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而设立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内容、目的、操作流程以及重要性。
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检身制度的定义入井检身制度是指煤矿企业对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符合安全要求,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井下。
2. 入井检身制度的目的(1)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降低井下事故发生的风险。
(2)防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井下,避免因火源、爆炸等危险因素引发事故。
(3)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便于进行安全管理。
3. 入井检身制度的内容(1)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2)检身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入井:未穿防冲服、未戴防冲安全帽的;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不完好的;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穿化纤衣服的;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情绪波动的人员;外来人员入井未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和未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的;入井人员携带有其他违禁物品的。
(3)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下作业规定,服从管理,严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定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指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出、入井清点,确保井下人员数量准确,便于进行安全管理。
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目的(1)确保井下人员数量准确,便于进行安全管理。
(2)防止人员走失,有利于人员的保护。
(3)根据入井出井后的人员数量,间接的查知井下工人作业情况,有利与把握整个矿井的作业以及安全状况。
(4)有利于进行绩效考核。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内容(1)出、入井人员清点由井口值班员负责。
煤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规范煤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矿工、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等。
三、管理制度1.出入井人员管理(1)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出入井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2)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后方可入井。
(3)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等安全用品。
(4)入井前严禁喝酒、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等。
(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标识卡,严禁他人代为入井。
(6)入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严禁进入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7)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口检身制度,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8)入井人员必须听从队干或带班人员的指挥,遵守井下作业纪律。
2.井口检身管理(1)井口检身房必须配置电脑,与人员定位系统联网,具有及时检测入井人数与井下人员分布情况功能。
(2)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确认其身份、证件、安全用品等。
(3)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符合入井条件。
(4)井口检身人员每隔2小时要对入升井台账及电脑显示屏上的入井人员、数量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必要时汇报值班矿领导。
3.出入井台账管理(1)矿调度值班员要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核对井下延时、延点工作人员信息。
(2)井口检身人员要对入井人员、升井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
(3)出入井台账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四、责任与处罚1.矿长对本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工作负总责。
2.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3.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煤矿企业入井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入井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健康检查、资格认证和现场管理,确保入井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入井条件第四条入井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男性公民。
第五条入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条件,经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妨碍矿井作业的疾病。
第六条入井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入井人员应取得煤矿企业颁发的入井资格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入井前的准备第八条入井人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矿井安全生产知识、事故应急预案等,考试合格后取得入井资格。
第九条入井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心、肺、肝、肾功能、听力、视力等项目的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矿井作业要求。
第十条入井人员应熟悉矿井基本情况,包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等。
第十一条入井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矿灯、自救器、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并了解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应遵守矿井纪律,听从指挥,遵守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第四章入井作业管理第十三条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必备物品,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入井的物品。
第十五条入井人员应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严禁进入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第十六条入井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入井工作,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二条【登记内容】出入井的人员须在进出井口处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编号、进/出井时间等。
第三条【登记方式】井下作业人员进入或离开井下时,须主动向值班人员登记。
第四条【登记监督】值班监督员要负责对登记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人员进出井口都如实登记。
第五条【登记记录】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将井下作业人员的进出井登记记录及时汇总,并保留至少三个月。
第六条【违规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出入井登记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等。
第七条【保密措施】所有的出入井登记信息都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外泄。
第八条【检查评估】公司定期对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变化,公司可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当修订。
第十条【实施细则】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可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管理出入井工作。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解释权】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二)是指监管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的登记和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维护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中的内容:1. 出入井登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的条件和要求。
3. 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 出入井登记的要求和流程,包括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等。
5. 出入井登记记录的保存和保密要求。
6. 出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
7. 出入井人员的出入井顺序和时间安排。
8. 出入井前的安全装备和工具检查要求。
9. 出入井的监督和管理责任的界定,包括工作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的职责。
出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
出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安全生产和保障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出入井人员的行为,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出入井人员管理1. 出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效井下作业证和井下安全资格证,并在入井前进行考核。
2. 出入井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下时,必须进行及时登记,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必须听从井下监工指挥,服从现场管理规定。
4. 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严禁乱穿乱戴。
5. 出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路线来往井下,不得私自变更。
6. 出入井人员禁止擅自在井下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 出入井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井下作业区域,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8.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严禁无故闲谈和四处游荡。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私自擅动设备。
2.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不能擅自处理。
3.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遇到异常气体或温度情况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待处理完毕后方可返回。
4. 出入井人员在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清洗身体。
5. 出入井人员在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并做好防晒措施。
6. 出入井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作业。
7. 出入井人员在进行机械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能随意开机。
8. 出入井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妥善保管,按照规定使用,禁止私自改装。
四、应急管理1.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撤离。
2.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事故或伤害时,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接受现场救治。
3.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切勿慌乱行动。
4. 出入井人员在发现井下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进行整改。
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入井人员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到岗到位,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及参与井下作业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管理职责第四条人事部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并对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记录准确、完整。
第六条入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第七条入井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考勤手续,签订《入井人员考勤协议》。
第八条入井人员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勤机打卡签到,打卡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至上班后30分钟。
第九条入井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可补打卡。
第十条入井人员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请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入井人员请假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请假期间,如需返回工作岗位,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
第十三条入井人员不得同时请假,如需同时请假,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入井人员不得伪造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考勤考核第十五条考勤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月度考核:根据入井人员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根据入井人员全年考勤情况,对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类别进行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入井检身
(一)凡入井工作或经批准参观的入井人员,不能从主井入井,应由付井口下。
下井前,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不准刁难检查人员,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准弄虚作假,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检查入井人员是否带有烟草、火种,如查出带烟、火及其它易燃物品,应扣留并记下姓名,一并报安监处处理。
(二)凡未经批准的易燃、易爆物品、工具一律不准带入井下。
(三)穿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人员不准入井。
二、劳保用品
(一)不准穿戴化纤衣物入井。
(二)入井只准穿胶靴,不准穿其它鞋入井。
(三)每个入井人员,入井时都必须围好毛巾。
(四)入井前必须戴好矿用安全帽,否则不准入井。
(五)在井下的每个职工,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将安全帽取下。
三、出入井人员清点
(一)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由通风队井口检身工负责。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三)以班组为单位,集体入井人员由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登记当班入
井总人数,升井后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签名消号。
(四)单岗工作人员及机关检查人员由本人登记,升井后本人签字消号。
(五)井口检身工4:00、8:00、12:00、16:00、20:00、24:00按时间要求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及井下现有人数情况。
调度室记录并存档。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二、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上岗资格证,严禁无证者入井。
三、上下井人员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炸药、雷管、烟草;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无措施的电气焊器具;不防爆或不符合入井要求的照相、摄像器材;“三证”不全的电气设备;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可能危及他人及携带者本人安全的工具材料等。
火工人员确需携带火工产品上下井时必须征得调度室同意,并由井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钩上下井。
专业人员携带的易损测量、测试器具确需随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若可能危及他人安全必须安排专钩上下井。
四、人员不得同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同罐上下。
严禁人物混合提升。
五、井口检身工作由上下井口把钩工兼任或安排专人负责,检身人员必须掌握人员入井的有关安全规定、每班的上下井人员数量、火工产品的运送常识及规程中有关规定等。
六、违禁物品检查及上下井人员检身方法:1、由上下井口把钩工对上下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不得拥挤。
2、检身把钩工要严格检身,恪尽职守,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3、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4、对可能携带的如上所述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检查部位包括:上下身衣裤、工具包、材料箱、其它容器包裹等。
5、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上下井。
对放炮员、火药管理人员、可疑人员要重点检查。
6、发现上下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七、人员上下井时必须自觉服从把钩工的指挥,下井人员在等候室椅子上等候,检查验收人员可单独列队,经把钩工检身后方可进入栅栏区内。
严禁拥挤、打闹。
禁止自其他地点进入井口。
八、人员进入井口后,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注意操车设备的运行状况,严禁在操车设备运行期间进出罐笼。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携带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自救器。
2、入井前严禁喝酒。
3、入井时,要凭入井证,交检查员验证,临时入井人员要凭安监站证明,否则不准入井。
出井时领取入井证。
4、入井、出井时应积极主动接受井口检查员的检查,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
5、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6、发现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的每次罚款____元。
7、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的,每条炸药、每发电管罚款____元。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种针对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工作环境时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原则:确定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包括人员资质要求、装备设施要求、安全操作要求等。
2. 岗位责任:明确井下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和职责,包括安全控制员、井下作业人员、井口安全监护人员等。
3. 井下作业准入:规定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环境。
4. 环境评估和风险控制:对井下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通风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等。
5.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入井程序、照明要求、传送带使用、危险品管理等。
6. 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明确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报警流程、疏散路线、急救措施等。
7. 监督检查与评估:建立监督检查系统,定期对入井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通过建立入井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其中的规定,可最大程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发生事故的风险,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入井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入井作业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井下工作人员、监测人员、救援人员等。
煤矿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出入井人员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煤矿工人、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资格第四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五条入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二)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三)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四)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入井须知第六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一)矿灯;(二)安全帽;(三)自救器;(四)防尘口罩;(五)工作服。
第七条入井前,严禁饮酒、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入井,不得擅自改变路线;(二)不得在井下乱扔垃圾、破坏设备;(三)不得擅自操作设备、调整参数;(四)不得在井下逗留、玩耍;(五)遇险情时,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迅速撤离。
第四章出入井管理第九条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确认身份和携带物品。
第十条出入井人员必须佩戴矿灯、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防尘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化纤衣服等违禁物品入井。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入井时,主动出示入井证,接受检身;(二)乘车入井时,必须下车接受检身;(三)井下巷道必须执行右侧通行原则;(四)严禁进入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机电硐室、水仓等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五)参观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设备,不得妨碍现场作业。
第五章人员定位与清点第十三条本矿配备人员定位系统,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实时定位跟踪。
第十四条入井、出井时,必须进行人员清点,确保人数准确。
第十五条严禁将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携带入井,严禁将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矿井或其他类似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需要遵守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
1. 入井前备考:入井人员在进入井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穿着适当的安全装备,带好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2. 入井登记:入井人员需要在进入井下前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所属单位、入井时间等信息。
3. 井下工作时间限制:根据工作安排和安全考虑,入井人员的工作时间可能会有限制。
例如,每次下井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定时长,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4. 井下作业证和考核:入井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井下作业证,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应对井下作业中的各种安全问题。
5. 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入井人员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包括使用安全工具、设备和装备,正确使用防护装置,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6. 严禁饮酒和吸烟:为了防止井下作业中发生火灾和其他意外事故,一般禁止入井人员在井下饮酒和吸烟。
7. 井下应急措施:入井人员需要了解井下的应急措施,包括逃生通道、紧急疏散方法、灭火设备位置等,以便能够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8. 井下巡回检查和记录:井下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井下工作区进行巡回检查,并进行记录,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9. 井下人员通讯:井下人员需要使用可靠的通讯设备,以便与井上指挥中心或其他人员进行及时联系和沟通。
10. 井下安全培训和教育:入井人员需要定期接受井下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术,以提高对井下安全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具体的矿井或作业场所情况,还可能有其他额外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这些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入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运营。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二)是指对进入井下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井下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涉及到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保障井下工作环境安全,保护井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井下工作人员分类及责任划分:井下工作人员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每个人员在井下工作时都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出、入井人员管理流程第五条出、入井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管理:(一)申请: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之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明确井口、时间和工作内容。
(二)审批:主管部门根据井口的状况、工作内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批。
(三)培训: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明确工作风险、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等知识。
(四)签订安全承诺书: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受培训后,应签订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鞋等。
(六)验收:井下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对工作结果进行验收,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井下作业安全措施第六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之前,必须检查井口安全状况,并确保无危险存在。
第七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工作,严禁擅自改变工作程序和操作方式。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井下通风要求,严禁在没有通风设备保护的情况下从事作业。
第九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其他易燃物品。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身体健康状况,如有身体不适或疾病等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向井下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应急疏散程序,如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应立即疏散,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文(3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文一、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精力。
二、劳保用品穿戴不全,严禁上岗作业(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照明灯具等)。
三、上岗后非机电人员,不准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电线上挂任何东西。
五、禁止进入已封闭的地方和不熟悉的没有指派的工作地点。
六、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七、不准从高处往下投掷东西。
八、不准在硐内取暖睡觉,休息时不准坐安全帽。
九、不准随地大便,保持硐内卫生。
十、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拥挤和打闹。
十一、斜井提升时,不准与矿车同行,禁止手扶矿车。
十二、下列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内:耳聋;精神病;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四肢有残疾;高度近视;孕妇;职业病。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出入井口的管理,确保所有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口时的安全,并适用于所有涉及井口作业的人员。
二、定义与术语1. 井口:指矿井、石油井、水井等垂直开掘或开采工作的入口。
2. 出入井口:指人员进入或离开井口的过程。
3. 井口管理人员:指负责井口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管理要求1. 出入井口前的准备1.1 出入井口前,必须预先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1.2 出入井口前,应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记录检查结果。
1.3 出入井口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掌握出入井口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出入井口的程序与要求2.1 在进入井口前,必须事先向井口管理人员登记,并取得准入许可。
2.2 出入井口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指定的路线、通道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穿越作业区域。
2.3 离开井口时,必须主动向井口管理人员报告,并进行资料登记,包括出入时间、人员信息等。
3. 井口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1 井口管理人员负责井口出入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排人员进出、监督井口作业等。
3.2 井口管理人员有权对未经准许的人员进行劝离,并向上级报告违规行为。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3篇)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对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范例:1. 申请入井:任何需要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入井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培训与资质:所有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
3. 装备与装置:入井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并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
4. 入井时刻记录:每名入井人员进入和离开井下时,都必须在相应的记录册上签字,确保有准确的入井人员名单和时间记录。
5. 井下通信:入井人员必须与井上的监控人员保持良好的通信,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或紧急情况,确保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6. 安全监测与应急措施: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安全监测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的应急预案行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救援。
7. 安全交底与教育:入井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岗等处罚。
以上是一个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二)《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入井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入井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及矿井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安全和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入井人员应接受矿井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入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纪律意识。
第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的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二章入井许可证第六条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入井许可证方可进入矿井。
员工出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出入井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的员工。
三、出入井人员要求1. 出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2. 出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工作服等。
3. 出入井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井。
4. 出入井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疲劳作业。
四、出入井管理1. 井口检身(1)出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入井。
(2)检身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出入井人员的着装、携带物品等进行严格检查。
2. 人员清点(1)出入井人员必须进行清点,确保人员安全。
(2)清点人员应认真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3. 井口管理(1)井口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出入井人员注意安全。
(2)井口管理人员应负责维护井口秩序,确保出入井人员安全。
五、外来人员管理1. 外来人员入井必须经过单位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外来人员入井时,必须接受井口检身,遵守本矿的各项安全规定。
3. 外来人员入井后,应指定专人全程陪同,确保其安全。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矿井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监督检查1. 矿井应设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对出入井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出入井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出入井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出入井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矿井出入井人员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入井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入井人员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任何行为都要以安全为前提。
2.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3. 依法管理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4.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对入井人员进行管理,包括教育培训、技术监督、心理辅导等。
二、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 入井前的准备工作入井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身体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等。
2. 入井申请和审核入井人员需要向上级部门提交入井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批准。
3. 入井作业的规定入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入井作业的规定,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方式等。
4. 安全监测和预警采用各种现代化的安全监测设备对井下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5. 应急救援措施设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以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6.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7. 事故处理和调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执行1. 上级部门的领导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
2.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入井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奖惩制度对入井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
4. 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井下的安全情况和管理措施,做到信息透明。
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每年对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不断地改进,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需要。
通过以上对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完善的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矿井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出入井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外来参观、检查、施工等人员。
三、出入井管理要求1. 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矿井安全管理。
2. 人员出入井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出入证、通行证等。
3. 人员出入井必须经过专门的检身通道,接受安全检查,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规定。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
5. 人员出入井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6. 严禁酒后、疲劳、身体不适等状态人员入井。
四、出入井程序1. 人员出入井必须先到井口安全检查站,接受安全检查。
2. 检查站工作人员对人员身份、证件、身体状况等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发放出入证。
3. 人员携带物品需接受检查,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井。
4. 人员通过检身通道,进入井口安全检查站指定的区域,等待升井。
5. 人员出井时,需将出入证交回井口安全检查站,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井口安全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自救与互救知识等。
3. 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入井。
六、监督检查1. 井口安全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任何人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井口安全检查站或上级部门举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检查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入井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入井管理制度(通用17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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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入井人员条件1. 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须年满18周岁,男性,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色盲、色弱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生理缺陷。
2. 入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经公司组织的入井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
四、入井前的准备工作1. 入井人员必须参加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井下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 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穿戴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3.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等安全装备。
4. 入井人员必须了解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
5. 入井人员必须熟悉本矿井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五、入井作业要求1. 入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严禁进入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机电硐室、水仓等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2. 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下作业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3. 入井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遇到险情时,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有经验的人员指挥,按照避灾路线共同脱险。
4. 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丢弃井下设备。
六、入井作业检查1. 入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 入井作业过程中,安全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
3. 入井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恢复正常。
七、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入井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入井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八、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入井须知1、每位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必须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戴防尘口罩。
进入综采工作面时,必须要佩戴防护眼镜。
2、入井前严禁喝酒,入井时严禁携带香烟和点火工具,严禁穿化纤衣服。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经入井证方可入井。
4、参观及上级部门检查的人员必须有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方可入井。
在井下因某种原因走散时,要在原地等待接应,不得自行寻找。
5、所有入井人员、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接受检查。
对不配合检查者,检身员有权阻止其入井。
6、入井人员要主动接受检身员的检查。
7、入井人员严禁进入采空区、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机电硐室、水仓等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8、参观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设备,不得妨碍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不得随意跨越和攀登运转中的设备。
9、如遇险情,要沉着冷静,在现场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下,顺着避灾路线共同脱险。
10、每一入井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1、每一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主动登记出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4、未戴安全帽的、未戴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的;5、未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6、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未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的;7、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8、穿化纤衣服的;9、酒后入井、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10、无矿方职能部门或矿领导陪同的参观者、非本矿或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11、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衣裤口袋及上身至灯带处有无违禁物品。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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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信息,杜绝将违规物品带入(出)井下,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矿必须建立和使用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按规定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三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员,井口要24h公示每班下井作业人数。
第二章出入井人员规定
第四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一)未戴安全帽、自救器或矿灯者;
(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三)穿化纤衣物者;
(四)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
(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
(六)因、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
(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八)生产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九)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第六条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自己接受检身工检身后,入井打卡。
第七条入井人员升井前必须立即消卡,升井后及时交灯,严禁升井不消卡、交灯或延时消卡、交灯。
第三章井口检身规定
第八条考勤、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考勤和检身,执行人交人,手交手的现场交接班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第九条考勤、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24h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
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第十一条对所有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按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井关。
严格检查出井人员,发现有盗窃国家财产和雷管、炸药的人员,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特别是井下发生人身事故,伤员升井后,要查明伤者姓名、受伤部位、所属单位,并要立即汇报安监部门和矿调度。
第十三条井口检身人员要和井口考勤人员密切配合,对当班出入井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报告,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
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
第四章外来人员入井规定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入井必须由接待部门写出入井事由,由矿安监部门开具入井通知单,并对入井人数、去向在矿调度室登记后,方可入井。
第十五条接待部门负责对入井人员进行入井前安全培训,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接待部门不能进行培训的,交培训中心进行入井培训。
第十六条外来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并在更衣处进行登记,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七条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在接到入井通知单根据通知单注明人数发放头灯、自救器,并对矿灯、自救器的领用、交回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否则不准发放。
第十八条井口信息站接到入井通知单后,根据通知单核准人数及陪同人员后方准其入井,无通知单任何外来人员均不得入井。
第十九条若有特殊情况,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需制定相应措施,经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入井。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考勤室、调度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按时出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
班领导落实。
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