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抗菌药物目录2011
(完整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doc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与目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精神,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之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我院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1、“非限制使用级”药物: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药物: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药物: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1、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2、具体使用方法(1)、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11修订版)
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目录(20注:1、目录中所有药品适用于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表中标注“★”号的药品为国家基本号的药品为普通药物,标注“▲”号的药物为限用药物。
2、药品名称为通用名称,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
3、剂型:“口服常释剂型”包括:普通片剂(片剂、包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肠溶片等)、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
“缓释控释剂型”指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胶囊、缓释胶囊。
“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
其它剂型以本《》规定的剂型为准。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和“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见附录。
6、同一药品在不同分类中应分别列入的,《药品目录》只在一类中列出,未再在其他类别7、药品编号和剂型编排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8、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9、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10、注释1:目录第115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
11、注释2:目录第124号 “青蒿素类药物” 是指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稿)》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
12、 注释3:目录第841号“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是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
13、注释4:目录第848号“避孕药”是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避孕药。
录(2011版)。
我院2009年至2011年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
抗 菌 药 物 销售 金额 占药 品销 售 总 金 额 比例 ( 菌 药 物 使 用 比 抗 例 ) 果 见 表 1 抗 菌 药 物 的构 成 比例 结 果 见 表 2 抗 菌 药 物 销 售 结 。 。 金 额 前 1 排 名 的 药 品 、 D s D D 结 果 见 表 3 抗 菌 药 物 0位 D D及 D c 。 销 售 金 额 排 序 、 D s 序 及 排序 比结 果 见 表 4 D D排 。
2 1 年 4月 , 生 部 启 动 了 为 期 3年 的 抗 菌 药 物 临 床 合 理 01 卫 应 用 专 项 整 治 活 动 , 抗 菌 药 物 的使 用 再 次 成 为 舆 论 关 注 的焦 使 点 。 照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的 要求 , 院 积 极采 取 措 施 , 格 限制 按 我 严
得 到了广泛 应用 。 院的情 况也 大致如此 , 2显示 , 我 表 头孢菌素
类 和 青 霉 素 类 一 直 占据 抗 菌 药 物 使 用 的 前 2位 , 他 B一内 酰 其 胺 类 也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 且 三 者 之 和 占到 全 部 金 额 的 2 3以 并 / 上 。 诺 酮 类 药 物 由于 卫 生 部 的 严 格 限 制 , 此 , 金 额 所 占 比 喹 因 总 例不高 。 表 3 示 , 入 前 l 的 药 品 中, 阿 洛 西 林 、 孢 呋 辛 和 显 进 0位 有 头
表 2 20 0 9年 至 2 1 0 1年 抗 菌 药 物 销 售 ( 用 ) 使 构成 比
3 讨 论
院 资源 配 置 进 行 了整 合 , 我 院 的 儿 科 和 妇 产科 调 整 到 了 舟 山市 把 妇 幼 保 健 院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减 少 了抗 菌 药 物 的 使 用 。 也 B一内 酰 胺 类 抗 菌 药 物 由于 疗 效 确 切 , 良反 应 少 , 临 床 不 在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抗菌药物目录(2011年)
0.5g 1.0g 0.75g 0.25g
1.5g
0.5g 1.0g 0.5g 1.0g 0.5g 0.5g 1.0g 0.2g 8wu 8wu/2ml 0.25g 0.1g*10 0.1g 0.1*10 0.1g*6 0.25*6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阿奇霉素针 阿奇霉素针 罗红霉素胶囊 罗红霉素缓释胶囊 克林霉素缓释胶囊 克林霉素缓释片 万古霉素针 去甲万古霉素针 替考拉宁针 替考拉宁针 林可霉素针 林可霉素针 克拉霉素颗粒 克林霉素磷酸酯针 磷霉素钠针 利奈唑胺针 利奈唑胺片 环丙沙星针 诺氟沙星胶囊 左氧氟沙星胶囊 左氧氟沙星针 左氧氟沙星针 左氧氟沙星片 左氧氟沙星片 莫西沙星针 莫西沙星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呋喃妥因片 甲硝唑片 甲硝唑注射液 替硝唑针 两性霉素B针 两性霉素B脂质体针 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针 氟康唑针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针 伏立康唑针 伏立康唑针 卡泊芬净针 卡泊芬净针 制霉素片
0.25g 0.5g 150mg*12 150mg*12 0.25*4 0.5*7 0.5g 0.4g 0.2g 0.2g 0.6g 0.6g 75mg*12 0.6g 1g 0.6g 0.6*10 0.2g 0.1*12 0.1*12 0.1g/2ml 0.3g/300ml 0.1*10 0.5*4 0.4g/250ml 0.4*3 0.48*100 5mg*100 0.2*100 250ml 0.4g/100ml 25mg 10mg 50mg*7 0.1g/10ml 0.2g /100ml 0.1g*14 1.5g/150ml 0.25g/25ml 0.2g 0.2g/10ml 50mg 70mg 50wu*100
2011抗生素分级目录实行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头孢硫脒(20家,0.5、 1、2g 10.00-55.00中 标,针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和 ★△头孢匹罗 部分阴性杆菌有效,医保限 二线用药) ★△头孢吡肟
头孢噻吩(普药 4元)
头孢哌酮/三唑巴坦 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头孢丙烯(口服) ★△头孢替安(12家,0.25 、0.5、1、2g,,16-77.00 中标,阳性球菌作用同头孢 唑啉,部分阴性杆菌有效) ★△头孢噻肟(普药) ★△头孢他啶(普药) ★△头孢克肟(口服) ★△头孢地尼(口服) ★△头孢哌酮/舒巴坦(厂 家太多,最大规格4g中 26.00,) ★△头孢唑肟(20厂家) △头孢泊肟(口服) △头孢哌酮(普药) ★△头孢美唑(8家,2g中 71.00) ★△头孢西丁(31家生产) ★△头孢米诺(厂家众多, 2g50.00中标,不良反应严 重) ★△拉氧头孢(2家,1g中 标100以上,只对革兰氏阴 性杆菌有效) ★△法罗培南(口服)
复方制剂(加酶抑制剂) *此类药物医保受限-限重 症感染。
非限制使用
▲★△头孢氨苄 一代头孢(对革兰氏阳性 菌有效) ▲★△头孢唑林(无水山 东不在医保) ★△头孢羟氨苄(口服) ★△头孢拉定(儿童禁 用) ★△头孢克洛(口服0 头孢菌素类 二代头孢(对革兰氏阳性 菌有效) ▲★△头孢呋辛(酯)
▲★△头孢曲松
限制使用 △☆厄他培南
头孢噻肟/舒巴坦
头孢噻利
头孢呋辛/舒巴坦 头孢噻肟/他唑巴坦 头孢曲松/三唑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头孢孟多(山东医保, 销量非常大) 头孢地秦(原在限制使用 中) 头孢他美酯 ★△氨曲南 头孢尼西
★△法罗培南 头孢特仑酯 (注射) 头孢甲肟
头孢布烯 氯碳头孢 氟氧头孢 头孢替坦 特殊使用 ★△☆美罗培 ☆帕尼培南 南 ★△☆亚胺培 多尼培南 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 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总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目录 一品两规
非限制使用级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针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针
注射剂 口服制剂
口服制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口服制剂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悬剂(14:1)
限制使用级
9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针 9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针(进口) 10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钾针 11 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针 11 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针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非限制使用级 12 头孢拉定胶囊 12 头孢拉定针 13 头孢替唑钠针 13 头孢替唑钠针 限制使用级 14 头孢硫脒针 14 头孢硫脒针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27 头孢米诺钠针 碳青霉烯类 特殊使用级
28 美罗培南针 29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针(国产) 29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针(进口)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非限制使用级 30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制剂
口服制剂 口服制剂 口服制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制剂 口服制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制剂
0.2g /支 0.1g /支 200mgx10片/盒
20 头孢噻肟舒巴坦钠 20 头孢噻肟舒巴坦钠 21 头孢他啶针 21 头孢他啶针
22 头孢克肟颗粒 22 头孢克肟片(薄膜衣) 23 头孢哌酮/舒巴坦针(进口) 23 头孢哌酮/舒巴坦针(进口) 24 头孢泊肟酯片
24 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特殊使用级
25 头孢吡肟针(进口) 25 头孢吡肟针 其他β-内酰胺类 限制使用级 26 头孢西丁钠针(国产) 26 头孢西丁钠针 27 头孢米诺钠针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特殊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非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特殊使用 ★特殊使用
抗生素 类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
糖肽类药物
类药物
克林霉素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林可酰胺类药物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阿奇霉素颗粒(II) 阿奇霉素片 阿奇霉素软胶囊 阿奇霉素注射液 注射用乳糖酸阿奇霉素 红霉素肠溶片 麦白霉素胶囊 大环内酯类药物 麦白霉素颗粒 红霉素针 罗红霉素缓释胶囊 罗红霉素胶囊 罗红霉素颗粒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乙酰螺旋霉素片 其他类药物 磷霉素钙甲氧苄啶胶囊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诺氟沙星胶囊 加替沙星片 注射用加替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粉针 乳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第 3 页
其他抗菌药物
第 4 页
五官科用抗菌药物
外用抗菌药物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碘必殊) 氯霉素眼水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泰利必妥) 氧氟沙星眼水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利福平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四环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四环素可的松眼膏 盐酸金霉素眼膏 氧氟沙星滴耳液 奥硝唑栓 克霉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复方甲硝唑阴道栓 磺胺嘧啶银 红霉素软膏 四环素软膏 克霉唑乳膏
1克/瓶*1瓶/瓶 0.2克/支*10支/合 1克/支*1支/支 4万单位/粒*100粒/瓶 8万单位/支*10支/合 0.25克/支*10支/合 100毫克/瓶*1瓶/瓶 50毫克/粒*100粒/瓶 0.25克/片*100片/瓶 0.5克/瓶*1瓶/瓶 0.5克/瓶*10瓶 0.4克/支*1支/支
2011年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目录
2011年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由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我院临床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特制定本规定:一、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及“特殊使用”药物三类分级管理;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非限制使用药物,执业医师均可使用;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限制使用药物,主治医师使用,执业医师使用需主治医师同意并签名;3 、特殊使用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会导致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等须定为特殊使用药物;特殊使用药物,由“抗生素特殊使用专家组”会诊同意,首次使用时在病程录中具体记录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由副高职称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越级使用限当天量;备注一、门诊抗菌药物应用1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线药;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应经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2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3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4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二、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1、预防用药指征:患者具有发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2、应在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基础上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1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2杀菌剂剂量要足够;3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4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5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6清洁但易受污染的手术:如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延长至术后48小时;如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3天;7污染的手术: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5、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1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2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给药方便、价格便宜;3预防用药应有目的,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的感染菌选择药物,不能盲目采用广谱抗菌药或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5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3天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三、特殊情况抗菌药物的应用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3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2、肾脏、肝脏功能不全者,新生儿,小儿患者,妊娠、哺乳妇女及老年患者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整理]抗菌药物双十分析
2011年第3季度抗菌药物双十分析:(一)双十排名:注:“外”指当月排名在10名之外(二)前十名用药分析:说明:1、每种药的特点按照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等总结;2、建议使用范围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38号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指南总结;3、每种药物临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是根据2011年第3季度病历评价及处方点评结果总结。
1、头孢西钠针1)头孢西丁的特点:头孢西丁为二代头霉素类抗菌药,对G-菌、G+菌及厌氧菌均有效。
对G-菌及G+菌的抗菌作用强度比头孢呋辛弱20倍。
易于诱导铜绿假单胞菌及肠杆菌科细菌产AmpC酶(β内酰胺酶的一种,细菌产量极大导致抗菌药物无效)而耐药。
2)头孢西丁建议使用范围:G+菌、G-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的治疗用药;有G+菌、G-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可能时的经验用药;需要预防G+菌、G-菌及厌氧菌感染的手术预防用药3)第3季度头孢西丁临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心脏外科及心脏介入术预防用药不应当使用(各心外科、E科),属于不合理用药;2、B科无厌氧菌感染风险(非消化道)手术的预防用药(B科),部分情况下使用不合理;3、C科临床使用中无厌氧菌感染风险(非口腔、无脓腔)时使用(C科),属于不合理使用;4、F科治疗用药多用于呼吸道感染的治疗,由于较少有厌氧菌感染(F科),经验用药不合理。
5、头孢西丁与抗厌氧菌联用(重复用药,属超常);6、从药物经济学角度分析,预防用药使用头孢西丁在治疗效果方面与头孢呋辛联合甲硝唑类似,但相对价格较高2、头孢孟多酯钠针1)头孢孟多酯的特点:头孢孟多酯为二代头孢菌素,对G-菌、G+菌均有效,但作用强度均低于头孢呋辛,而且易于诱导铜绿假单胞菌及肠杆菌科细菌等产AmpC酶而耐药。
头孢孟多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使用时需要经抗菌药物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临床医师开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二版将其从目录中删除.2)第3季度头孢孟多临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头孢孟多不是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首选药物(心脏手术首选头孢唑啉、头孢呋辛);2、头孢孟多临床使用时未经抗菌药物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分级管理中属于越级使用;3、陈文宽为初级职称,不应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属于越级使用。
抗生素临床使用规范管理
50
20 40
6000 4000 2000 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血培养
2002-2010年分离的革兰氏阴性杆菌菌株数
3000 2522 2500 2471
菌 株 2000 数 株
1500 1000 592 500 0 588 885 1197 1056
1865 1451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暂行
规定》
《关于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管理制度》 《关于“超级细菌”感染的预防控制预案》
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及示范培训工作
• 2011年5月20日——我院举办“2011年大连市中心 医院医疗质量大会” • 2011年7月11日—— 我院承办了“大连市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 • 2011年8月——我院医务部及药学部多次组织院内 抗菌药物应用重点科室进行专项讨论学习 • 2011年9月7日——我院举办“药物基因组学及其 在合理用药中的应用”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
抗生素临床使用规范管理
1
行政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的起因
—患者投诉
患者要求 院长职责 医院长远发展需要
当时我院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表现
无指征用药; 重复用药; 频繁换药; 使用时间长; 无病原学依据; 使用剂量大。
不合理用药的后果
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可造成某些药源性疾病的新流行病学趋势
分 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复方磺胺甲噁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唑 红霉素2 大环内酯类 阿奇霉素 (口服)2 克拉霉素2 林可酰胺类 氨基糖苷类 克林霉素 庆大霉素 环丙沙星2 氟喹诺酮类 左氧氟沙星3 依替米星 莫西沙星2 阿奇霉素 (注射)2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去甲万古霉素0.4g
硝基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氯化钠针0.5g:100ml
替硝唑氯化钠针0.4g:100ml
罗红霉素胶囊0.15×6粒
阿奇霉素针0.25g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针0.6g
林可霉素0.6g×2ml
氨基糖甙类
庆大霉素针8万u×2ml
阿米卡星针0.2g×2ml
硫酸妥布霉素针2ml
喹诺酮类
左氧氟沙星针0.2g:100ml
左氧氟沙星片0.1g×12片
诺氟沙星胶囊0.1g×12粒
帕珠沙星针0.3g:100ml
头孢呋辛酯片.25g×6粒
头孢克洛胶囊0.25g×6粒
头孢尼西针1.0g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针1.0g
头孢噻肟钠针1.0g
头孢他啶针1.0g
头孢哌酮钠1.0g
头孢克肟片0.1g×10
头孢菌素复方制剂
-内酰胺酶抑制剂
头孢哌酮舒巴坦钠1.0g
碳青霉烯类
亚胺培南针0.5g
大环内酯类
阿奇霉素分散片0.25g×6片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分类
非限制使用级
10类19种
初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限制使用级
4类6种
中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特殊使用级
4类4种
高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普通青霉素类
青霉素针160万U
广谱青霉素类Βιβλιοθήκη 阿莫西林胶囊0.25g×24粒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拉定胶囊0.25g×24粒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针0.75g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07
附属医院
(2012.07修订)
特殊使用级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品种 副主任医师、主任 医师或科主任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品种目录(2012.07修订)
非限制使用级 青霉素类 *青霉素 阿莫西林 *头孢氨苄 头孢菌素类 *头孢唑啉 头孢呋辛(酯) 头孢曲松 碳青霉烯类 氨基糖苷类 大环内酯类 林可胺类 喹诺酮类 其它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甲硝唑 带*者为精神科可用品种 处方权限 管理 住院医师及以上医 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 师 *注射用阿奇霉素 头孢哌酮 头孢他啶 *头孢噻肟 限制使用级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药性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抗生素滥用和抗菌治疗的风险,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并实施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本文将探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意义、国际相关经验和我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意义抗菌药物是一类特殊的药物,其使用对人类健康和抗生素耐药性具有重要影响。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滥用和不当使用,减少抗生素耐药性的发展。
具体意义包括:1. 保护抗生素的疗效:良好的抗菌药物管理可以有效延长抗生素的疗效,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降低病原体对药物的抵抗能力,使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2. 避免抗生素滥用:某些非严重感染或病情不明的患者往往过度依赖抗生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可以限制抗生素的使用范围,减少滥用情况的发生。
3. 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抗生素使用可能导致多种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通过明确分级管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抗生素使用,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二、国际相关经验1. 美国FDA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根据药物的临床价值和抗生素耐药性风险,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A类”、“B类”、“C类”等。
这种分类方法可以帮助医生和患者更好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2. 欧洲国家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欧洲各国制定了自己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其中包括限制使用的药物、仅作为后备药物使用的药物、作为常规治疗的药物等。
通过这种管理方式,欧洲各国有效地控制了抗生素的滥用情况。
三、我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自2012年开始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该目录根据药物的临床疗效、耐药性风险和安全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3个等级:特殊级、限制级和常规级。
特殊级抗菌药物仅供特殊情况下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需慎重使用,常规级抗菌药物则可以根据需要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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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航医药抗菌药物目录1
备注: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不采购8个品规。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
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药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宜昌长航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