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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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与习俗的关系

试论法律与习俗的关系

试论法律与习俗的关系作者:吴青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摘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埃尔曼说民间习俗是民族文化的积淀成果,是人们行为经验的积累与总结,被人们誉为铭刻于民众信念之中而非少数解除任务自觉的创造。

法律与习俗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共同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

关键词:法律;习俗;关系;互动一、对法律和习俗的基本认识成文的法律是在文字发明出现以后出现的。

法律在现代不断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是由立法机关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程序制定出来的,它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人民服务和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从这一点上来看,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其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法律制定出来之后必定要将其付诸实施,否则对其的制定就是一种无用功的浪费。

法律毕竟是维持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工具,它的实施要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方能彰显其崇高而高大的地位。

再次,法律对全体公民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让全体公民去理解它,遵守它,公民是社会存在的承载体,只有公民能够做到对法律的普遍遵守,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真正的维持。

习俗是风俗习惯的简称。

风俗是指历代相沿积久而成的风尚、俗习。

习惯则是指由于重复或练习而固定下来并变成需要的行为方式。

[1]法律和法学意义上的习惯是指以人们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习俗和惯例。

[2]民间习俗是长期形成并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它既是对人们惯常行为方式的总结和固定,又是对人们良好信念的反映和美好意向的表达,对调节和稳固一定的社会关系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成文法律从习俗中产生,而习俗又是法律的婢女。

换言之,法律与习俗都是一种行动的规范。

韦伯曾经论述过习俗在法律形成过程之中的重要性。

他说:“习俗是一种独特的一致性行动,是通过人们不假思索的模仿而习惯了的行动。

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传统习俗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习俗的变迁,很多法学家认为传统习俗主要以道德、习俗形成的习惯法表现出来,且是与保守落后联系在一起的,是应该被改造的。

在強调社会主义法治的今天,国家制定的成文法主要都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但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便偏爱用习俗惯例以及道德这些非正式制度来解决问题。

因此,现代社会的法治需要厘清民俗惯例等本土资源对法律制度的作用,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

标签:习俗惯例;法律移植;本土资源;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就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与中国传统相结合,促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传统习俗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逐渐形成并沿袭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风俗,且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成为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准则[1]。

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社会性,它从历史遗留下来,以习俗惯例的形式对社会产生影响,潜移默化又深远持久。

二是民族性,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去约束和管理自己的成员。

久而久之,这些传统习俗被保留下来,逐渐成为非正式法律制度。

在国家法律制度日渐完善的过程中,传统习俗演化发展而成的习惯法却与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冲突,而大多数法学家认为应改造这种落后的习惯法。

本文通过解读传统习俗和法律制度的关系,使之能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内容摘要《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全书共三编,主要讲关注现实、反思法学及读书。

第一编关注的是社会热点问题,如婚姻制度、刑事诉讼法、不动产、司法审判及审查等。

通过对俗话、俗语及俗事的分析,使读者很容易地理解专业问题,且不枯燥乏味,让人百读不厌。

第二编是反思法学,通过对法学以及法律问题的反思,表现了苏力对于我国法律问题的关注与重视。

简议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和价值

简议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和价值

简议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和价值民俗习惯是指在一个民族或地区内长期形成并得到广泛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

在司法实践中,民俗习惯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价值。

本文将从适用性和价值两个方面,简要探讨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一、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性民俗习惯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律规范,其适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习惯法的灵活性民俗习惯作为一种习以为常的行为规范,往往可以更好地反映社会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的意愿。

相比于正式法律,习惯法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2. 基于共同理解民俗习惯是源于民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其背后往往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道德意义。

在某些情况下,正式法律并不能完全涵盖所有细节,此时可以借助民俗习惯来填补法律的空白,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

3. 司法效率的提升正式法律体系相对复杂,往往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来解决争议。

而民俗习惯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律规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二、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补充法律空白正式法律无法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民俗习惯往往能够填补法律的空白。

在实际操作中,法官可以根据当地的民俗习惯来裁决一些特殊案件,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2. 维护社会秩序民俗习惯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在某些情况下,正式法律可能无法立即介入并解决问题,此时民俗习惯的遵守可以起到一种自发性的监督作用,维护社会和谐。

3. 促进社会发展民俗习惯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道德传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根据民俗习惯来做出判断和决策,以尊重和继承传统文化,推动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价值。

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律规范,民俗习惯可以灵活应用,填补法律的空白;同时,它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

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

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

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长期以来,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法治建设的不完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并分析法治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法治。

简单来说,法治就是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的原则。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法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治的建立,首先能够确保农民权益的保护。

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才能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法治能够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和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法治还能够提供公平的法律环境,吸引资本和技术进入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升级。

然而,在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中,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意识相对较弱。

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农民对法治和法律的了解和认同程度较低。

他们对自己的权益保护缺乏意识,也不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其次,基层法律服务相对滞后。

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地区差异等原因,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设施相对薄弱。

这导致农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无法及时得到解决,进而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首先,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参观活动等方式,让农民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学习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要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水平。

可以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即时、便利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同时,还可以鼓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到农村地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维权能力。

此外,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还需要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的其他关键因素。

比如,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通信和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水平。

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

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

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中国这样一个广袤农业大国中,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

本文从农村土地制度、乡村振兴、农民权益保护等角度探讨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旨在分析如何通过法治机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法治在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土地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对于农民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的土地制度中,农民对土地的产权不明确,土地流转难、规模经营受限等问题屡见不鲜。

而通过法治机制的引入,农村土地产权逐渐明晰,农民的土地出租、流转等权益得到保护,这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次,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乡村振兴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议题。

通过法治机制的引入,可以规范乡村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此外,法治还能够保护农民的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只有通过法治的手段,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使农村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同时,法治在保护农民权益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是农村经济的主体,保护农民的权益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

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可以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劳务合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使他们能够以安心稳定的心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

此外,法治还可以解决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农村经济才能够真正健康发展。

然而,要实现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法治在农村地区的落地难度相对较大。

由于农村地区的限制条件和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普及程度有待提高。

其次,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不足也制约了法治在农村的实施效果。

因此,在推动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大对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传统习俗和法律制度是社会生活中两个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概念。

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传统习俗,这些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而法律制度则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规则体系。

传统习俗和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

本文将探讨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的关系,并分析二者之间的互动和冲突。

首先,传统习俗对法律制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许多传统习俗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群众基础对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以中国为例,封建社会时期的儒家思想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儒家思想中的尊长、孝道等传统习俗成为当时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

另外,一些地方性习俗也会对法律制度产生推动作用。

例如,在农村地区,一些地方性的传统习俗在社会延续和社群凝聚方面发挥着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法律规范的制定。

因此,传统习俗对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其次,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与矛盾。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一些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制度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甚至矛盾的情况。

例如,一些陋习或不良习俗与法律制度的要求相违背,如封建迷信、排斥女性、虐待动物等。

社会的进步需要改变这些传统习俗弊端,而法律制度的出台可以为社会改革提供保障和支持。

因此,有必要根据法律制度的要求对一些传统习俗进行规范和整顿。

然而,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也需要得到妥善处理。

一味地排斥传统习俗并不可取,因为传统习俗承载着文化传承和社会凝聚的功能,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因此,在制定法律制度的同时,应尊重和保护当地的传统习俗,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使其逐步与现代法律制度相协调。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传统习俗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也需要灵活处理。

法律制度通常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传统习俗则在不同地区和族群之间存在差异。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应根据当地的传统习俗和文化背景进行灵活调整。

法律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法律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法律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在当今社会,法律和经济发展是两个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的重要领域。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对于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经济的发展也反过来影响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法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秩序和保障。

在一个没有法律规范的社会中,经济活动将会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

例如,在商业交易中,如果没有合同法的保障,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那么交易的参与者将会顾虑重重,不敢轻易进行交易,这无疑会阻碍经济的流通和发展。

法律明确了产权的归属,保护了知识产权,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使得经济活动能够在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测的环境中进行。

有了稳定的法律环境,企业能够放心地进行投资和创新,消费者能够安心地消费,从而促进经济的繁荣。

其次,法律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政府可以引导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流向更有价值和效率的领域。

比如,在产业政策方面,法律可以对新兴产业给予扶持和优惠,对落后产能进行限制和淘汰,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在金融领域,法律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运作和金融市场的交易,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资源的合理分配。

再者,法律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环保法、税法等。

如果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还会损害自身的声誉和长期发展利益。

法律的约束促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等,实现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当经济繁荣时,政府有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入到法律体系的建设中,包括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改善执法装备、加强司法监督等,从而提高法律的执行效率和公正性。

同时,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观念的变化也会推动法律的变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平、正义、权利等的诉求也会更加迫切,这就要求法律更加注重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学对社会习俗的调节

法学对社会习俗的调节

法学对社会习俗的调节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旨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在现代社会中,法学不仅仅是一种学科,更是一种社会调节的工具。

社会习俗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现象,与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本文将探讨法学对社会习俗的调节作用,分析法律与社会习俗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学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法律与社会习俗的关系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范,是社会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而社会习俗则是人们长期形成的行为模式和规范,是一种传统文化的延续。

法律与社会习俗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范,具有强制性,而社会习俗是人们长期形成的行为模式,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传统性。

2. 法律是明文规定的,具有具体性和明确性,而社会习俗往往是隐性的,不成文的,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

3. 法律是国家权威的体现,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执行力,而社会习俗是民间传统文化的表现,具有地域性和局部性。

尽管法律与社会习俗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二者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法律可以对社会习俗进行规范和调节,引导社会习俗向着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法学对社会习俗的调节作用1. 规范社会行为法学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社会习俗进行规范和引导,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举止,维护社会秩序。

例如,法律规定了婚姻家庭制度,规范了结婚、离婚等行为,引导人们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保障公民权益法学通过法律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等权利。

在社会习俗中,有些传统习俗可能会侵犯公民的权益,法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促进社会发展法学对社会习俗的调节作用还体现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

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引导社会习俗向着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向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例如,法律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

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

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在当代社会中,司法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的执行手段,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法律与民俗之间的关系以及司法在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被忽视或低估。

本文旨在探讨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的联系与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法律和民俗之间的差异和融合。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范行为准则,具有相对固定的条文和程序。

而民俗是特定地方或社群中形成的积习和传统约束。

尽管法律与民俗有时会存在冲突,但它们也有许多相互联系和融合的地方。

例如,在一些地方,当地的民俗习惯被纳入乡土法规中,具有类似于法律的约束力。

这种联系和融合使得司法在法律与民俗之间具有重要的调解和平衡作用。

其次,司法在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农村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农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与城市有着明显的差异。

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土地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与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相关的问题。

司法作为公正和公平的代表,在农村中承担着解决矛盾、保障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

司法机关通过审理农村矛盾纠纷案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司法在农村中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司法资源相对不足,导致农民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着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

解决这些挑战需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加农村司法资源投入等。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的作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改革和创新。

一方面,应该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构建科学、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

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加强与农村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了解和解决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司法机关还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综上所述,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具有重要的联系与影响。

法律与民俗的融合为司法提供了调解和平衡的基础,而司法在农村中承担着解决矛盾、保障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

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相互关系

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相互关系

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相互关系在广袤的农村大地,经济生活是农民们日常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这其中,法律与民俗如同两条并行的轨道,共同影响和规范着农村经济的运行与发展。

它们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同时又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法律作为一种正式的规范体系,在农村经济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为农村经济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框架。

比如在土地承包、农产品买卖、农业合作等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经济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农民们依据法律签订合同、处理纠纷,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其次,法律对于农村经济中的违法行为具有威慑和制裁作用。

对于那些欺诈、盗窃、破坏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会给予严厉的打击,维护农村经济的正常秩序。

再者,法律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现代化。

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民俗则是农村社会长期传承下来的习惯和传统,它在农村经济生活中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民俗往往蕴含着农民们对于生产、生活的经验和智慧。

例如,在农时的把握上,有着“清明前后,种瓜点豆”等民俗谚语,指导着农民合理安排农事。

在农村的互助合作方面,民俗中也有邻里之间相互帮忙收割庄稼、盖房等传统,这种互助精神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而且,民俗还在农村的经济交往中发挥着一定的约束作用。

比如在债务偿还、礼物往来等方面,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但民俗中的约定俗成却让人们自觉遵守,维护了经济交往中的诚信和稳定。

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一方面,民俗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

许多法律规定在农村能够顺利推行,正是因为它们与当地的民俗习惯不冲突,甚至是对民俗中合理成分的吸收和升华。

例如,法律对于农村家庭赡养老人的规定,与民俗中尊老敬老的传统是相契合的。

另一方面,法律也会对民俗产生一定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法学中的法律与农村发展

法学中的法律与农村发展

法学中的法律与农村发展在法学领域中,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一种规范体系。

而在农村发展中,法律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法律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法律在农村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法律对于农村发展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首先,法律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地区的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侵害。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等,使得农民在经济发展中能够有更加稳定和有序的环境。

其次,法律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法律制定了土地使用、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等各个方面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对于农村发展的引导作用除了基础作用外,法律在农村发展中还具备引导作用。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引导农村发展朝着科学、规范和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首先,法律可以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村产业结构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升级。

法律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发展现代农业、农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其次,法律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也不容忽视。

法律可以通过规范农村生产行为和资源利用,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法律对于农村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除了基础和引导作用外,法律还对农村社会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农村社会各个方面的进步和发展。

首先,法律可以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通过法律的保障,农村学校能够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年打开更多的发展机会。

其次,法律可以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法律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在农村的普及和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法学中的法律在农村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和乡村经济的发展,法治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还关乎
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生产生活的安全。

首先,法治能够保障乡村经济
的成功发展。

通过对土地、农业、林业、渔业等乡村经济的法律规定
和保护,可以确保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其次,法治能够维护乡村社会的平稳和谐。

自古以来,乡村社会
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体系,人们的观念和习惯比较传统,利益关系
复杂。

在农村社会中,实现社会稳定和谐需要依靠法制的保障。

通过
加强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公正秩序,预防和化
解纠纷,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监督执法,增强对乡村治理的
有效性。

最后,法治能够保障生产生活的安全。

乡村社会的特殊性由于接
近自然,需要保护农业生产、水利和生态环境,避免自然灾害的损害。

同时,也需要保护生产和生活安全,加强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治作为一种基本的规范和行为准则,关键的作用在
于保障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法
治的认识和信仰度,为乡村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春节民俗与民主法治的关系

春节民俗与民主法治的关系

春节民俗与民主法治的关系春节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承载着丰富的民俗文化。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民俗与民主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

本文将探讨春节民俗与民主法治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互相促进和支持的作用。

一、春节民俗对于民主法治的意义春节民俗作为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民主法治的意义不可忽视。

首先,春节民俗反映了人民的共同价值观和社会准则。

这些传统习俗强调家庭团聚、亲情友爱、尊老爱幼等等,体现了社会稳定的基石。

这正是民主法治的基础,其核心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其次,春节民俗培养了社会各界的公民意识。

传统习俗中的义务劳动、社区活动以及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动,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这种和谐关系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民主法治所强调的平等和公正原则,从而有助于推动民主法治的发展。

再次,春节民俗弘扬了民主精神。

在传统活动中,家庭成员一起商议庆祝方式、制定规则,充分体现了平等协商的精神。

这种精神在民主法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体现了人民在社会生活中平等参与和共同决策的权利。

二、民主法治对春节民俗的影响与春节民俗相比,民主法治的影响则表现为规范化的管理和公正的制度保障。

民主法治强调权力的合理行使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对春节民俗产生了积极的引导和影响。

首先,民主法治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得春节民俗活动在规范的框架下进行。

例如,民主法治通过立法机关确立了春节假期的合法性,保证了人们有充分的时间与家人团聚。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以保证春节民俗活动的有序进行,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民主法治推动着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支持民俗文化的研究和传承,保护传统习俗的独特性和多样性。

这种法治思维的介入,有助于维护春节民俗的传统性和地域性,保证其在当代社会的持久发展。

再次,民主法治在促进春节民俗发展和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治的成熟和完善为春节民俗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参与空间。

人们可以通过民间组织、社区合作等方式参与到春节民俗的设计、筹备和实施过程中,实现了对春节民俗的自主发展和创新。

习俗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习俗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习俗与法律的辩证关系作者:刘柳来源:《江汉论坛》2021年第10期摘要:习俗与法律辩证关系的法哲学基础在于界定习俗的概念与类别。

习俗是个体习惯与习俗性规范之间的中间状态,习俗的类别可以分为良俗、陋俗与价值表征中立的习俗。

食用、利用野生动物陋俗与刑法博弈背后彰显的是个体法益观向双重法益观的转变。

法律向食用、杀害野生动物的陋俗挥剑,与此同时,国家立法机关考虑到习俗因素对野生动物犯罪条款进行修改,最终对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驯养繁殖普通野生动物行为进行出罪妥协。

价值表征中立的习俗可以用来界定宠物与在野外生长野生动物的概念,以此在刑法上作为出罪依据或者量刑依据。

在推动陋俗及其社会观念转型时,亟须建立刑法罪名条款设置的类型化并以实质解释衡量刑法第341条罪名侵害法益的严重程度。

关键词:习俗;法律;野生动物;《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图分类号:D9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10-0136-092010年,由常纪文教授牵头、多位法学专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胎死腹中。

关于吃猫狗肉的习俗是否应该被禁等话题,在网络舆论上吵得沸沸扬扬。

此后,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江西省资溪县“非法猎杀猕猴案”、河南省新乡市“掏鸟窝案”、深圳“鹦鹉案”等案件频发,而后两个案件分别被选入“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与“2018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关于此类案件,部分民众缺乏足够辨识能力,单纯以“人不如鸟”“人不如动物”的论调批判,以舆情影响司法。

与此同时,部分专家学者将这类案件视为一体,忽视了“掏鸟窝案”“鹦鹉案”属侵害不同法益类型之案件,更忽视了伦理学、环境法学与动物保护学等学科的多维度整体视域。

①总而言之,虽然目前相关立法显得无力且有诸多漏洞,刑法第341条第1款罪名亟需根据侵害不同法益类型进行修正,但是部分论者所谓的割裂人权、动物权与环境权一体性的观点只不过是一叶障目,已然忽视了环境权早已成为第三代人权,环境法益的相对独立性具有时代应然性之特征。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在我国广袤的乡村大地上,乡风民俗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深深扎根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它们不仅是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维系力量,也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如何在民事司法中恰当适用乡风民俗,使其与现代法治理念相融合,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乡风民俗,是特定地域的乡村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传承下来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

它们涵盖了婚丧嫁娶、财产继承、邻里关系等诸多方面,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例如,在某些地区,家族内部的长幼有序、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在民事司法中,适用乡风民俗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

当司法裁判能够充分考虑并尊重当地的乡风民俗时,更容易被当事人和当地民众所接受,从而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其次,乡风民俗能够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法律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但在面对复杂多样的乡村民事纠纷时,可能存在无法涵盖的具体情形。

此时,乡风民俗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规范资源,为解决纠纷提供合理的依据。

再者,适用乡风民俗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并非一帆风顺,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乡风民俗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差异性,不同地区的民俗习惯可能存在冲突,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进行选择和平衡是一个难题。

另一方面,一些乡风民俗可能与现代法治理念存在冲突,如重男轻女、包办婚姻等。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矫正,成为了司法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了实现乡风民俗在民事司法中的科学适用,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首先,合法性原则是根本。

无论适用何种乡风民俗,都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基本原则。

其次,合理性原则也至关重要。

所适用的乡风民俗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乡村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风民俗则是乡村文化的瑰宝,承载着世代相传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生活方式。

在民事司法领域,乡风民俗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其适用不仅能够解决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还能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乡风民俗是在特定地域和群体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习惯。

它们源于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反映了当地人民的智慧和经验。

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婚丧嫁娶的礼仪、土地分配的惯例、邻里互助的传统等,都是乡风民俗的具体表现。

这些民俗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但却在人们的心中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在民事司法中适用乡风民俗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

法律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但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可能无法完全涵盖复杂多样的社会情况。

此时,参考当地的乡风民俗,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行为背景和动机,从而做出更符合实际、更公正的裁判。

其次,适用乡风民俗能够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当司法裁判与当地的文化传统和社会习俗相契合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和服从判决,有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再者,乡风民俗的适用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

通过司法实践对有益的乡风民俗予以肯定和保护,可以激发乡村居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乡村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然而,在民事司法中适用乡风民俗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乡风民俗具有多样性和地域性,不同地区的民俗可能存在差异,甚至相互冲突。

这就需要法官在适用时进行仔细的甄别和选择,避免出现裁判的不统一和不公正。

另一方面,一些乡风民俗可能与现代法治理念存在冲突,如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应当坚守法治原则,对不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民俗予以摒弃。

为了在民事司法中合理适用乡风民俗,我们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规则和机制。

首先,法官应当深入了解当地的乡风民俗。

这需要法官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群众、查阅地方史志等方式,掌握丰富的民俗资料,为准确适用打下基础。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在我国广袤的乡村大地上,乡风民俗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传承,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

在民事司法领域,如何恰当地适用乡风民俗,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乡风民俗,是特定地域内的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被广泛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

它涵盖了婚丧嫁娶、邻里关系、财产继承等诸多方面,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底蕴。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乡风民俗在民事司法适用中的积极意义。

其一,它有助于填补法律的空白。

法律虽然具有普遍性和规范性,但在面对某些具体的民事纠纷时,可能会存在规定不够细致或无法涵盖的情况。

此时,乡风民俗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规范,为司法裁判提供参考依据,使裁判结果更贴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民众的心理预期。

其二,乡风民俗能够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

当裁判结果与当地的乡风民俗相契合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容易认同和接受裁判结果,从而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其三,乡风民俗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遵循乡风民俗进行纠纷解决,往往能够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冲突,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在将乡风民俗引入民事司法适用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其一,乡风民俗的内容繁杂多样,且缺乏明确的规范体系和标准,这给司法裁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如何准确地识别和筛选出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的乡风民俗,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其二,乡风民俗可能与现代法治理念存在冲突。

例如,某些地区的重男轻女观念在财产继承方面的习俗,与法律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相违背。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裁判必须坚守法治原则,不能盲目地迁就和适用不符合法律精神的乡风民俗。

其三,由于乡村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传统的乡风民俗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意义。

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些过时的乡风民俗进行甄别和摒弃,也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实现乡风民俗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试论法律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试论法律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试论法律对经济发展的作用1. 引言1.1 法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法律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

法律是国家规范经济活动的基础性制度,是保障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尤为显著。

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和规范,而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也需要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

法律规定了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和责任,为经济主体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保障,从而促进了经济合作和交易的发展。

法律还规范了经济活动的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市场混乱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促进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

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律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发重要,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法律制度,以更好地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1.2 法律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法律的作用至关重要。

法律不仅是经济活动的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更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法律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体现在其促进经济合作与交易方面。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法律规定了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促进了各方的合作与交易,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法律规范了经济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防止了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还保障了产权和契约权利,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激励了投资和创新,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有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可以说法律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法律促进经济合作与交易法律通过立法和司法机构的监督,加强了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合规意识和诚信意识。

法律的规定和制裁措施,可以有效打击经济活动中的欺诈、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等不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

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

司法在法律、民俗与农村之间一、法律与民俗关系的再认识在中国,由于“国家权力借助于组织化逐步渗透到基层”,中国乡土的习惯、习俗被灌入了理性主义的实在法因素。

这种乡土的习惯、习俗传统因能习惯先前的环境仍被保留着,此种保留乃为国家政治服务,以方便国家权力于坚持社会秩序之用,亦为“把民众对法庭的惧怕或单纯功利主义的利用这种传统心理,转变为自主参与的法律观念”。

当习惯、习俗被纳入审判体系并制度化,这些传统的东西所以地成为了“国家法律”,并为国家强制力所保证实施,同时被制度化之习惯、习俗所带有了强烈的国家意志。

王学辉教授曾指出“尽管现代社会中的法治差不多和国家权力不可分割,但从全然上讲法治所要回应的是社会的需求,而不仅仅是国家的需求”,笔者同意这种看法,而且认为该种制度进程“是在传统社会接替,市民权益关系意识或权益观念的一种政治策略,同时政府的这种意图得以奏效”。

但要注意的是,近代法律社会化的实践需要社会变动时期的法律进展的线索,以社会学之观念即为法律成为“国家法律”,政治所产生的作用不是必定,它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阻碍社会法律进展的方向和总的趋势的可能性。

当构成社会行为之个人行为乃行为者对目的之理性设计于对实现目的手段进行理性选择之结果,该种行为在行为人理性的指导下更能引发法律自觉的进展,此种进展为政治所无法左右。

习惯、习俗在上升为法律制度时,被选择使用,然而习惯、习俗作为社会行为,其必定以一种社会行为共有的、特有的规律进展着,而任何一项单一的因素仅为阻碍该社会行为进展之可能性之一。

我们无法穷尽每一项因素,而只能对相似因素进行概括,而此种抽象行为本身又不能穷尽每一种因素之专门性,因此我们只能总结它进展时阻碍它的力量,以探知此种真理性规律,而持续的接近它。

习惯、习俗的大量存在,以及其作为一种实存的社会规范或秩序,在社会调整系统(法律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大量的学者的视野已不再停留在单纯的规则体系与制度的移植和建构上,而是开始回来或兼顾到了法的社会基础和现实环境,“注重本土法文化的研究,不仅仅关注国家这一层面、关注单纯的国家行为(当今立法行为越来越成为单纯的国家行为,大量的立法工作是不加摸索地抄袭了西方法学思想、法律体系和法典体例,而不考虑本国民众对有些立法同意的文化基础),而是将国家与‘乡土社会’作为自己关注的双重对象,且更加关注乡土社会的秩序、公平与权威,关注民俗与法律的互动与互补。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

论乡风民俗的民事司法适用在我国广袤的乡村大地上,乡风民俗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它们不仅是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维系力量,也在民事司法领域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乡风民俗,简单来说,是乡村地区长期形成并传承下来的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往往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但却被当地居民广泛认可和遵循。

在民事司法实践中,适当引入和适用乡风民俗,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乡风民俗有助于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

法律条文虽然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但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可能会出现机械适用法律导致结果不尽合理的情况。

而乡风民俗通常是基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人们的普遍认知形成的,能够更好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社会共识。

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能存在一些当地特有的习惯做法,如果完全忽视这些做法,仅依据法律条文来判决,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公。

其次,适用乡风民俗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

在一些民事纠纷中,如果能够依据当地的乡风民俗进行调解和裁决,当事人往往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从而减少上诉和申诉的发生,节约司法资源。

而且,法官在了解和适用乡风民俗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心理,从而更迅速地做出准确的判断。

然而,在民事司法中适用乡风民俗也并非一帆风顺,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挑战。

其一,乡风民俗的内容和范围往往不够明确和统一。

不同的乡村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较大的乡风民俗,甚至在同一地区,不同的群体对某些民俗的理解和执行也可能有所不同。

这就给司法机关在认定和适用时带来了困难,容易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

其二,乡风民俗与现代法律制度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一些乡风民俗可能带有封建迷信、性别歧视等不合理的因素,与现代法治精神和法律原则相违背。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尊重乡风民俗的基础上,坚守法律的底线,是司法机关必须面对的难题。

为了更好地在民事司法中适用乡风民俗,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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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相互关系
作者:赵君
来源:《商情》2013年第38期
【摘要】在农村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渗透着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风尚和习俗,具有浓厚而广泛的地域性和群众性,在农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规范和调节作用。

本文对法律和风俗习惯进行了概述,阐明了法律和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正确把握二者的关系,合法合理的解决民间纠纷的必要性。

【关键词】法律民俗作用
(1)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具有概括、普遍、严谨的特征。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它是人们从大量实践、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对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律具有明示矫正预防的作用。

(2)风俗习惯的含义:民俗是指人民群众在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方面,广泛流行的风尚和习俗。

由于人们所处的自然地理、历史发展等条件不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风俗习惯。

人民群众相沿成习,代代相传
民俗属于道德范畴,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是某一范围内的人群约定俗成,继承并传承下来的文化传统,不具有社会普遍约束力,更不享有法律承认的效力。

民俗是基于特定熟人社会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交往规则。

民俗为一个地方的人所公认和遵守,在不同程度上反应出当地人们的生活方式、历史文化传统、道德标准等。

民俗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滞后性,某段时间内,它相对固定不变,随着时间和物质生活的变化,风俗习惯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反过来影响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3)法律与民俗的地位:法律与民俗,分属不同层面,法律高于民俗。

民俗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发挥作用,超过法律范畴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而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的民事、刑事纠纷。

换言之,社会上所有的纠纷,法律都可以调整,民俗却有很多局限性。

法律对民俗起着引
导和规范作用,民俗对法律有着归属和补充的性能。

民风民俗经过法律确认可以成为正式的法律渊源,未经法律确认只有参考价值。

法律规定某事可以民俗定性的,民俗为首;法律没规定可以民俗定性的,法律第一。

说到底,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依法办事。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民俗民风,力争将纠纷调解好,把握好法律与民俗的尺度,是摆在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要时刻牢记:乡村习俗再大大不过法律,必须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尊重民风民俗,做到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和谐执法、温情执法,以便达到好的社会效果。

下面讲一个故事,也是发生在北方农村中的典型案例。

王奶奶自幼丧母,18岁嫁到王姓一户穷苦人家,生育了三个儿子,因家贫盖不起新屋,大儿子一直没说上媳妇。

二儿子过继给了还算富裕的本家大伯哥,顺利的结婚生子。

不久,大儿子也和一离婚女子成亲,女方有固定的工作,只是带着个两岁的女孩,家境也不错,还给大儿子找了个工作。

小儿子聪明勤奋,高中毕业,自谋职业,没用王奶奶操心,自己结婚成家了。

可是,好景不长,王爷爷得了脑血栓,王奶奶花光了家底,不得已伸手跟儿子们要药钱。

照农村的习俗,二儿子出继,不再为自己的父母尽孝。

因此,直到王爷爷去世,所有的医药费和殡葬费都由老大和小儿子分担。

王爷爷临终交代,百年后,祖屋由小儿子继承,因为小儿子为他养了个孙子,为此,老大心中不快。

五年后,王奶奶病倒并在半年后去世,一场争祖屋大战正式拉开了帷幕。

此时,老三生意接连受挫,住进了医院,失去了工作能力,便开始操办变卖祖屋以贴补家用。

老大不乐意了,上门要求参与分割祖屋,强调自己为父母尽了孝,理应得到遗产的一半。

老三寸步不让,声称父母有遗嘱把祖屋给了自己,弟兄俩吵得不可开交,从此撕破了脸皮。

僵持了一段时间,老大退了一步,托族人到老三家协调,要求四六开,自己占四成,老三坚决不同意。

老大恼了,跑到县城将老三告到了法院。

老三暗自思量,自己有理,法院肯定不会将祖屋判给大哥。

经过法庭审理,判决如下:祖屋由弟兄三个均分。

当时老大和老三就跳了起来,表示不服。

法官告知,关于向老二追讨父母的养老费和医药费,可另案起诉。

老三越想越委屈,径直去了律师事务所,当场委托了律师,誓将官司打到底,老大表示奉陪,案子到了中级人民法院。

这次老三做足了文章,找族人写遗嘱证明材料,人证物证准备齐全,把握十足,胜利在望。

中院判决公布:王家的祖屋属于王爷爷弟兄们的,要分割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

也就是说,王家祖辈没有分过家,继承人不是三个,而是十几个。

这就复杂了,王爷爷的弟兄们早年
逃荒去了东北,老人们早就病逝,小辈们二十几年没有联系了,上哪里找人去?即便找到,又如何分割仅值五万的祖屋?
对中院的判决,弟兄三个均表示不服,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

老三先下手为强,自行住进了祖屋,老大闻声赶过去,把老三的东西摔到门外,捏上了把新锁。

老二老三见了也在门上捏上了铁锁,谁都别想独吞。

王家的祖屋开始破败,门前的杂草没到了膝盖,狗屎随处可见,一片凄凉的景象。

族人不忍,重新开始调解。

经过多次艰难的说和,达成以下协议:祖屋归老三使用,老二放弃份额,老三补偿给老大一万元。

假如以后东北有人回来讨要祖屋,由老三负责给予补偿。

至此,历经两年的纠纷总算解决了。

这个案件中出现了在农村经常遇到的“过继”、“口头遗嘱”的风俗习惯,一旦出现纠纷,诉至法院,就出现了法律与民俗的严重冲突,民间行为有事实无证据,对处理纠纷带来了难度,假如完全依照法律行事,无视民俗,社会效果很差。

假如一味的迁就民俗,就有损法律的尊严,同时助长民俗中的陈规陋习,比如“重男轻女”的旧观念。

有经验的法官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会尽量参照乡间民俗进行调解,力求圆满解决纠纷,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提高精神文明,为民俗指引前进的方向和正确轨道。

法律与民俗在人民群众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法律高于一切,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尊重乡间民俗,理性的思考和合理的利用民俗,以促使我们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提倡科学,使认识符合客观情况。

认真的看待民俗,关系到农村的经济生活秩序。

正确处理法律和民俗之间的关系,尊重和参考民俗,这样才能使农村的生活秩序向着健康的、文明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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