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桥煤矿防治水工作班报日审制度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2篇)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水安全,规范煤矿水安全工作,并及时掌握煤矿水情况,避免水灾事故发生而制定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要求:煤矿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和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水情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2. 报告频率:根据煤矿水安全的特点和需要,制定了不同的报告频率,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或季报等,以满足上级部门对水情的监管和分析需求。
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煤矿水情的概况、水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水量、水位、水质等信息,还应包括煤矿采取的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等。
4. 报告流程:规定了报告的流程,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填写、审核和上报等环节,确保报告的准确完整。
5. 报告责任:明确了各级责任人的报告责任,包括煤矿负责人、安全主管部门、水安全管理人员等,落实责任到位,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6. 报告分析: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报告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煤矿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通过建立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可以提高煤矿的水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掌握并应对煤矿水情的变化,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煤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二)一、制度概述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管理,提高煤矿水安全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在煤矿防治水安全工作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估煤矿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煤矿水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要求1.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进行,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且反映实际情况。
2.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应有权威性,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客观的数据以及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3.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应及时编写、上报和反馈,确保信息流通畅通,能够提供及时的决策依据。
4.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应加强沟通与交流,形成统一报告,避免信息的重复和冲突。
煤矿防治水工作制度
防治水工作制度1、防治水领导小组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工作管理。
2、对矿井地质构造观测、煤(岩)层观测、巷道掘进、回采工作面的资料收集、编录工作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3、不断完善我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等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每年初根据我矿采掘计划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6、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7、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积水井巷、采空区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掌握,并定期对矿井充水性图、排水系统图等图纸进行修改。
8、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防治水情况及水害情况。
9、在采掘过程中,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10、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做好观测台帐,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对采掘区域及积水区异常情况及时作出水害预报。
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 2 次。
11、加强地面塌陷治理,对由于开采引起的地表开裂及时封填,以防雨水顺裂缝灌入井下。
12、抓好雨季“三防”工作,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井上下排水系统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的水害隐患通知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限定汛期前完成整改,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 24 小时的不间断排查,并及时观测矿井水量变化情况。
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13、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时,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水安全,保障煤炭生产和工人安全,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水质量、水量、水位等信息。
2. 报告内容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水流量报告每日报告煤矿生产区域每个排水口的水流量情况,包括排水口的名称、水流量、水质情况等信息,并按照煤矿生产区域进行分类,填写至煤矿水环保监测表中。
2.2 水质报告每日对不同水源的水质情况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对于日常生产用水、一般排放水、废水以及含有有害物质的水源,应当进行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的标准填写煤矿水环保监测表。
如果发现水质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2.3 水位报告每日对煤矿水库、水塘、河流等水位情况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同时需要关注降雨情况和天气变化,及时做好洪水、干旱等水灾预防工作。
如果发现水位异常,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2.4 水处理报告煤矿企业需要对含有有害物质的水源进行处理,每日需要报告处理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对于生产用水和一般排放水,煤矿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
对于废水,必须彻底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3. 报告形式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必须为书面形式,以表格为主。
必须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每日上午11:00前,将前一日的报告交由相关人员审核,随时应当交由监管部门进行查看。
同时,报告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4. 报告负责人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的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员。
负责人应当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并按时审核报告。
对于发现的问题,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监管部门,协调处理。
5. 结语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水问题,一直是煤矿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必须加强防治水安全工作,尽最大可能做好水安全信息报告工作。
只有通过有效的监测和管理,才能保证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煤矿防治水制度、岗位责任制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目录防治水管理制度 (4)防治水业务管理制度 (6)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7)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22)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23)防治水测量制度 (24)水害情况分析制度 (25)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26)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27)探放水确认制度 (28)探放水现场场管理制度 (29)雨季防治水工作制度 (30)雨季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31)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32)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34)防治水奖罚制度 (35)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9)安全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0)生产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1)机电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2)矿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3)防治水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44)防治水机构责任制 (45)机电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6)生产技术部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7)安全部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8)通防部长岗位责任制 (49)调度室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0)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1)掘进(巷修)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2)防治水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3)探放水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4)探放水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5)钻机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6)探水工操作规程 (57)防治水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一、会议目的1、总结本周内各采掘工作面生产情况及各项防治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2、分析下周各采掘工作面前方可能出现的水害隐患情况,并作出相应的水害预报通知;3、根据矿生产计划,安排好下周防治水重点工作。
二、会议参加人员1、会议由地测主管技术员负责主持(因故不能出席的,由相关技术员主持);2、参加会议人员为生产管理部相关人员,包括:地测副总、地测副部长、地质技术员及全体地质组人员等;3、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会议时间的,提前一天在班前会上通知。
三、会议各项具体工作安排1、由主管技术员根据采掘接替情况,及时提供井下各作业场所近期施工重点及隐患情况;2、由周一防治水隐患排查人员及时汇报排查隐患情况及现场落实情况;3、及时传达近期防治水重点工程的宣传,做到工作现场情况及监督情况及时传达到每名地质职工;4、由地质防治水技术员传达近期会议精神,及各项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安排情况;5、会议由地测副总做总结讲话,及时落实各项工作,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四、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政策、法规、矿安全办公室精神;2、对本周内存在的各种水害隐患和安全工作重点,做出总结及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3、分析下周重点地段、特殊地段存在的水害隐患及防治措施;4、讨论研究水害防治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5、按防治水有关技术规定,严格落实水害排查“五步法”,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五、会议纪律及参加人员要求1、上述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及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变,到时准时召开,会议必须服从做到:小会服从大会,专业会议必须服从综合会议,避免会议冲突。
2、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及隐患排查的材料,在发言汇报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3、建立会议考勤制度。
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随意换人或无故缺席。
如因公。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对迟到者罚款10元,对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对无故换人者罚款20元,对早退者罚款20元;4、与会期间,不准阅读报纸、杂志等,不准打盹、睡觉,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不准接听电话。
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
2、地测防治水科应当在年初根据矿井采掘接续计划,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煤业公司地测部备案。
3、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编制补充勘探设计,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实施。
4、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报告或者资料,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验收。
5、煤矿井下水文地质勘探进行放水试验时,应当编制放水试验设计,确定试验方法、各次降深值和放水量,其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6、放水试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审查。
7、在雨季来临前,矿井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各类防治水工程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8、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应当由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9、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时,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专门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10、每年初,地测防治水科应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并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审批。
11、井下掘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地测防治水科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地测、机电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12、综采工作面回采前,应当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
地测防治水科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地测、机电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
1、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完成防治水相关规程后,首先在本单位征
求意见,在完善并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认可、签字后,上报审批。
2、严格执行集中会审批制度,严禁传阅流动会签。
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调度、防治水、安全监察、通风、机电等职能部门集体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3、防治水相关规程必须提前3天报总工程师,以便安排会审时间。
4、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查,充分发表意见,因会审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
作业规程审批过程中,组织人员要做好详细的“审批意见”记录,填清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等,参加审批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5、措施(包括补充措施)由矿分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审批。
凡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防治水相关规程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人员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6、作业规程遍之后,组织会审,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工人学习和培训,经过培训和学习后方可入井作业。
7、防治水相
关规程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审批后,任何人不得
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员
编制变更措施,并经审批、贯彻执行。
作业规程措施严禁涂改。
煤矿防治水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综合-做牌板)
企业负责人防治水工作责任制(1块)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把防治水的作为安全工作的前提来抓。
二、为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三、搞好煤矿防治水的人、财、物的调配工作。
确保防治水的所需的人员、资金,和材料。
四、本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督促矿长搞好防治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
五、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实行科技办矿,科技兴矿,推行先进科学办矿原则。
六、定时召开矿级管理人员会议,对矿级管理人员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对待,督促整改。
七、亲临现场,每周下井不少于一天,督查防治水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八、及时传达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
矿长(组长)防治水工作责任制(1块)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为天,以人为本”为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
,把防治水的作为煤矿工作的首要工作来抓。
二、矿为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三、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的文件精神,制定防治水的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
四、认真审查防治水的各项措施,并及时安排落实到位。
五、及时召开安全办公会,督促防治水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六、搞好防治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七、定时召开防治水的安全工作会议,对矿级管理人员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
八、亲临现场,每周下井不少于四天,督查防治水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九、狠反“三违”对防治水的违章违纪人员要加倍从严从重处罚。
安全副矿长(副组长)防治水工作责任制(1块)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以人为本”为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
把防治水的工作作为。
煤矿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范本(2篇)
煤矿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范本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日常巡查考核,评估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提高煤矿防治水的工作水平和效果。
2. 考核原则:科学客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精细化管理。
二、考核内容日常巡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各项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防治水设施的完好情况,包括排水系统、防水堰、防汛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
2. 矿井水文情况的记录和分析,包括水位、水质等情况的监测和报送是否及时准确。
3. 探水钻孔情况,包括钻孔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钻孔日志的记录和保存情况等。
4. 防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井下和井上防渗、隔水等措施的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渗漏、渗水等问题。
5.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程度、演练的频率和效果等。
6. 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的防治水知识掌握情况,是否存在培训不足或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7. 其他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考核方法1. 日常巡查:每周不定期组织巡查人员进行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巡查,通过现场查看、检查设备和文件记录等方式,评估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
2. 抽查核实:每月从巡查记录中随机抽取部分煤矿进行核查,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个别案例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解决办法,并将分析结果纳入考核评估。
四、考核标准1. 优秀:煤矿防治水工作全面规范,设施设备完好,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防治水知识培训和教育工作到位,未发生重大防治水事故。
2. 良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规范,设施设备完好,防治水措施落实较好,防治水知识培训和教育工作较到位,未发生重大防治水事故。
3. 合格: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规范,设施设备基本完好,防治水措施基本落实,防治水知识培训和教育工作基本到位,未发生严重防治水事故。
4. 不合格:煤矿防治水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设施设备不完好,防治水措施未落实,防治水知识培训和教育工作不到位,或发生重大防治水事故。
某煤矿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
某煤矿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某煤矿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为加强防治水的技术管理,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对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防治水安全规定执行情况全面把关,其他副经理对防治水相关规程及其分管业务范围规定具体负责。
(二)审批依据1、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级政府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规程,制度及标准。
2、预防安全事故及危害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
3、发展生产的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三)审批程序1、各业务技术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划分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审批权限。
2、各种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的编制必须在开工前规定时间内编制、会审(或审批)完毕,并保证有足够的学习贯彻时间。
(四)本单位制定(或会审后)的防治水规程或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审批1、相关项目设计、图纸资料审批。
2、其他所需的技术资料审批(五)职责、权限和义务1、编制、审核、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以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规程及标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编制、审批人员对编制、审批的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及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负技术责任。
3、编制人员负责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及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六)规程、措施的执行与监管1、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定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删改。
2、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完善时,修改内容之后必须履行相同审批手续。
3、安全管理部门对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现象,要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或立即停止作业。
防治水日分析制度
磁县戎利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日分析制度第一条:为完善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机制,加强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力度,以便于及时掌握隐秘致灾因素、消除矿井水害隐患,杜绝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成立防治水日分析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为组长,地测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地测、技术、生产等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每月矿井总工程师召集相关的那位,依据采掘生产接替地区变化,确定当月防治水日分析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内容。
超前探测、探、放水等钻孔施工地点必须列入防治水日分析地区。
第四条:日分析内容:1、防治水管理中心安排专人通过矿井水文监测预警系统查询当日各水平涌水量,水文钻孔水位等情况,发现参数超过警戒值时及时分析处理。
2、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每日安排人员对井下各水平涌水点、突水点进行巡查,及时排查水害隐患。
3、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每日对超前钻探或探、放水等钻场进行巡查,记录钻探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分析、处理。
4、地测防治水每日安排专人对井下各水平大青、奥灰等水文观测孔进行巡查,记录巡查钻孔水位、水压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处理。
5、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每天定时掌握各采掘工作面进度,对采掘工作面剩余物探允许掘进距离和剩余钻探允许掘进距离进行量化分析。
6、泵房司泵人员交接班前对当班开停泵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开停泵情况,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根据开停泵情况及时组织分析,排查安全隐患。
7、生产单位跟班技术人员在当班结束时汇报工作面、开掘头岩层揭露情况、顶板淋水、底板涌水等水文地质情况,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根据汇报情况分析,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8、通风瓦斯治理科瓦斯员巡查各水平生产头面或老巷时,遇顶板淋水、底板涌水等水文地质情况异常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出水地点,水量大小、出水方式等,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根据汇报情况及时组织分析,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9、地测防治水科根据采掘工作面当日出水量、水压、水温和水质情况,结合主要含水层水文观测孔水位(水压)日变幅情况,综合评判该地区涌水量是否正常。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1. 背景介绍防治水工作是企业安全环境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为了规范防治水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环境管理水平,特订立本《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特别是涉及防治水工作的部门,包含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安全环保部门等。
3. 规程审签管理标准3.1 全部与防治水相关的规程、制度、操作规范等文件,均需要经过审签程序,确保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3.2 规程的订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现行企业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
3.3 规程的审签应明确责任人,并确保经过相关部门、岗位的评审、讨论、看法征询等程序。
3.4 审签程序包含:起草、评审、修改、最终审定。
3.5 起草环节:—起草人依据工作实际和要求,撰写规程草案,并确保条理清楚、内容准确。
—起草人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确保规程的合规性。
3.6 评审环节:—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草案进行评审。
—评审人应对规程草案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发现问题或不合规之处需予以指正,并提出修改看法。
3.7 修改环节:—草案的修订由起草人依据评审看法进行修改,并写出修订说明。
—修改后的规程草案应再次经过评审环节。
3.8 最终审定环节:—经过评审修改后的规程草案,由规程负责人审批并签字,予以最终审定。
—最终审定的规程应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形式进行保管,并进行归档管理。
4. 考核标准4.1 规程的起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准确地起草规程。
4.2 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全面审查规程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及时提出修改看法。
4.3 规程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全局观,能够把握规程的重点和关键,进行最终审定。
4.4 对于规程的起草、评审、最终审定等环节,可以设置肯定的时间要求,以确保流程的高效进行。
4.5 对于违反规程审签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方法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为工作面回采编制的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矿井地质报告编织、修改必须经贵州省煤炭行管部门批准。
4、大型贯通设计方案由公司地测防治水科进行审批。
5、矿井编制的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6、储量变动的审批权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42条办理。
7、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签规定的内容履行签字手续。
8、地测防治水部门编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煤矿防治水安全生产制度
煤矿防治水安全生产制度
1、煤矿建立防治水患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组员由生产一线的领导骨干组成。
2、建立防治水隐患排查例会制度,将排查结果上报到上级管理部门。
3、排查出的隐患要整改落实,资金到位,整改时间,责任人,整改措施。
4、防治水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治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有关作业。
5、防治水治理结束后,由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防治水隐患档案。
6、将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做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因素,因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安全工作,及时掌握、有效应对矿井水患情况,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订立本《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的执行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煤矿,包含煤井、矿井提升井、安装井等。
二、报告内容1. 汇报对象(1)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的汇报对象为本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2)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由煤矿企业法务人员负责撰写和提交。
2. 报告周期(1)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分别是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
(2)煤矿企业法务人员应当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季度的报告。
3. 报告内容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矿井水患情况•认真描述矿井的水患情况,包含水量、水质、水位、水源等相关信息;•对已采取的防治水措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2)矿井防治水措施•汇报矿井防治水的各项措施,包含排水系统、防渗漏措施、加强地质勘探等;•对矿井已经实施的防治水措施进行评估,供应相应效果数据。
(3)应急处理措施•认真描述针对矿井水患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包含矿井应急抢险预案、通讯设备准备情形等;•分析和评估矿井应急处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4)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总结当前矿井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三、报告流程1. 数据收集和整理(1)煤矿企业法务人员负责在每个季度末收集和整理相关防治水安全信息。
(2)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的收集方式包含现场考察、专业人员调研、数据分析等。
2. 报告撰写和审核(1)煤矿企业法务人员依据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撰写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
(2)报告撰写完成后,由企业法务人员负责对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3. 报告提交(1)煤矿企业法务人员应当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进行提交。
(2)报告的提交方式可以是书面报告、电子邮件、在线文档等,确保报告送达相关人员。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首先,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包括煤矿负责人、防治水岗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防治水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水文地质等相关技能,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治水工作。
其次,煤矿应当建立水害排查治理制度,包括定期对煤矿进行水害排查和评估,并针对风险较高的区域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排查治理行动应当在专门的记录中进行记录,并定期监督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此外,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水害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煤矿的防治水能力,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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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
煤矿防治水安全事关煤矿生产和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1.日常巡查报告:煤矿每天都需要进行巡查工作,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报告水患点,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日常巡查报告要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并附上实地照片作为证据。
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日期、巡查地点、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2.安全演练报告: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以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演练报告应详细记录演练的时间、地点、演练内容、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3.事故隐患报告: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和处理。
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措施以及预防措施等信息。
报告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并附上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
4.水文监测报告:煤矿应定期对附近地下水位、地下水质量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水患隐患。
水文监测报告应详细记录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数据等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报告要求准确、可信,为防治水患提供科学依据。
5.救援措施报告:一旦发生煤矿事故,矿方应及时采取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救援措施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救援过程及成果等信息。
报告要求真实、准确,并附上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该制度可以提高煤矿管理者和矿工对防治水安全工作的重视度,促使他们时刻保持警觉。
其次,通过及时上报信息,相关部门可以了解到煤矿的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遏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再次,该制度有助于促进煤矿安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推动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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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桥煤矿探放水工作班报日审
及相关审签制度
一、工程技术人员完成防治水相关规程之后,首先在本单位征求意见,在完善并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认可、签字后,上报审批。
二、严格执行集中会审制度,严禁传阅流动会签。
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调度室、防治水科、机电、安全科等职能部门集体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执行。
三、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参与会审单位必须明确规定审批人员,若规定审批人员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规定审批人员说明规程措施审批情况。
四、防治水相关规程必须提前 3 天报技术科,以便安排会审时间。
五、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查,充分发表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
作业规程审批过程中,组织人员要作好详细的“审批意见”记录,填清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及每个人的意见等,参加审批人员必须签字认可,空白栏划掉,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六、防治水相关规程或措施审批时间提前 2 天通知,会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另行通知)。
迟到者,罚款 50 元,缺席者,罚款 100 元。
影响生产的,由缺席者及施工单位负责。
紧急措施随叫随到进行审批。
施工单位技术员
提前半小时携带待批规程(措施)及内容摘要到生产技术科并参加会审,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要追究施工单位技术员责任。
七、防治水相关措施(包括补充措施)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
凡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防治水相关规程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员参加,措施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员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作业规程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培训、考试,考试及格后方可下井作业。
八、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变更措施,并经审批、贯彻执行。
作业规程(措施)严禁涂改。
九、批准的作业规程文本要统一编号,在一天内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学习、贯彻、备案。
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 50 元罚款。
十、作业规程或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重写并罚编制人员 100 元。
(1)、图纸、计算或应用数据错误的;
(2)、出现错字、别字或掉字现象多于 3 处的(含 3 处);
(3)、会审意见超过 5 条的;
(4)、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
(5)、措施没有针对性、条理不清;
(6)、违反国家或上级及矿有关管理规定的;
(7)、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
十一、作业规程审批后,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通风科、安全科、调度室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结合本月度生产计划、本月度地质预报及
现场具体情况,对现用作业规程(措施)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规程(措施)复审由技术部提前 1 天通知复审人员,无故不准时参加复审会,每次给予 50 元罚款,影响生产另行追究责任。
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施工过程中施工地点的情况发生变化和通风、运输、避灾路线有变化时立即复审、修改。
威宁县老桥煤矿
二〇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