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研究院专业技术工作绩效积分管理办法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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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工作绩效积分管理办法

定义1:专业技术工作,指包括车型设计项目工作、项目支持工作、专项研究工作和专业建设工作等在内的,与汽车设计相关的技术工作的总称。

定义2:工作积分是通过量化的形式对各类工作进行评价,以积分的形式描述工作对公司贡献的方式。

一、目的

为对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客观、量化的评价,为技术员工绩效衡量、激励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客观公正——对工作评价的维度要体现可量化、可视化的特点,评价过程有明确的标准;

结果导向——以工作交付结果为评价对象;原则上,谁验收工作结果,谁对工作进行评价;

相对公平——以员工感受为出发点,绩效评价尽可能保证相对公平性。

三、车型设计项目工作的积分

1、基准积分

按照车型的标准周期(或经审批的项目计划周期),要求1个月完成的工作为1积分。

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部门主管与员工沟通后,将基准积分按照在各项目工作的投入情况,分解到对应项目(并行期间各项目月均基准积分之和不超过

1.1)。

2、工作量系数

按照标准人力资源配置模型,以部门专业为单位,期间平均配置率在95%及以上的,工作量系数为1;期间平均配置率低于95%的,专业内的员工工作量系数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不能超过允许的平均值,浮动方式如下:

员工的工作量系数,由部门根据工作量分配,进行赋值与调整。

3、工作难度系数

根据技术工作对人员技术能力的要求,对工作难度进行分级,并赋予相应的工作难度系数,如下:

各项工作的难度,各部门制定本专业《研发项目工作难度系数参考标准》,并按标准严格执行。

因为项目特殊情况,某项工作相对难度有别于其他项目的,部门可以申请调整难度系数,并经分院领导审核后有效。

4、工作绩效得分

工作评审时,根据工作过程中的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因素,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核定工作绩效得分。工作绩效得分以100%分为基准分,分数范围在0—120%分。具体方法由各部门制定。原则上,同一项目,专业部门员工绩效平均分不得高于专业整体得分的95%。

绩效得分的标准对应含义如下:

5、工作积分计算

项目工作积分=基准积分×工作量系数×工作难度系数×工作绩效得分

6、积分程序

项目节点评审时,项目组根据各专业的计划、质量情况,核定各专业的绩效得分。考核得分作为专业集成经理的考核得分。集成经理对参与项目的本专业人员进行计划、质量评价,评价得出专业员工的绩效得分,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报所在部门BP中心绩效管理人员。绩效管理人员根据标准积分、工作量系数、工作难度系数,核算出项目员工积分,经项目总监审核后,由项目组长签字确认。项目总监可根据员工对项目推进过程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予以特别加分,加分总额不得高于5倍基准积分。

四、项目支持工作积分

员工从事某项专业工作,同时为多个项目提供支持的,由专业部门安排月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积分。每月工作基准积分为1分。

工作系数:专业部门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安排,考虑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可给予0.8-1.2的工作系数(或参照上条中明确的工作量和难度系数标准);

工作完成评价:工作完成后,由专业部门审核其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计划、质量等方面,具体方法各部门自行制定。绩效得分分布在0-120%分之间,得分含义参照项目工作标准。

工作积分=基准积分×工作系数×工作绩效得分。

五、其他加分项目

1、专业建设工作加分

专业建设工作包括专业标准规范等专业文件编制、审核与宣贯工作。

专业建设相关工作,以研究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集团技术管理部法规标准管理组)发布的标准化建设计划项目为准。

专业建设工作积分以完成发布为准,由研究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集团技术管理部法规标准管理组)对标准的工作量、工作难度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的编制人和评审人可获得相应积分。

2、元动力加分

在工作中实现技术创新,在提升产品竞争力、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有明显效果,参与元动力评价,取得奖励的,予以加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3、专利加分

取得专利的,在专利审核通过后,可按照下表所示加分:

六、积分应用

1、季度、年度考评

季度考评结果,按照本季度节点评价的情况,基准积分按照3分来计算本季度积分;本季度无节点的,按照上一节点评价情况来计算。

年度评价时,原则上按照年度内获得的积分来评价,若项目节点周期过长(超过3个月)且跨年度,在年度绩效评价时,须对已完成工作进行预评价积分,以确保年度绩效的相对公平性。预评价规则如下:按照节点工作已经开展的月数(不足1月不予计算)为基准分,按照工作绩效得分90%分预估绩效得分。

季度、年度评估中的估算积分,不作为员工的实际积分。

2、项目奖金核发

项目奖金核发,以员工在该项目中获得的积分为依据。离职人员不核发项目奖。项目奖金的80%按照员工工作积分核发,核发公式如下:

员工个人项目奖金=节点奖金总额×80%×

员工项目积分Σ员工项目积分

剩余20%奖金由项目总监重点分配。

3、晋升推荐

晋升积分从员工晋升到新的专业级别之日起积分,直到满足晋升条件,最终实现晋升截止。

员工满足晋升积分标准后,分院按照同层级的晋升积分数,结合总院的晋升比例要求,积分高者予以推荐晋升。

七、积分管理相关规定

员工工作完成后,工作评价人应当及时对工作进行评价,并在评价结束后,将评价信息和结果告知所在部门的hr专业人员,便于记录存档。hr专业人员须建立员工积分档案,确保记录准确无误,及时准确。(附件参考)各项工作积分应当在部门内公布,接受员工监督。

员工对自己的积分情况有知情权,可随时查阅本人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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