制。
- 行李应放置在指定区域或者坐位下方,不得妨碍他人乘车或者紧急通道。
-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者其他危(wei)险物品的行李禁止进入地铁站和车箱。
1.3 乘车安全- 乘客应保持站台秩序,不得拥挤、推搡或者闯入禁止区域。
- 乘客应站在指定位置等候列车,不得贴近站台边缘或者趴在车门上。
- 乘客应注意列车到站信息,避免慌乱上下车,确保乘车安全。
二、乘车礼仪2.1 让座行为- 年长者、孕妇、残疾人和带有婴儿的乘客优先享有坐位。
- 乘客应主动让座给有需要的人,并尊重他人的需求。
- 若坐位有争议,乘客应以和平方式解决,避免引起冲突。
2.2 噪音控制- 乘客应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音乐或者接打电话。
- 若需要使用手机,请调低音量或者使用静音模式,以免干扰他人。
- 乘客应尽量避免发出噪音,保持良好的乘车环境。
2.3 垃圾处理- 乘客应将垃圾放置在指定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或者乱扔。
- 若车箱内无垃圾桶,乘客应自行携带垃圾,待下车后妥善处理。
- 乘客应保持车箱整洁,共同维护地铁环境的卫生。
三、安全防护3.1 紧急疏散- 乘客应熟悉车箱内的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 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应按照指示迅速有序地疏散。
- 不得乱闯紧急出口或者妨碍他人疏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2 火警预防-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铁站和车箱。
- 在车箱内发现疑似火警情况,乘客应即将向工作人员报告。
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轨道运输行为,保障乘客和运输单位的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运输系统。
第三条运输单位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保障运输安全和乘客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乘客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运输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运输单位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轨道运输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轨道运输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更新和适用。
第二章乘车规定第七条乘客应当依照车站指示排队候车,不得拥挤推挤。
第八条乘客应当配合安检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
第九条乘客应当按规定购买车票,不得搭乘无票乘车。
第十条乘客应当按规定时间段乘车,避免上下班高峰时段拥挤。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遵守车厢内安全规定,不得随意破坏车辆设备。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保持车辆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三章安全规定第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车辆设备和线路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车辆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六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紧急通讯机制,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的及时、有效。
第十七条乘客在车辆内应当遵守安全规定,不得随意触碰设备或贴近车辆门禁装置。
第十八条乘客应当配合车辆员工进行应急疏导,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员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服务水平和态度。
第二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乘客的投诉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保障公共交通的连续运营。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运输单位有权拒绝其继续乘车,并报警处理。
第二十四条运输单位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乘客,可采取暂扣乘车资格等处罚措施。
地铁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地铁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地铁安全运营。
第三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
第六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第九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流程、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维护第十一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生产责任与追究第十四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轨道十五部规章制度汇编
轨道十五部规章制度汇编第一部分: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与便利,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各个环节,包括线路设计、车辆运营、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所有轨道交通从业人员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运营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部分:线路设计与建设第五条:轨道交通线路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确保交通便利性和线路的合理布局。
第六条:轨道交通建设中应当充分考虑乘客出行需求,设置合理的站点和换乘节点。
第七条:轨道交通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安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部分:车辆运营管理第八条:轨道交通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营人员应当时刻注意乘客安全,保证乘车过程中的秩序和舒适度。
第十条:对于轨道交通车辆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处理,严禁私自改变车辆运行路线。
第四部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乘客安全的监测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于轨道交通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处理,迅速恢复线路运营。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部分:服务质量第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提供优质的乘车服务,确保乘客出行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第十五条:对于乘客提出的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反馈和处理,保持良好的公共形象。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积极开展乘客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第六部分:处罚条款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并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和修改,需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对于不履行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轨道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轨道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包括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轨道交通工具的运营管理。
第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轨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第五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置和信息共享。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科学制定安全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设备管理第十五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设备,确保装备灵活有效。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设备的保养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更换损坏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设备,以备应急处理。
地铁运营基本规章制度范本
地铁运营基本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运营秩序,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铁站点、列车及相关人员,在地铁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做到依法经营。
第四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第五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乘客安全。
第二章乘客安全第七条乘客在地铁站台和乘车过程中应当遵守秩序,不得在车厢内吸烟、乱丢垃圾等行为。
第八条乘客在地铁站台候车时应当排队,不得擅自闯入禁止区域。
第九条乘客在地铁车厢内应当服从列车员指挥,不得私自开启车门。
第十条乘客在地铁站台和列车内不得大声喧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自觉维护地铁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污损设施设备。
第十二条乘客在地铁站和列车内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攀爬、蹦跳等危险动作。
第十三条乘客在地铁站和列车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等违禁物品。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遵守地铁运营单位规定的安全检查程序,依法接受安全检查。
第三章车辆和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列车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和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检修维护制度,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车辆设备故障,确保列车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地铁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设备技术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设备安全隐患。
第四章紧急事件处理第二十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发生紧急事件时,地铁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地铁客运部门制度汇编范本
地铁客运部门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地铁客运部门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制度汇编。
1.2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地铁客运部门全体员工,以及与地铁客运部门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1.3 本制度汇编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客运服务、安全管理、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
1.4 本制度汇编的解释权归地铁客运部门所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2.1 地铁客运部门设有一个经理岗位,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营管理。
2.2 地铁客运部门设有客运服务员岗位,负责乘客的服务工作。
2.3 地铁客运部门设有安检员岗位,负责乘客的安全检查工作。
2.4 地铁客运部门设有维修员岗位,负责地铁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5 地铁客运部门设有票务员岗位,负责地铁票务工作。
第三章:客运服务3.1 地铁客运部门应保证地铁列车的正常运行,按时发车,确保乘客的出行时间。
3.2 地铁客运部门应保证地铁车站的安全和卫生,为乘客提供一个舒适的出行环境。
3.3 地铁客运部门应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包括列车运行信息、换乘信息等,方便乘客出行。
3.4 地铁客运部门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热情的接待、耐心的解答、及时的帮助等,满足乘客的需求。
第四章:安全管理4.1 地铁客运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
4.2 地铁客运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 地铁客运部门应加强对乘客的管理,防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4 地铁客运部门应加强对车站和列车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第五章:员工培训5.1 地铁客运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5.2 地铁客运部门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够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和规定。
5.3 地铁客运部门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绩效考核6.1 地铁客运部门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地铁安全方面规章制度
地铁安全方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安全出行、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铁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第三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地铁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车辆及设施安全第六条地铁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和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七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车辆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和工作程序。
第八条车辆及设施安全管理要求各项检修和维护工作全程跟进,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及设施巡检工作应当加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确保列车行驶安全。
第十条车辆及设施的安全检查应当定期进行,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地铁公司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法制观念。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应对。
第四章乘客安全第十六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乘客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乘客的安全监控和保障。
第十七条乘客安全管理要求对乘客行为进行规范,确保乘客秩序井然。
第十八条乘客安全管理要求加强站台警示标识的设置,保障乘客安全上下车。
第十九条乘客安全管理要求在交通高峰期及特殊情况下加强安全保障,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二十条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应急处置管理制度,调配专业队伍,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应急处置管理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应做好预案。
轨道交通交通规章制度
轨道交通交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效,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和乘客。
第三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促进城市交通发展。
第四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车站、列车、线路和设备的监控、管理、维护等制度,确保运营安全。
第五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换班制度、操作流程、紧急应对措施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乘客服务和安全工作。
第二章乘客行为规范第六条乘客应当遵守轨道交通系统的相关规定,自觉排队上车、下车,文明乘车,文明用语言行为。
第七条乘客应当遵守轨道交通系统内的各项秩序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指挥,不得扰乱车站秩序。
第八条乘客应当在车站内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在车厢内吸烟、倒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
第九条乘客应当在乘车时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注意安全,不得损坏轨道交通设备和车站设施。
第十条乘客应当遵守安全隐患告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如有违反将被制止并报警处理。
第十一条乘客如有身体不适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急救处理。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系统工作人员应当有礼貌、热情地为乘客提供服务,维护车站和车厢的秩序。
第三章车辆运行安全第十三条轨道交通列车应按规定路线、时刻表开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停驶。
第十四条列车运行中,车辆运行速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保障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列车在行驶过程中,车辆设备异常、故障应及时停车检修,保障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列车运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造成延误或停驶,应当及时通知乘客,并跟踪处理进展,保障乘客权益。
第十七条行车区段和车站应当设置交通信号设备,严格按规定行驶,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置第十九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对不同类型紧急事件给予相应处理。
地铁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地铁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地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地铁的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铁运营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乘客。
第三条地铁运营中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运营秩序。
第四条乘客在地铁运营中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文明乘车。
第二章乘车规定第五条乘客在进入地铁车厢前,应排队有序,依次上车。
第六条乘客进入地铁车厢后,应迅速找座或站稳,避免拥挤。
第七条乘客在车厢内应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注意不要影响他人乘车。
第八条乘客应注意保护车厢环境卫生,不得在车厢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物。
第九条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应保持相对安全距离,避免相互干扰。
第十条乘客不得在车厢内大声讲电话,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一条乘客不得在车厢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禁品。
第十二条乘客应照顾老人、儿童和孕妇,优先让座。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地铁运营中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地铁车站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地铁车站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六条地铁车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地铁车站应加强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地铁运营,破坏地铁设备。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第二十条乘客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遵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一条乘客在突发事件中应保持冷静,不得恐慌乱窜。
第二十二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地铁车站应协调各方力量,及时救援。
第五章复工复产防疫措施第二十三条地铁运营中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
第二十四条地铁车站应加强场所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二十五条乘客在乘车时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配合防疫工作。
第二十六条地铁车站应设立防疫检测点,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轨道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轨道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轨道交通安全、保障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精细管理、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运营安全。
第五条轨道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运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第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轨道运营人员,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轨道交通管理部门应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运营效率。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线路、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营安全。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运营计划,确保运营效率。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应急预案,确保运营安全。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营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改进服务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运营安全。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营安全。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运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运营安全。
第十七条对发生的事故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应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紧急应对第十九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二十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运营安全。
第二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对应急措施的实施结果,应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监测服务水平。
轨道交通集团规章制度
轨道交通集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轨道交通集团管理、保障安全运营,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轨道交通集团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履行组织管理职责的准则和要求,是全体职工遵守的准则和纪律。
第三条轨道交通集团规章制度适用于轨道交通集团全体职工。
第四条轨道交通集团规章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一致,不得违背上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轨道交通集团对职工的招聘、录用、晋升、聘任、薪酬、退职等事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轨道交通集团对员工有关事项的保密工作,应当符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轨道交通集团对职工的岗位情况、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应当依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制度和规则进行。
第八条职工的奖惩制度应当符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奖励与惩罚一定要公正合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轨道交通集团对所有车辆的使用、维护、保养以及安全管理,应当依据相关的规定及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良好状况,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加强对车辆的保险工作,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赔付。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加强对车站设施的管理,确保车站设施的安全与整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确保乘客在搭乘列车时按规定要求操作。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职工在工作中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车站以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预先预案,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和职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集团应当对事件进行及时的后续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备份。
轨道交通内部规章制度
轨道交通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内部管理,保障乘客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轨道交通车辆的运营、检修、清洁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车辆运营安全有序。
第四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轨道交通内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六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积极宣传安全文明出行,做到文明礼仪,互相尊重。
第七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保障乘客安全顺利出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第九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及时更新自身相关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设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遵守车辆运行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和速度。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做好紧急情况处理准备工作,保障乘客安全有序疏散。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随时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确保乘客乘坐体验。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定期维修保养车辆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保持车辆附近环境整洁有序,杜绝乱扔杂物行为。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定期进行异常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内部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九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热情迎接乘客,提供周到服务。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保持工作装容整洁,礼貌待人。
第二十一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及时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解决疑惑。
第二十二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积极帮助老弱病残乘客,确保他们安全乘车。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不得随意停车,影响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内部人员应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乘车意识。
轨道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轨道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轨道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企业是轨道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第五条轨道交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负总责。
第六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安全生产检查;(六)事故应急预案;(七)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公开。
第八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四)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公开。
第十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第五章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第十二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资源、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等。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乘坐地铁的规章制度
乘坐地铁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规定的乘车秩序和车厢内的各项规则,保持车站和列车秩序良好,共同营造文明乘车环境。
第二条乘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应当礼让老人、残疾人和孕妇,给予适当帮助,并主动让座。
第三条乘客在进站、候车、上车、下车、出站等环节,应当有序排队,不得插队、冲撞;不得在站内奔跑、打闹,尤其禁止在车站月台上吸烟、喧哗和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第四条乘客应当保持车厢内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在车厢内吸烟、大声喧哗、打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第五条乘客上车后,应当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车票和有效乘车证件,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以便核实身份。
第六条乘客在乘坐车厢内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得开启车门、窗户,不得站立在车厢的行道空间、座位上和车门边缘等安全隐患区域。
第七条乘客在列车行进中,应当保持站稳并使用车厢内提供的扶手,不得随意移动、奔跑,以免摔倒受伤。
第八条乘客不得擅自打开应急设备,如紧急制动按钮、消防设备等,除非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使用。
第九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车厢内的各类标识和指示,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检查、疏导乘客等工作。
第十条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如有物品遗失或发现可疑物品,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不得自行处理或擅自带离现场。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关注车站公告、列车广播等信息,配合车站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理,保持与工作人员的良好沟通与配合。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等,以免遭受丢失或被盗的风险。
第十三条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车站和列车内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如跳闸、逃票、打架斗殴等,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自觉排队上车、下车,不得挤占车门和车厢出入口,以保证车站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和乘车秩序。
第十五条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车站和列车内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有损车站和列车的设施和环境。
第十六条乘客应当积极参与文明乘车、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为创建和谐的城市铁路出行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轨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轨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顺畅和高效,确保轨道交通各方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工作人员、列车司机、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切实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
第四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确保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报告程序、应急处置程序等。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轨道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在事故时应当保持冷静,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五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事故应急处置培训等。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加强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地铁规章汇总
地铁规章汇总引言:地铁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地铁规章进行汇总,以便乘客了解并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地铁秩序。
一、乘车准备1.1 车票购买:乘客在进入地铁站前需购买车票或刷卡进站,否则将被视为无票乘车。
1.2 行李携带:乘客携带行李时需注意大小和数量,超过规定尺寸的行李需进行托运。
1.3 乘车时间:乘客需提前规划乘车时间,避免赶车或拥挤时段乘车。
二、乘车注意事项2.1 排队上车:乘客需有序排队上车,不得插队或推挤,避免发生人员拥挤引发安全事故。
2.2 保持安静:在地铁车厢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音乐影响他人。
2.3 禁止吸烟:地铁车厢内严禁吸烟,乘客需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被处罚。
三、安全注意事项3.1 紧急疏散:乘客需熟悉车厢内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设施,遇到紧急情况时需保持冷静并按照指示疏散。
3.2 手持物品:乘客需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避免遗失或被偷窃。
3.3 禁止翻越栏杆:地铁站内的安全栏杆是为了乘客安全考虑设置的,禁止翻越,避免发生意外。
四、文明乘车4.1 不吐痰:乘客在地铁车厢内不得随意吐痰,保持车厢内的卫生环境。
4.2 不乱扔垃圾:乘客应当将废弃物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垃圾。
4.3 尊重他人:乘客在地铁车厢内需尊重他人,不得恶意挤压或辱骂他人。
五、其他规定5.1 禁止携带危险品:乘客在地铁车厢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5.2 禁止饮食: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避免造成车厢内的脏乱现象。
5.3 遵守安检规定:乘客需配合安检人员进行安检,不得拒绝或阻碍安检工作。
结语:地铁规章的制定是为了维护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希望广大乘客能够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地铁环境。
愿我们的城市地铁越来越便利、舒适。
地铁规章汇总
地铁规章汇总一、引言地铁作为一种重要的城市交通工具,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地铁规章进行汇总,以便乘客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进站规定1. 乘客应在进站前排队等候,不得插队或者拥挤。
2. 乘客需出示有效车票或者刷卡进站,未持有效凭证者将被拒绝进站。
3. 乘客应挨次通过安全检查,不得携带危(wei)险物品进站。
4. 乘客应遵守安检人员的指示,如有违反将被劝阻或者拒绝进站。
三、乘车规定1. 乘客应在车站内保持秩序,不得奔跑或者推搡。
2. 乘客应礼让老人、孕妇、儿童和残疾人,赋予他们坐位。
3. 乘客应按照指示标识上下车,不得在车箱内随意停留。
4. 乘客应保持车箱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5. 乘客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者播放音乐。
6. 乘客不得随意触摸车内设备或者破坏车箱内的设施。
7. 乘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在车箱内携带大件行李。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应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
2. 如遇火灾或者爆炸等危(wei)险情况,乘客应即将撤离车箱,并按照指示逃离现场。
3. 如遇乘客晕倒或者生病,乘客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并提供匡助。
五、违规行为处理1. 如发现乘客携带危(wei)险物品,工作人员有权拦截并报警处理。
2. 如发现乘客在车箱内吸烟,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处以罚款。
3. 如发现乘客在车箱内打闹或者扰乱秩序,工作人员有权劝阻或者请其下车。
六、安全提示1. 乘客应注意站台边缘,避免挨近铁轨。
2. 乘客应避免在车箱内蓦地冲出或者挤入,以免发生意外。
3. 乘客应遵守车箱内的紧急疏散指示,确保自身安全。
七、结语地铁规章的制定旨在维护乘客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地铁运营的正常进行。
乘客应遵守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地铁环境。
如有任何问题或者疑问,乘客可随时咨询工作人员。
希翼乘客们能够文明乘车,共同为城市的发展和交通事业的进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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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调度所推行文明规范用语实施意见为积极推进总调度所企业文化建设,规范职工文明用语和调度员作业标准,进一步净化调度作业用语,改善工作作风,摒弃禁忌语,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意见。
各部室要深刻认识到规范用语是转变总调度所企业形象,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调度作业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要明确推行此项工作的意义,组织好职工学习、熟记禁用工作和调度忌语。
要求每一位职工今后在工作中都必须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2、明确职责,做好落实。
领导干部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有职工要熟记规范用语。
所部将成立监督小组,派出监督人员经常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考核。
对未及时整改的职工,要纳入月度考核,同时要视情节追究部室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监督人员:组长:余海斌副组长:茅伟馨监督员:各部门负责人三、规范用语要求1、本单位工作用语为普通话,辅助用语为当地方言。
2、语态要自然、流畅、清楚、柔和;音量要适中;陈述要简洁明了;表达要讲究艺术与技巧。
(二)日常用语1、文明用语Ο基本要求“好”字开头;“请”字优先,“谢谢”和“再见”结尾。
Ο常用语:您好、麻烦您、对不起、请稍等、请进、请坐、请问、请讲、请帮忙、请转告、谢谢、再见等2、禁忌用语Ο不准讲粗话、脏话,使用蔑视性和侮辱性的语言。
Ο不得故意顶撞、讽刺、挖苦同事。
Ο不开有侮辱人格的玩笑。
Ο不嘲笑或模仿带方言或口吃的人说话。
如“我——我——我——侬——侬——侬——”(三)电话用语1、接听电话用语首语:您好!XXX(部门、单位名称)。
通话结束时——再见。
(1)来电找人的Ο请稍等,我帮您找他。
ΟXXX在XX,请您拨打XXXXXXX(电话号码)。
Ο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请您在核实。
Ο对不起,他已经调到XXX(单位),请您拨打XXXXXXX(电话号码)找他。
(2)来电咨询的问明对方的身份和来意后,能够马上答复的应马上予以明确答复。
一时不明确不能当场答复,需要询问或请示,以及不属职责范围的问题回答:Ο对不起,请您稍等,待我问明后即给您回复。
Ο对不起,请您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待我问明后给您答复。
Ο对不起,这事由XXX(单位)负责,请他们解释好吗?2、打出电话用语首语:您好,我是XX(单位、部门)的XXX。
结束通话时———麻烦您了,谢谢!(1)会议或其他事务通知可根据需要使用的用语:Ο有个会议通知(或有件事),麻烦您记一下。
Ο请问有否不明确之处需要我复述。
Ο请问您贵姓;……谢谢!(2)找某人或转告某事可根据需要使用的用语:Ο请帮忙找一下XXX同志接电话。
Ο有件事请您帮助转告XXX同志,(说清事情)谢谢。
(3)咨询某事(或某项政策)可根据需要使用的用语:Ο请问现在是否有XX政策,我想了解一下,请您告诉我好吗?Ο对不起,由件事我想向你了解一下,请你配合一下号码?3、禁忌用语Ο“没额!”Ο“不要讲了!我不想听你讲。
”Ο“不赖赛!”Ο“喂,侬记一记!”Ο“勿要罗嗦,快点讲。
”Ο“勿知道,跟我不搭界!”Ο“勿晓得,阿拉不管的!”Ο“一会儿一个问题,为什么不一起问!”Ο“刚刚和你说过了,怎么还要问?”Ο其他不耐烦,不负责任的语言。
(四)业务用语A、来人时要主动询问;您好,有事吗?B、明确来本办公室办事的可根据需要使用:Ο请坐(稍等、先喝水)。
Ο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Ο请讲,由什么事?Ο对不起,我没听清楚您的话,请再讲一遍。
Ο对不起,您的事情只能按XX政策(规定)办理。
Ο对不起,您还缺XX、XX资料(手续),请您补齐后再来办理。
Ο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请讲!Ο对不起,我有非常紧急的公务需要外出,请您在XX时间再来,好吗?Ο对不起,请慢走。
Ο谢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C、明确来找人的可根据需要使用:ΟXXX同志在XXX,需要我陪您去吗?Ο对不起,他出差(开会)去了,有什么事需要我转告吗?(或请您在XX时间再来看看)。
D、发生工作失误时,应说:“对不起……”E、语言简明,通俗易懂,能完全为对方所理解,避免行话和含糊的词汇。
(2)禁忌用语Ο“还没上班,谁叫你来这么早!”Ο“谁叫你进来的,出去!”Ο“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Ο“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Ο“不归我管,问别人去。
”Ο“不是给您说了吗?怎么还不清楚!”Ο“有完没完,烦死人。
”Ο“你这么笨,连这个都不会。
”Ο“不会填,问别人去。
”Ο“急什么,排队去!”Ο“瞎吵什么,没看见我一直在忙吗?”Ο“不信,你自己去算。
”Ο“这是电脑算出来的,还会有错!”Ο“是你对,还是我对。
”Ο“你急什么,慢慢来。
”Ο“机器坏了,不办了!”Ο“有意见,找领导去。
”Ο“有能耐你去告去,随便告到哪里我都不怕!”Ο“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样?”Ο“下班了,不办了!”Ο“迭个人怪伐!”Ο“侬哪能介烦?”Ο其他有损人格,伤自尊心,伤感情,不负责任的语言。
2、调度用语(1)文明用语Ο当询问对方姓名时,应说:“请问您的名字?”Ο当发布调度命令时,语言简明、规范清晰,能完全为对方所理解。
比如“请您抓紧动车,列车晚点很多了。
”Ο当对方工作出差错时,应说:“请你按规定处理,并及时给我明确答复”。
Ο当对方未听清调度的命令时,应说:“我重复一遍,请复诵”。
Ο当调度未听清对方的话时,应说:“请你再重复一遍”、“请说得具体一点”Ο当工作较忙,对方询问与工作有关的事时,应说:“请稍等”。
Ο当对方需要帮助时,如在指责范围内的问题可以说:“不要着急,请你按照。
”;如在指责范围外的问题可以说:“请你联系 ”或者:“不要着急,帮你联系 ”。
(2)禁忌用语Ο“朋友,侬黑来来嘛”。
Ο“侬啥拧啊!”Ο“晚点算侬哦,后果全部由侬负责”。
Ο“侬算会的开伐啦。
”Ο“侬听得懂伐”。
Ο“哪能格点事体也搞不定”。
Ο“侬会得弄伐啦,哪能嘎慢额啦”。
Ο“我不是帮侬讲过几趟了,侬哪能还搞不清爽”。
Ο“侬搞啥么搞”。
Ο“你哪能介笨”。
Ο“勿要罗嗦,快点讲”。
Ο“侬自家看了办”。
Ο“侬做还是我做”。
Ο“听侬的,听我的?侬调度还是我调度”。
Ο“侬哪能介拎清”。
Ο“格事体帮我不搭界”。
Ο“我不晓得”。
Ο“格种事体还要来问我,自己搞搞定么好了”。
Ο“规章高头不是都写清楚了,多问有啥问头”。
Ο“不管阿拉事体,寻阿拉头去”。
Ο其他有损人格,伤自尊心、伤感情,不负责任的语言。
四、考核办法经检验或核实职工未按要求使用工作和调度忌语扣2分,屡教不改将在职工年度能绩评定中予以考核。
本办法由总调度所考核工作小组解释,如与上级公司规定不符,以上级公司规定为准。
总调度所档案、技术资料管理暂行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调度所档案、技术资料管理职能、归档范围,档案、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调度所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会计等档案;技术资料的管理。
2 引用标准、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3 管理职能3.1 档案是企业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会计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照一定的制度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或技术资料。
3.2 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会计等活动中产生的档案,必须由总调所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3.3 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对有关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会计等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统计以及借阅利用等。
4 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企业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调度所文书档案归档办法》等。
5 档案的收集5.1 凡是在党群、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责成专人负责收集、积累,防止重要文件材料遗漏、短缺,以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5.2 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将档案、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各部门如有撤销、合并或重大变更时,其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由原部门制定专人收集、整理,一并移交综合办公室。
6 档案的整理6.1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照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于次年三月底之前移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归档管理。
6.2 地铁运营技术资料应根据公司贯标文件精神和《总调度所质量记录明细表》及运营生产作业程序和材料的形成规律,进行接收、整理、编目管理等。
6.3 档案类目设置、分类编目参照《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调度所档案分类与编目细则(试行)》执行。
6.4 案卷质量要求分别按照《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调度所文书档案归档办法》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文书档案案卷质量要求的若干规定》执行。
6.5 档案文件资料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单位(部门)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档案部门根据移交清单,进行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存一份备查。
6.6 总调度所档案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资料须做好查验工作,一次上架、排架,做到分类清楚、层次分明、排列有序、便于利用。
7 档案的保管7.1 应具备独立的档案库房,保管档案。
7.2 存放档案的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7.3 档案库房要有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污染措施,切实做好温、湿度的控制和调节。
7.4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使档案免受损害。
8 档案、技术资料的鉴定8.1 根据国家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档案、技术资料保管期限,作为鉴定依据,具有按照《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调度所档案、技术资料保管期限暂行规定》。
8.2 凡是反映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凡是反映企业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企业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企业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短期保存(十五年以下)。
介于两者之间的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企业有临时参考利用价值的技术资料(运营图<实迹>、时刻表、操作票、行车、电力、环控、票务等调度数据信息),其保存期限为五年(经上级公司同意)。
8.3对已超过保管期限和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技术资料,要定期做好鉴定工作。
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室的人员共同进行鉴定。
经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技术资料,要提出报告,填写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所部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销毁。
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失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