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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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群租”治理力度的建议

关于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群租”治理力度的建议

关于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群租”治理力度的建议近年来,苏州外来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市区房价、房租居高不下,于是“群租”现象就应运而生。

从均价万元左右的小区,到一些拆迁安置小区,“群租”成了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的心病。

群租房屡屡发生失火、偷窃、扰民,小区居民与“群租”房客矛盾不断。

“群租”人员社会成份复杂,易产生诸多治安问题;“群租”往往要改变建筑结构和平面布局,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群租”问题已成为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苏州早在2008年就正式颁布了《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

但几年下来,“群租”现象在苏州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成为创建和谐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症结。

尽管公安、房管、消防、卫生和社区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群租房的管理工作极难开展,即便开展了成效也不明显。

苏州还未出台针对“群租”认定、执法、处罚等相关细则,出租事实认定取证难,政府缺乏长期的治理规划,因此在有关部门执法过程中,既没有法律支撑,又不能强制执行,治理时看似场面壮观,过不了多久“群租”现象又会卷土重来。

针对这一严重扰民的社会问题,建议:一、进一步健全治理“群租”顽症的法律法规。

在《物权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我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一要明确“群租”的具体认定标准,包括明确规定最小出租单位和最低人均租住面积。

二是明确界定住房属性,如明确居住用房能否变为旅馆,一般居住用房(家庭住房)能否变为集体宿舍,成套住房能否拆套分租,一幢楼内能否允许一般住房和经营性住房、集体宿舍性住房混合同时存在等。

三是明确管理主体,由谁来管,如何执法,如何处罚,这样才能使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规范租赁市场,在法律中设定中介和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权利义务,并明确规定违法后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处罚。

在住房出租时,中介机构有义务告知出租方和承租方,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完善承租人基本信息登记和签订合同备案制度,并向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租赁市场的信息。

群租房整治实施细则 (2)

群租房整治实施细则 (2)

群租房整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群租房是指将一套住房分割成多个独立的房间,出租给多个租户居住的现象。

由于群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卫生问题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的困扰,为了维护市民的生活环境和权益,我市制定了群租房整治实施细则。

二、整治目标1. 提高居住环境质量:通过整治群租房,改善房屋的安全性、卫生状况和居住环境,确保市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2. 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群租房带来的社会问题,如噪音扰民、邻里纠纷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群租房管理机制,加强对群租房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确保规范运营。

三、整治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群租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群租房的定义、标准和管理要求,为整治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向市民普及群租房整治政策和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群租房的执法力度,对违规出租的房东进行处罚,并对群租房进行查封、拆除等行政处罚。

4.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群租房登记制度,要求房东必须向相关部门登记并申请经营许可证,确保群租房的合法运营。

5. 提供替代方案:为受整治影响的租户提供合适的替代住房,确保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四、整治进程1. 梳理群租房数据:对全市范围内的群租房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群租房的分布情况、数量和管理状况。

2. 制定整治计划:根据群租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的目标和措施,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时间表。

3. 开展整治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对群租房进行逐一排查,对违规出租的房东进行处罚,并对违法群租房进行查封、拆除等行政处罚。

4.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群租房登记制度,要求房东必须向相关部门登记并申请经营许可证,确保群租房的合法运营。

5. 完善后续管理:建立群租房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群租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整治成果的持续效果。

五、整治成果1. 提高居住环境:通过整治群租房,改善了房屋的安全性和卫生状况,提高了市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关于群租的法律规定

关于群租的法律规定

租房知识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知识常识分享关于群租的法律规定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政策法规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关于群租的法律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适用本条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群租,可分为自主群租和他主群租两种,自主群租即房屋人将房屋出租给多个承租人,他主群租一般表现为房屋中介与“二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多个承租人,后者属于本条的转租行为。

(2)再转租、多手转租行为符合转租的法律特征,应适用本条规定。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上海群租的规章制度

上海群租的规章制度

上海群租的规章制度一、群租的定义群租是指多人合租一套房屋,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一种居住模式。

在上海市,群租市场日益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选择群租作为住房选择。

为了规范群租市场,维护租房双方的权益,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二、租赁协议1. 签订合同:群租房屋的租赁必须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协商租金:租金应当按照房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不得存在附加费用或额外收费。

3. 缴纳押金:入住前需交纳相应的押金,在退房时经过房东检查房屋无损坏后可按规定全额退还。

4. 定期维护:租客有义务定期维护房屋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持房屋整洁。

三、租客权利1. 健康安全:房东有义务保障房屋的安全性和卫生环境,确保租客的健康安全。

2. 合理使用:租客有权合理使用房屋和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更改房屋结构或增加设备。

3. 隐私保护:房东和其他租客不得擅自进入租客的住所,侵犯租客的隐私权。

四、房东权益1. 收租权利:房东有权按时收取租金,并对租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维修权利:房东有权维修和改造房屋,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3. 解约权利:在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五、管理规范1. 合理规划:群租的房屋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和建筑要求,不得超越承载能力。

2. 疏导管理:对于不法群租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疏导,维护社会秩序。

3. 安全监督:建立群租房屋的安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房屋的安全性。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恶意拖欠租金的租客,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立即搬离。

2. 对于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的行为,租客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予以处理。

3. 对于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群租房屋,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关闭和处理。

七、建议1. 我们建议租客和房东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和沟通,共同维护好房屋的利益。

2. 我们建议加强对群租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上海群租市场的正常运作需要租客和房东共同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租房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租房环境。

关于群租现象的一些思考

关于群租现象的一些思考

关于群租现象的一些思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刘嘉乐群租,指把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经过简单装饰装潢处理,然后以便宜价格把房子出租给很多人的现象。

此种现象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按照房子的原设计最小居住单位出租给多人;一是把能够利用的空间都分隔成居住单位出租给多人。

对于前者,根据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部第1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群租。

而对于后者,由于其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因此是违法的。

这样的违法群租目前充斥着整个租赁市场,是社会问题突出,亟待整治的重点。

以下文中的“群租”就是指后者,违法群租。

群租现象的产生有其根本存在的社会现实原因。

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促使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流入城市化发展进程在近年里有迅猛发展的态势,大城市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

高楼林立,钢筋水泥的城市之所以迅速拔地而起,靠的是背后数以万计的外来务工人员辛勤汗水的付出,他们的到来不仅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也给城市住房供应带来了压力。

由于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有同乡情节、收入低微、节省开支等因素的影响,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选择居住在经过改造的格子房里,这样不仅减少了生活的成本,也维持着同乡在外,互帮互助的一种情怀。

二、城市对人才的需求,促使大量大学生来此找寻梦想城市的发展不仅要靠硬件,靠务工人员造出来的钢筋水泥,更需要软件的支持,而高层次、高学历的大学生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

各大单位,企业为求发展,不断推出大型招聘活动,大学生为了在一线城市寻找自己的梦想,纷纷来此打拼。

而打拼立足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再这个城市有一处栖息之地。

但由于初出茅庐,收入不高,消费观念却又不低的因素,促使这部分人也开始寻找所谓“物美价廉”的居住空间,这也促使了群租现象的扩大,群租者中不乏学生的身影。

三、房价成为了房屋租赁火爆、租金不断上涨的幕后推手虽然有国家一而再再而三的抑制房价措施的提出,但房价并没有应声而落,而是在近年中有不断上涨的趋势。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群租房是指一套住房(包括出租房、合租房或公寓)中,有多个租户或入住者居住的情况。

群租房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中居住资源的短缺问题,但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保证群租房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在我国法律中对群租房入住、管理和安全等方面制订了一些规定。

一、群租房的入住1.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使用人员的数量,房屋所有人、管理员等与房屋使用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使用人员对房屋损坏及居住行为的责任,保洁、清洁、消毒、防疫的责任与要求等。

2.群租房应当建立住房使用登记制度,登记住房使用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群租房应当做到一个人一床,生活不凌乱,防止租户把房间塞满,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房屋的布局、通风、采光等应当符合相关安全和健康要求。

4.入住群租房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明,确保房屋入住人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维护群租房的安全和秩序。

二、群租房的管理1.房屋各项装修、设施应全部符合当地规定,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配备消防器材及应急救援设施,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清洁消毒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群租房应当建立管理机构,制定群租房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房屋维护、修缮、保洁、安全检查工作,保持群租房的整洁、安全和有序运行。

3.群租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房屋消防系统、疏散通道、防火保护、电路用电安全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消防隐患和安全隐患。

4.对于群租房内的租户的生产、营业、宰杀等行为也应当规范,在安全操作原则的基础上减少危害,保障公共卫生。

三、群租房的安全1.群租房在交房前应当已经通过检查,质量检查合格的房屋,符合吸烟、防盗门、电线电位、洁净卫生、防火要求。

2.卫生间应当有物理通风设施和消除污染的设备,保持干燥清洁,有效地防止潮湿和霉菌生长等问题。

3.群租房的墙体和地面等建筑材料必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质量差的建筑材料会有不同程度的散发有害物质而长时间室内暴露。

关于群租现象的法律审视

关于群租现象的法律审视

度 ,并 表示 将 于2 0年 一季 度检 查 各地 落 实住房 建 设规 划尤 其 是 07 廉租 房 开工 建 设等 具体 情况 ,保 障性 住 房政 策也 没有 得 到根 本性 落 实 。同 时 ,保 障 性 住 房 制 度 的 实施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阻力 也 不 小 ,需 要政 府克 服 、解决 的 障碍也 还有 很 多 。
同以及 购房 合 同 中,这 些是 影 响甚 至决 定消 费者 是 否交 易 的重要 因素之 一 。既 然如 此 ,那 么在 合 同中双 方应 该将 保 持和 维护 小 区
的定位 和 品质 作为 相互 的承 诺 ,任 何一 方都 不得 擅 自违 约 。现 实 生 活 中表现 较 多 的是卖 方违 约 , 比如将 承诺 的绿 化 带变 成 了商业
为基 本权 利义 务确 定 下来 。 无 论 是 自主 房屋 群 租 和 他 主 房 屋 群 租 , 房 屋 的所 有 权 人 与
势必 引 出两 个方 面— — 利和 弊 的权衡 。群租 解决 了大 中城市 低收
入 者的 居住 空 间 ,同样 也给 社会 带来 了一定 的危 害 ,其 最显 而 易
悲剧 0
第 二 ,加 大 了物业 管 理 的难 度 。群 租给 小 区物 业管 理 中 的保
洁 、保绿 、保 安 以及 公用 设施 管理 等 都带来 了新 的挑 战 ,加 大 了 管 理难 度 。 比如 :乱扔 垃 圾 、楼道 等 公共 部位 乱涂 乱 画等 ,给 小 区的 保洁 增 加 困难 ; 由于 使 用 人 员增 加 ,小 区 公共 设 施 ( 身器 健 材 等) 易损 坏 ,增加 了维护 成 本 ;进 出小 区人 员 多 而杂 ,给小 容 区的安 保工 作增 加 了难度 。 当然 ,除 此 以外 ,群 租 现 象 的危 害 性 还 在 于 出租 主体

关于“群租”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群租”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一、背景与意义近几年,随着房价的直线上升与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上海的租房成本也急剧增大。

所以,很多人想通过合租的形式来减轻经济负担。

为了迎合这一需求并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房东们开始将手上的房子分割成尽可能多的小间,当每个小间少于5平方米的时候,“群租”也就随之产生。

当“群租”越来越普遍而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就会对其周边的环境、治安等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

本文以宝山区月浦镇为主要的调研对象,就“群租”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所可以采取的对策进行探讨。

二、月浦镇“群租”的现状“群租”现象在上海是非常普遍的,既存在于市中心的小区里,又存在于城郊接合部的工业区周边,还存在于部分农村地区。

月浦镇处于城郊结合部,位置上紧临宝钢厂区,集聚了大量的建筑、维修、餐饮等延伸产业,外来人员相对集中。

来自月浦外口办的一组数据显示,2008年月浦的外来人口达到58825人,其中承租者为49418人,自购房者为3667人,冶建房者为4442人,婚嫁房者为1298人,承租者占到了%,2012年月浦外来人口达到80034人,其中,承租者64418人,自购房者为4868人,冶建房者1965人,婚嫁房8883人,承租者占的比例变为%。

虽然2012年承租者所占比例与2008年相比有所减少,但是由于2012年外来人口基数变大,其实际的承租者还是只增不减。

所以,月浦房屋租赁的市场依旧很大,在此进行“群租”的调研是有实际意义的。

图一 2008月浦镇外来人口住房状况 图二 2012月浦镇外来人口住房状况2008年与2012年各项外来人口住房状况比较(单位:人)三、对“群租”的态度为了探究不同人群对“群租”房的看法,我们制作了一份“群租”房调查问卷,考虑到自购人与承租人不同的心理,我们的调查问卷分为两个板块。

第一个板块是所有人都要填写的,包括“月收入”、“房屋类型”、“群租房区域”、“对群租房整治的态度”、“群租房的影响”等五个调查项目,第二个板块是针对承租者设计的,包括“职业”、“承租面积”、“租金”、“承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选择租房的原因”等六个调查项目。

群租房管理的法律规定与争议

群租房管理的法律规定与争议

群租房管理的法律规定与争议摘要:本文主要介绍群租房管理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争议。

首先介绍了群租房的定义及其在中国的现状。

接着分析了国家有关群租房管理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包括《关于加强城市托举公共财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城市托举建筑管理条例》。

然后,针对群租房管理中存在的争议,着重分析了租赁权益保护、租金收取和用电用水等问题,并引用相关的法条进行解读。

最后,提出加强群租房管理的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关键词:群租房,法律规定,争议,租赁权益保护,租金收取,用电用水一、引言群租房是指一套住房同时租给多个租户共同居住的现象。

由于其低廉的价格和灵活的租赁方式,群租房在中国的大中城市中逐渐盛行。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群租房经常出现租赁权益保护不到位、租金收取乱象和用电用水问题等争议。

二、法律规定1.《关于加强城市托举公共财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城市托举建筑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其中,《规定》第三条规定了群租房不得破坏托举建筑的结构、外部和公共部分;第五条规定了托举房东应当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关系;第六条规定了托举房东应当提供安全、卫生和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2.《城市托举建筑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了对群租房管理的具体要求。

其中,《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东应提供卫生、安全和良好居住环境,不得收取不合理租金;第十三条规定,托举房东应当向租户提供室内用电用水设施并依法收取费用。

三、争议分析1.租赁权益保护群租房中存在很多租户,个别租户的权益保护容易受到忽视。

例如,群租房中出现的房东不履行维修责任、随意涨租的情况,给租户造成了损失。

此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托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租金收取群租房中,由于租赁关系复杂,房东未能按照合理的标准收取房租,导致租户负担过重。

“群租法律问题探析

“群租法律问题探析

“群租法律问题探析关键词群租法律界定司法审判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展,住房问题日渐突出,群租作为一种特殊的租赁方式逐渐进入大众视野。

群租一方面满足了城市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管理、法律适用问题。

据统计,2022年我院共受理涉群租纠纷案件80余起,群租纠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如何妥善处理此类纠纷,关乎社会稳定。

鉴于此,笔者以司法审判为视角,对群租纠纷案件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群租的内涵界定(一)群租的概念群租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表述,一般指的是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

群租的核心在于“群”,承租主体需为多人,主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及刚刚步入社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大学生,具体案件定性时应当参考房屋居住面积、承租人数量等因素;群租的内容是两个以上的租赁合同关系,即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与多个次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人与多个承租人分别签订租赁合同。

群租的客体即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房屋,或改变原始居住结构,一间变多间,或按床位出租。

目前上海治理群租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2住建部令第6号)及上海市政府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2上海市政府令68号,2022年修订)。

2022年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十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违法群租的界定予以明确,规定了最小出租单位及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屋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规定居住人数限制,除了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情形外,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设定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禁止居住特殊空间,不得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予以出租;禁止员工宿舍与普通住宅混同。

调研报告-群租问题研究

调研报告-群租问题研究

群租现象近年来,在我国的大中城市,特别是以上海大都市为代表的高房价城市,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群租现象”,就是多人合租一套住房的现象,针对“群租现象”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后果(上海市人大目前正在考虑运用立法的手段来治理愈演愈烈的“群租”问题。

)一、群租现象出现的原因目前在我国城市畸形的高房价条件下,群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高房价、低收入的现状将城市、将租赁者带入一个“宿舍时代”,这是不以我们的意志或法律的规定而出现的现象。

现在上海的房价已经严重背离了我们的平均收入水平,在没有政府介入,政府无法提供廉租住房,“拼房”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不论法律是否允许。

目前,“群租”问题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律缺失,而在于经济原因。

高房价导致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急剧恶化,特别是刚步入职业生涯、缺乏经济积累的年轻人,现在上海的房价已经严重背离了当地的工资水平,以现在年轻人普遍的薪金水平,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要过“群居”生活。

高房价不仅使中低收入的年轻人被迫选择了“群租”,而且也使房租的价格相应上升。

道理很简单,也很正当,因为房屋的投资人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投资回报率,要获得一个能够反映房屋出租市场正常供求水平的房租水平,这是市场规律在发挥作用,无可厚非。

高房租也促进了“群租现象”的蔓延。

有人将这种现象归咎于黑中介或房东的“黑心”。

其实有需求才会有供给,只要是双方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的契约,就应该得到保护,居住这种要求是要多正当有多正当的要求,有什么理由立法禁止呢?是高房价、是低收入迫使人们选择了“群租”,房东的心再黑,哪个人又会刻意地选择和陌生人一起去过有着无尽烦恼的“群居”生活呢?从租赁者角度来说,“群租”的不只是打工仔和打工妹,更多的是白领,廉价房租是众多白领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们选择“群租”最大的吸引力。

从房主角度来说,大房型租赁价格的持续低迷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借助于分割出租来平衡收支,群租现象在上海市区众多新建小区内出现。

物业租赁管理中群租房现象的政策法规及管理研究

物业租赁管理中群租房现象的政策法规及管理研究

群租房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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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低廉
相对于整租,群租房的价格更 为低廉,适合低收入人群。
方便快捷
由于是整体出租,不需要分别 与多个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手续简便。
适合人口密集地区
由于价格低廉,群租房通常位 于城市中心或人口密集区域。
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居住人员混杂,存在一定 的安全隐患,如火灾、盗窃等

CHAPTER 03
限制与规范
政策法规对群租房现象起到了限 制和规范作用,对违法群租房进 行整治和整改,保护了正规租赁 市场的秩序。
安全隐患整治
针对群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政 策法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群租房进行整治和改造,确保房 屋符合消防和建筑安全标准。
政策法规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信息公示与监管
政策法规应加强房屋租赁信息的公示和监管,建立完善的租赁信息管理制度,防 止非法群租房的出现。
租金控制与补贴
政策法规应考虑对租金进行合理控制,并对低收入群体给予租金补贴,减少群租 房现象的出现。
CHAPTER 04
物业租赁管理中的群租房现象管理 策略研究
管理策略概述
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性 的增加,物业租赁市场蓬勃发展,但 同时也带来了群租房现象的问题。群 租房现象是指将房屋分割成多个小房 间,以较低的租金吸引大量租户居住 ,存在安全隐患、居住质量差等问题 。因此,研究物业租赁管理中群租房 现象的管理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01
群租房是指将自有住房分割成若 干小房间,以低廉的价格租给多 个承租人的租赁现象。
02
群租房通常以满足低收入人群的 居住需求为主,但近年来也逐渐 面向中高收入群体。

群租房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群租房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群租房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现在的交通拥堵频繁发生,人们在上班的路上会浪费很多时间。

为了方便工作,大多数人就会选择租房子住。

在我们租房的过程中,会看到一些比较奇怪的房型,例如一个房间里隔出了很多个小套间,这样的房屋叫群租房。

那么群租房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接下来由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群租房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群租房违法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市尚没有制定人均租住建筑最低标准,不过由于规定中明确“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故此这个规定将从法律上封杀“房中房”与“群租房”的生存空间。

二、群租房有哪些危害1、严格的讲,群租房是违规,违反法规的规定。

如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条例》租房不得破坏原有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

至少以一间房间为出租最小单位,租房内人均面积不得小于5平米等。

具体的可根据当地的租赁条例来执行。

如果遇到有人租住群租房现象的,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投诉。

2、国家严厉打击群租房。

因为在居住群租房的时候,人员比较杂,也不易于管理。

而且此类犯罪手段简单,犯罪易得手。

群租房内的租客拥有彼此独立的空间与财产,但房屋内共有区域与设施的共享,为犯罪分子作案了方便。

所以说国家正在严厉打击群租房,避免一些犯罪份子有可乘的机会。

3、群租房属于建设部门管理。

群租房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顽疾”,由群租房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各类纠纷、矛盾屡见不鲜。

尽管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多次对群租房现象进行整治行动,但群租房依然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在于低收入人群对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

租赁房屋,依法属于建设部门管理。

三、租房需要注意什么1、房东租客个人情况查仔细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

群租房_法律后果(3篇)

群租房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租房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租房市场中,群租房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一些大城市,群租房几乎成为了一种常态。

群租房是指将一套住宅分割成若干小间,供多人居住的租赁行为。

虽然群租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但其背后也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群租房的法律后果。

一、违反房屋租赁合同1. 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群租房往往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租赁合同中通常明确规定了房屋的使用范围和居住人数,群租房将住宅分割成若干小间,导致居住人数超出合同约定,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2. 违反租赁合同条款部分群租房的租赁合同中可能存在关于房屋用途、居住人数等条款的模糊表述,使得群租房行为难以界定。

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可能会根据合同条款的模糊性,认定群租房行为违反合同约定。

二、侵犯房屋所有权人权益1. 影响房屋价值群租房可能导致房屋结构、设施损坏,进而影响房屋价值。

此外,群租房的密集居住可能导致小区环境恶化,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降低房屋价值。

2. 增加维修成本群租房中,由于居住人数众多,房屋的磨损程度加快,维修成本也随之增加。

而房屋所有权人往往需要承担这部分维修费用,加重了其经济负担。

三、安全隐患1. 住宅消防安全隐患群租房往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由于居住人数众多,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可能无法满足需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 住宅安全隐患群租房中,由于居住人数多,水电使用量大,可能存在电线老化、电路负荷过重等问题,导致安全隐患。

四、法律纠纷1. 租赁合同纠纷群租房可能导致租赁合同纠纷,如租金纠纷、违约纠纷等。

当群租房违反合同约定时,房屋所有权人可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 物权纠纷群租房可能侵犯房屋所有权人的物权,如使用权、收益权等。

当房屋所有权人发现群租房行为时,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3. 侵权责任纠纷群租房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噪音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等。

法律规定_群租房(3篇)

法律规定_群租房(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城市住房需求日益旺盛。

在这种背景下,群租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应运而生。

然而,群租房的存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噪音扰民等。

为了规范群租房的管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下将详细阐述关于群租房的法律规定及管理措施。

一、群租房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群租房,又称合租房、群租公寓等,是指将一间较大的住宅空间分割成若干小间,供多人共同居住的住房形式。

2. 特点:- 空间利用率高:群租房通过分割空间,提高了住房的利用率。

- 租金相对较低:由于居住人数较多,人均租金相对较低。

- 居住密度大:群租房通常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居住密度较高。

- 配套设施简陋:群租房的配套设施通常较为简陋,如卫生间、厨房等。

二、群租房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出租等,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出租房屋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

- 第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七条: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第四十六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 第十七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接受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5. 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群租房管理规定,如《上海市住宅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住宅租赁管理办法》等。

群租房治理研究

群租房治理研究

群租房治理研究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房价一路飙高的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房屋租赁形态--群租。

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汉语新词"群租"把其描述为一种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再简单装饰装潢一下,然后以便宜价格把房子出租给很多人的现象。

群租的治理一直以来都是治标不治本,本文从上海中远两湾城群租的危害着手,对群租治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群租;自治;行业监管一、中远两湾城“群租”现状中远两湾城地处上海市普陀区,是上海内环内最大的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60多万平方米,全部居民入住达到12000多户,4万多人口。

据初步排摸统计,中远两湾城小区共有“群租房”715户,被称为“沪上第一群租小区”。

由于缺乏统一管理,由此引发出了一系列纠纷和安全隐患及扰民事件,不仅激化了邻里矛盾,也?o小区的管理带来了重重困难和法律难题。

二、群租房产生的突出问题(一)入室盗窃问题一是“群租房”的防范设施欠缺。

据调查“群租房”内每个隔间安装的多数是简易的木门,用的是小挂锁或是简易锁具,有些隔间是移门,甚至没有锁具。

二是“群租客”们的防范意识较弱。

为了便于这些“群租客”们随时进出,房屋总门也是24小时敞开的,为嫌疑人作案创造了条件,因此溜门入室盗窃案件频发,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通常选择在清晨或是傍晚,选择的物品多为手机和笔记本电脑。

三是“群租房”内居住人数较多,人员混杂。

“群租客”们相互之间都不认识,而且流动性很强,其中不乏一些“入室盗窃的”嫌疑人,不但对“群租房”内的其他“租客”的安全构成了威胁,更是影响到了周边楼宇的治安环境。

(二)噪音扰民问题从对于“群租房”内人员结构的调查可见,这些“群租客”们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工作性质使得他们的作息时间不规律,24小时频繁在楼道内进出,产生了大量噪音,常常在深夜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另外,由于“群租房”内租客和租客的房间都是一墙之隔,所谓的“隔墙”也只不过是简易的木板,隔音效果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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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作者:马志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5期摘要作为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租赁方式,群租现象在我国大城市里日益增多。

同时,伴随群租行为,也衍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有待解决。

本文界定了群租的概念、分析了群租产生的原因和特征,并对群租问题的法律规制提出了对策,认为应当在尊重私法自治的基础上,对群租行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疏导,以实现既防患于未然又防止公法对私法关系的过度干预。

关键词群租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0sk268)。

作者简介:马志,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政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群租现象近年来在我国,尤其是大城市里日益增多,围绕群租引发的各种纠纷也屡见不鲜。

群租现象及基于群租关系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已引起了包括媒体、政府管理部门、律师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7年以来,上海、深圳等地政府相继出台了整治群租的地方行政法规。

虽然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群租现象”投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作为一个新涌现出来的社会问题,无论理论界还是法律实务部门,对群租的研究和認识都还处于起步阶段,真正从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角度对群租进行的学术研究尚不多见,本文拟对“群租”现象及其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讨。

一、“群租”及其概念界定所谓“群租”,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或术语,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界定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群租,包括企事业单位为雇员提供的集体宿舍、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生宿舍等方式形成的租赁关系,也包括向两个以上的社会各类成员出租房屋而形成的租赁关系。

豍而本文所研究的群租,主要是指目前在大城市中心地带的住宅小区里出现的,建筑物的某一单位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第一承租人),将该建筑单位改变原来的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屋分割改建成尽可能多的若干小间后,再向两个以上的社会人员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而形成的租赁关系。

群租现象的形成是伴随着我国城市房价高速上涨、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及城市廉租房供给不足等问题结伴而生的。

群租具有如下基本的特征:(1)承租主体为两个以上,租赁者具有典型的“群体”性。

(2)就某一特定建筑单元,主要是房屋建设的单个房间,通常成立了两个以上的租赁合同。

(3)群租的标的物为同一住宅单位,如对原有房屋进行简单改造,以容纳更多的租客入住。

(4)群租由于入住人员复杂,再加上改造了原房屋的结构,容易带来安全、治安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群租问题的法律规制(一)现行法及规章、地方法规对群租的规制《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2011年2月实施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2007年,上海市房地局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

此外,上海市房地局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明确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出租的房屋应当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五)合理控制同一套(间)居住房屋内的承租人数、避免和减少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对邻里生活造成妨害。

由上可以看出,《物权法》及行政法规对群租问题留下了规范的空间,但却未作详细规定,对群租问题的规制主要还是依靠地方法规来实现的,而如何把握住管理和规范的“度”,防止行政执法过度进而影响低收入群体的生存权,是一个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

(二)群租规制的法律思考群租问题,从法学理论上来看,涉及两个层面,即行政管理者的行政管理的公法层面和私法自治及权利不得滥用的民法层面。

从行政法角度而言,对群租问题进行规范,减少其带来的社会问题,防止因群租带来的治安、消防等纠纷毫无疑问具有正当性。

而从私法层面而言,业主在自己的建筑物专有所有权范围内,也享有充分的处分权。

与此同时,这种权利的行使也不能逾越“权利不得滥用”的边界,防止给相邻关系的其他业主带来法律上的妨害。

以下笔者从公法和私法两个层面,对群租问题的法律规制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

1.群租的行政管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关于群租,美国各州也多有类似的法律规范,比如:(1)房主在租房前要事先获得政府颁发的出租许可证;(2)二房东不得多招房客,而且负有监督职责,出现问题房东可以要求二次赔偿;(3)如果几人共同租用一处房屋,那么他们不得再带其他人同住,不能再有男女朋友留宿。

英国的《群租屋申领许可证令》规定:凡所出租房屋超过3层,租户超过5人并共用厨卫淋浴设施者,房东必须实现申请群租许可证,取得许可证,房东不仅需要每5年缴纳一笔可观的许可费,而且本人必须没有犯罪前科也没有违反过群租法律。

豎香港地区1994年颁布的《床位寓所条例》也对群租关系的房东及群租的规则进行了规范。

国内的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等地也纷纷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对群租关系进行了管理和规范,比如对人均最低出租面积的强制规定、对房屋改造的禁止性规定等等。

由此可见,针对群租的行政管理,包括各地方行政法规的出台及行政执法的实施,在理论和层面上都是合法和必要的,但笔者认为,这种管理应当保持有限性,而不得以消灭群租为管理目的。

2.群租的权利及其他业主权益的维护从民法角度而言,群租既属于房屋所有人行使所有权权能的正当行为,也属于租赁人合法行使合同权利的表现。

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找不到群租违法的明确规定。

《宪法》第33条也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

这里的人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生存权。

《物权法》也确认了所有权人对房屋专有所有权的处分收益权。

而经济弱势群体通过群租,为自己获得一个最低要求的“安身之地”,这种要求并不违法,虽然其可能对其他建筑物所有人的安静、安全、整洁等需求产生了一定的冲突。

但是,从其他业主及小区物业管理的角度而言,群租现象又的确带来了现实的影响甚至妨害。

基于建筑区分所有权及相邻关系以及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理由,对群租的管理亦是必须的。

(1)群租房东出租权利的滥用可能对相邻业主的居住权带来损害,可能对其他业主的居住安全、环境安宁以及建筑物本身造成妨害,从而导致小区生活品质的下降。

(2)群租往往人数众多、人员复杂、容易引发盗窃等治安问题,而乱拉电线、乱接水管等现象也可能会对租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危险。

(3)群租一般发生在一二线城市的中心城区,尤其是其中的老旧小区,这会给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带来很大的困扰,租客众多、卫生难以维护、生活设施维修率高、拖欠物业管理费等。

(4)作为小区物业的一部分,被群租的房屋及其权利行使也理应群受到业主大会制定的小区物业管理规章的制约。

三、思考:群租问题的法律对策如前所述,群租现象的產生并非我国所独有,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其工业化初期阶段,甚至当下都广泛存在群租现象。

对于群租问题,一方面我们要理解其产生的现实性,群租与我国的产业结构,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低收入群体无法享受较好的社会保障相关,是现阶段无法立即根除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对群租的管理和规范,也是必须的。

而这种规范,笔者认为应当遵循以下的处理思路:(一)准确对群租进行界定,区分群租与合租要注意区分正常的房屋租赁与合租及群租的关系。

群租作为一种非正常形态的租赁形式,是否符合我国法律对于“住改商”的限制?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少有关注,笔者认为,依据民事行为和民法规范的可类推规则,房主的群租行为可借鉴《物权法司法解释》和最高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群租行为进行规制,将其纳入到经营性行为的范畴,从而与业主自住和正常租赁相区分,并在此基础上引入地方法规和小区业主规章对业主群租行为的限制,尤其是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应该对相邻业主的群租行为拥有一定的发言权。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形下,鼓励业主通过订立业主公约的方式处理相邻关系,业主公约可以就群租问题作出禁止或限制,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消减群租现象,而无需公权力和司法的介入。

此外,赋予业主大会相应的诉权,使其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建筑物共有人的利益也是解决问题的必需。

(二)行政规范和私法自治相结合的规范思路一方面尊重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行使和其创造财富的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鼓励人们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使用和收益、创造更大的价值。

同时也应防止业主对租赁权滥用,以免对其他业主造成相邻关系的侵害,既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权利行使。

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私法关系上的权利冲突。

另一方面,公法的介入相对于私法自治通常而言具有更高的效率。

各地政府可以结合本地的情况,对本地的房屋群租问题作出概括性的限定,比如对人均最低租房面积的限制性规定、对水电改造和建筑物结构的限制性规定、对物业公司依照本小区业主大会通过的物业管理规则进行群租管理或限制的权力予以认可。

行政管理和私法自治必须有效结合,而不能其中任何一方面,这也是群租行为的性质和各国规范群租行为的经验总结。

(三)政府应增加廉租房的供给和推进产业转型群租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高房价、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的低收入现象密切相关。

对此,政府应加大廉租房建设,或要求企业提供各种合法安全的集体宿舍,使低收入人群有安身之处,从而有效地解决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租住需求。

总之,群租现象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政府治理群租也不能一味采用“堵”的方式,政府应更好地引导民众的自治行为,通过私法自治辅以适当的行政管理,维护房租租赁各方当事人以及小区其他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最终达到“多赢”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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