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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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国卫人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68号)精神,设立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拟订计划生育药具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二)参与拟定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和法规草案;参与拟定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和规划。

(三)组织、指导计划生育药具招标采购和免费发放;承担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的具体事宜;承担全额保障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的具体事项;对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合理用药业务培训。

(五)参与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技术评估;协助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协助承担短缺药品分级应对的日常事务。

(六)组织和参与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承担国家指定药品、医用耗材临床综合评价实施的具体组织协调事项;承担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医用耗材和全额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的日常事务。

2009版全国计划生育

2009版全国计划生育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2.1.2按品种录入 功能描述:主要功能是按照待分配的计划商品录入各单位分配计 划。 菜单路径:计划管理——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操作步骤:按照菜单路径进入本级库存计划分配界面,选择“按 品种录入”页签: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2 – 14 按品种录入-主页面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予提示:对不起,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2 – 2按单位录入-主页面-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2)新建
点击“新建”按钮,跳转到计划编辑页面:
2 – 3按单位录入-计划编辑页面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选择“年度”和“收货单位”后,“计划名称”自动生成但是可 编辑,再编辑“备注”,确认以上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 如果该年度内登录的机构有已审核的分配计划,则列出上级计划 明细标头、本级计划明细标头和“增加计划明细”按钮;如果登 录机构没有已审核的分配计划,则只列出计划明细标头和“增加
图1-6消息发送页
1.2发送消息
填写消息的标题、内容,选择需要发送的上级、下级,点击“发 送”按钮即可。 允许选择多个下级发送,如图1-7:
图1-7消息发送页 通过点击发送下级列表框后的按钮,可以对列表框中的下级机构进行插 入、移除、全部移除操作
1.3查看消息
功能描述:可以查看上级、下级发送来的消息。 菜单路径:系统管理——查看消息 操作步骤:按照菜单路径进入查看消息界面。如图1-8:


2.1本级库存计划分配
审核 选择某计划的编辑按钮后跳转到详情页面,右上方有“审核”按 钮,点击该按钮后弹出确定提示框,确定后,即可审核:

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药具管理的性质
药具管理是围绕药具生产、供应、发放所 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一系列活动, 具有下述特点: 1、药具供健康人长期使用或置入人体使用, 是一种特殊的药物和器具。 2、多实行免费供应,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3、药具供应政策决定了药具管理具有浓厚 的社会福利性。 4、药具免费供应决定了药具管理具有较强 的计划性和社会协调性。 5、药具管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一项综 合性管理工作,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 性。
对村级药具发放人员来说,要求做到: “三清、六懂、六会、三到户”。 “三清”,即使用药具人数清、药具进销 存数量清、药具使用效果清。 “六懂”,即懂生理基础知识、懂药具基 本性能和作用原理、懂药具用法用量、懂 药具使用注意事项、懂药具的适应证和禁 忌证、懂药具不良反应处理。
“六会”,即会宣传、会使用、会保管、会 指导、会处理一般副反应、会药具发放和 使用情况报表。 “三到户”,即宣传和思想工作到户、送 药具到户、随访和基本问题解决到户
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学习目标 通过本节的学习,了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 发放与管理制度,掌握各级药具管理人员 的职责。 能提出本村(居)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能 够在职责范围内发放避孕药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是计划生 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控制人口、减 少意外妊娠、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提供了重 要的物质保障。 (当前的药具工作应定位为“保证中国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功能”)
药具计划管理
药具计划管理是指对避孕药具的需求、分 配、供应、发放等方面,提出科学的预定 方案,并通过对药具计划编制、计划分配、 计划执行、计划检查等过程的管理,以达 到预定的目标。 药具计划编制是药具管理的基础,对此各 级药具管理部门的要求有所不同。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为宗旨,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改革药具供应管理体制,强化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的宏观调控、监督职能,强化省级药具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中心城市药具储备、调拨职能,强化基层药具发放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新机制。

二、改革的内容、措施和步骤明确和理顺药具管理机构的性质和职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具管理机构独立建站,成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县级以下药具管理工作逐步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承担,并设立专门部门或配备专门人员,确保药具发放及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仍是独立建站的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可以暂时继续运行,逐步实现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并。

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要实行改革,调整职能,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

1、各省人口计生委要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进一步明确和理顺本省各级药具机构的性质和职能。

对没有理顺的药具机构,于201X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调整,并将结果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2、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要组织人员对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改革方案,于201X年第一季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加强药具管理机制建设1、加快药具工作的法制建设。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药具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司、财务司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负责研究拟定《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于201X年底前出台;拟定配套的《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及细则、《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各级各类药具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制度和考核标准,于201X年下发执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7月14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二○ ○ 六年七月二十日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

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
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MDAE )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 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 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3
国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进展
历史上曾发生过无数例因药品引起器官功能损害、致残 致死事件: 1950年 女婴的外生殖器男性化畸形(600多例)与 母亲孕期服用孕激素有关; 1961年 “反应停” (沙利度安)-海豹儿(1万多 例); 1966年 己烯雌酚-阴道腺癌(8例)等。
7
黄卡系统在避孕药监测中的作用
在1968—1984年间,英国的药品安全委员会(CSM)为了 评价甾体类口服避孕药(OC)与抗惊厥药或抗生素之间的 交互作用时,运用了“黄卡系统”:结果发现 监测对象中有43例妇女使用OC同时服用抗癫痫药而怀孕 63例妇女使用OC同时服用抗生素的妇女而怀孕 提出抗癫痫药或抗生素与OC同时使用将影响避孕效果
口服避孕片0号(短效) 复方左旋炔诺孕酮滴丸(短效) 双炔失碳酯片(速效) 左旋炔诺孕炔雌醚片(长效) 左旋炔诺孕酮片(紧急口服避孕药) 避孕反应抑制片(辅助口服避孕药) 炔诺酮滴丸(探亲避孕丸)
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新增的避孕药
复方左炔诺孕酮片(21+7) 壬苯醇醚栓 壬苯醇醚膜
这一研究结果用于指导临床安全使用避孕药。
8
监测体系和方法
自愿报告制度 (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
处方事件监测(Prescription-event Monitoring,PEM) 医院集中监测系统 system) 病例对照研究 (Case-control study) 队列研究 (Cohort study) 记录联接 (Recorded linkage) (Intensive hospital monitoring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3.11•【文号】国人口发[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国人口发〔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以下简称“区域协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点,面对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能力。

药具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物质保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是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区域协作是落实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的重要手段。

(二)随着药具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往药具经费单一化、固定化的投入模式,已经影响了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的落实,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药具经费短缺、数量不足,部分流出地药具库存数量较大、药具资源不能动态调整。

区域协作是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药具合理配置的机制保障。

(三)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条件、能力较为薄弱,依法获得免费药具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流动人口药具知识获取较难,药具发放网络不够健全,流动人口药具领取途径不够畅通,使用率不高,随访工作不到位,区域协作是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性和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

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省部共建,自2007年成立以来,在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避孕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条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支持和推动国内本领域的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和开发性的研究和开发,重点实验室设立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开放基金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条件:1.国内外从事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研究人员均可申请,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的项目应符合本重点实验室的资助领域,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其他条件以各重点实验室法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四条开放基金原则上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提供课题经费。

开放基金的申请资助期限为1-2年。

开放基金实行限额资助,每年实际支持开放基金总额度以最终批复的金额为准。

第三章开放基金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开放基金资助领域经批准后于本重点实验室网页上公布,并同时向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寄送,对资助的具体范围、研究方向和资助类别予以明确规定。

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应符合的资助范围。

第七条开发基金面向全国高校、研究所及各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和医院等。

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

第八条开放基金申请书的格式参见附件,报送资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和文字版,文字版一式4份,包括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电子版通过邮件传送,文字版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送达。

投标标书截止日期以通知为准,申请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九条重点实验室对申请课题的资格审查,凡出现以下述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手续不完备、不具备申请条件、不符合资助范围、不具备研究能力、明显缺乏立论依据或技术路线明显不清的项目。

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省部共建,自2007年成立以来,在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避孕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条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支持和推动国内本领域的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和开发性的研究和开发,重点实验室设立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开放基金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条件:1.国内外从事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研究人员均可申请,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的项目应符合本重点实验室的资助领域,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其他条件以各重点实验室法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四条开放基金原则上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提供课题经费。

开放基金的申请资助期限为1-2年。

开放基金实行限额资助,每年实际支持开放基金总额度以最终批复的金额为准。

第三章开放基金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开放基金资助领域经批准后于本重点实验室网页上公布,并同时向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寄送,对资助的具体范围、研究方向和资助类别予以明确规定。

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应符合的资助范围。

第七条开发基金面向全国高校、研究所及各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和医院等。

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

第八条开放基金申请书的格式参见附件,报送资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和文字版,文字版一式4份,包括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电子版通过邮件传送,文字版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送达。

投标标书截止日期以通知为准,申请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九条重点实验室对申请课题的资格审查,凡出现以下述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手续不完备、不具备申请条件、不符合资助范围、不具备研究能力、明显缺乏立论依据或技术路线明显不清的项目。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通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85.10.01
【实施日期】198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通知
(1985年10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局)、医药局(总公司)、中国医药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化工部橡胶司:
根据中央(1984)7号文件精神,为了改革避孕药具供应和经费管理工作,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84年联合下发了对避孕药具试行“经费包干、计价调拨”的暂行规定。

这项改革,取得了好的效果,提高了节育效果和经济效益。

但是,也产生了新的问题,亟待解决。

在有关部门对现行的经费包干办法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经过1985年全国避孕药具工作会议讨论,我们拟定了“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意见”(附后),现印发给你们。

从1986年起,辽宁、内蒙古、
安徽、陕西、天津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被批准承包,在按新法执行。

1985年以前已经承包的,仍按原来的办法执行,包干满三年后再改按新的包干办法执行。

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意见
根据中央〔1984〕7号文件的精神,避孕药具的供应发放和经费管理正在进行改革。

现在,河北等十三个省份已经实行了“经费包干、计价调拨”的办法。

这项改革,取得了好的效果,发挥了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发放药具的积极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节育效果和经济效益。

但是,把药具经费层层包干下拨,出现。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单选题(1)1 、不能利用服务对象的资源和机密信息牟利,属于遵循生殖健康咨询职业道德原则中的什么原则(C)C. 保密原则2 、《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公民( C)C. 未满18周岁3 、不能利用服务对象的资源和机密信息牟利,属于遵循生殖健康咨询职业道德原则中的什么原则(C)C. 保密原则4 、咨询服务中,不能利用服务对象的资源和私密信息牟利,属于遵循生殖健康咨询职业道德原则中的什么原则?(C )C. 保密原则5 、与生殖无关系的女性生殖器官是(B)。

B. 阴蒂6 、咨询业的职业道德继承了( B)的优良传统。

B. 医学和心理学职业道德规7.人口具有两重属性,即(A)A人口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8 、咨询业的职业道德继承了(B )的优良传统。

B. 医学和心理学职业道德规范9 、咨询业的职业道德继承了(B )的优良传统B. 医学和心理学职业道德规范10 、造成器质性勃起障碍的因素不包括(A )。

A. 皮肤性11 、《婚姻法》规定婚姻的基本原则是(C )C.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12 、生殖健康咨询职业道德中的平等友好、客观公正具体指(A ) 备考指南A. 不带种族、道德、性别、宗教、年龄以及其他因素的偏见13 、《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公民(A )A. 未满18周岁14 、《婚姻法》规定婚姻的基本原则是(C )。

C.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15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以什么法律为核心。

(A )人口与计划生育16 、人口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的变化,或是由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发生的变动过程属于(B )B. 人口过程17 、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公民,应享受避孕方法的哪些权利(B)B. 知情权、选择权、18 、以下属于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计划生育行政法规是(B )。

药具管理工作制度

药具管理工作制度

药具管理工作制度药具管理工作制度(一)、避孕药具计划编报制度1、坚持“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的原则编制避孕药具计划。

2、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根据当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品种,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3、全面掌握、分析和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如使用药具人数、库存量、药具品种、规格、型号、群众的使用习惯等情况,尽量使计划编报趋于合理,杜绝因计划失误而造成积压和浪费。

4、需求计划的编制以街道办事处级为起报点,自下而上,逐级编报,要求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5、街道办事处级以上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单位负责人和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至市药具站,市药具站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经单位负责人和市人口计生局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盖章后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6、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出现需求计划不足时,向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药具管理机构申请追加调拨。

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药具管理机构之间不得自行办理计划生育药具免费调拨和借出、借入。

(二)、避孕药具调拨制度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计划,未经供需双方协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

2、以计划购调合同为准则,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责任。

3、在调拨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向上级反馈并妥善处理在调拨中出现的问题。

4、凡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具不得向下和向外调拨。

5、调拨手续必须完备,凭出、入库单进行调拨。

(三)、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及养护制度1、严格按照“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效期先出”的调拨原则,合理安排出入库顺序,避免药具积压过期。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国人口发[2005]19号)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人口厅发[2005]86号)精神,根据《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0号令),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制定《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级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认真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为宗旨,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的计划、统计、仓储、调拨、物资核算和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工作,形成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运转科学、供应快捷、满足需求、减少浪费、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药具免费供应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适用范围1.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计划生育药具的订购计划编制、调整、汇总及统计。

2.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的仓储标准和管理规范。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的合同调拨、免费调拨计划编制及执行程序。

3.主要包括国家、省、地、县四级计划生育药具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三、基本要求1.严格执行年度药具免费供应计划和各项药具业务管理规范。

2.各地要制定配套的药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3.如有超出本规范的事项和问题,须书面报告和请示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4.本管理规范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录第一章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调拨、仓储管理规范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附件:各类单据表样(1)订购计划表;(2)统计报表;(3)出入库单、盘存单,计划调拨单。

(参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购调存业务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中所列表样)第一章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第一条计划编制原则(一)合同药具计划: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自下而上、满足需求。

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为加强和规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保障育龄群众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需要对药具管理人员做好明确的岗位要求!下面就不妨和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希望对各位有帮助!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篇1一、负责本乡(镇)药具的管理、宣传、发放工作,做到管理制度、目标分解、宣传发放、职责任务等落实到人,各种原始记录、档案保存完整。

二、负责本乡(镇)药具计划的编制及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做到各种基础数据来源依据充分,数字对应关系准确,帐、卡、表、册齐全,按时上报。

三、负责本乡(镇)所辖村(居)专(兼)职药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到对村药管员的集中专业培训每年进行2次;能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以会代训,例会时应对药具需求情况、使用效果、使用人员变动情况等进行总结反馈,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能适应形势要求进行咨询服务方法、避孕药具知识的相关培训,培训记录完整。

四、负责登记、上报避孕药具使用失败及出现副反应情况,并进行相应核查,做到能指导村级药管员查找出现问题原因,进行一般副反应的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如实汇总上报。

五、负责辖区内使用药具重点人员(主要包括:当年有使用药具失败情况、有明显副反应、有精神异常和重大残疾等)的随访,必须做到每月对重点人员随访一次,认真做好随访记录。

六、负责收集并登记群众对避孕药具服务的需求信息,做到能根据群众需求制定措施,提供优质服务。

七、负责对育龄群众进行药具咨询服务,做到能利用避孕热线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及紧急避孕药具咨询服务,态度热情,语言通俗易懂并认真记录。

药具管理人员主要职责篇2为加强和规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保障育龄群众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机构性质和职责第一条盟市要独立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药具发展中心),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办事处)要设立药具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完成药具免费发放及服务工作。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范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范

2009版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目录一、基本情况 (1)二、使用对象 (3)三、国家级系统 (3)1.系统管理 (3)2.计划管理 (3)3.数据查询 (4)4.业务监管 (4)5.报表管理 (4)6.网络相关 (5)7.数据字典 (5)四、省级系统 (5)1.系统管理 (5)2.计划管理 (6)3.入库管理 (6)4.在库管理 (7)5.出库管理 (8)6.付款管理 (9)7.药具管理帐表 (9)8.数据查询 (9)9.业务监管 (10)10.报表管理 (10)11.数据字典 (10)五、市级系统 (11)1.系统管理 (11)2.计划管理 (11)3.入库管理 (11)4.在库管理 (12)5.出库管理 (13)6.药具管理帐表 (13)7.数据查询 (14)8.业务监督 (14)9.统计报表 (14)10.数据字典 (15)六、县级系统 (15)1.系统管理 (15)2.计划管理 (15)3.入库管理 (15)4.在库管理 (16)5.出库管理 (17)6.药具管理帐表 (17)7.数据查询 (18)8.统计报表 (18)9.数据字典 (18)为使2009版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顺利实施,特编写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范。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一、基本情况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是全国统一的计划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管理平台。

范围上涵盖国家、省、地、县四级药具管理机构和避孕药具生产企业。

内容上包括系统管理、计划管理、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在库管理、付款管理、收款管理、数据查询、药具管理帐表、业务监管、报表管理、数据字典等功能。

业务结构上划分为国家免调、合同调拨和新型产品三部分。

技术上采取B/S三层体系结构,集中管理数据,统一技术维护。

管理上采取统一管理流程,实时查看计划、入库、出库、在库管理运行情况,采取了垂直与扁平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19•【文号】国人口发[2005]45号•【施行日期】2005.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政府采购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现将《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申请表(略)2、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专家组评审意见表(略)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为规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管理工作,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指导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推广和应用,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的基本需求,全面提高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是指由中央财政资金统一采购并免费供应给育龄群众的避孕药品、宫内节育器和避孕套。

第三条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目录》的编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目录》的编制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对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有效、适用、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进入《目录》的程序第四条申请进入《目录》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准字号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二)生产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相关产品的资质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三)生产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反馈意见;(四)产品符合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且易于推广应用;(五)新产品须经过大样本的多中心临床试验或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进行的引入性试验,证明适宜基层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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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征文主题
(一)以“促进城市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现代化”为主题,开展创新城市药具发放服务机制、建立城市药具发放社会化体系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二)主要围绕“城市化进程中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的理论研究和思考,药具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和作用,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的探索和推进,信息化在提供药具发放服务中的实践,药具的科技和创新发展”等专题展开。
5.以药具品种结构科技创新为动力,最大限度地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的多元化需求。
6.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建立药具发放工作体系面临的机遇、挑战、对策和发展规划。
三、征文要求
(一)结合实际,紧扣主题,思路清晰,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流畅,论据真实准确,论证充分,对策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奖项设置
一等奖3个,奖励3000元/个;
二等奖5个,奖励2000元/个;
三等奖5个,奖励1000元/个;
优秀奖10个,奖励500元/个。
六、投稿方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以WORD文档“附件”报送征文,邮件“附件”的标题请注明“**省***单位***姓名***征文题目”。电子邮箱:gjshyxb@、hd147369@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促进城市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现代化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实现药具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全面提升药具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促进城市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现代化”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征文内容
(一)以药具发放服务精细化、社会化、信息化等方面为突破点,找准制约药具发展的问题,解决药具服务的难点,加强城市药具发放服务模式和经验交流,完善药具管理工作机制。
(二)从药具品种、药具质量、群众需求、工作机制、发放模式和深化改革等不同侧面,为城市化进程中药具良性发展和改革创新建言献策。
此征文通知可登录“中国人口网”查询。
联系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发放管理处
联 系 人:林长云
联系电话:(010)62116622转4032
传真:(010)62111865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四、征集时间和范围
(一)征集时间:2011年3月至6月3日。
(二)征文范围:面向全国人口计生药具系统干部职工。
五、征文评选和奖专家评委会进行评选,优秀论文将在国家一级核心期刊或报纸或书籍上刊登,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推荐参考题目:
1.如何最有效地发挥药具工作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管理服务中的重要和积极作用。
2.做好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促进城镇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的经验介绍。
3.做好特殊人群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研究和思考。
4.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药具发放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二)征文不限体裁,如专题研究、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和管理探讨等理论性、学术性文章等均可。
(三)征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文章的结尾注明作者详细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其他事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确保文章质量。
2.来稿内容包括: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正文。文章标题用小二号华文中宋,作者用小三号楷体,正文(含引言、结论)的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各分节标题用小三号楷体,正文的具体内容均用小三号仿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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