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合集下载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doc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doc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1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推荐)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推荐)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医院关于授予及调整相应级别执业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和调剂权的通知

医院关于授予及调整相应级别执业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和调剂权的通知

医院关于授予及调整相应级别执业医师抗菌药物使用
处方权限和调剂权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全市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实施方案》的规定,院部组织了对全院执业医师和药剂师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专门培训,并对执业医师、药师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授予相应级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处方权限。

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分为三个级别:非限制级抗菌药物、限制级抗菌药物、特殊抗菌药物。

使用特殊抗菌药物需要临床药学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现将授予及调整各级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的和
调制权名单通知如下:。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 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 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 1 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五范例)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五范例)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五范例)在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抗菌药物的使用问题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将从五个范例来探讨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具体制度与程序。

1. 临床医师处方权限针对不同级别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通常是由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有较大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而初级医师、住院医师等则需在临床实践中逐步积累经验,提高处方抗菌药物的门槛,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程序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抗菌药物处方审核团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价。

审核程序包括对患者的病情诊断、用药指征、药物选择、剂量和疗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处方合理、科学有效,并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

3. 用药指南和专家共识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制定本院的用药指南,明确各类感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标准,包括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途径、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同时,医疗机构应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的专家共识,对于重症感染、多药耐药菌感染等特殊情况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疗建议。

4. 多学科会诊和讨论对于复杂的感染病例,医疗机构应组织多学科会诊和讨论,包括感染科、药剂科、微生物科、临床药师等专业人员,共同商议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降低感染病例的复发率和死亡率。

5.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的情况。

同时,定期评价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行为,对于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医师的用药水平和质量,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总的来说,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的建立和实施,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有效防范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为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现对《xx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定,具体如下:一、门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住院医师只能开具一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

2、主治以及以上职称医师只能开具一线及二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3、副高职称和专家组成员也只能开具一线及二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二、急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仅限急诊内科和急诊外科。

2、住院医师只能开具一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

3、主治医师只能开具一线及二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4、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医师可以开具一线、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但是三线药物需要填写《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经特殊使用级药物会诊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审批后才能开出来。

5、专家组医师开具三线药物时无需审批。

三、住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住院医师,只能开具一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二线以及三线抗菌药物。

2、主治医师,只能开具一线和二线抗菌药物,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3、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医师,可以开具一线、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但是开三线抗菌药物时,必须要填写《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发送给专家组审批。

待会诊专家审核后即可使用。

4、专家组成员,开具三线抗菌药物时无需审批。

5、副高及以上医师开三线药品时需要填写《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并选择“会诊专家”,原则上由本科室会诊专家完成会诊审批;如果本科室会诊专家不在,也可向其他科室会诊专家和临床药师申请会诊,但务必电话通知会诊专家。

6、会诊专家审核后,副高及以上医师就才可以开出抗菌药物,审核不通过,仍无法开出该药品。

7、副高及以上医师提交的《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会诊专家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如果超过24小时未审,该《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自动作废。

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在临床实践中,抗菌药物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各类感染性疾病。

然而,随着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的增加,导致了耐药菌株的产生,给治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也备受关注。

一般来说,抗菌药物处方的权限是根据医师的资质和专业水平来确定的。

在中国,医师被分为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不同等级。

根据医师的等级和专业领域的不同,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也会有所不同。

首先,主治医师作为临床工作中的主力军,通常具有一定的处方权限。

主治医师在处理常见感染性疾病时,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但一般只限于常用的、不太复杂的抗菌药物。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或者需要联合应用多种抗菌药物的患者,主治医师可能需要征求高级医师的意见才能进行处方。

其次,副主任医师作为医院中的高级医师,其处方权限相对于主治医师来说更加广泛。

副主任医师在处理各类感染性疾病时,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且可以使用一些高级抗菌药物。

但在使用一些特殊的、毒副作用较大的抗菌药物时,副主任医师也需要慎重考虑,并在必要时向主任医师汇报。

最后,主任医师作为医院中的专家级别,其处方权限是最广泛的。

主任医师在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时,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可以使用各类高级的、特殊的抗菌药物。

主任医师不仅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还可以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进行个性化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个级别的医师,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都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医师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当谨慎选择,避免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以免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此外,医师在处方抗菌药物时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疗,避免盲目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综上所述,各级医师在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是根据其医师资质和专业水平来确定的。

医师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以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关于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及分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一级权限):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医师具备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二级权限):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具备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但需经科主任审批后使用。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三级权限):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具备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但需经科主任审批、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主管医师可以临时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生素,但仅限于1天用量,同时上报相关审批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五、具备一级、二级权限的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确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提出申请,由具备该级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的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处方,并按照前述程序审批。

六、经审核批准同意使用的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在药房取药时应将提交经审批的申请表并复印1份交药房存档,未提交经审批的申请表的药房应拒绝发药。

七、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执行情况。

对超处方使用权限的医师,予以警告和全院通报;对超处方使用权限违规使用抗菌药物3例者,对其处方权限作降1级处理(一级权限医师停止其处方权);处方权限降级处理后再出现超处方使用权限违规使用抗菌药物3例及严重不合理用药者停止其处方权;超处方使用权限违规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一、规范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适用于本院全体医师。

二、处方权限的授予(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不同级别的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级别处方权。

(三)医务科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四)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五)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医院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科室。

三、信息科在医院的信息系统中,按照医师各自的授权情况,设置抗菌药物分级的处方权限控制。

四、监督管理(一)医务科、药剂科每月一次抽查医师处方、医嘱权限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医师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O (二)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限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4.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5.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抗菌治疗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治疗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治疗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1.引言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时的重要工具,但过度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给患者的健康带来威胁。

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我们制定了该抗菌治疗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以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2.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时的权限管理要求,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实践准则。

3.权限分级为了规范医务人员使用抗菌药物处方的权限,我们将权限划分为以下三个级别:3.1.一级权限一级权限仅授予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生,以及具备科主任职务的医生。

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处方,对于疑似或确诊感染性疾病患者进行抗菌治疗。

3.2.二级权限二级权限授予执业医师和住院医生,他们可以使用已设定好的标准治疗方案进行抗菌治疗,但需在一级权限医生的指导下执行。

3.3.三级权限三级权限授予实医师和护士,在执行抗菌治疗时需严格遵守和执行医生的指示,并及时向一级权限医生汇报治疗情况。

4.权限管理流程4.1.一级权限申请医务人员在达到一定资格条件后,向医院药事部门提出一级权限申请。

药事部门将核实医务人员的资质和业务水平后,给予一级权限。

4.2.二级权限授权医务人员在达到获得二级权限的要求后,由一级权限医生进行认可,并在系统中进行授权。

二级权限医生需接受一级权限医生的指导和监督。

4.3.三级权限授权医务人员在入职时由医院进行培训和考核,达到一定要求后,由一级权限医生进行认可,并在系统中进行授权。

三级权限医生需服从一级权限医生的指导和监督。

5.监督与处罚为保证该制度的执行,医院药事部门将定期进行抽样核查和评估,对于违反抗菌治疗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6.结论抗菌治疗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现象,提升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降低细菌耐药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处方权限管理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处方权限管理措施

山丹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处方权限管理措施根据《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11]185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按照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为了加强本院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规范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行为,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处方权,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临床医师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级别分为三线,分别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住院医师为一线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治医师为二线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为三线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

二、临床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临床医师必须开具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内的抗菌药物,且实行三线医师处方权与抗菌药物三级管理相对应的管理措施,一线医师只能开具“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二线医师可开具“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三线医师除能开具“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外,还可根据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开具“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三、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措施(一)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临床医师,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调剂调配,其他科室、部门或个人不得从事抗菌药物采购、调剂活动。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各级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临床抗菌药物的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的办法》,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一、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详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处方权限: 为便于管理及操作,根据《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我院相对应地设定为一线药物、二线药物、三线药物,分别实行一级、二级、三级药物管理:
1.获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后授予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后二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3.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经经考核合格后三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4.特殊使用级(三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急诊开具。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条件和程序: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必须要有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作为依据,经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在医疗领域,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之一。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滥用,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耐药菌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细菌感染的治疗效果。

为了合理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各国建立了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的范围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是指医生对于抗菌药物的处方权利。

医生在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指导下,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以及选择何种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资格:医生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获得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才能合法地处方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处方的规范:医生应严格按照规范处方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或滥用。

3.处方审核机制:医院设立抗菌药物处方审核机制,由专业团队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合理使用。

二、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的意义1.保护患者的健康:合理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可以有效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避免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保护患者的健康。

2.减少医疗费用:过度使用抗菌药物不仅会增加患者的治疗费用,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药物副作用和药物耐药性,增加医疗负担。

3.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会加速细菌的耐药性发展,威胁公共卫生安全。

合理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有利于控制耐药菌的传播。

三、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的措施1. 完善抗菌药物处方审核机制:医院设立专门的抗菌药物处方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确保合理使用。

2. 提高医生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视程度,促使他们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 加强医患沟通:医生应当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因和注意事项,引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 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使用权限:根据医生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水平,对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进行分级管理,确保抗菌药物得到合理使用。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分为三类: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临床医师必须完成规范化的抗菌药物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临床医师在职称晋升后,需通过培训和考核,才能获得高一级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在紧急情况下,如抢救生命垂危患者,临床医生可越级使用高于其权限的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仅限于一天的使用,并需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说明使用理由及授权医师无法到位的原因。

五、如临床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将被取消:
1. 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
2. 限制处方权后仍超常开具处方且无正当理由;
3. 未按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导致严重后果;
4. 未按规定使用抗菌药物,导致严重后果;
5. 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临床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一旦取消,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及奖惩制度
一、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具有中级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具有初级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处方、医嘱。

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医院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
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将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三、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息烽县卫生院
2019年1月4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