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及新三板审计框架协议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挂牌培训协议】-四方协议
新三板xx辅导xx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1合作内容
2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2.2服务范围
2.
2.
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律合规性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
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用于丙方企业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用,服务满两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后。
丙方向甲方支付每户企业拾伍万元服务费,
4.认真全面配合乙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述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以合同总标的的20%作为支付守约一方的违约金。
7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三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需补充或修改必须以三方签署书面同意的形式作出。
9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9.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丙方:
丙方:。
IPO及其新三板审计框架合约协议
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财务专业服务协议书2015年8月日甲方: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鉴于:1.甲方系于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公司,甲方的子公司拟通过改制新设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或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成为公众公司交易;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全面履行。
第一条业务范围第 1.1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子公司改制及申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甲方子公司的改制及上市时间计划,乙方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尽职调查、公司重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对公司股权及组织架构、股权及业务重组、内部控制体系、财务核算、上市税务筹划、IPO或新三板挂牌时间规划提供专业建议和方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持续辅导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2)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状况,结合IPO或新三板要求,协助公司完善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协助公司建立起适用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规定的内部控制体系;(3)提供财务规范和税务规划的持续指导意见;(4)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贵公司日常财务规范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公司不定期提出的需求则及时予以响应。
第三阶段:改制及设立股份公司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5)根据公司改制工作计划,对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6)对股份公司出资进行验资,出具股本验资报告;(7)对股份公司进行规范辅导,并对公司主要个人股东及董监高、主要财务人员进行上市财务培训。
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解读
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一系列金融业务也逐渐兴起,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其中,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成为最受关注的几种方式。
本文将对这几种业务进行解读。
首先是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业务。
IPO是指公司首次向公众募集资金,将自己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过程。
IPO能够为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
通过IPO上市,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股东,从而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基础。
在IPO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上市条件和规定。
IPO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的决策,需要慎重考虑。
接下来是再融资业务。
再融资是指已经上市的公司为了满足新的资金需求,通过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或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募集资金的行为。
再融资相比于IPO,更加方便和快捷。
由于再融资是在已经上市的公司内部进行,所以不需要进行上市审核和过程,能够更快地获取资金。
再融资的方式较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股权发行、债权融资等方式。
再融资能够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也可以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投资新项目等。
再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也需要注意市场的反应和投资者的反应。
最后是新三板业务。
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一个非上市交易市场,为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转让的平台。
新三板市场的成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灵活和便捷的融资渠道。
通过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进行股权转让来获得资金,同时也可以增加企业知名度和融资透明度。
新三板的交易相对较为灵活,可以进行股票转让、资产重组等操作,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但相比于上市交易所,新三板的流动性和市场深度相对较低,投资者的参与也较为有限。
因此,企业在选择新三板业务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ipo上市审计服务合同模板
以下是一份IPO 上市审计服务合同模板,仅供参考。
请注意,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之前,请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事务所名称]与[公司名称]之IPO 上市审计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受托方):[事务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事务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拟在[证券交易所名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提供审计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范围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审计服务:1.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2.协助甲方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和审计;3.协助甲方编制和申报上市所需的各类文件和报告;4.提供与上市审计相关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成功上市之日止。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期限内成功上市,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元整)。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支付比例]%作为预付款;在乙方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支付比例]%;在甲方成功上市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2)甲方应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包括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工作场所等;(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2)乙方应保守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新三板:图解-协议、做市、竞价交易及分层
新三板上市企业内部审计流程
新三板上市企业内部审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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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修订版)》正式出版第一部分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IPO(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就是将非股份制企业改导致为符合法律规定旳股份有限企业并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企业IPO过程中波及旳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措施》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企业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方可初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但经国务院同意旳除外。
有限责任企业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旳,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企业从聘任中介机构进行改制到上市成功是一种较长旳流程。
第一章 IPO项目流程框架图注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消了辅导期限一年旳规定,但明确仍需履行辅导义务,一般不少于3个月。
各阶段旳重要任务及工作内容如下:前期准备阶段:定班子(确定内部协调机构、聘任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从财务经营业绩、规范运作、发展战略等方面就与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存在旳重要问题和初步处理思绪);确定发行上市方案;改制前运作(股权构造调整、业务及组织架构整合、财务规范)。
设置股份企业阶段:进行审计、评估及验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创立大会及准备各项法律文献;办理工商登记。
规范运行及辅导阶段: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并报当地证监局立案;完善改制时未彻底规范旳事项;明确募集资金投向;证监局辅导验收。
申报与核准阶段:准备和制作申报材料;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发行方案;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进行初审,根据初审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和补充申报材料;进行预披露、发审会审核、核准。
发行与上市阶段:刊登招股意向书等发行材料;路演、询价和定价;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上市流通。
第二章企业旳股份制改组一、股份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本文只列示了实务中出现较多旳改制方式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一)内资企业设置(改建)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设置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1.申报审批程序2023年1月1日正式实行旳新《企业法》取消了股份有限企业设置需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旳前置审批程序。
IPO新三板创业板企业挂牌流程及时间安排
IPO新三板创业板企业挂牌流程及时间安排一、IPO挂牌流程及时间安排: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发行,指企业首次向公众发售股票,通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获取资金。
IPO挂牌流程如下:1.资产重组或股权结构调整:企业首先进行资产负债重组或股权结构调整,整合企业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
2.律师财务尽职调查:企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企业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3.提交立案申请:企业向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立案申请,包括填写申请书、提交相关文件和报告,等待审查批准。
4.审核批准: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等综合评估,审批通过后发出批复文件。
5.筹备工作:企业进行内部组织调整、财务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企业治理等相关准备工作。
6.上市辅导和保荐人选择:企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提供上市辅导服务,包括准备招股说明书、进行投资者路演等。
7.发行股票:企业根据发行规模确定发行价,向公众进行股票发行。
8.上市批准和挂牌交易: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的发行股票进行审批,通过后企业正式挂牌上市,开始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
IPO的时间安排一般为6个月到1年左右,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审批和发行等环节。
二、新三板挂牌流程及时间安排:新三板是指国内股权交易系统,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成本较低、时间较短的挂牌融资平台。
新三板挂牌流程如下:2.申请挂牌: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到新三板,包括企业信息、经营情况、融资计划等。
3.信息披露:企业向新三板披露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等信息,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4.审核和挂牌:新三板进行企业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挂牌证书,企业正式挂牌交易。
新三板的挂牌时间一般较为灵活,根据企业的准备情况和审核速度可能在数个月到一年不等。
三、创业板挂牌流程及时间安排:创业板是指我国证券市场上针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设立的一种特殊股票交易市场。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精选)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精选)甲方:乙方: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有遵守。
第一条:合作前言经过甲乙双方的接触和深层次沟通,双方就公司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及基于公司的业务平台拟开展关于资本市场法律业务中全面使用由律师事务所律师组建的律师团队的战略合作达成共识。
第二条:合作原则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
2、甲方基于自身搭建的平台,积极为乙方提供需要新三板法律服务的主体。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为甲方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第四条:声明1、甲乙双方信息资源共享。
2、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事,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五条:保密条款1、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需要披露的除外。
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口径。
2、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作协议无效、解除或废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与甲方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其它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案例
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案例摘要:一、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背景及意义二、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操作流程1.双方意向确立2.签署收购协议3.审批流程4.资金筹集与支付5.收购完成与整合三、收购过程中的风险与应对策略1.法律法规风险2.财务风险3.知识产权风险4.人员流失风险5.应对策略四、收购后的管理及运营策略1.资源整合2.业务协同3.企业文化融合4.激励机制调整五、成功案例分析与启示1.案例介绍2.收购过程关键点3.收购后的成效4.启示正文:一、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市场现象。
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一方面可以拓展上市公司的业务领域,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另一方面,新三板公司通过收购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收购还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二、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操作流程1.双方意向确立:上市公司与新三板公司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签署意向书,明确收购的范围、价格、支付方式等。
2.签署收购协议:在双方意向确立的基础上,详细约定收购的具体事项,包括收购价格、支付方式、收购完成时间等。
3.审批流程:收购双方按照监管要求,提交收购报告及相关材料,完成审批程序。
4.资金筹集与支付:上市公司筹集收购资金,按照约定将收购款项支付给新三板公司。
5.收购完成与整合: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新三板公司进行资源整合、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管理。
三、收购过程中的风险与应对策略1.法律法规风险:收购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法、公司法等。
收购双方应充分了解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收购合法合规。
2.财务风险:收购过程中,上市公司需要对新三板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了解,防止出现潜在的财务问题。
3.知识产权风险:收购方需关注新三板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确保收购完成后不会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纠纷。
4.人员流失风险:收购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新三板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收购导致人才流失。
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协议精选全文完整版
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公司与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甲方:XXXX公司乙方: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XXXX公司是在云南省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近年内,集团拟将下属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或者沪深交易所上市。
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依法成立的审计中介机构,具有证券期货许可业务资格。
在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就以下合作事宜达成框架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拟挂牌新三板或沪深交易所的前期辅导财务顾问、以及股改验资和挂牌审计的审计机构;(甲、乙双方新三板合作的工作实施进程安排详见后附“新三板工作实施进程安排”)(2)甲方聘请乙方参与策划甲方的重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合并以及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并提出专业意见;(3)甲方聘请乙方对甲方的财务会计方面提供策划、咨询的日常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权要求乙方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形式提供服务成果;2、有权要求乙方参与策划甲方的重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合并以及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并提出专业意见;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财务会计方面提供策划、咨询的日常服务。
(二)甲方的义务1、根据本协议规定,聘请乙方提供新三板或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前期辅导、股改验资和挂牌审计,对重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合并以及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以及对财务会计方面提供策划、咨询的日常服务;2、向乙方提供其为了完成前述服务内容所需要的甲方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相关资料;3、配合乙方工作,尊重乙方工作方式,为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如有做出影响乙方开展业务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沟通交流,取得乙方的理解和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虚假内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乙方有权真实、全面了解和掌握甲方公司财务及经营方面的材料和必要的法律文件。
新三板上市企业并购重组之补充协议书(律所专业资料)
新三板上市企业并购重组之补充协议书(律所专业资料)概述该补充协议书是针对涉及新三板上市企业的并购重组交易而制定的。
本协议旨在进一步明确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安排。
背景根据原协议,各方达成一致,希望实施并购重组交易,以实现更大规模的发展和效益。
然而,经过实际操作后,发现原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和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以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补充内容根据前述背景,各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书中增加以下条款和条件:1. 交易价格的调整:根据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和评估后的结果,对交易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市场情况和交易的实际价值。
2. 审计报告的修订:针对原协议中关于审计报告的陈述和保证,各方同意进行修订,确保报告准确反映交易所涉及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3. 信息披露义务的补充约定:为了满足新三板上市规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书中明确各方对于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责任。
4. 保密责任的加强:考虑到交易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各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书中加强对保密责任的约定和承诺,以确保交易过程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5. 解决争议的方式:为了避免争议的发生和纠纷的扩大,各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书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如采用调解、仲裁等方式。
生效与解释本补充协议书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对于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的解释和执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惯进行处理。
结论上述补充协议的制定旨在修订和完善原并购重组交易协议,并增加对各方权益的保障和约束力。
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约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注意:本文档为律所专业资料,仅供参考。
内容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而需要进一步调整,不作为任何法律建议的依据。
*。
集团新三板挂牌审计业务约定书协议
合同编号:hsh2015014业务约定书函件编号XYZH/2015GZA-此份广州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与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的业务约定书用以明确我们提供服务的性质和范围,需由贵公司协助的工作,有关专业服务收费的约定以及其他保证我们专业服务能够达到与贵公司共同商定目标的条款和条件。
一、服务综述贵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本所作为XXX公司独立审计师将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为贵公司提供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
包括:(1)为贵公司股改前增资扩股出具专项报告;(2)为贵公司出具股改基准日之审计报告(基准日初定为2015年月日);(3)为贵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股本验证报告;(4)为贵公司出具新三板挂牌申报所需的两年或两年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5)与贵公司新三板挂牌相关的需要注册会计师出具意见的其他专项报告。
(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准备并出具申报过程中所需其他必备材料,并对备案时的反馈意见或质询进行答复等。
二、服务内容、范围及责任(一)审计专业服务审计专业服务内容依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申报的要求,贵公司需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止申报基准日两年又一期(即年度、年度及年1- 月)的财务报表。
本所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
审计专业服务目标作为独立审计师,我们审计的目标是就上述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其是否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发表意见。
审计专业服务范围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将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对资产与负债的存在性、所有权及估价等方面的交易测试,从而达到我们作为审计人员的责任。
我们亦将对贵公司的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了解,以便评价其是否能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提供充分的基础,并确定其是否能妥善的保持及维护会计记录。
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
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运作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设立的。
它包括企业上市审核流程、审计要求、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对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企业上市审核流程企业上市审核流程是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的核心部分。
按照规定,企业需要先进行预审核,将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并交给审核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机构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企业根据审核机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给审核机构。
审核机构再次进行审核,如符合相关要求,将发出审核通过的通知,并进入到正式审核环节。
正式审核环节需要企业向审核机构提交更加详细和全面的材料,并进行多轮的审核和答辩。
审核机构将综合评估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状况、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最终作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策。
二、审计要求为了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审计要求。
新三板企业需要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将对企业的财务记录、会计记录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填写,包括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结论等内容。
审计机构将根据审计报告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审计意见。
三、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企业需要对其财务情况、经营状况、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真实、及时地披露。
信息披露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制定信息披露计划、编制信息披露报告、及时披露信息内容等。
企业需要将信息披露报告提交给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及时修改和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同时,企业需要将信息披露报告公开发布,确保投资者可以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四、持续监管新三板企业审核制度还规定了持续监管的要求。
审核机构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运营状况,定期进行监管和检查。
持续监管包括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督、对企业经营情况的评估等方面。
新三板审计报告意见书
新三板审计报告意见书尊敬的董事会及股东:我们担任您公司2019年度年度审计的审计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采用了适当的审计程序并收集了相关的审计证据。
在我们的审计中,我们对您公司的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了审计。
根据我们的审计,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需要向董事会及股东提出意见。
首先,我们发现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误。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财务报表上的重大错误。
这些错误涉及到收入、成本、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披露。
这些错误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我们建议公司在下一期财务报表中纠正这些错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其次,我们发现了内部控制不足的问题。
在我们的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些缺陷。
这些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上的错误,增加了财务报表的风险。
我们建议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流程,以降低财务报表错误和风险的发生。
第三,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了会计估计的不当处理。
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了估计值,并对其中一些敏感的会计估计进行了调整。
然而,我们发现公司对这些会计估计的调整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基于不充分的信息或依赖于过去的数据。
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产生影响。
我们建议公司在使用会计估计时加强相关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并提高对估计值的信心水平。
最后,在我们的审计中,我们未发现与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员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方面履行了其职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员也积极配合我们的审计工作。
在总结意见中,虽然我们发现了一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但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并未对公司整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过大的影响。
我们相信公司能够及时纠正这些问题并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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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财务专业服务协议书2015年8月日甲方: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鉴于:1.甲方系于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公司,甲方的子公司拟通过改制新设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或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成为公众公司交易;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全面履行。
第一条业务范围第 1.1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子公司改制及申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甲方子公司的改制及上市时间计划,乙方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尽职调查、公司重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对公司股权及组织架构、股权及业务重组、内部控制体系、财务核算、上市税务筹划、IPO或新三板挂牌时间规划提供专业建议和方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持续辅导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2)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状况,结合IPO或新三板要求,协助公司完善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协助公司建立起适用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规定的内部控制体系;(3)提供财务规范和税务规划的持续指导意见;(4)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贵公司日常财务规范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公司不定期提出的需求则及时予以响应。
第三阶段:改制及设立股份公司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5)根据公司改制工作计划,对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6)对股份公司出资进行验资,出具股本验资报告;(7)对股份公司进行规范辅导,并对公司主要个人股东及董监高、主要财务人员进行上市财务培训。
第四阶段:上市申报或新三板申报审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8)对拟上市公司申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9)如IPO,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上市审核要求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包括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近三年纳税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说明专项报告等;(10)根据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反馈意见,对公司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反馈回复意见;(11)如IPO,对公司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出具验证报告。
第1.2条乙方接受此委托,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执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以上各项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第2.1条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第2.2条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审计等业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市外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第3.1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乙方不对非由乙方审计的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单独出具审计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审计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4.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5.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6.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7.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
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
甲方在实施乙方提供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8.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第3.2条乙方的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等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报告。
乙方应根据甲方上市工作进度安排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报告。
2.乙方应委派具备相应业务许可资格并富有承担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能力和经验的会计师团队负责本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四条上市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4.1条乙方根据本协议业务总体安排及预计工作量,经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用为:1. 甲方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IPO,服务费用为人民币贰佰万壹拾元整(¥2,100,000元),已包含前期尽职调查费用以及申报新三板挂牌费用。
2.除乙方另行指定收费账户外,乙方的收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帐号:7120-5836-5577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东环支行第4.2条相关费用支付安排如下:4.3条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系指乙方为完成上述业务而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及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询证费、快递费等由银行、邮政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4.4条专业服务费用的增加1.如果新三板挂牌报告基准日与股改基准日不一致,导致增加一期审计工作,需要增加审计费用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
2. 由于甲方子公司申报时间延后或监管部门审核发行材料的原因,导致乙方需要对甲方子公司增加一期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每期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
3. 本预算系根据甲方子上市工作进度计划为基础估算,如果由于情况的改变,致使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方案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时,如子公司数量增加、需单独出具子公司审计报告、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业务复杂程度明显提高等情形,则应予以协商调整审计费用。
4. IPO审计工作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申报会计师需与其他中介密切配合,为企业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服务,以及制作大量的专业材料,以使公司获得最终的上市审批,因此,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后应给予会计师一定的补偿或奖励,该等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使用第5.1条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
第5.2条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一式份。
第5.3条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
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签署和履行本约定书过程中获取的甲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只可以在履行本约定书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予以使用。
未经甲方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责任的专业顾问或给甲方上市服务的其他专业中介机构(如甲方保荐机构、律师、评估机构等)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融资规划及目标等信息,保密信息为:(1)甲方专有、并不为公众所知悉且通过公开的途径所无法获取的信息;(2)甲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时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或其中任何部分,即:(1)从过去的某日起,该信息已成为可公开取得;(2)与甲方接触之前就已知悉的;(3)根据法院命令,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政府主管机关的强制性要求而需披露的,于此情形下,乙方应当尽早将披露的事项、要求、范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消除或将该披露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3.乙方对于收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予以保护,其保护程序不应低于对其自有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其保护程度不应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企业对自己商业秘密的保护程度。
乙方应当要求乙方所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人员(包括其所有雇员)、通过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机构履行保密义务;若前述人员、机构违反保密义务,则应当就该行为向甲方承担本约定书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1.本协议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书为框架协议,双方同意以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并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前有效。
第七条约定事项的变更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第八条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且非乙方过错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日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签约代表: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