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案例分析 帮您出行排难解
旅游投诉案例与分析
旅游投诉案例及分析一、案例一导游员金先生带领一个境外旅行团在中国地旅游了三周,一路上,金先生对客人热情友好,服务周到,所有的旅游者对金先生非常满意。
美中不足的是在旅途中由于天气原因经常出现航班延误,导致客人经常长时间在机场等候,浪费了客人许多宝贵的时间,有些旅游景点的参观不得不临时取消。
旅游团在离开我国之前,有一位客人向金先生进行了口头投诉,他认为组团社的旅游行程安排不妥,主要是乘坐的交通工具不能准时起飞,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影响了正常的参观游览。
这位客人希望中方旅行社重视这个问题,给所有旅游者一些物资补偿。
没等那个客人说完,金先生就回答道,作为全赔,他的心情和客人是一样的,谁也不愿意航班延误。
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只是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对此无能为力。
客人很生气,回国后就通过当地旅行社转来了一封投诉信。
正确处理方法及分析:1、旅游者的投诉时难免的,对于旅游者的口头投诉,导游人员处理问题的具体步骤为:(1)重视旅游者的投诉,主动与游客进行沟通;(2)认真耐心地倾听投诉的述;(3)核查、分析旅游者投诉的原因;(4)认真处理,拿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5)对旅游者做好说服、调解工作,以免事态扩大;(6)继续做好对旅游者的服务。
2、在许多情况下,旅游者都会直接向导游进行口头投诉,这时候导游就应该正确掌握处理投诉的步骤。
不管旅游者投述正确与否,导游员都应该持认真的态度,不能因某些部门与自己无关而一推了之,或者与旅游者一起抱怨。
在本案例中,金先生应该认真虚心地倾听客人的投诉,对客人表示同情和安抚,并说明愿意把客人的意见转告给自己旅行社,最后,还要感客人提出的投诉。
二、案例二用完早餐后,地陪小胡带领旅游团准备等车外出游览。
一个客人过来与小胡商量,说在当地他又两个朋友,能否让他的朋友今天一起随团活动。
小胡怕影响全团的活动就没有答应。
那位客人解释说,他与那两位好朋友已经好多年没有见面了,昨晚他们才联系上,现在他的朋友已来到了宾馆,最好能同意让其随团参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他承担。
四大旅游投诉案例分析 帮游客出行排难解游
四大旅游投诉案例分析帮游客出行排难解"游"2010-03-11 09:50:29 星期四提起旅游,在人们的心目中似乎立刻就会浮现出碧海蓝天、青山秀水以及异国风情的画面。
然而,旅途并非总是如你所愿。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搜集了一些典型案例,供您借鉴,让您明明白白快乐出游。
拒绝返程不可采取案例:某旅行社组织了30人赴某地区旅游。
按照合同约定,旅游者于出发日乘某次火车硬卧返程。
地接社难以买到约定的车次车票,购买了其它车次返程车票。
旅游者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
由于双方分歧过大,结果旅游者滞留在旅游目的地。
分析:组团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次火车票,而不能以另换次火车票代替,旅行社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
其次,由于旅游者的滞留,人为地给旅行社和旅游者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旅游者应当理性维权。
旅游者维权的途径有:与旅行社协商、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假如采用过激方式,就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行社有告知义务案例:张女士到某旅行社报名某地旅游,工作人员向她推荐旅游线路、服务标准,张女士接受了。
张女士交付旅游团款,旅行社出具旅游发票后,旅行社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每一位旅游者在境外必须参加自费项目,做护照的费用也由旅游者直接交给公安部门。
张女士认为旅行社工作人员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存在欺诈行为。
分析:经旅游管理部门协调,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团款,旅游行程被取消。
提醒: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事先向旅游者履行告知、答复和解释义务,告知旅游者各种费用的支出。
注意投诉有效期案例:李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黄山游,第二晚入住山上某山庄,客人晚餐后要走5分钟的路程才能回到房间。
当时天黑,导李先生不慎扭伤了脚。
客人返程后到医院治疗,经拍片发现脚踝关节骨折。
李先生向旅行社提出赔偿。
出团前,旅行社已为客人投保了旅游人身意外险,但因没有当地医院医治报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此案。
旅游投诉案例及分析【精选文档】
旅游投诉案例及分析一、案例一导游员金先生带领一个境外旅行团在中国内地旅游了三周,一路上,金先生对客人热情友好,服务周到,所有的旅游者对金先生非常满意。
美中不足的是在旅途中由于天气原因经常出现航班延误,导致客人经常长时间在机场等候,浪费了客人许多宝贵的时间,有些旅游景点的参观不得不临时取消。
旅游团在离开我国之前,有一位客人向金先生进行了口头投诉,他认为组团社的旅游行程安排不妥,主要是乘坐的交通工具不能准时起飞,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影响了正常的参观游览。
这位客人希望中方旅行社重视这个问题,给所有旅游者一些物资补偿.没等那个客人说完,金先生就回答道,作为全赔,他的心情和客人是一样的,谁也不愿意航班延误。
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只是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对此无能为力。
客人很生气,回国后就通过当地旅行社转来了一封投诉信。
正确处理方法及分析:1、旅游者的投诉时难免的,对于旅游者的口头投诉,导游人员处理问题的具体步骤为:(1)重视旅游者的投诉,主动与游客进行沟通;(2)认真耐心地倾听投诉的陈述;(3)核查、分析旅游者投诉的原因;(4)认真处理,拿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5)对旅游者做好说服、调解工作,以免事态扩大;(6)继续做好对旅游者的服务。
2、在许多情况下,旅游者都会直接向导游进行口头投诉,这时候导游就应该正确掌握处理投诉的步骤。
不管旅游者投述正确与否,导游员都应该持认真的态度,不能因某些部门与自己无关而一推了之,或者与旅游者一起抱怨。
在本案例中,金先生应该认真虚心地倾听客人的投诉,对客人表示同情和安抚,并说明愿意把客人的意见转告给自己旅行社,最后,还要感谢客人提出的投诉。
二、案例二用完早餐后,地陪小胡带领旅游团准备等车外出游览。
一个客人过来与小胡商量,说在当地他又两个朋友,能否让他的朋友今天一起随团活动。
小胡怕影响全团的活动就没有答应.那位客人解释说,他与那两位好朋友已经好多年没有见面了,昨晚他们才联系上,现在他的朋友已来到了宾馆,最好能同意让其随团参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他承担.小胡还是没有答应。
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旅行社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权益受损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法律纠纷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次前往西藏的旅游团。
该团共有50名游客,其中一名游客为王某。
王某在报名时,旅行社承诺提供全程五星级酒店住宿、专业导游服务以及丰富的旅游项目。
然而,在实际旅行过程中,王某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酒店住宿条件与承诺不符,实际住宿的酒店并非五星级,且房间设施简陋;2. 导游服务不到位,讲解内容单一,且对游客提出的问题回答含糊其辞;3. 旅游项目缩水,部分景点未能按计划游览。
王某认为旅行社未履行合同义务,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当地旅游投诉中心投诉。
三、案件审理旅游投诉中心受理了王某的投诉,并依法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旅行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2. 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五星级酒店住宿;3. 导游服务不到位,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旅游投诉中心依法作出了以下处理决定:1. 责令旅行社退还王某的旅游费用;2. 责令旅行社赔偿王某因旅行社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3. 对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旅游行业不良记录。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形成的旅游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五星级酒店住宿,构成合同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旅游投诉案例6个
旅游投诉案例6个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 旅游服务质量问题也较为突出, 旅游投诉不断增多, 但处理的结果却不尽理想. 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旅游投诉案例, 供大家阅读!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篇1:游客王先生到旅行社报名参团巴厘岛旅游, 除了王先生本人外, 他还为另外两位游客报名参加同一个团, 给旅行社门市部写下全权代表另外两位游客报名, 但没有出示另外两位游客的委托书, 也承诺三人身体健康, 适合参加旅游. 旅游合同签订完毕, 旅游费用由王先生一并交纳. 旅游团队经香港转机飞赴巴厘岛. 在机场提取行李过程中, 其中一位游客突然倒地, 口吐白沫, 虽经抢救也未能挽回生命. 丧事处理完毕后, 家属以旅行社没有得到死者生前的委托, 就签订了旅游合同为由, 认为旅行社存在过错, 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篇2:旅行社借助某网站销售旅游线路, 张先生在某网络平台看中某条旅游线路, 经过咨询决定参加该线路. 张先生按照网站的要求, 将旅游团款直接支付给网站, 网站也出具了注明为旅游费的发票. 后因旅行社的原因取消旅游行程, 网站及时将信息传达给张先生, 张先生要求网站承担违约责任. 网站认为张先生应当直接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 而不是向它主张权利;旅行社则认为既没有和张先生签订旅游合同, 也没有收取张先生的旅游团款, 和张先生没有合同关系, 也拒不承担违约责任. 张先生不知道向谁主张权利.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篇3:游客结束旅游行程后, 就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反映在旅游过程中, 导游没有和游客协商, 擅自增加了两个购物店;同时, 在购物过程中, 导游和商场销售人员联手欺骗和强迫游客购物, 游客购物后感到受骗上当, 要求旅行社退货遭到拒绝. 游客要求旅游主管部门直接介入, 维护他们的权益.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篇4:陈先生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一日游, 因导游安排自费景点参观, 导致延误飞机. 陈先生称其第二天上午有重要合同要签, 损失上百万, 要求旅行社和导游承担责任. 在旅游质监部门的调解下, 旅行社承担陈先生滞留烟台当日的住宿费、餐费及飞机票改签费用等, 共计1500元. 对于不可预见的百万元损失, 不予以支持.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篇5:旅行社来电咨询, 组团社组织旅游者出游, 由于人数不够, 经旅游者同意, 经协商将旅游者转让另一家旅行社操作. 再出团前三天, 操作社因故取消了旅游行程. 组团社按照和旅游者的约定, 赔偿旅游者总团款20%违约金, 旅游合同解除. 纠纷处理完毕后, 组团社要求操作社承担全额违约金, 因为组团社和操作社没有约定违约金, 操作社拒绝承担, 两个旅行社之间发生了纠纷. 核心的问题是, 组团社已经承担的的违约金是否可以转嫁给操作社?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篇6:詹先生于20xx年12月, 经熟人介绍找到曾经在某国际旅行社做过计调的张某去香港旅游, 在香港购买了上万元的手表, 回昌后发现手表质价不符, 要求退货. 由于詹先生没有在当地找正规旅行社出行并签订旅游合同, 并且经手人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 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无证经营, 目前此案还在处理中. 旅游部门建议游客出行前找当地正规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 切实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 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
[精品]景区投诉案例
[精品]景区投诉案例景区投诉案例一、案例背景某市著名旅游景区,游客数量众多,然而景区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卫生差、安全设施不足、服务态度不佳等,导致游客投诉不断。
二、投诉内容1.环境卫生问题:景区内垃圾堆积如山,卫生间脏乱差,严重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2.安全设施不足:景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如栏杆损坏、山体滑坡等,游客安全难以保障。
3.服务态度不佳:景区工作人员态度冷漠,对游客的咨询和问题不予理睬,甚至发生争执。
三、处理过程1.调查事实:景区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确实存在上述问题。
2.采取措施:景区管理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安全设施,改善服务态度。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加强员工培训。
3.反馈意见:景区管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游客,对游客的投诉表示歉意,并承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四、案例分析本案例中,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造成的。
景区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景区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设施的维护水平,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同时,游客也应该对景区的服务和设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景区的持续改进。
五、经验教训1.加强日常管理:景区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景区的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安全设施和服务质量达到游客的期望。
2.强化员工培训:景区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3.重视游客反馈:景区应该重视游客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和解决游客的问题和投诉,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4.持续改进:景区应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景区的竞争力和美誉度。
六、总结评价本案例中,景区管理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处理投诉,加强了日常管理,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游客满意度。
然而,景区仍需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
同时,游客也应该提高对景区的认识和意识,积极参与景区的管理和改进工作,共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景区投诉案例与分析
景区投诉案例与分析
一、案例描述
某旅游景区近期接连发生游客投诉事件,主要涉及景区环境卫生、服务态度、
景点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下面将具体描述其中两起代表性投诉案例,并分析其原因及解决方案。
1.投诉案例一
一名游客在游览景区时发现部分景点未维护良好,有的景点设施已破损,垃圾
遍地,严重影响游客观光体验。
游客对此提出投诉,要求景区加强维护管理,并要求退还部分门票费用。
2.投诉案例二
另一名游客在景区购买纪念品时,发现商家态度恶劣,售后服务差,导致游客
不满意。
游客向景区管理部门投诉商家服务质量,希望景区能对商家进行处罚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
1.投诉案例一分析
该案例主要问题在于景区管理不到位,对景点维护不力。
可能原因包括管理人
员素质不高、缺乏维护经费等。
解决方法可以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增加维护经费投入,建立完善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投诉案例二分析
在该案例中,商家服务质量低下是主要问题。
可能原因是该商家缺乏服务意识,未对员工进行培训。
解决方法可以对商家进行警告处罚,要求其立即改善服务质量并加强售后服务培训。
三、总结与建议
以上案例反映了景区管理与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高景区整体形象和游
客满意度,我们建议景区管理部门加强对景点维护和商家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景区管理有序、服务质量优良,让游客能够放心游玩。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办法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办法序言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景区游玩。
然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游客对景区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导致投诉。
本文将针对景区投诉案例进行探讨,并提供有效的处理办法。
投诉案例一:服务不周到一位游客在某景区游玩时,发现景区工作人员服务不周到,态度冷淡。
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得到有效帮助。
处理办法:•及时响应:景区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渠道,确保游客投诉得以及时响应,不因为客诉而延误解决。
•培训服务人员:景区管理方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确保游客得到良好的体验。
•改善问题:景区管理方要听取游客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提升景区整体服务水平。
投诉案例二:价格虚高有游客反映在某景区内部消费价格虚高,物品质量与价格不符,感觉被“宰客”。
处理办法:•明示价格:景区应明示内部消费物品的价格,并保证价格公开透明,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与价格之间的对应关系。
•监管机制:景区管理方应加强对消费价格的监管,确保价格合理公正,消费者不至于感到被宰客。
•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景区内部商品的品质,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能够得到物有所值的体验。
投诉案例三:环境卫生问题部分游客投诉某景区存在环境卫生问题,如卫生间脏乱、垃圾随意扔放等现象,影响游客游玩体验。
处理办法:•加强卫生管理:景区管理方应加强对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定期清理卫生死角和垃圾,确保景区整洁有序。
•公共教育:加强对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引导游客不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景区环境。
•加大监督力度: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监督团队,对景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结语景区投诉案例不仅仅是游客个体的不满,更是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通过有效的处理办法和改进措施,可以帮助景区提升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实现可持续发展。
愿景区管理方在面对投诉时,能够以积极的态度,有效地处理各类投诉案例,提升景区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
旅游纠纷案例不仅涉及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纠纷,还包括游客之间的纠纷,甚至涉及到与景区、酒店等旅游服务提供方的纠纷。
在处理旅游纠纷案例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商业、服务等多方面因素,以期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起旅游纠纷案例。
某旅行社在广告宣传中承诺游客可以享受五星级酒店住宿和豪华游轮游览,但实际情况却是游客住宿的酒店条件较差,游轮服务也不符合承诺。
游客因此产生了不满情绪,要求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在这起案例中,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存在明显的服务不符合承诺的问题,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旅行社应当对其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审慎考虑,确保所承诺的服务能够得到落实,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我们来看一起游客之间的纠纷案例。
在旅游过程中,由于个人习惯、行为举止等方面的不同,游客之间可能会发生矛盾和纠纷。
比如,在旅游团队中,由于一个游客的行为举止不当,导致其他游客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口角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和导游需要及时调解,避免矛盾升级,影响整个团队的旅游体验。
同时,游客也应当在旅行过程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他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起与景区、酒店等旅游服务提供方的纠纷案例。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可能会因为景区门票、酒店住宿、餐饮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与景区、酒店等服务提供方产生纠纷。
比如,游客购买了景区门票,但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发现景区内部分景点关闭,或者酒店住宿环境与宣传不符,甚至出现服务质量低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游客有权要求服务提供方进行合理赔偿,同时服务提供方也应当对游客的合理诉求给予积极回应,以维护良好的旅游服务形象。
综上所述,旅游纠纷案例的分析需要综合考虑旅行社、游客、服务提供方等多方利益,以期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旅游纠纷的发生往往与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因素有关,需要相关方共同努力,加强管理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纠纷发生,实现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方法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方法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景区游览和旅行。
然而,由于一些景区存在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游客的投诉日益增多。
本文将列举一些常见的景区投诉案例,并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法,以期能够帮助景区管理部门更好地解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1. 案例:游客在景区遇到道路拥堵,导致行程延误,投诉景区交通管理不善。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周边交通状况的监测与研判,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疏导措施,如增加临时停车场、增派交通警力等,确保游客的交通出行顺畅。
2.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不文明行为,如吸烟、乱扔垃圾等,投诉景区管理不到位。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游客行为的引导和监督,设置明确的禁烟区域和垃圾回收点,并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
3.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商家欺诈、价格不透明等问题,投诉景区商业管理混乱。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景区商家准入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同时加强价格监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
4.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遇到导游服务不专业、不负责任等问题,投诉景区导游服务质量差。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导游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并对导游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5.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设施老化、卫生条件差等问题,投诉景区设施管理不到位。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卫生管理,增加卫生人员巡查频次,保持景区的整洁和卫生。
6.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服务态度差、回应不及时等问题,投诉景区服务质量差。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游客的投诉,解决游客的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景区投诉案例
景区投诉案例
我是一位游客,最近到某知名景区旅游,但是在游览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特此投诉。
首先,景区的环境卫生非常差,地面上垃圾随处可见,给游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不愉快。
其次,景区的部分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栈道扶手损坏,存在坠落风险,极易造成游客受伤。
再者,景区的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游客的询问和投诉态度消极,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游客的问题。
此外,景区的价格水平较高,但是游客在景区内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服务和体验,性价比极低。
而且,景区内存在一些商贩和导游存在强制消费的情况,给游客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希望景区能够重视游客的投诉意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环境卫生问题,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查,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
同时,希望景区能够合理调整价格水平,杜绝强制消费的现象,提升景区整体的服务质量,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舒适、安全、愉快的旅游环境。
最后,我希望景区能够对此次投诉给予重视,及时回复并解决问题,让更多的
游客能够在景区内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和美好的旅游体验。
希望景区能够认真对待每一位游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游客的满意度做出积极贡献。
旅游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旅游市场中也出现了诸多纠纷,其中旅游合同纠纷尤为突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旅游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简介2018年7月,某旅行社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国内旅游合同,约定张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5日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景点、住宿、交通、餐饮、导游服务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全部旅游费用。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导致行程安排被打乱;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3. 导游服务态度不佳,存在欺骗游客现象。
张某认为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损失。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导致行程安排被打乱;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3. 导游服务态度不佳,存在欺骗游客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张某旅游费用并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一)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就旅游活动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旅游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1. 行程安排: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的时间、地点、景点、住宿、交通、餐饮等;2. 旅游费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3. 导游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导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4.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三)旅行社的违约行为1.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旅行社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游客行程安排被打乱,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旅行社提供的餐饮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3. 导游服务态度不佳,存在欺骗游客现象:导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游运输纠纷案例解析如何维权
旅游运输纠纷案例解析如何维权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运输也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环节。
然而,偶尔也会发生旅游运输纠纷,比如行李丢失、行程变更、服务不符等问题,给旅客带来诸多不便和损失。
面对这些问题,旅客有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旅游运输纠纷案例,探讨如何合理维权,保护旅客权益。
一、案例一:行李丢失纠纷某旅客A购买了去往国外的机票,并办理了托运行李手续。
然而,当A抵达目的地后,他的行李却未能到达。
A立即向航空公司提出投诉,要求找回行李并获得相应赔偿。
维权建议:1.立即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报告行李丢失情况,并要求填写遗失行李报告。
2.保存相关证据,如购票记录、行李标签、报失单等。
3.与航空公司沟通,要求提供临时补偿,如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费用。
4.持续关注行李的寻找和处理进展,要求航空公司尽快找回行李或进行赔偿。
二、案例二:行程变更纠纷旅客B预订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游线路,包括机票、酒店和景点门票。
然而,在出行前,旅行社通知B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调整行程,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B对此感到不满,要求退还预付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维权建议:1.与旅行社交涉,要求提供合理的替代行程方案并说明调整原因。
2.检查旅行合同中的取消和变更条款,判断旅行社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
3.如旅行社无法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可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并要求赔偿行程变更带来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4.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法律机构的帮助。
三、案例三:服务不符纠纷旅客C预订了一家旅游平台提供的旅游产品,在旅行过程中发现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
C对此进行投诉,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维权建议:1.与旅游平台联系,详细陈述服务不符的情况,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2.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行程单、照片、视频等,用以证明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
3.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退还相应费用,并寻求合理的赔偿。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的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的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案例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行作为休闲方式。
然而,在旅行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不愉快的经历。
为了保障游客的权益,文化和旅游部设立了一支专门的工作团队,负责处理和调解旅游投诉案例。
下面将介绍几个真实的案例,以展示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在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方面的工作。
案例一:张女士遭遇机票退改费不公问题张女士是一位计划前往海南旅游的游客。
在预订机票时,由于个人原因需要更改出行日期。
然而,她在办理退改手续时被要求支付过高的退改费。
张女士感到无奈,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投诉。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要求航空公司提供相关的政策解释和依据。
通过调解,工作人员成功协调航空公司将退改费降至合理范围内,并给予张女士一定的赔偿。
张女士对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并感谢他们为自己维护权益所做的努力。
案例二:李先生遭遇旅行团服务差问题李先生是一位与家人出游的游客,他们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他们遇到了多个问题,如行程安排不合理、导游服务不到位、封闭景区等。
李先生对旅行团的服务感到非常失望,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旅行社取得联系,并要求其详细说明事情经过。
经过核实后,工作人员找到旅行社并要求对其服务进行整改,并向李先生道歉并提供一定的补偿。
李先生对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能力表示赞赏。
案例三:王先生遭遇欺诈旅行代理问题王先生在网上预订了一家旅行代理公司的出境游产品。
然而,在缴纳了全款后,该公司却突然消失,电话无法联系。
王先生意识到自己遭受了旅行代理欺诈,并向文化和旅游部寻求帮助。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迅速核实了旅行代理公司的情况并展开调查。
最终,他们成功追回了王先生的损失,并将涉事旅行代理公司列入黑名单,以保护更多的消费者免受欺诈行为的侵害。
王先生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和高效表示钦佩,并对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的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的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案例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旅游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纠纷,给游客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文化和旅游部设立了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机构,旨在解决游客的合理诉求,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下面以实际案例,介绍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的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工作。
一、案例描述:2019年春季,某游客前往湖南张家界旅游,预订了一家知名旅行社的旅游产品。
然而,游客在整个旅程中遭遇了一系列问题,既影响了旅游的心情,也给游客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
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提出了严重的投诉。
二、投诉受理与处理:1. 投诉受理:游客第一时间向文化和旅游部投诉电话进行了投诉,并讲述了自己在旅程中遇到的问题。
投诉电话专员仔细记录了游客投诉的内容,并要求游客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投诉分析与调查: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在收到投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与分析工作。
他们首先联系了相关旅游社了解情况,并要求其提供产品的合同、行程单以及保险等相关资料。
3. 调解与解决:在初步了解事情经过后,工作人员决定采取调解措施,协助双方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
他们首先邀请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彼此的诉求,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在了解到游客确实遇到了旅行社的失误和服务不佳情况后,工作人员与旅行社签订了调解协议,要求其对游客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明确了行程的一些补偿措施。
4. 后续跟踪与评估:为了确保协议的执行与落实,工作人员进行了后续跟踪与评估工作。
他们与游客保持联系,了解补偿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给予协助。
三、案例的意义与启示:1. 加强行业监管:通过此案例,我们看到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旅游投诉处理与调解工作,彰显了行业监管的力度和责任心。
对于一些无良旅行社或者服务不佳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干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既保护了游客的权益,也推动了整个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旅游法律纠纷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旅游法律纠纷涉及旅游者、旅行社、导游、景区等多个主体,纠纷类型多样,处理难度较大。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典型的旅游法律纠纷案例,分享旅游法律纠纷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二、案例背景2018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次为期7天的海南岛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李某因旅行社安排的住宿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与旅行社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旅行社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旅行社则认为,住宿条件符合合同约定,拒绝退还费用。
三、案件经过1. 纠纷产生李某在旅游过程中,发现住宿条件与旅行社宣传的酒店不符,房间设施陈旧,卫生条件较差。
在与旅行社沟通后,旅行社以酒店满房为由,拒绝提供其他住宿条件。
李某遂向旅行社提出退团,并要求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2. 旅行社应对旅行社在接到李某的退团要求后,认为住宿条件符合合同约定,拒绝退还费用。
旅行社认为,李某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住宿条件,且在旅游过程中并未提出异议。
旅行社还提供了酒店住宿协议,证明住宿条件符合合同约定。
3. 法律援助李某在多次与旅行社协商无果后,向当地旅游投诉中心投诉。
旅游投诉中心受理了李某的投诉,并要求旅行社提供相关证据。
4. 调解与判决在旅游投诉中心的调解下,旅行社承认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同意退还李某部分旅游费用。
李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四、案例分析1. 合同约定的重要性本案中,旅行社与游客李某签订的旅游合同是解决纠纷的基础。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住宿条件,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游客和旅行社都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证据的收集与运用旅行社在应对纠纷时,提供了酒店住宿协议作为证据。
这说明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提供。
3. 法律援助的作用本案中,李某在旅游投诉中心的帮助下,成功解决了纠纷。
旅游纠纷案例结合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旅游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法律视角下的权益保护。
2018年,李某与妻子计划前往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张家界旅游。
在通过网络平台预订旅游产品时,李某发现一家名为“张家界欢乐游”的旅行社推出了“5天4晚张家界深度游”套餐。
李某认为该套餐性价比高,便毫不犹豫地支付了旅游费用。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李某夫妇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行程安排不合理:旅行社安排的行程过于紧凑,导致游客无法充分游览景点。
2. 景点门票涨价:旅行社在行程中未提前告知游客景点门票价格变动,导致游客在景区购票时发现门票价格比预定价格高出许多。
3. 餐饮质量差:旅行社安排的餐饮质量与宣传不符,游客在用餐过程中感到不满。
4. 导游服务不到位:导游在行程中未能提供专业的讲解服务,且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二、法律分析1. 行程安排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合理设计旅游行程,确保旅游行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本案中,旅行社安排的行程过于紧凑,导致游客无法充分游览景点,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2. 景点门票涨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前告知旅游者旅游行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并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本案中,旅行社在行程中未提前告知游客景点门票价格变动,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 餐饮质量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应当确保旅游者用餐的卫生、安全、舒适。
本案中,旅行社安排的餐饮质量与宣传不符,侵犯了游客的用餐权益。
4. 导游服务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本案中,导游在行程中未能提供专业的讲解服务,且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侵犯了游客的导游权益。
三、维权途径1. 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可以与旅行社进行协商,要求退还部分费用或者对行程进行调整。
旅行社投诉案例
据广东省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2011年以来的各类旅游投诉中,关于旅行社的投诉比重较大,约占7成。
相关投诉主要涉及游客与导游之间的矛盾,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以及旅行社服务质量低下等。
此外,安全问题、乱收费问题和购物陷阱等投诉也较为普遍。
为此,南方日报联合广东省旅游质监所整理出2011年以来,广东旅游市场上发生的十大典型纠纷,为读者详解纠纷,指点迷津。
-旅行社篇案例1同团不同费,收多退少事件:游客对广州某旅行社安排的2012年1月25日福建5天4夜游(大人:3599元/人,小孩:1999元/人)行程非常不满,其投诉的内容包括:1、旅途中得知团费比他人贵100元,旅行社也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2、游客所带小孩不足1.2米,所交团费包含了动车费,旅行社表示若小孩不占座,回程后可退还小孩车票费,但回程后旅行社只退还26元,而按票价动车费起码200元。
3、旅行社服务质量非常差,行程单写明全部住宿标准为四星级酒店,但实际旅行社给游客安排的是招待所,其中两晚住宿的招待所房间没有窗户。
4、行程结束后向游客索要10元的导游小费。
处理:经广州市旅游质监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旅行社退回全陪导游费50元/人,小孩火车票202元。
点评:同团不同费,已经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住宿条件不吻合,违反签约合同,游客有权利进行投诉并得到相应解释,但这方面处理中并未体现。
先付团款后出团的模式,无形中让消费者处于议价的劣势一方。
如何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方法就是出团前,认清合同上的条款,因为它是事后谈判的依据。
案例2低价团费为饵,钓的就是你事件:游客反映参加了2012年1月29日广东某旅行社的海南4天3夜游(通过华尔达酒店旅游宣传单的电话报名,上门签的合同),人在海南兴隆参团游玩时,地陪坚持要求每人必须参加400元以上的自费项目才能入住酒店,游客让步让其丈夫参加,自己不参加,但地陪仍然不同意,游客遂要求12301客服人员协助解决。
客服人员已代游客向地陪和旅行社了解情况,地陪表示游客团费较低,不能维持成本,只能按公司要求做,旅行社表示会解决好。
景区投诉案例
景区投诉案例最近,某景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投诉案件。
这个景区是一个知名的旅游胜地,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然而,一位游客在游览过程中遭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引发了一系列的投诉和质疑。
这位游客的名字叫王先生,他是一个热爱旅游的人。
他听说过这个景区的美景和丰富的历史,所以决定去参观一次。
然而,当他进入景区后,他发现景区的环境非常糟糕。
垃圾遍地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堆积在一起,给人一种很不舒适的感觉。
除此之外,景区的设施也很陈旧,设备老化严重,给人一种不安全的感觉。
更糟糕的是,导游的服务质量也很差。
王先生发现导游不仅对景区的历史了解不够,而且态度很冷漠,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也无动于衷。
他甚至听到一位导游对游客说:“你想投诉就投诉呗,反正我们也不怕。
”王先生对这些问题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他决定立即投诉。
他首先向景区的管理部门提出了书面投诉,并要求对景区的环境和设施进行整改。
同时,他还把投诉的内容通过社交媒体向公众公开,并鼓励其他游客一起投诉。
这一举动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引发了媒体对景区的报道。
面对投诉和媒体的关注,景区管理部门迅速采取了行动。
他们成立了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调查组,深入调查了王先生的投诉内容,并对景区的环境、设施和导游的服务进行了全面检查。
调查结果表明,王先生的投诉属实,景区确实存在严重的问题。
管理部门当即对景区进行了整改,清理了垃圾,修缮了设施,并对导游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服务质量。
他们还向王先生道歉,并表示他们会努力改正过去的错误,尽快提升景区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此次投诉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反思。
景区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意识到要加强景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护好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遗产。
他们决定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和规章,加强对景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了游客要保持警惕,在选择旅游景区时要做好相关的调查和准备,以避免遇到类似的情况。
如果发生投诉,在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投诉的同时,也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公众发声,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
对于许多纠纷,许多游客不知道怎么预防、处理。
以下一批黄金周高发的典型投诉案例及分析,也许会对你的出游有帮助。
豪华游纠纷多案由:某国内旅行社组团到某著名景点旅游,旅游广告称组团标准有豪华A等、豪华B等、普通游等团队。
旅游者尹女士选择了豪华B等旅游团,并交纳了旅游团款。
旅游合同约定,旅游团全程由豪华空调中巴接送,住二星级饭店。
但实际旅游时,一个晚上住的饭店没有星级,另一个晚上住的客房没有窗户,在景点旅游期间,尹女士乘坐的车辆均为当地景点提供的普通中巴车。
分析:旅行社操作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违规和违约行为。
首先,广告用语必须规范、明确,但该广告却使用含糊不清、使人误解的用语;其次,住宿的饭店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从体现豪华游;再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交通同样名不副实,“全程豪华中巴”的理解应当是,在旅游行程中,只要是旅游者参加的旅游活动,旅行社就必须安排豪华中巴,而不是乘坐景点中巴。
经过协商,旅行社向尹女士补偿300元。
启示:运用“豪华游”等词藻的旅游广告,至少会给旅行社带来两个不利后果:第一、没有相关部门对“豪华”出具权威论证,意味着假如旅游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行社无法举证,存在败诉的风险。
第二、提高了旅游者的期望值,无形中降低了旅游者的满意度。
旅行社如此做广告实在是得不偿失。
旅行社有告知义务案由:王女士到某旅行社报名东南亚旅游,工作人员向她推荐旅游时间、线路、服务标准,王女士接受了工作人员的推荐。
王女士交付旅游团款,旅行社出具旅游发票后,旅行社工作人员告知王女士,每一位旅游者在境外必须参加自费项目,费用不得低于1500元,旅游者必须自行前往上海浦东机场,如果需要旅行社接送,费用由旅游者自己支付,做护照的费用也由旅游者直接交给公安部门。
王女士认为旅行社工作人员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存在欺诈行为。
分析:这起纠纷的症结,在于旅行社工作人员没有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
经旅游管理部门协调,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团款,旅游行程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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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案例分析帮您出行排难解“游”万家热线-安徽第一门户消费者选择旅游服务时,要选择持有具备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提起旅游,在人们的心目中似乎立刻就会浮现出碧海蓝天、青山秀水以及异国风情的画面。
然而,旅途并非总是如你所愿。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搜集了一些典型案例,供您借鉴,让您明明白白快乐出游。
拒绝返程不可采取案例(此部分仅仅介绍举报过程):某旅行社组织了30人赴某地区旅游。
按照合同约定,旅游者于出发日乘某次火车硬卧返程。
地接社难以买到约定的车次车票,购买了其它车次返程车票。
旅游者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
由于双方分歧过大,结果旅游者滞留在旅游目的地。
分析(处理过程分析)(此部分对象是执法人员,写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举报内容及发现新隐患的过程,并且写出这些问题触犯违背的法律,惩罚措施一般都是限期整改):组团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次火车票,而不能以另换次火车票代替,旅行社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
其次,由于旅游者的滞留,人为地给旅行社和旅游者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安全知识提醒)(此部分写出正确的安全知识,对象是执法人员及群众:旅游者应当理性维权。
旅游者维权的途径有:与旅行社协商、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假如采用过激方式,就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馈及奖励(此部分内容作用针对对象是群众,20个都写出来,一部分写匿名,一部分写出现金奖励)形式不能太单一旅行社有告知义务案例:张女士到某旅行社报名某地旅游,工作人员向她推荐旅游线路、服务标准,张女士接受了。
张女士交付旅游团款,旅行社出具旅游发票后,旅行社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每一位旅游者在境外必须参加自费项目,做护照的费用也由旅游者直接交给公安部门。
张女士认为旅行社工作人员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存在欺诈行为。
分析:经旅游管理部门协调,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团款,旅游行程被取消。
提醒: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事先向旅游者履行告知、答复和解释义务,告知旅游者各种费用的支出。
注意投诉有效期案例:李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黄山游,第二晚入住山上某山庄,客人晚餐后要走5分钟的路程才能回到房间。
当时天黑,导李先生不慎扭伤了脚。
客人返程后到医院治疗,经拍片发现脚踝关节骨折。
李先生向旅行社提出赔偿。
出团前,旅行社已为客人投保了旅游人身意外险,但因没有当地医院医治报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此案。
李宪生提出投诉,但已经超过投诉有效期了。
最后,旅行社同意赔偿客人医药费及相关费用,其他费用不予赔偿,但客人不同意。
分析: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案例投诉时已超过受理期限(90天)。
考虑到旅游者的具体困难,旅游管理部门为双方进行协调达成协议,旅行社补偿医药费、护理费。
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旅游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期限为90天,游客在旅游途中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到旅游质监所投诉。
旅游的违约责任案例:赵先生和某旅行社签订了赴某地的旅游合同。
出团前1天,赵先生突然生病,希望旅行社取消旅游行程,全额退还交纳的旅游团款。
旅行社表示,机票已经购买了,如果何先生临时取消行程必须承担机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测算,赵先生将损失80% 的旅游团款。
分析:由于旅行社购买的机票为团体机票,虽能获得较为优惠的折扣,但团体机票不得退票,也不得转签。
所以,当旅行社购买了团体机票而旅游者又临时取消行程,机票损失不可避免地产生。
违约责任由旅行社与李先生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旅行社可以向赵先生收取实际损失的费用和违约金。
提醒:旅游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约定,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同,都必须和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否则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钱江晚报外出旅游别“游”出一肚子气导游与游客关系“变质”引起各方思考2月14日,一个辽宁旅行团抵达澳门后,疑因不满该团澳门女导游服务,3名游客动粗殴打一位介入调解的男导游。
同样在春节期间,2月5日上午和2月8日下午,大陆游客接连在香港和台湾地区,与导游发生肢体冲突。
这类事件频发,似乎不能简单地用提高素质和修养来解决,这其中的根源所在引起各方思考。
本期经济沙龙深谈此话题,期望能给导游、游客和管理者理理思路,尽可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跟团出游常常要受气赵丽铁杆驴友我是一个旅游爱好者,假期里总爱出去走走,祖国的美好河山,几乎看了个遍。
以前经常跟团出游,虽然时间仓促,但有设计好的路线、吃住行不用操心,也不用排队买景区的门票,听起来省时省力又省心,但事实上可不是如此,跟团出游常常要受气。
我对导游没什么好印象,相信许多人都是。
现在很多景区尤其是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景点,都实行地陪式导游,就是由景区当地的导游带领旅行团游玩,而这些导游往往不属于旅客报团时的那个旅行社。
这些地陪没有基本工资,甚至从旅行社接团还要支付一定的人头费。
有的导游会直接讲没有基本工资,工作如何辛苦,希望各位游客能够多带点特产回去。
如果没人买或者是很少人买东西,导游说不定就没好脸色了。
如果买的东西多,尤其是珠宝之类贵重物品,导游立马笑脸迎人。
为了挣钱,有些导游索性不开车门,不断延长购物时间,游客只能在购物点里逛了又逛。
运气不好,碰到一些没素质的导游,还会故意推迟用餐时间,让大家饿肚子。
打个比方,跟团旅游就是个“紧箍咒”,游客是孙悟空,导游是唐僧,唐僧念一念紧箍咒力量无穷。
以前也曾遇到好唐僧,但毕竟少,现在我经济实力强了,不怎么跟团出游了,多花点钱自驾游,或者以其他方式自家出门旅游,买个舒心和自由,换个美好的旅程。
不能不看条款就签字方爱国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前可能出现的较多的是导游辱骂游客,后来升级为导游殴打游客,最近这次事件颠覆了以往的“角色”,换为游客殴打导游。
乍一听,可能是为旅客出了口气,因为之前出境游游客总是只有“受欺负”的份儿。
但实际上并不如此,不管是谁打谁,采取这种冲突的方式,解决问题都是不应该的。
内地与港澳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同,出境游的投诉问题相对复杂一些。
以一名安徽游客为例,如果他在澳门地区旅行时,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旅行结束后,向所报团的安徽当地旅行社进行投诉。
而安徽旅行社作为合同的一方有义务去受理游客投诉,并出面与澳门当地负责接待的旅行社之间,就旅客投诉的事件商议解决措施。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同,事件的处理难度也较大。
今年1月,国家旅游局与香港特区政府旅游事务署共同制定内地居民赴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要点,有利于解决两地法律的衔接问题,更有效地处理因旅游引起的纠纷事件,同时可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内地赴港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建议内地旅行社在组织游客出境游前应进行相应指导,比如游客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能影响所在地区乃至国家的形象。
如果旅游当地有什么风俗习惯,要提前告知游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游客也要注意,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果发现任何问题或存在疑问,要与旅行社交流沟通,不能不看条款直接签字,呼吁游客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零负团费成罪魁祸首邢利萍合肥旅游质监投诉中心主任导游、游客交恶,不是哪一地独有,主要集中在热点旅游地区。
但凡有跟团旅游经历的朋友,多多少少都看到过此类情况,或者经历过,导游威胁游客,让游客买这买那,如果游客不买,或者有牢骚怨言,一些导游两眼一翻就置之不理,脾气大一些的导游,就出口伤人,要么动手动脚。
导游这种行为不仅有损旅游地方的形象,更让游客感到不安全,引发游客反心理,激化双方矛盾,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香港、澳门及内地海南、昆明、桂林、东南亚等旅游热点地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类似问题。
零团费、负团费成为罪魁祸首,旅行社为了揽客低于成本价报价,将低出的部分“转交”导游来消化,而导游将此再转嫁到游客头上。
我们昨天向在合肥160多家旅行社老总发出公开信,劝导尽可能不以零团费和负团费形式进行组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
我注意到屡发的导游与游客冲突事件,往往都与到了旅游目的地,游客被要求强行购物有关。
建议省及国家旅游管理部门,代表广大旅客与香港等热点旅游地区的旅游管理部门沟通,核定不同旅游线路的成本价,做到公开透明,强制规定导游要将费用自理景点和购物点费用明确告知游客,这样就会少很多纠纷和投诉,达到净化市场的目的。
在这里提醒游客,对于低价游的选择,要慎之又慎,报价偏低的旅游,往往隐含着服务缩水的情况,如果选择三星级酒店,就别指望享受四星级酒店的服务水准,期望值放低才行。
如果旅行的过程中遇到强制购物、辱骂、殴打等侵害自己权利的行为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还要注意保留侵权证据,如图片、视频等,理性、有效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需解决导游待遇问题徐华玉安徽环球国际旅行社总经理事实上,无论是无证的黑导游,还是有证的正规导游,都面临转换角色的问题,作为提供服务方,将游客真正视为上帝,对游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只要不出格,都应认真听取。
而游客也应提高自身素质,尊重导游,遇到问题可以用理性方式,通过多渠道来解决,包括向主管部门投诉,向承办旅行社投诉等。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行业问题,旅游业存在诸多的恶性竞争,导致经营操作不规范,出团费降价,降低利润来吸引游客,导游拿不到薪酬,至少导游是很难从旅行社拿到什么薪酬,游客如果不购物,导游根本就拿不到回扣,也就是拿不到辛苦的“薪酬”。
导游心底也愤愤不平,“已经都是赔本旅游,吃住行基本倒贴,如今让你们买些东西,按人头吃回扣,你们就唠唠叨叨”,所以一些导游就会情绪化,甚至打人骂人,因为他们带团旅游不挣钱,白辛苦。
其实出现这种现象,问题根本在于旅行机构恶性竞争,行业不规范。
建议旅行机构给导游最低薪酬,他们才不会为了利益诉求,出卖游客利益,才不会在这样的旅游行业内游客消费潜规则下,暗中勾结消费场所,拿人头回扣代替薪酬。
除了各旅游地加强零团费和负团费监管外,根本在于则要解决导游的待遇问题,否则这样的冲突事件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相关法规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购物,游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导游对游客进行辱骂羞辱或是殴打,可以根据《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两项条例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结果严重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刑法》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