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精编版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劳务分包的施工项目,所有工程承包单位必须遵守。
第三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劳务分包管理职责。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程序及要求第四条工程承包单位在劳务分包前,应当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并根据项目需要提出合理的劳务分包计划。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提供合格的施工人员。
第六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当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施工过程。
第七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第八条工程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施工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督责任,必须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负责配合工程承包单位的技术要求和工作安排,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档案,真实记录劳务分包过程和结果,便于日后查阅。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保障措施第十一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当购买相应的劳务分包责任险,保障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损失。
第十二条如发现劳务分包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工程承包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或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分包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结语以上就是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工程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质量。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引言劳务分包结算是指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之间的工作成果交付与回报的核算和结算过程。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确保双方合作的公平、有序进行,制定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劳务分包结算的管理事项展开讨论。
二、劳务分包结算原则1. 互信原则: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在分包合作中要建立互信关系,共同维护合作稳定。
2. 公平公正原则:劳务分包结算应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双方利益均衡。
3. 自愿原则: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之间的劳务分包合作应基于自愿原则,任何一方不得以强迫方式进行合作。
三、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程序1. 签订合作协议: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在劳务分包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劳务范围、报酬及结算方式等。
2. 工作成果提交:劳务输出单位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工作,并及时提交劳务输入单位验收。
3. 成果验收确认:劳务输入单位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确认文件。
4. 结算报酬支付:劳务输入单位在验收确认后,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劳务输出单位的报酬。
四、劳务分包结算管理要点1. 合理定价: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应根据市场情况、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定价,确保劳务报酬的合理性。
2. 结算周期:劳务分包结算应有明确的结算周期,双方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结算,避免因延期结算引发的纠纷。
3. 发票开具:劳务输出单位在收到报酬后应当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劳务输入单位在支付报酬时应要求开具发票。
4. 结算异议处理:如发生结算异议,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应当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劳务分包结算风险控制1. 合同约束:劳务分包前应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风险发生。
2. 资质审查:劳务输入单位在选择劳务输出单位时应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对方具备履行能力和信誉。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劳务分包是一种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它将特定的劳务工作委托给其他外部承包商进行完成。
为了确保劳务分包的有效管理和合理结算,制定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分包单位的选择和管理1.选择分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需要考虑其资格和信誉等级,确保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验来完成分包工作。
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履约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也要进行评估。
2.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的重要依据。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报酬、质量要求等关键信息,并明确支付方式和结算规定。
3.监督和管理委托方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
监督内容包括工期进度、质量验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劳务分包结算的程序与要求1.分包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对应完成工程的量进行计量,并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计量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报表。
2.质量验收与结算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是结算的重要环节。
分包单位应按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委托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3.结算支付与验收结算支付是劳务分包的最终环节,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报酬。
支付前需进行结算资料的核实和审查,当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结算支付。
四、争议解决与违约处罚1.争议解决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争议,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依法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2.违约处罚如出现分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委托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罚,包括逾期工期、质量问题等方面的违约。
五、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的规范与有效,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检查机制。
委托方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劳务分包项目进行评估,以确保合同和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劳务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标准本单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公司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开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公司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需遵循本方法。
第三条劳务作业分包的定义及范围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其范围包括: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木工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架线作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流程〔附件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公司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劳务合同管理以及主管部门为施工生产科,并设不少于1名的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有:〔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地区劳务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劳动力使用方案。
〔三〕负责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入围审核和作业队伍资格等级考评,发布年度?劳务合作企业预审登录名册?。
〔四〕负责组织监视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组织监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及人员备案工作。
〔六〕负责组织劳务用工及劳务费支付情况的检查、指导及监视工作。
〔七〕负责组织劳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劳务管理评比表彰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九〕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劳务纠纷。
〔十〕负责组织对进场的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工作。
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参与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部必须成立由工程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在现代企业中广泛应用,为了确保分包劳动力的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率,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结算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规法规定,以期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 一、结算流程### 1. 双方协商劳务分包结算的第一步是双方协商。
主包方和分包方应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结算周期、价格标准等关键信息。
协商过程中,应确保合同明晰,避免后期纠纷。
### 2. 工程验收在工程完工后,主包方应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检查工程质量、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安全规定等。
如果发现问题,应要求分包方进行修复。
### 3. 编制结算单根据验收结果,主包方编制结算单,详细列出工作内容、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
结算单应当具备明确的结算依据,以确保公平合理的结算结果。
### 4. 分包方确认分包方在收到结算单后应核对内容,确保无误后签字确认。
确认后,分包方有权接受结算款项。
### 5. 支付结算款主包方在得到分包方的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结算款项。
这一步是整个结算流程的关键,应按时支付,避免拖欠分包方。
## 二、注意事项### 1. 合同明晰劳务分包合同应具体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价格、验收标准、结算周期等重要信息。
合同的明晰性可以减少后期纠纷的可能性。
### 2. 验收要严格主包方在验收时应保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不合格的工作应要求分包方重新修复,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施工总承包商将施工作业中的一部分劳务作业委托给其他专业分包商进行管理和实施的一种合作方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的原则1.公平原则在劳务分包结算过程中,要遵循公平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
不得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正当因素影响结算结果。
2.合理原则结算金额应基于实际工作量和工程质量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劳务分包商的付出得到相应的回报。
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也不得低于实际工作的价值。
3.透明原则结算管理应具备明确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各方能够清楚地了解结算的依据和过程。
相关的结算信息应进行记录和保存,方便后续审计和监督。
三、结算内容及流程1.结算内容劳务分包结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工作量、工程质量、费用等方面。
具体结算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明确,确保各方对结算范围有清晰的认识。
2.结算依据劳务分包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等文件。
各方应根据这些依据进行结算计算,并达成一致意见。
3.结算流程劳务分包结算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提交结算申请、结算审核、结算支付等。
具体的结算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确保结算过程的规范和高效。
四、结算管理的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的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和流程,确保结算过程的规范和可控。
同时要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2.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方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在结算前后,可以通过会议、协商等方式,促进各方间的理解和合作。
3.加强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分包结算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各方遵守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结算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4.建立信息化系统建立劳务分包结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结算信息的快速录入和查询,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WUH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 xian Branch.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商务部内部试运行)1. 目的为了规范分包结算工作,加强分包结算的过程控制,为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的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直营项目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3.管理职责3.1项目经理部负责分包方的竣工结算。
3.2商务部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分包月预结算书及竣工结算书。
3.3财务资金部负责审核资金月进度计划,支付工程款。
4.工作内容4.1分包结算原则4.1.1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包结算。
4.1.2按分包方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并控制在业主结算量以内。
4.1.3分包方的签证、索赔等分包合同外的费用控制在工程业主签认的标准以内,原则上于竣工结算后工程资金到位时予以结算。
4.1.4控制分包款的支付。
分包工程付款严格按合同的付款条件,支付额度控制在月预结算单审核金额范围内。
4.1.5分包的工料超耗(甲供材料)应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4.1.6分包结算单的最终签认前,必须由分公司相关各部门对分包所做工程进行验证签认,各验证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明确验证结果。
若验证中存在问题需要处理的,由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项目经理部监督其完成。
商务部最终核定应扣款额,并办理结算手续。
4.1.7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及签工管理的规定详见《零工管理规定》。
4.1.8劳务分包按分包合同约定及依据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对用户负责,追求卓越,让社会满意Mt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WUH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 xian Branch.关办法执行,做到按进度结算。
4.2分承包方进度款结算的控制项目按照监理认可量给分包编制月结,填写《工程分包合同()月预结算单》(商务/FBJS/01)和《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在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中,为规范结算管理,保护劳务分包商和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范围1. 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
2. 劳务分包项目应当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三、结算方式1. 劳务分包项目可采用阶段性结算和最终结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阶段性结算应当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完成情况,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结算。
3. 最终结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最终结算清算。
四、结算计量1. 劳务分包项目的计量应当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依据。
2. 结算计量应当依据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五、结算支付1. 阶段性结算应当及时进行,结算款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
2. 最终结算应当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款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
3. 结算款项的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合法方式进行,确保支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六、结算审计1. 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审计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七、结算异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2. 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当通过仲裁或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
八、附则1.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拥有。
2. 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新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九、总结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护劳务分包商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严格的结算计量、审计和异常处理等措施,确保结算过程的公正和透明,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务分包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1. 概述劳务分包是指企事业单位将一项或多项具体劳动工作和服务外包给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操作。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确保各方权益,制定本办法。
2. 分包合同2.1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劳务内容。
2.2 分包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3 分包合同中应包含劳务分配、劳动保护、工资支付、工时安排等具体内容。
3. 结算方式3.1 劳务分包的结算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要有定额工价、计件工资和时间工资等形式。
3.2 结算方式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确保双方权益和合同履约的顺利进行。
4. 工资支付4.1 分包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并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4.2 工资支付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确保工资合法、公平、合理。
5. 劳动保护5.1 分包单位应保证劳务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培训。
5.2 分包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 质量管理6.1 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保证劳务产出的质量。
6.2 如有质量问题或纠纷,应及时解决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7. 结算审核7.1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交劳务分包结算申请。
7.2 申请提交后,分包单位应主动配合核算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及资料。
8. 异议处理8.1 如有分包结算过程中的异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8.2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诉讼解决。
9. 违约处理9.1 如有一方违反分包合同内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其他规定10.1 劳务分包的具体管理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10.2 本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并可进行相应的修订。
结语: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在现代建设项目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项目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劳务分包结算管理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分包工作范围划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当明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分包工作与主包工作的划分,确保各自责任明确。
三、分包合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工作范围、工期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并明确约定。
四、分包工作计量与确认1.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标准,及时填写工作计量单,注明工作量和质量要求,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
2. 主包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分包工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确认工作计量单,并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五、分包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分包工作的结算方式可以选择计日工、计清工或者按进度付款等方式,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六、结算前的绩效考评在进行分包工作结算之前,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考评结果将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分包工作结算的程序及要求1.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进行结算,结算时应当准备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 结算单应当明确列明工程项目、工作量、单位工程款、税金和合计金额,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3. 结算款项应当及时支付给分包单位,确保其合法权益。
八、分包款项监管主包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包款项的监管制度,确保款项使用合法合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管记录和台账。
九、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劳务分包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十、宣传与培训为了提高分包单位的履约能力和管理水平,主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与培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结语本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劳务分包结算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效益。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劳务分包结算是指原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内容委托给分包商,并按照约定进行结算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行为,保障各方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分包工程结算模式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大小,劳务分包结算可采用以下几种模式:1.按工程量结算:根据分包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分配的结算金额。
2.按比例结算:将分包工程的结算金额按照预定比例进行分配。
3.固定金额结算:根据双方协商一致,事先确定的固定金额进行结算。
三、结算程序1.劳务分包商应向总包商提供完善的工程量及质量资料,并与总包商进行确认。
2.总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分包商应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3.分包商应按照工程量、质量等要求提交结算报告,报送总包商进行审核。
4.总包商负责审核结算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进行结算确认。
5.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结算协议并付款。
四、变更管理1.任何分包工程变更均需经总包商书面同意,包括工程范围、工期、造价等。
2.变更后的分包工程应在变更确认书中明确调整后的结算金额。
3.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及质量需重新计算,并与变更确认书相对应。
五、结算支付方式根据工程性质和结算金额大小,结算支付方式可选择以下几种:1.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分包商。
2.分期支付:根据工程进度,将结算金额分批支付给分包商。
3.保留金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部分结算金额,并将一定比例的保留金暂时扣留,待工程完工后进行最终结算。
六、争议解决对于分包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1.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总包商所有。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劳务分包工程的结算管理。
总结: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劳务分包结算行为,保障各方的权益。
在分包工程结算过程中,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质量等方面的确认,并进行及时的结算报告提交和审核,最终达成结算协议并支付款项。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主体企业将一部分工作内容委托给劳务分包商进行完成,并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需要明确规定相应的办法和程序,以确保合理、公正、透明的结算过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劳务分包结算的管理办法。
二、分包合同签订1.劳务分包商需依法注册并获得相应行业的资格证书,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体企业与劳务分包商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并规定相应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三、劳务分包计价方式1.所选用的劳务分包计价方式应能准确反映实际工作量,常见的计价方式包括计日工资、计件工资、总价合同等。
2.对于大型项目,可以采用混合计价方式,将工作量较大且易测量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计价,将工作量较小且不易测量的部分采用计日工资或计件工资方式计价。
四、劳务分包结算流程1.劳务分包商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向主体企业提出结算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作量统计表、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2.主体企业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内容包括工作量、质量合格情况等。
3.主体企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出相应的结算金额。
4.主体企业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给劳务分包商,结算书包括结算金额、结算依据等详细信息。
5.劳务分包商对结算书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主体企业提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6.双方达成一致后,劳务分包商签署结算书,主体企业支付相应的结算款项。
五、劳务分包结算监管1.主体企业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劳务分包结算的监管工作,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平公正。
2.监管部门应对劳务分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进行整改或处罚。
3.主体企业与劳务分包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在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六、劳务分包结算风险控制1.劳务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主体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选择具备施工能力和信誉度的劳务分包商进行合作。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结算工作,保障公司和劳务分包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结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
二、结算依据1、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结算的最主要依据,合同中应明确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期限、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支付条件等重要条款。
2、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确定劳务分包工作量的重要依据,应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变更通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下达变更通知,并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4、现场签证对于施工现场发生的非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手续,作为结算的依据。
5、验收报告劳务分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三、结算流程1、劳务分包方提交结算申请劳务分包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经自检合格后,向项目部提交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结算资料。
2、项目部审核项目部收到结算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工作量的核实、质量验收情况的审查、变更通知和现场签证的核对等。
审核完成后,项目部填写审核意见,并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3、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部报送的结算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重点审核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等。
审核完成后,各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结算资料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后,签署结算审批表。
5、结算支付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审批表,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办理结算支付手续。
四、结算时间要求1、劳务分包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结算申请,逾期提交的,项目部有权拒绝受理。
2、项目部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3、公司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结算资料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部。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WUH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xian Branch。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商务部内部试运行)1。
目的为了规范分包结算工作,加强分包结算的过程控制,为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的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直营项目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3。
管理职责3.1项目经理部负责分包方的竣工结算。
3。
2商务部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分包月预结算书及竣工结算书。
3.3财务资金部负责审核资金月进度计划,支付工程款。
4.工作内容4。
1分包结算原则4.1.1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包结算。
4。
1.2按分包方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并控制在业主结算量以内.4.1.3分包方的签证、索赔等分包合同外的费用控制在工程业主签认的标准以内,原则上于竣工结算后工程资金到位时予以结算。
4。
1.4控制分包款的支付。
分包工程付款严格按合同的付款条件,支付额度控制在月预结算单审核金额范围内.4。
1.5分包的工料超耗(甲供材料)应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4。
1。
6分包结算单的最终签认前,必须由分公司相关各部门对分包所做工程进行验证签认,各验证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明确验证结果.若验证中存在问题需要处理的,由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项目经理部监督其完成。
商务部最终核定应扣款额,并办理结算手续.4.1。
7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及签工管理的规定详见《零工管理规定》。
4.1。
8劳务分包按分包合同约定及依据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对用户负责,追求卓越,让社会满意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WUH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 xian Branch。
关办法执行,做到按进度结算。
4。
2分承包方进度款结算的控制项目按照监理认可量给分包编制月结,填写《工程分包合同()月预结算单》(商务/FBJS/01)和《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劳务分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日益普遍。
然而,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结算管理方面。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相应的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包单位将部分施工工程以劳务的方式外包给其他专业分包单位来完成。
通常,总包单位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分包单位一定劳务费用后,再将其纳入总包合同的成本范畴进行工程结算。
然而,由于劳务分包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结算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诸如结算单价的不合理、结算范围的争议等,给各方当事人带来了一些困扰。
二、劳务分包结算原则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确保合理合法的结算管理,劳务分包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结算应公正、合理,并兼顾各方的权益,避免出现不当的得失。
2. 需求与动态调整原则:结算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和阶段性需求进行相应调整,灵活应对。
3. 劳务质量与安全控制原则:结算应基于劳务分包单位提供的质量和安全记录,确保完工质量和人员安全。
4. 合同约定原则:结算应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确保互相合法权益。
三、劳务分包结算流程劳务分包结算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结算单价确定:首先,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确定结算单价并明确结算范围。
2. 劳务分包完成工作验收:总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进程,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验收。
3. 劳务分包材料、设备清单核对: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应进行材料、设备清单的核对,以确保一致性和准确性。
4. 结算单据提交与审核:劳务分包单位应提交结算单据,包括劳务分包作业报告、劳务成本细目清单等,总包单位进行审核。
5. 付款与结算:总包单位根据审核后的结算单据,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和结算。
6. 工程竣工验收与终审:在结算完成后,进行工程的最终竣工验收和终审,确保工程合格并评定劳务分包单位的绩效。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精选分包工程结算(试行)管理制度为更好落实分包工程(劳务)结算管理有序无误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操作流程工程完工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单位结算报审书项目部出具分包工程量计算表公司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审定单二、流程解释1、工程完工:必须达到全部工作内容合格完成;2、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表:由项目部资料部门、技术部门、安全部门、采购 / 库管部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分包单位报审书: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表》签字确认后由分包单位报项目部初审。
分包单位报送资料需附投标书、合同、签证等相关已签字确认资料,如未提供全将作为未发生不予再次接收,分包工程经济签证费用单,分包工程经济签证工程量单按附件执行。
4、项目部出具分包工程量计算表:由经办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分包工程量计算表》需有详细工作内容,按分部分项方式填写工作内容,含数量、单位等。
项目部出具的结算初审书误差不得超过 2% ,超出2% 部分对以上管理人员按 30% :30% :40% 比例罚款。
对于分包单位合同外增加部分需附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确认的签证或变更。
5、公司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审定单:由项目部报送《分包工程量计算表》,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审核无误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单,由分包单位、预算员、合同预算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一式三份,分包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公司存档一份,项目部留存复印件。
三、本制度从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附: 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单2、分包工程量计算表3、土石方工程施工计量表4、分包工程经济签证费用单5、分包工程经济签证工程量单6、分包工程结算审定单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文化、体育、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合同编号:申报日期: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工程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验收日期工作内容评定质量等级安全施工情况分包单位负责人 (盖章 ):资料部质检部技术部日期:责任人:日期:责任人:日期:责任人:安全部日期:责任人:日期:主任工程师责任人:项目经理日期:责任人:日期: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文化、体育、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包工程量计算表分包合同编号:2016年月日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单位:序号分部分项名称计算公式单位工程量备注经办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注:本表为分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后,由项目部初审后填写。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材料、分包、进度款、结算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各单位收支情况,规范公司管理行为。
为公司成本、过程控制等经济制度考核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及时跟踪并准确反应公司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劳务结算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以下公司称“甲方”;劳务、材料、分包个体或单位为“乙方”.一、价款支付要求:(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合同、分包合同。
(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
(三)结算须提供完工合格证明。
(四)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应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五)完整的变更、签字手续。
现场发生的由现场、公司人员确认;在公司发生的,至少2各主管部门以上签字确认。
(六)乙方对银行转账支付形式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二、劳务进度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一)工程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完成工程数量、合格数量进行核实并做批注。
(二)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新增项目单价不能超出合同约定项目单价与市场价格比例,且进度支付比例应做调整。
最高比例不超过完成情况70%.(三)将已审批的工程量上交至公司工程部。
由工程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
并提出处罚意见.工程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四)工程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成本部根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工程部意见后对价款进行审批。
(七)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七)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二、劳务结算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后内开始办理,办理时限为15日内,逾期未办理结算的劳务班组,可能因公司其他业务对办理时限顺延。
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劳务及分包的过程控制与管理,及时、准确、有序地办理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减少经济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经济运行质量,更好的控制施工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依据原则1、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坚持“五不结算”原则,即:没有签订合同不结算,竣工验收不合格不结算,超出施工图数量的部分不结算,签字不齐全不结算,资料不齐不结算;2、按本办法管理的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由项目经理和公司成本部负责办理。
3、个人牵头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结算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订人或其书面委托人。
4、劳务公司及专业分包公司结算负责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人。
5、劳务及专业分包承包的工作任务必须经项目部及公司分管质量的领导现场验收合格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合格”意见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结算工程。
6、项目经理和成本部必须根据以下资料办理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1)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补充协议;(2)《工程竣工验收单》;(3)《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人需承诺申报的结算书不存在少算漏算、弄虚作假,并承诺在公司接收结算资料后对漏报少报项承包人视为优惠;(4)《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清单》、《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清单》、《签证单》、《工程量计算式》,所有签证单、计时工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律不得结算;(5)其它结算资料必须有项目相关人员的签字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认可,否则成本部人员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6)扣款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有分包队伍相关人员的签字,没有分包队伍签字的有照片附后)进行扣除。
(7)过程进度款和最终结算款支付之前,劳务班组必须提供真实的足额的劳务人员工资表,分包单位需提供本次支付款项的全额发票,最后一次笔结算款需按结算金额开齐(含质保金);第二条、劳务及专业分包过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办理时间及流程1、过程进度款:(1)月进度付款模式:每月15日之前,项目部根据劳务及专业分包方上月实际完成工作确认累计已完工程量并报于公司成本部成本;成本部需去现场复核工程量及对应的合同单价确定当月产值,并在当月20日之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确定付款金额。
劳务及专业分包管理办法
XX公司劳务及专业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中心工程劳务及专业分包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中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管理授权体系有关规定,制定本劳务及专业分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XX公司工程中心承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分包类型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劳务分包。
由甲方提供主材或认质核价,乙方提供劳务的(纯劳务或含辅材)均为劳务分包。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效益,降低劳动风险,公司鼓励劳务分包的方式。
第二类为专业分包。
工程专业性强、公司无相应资质或无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的可专业分包。
第二章工作流程及方式第四条工程分包工作流程(一)各片区中心根据承接的工程项目,提报《劳务及专业分包审批表》(详见附件)进行审批。
确定工程分包性质为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并附指令单、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二)由中心成控部门根据工程内容出最高限价。
根据公司《管理授权体系手册(试行版)》,分包方式确定权限为:工程价格在10万(含)以下的报分管领导批示,并报审计法务审核;10万-30万(含)由招标工作委员会会决后报总经理批准;30万以上的由招标工作委员会会决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根据相关领导批示同意的分包方式进行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
(四)签订合同。
(五)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准备资料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工程结算,进行付款报账。
第五条分包方式及要求(一)直接委托:直接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备选库》或有资质的供应商中选取供应商进行直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二)直接谈判:由片区或中心负责人主持谈判工作会,中心总部人员(总监、副总监或成控部人员或纪检人员),片区中心文员、资料员或施工员参加(参加人员为单数;至少5人),并形成谈判纪要。
(三)公司招投标:由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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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过程控制与管理,及时、准确、有序地办理劳务分包结算,减少经济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经济运行质量,更好的控制施工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本办法管理的劳务分包结算由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负责办理。
第二章劳务分包结算办理
第三条劳务分包结算依据
1.劳务分包方结算负责人员必须是劳务分包方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人。
2.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必须根据以下资料办理劳务分包结算:
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补充协议;
(1)《工程任务验收单》(简称工单)、《计时工申请
单》和《计时工工单》(简称工单)的原件,复印件
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2)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
(3)其它结算资料必须有项目相关人员的签字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认可,否则项目商务人员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4)扣款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有劳务分包队伍相关人员的签字,没有劳务分包队伍签字的有照片附后)进行扣除。
第四条劳务分包结算办理时间
一、过程结算:
1.每月24日,由项目主管工长根据劳务分包方本月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开具工单,工单一式三份(复写),第一联:项目商务部留存,第二联:开工工长留存,第三联劳务分包方留存,所开具的形象进度或工程量原则为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所发生。
2.每月25-26日,项目安全、材料、质检、项目书记、生产经理在工单上评价签字。
3.每月27-29日,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依据合同和工单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编制劳务分包结算书,所有费用应当月结清,不得最后一次性结清,要求劳务分包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劳务分包方印章之后,项目编制人才能签字,并交项目商务经理审核签字。
4.每月30日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5.每月的31日或次月的1日片区/经理部经理签字。
6.次月的2-3日公司工程管理部及分管领导签字。
二、最终结算:项目商务部应催促劳务分包在其工作内容完工验收通过后一周内向其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由项目商务人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最终结算。
三、对不按上述时间开工、审核、结算的人员,将给予相关人员100-10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劳务分包结算书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1.项目预算员编制完结算书,打印四份(预算员不要签字)先交劳务分包方签字盖章。
2.劳务分包方签字盖章后,项目预算员签字,并交项目商务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核。
3.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项目预算员报区域/经理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和劳务分包结算书的分发工作;
4.预计合同外的劳务分包结算额超合同额(含补充协议)在5%以内的过程结算,商务经理(预算员)可以直接办理劳务分包结算。
5.当预计合同外的劳务分包结算额超合同额(含补充协议)在5%-10%以内的过程结算,由项目部直接向区域/经理部提出书面报告,由区域/经理部负责增加内容的谈判或审批工作,并将谈判结果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待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商务经理(预算员)才能办理劳务分包结算。
6.当预计合同外的劳务分包结算额超过合同额(含补充协议)在10%以上的过程结算,由项目部直接向区域/经理部提供书面报告,由区域/经理部会同工程管理部和劳务分包方共同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由公司纪监审计室、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签定补充协议,商务经理(预算员)才能办理劳务分包结算。
7.只有合同外的劳务分包结算额超合同额(含补充协议)在5%以内的,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可以事先出具书面结算书,其它结算书均需要项目提出书面报告,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才能出具书面的结算书,若未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事先向劳务分包方出具书面的结算书或签字认可的,将给予相关人员100-1000 元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条劳务分包结算书标准格式及份数
1.劳务分包结算分过程结算书和最终结算书,标准格式附后。
2.劳务分包结算书必须按照以上标准表格填报,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不得错填、漏填,结算明细表中合同内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与合同清单一致,工程量没有的填写0,不能空缺。
3.劳务分包结算书一式四份,项目商务部、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财务部、劳务分包方各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发放,做好书面签收记录。
4.四份结算书必须附结算相关资料,其中项目商务部留存的结算书后附结算资料的原件,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财务部、劳务分包方留存的结算书附复印件。
第七条工程任务验收单、计时工工单和结算书的传递程序
工程任务验收单和计时工工单的内部传递工作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劳务分包结算书的内部传递工作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负责。
第八条开具工程任务验收单的要求
1.工程任务验收单必须用黑色水芯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工程量同时注明小写与大写,当页任务书未满时,在最后工作内容的下一行注明“以下无工作内容”字样;
2.当月完成量当月必须开出,不得预留,误差控制在正负3%以内(每高或低1%扣500-1000元的罚款),对于非工程实体部分需附工程量计算式;
3.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应注明所依据的设计变更单;
4.在未办理现场签证单之前,不得开具该部分工程量的工程任务单;开具工程任务单时,不得与施工图纸工作量合并,要单列开具,并注明所依据的现场签证单编号;
5.已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各部门开具罚款单应及时交给项目商务部一份,已开具罚款单的在工单签字审核时不需再注明罚款,未开具罚款单的在工单签字审核时可以在工单中注明罚款。
第三章其他
第九条计时工管理:
1.凡实行包干单价的工作范围或工作内容,不得开计时工;
2.实行专项工种劳务分包的工程总体计时工控制在人工费总额的6%以内,实行扩大劳务分包的工程总体计时工控制在人工费总额的3%以内。
3.计时工使用前必须申请,由派工工长提前填写《计时工申请单》,报项目商务部门和项目生产经理审核同意,《计时工申请单》是工长开具《计时工工单》的依据,未按时办理《计时工申请单》的计时工,项目商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并给予相关人员1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凿打、返工、修补,必须首先通知造成该质量原因的分包方完成。
如由其他分包方完成,必须从责任分包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在结算书上明确记载,未扣回前不得结算。
第十一条所有代扣款项(水电费)、罚款等均应由商务经理(预算员)在结算书中扣回。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结算的相关资料(包括工单、结算书、与劳务分包结算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由项目商务经理(预算员)保管,直至项目承包兑现审计完毕。
项目承包兑现审计完毕后将相关资料原件装订成册移交公司档案室。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结算须按规定接受审计。
第十四条原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中相关结算条款作废,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劳务分包结算台帐
2.劳务分包工程(过程)结算书标准格式
3.劳务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标准格式
4.工程任务验收单标准格式
5.计时工申请单
6.计时工工单标准格式
(****)项目劳务分包结算台帐
劳务分包工程(过程)结算书
第( )期
项目名称:
劳务分包工程名称:
结算金额(小/大写):
总包单位(公司章): 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章): 编制人/商务经理: 编制日期:
项目经理: 审核日期:
片区/ 经理部经理: 审核日期:
公司工程管理部: 审核日期:
公司分管领导: 审核日期:
****劳务分包队伍(过程)结算汇总表
编制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劳务分包负责人:
****劳务分包队伍合同内(过程)结算明细表
****劳务分包队伍合同外(过程)结算明细表
劳务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
第( )期
项目名称:
劳务分包工程名称:
结算金额(小/大写):
总包单位(公司章): 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章): 编制人/商务经理: 编制日期:
项目经理: 审核日期:
片区/ 经理部经理: 审核日期:
公司工程管理部: 审核日期:
公司分管领导: 审核日期:
公司总经理: 审核日期:
****劳务分包队伍(最终)结算汇总表
编制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劳务分包负责人:
****劳务分包队伍合同内(最终)结算明细表
****劳务分包队伍合同外(最终)结算明细表
工程任务验收单
计时工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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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工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