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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9)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9)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30•【字号】黑市政字[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黑市政字〔2009〕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全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09〕51号)文件精神,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评选推荐,经市政府审定,决定授予庄福红等10名同志“黑河市十佳校长”荣誉称号;授予张洪涛等100名同志“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上官文杰等20名同志“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加倍努力,再创佳绩。

同时,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以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黑河市十佳校长名单2.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名单3.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二○○九年八月三十日附件1:黑河市十佳校长名单庄福红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徐颖爱辉区幸福乡中心学校吕占国北安市实验中学迟立强北安市第二中学王常彦嫩江县新胜学校范希武嫩江县临江学校张铁刚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李巧玲孙吴县第二小学何笑琴逊克县第二中学车凤弟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二小学附件2: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名单张洪涛黑河市教育研究院褚建伟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刁娟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王静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陈军黑河市第一中学姚新黑河市第一中学韦国云黑河市第一中学徐杰黑河市第一中学王青梅黑河市第三中学刘爱华黑河市第三中学张涛黑河市第四中学马卿黑河市第四中学陈丽莉黑河小学唐桂玲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张波黑河市实验幼儿园许淑云黑河市实验小学任艳伟黑河市第二小学富敏黑河市第三小学李焕梅黑河市第四小学何茹黑河市第五小学窦秋菊黑河市第六小学张慧黑河市幼儿园孙茜黑河市爱辉区西岗子中心学校杨梅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汽中心学校朱雅琴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中学孙艳辉黑河市爱辉区四嘉子满族乡中学郑江黑河市爱辉区爱辉镇中学梁文福黑河市爱辉区第二中学陈燕黑河市爱辉区第五中学王桂梅黑河市教师进修学校李伟北安市东胜乡中心校李斐北安市铁路小学王玉明北安市庆华学校王淑彦北安市城郊乡胜利小学徐传友北安市通北第一小学校曲柏志北安市北岗小学校马长来北安市二井镇中心校朱秀芬北安第四中学王鹏北安市石泉镇中心校王国庆北安市通北第一中学校王敏北安市杨家乡中心小学杨贵北安市赵光中学张伟民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楚玉华北安市二井镇建华学校张超北安市海星镇中心校曹哲植北安市铁西小学校钟兰芳北安市铁西小学校张春雨嫩江县第一小学校安欣嫩江县第一小学校张莉红嫩江县第二小学校王英芝嫩江县第三小学校刘雪萍嫩江县第四小学校房伟杰嫩江县第一中学校王彩杰嫩江县第二中学校刘玉华嫩江县第二中学校孙成明嫩江县第三中学校马龙飞嫩江县高级中学范德芳嫩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李洪森嫩江县教师进修学校艾立兴嫩江县海江中学王君兰嫩江县黑宝山学校肖宏杰嫩江县科洛学校陈树丰嫩江县联兴学校杨景霞嫩江县泽西小学刘国华嫩江县塔溪学校沈学忠嫩江县白云学校高金平嫩江县双山镇学校李颖五大连池市和平镇中心学校刘宝云五大连池市第一小学校吕云祥五大连池市团结乡中学姜峪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校吴秀荣五大连池市龙镇中心学校张丽萍五大连池市龙镇中学校李秀玲五大连池市兴隆学校侯国权五大连池市华山学校王亚杰五大连池市建设乡中心学校赵军五大连池市双泉乡中心学校韩军五大连池市朝阳学校梁明武五大连池市第二中学校王彦明五大连池市和平镇中学校王宝富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校颜廷明孙吴县第二中学宁冬孙吴县第一小学李景兰孙吴县民族中学吴丽华孙吴县第三小学郭英孙吴县孙吴镇中心学校赵燕孙吴县第二中学刘金明孙吴县第一中学王艳春孙吴县辰清镇中心学校雷洪斌孙吴县第一中学杜建新逊克县教育第二幼儿园徐栗冬逊克县边疆镇中学校董梅逊克县车陆中学校柳凤珍逊克县逊河镇中心学校宋玮逊克县车陆乡中心学校王越逊克县职业技术学校许桂荣逊克县第一中学张立祥逊克县实验小学校杨丽萍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二小学校王国林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一中学校附件3: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上官文杰黑河市教育局苏宏理黑河市教育局丁延清黑河市招生办姜卫黑河市教育研究院苗永茂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赵永玲黑河市教育信息中心姜敏黑河市第一中学胡艳丽黑河市第三中学周强黑河市第四中学郗德富黑河小学王俐敏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孙艳红爱辉区第三小学王冬梅北安市铁东小学王桂霞北安市北岗小学杨中华嫩江县座虎滩学校王东林嫩江县教育局张景泉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杨以礼孙吴县教育局施利民逊克县教育局董清华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二中学。

合并学校选聘教师工作方案

合并学校选聘教师工作方案

2010年合并学校选聘教师工作方案(2010.1.6)依照《逊克县合并农村初中工作方案》,为满足合并后学校教师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路线,遵循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达到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的目的,保证合并后学校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选聘教师范围及条件面向宝山、克林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

选聘条件是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但由于工作需要造成专业不对口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需学校开具证明)。

三、岗位设置本次选聘教师共设专任教师岗位29人(包括晚自习教师20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7人、英语2人、俄语4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历史2人,地理2人。

设宿舍管理员9人,其中包括:男3人,女6人。

四、选聘办法采取笔试、业务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共100分。

(一)专任教师招聘1、笔试内容(占总成绩40%)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5%),教育法规(以新义务教育法为主)、学科课程标准、新课改理论等相关知识(占笔试成绩25%)。

时间为90分钟。

2、业务能力考核内容(占总成绩60%)业务考核采取讲微型课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所报学科现行的初中教材。

具体内容由现场抽签决定。

答辩内容为学科相关知识及新课改理论,具体内容由现场专家提问。

时间为20分钟。

(二)后勤管理人员招聘1、笔试内容(占总成绩40%)后勤工作常规管理、宿舍管理常规及相应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安全工作常识等。

时间为90分钟。

2、业务能力考核内容(占总成绩60%)业务考核采取案例分析、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范围为后勤管理常规工作特别是宿舍管理中出现的具体个案,具体内容由现场抽签决定。

时间为10分钟。

五、时间安排(一)、发布选聘教师公告面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方案(1月6日至1月10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2.16•【字号】黑教基一[2013]247号•【施行日期】2013.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2013〕247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近年来,各地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农村初中校舍工程,陆续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农村中小学校,有效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大校额大班额、寄宿制配套设施短缺和服务管理薄弱等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黑教联〔2008〕37号,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管理等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规划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意见》和《标准》要求,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的原则,根据人口发展变化和学龄人口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理条件、交通环境、远离污染等因素审慎选址建校,科学布局学校,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切实做好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工作,保证学生就近就便上学。

二是按照标准化学校设置要求,科学规划校园校舍面积、配齐教学设施设备,健全学校教育服务功能。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应适中,农村小学最高不能超过30个教学班,农村初中最高不能超过24个教学班,城镇初中最高不能超过32个教学班。

要严格班额管理,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是按照《乡镇中心校所属教学点督导评估办法》(黑政教督委〔2013〕2号)要求,切实改善村小和教学点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科学合理、方便就学的总要求,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不断适应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新形势,着力解决因学校撤并带来的择校、“大班额”、师生安全、生活费用超出当地群众承受能力、教育资源流失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原则和任务(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年底,全省农村初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有序推进,初步完成布局调整任务,学校布局进一步合理,择校、“大班额”、师生安全和学生上学费用超出家长承受能力等问题有效缓解,农村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进。

到2020年年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布局更加合理,学校保障水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解决择校、“大班额”、师生安全和学生上学费用超出家长承受能力问题,所有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河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河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河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7•【字号】黑市政办发[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07.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河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4〕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市政府决定成立黑河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导、评估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范志国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国君市教育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于兴梅五大连池市政府副市长王凤朋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王建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春城嫩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清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书记卢坤江市公安局调研员叶宏岩市科技局副局长刘兴洲市工信委副主任孙正君市教育局工会主任李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继海北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艳梅孙吴县政府副县长张宏逊克县政府副县长徐峪爱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高峰五大连池管委会副主任郭德平市发改委副主任黑河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工会主任孙正君兼任。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7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7•【字号】黑政办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4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黑龙江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完成首轮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目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是促进县级政府加快区域性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水平和各类学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县域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评估原则(一)督政与督学相结合。

督政的重点是督评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教育行为,同时,以县域内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的督学结果为依据,评价县域教育综合水平。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督导评估的内容、程序、过程和结果要客观、公正、公开。

(三)实效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督导评估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为目的,督促和指导县级政府更好地推进县域教育改革发展。

(四)规范性评估和发展性评估相结合。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黑财规〔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4〕13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办法有效期一年。

附件:1.黑龙江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黑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3.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4.黑龙江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5.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6.黑龙江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7.黑龙江省内地新疆高中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8.黑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9.黑龙江省冰雪运动进校园及青少年足球活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10.黑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11.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2.黑龙江省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13.黑龙江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4.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16.黑龙江省属高校后勤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7.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7月12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4•【字号】黑市政字[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黑市政字〔2008〕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市政办明传〔2008〕78号)文件精神,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评选推荐,经市政府审定,决定授予肖杰等10名同志“黑河市十佳校长”荣誉称号;授予王淼等100名同志“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黄凤来等20名同志“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荣誉称号;授予李春荣等10名同志“黑河市师德建设十佳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徐文平等10名同志“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姚新等55名同志“黑河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黑河中学等10个单位“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被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加倍努力,再创佳绩。

同时,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以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黑河市十佳校长名单2、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名单3、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4、黑河市师德建设十佳标兵名单5、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6、黑河市优秀班主任名单7、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名单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附件1:黑河市十佳校长名单肖杰黑河市第三中学刘北虹黑河市第二小学王强北安市和平小学时有军北安市通北镇第二中学王进军嫩江县科洛中学武建平嫩江县铁东学校张铁刚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邓双孙吴县第一小学XXX 逊克县边疆中学李国清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附件2: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名单王淼黑河市教育研究院吴灵芝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段淑红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张向东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李秋健黑河中学张玉梅黑河中学田红黑河中学李瑛黑河中学王颖黑河中学张静黑河市逸夫中学于彬黑河市逸夫中学高芳黑河市黑河三中周桂兰黑河市黑河三中王兰兰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张晓平黑河小学李洪友爱辉区职业技术学校吴兴雨黑河市第五中学姜岩河市第五中学饶贵春黑河市第五中学王岭杰黑河市第二中学赵连峰黑河市第二中学马照凤黑河市第二中学潘游黑河市实验小学刘雪松黑河市第三小学黄玉梅黑河市第五小学王翀云黑河市第六小学李靖黑河市幼儿园朱雅君爱辉区幸福中心学校孙晓丽爱辉区爱辉镇中心学校范立杰爱辉区罕达汽学校赵永利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于馥欣北安市第一中学冯海霞北安市第三中学刘春艳北安市第四中学远华北安市第八中学于艳玲北安市铁路中学李玉成北安市通北镇第一中学盛小红北安市兆麟小学张剑巍北安市健康小学朱喜智北安市通北镇第一小学张国丽北安市铁东小学姚淑华北安市北岗小学郑百玲北安市中心幼儿园曹凤君北安市城郊中心校李金霞北安市二井镇中心校张国臣北安市杨家乡中心校尹秀山北安市东胜乡中心校赵亚丽北安市石泉镇中心校穆春梅嫩江县第一小学杨秋霞嫩江县第一小学赵艳玲嫩江县第二小学罗朝霞嫩江县第三小学王伟嫩江县第四小学刘霞嫩江县第五小学宋桂英嫩江县第一中学张丽梅嫩江县第二中学苑秀英嫩江县第三中学高志安嫩江县第三中学马丽嫩江县高级中学黄长江嫩江县教师进修校高少华嫩江县伊拉哈中学陈同福嫩江县伊拉哈中心校魏国云嫩江县长福学校郑月莲嫩江县新胜学校董赟嫩江县科洛学校贾桂英嫩江县白云学校魏淑英嫩江县联兴学校崔为微嫩江县座虎滩中学李艳梅五大连池市龙镇中心学校李静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庆民小学赫英龙五大连池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石晓华五大连池市第一小学史成苹五大连池市团结乡中心学校王智强五大连池市团结中学王淑芬五大连池市第二小学校吴东霞五大连池市新发乡中心校许冰冰五大连池市朝阳学校朱凤英五大连池市和平镇中心学校周希望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刘淑艳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孙亚娟五大连池市华山学校王瑞玲五大连池市龙镇中学XXX 孙吴县第一小学鄂娇娜孙吴县第二小学马景勋孙吴县第三小学袁喜贵孙吴县第一中学于亚文孙吴县第二中学高留军孙吴县民族中学王凤孙吴县奋斗乡中心校吴宝国孙吴县正阳山乡中心学校高宏逊克县教师进修学校于英杰逊克县职业技术学校谢文华逊克县边疆中学段富强逊克县第二中学郭海莉逊克县实验小学王华逊克县第一幼儿园焦春芳逊克县边疆小学崔淑香逊克县第一中学李春玲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二小学赵智峰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一中学附件3: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黄凤来黑河市教育研究院王成武黑河市教育局贺卫红黑河市教育局车久贵黑河市教育局毕永洁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付淑霞黑河市教育信息中心姜建设黑河中学张显峰黑河市逸夫中学张国芳黑河市第三中学郭彦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张红黑河小学马书彬爱辉区西岗子中学张洪江北安市铁路小学李亚文北安市铁西小学陈磊嫩江县教育局蔡永杰嫩江县教育局潘万林五大连池市新发乡中心校崔光银孙吴县教育局牟宗杰逊克县教育局田宇五大连池风景区龙泉小学附件4:黑河市师德建设十佳标兵名单李春荣黑河市黑河中学郑艳清黑河市逸夫中学邢宁宁黑河市黑河小学吕红黑河市第五小学沈丽萍北安市通北镇第二小学校刘丽红嫩江县第二中学孙丽翠五大连池市双泉中心小学杨凤兰孙吴县第二中学李华逊克县第三小学贾秀华五大连池风景区龙泉小学附件5: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徐文平黑河市第三中学姚魁星河市实验幼儿园徐辉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董雅明黑河市第二中学程俊华北安市第三中学吕春艳北安市健康小学孙艳秋嫩江县第一中学云丽春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尹淑春逊克县第二中学张永春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附件6:黑河市优秀班主任名单姚新黑河中学田红黑河中学鲍志欣黑河三中李凤娟黑河市逸夫中学张晓平黑河小学姜岩黑河市第五中学张威黑河市第二中学车宏黑河市实验小学殷钰黑河市第二小学王智芳黑河市第三小学于颖黑河市第四小学吴星丽黑河市第六小学李树双黑河市爱辉区西岗子镇中学徐爱慧黑河市爱辉区爱辉镇小学薛艳芝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中学伞秋凤北安市铁东小学袁红北安市北岗小学王颖芳北安和平小学赵云霞北安市铁路小学彭军北安市通北镇第一小学乔月玲北安市赵光镇小学李冬艳北安市中心幼儿园吴乃贤北安市第三中学张嘉祥北安市第二中学齐慧北安市第四中学汪淑红嫩江县临江学校花君嫩江县长福学校赵淑梅嫩江县伊拉哈中学何海英嫩江县第一中学张丽梅嫩江县第二学校尹久臣嫩江县前进学校秦丽丽嫩江县科洛学校焦玉杰嫩江县第一小学毕慧娟嫩江县第四小学张艳华嫩江县第四小学张春香五大连池市新发中心学校段宪华五大连池市团结乡中学李静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庆民小学王秋艳五大连池市第二小学李艳辉五大连池市和平镇解放小学李长龙五大连池和平镇中学金朝华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禹海燕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祁鸿娟孙吴县第三小学郭霞孙吴县民族中学裴玉丽孙吴县第二中学黄秀清孙吴县第一小学于红玉孙吴县第二小学曹福胜逊克县边疆中学王洪英逊克县第二中学曹春玉逊克县第一中学雪梅逊克县多宝山中心小学刘彩虹逊克县实验小学金银姬五大连池市风景区龙泉小学鲁晓华五大连池市风景区第一小学附件7: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名单黑河市黑河中学黑河市实验幼儿园黑河市实验小学黑河市第六小学北安市第八中学嫩江县高级中学五大连池市新发乡中心校逊克县边疆中学孙吴县民族中学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联[2009]196号关于表彰2009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推进全省中小学师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弘扬人民教师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师德伴我行”师德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省107个师德先进集体、362名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此次受表彰的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中师德建设的优秀代表。

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我省广大教师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严谨治学、敬业奉献的良好师表形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模范的遵守、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真正成为广大教师学习的典范和楷模;同时也希望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成为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全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9年黑龙江省中小学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2009年黑龙江省中小学师德先进集体名单哈尔滨:哈尔滨市第十四中学校哈尔滨市南马路小学校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哈尔滨市东风小学校哈尔滨市第二十四中学校哈尔滨市新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二中学校哈尔滨市阿城区回民小学校宾县胜利镇中心校方正县方正镇第三小学依兰县达连河镇第一中学五常市朝鲜族实验小学延寿县延寿镇胜利小学尚志市逸夫学校双城市青岭乡中心学校巴彦县西集镇中心小学校通河县浓河中心校木兰县幼儿教育中心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哈尔滨市第六中学校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哈尔滨市兆麟小学校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齐齐哈尔:依安县第一中学龙江县七棵树镇中心学校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齐齐哈尔市第三十中学齐齐哈尔市第二十九中学齐齐哈尔市第五十一中学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全福小学泰来县第三中学克山县双河中心学校讷河市第五小学克东县第一中学齐齐哈尔市富区向阳路小学牡丹江:牡丹江市职教中心牡丹江市第二高级中学牡丹江市第三高级中学牡丹江市实验中学牡丹江市八达学校牡丹江市人民小学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林口县三道通镇中心小学佳木斯: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佳木斯市第二中学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佳木斯市光复小学抚远县第一中学富锦市第一中学佳木斯市第二十小学大庆:大庆市祥阁学校大庆市靓湖学校肇源县第一小学大庆市龙凤区第一小学大庆市第十四中学大庆市大庆中学肇洲县第二中学绥化:安达市第二中学兰西县崇文实验学校明水县第二小学绥棱县第三小学青冈县实验小学肇东市实验小学望奎县第三小学绥化市英俊小学海伦市第七中学庆安县丰收乡中心校鸡西:虎林市逸夫中学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鸡西市滴道区滴道河乡小学鸡西市麻山区英林学校鸡西市特殊教育学校鹤岗:鹤岗市兴安三校鹤岗市第五中学鹤岗市立新小学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中心小学绥滨县绥滨镇中心校黑河:嫩江县铁东学校五大连池市和平镇中心校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第二小学黑河市职业技术学校黑河市第三中学双鸭山:宝清县高级中学集贤县集贤中心校双鸭山市一中附属学校双鸭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双鸭山市第一中学双鸭山市第三十四中学伊春:伊春市第一中学铁力市第六中学伊春市实验小学伊春市双丰林业局第一中学伊春市翠峦区第一小学七台河:七台河市教育局七台河市第十四中学七台河市第三中学七台河市第二小学大兴安岭:漠河县立人学校新林区第三中学大兴安岭实验中学农垦总局:嘉荫农场学校曙光农场中学八五〇农场子弟校森工总局:柴河林业局第三小学绥棱林业局小学迎春林业局第一中学2009年黑龙江省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崔颖哈尔滨市经纬小学陈冬梅哈尔滨市一一三中学崔淑芳哈尔滨市十四中学谢天威哈尔滨市十四中学赵艳波哈尔滨市十二中学田巧英哈尔滨市文苑中学刘欣哈尔滨市府明中学高崇辉哈尔滨市泰山小学赵家财哈尔滨市桥南小学马永红哈尔滨市六十九中学王宁哈尔滨市花园小学高艳云哈尔滨市七十三中学刘志刚哈尔滨市一二二中学李远惠哈尔滨市红心学校王立华哈尔滨市三十五中学韩雪哈尔滨市风华小学王欣宇哈尔滨市八十二中学张香菊哈尔滨市松浦中心校宋雪莲呼兰六中辛丽丽呼兰腰堡中心校陶立杰呼兰实验中学刘燕阿城七中袁洪艳阿城建设小学赵明娣阿城二中刘春和宾县一中刘剑丽宾县胜利中心校任凤辉方正第三中学高宏秦依兰江湾二中罗书杰依兰德才中学毕慧秋五常双桥子中学修青青五常幼儿园孙平五常二中张世祥延寿四中吕守泉尚志市苇河镇中心学校石研尚志镇八一希望学校杜晓丽尚志市一曼小学王广武双城万龙一中胡洋双城乐群中学赵丽双城五家中心卢秀荣巴彦三中苏保平巴彦兴隆中学王玉波巴彦兆麟小学王海燕通河三中马晓英木兰高级中学孙立伟哈尔滨市一中鲁时光哈尔滨市三中李成军哈尔滨市六中李隽哈尔滨市九中崔凤哈兆麟小学孙丽娟哈师范附小齐齐哈尔:郑岩齐市第五中学张平齐市三十四中学刘春雪齐市十七中学张永军齐市二十八中学孙兴伟齐市三中贾焱齐市东方红小学张晓光齐市二十九中学赵福新齐市六中马秀玲富区杜达乡罕伯岱学校关永刚齐市十一中学李华梅里斯区梅里斯乡达斡尔族小学马慧艳齐市三十中学王利龙江县黑岗中学张凤霞龙江县华民乡中心学校王国瑛讷河市同义镇中心小学袁月杰讷河市四中马霞讷河市五中张立勇依安县实验小学史长青依安县第二小学邱桂珍富裕县富裕镇第五小学信启泰来县第一中学张艳春泰来县第二中学刘佰芹甘南县第一中学李文娟克山县四中张金华克山县实验小学刘玉春克东县第二中学赵巍拜泉县星耀小学李丽齐齐哈尔中学杜彦杰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周洪伟齐齐哈尔市职教中心牡丹江:张军涛牡丹江市教研院邴建玲牡丹江市职教中心孙永宏牡丹江市一中刘国强牡丹江市一中刘维成牡丹江市二中商治平牡丹江市三中艾琦牡丹江市五中褚杰牡丹江市六中崔桢牡丹江市八中董兆玲牡丹江市实验中学黄海荣牡丹江市十一中方菲牡丹江市十二中张庆武牡丹江市十四中金京花牡丹江市十五中刘艳霞牡丹江市十六中赵鹍牡丹江市二十中朱雪芬牡丹江市二十一中邢耀红牡丹江市二十二中孙长华牡丹江市特教学校刘俊虹牡丹江市长安小学张香菊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李季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小学于红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小学黄传香牡丹江市爱民区井冈山小学李云凤牡丹江市铁岭镇中心校张秀梅绥芬河市四小洪庆昌海林镇中心校高福良宁安市二中王秀清东宁县实验小学薛爱华穆棱五中佳木斯:卢文杰桦南县第四中学李晓燕桦南县梨树乡民主村小学金福臣桦川县悦来镇中心小学刘波桦川县四马架乡永胜小学綦先平桦川县职业教育中心张华同江市第一中学安永庆同江市第三小学马洁富锦市第一中学燕立为汤原高中迟凤华抚远县第一小学张光宇佳木斯市第十五小学韩绍云佳木斯市第二十三小学杜莉佳木斯市第二十小学张明佳木斯市松江中学韩东民佳木斯市第十一小学李静波佳木斯市第四中学付延声佳木斯市第四中学师延平佳木斯市第五中学李艳佳木斯市第六中学宫恒彬佳木斯市第八中学刁萍佳木斯市第九中学王飞宇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李传英佳木斯市第十六中学刘冰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尹铁臣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丛玲玲佳木斯市职业技术学校王红梅佳木斯市特殊教育中心俞学万佳木斯市朝鲜族基础教育中心张建明佳木斯市云环小学孙永妍佳木斯市光复小学大庆:石晶坤杜蒙二中付丽杜蒙红旗小学刘铁丽大庆铁人中学王晶华大庆四中王志民大庆石油高中周欣歌铁人中学张桂文大庆市怡园小学史玉秋大庆市西苑小学纪凯大庆市实验中学白欣梅大庆市十九中学周易大庆市二十三中学姜世军大庆市乘风第二小学吕向东大庆市祥阁学校杨先慧大庆中学王瑞波林甸县第二小学高志宏林甸县第四小学何艳华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中学武文秀肇州县第四中学小学部李艳坤肇州县双发乡中学王秀芳大庆市三十五中学赵洪君大庆市喇嘛甸中学戴春波肇源县三小肖丽华肇源县第四中学陈波大庆市第一中学兰振云大庆市六十九中学姚凤斌大庆市四十四中学陈静大庆湖滨学校韩鸿君大庆市东风中学施政大庆市东风中学董越宏大庆市六十一中学陈晓伟大庆市东风中学张利民大庆市第一中学绥化:何春雨望奎县灵山中学吴晓燕望奎县和平小学王占国绥化市宝山二中张彦朝绥化市宝山一中李玉萍青冈县人民小学陈海鹏绥化市第十中学宋广成庆安县民乐镇民乐小学郑继良庆安县第三中学赵越超海伦市联发乡中心小学陈宝贵望奎县三中郭颜梅肇东市尚家中学李霞肇东市实验小学逯维肇东二中徐艳敏绥化市育才小学刘松鹤北林区连岗乡中心校马俊红绥化市一曼小学黎秀艳海伦三中姜胜男海伦市永富中学李林绥棱县克音河中学宋成义绥棱县绥中中心小学张丽华绥化市机关幼儿园张艳丽兰西四中宁国娟兰西县兰河乡第一中学赵忠贤兰西县榆林镇中心校朱荣侠明水县明水镇中学崔丽敏明水县三中邓晓军安达市第五中学娄丽菊安达市新兴小学昌丽安达市和平小学王淑艳青冈县第五中学鸡西:王晓慧虎林市高级中学陈太明虎林市第一小学史淑莲密山市第一中学徐跃贵密山市第二中学王利鸡东县东海中学曲艳霞鸡东县平阳中学刘桂霞鸡西市十八中学王少芬鸡冠区鸡西小学魏爱辉鸡西市城子河区城子河小学孙赫楠恒山区张新小学李振会鸡西市十七中学付忠红梨树区穆棱二中王新利麻山区英林学校于士忠鸡西市第一中学何松景鸡西实验中学李东杰鸡西市十九中学黄冬清鸡西市树梁中学高艳秋鸡西市田家炳中学王晶鸡西市师范附小陈景利鸡西市和平小学赵春静鸡东县第四中学崔贤奎鸡西市朝鲜族中学鹤岗:高树清鹤岗市第二十二中学闫丽萍鹤岗市第六中学樊金华鹤岗市第八中学张景华鹤岗市第二十六中学钟桂霞新华镇中心小学刘太峰红旗一校殷桂珍鹤岗市第一中学史红霞萝北县苇场学校祝红梅萝北县第一中学宋永华鹤岗市新南小学黄国斌鹤岗市职教中心徐淑清鹤岗市煤城小学杜春娇鹤岗市师专附小陈星羽鹤岗市大陆小学韩明劲鹤岗市第一教育幼儿园温庆柱鹤岗市第三中学仲崇霞鹤岗市第二教育幼儿园刘洪艳绥滨县绥东镇中心校刘子云绥滨县富强中学姜淑琴鹤岗市朝阳小学双鸭山:姜文艳双鸭山市尖山区平行路小学杨丽瑛双鸭山市尖山区富安小学齐国丽双鸭山市岭东区中山小学石明远双鸭山四方台区太保中心校张苗苗双鸭山市宝山区育龙小学王金玲饶河县第二中学潘利宝清县第一高级中学葛佩华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赵喜凤宝清县四中徐化娟宝清县一小康金艳友谊县第一小学王开英集贤县升昌中心校蔡玉博集贤县腰屯中学王仁兰集贤县一小江淑华集贤县二小陈传军双鸭山市第六中学屈淑英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付秀梅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刘永芹双鸭山市第二十六中学姜孝良双鸭山市第一中学田宏双鸭山市第三十二中学郑卫国双鸭山市第三十二中学黑河:李树双黑河市西岗子中学成世香黑河市第四小学杨荣一北安市通北第二中学赵丹平北安市兆麟小学王国民北安市第二中学安志勤嫩江县高级中学刘颖嫩江县第五中学翟军嫩江县铜矿学校崔慧五大连池市第二中学余国安五大连池市中心学校孟秀芳逊克县二中宋淑娟逊克县车陆小学张广峰孙吴县一中马惠贤孙吴县二中田宇风景区龙泉小学张明礼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姜波黑河市第一中学周桂兰黑河市第三中学牟景霞黑河市第四中学邢宁宁黑河市黑河小学伊春:王淑申伊春区第五中学朱立杰南岔铁路小学刘景荣南岔铁路中学杨建胜朗乡林业局第三中学王艳菊汤旺河第二小学闫桂兰嘉荫县一中胡雪梅友好一中王丛金山屯一中彭广英红星区前进学校徐凤芹西林区新强小学程玉芹上甘岭区第二小学周淑云乌伊岭三小张丛娥桃山局中心小学王翰林伊春市二中温业玲铁力市第四中学刘雪芹伊春区第三中学左忠辉乌马河二小李金香双丰林业局林业小学李源伊春市特教中心刘伟带岭区第一小学七台河:吕海琴勃利县一中裴秋波勃利县双河镇中学董志全茄子河区茄子河中学李环七台河市一中王玲七台河市十中杨金波七台河市越秀学校侯晓萍七台河市欣源中学韩红艳勃利县长兴中心小学王宝苹勃利县南郊小学郑秀华新兴区安乐学校于薇薇桃山区万宝河镇中心小学马春波七台河市八小杨丙书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于祥杰七台河市三小李长秀茄子河区双鹤小学大兴安岭:李涛呼玛县第一中学刘淑英漠河县第三小学张权红塔河林业局第一中学张海涛塔河县第四中学吴彩霞加格达奇区四中王丹华加格达奇区第一小学陈桂文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王旭臣松岭区壮志小学李英大兴安岭新林二中孙静大兴安岭呼中区第三中学高继凤图强一小王丽芹大兴安岭实验中学刘艳华大兴安岭高级中学张淑华大兴安岭林业育才中学于明珠大兴安岭林业育才小学农垦总局:崔艳宝泉岭分局江滨中学邢睢欣宝泉岭分局军川小学陈维刚北安分局逊克农场学校耿向丽北安分局建设农场学校都玉香农垦佳木斯学校谷文生绥化分局高级中学乔美玉红兴隆一中陈维忠庆阳农场学校张玉芬建三江局直中学黄柱起齐齐哈尔分局查哈阳农场三中杨志华建三江管局大兴中心校刘荣八五二南中黄跃斌牡丹江分局高级中学柏建华九三局直中学明冬梅八五〇农场子弟校森工总局:李德芬方正林业局第四中学王晓萍亚布力林业局第二小学纪艳萍沾河林业局第三中学孟宪明兴隆林业局第一中学李传凤绥阳林业局第二小学吴德伟海林林业局第一中学王丽英东京城林业局第一中学刘延利大海林林业局第一中学王代玲双鸭山林业局高级中学孙继成东方红林业局第一中学省直:鲁岩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刘建学哈师大附中。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3.01
•【字号】黑教法函〔2016〕58号
•【施行日期】2016.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的通知
黑教法函〔2016〕58号
省教育厅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市教育局,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近一段时期以来我省教育政策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教育政策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教育政策法治工作会议暨依法治教现场会的预通知》(教政法司函〔2016〕8号)精神,请各单位填写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统计表,并于2016年3月7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李放,联系电话:*************,189****0712;邮箱:**************)。

附件: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统计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日附件
______(市)教育政策法治机构信息表。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黑市政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21〕19号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研究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和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协调解决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县(区)及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监管、督察及审计工作。

二、组成人员总召集人:陈晓杰市政府副市长召集人:程知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庞国柱市教育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青梅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正君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洪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吴景辉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孟秀云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三、工作机构及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整理分送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遇重大事项及时呈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县(区)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营养餐招标工作,认真审核下级实名制上报信息;督促县(区)教育部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积极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县(区)教育部门配合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每学期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县(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做好资金核查、清算与审计工作。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黑教基二[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2013〕98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教育局:近期,我省个别学校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行为,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查内容(一)全面排查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存在将商业行为引入校园现象,是否存在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推荐校外补习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及其它有偿服务等行为。

(二)全面了解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存在向学生宣传各种商业信息、借企业赞助等名义进行带有商业色彩的宣传活动等行为,是否未经批准在校园内粘贴、发布各类商业性广告以及为相关组织提供具有商业价值和用途的教师、学生及家长信息等行为。

(三)全面审核各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楼内已有的商业网点,是否存在新建学生宿舍楼和原无商业网点的学生宿舍楼内新设置的营业商业网点。

(四)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学生校服情况,检查学校在学生校服采购环节中是否进行公示,是否将校服采购合同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是否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学生参与商业保险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存在规定学生购买指定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规定学生通过指定途径购买保险产品、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掌握和检查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辅材料选用、学具配备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代购、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具,并从中牟利,特别是将书商引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等行为。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报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报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报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1.16•【字号】双教体字〔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报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通知双教体字〔2019〕12号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204 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黑教发函〔2018〕580 号)要求,请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对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支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聚焦督察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围绕《规定》确定的统计督察对象、内容,重点自查《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否传达到位,《意见》、《办法》规定的各项措施是否贯彻到位,对职责内的教育统计工作是否组织到位;是否联系实际,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学校教育统计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是否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本县(区)、本学校是否按照相应要求明确主管统计工作的机构或岗位、配备统计人员、明确统计负责人;是否有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的行为;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为统计工作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是否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等。

同时,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所辖学校,依照督察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执法检查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对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形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以下简称报告及意见)。

黑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的通知-

黑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的通知-

黑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的通知正文:----------------------------------------------------------------------------------------------------------------------------------------------------黑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为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切实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到实处,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

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德育示范校创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工作部署,注重积累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领,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2.各县(市、区)教育局至少申报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德育示范校,同时,各地注重创建过程中的图片、影像、文字、总结等材料的收集归纳工作,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德育示范校自评打分表、德育示范校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至黑河市教育局学生素质发展科。

3.为确保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市教育局将于2021年10月份对德育示范校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以及复审。

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间通过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对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联系人:顾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价标准》2.《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申报表》3.《黑河市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自评打分表》黑河市教育局2020年12月24日——结束——。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4.13•【字号】双教字〔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8〕61号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双鸭山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4月13日双鸭山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教办发〔2018〕7号)要求,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18年4月至9月,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通过春夏火灾防控整治行动,实现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结合场所和人员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单位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逊克县教育系统接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组检查

逊克县教育系统接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组检查

逊克县教育系统接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组检查
张玉龙
【期刊名称】《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年(卷),期】2010()7
【摘要】近日,黑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舍建筑专家检查组对逊克县的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及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在实地检查中,专家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

逊克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采纳专家组的建议,尽力做好下一步的建设工作,
【总页数】1页(P37-37)
【关键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组;逊克县;检查;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建筑专家
【作者】张玉龙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8
【相关文献】
1.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规范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通知 [J], 无
2.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 [J], 无
3.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室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J], 无
4.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实施项目调整规定的通知 [J], 无
5.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在黑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现场会上的讲话 [J], 程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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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双教体字〔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双教体字〔2020〕37号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13号)精神,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一、县(区)教体局要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和监督,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市教材选用目录,按时做好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用书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0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2.小学科学,一、二、三、四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五至六年级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

三、各县(区)、各学校可根据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

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可按需自愿购买。

四、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盲校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下册、信息技术三年级上下册,聋校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上下册、沟通与交往三年级上下册、美术三年级上下册,培智学校生活语文四年级上下册教材正在组织审核,教材使用工作另行通知。

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

五、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0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原出版社的新教材。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9.14•【字号】黑教发函[2012]349号•【施行日期】2012.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黑教发函〔2012〕349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教育局(处),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2〕12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育事业统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教育部规范了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内容及指标解释,推出了新的教育事业统计软件。

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教育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教育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汇总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依法统计,规范行为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维护统计秩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随意干预、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培训,提供保障各单位要大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教育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按照《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试行)》和省教育厅培训计划的要求,切实做好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同时,要组织好本地区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做好人、财、物的条件保障工作,特别是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后,要加强对计算机软硬件的配备(基本配置见附件3),确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教基[2007]253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教基[2007]253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教基﹝2007﹞253号)各市(行署)教育局,农垦总局教育局、森工总局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67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部署,鉴于全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新情况,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初中小学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和对农村初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重大现实意义,要进一步明确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办人民满意教育过程中所承担的全面规范管理、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职责,对任何干涉学校教育教学、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依法清理,严加规范,为学生创造宽松和谐的有利于健康成长的环境,确保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教育行为。

各初中、小学要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每节课的教学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竞赛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不得举办或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竞赛测评、考核等活动。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办学行为规范工作的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学责任区,加强对规范初中小学办学行为、招生工作和大中城市学生负担过重的督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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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克县教育局文件逊政教发[2010]16号关于转发《黑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镇内中小学及教师进修学校:为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引导学校和教师端正教育教学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黑市教字[2010]5号文件精神,现将《黑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校遵照细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逊克县教育局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黑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增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黑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新课程理念倡导的教学管理要求和课堂教学要求,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制订的教学工作的一般性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规和行政规章,引导学校和教师端正教育教学思想,以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细则》遵循的原则是: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操作性原则。

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便于实施和检查。

发展性原则。

本《细则》是开放性的动态的规则系统。

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校在贯彻实施本细则时,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也应根据教学工作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充实内容,完善本《细则》。

第五条本《细则》的实施目标是:1.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

通过本《细则》的实施,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学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2.促进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立。

正确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认真开设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学校课程。

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3.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提倡主动参与、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养成积极思考,勤于动手,勇于实践的习惯;培养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

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通过本《细则》的落实,促进学校开展考试内容方法的改革,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第六条本《细则》分总则、课程设置与管理、课程实施要求、学生学业评价、附则共计五章,三十条。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管理第七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黑教基【2001】268号)及补充的有关课程设置的通知精神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1.要坚决落实国家课程,认真上好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学校课程。

2.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3.要重点保证音乐、体育、美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严禁随意挤占音乐、体育、美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

4.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关于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

5.凡是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特色项目、研究课题,可以根据需要对课程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学时间。

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为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2—4周)。

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

第九条严格按照《黑河市2005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

教材一经选定,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不得随意更换版本。

确须更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程序,向市教育局申请,报省教育厅审批,在各学段起始年级开始使用。

第十条严格学辅材料管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学生统一订购学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册、测试题集)、报刊杂志和课外读物等。

提倡学校自行编写有针对性的学辅材料,但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学校选用的专题教育读本,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不得强制学生个人购买,也不得代为统一订购。

第十一条严肃治理乱办班、乱补课。

各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准利用早、晚自习、午休时间等上课或集体补课;初中毕业年级要严格控制补课时数。

不得硬性规定走读生到校集中参加早、晚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

第三章课程实施要求第十二条备课1.凡学校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每节课都要精心备课。

备课至少应超前3个课时,保证有反复思考、精心设计的时间。

2.教师备课时要采用个体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

同年级同学科有两人以上执教的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研组或备课组长要坚持按每个单元(或章节)召集教师集体备课一次,要做到定时间、定场所、定内容、定主备课人。

集体备课时要真正开展研讨,资源共享,经验分享、思想交流、共同提高。

但共享教案要留一定空间供个人创造发挥和教学反思之用,体现集体智慧和教师的个性化教学。

集体备课的成果不能代替教师个人备课和撰写课时教案。

3.各地、各学校要依托区域中心备课组、学科教研组等组织,定期开展学科教学研讨活动,每次研讨时做到有主持人、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有活动记录、有活动效果跟踪反馈。

4.备课要做到“五备”。

即备课程标准、备课程资源、备学情、备教法与学法、备教学过程。

在此基础上,写出课时教案。

要充分挖掘身边鲜活的教学资源。

5.课时教案的基本内容包括课题、教学目标及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准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

“教学目标”必须按照课程标准设定,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要求。

“教学过程”要以学生活动为主线,体现活动设计的理念。

6.课时教案要体现新课程理念,要体现任课教师的思想,教学设计要切合学生实际,突出实效性,杜绝照抄本人旧教案、抄袭他人教案、照搬教学参考书和网络资源以及其它电子文本等现象。

作文课、复习课、练习课、习题及试卷讲评课、实践活动课等都要有教案,倡导电子备课。

7.教案的格式、详略不强求一律,应视课型、教材深浅程度、教师基本素质、班级学生情况而定。

8.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必须制定出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根据实验需要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并提前三天报实验室,《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报实验室。

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

上课前检查实验仪器、材料和设备。

实验员应按照《演示实验通知单》、《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准备好所需各种实验仪器、材料和设备。

9.体育教师课前要协调、安排好教学场地,对所用器材进行常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进入场馆上课,按场馆管理要求实施教学。

10.美术教师要在课前制作好教具(包括绘制范画与步骤分解图,制作范样、直观教具等),通知学生准备课业用品。

第十三条候课1.教师提前两分钟候课。

教师候课时,要求备齐课程表、进度表、教师用书、教材、教案、教具,带齐教学用品方可进入课堂。

2.音乐教师要提前3-5分钟到达教室播放音乐。

第十四条上课1.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

调课权在教导处,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以及相互代课。

2.教师要认真调整好情绪、清点学生人数,弄清学生缺席情况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教导处。

3.严守工作纪律,在课堂上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不吸烟、不接打手机,不接待家长或亲友。

不坐着上课(身体条件特殊的除外),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叫学生出教室替老师取与教学无关的东西,更不准让学生出校园。

严格遵守时间,严禁迟到,不得提前上课,也不得拖堂。

严禁酒后上课。

4.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条理清晰,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

板书应工整规范,禁字迹潦草,不得写错别字。

教师应以人格魅力影响学生,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教态亲切。

5.教师应尊重、关心、爱护学生,不讲不尊重学生的话,不做不尊重学生的事。

严禁讽刺、挖苦、羞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逐出教室。

对不守纪律的同学应在下课后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当天的问题,当天处理。

6.教师要努力创设宽松、愉悦的课堂学习氛围,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组织实施有效教学,善于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全面落实教学目标。

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所有学生都能在其原有的水平上得到发展。

要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善于研究讨论问题。

注重思维方法、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尽量让学生采用自主、合作、探究方式学习。

要精心选择、设计课堂练习,每节课中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课堂练习时间,并及时反馈讲评。

7.重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妥善处理使用信息技术与理科演示、分组实验的关系,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8.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上实验课时必须穿着实验服。

进行实验时必须作到操作正确、规范。

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依照程序操作。

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

分组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实验的原理、目的、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

在学生实验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

加强安全教育,妥善处理实验时的突发事件,严防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好废液、废气、废渣。

帮助学生设计实验报告,如实填写实验记录。

实验员在上课时应主动协助实验教师完成实验教学工作,下课后负责仪器、材料的回收、整理。

9.体育教师上课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一律在运动场馆上课(特殊天气除外)。

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强调安全。

课后及时做好场地、器材的清理归还工作。

器材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报告器材保管员并做好记录,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配合处理。

10.音乐教师进行歌唱教学时必须要有表情的范唱、伴奏。

11.美术课一般要在室内(教室、美术室)进行。

如须室外写生,必须报请教导处批准,美术教师必须随堂组织活动和保护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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