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讲_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1)
税法·第11讲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一、本章命题常规
本章为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平均分值5分。
土地增值税既可以出客观题型,也可以出计算题,也可以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混合命制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考点——今年本章内容无新增或实质性的调整。
三、本章考题及习题示例
1.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
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
围的情况(不征)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
征或暂免征收)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
(7)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
(2)房地产赠与(无收入)
(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
(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
未变)
(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
属未变)
(6)房地产评估增值
(1)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
地产
(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
分房自用
(3)投资联营时房地产转让
到投资企业
(4)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
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
(5)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6)个人转让居住满五年以
上的房地产
(7)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真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土地增值税的是()。(2002年)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
C.抵押期满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答案】C
【真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2006年)
税法 第7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 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政府部门 B.集体企业 C.个体经营者 D.国有企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事 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1.房地产继承、赠与
继承、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 不征(无收入)
赡养义务人
非公益性赠予
征
2.房地产出租
-
不征(无权属转
移)
3.房地产抵押
在抵押期间
不征
待抵押期满,房地产产权转移
征
4.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互换房地产
征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 免征
务机关核实
5.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 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七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
税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教材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
2
第一节要点: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税收优惠 四、征收管理
第11讲_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1)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十章习题精析课程目录
一、本章命题常规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
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
一、本章命题常规
本章收录了房产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其中契税和土地增值税都与房地产权属转移有关。
本章考试命题分值10分左右,其中房产税的分值能达到3分左右,土地增值税5分左右。本章可以命制各种题型,单选、多选题型较为常见,房产税也可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制综合题;土地增值税也易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混合命制计算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
1.新增“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的规定。
2.新增“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3.新增“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的规定。
4.新增“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的规定。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
考点1: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例题1·单选题】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2014年)
A.农村的居住用房
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
C.个人拥有的市区经营性用房
2023 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的主要变化
2023 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教材的主要变化
随着最新政策的出台,相关税种申报表的收录也随之调整,近些年,CPA税法“求实”的意愿愈加强烈,申报表能展现应用中的税额计算逻辑,体现应用的思路。税法涉及的计算问题,比财管要简单得多。需要理解的问题,相比会计来说也容易得多。记忆的东西也比审计和经济法要少得多,所以税法的难度总体还是中等。现在将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变化总结如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增加了《BEPS 公约》对我国生效时间,适用于我国与47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第二章增值税法
(1)新增:①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②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③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④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⑤新支线飞机和民用喷气式飞机的增值税优惠规定。
(2)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3)删除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的免征增值税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法
(1)增加了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2)细化了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政策。国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1)增加: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②基础研究加计扣除政策。③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④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次性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政策。⑤中小微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次性税前扣除政策。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策。
(2)调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1)增加: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②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③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及法律援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④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规定。
cpa税法章节
cpa注会税法章节
一、注会税法章节目录及对应分值分布
第一章税法总论-2.5分
第二章增值税法-19分
第三章消费税法-9分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18分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9分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3.5分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4分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6分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3.5分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8分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5分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8分
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2.5分
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2分
二、核心章节及内容
1. 所得税法:了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学会应用税率和免税额等基本概念。
2. 增值税法:理解增值税的征收原则,熟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化计税方法,把握抵扣和退税等关键环节。
3. 企业所得税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学习税前扣除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4. 印花税法:了解印花税的征收范围,熟悉不同交易和合同所涉及的印花税计算方式。
5. 关税法:理解关税的分类和税则,掌握关税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三、备考攻略
1. 系统学习:税法领域庞杂,要从整体上建立起知识体系。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种划分,逐一深入学习,确保每个重点都得到覆盖。
2. 实际案例:理论只是基础,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将知识运用到实际中。这不仅有助于记忆,还能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刷题训练:寻找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往年真题,进行反复的刷题和模拟考试,磨练答题速度和准确性。
4. 归纳总结:将每个税种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制作个人笔记或思维导图,方便复习和查漏补缺。搭建知识框架,知识串联。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次重点章,年分值波动比较大,多则20分,少则3-5分,平均分值10分左右。
知识点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典型例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
A.房屋产权属于集体的由使用人缴纳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
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产权属于集体的由集体单位缴纳;选项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选项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典型例题2-2013年考题】下列情形中,应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有()。
A.房屋产权未确定的
B.房屋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C.房屋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D.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典型例题1-2014年考题】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A.农村的居住用房
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
C.个人拥有的市区经营性用房
D.尚未使用或出租而待售的商品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选项B,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对于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房地产开采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组合的三个税种,涉及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取得、持有、转让中的财产征税或行为征税。
其中:房产税、契税以单选题、多选题命题为主,每个税分值2分左右;土地增值税每年有计算分析题,分值6-8分。
本章三税,预计分值在10分以上。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房产税法
第二节契税法(讲课中放在第一节)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变化:
房产税:新增2项税收优惠;纳税申报表有变化。
第一节契税法
【知识点1】征税对象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税对象一般规定
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为。学习这部分内容,注意结合与不动产业务其他税种的关系。
纳税人不动产转让业务涉及税种:
二、征税对象具体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承受方按房产折价款(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被投资方为契税的纳税人(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
【特殊】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买房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四)房屋赠与(非公益性赠与需交土地增值税)
区分赠与和继承
课程资料:第19讲_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1)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考点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
【单选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是()。
A.房屋出典的由出典人纳税
B.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答案】C
【解析】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房屋出租的由出租人纳税;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多选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B.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房屋,该集体单位为纳税人
C.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的房屋,该个人为纳税人
D.融资租赁的房屋,出租人为纳税人
【答案】ABC
【解析】融资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为纳税人。
【多选3】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有()。
A.某宾馆的围墙
B.某宾馆的室外游泳池
C.某企业的办公楼
D.某房地产公司出租的写字楼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2)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考点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单选1】某企业2018年有房屋12栋,其中10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原值共计12000万元,1栋(原值400万元)用作幼儿园和职工学校,1栋(原值600万元)出租给其他企业,不含税年租金80万元。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第十一讲 税法
(二)税务管理制度
1、税务管理制度概念
2、税务登记制度 (1)设立税务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 3、帐簿、凭证管理制度
4、纳税申报制度
(三)税款征收制度
1、税款征收方式
2、税款征收的法律规定
(1)纳税期限与延期纳税;
(2)滞纳金; (3)税款的退还与追征;
3、税款征收中的保障制度 (1)税收保全制度; (2)税收强制执行制度; (3)税收优先权制度 (4)对纳税人的限制 (5)税收代位权、撤消权制度 (四)税务检查制度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纳税主体;
2、征税范Fra Baidu bibliotek;
3、税率;
4、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5、税收优惠;
(四)个人所得税法
1、纳税主体; 2、征税对象; 3、税率; 4、计算;
五、其他税种法
(一)概述
1、财产税法
2、行为税法 (二)房产税法 (三)资源税法 (四)土地税法
1、土地使用税法
第十一讲
税法
第十一讲
一、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的概念 2、税收的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
税法
1、直接税与间接税:依税负能否转嫁区分
2、从量税和从价税:依税负计征标准不同区分 3、价内税和价外税:依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区分 4、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依征税对象的不同区分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 (1)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 10%~30%后的余值计征; (2)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第五、地下建筑物房产税规定 (1)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租、出借自建商品房
其他
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 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 化的当月末
2019《税法》高频考点:契税法 我们一起来学习 2019《税法》高频考点:契税法。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十章房产税 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二节契税法的内容。 【内容导航】: 1.征税对象 2.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悉本考点。 【高频考点】:契税法 (一)征税对象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者应向国家缴纳出让金,以出让金为依据计算缴纳契税。不得因 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产现值(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非公益性赠与需交土地增值税) 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应交土地增值税)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房产税发、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思维导图-高清简单脑图模板-知犀思维导图
房产税发、契税法 和土地增值税法房产税法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
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
从价计征:1.2%
从租计征:12%、4%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重点掌握)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8项)
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
契税法
征税对象: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纳税义务人、税率
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义务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3%~5%幅度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计税依据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纳税期限: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0日内
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
契税申报、征收管理
土地增值税法
纳税义务人
与征税范围
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征税范围)
转让地上建筑物或者附着物
转让存量房
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应税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契税)
开发成本
开发费用
转让环节的税金
(房地产企业传让开发产品不能扣除印花税)
其他扣除项目(房地产企业独享)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额的确定(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税收优惠(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地点
税法考试冲刺讲义-第11讲_实体税种(11)
八、土地使用税——从量计征——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提示:结合税收优惠:学校、医院、幼儿园占地、农林牧渔占地
易错点:征用耕地与非耕地纳税时间的不同
九、房产税
1、自用(单位自用应征、个人住房自用免征)——从价计征——房产余值
易错点一:房产原值的核定(附属设施、改扩建、地价款)。
易错点二:地下建筑物包括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物和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
两者在计算原值上的区别: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物在核定原值时享受优惠,而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不享受优惠。
2、出租——从租计征——租金收入
(1)单位出租
A、增值税——租金收入——5%或10%;
B、房产税——租金收入——12%;
易错点一:合同约定免收租金的,在免租期内,由产权所有人从价计征房产税。
易错点二: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从价计征房产税。
易错点三:投资联营的房产,承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从价计征房产税;不承担风险的,由投资方从租计征房产税。
易错点四: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方从价计征房产税。
(2)个人出租
住房:A、增值税——1.5%
B、房产税——4%
C、个人所得税——10%。
非住房:A、增值税——5%
B、房产税——12%
C、个人所得税——20%。
易错点:月份的计算(当月、次月)
十、契税
1、买卖行为+抵债+投资入股—成交价
2、赠与行为—市场价
3、交换行为—差价(支付差价一方纳税)
【考点】个人——买房+卖房+租房+赠与+抵债+交换
十一、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核定
1、房地产企业+新建房
第一、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包括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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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十章习题精析课程目录
一、本章命题常规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
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
一、本章命题常规
本章收录了房产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其中契税和土地增值税都与房地产权属转移有关。
本章考试命题分值10分左右,其中房产税的分值能达到3分左右,土地增值税5分左右。本章可以命制各种题型,单选、多选题型较为常见,房产税也可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制综合题;土地增值税也易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混合命制计算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
1.新增“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的规定。
2.新增“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3.新增“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的规定。
4.新增“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的规定。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
考点1: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例题1·单选题】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2014年)
A.农村的居住用房
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
C.个人拥有的市区经营性用房
D.尚未使用或出租而待售的商品房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其房产税纳税规定是()。
A.免征房产税
B.由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同类租金收入代缴房产税
C.由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D.由产权所有人按照同类租金收入代缴房产税
【答案】C
【例题3·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有()。(2013年)
A.房屋产权未确定的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C.房屋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D.房屋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答案】ABCD
【例题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作为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的是()。
A.出租人按照房产售价
B.承租人按照房产余值
C.承租人按照房产原值
D.出租人按照房产租金
【答案】B
考点2:房产税的税率
【例题1·多选题】下列有关房产税税率的表述符合现行规定的有()。
A.工厂拥有并使用的车间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D.1.89
【答案】C
【解析】与地上相连的地下建筑物要将地上地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建筑物的规定计税;独立的地下建筑物作为工业用途的,需要按照折算比例对原价打折扣减,再减除损耗计税。2018年4月至12月份应缴纳房产税=(100+200×50%)×(1-30%)×1.2%×9/12=1.26(万元)。
【例题4·单选题】某工厂2016年2月自建的厂房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厂房的原值是8000万元,其中单独用于储存物资的地下室为800万元,假设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为30%,地下室应税原值为房产原值的60%。该企业2016应缴纳房产税()。(2016年)
A.56万元
B.59.14万元
C.53.76万元
D.61.60万元
【答案】C
【解析】应缴纳房产税=(8000-800)×(1-30%)×1.2%×10/12+800×60%×(1-30%)×1.2%×10/12=53.76(万元)。
【例题5·单选题】某公司2014年购进一处房产,2018年4月30日交付用于5月开始的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含税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公司选择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则该公司201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A.26.69万元
B.27.6万元
C.29.7万元
D.44.4万元
【答案】A
【解析】应纳房产税=3000×(1-30%)×1.2%×4/12+160/(1+5%)×12%=8.4+18.29=26.69(万元)。
【例题6·单选题】房产出租时,如果以劳务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据此计征房产税的依据是()。
A.同类劳务的平均价格
B.同类劳务的最高价格
C.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
D.同类房产的价值折算
【答案】C
【解析】房屋出租时,如果以劳务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例题7·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应以房产租金作为计税依据征收房产税的有()。(2015年)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
B.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方式投资的房屋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房屋
D.居民住宅区内业主自营的共有经营性房屋
【答案】BC
【例题8·单选题】某上市公司2017年6月购得一处高档会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250万元,然后加以改建,支出5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在后院新建一露天泳池,支出500万元新增中央空调系统,拆除200万元的照明设施,再支付500万元安装智能照明和楼宇声控系统,会所于2017年底改建完毕并对外营业。当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18年该会所应缴纳房产税()。
A.42万元
B.48.72万元
C.50.4万元
D.54.6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房产税=[5000+500+(500-200)])×(1-30%)×1.2%=48.72(万元)。
考点4: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优惠政策规定的有()。
A.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