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探析_以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下为例
浅析企业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
浅析企业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作者:陈怡来源:《商场现代化》2016年第02期摘要:电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是公司建设“一强三优”、实现“两个一流”的现实需要,是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市场化运作的必由之路。
目前在电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的大环境下,在对县层面平台吸收合并过程中,压缩产权层级,构建集团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通过合理制定改制方案和市县一体化实现路径,降低改制相关税负,确保改制成本最小化。
企业的税务处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对于合并重组企业的税务提出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的规定。
本篇文章以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作为例子,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视角切入,分析并提出殊性税务处理的优势。
关键词:同一控制;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一、前言新形势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成为了企业发展的新方向,吸收合并被各种类型的企业运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为了一个企业活动一个或者多个企业股权的方式,因为合并方的股东支付合并对价,获得被合并方全部的净资产,并且合并方的企业会被注销变成合并企业,它涉及了三方股东,包括了合并方、被合并方以及其股东。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时就会丧失了合并方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合并方的法人地位并未更改。
企业的吸收合并关乎着企业的未来发展之路,这既是符合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符合了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特殊化税务处理,有利于企业能够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以及经济效益,增强合并企业的综合实力。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和规定1.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适用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包括了以下几点:(1)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的吸收合并并不是为了免除、推迟或减少企业缴纳税收。
(2)符合国家的规定,企业被收购、吸收合并抑或是分立企业部分资产、企业的股份比例分配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的程序及税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的程序及税务处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吸收合并是一种常见的扩张方式。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之间存在控股关系,其中一方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实现对另一方的控制。
这种合并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到的程序和税务处理也有很多细节问题。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的程序及税务处理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的程序1.1 确定合并方案在进行吸收合并之前,首先要明确合并方案。
合并方案主要包括合并的形式、合并后公司的组织结构、合并后的业务范围等内容。
在确定合并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平衡,确保合并后的公司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营效益。
1.2 签订吸收协议在确定了合并方案之后,双方需要签订吸收协议。
吸收协议是明确双方在合并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财务安排、交割期限等关键事项的法律文件。
签订吸收协议时,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合并的顺利进行。
1.3 履行报告义务在吸收协议签订之后,双方需要按照约定履行报告义务。
报告义务主要是要求合并方在一定时间内向监管部门报告合并进展情况,如已完成的部分、未完成的部分等。
这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合并进程,防范潜在的风险。
1.4 办理相关手续在完成了前三个步骤之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这些手续包括变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办理其他可能涉及的许可证、批准文件等。
办理这些手续时,需要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2.1 增值税处理增值税是企业交易中普遍涉及的税种。
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增值税的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额的确认:根据《增值税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
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如何确认销售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所得税案例分析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所得税案例分析作者:李芷璇来源:《现代营销·学苑版》2019年第05期摘要:税收法规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随着经济发展和其他政策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
目前,我国的经济改革正不断深入,降税减负政策惠及到越来越多的企业。
尤其是“營改增”政策在2016年5月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关于并购重组的诸多税收法规,也将会不断发展完善,这又给纳税筹划研究创造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因此,有关并购重组纳税筹划的研究也需要继续行进,随着税法的变化而不断发展。
在本案例研究中,我们将以A铁路勘探公司吸收合并B 高新技术公司为主线,主要从所得税角度对涉税政策的要点进行详细分析,以期能够充分合理地利用税收优惠。
关键词:吸收合并;所得税分析1.案例介绍参与A铁路勘测公司本次吸收合并的当事方为:A铁路勘测公司(合并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B高新技术公司(被合并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
C公司为合并企业股东。
重组交易股权结构变化如图所示:A公司及股东决定本次重组选择吸收合并模式,将B公司的资产、负债、劳动力全部承继,B公司原经营业务由A公司继续开展,A公司承继B公司所有资产、负债、劳动力将继续用于开展所承继的业务。
2.企业吸收合并所得税分析在该次吸收合并中,税务机关提出,由于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所以B公司必须实施企业所得税清算,A公司必须确认股东投资转让利得或损失。
但是不论从合并企业角度来看还是从集团利益出发,使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都会给其带来不便,并且会给集团带来大量额外的外部成本(即税收成本)。
税务机关之前认为,因为在重组前,全资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所有股权,可以得到子公司的资产收益,但是在重组后,子公司注销,控股公司对子公司不再是持股关系,进而不能以控股方法享受原资产得到的收益,而是改以直接支配子公司的资产,从前的权益未能得以持续,即不是通过控股的模式享有原资本的收益。
因此,难以实现企业重组所得税规则中的“权益连续性原则”,不适用特殊重组。
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各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各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研究作者:蔡旺清蔡旺来源:《会计之友》2013年第14期【摘要】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业务中涉及合并方、被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股东等多方关系人。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合并各方应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或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在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下,其会计处理迥异。
由于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的限制条件比较严格且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并不复杂,故文章以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为例,通过实例来系统性地分析合并方、被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股东等各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以期为实务操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同一控制;吸收合并;合并各方;财税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一、引言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区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情况。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在合并日取得对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形式。
其中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通过向被合并方的股东支付合并对价,从被合并方的股东手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同时注销被合并企业,它涉及合并方、被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股东等多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的规定,合并各方应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或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进行所得税处理。
合并各方如选用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其会计处理将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具体见表1。
由于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的限制条件比较严格且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并不复杂,所以本文通过案例重点讨论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时合并各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
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作者:王端霞来源:《中国市场》2020年第18期[摘要]我国数次下达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的文件,旨在深化改革,从而激发出企业的潜在活力。
国有企业集团为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采用多种方式实现集团内部资源的重组,如同一控制下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吸收合并等具体形式,以集中资源发展主业。
文章结合上述背景,主要论述改革过程的中间环节——吸收合并,具体从吸收合并的前期准备入手,详尽地讨论了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关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并论述了同一控制下和其他关联方的有关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结合案例分析,对其可能涉及的稅费优惠情况进行了探讨,为企业改革提供具体的参考。
[关键词]吸收合并;同一控制下;计税基础;税务政策近年来,国家多次下发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意见、通知,并进一步强调要深入推动中央企业的重组,提高企业的质量,激发企业的潜在活力。
结合上述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的大背景,国有企业集团的压缩管理层级,精简管理机构,增强管控力度,提升竞争力的工作势在必行,为了达到降管理层级、减少管理户数的要求,国有企业集团中的某些企业需要实施吸收合并过程。
文章就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相关财税问题展开了研究讨论。
1 吸收合并的前期准备吸收合并工作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有着举足轻重、承前启后的作用,所以这项工作需要提前进行大量的论证和准备,本文仅提示如下两项:(1)吸收合并的企业与被吸收合并的企业必须是同一种业务类型的,也就是合并的企业为全民所有制时,被合并企业应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合并企业为有限责任制时,被合并方也应为有限责任制。
当合并双方企业类型不一致时,应先行变更企业类型为一致,开展国有企业改制相关工作后,再行开展吸收合并相关工作。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可知,代理缴费和扣费的企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税务机关可作为手续费返还给代扣代缴企业,被吸收合并企业可凭借上述规定,收到税务机关返还的上年度申报缴纳个税2%的税款返还收入。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及税务规划(下)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及税务规划(下)■李云彬本报5月10日刊发了《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及税务规划》(上),介绍了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时合并方、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股东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并举例说明如果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情况下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本期继续刊发该文的下一部分。
如果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则:甲公司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乙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原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按照乙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计税基础。
甲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因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当重新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甲公司在合并日对该项合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甲公司先按乙公司在清算前的资产、负债的原账面价值确认所取得的乙公司资产、负债:其会计分录与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的会计分录相同。
甲公司再调整所取得的乙公司资产、负债的已入账价值:由于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因此被合并方乙公司应当进行所得税清算,乙公司应补缴所得税82万元[计算过程见乙公司的处理之②],减少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82万元。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贷:银行存款82重新确认递延所得税(见文尾表格)乙公司的处理①如果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则乙公司只需结束账簿记录,无需进行所得税清算。
借:坏账准备80短期借款150应付账款350递延所得税负债30股本1000资本公积200盈余公积3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贷:银行存款500应收账款600库存商品570固定资产920递延所得税资产20。
②如果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则乙公司应当先进行所得税清算,再结束账簿记录。
所得税清算相关会计分录:乙公司清算所得=(2370-72)-1970=328(万元);乙公司应补缴所得税=328×25%=82(万元);乙公司剩余资产=(2370-72)-82=2216(万元)。
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各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研究——以同一控制下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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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 B公司的合并中, A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审计费 用、 评估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等共计 3 8 万元。
2 0 1 2年 6月 3 0日, B公 司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9 0 0万元 , 已提 坏 账 准备 金 额 为 1 2 0万 元 ; 固 定 资产 账
用不 同的税务 处理方法 , 其会 计处理将存在 比较大的
其 中 吸 收 合 并 是 指 合 并 方 通 过 向 被 合 并 方 的 股 差 异 , 具体见表 1 。
表1 一般 性税 务 处理 方法 和特 殊 性税 务 处理 方 法对 比表 合 并方 取得 的被 合 并方 资产 和负债 税务 处理 方 法 是否 产生 新 的 是否 需要 重新
蔡 旺清
蔡 旺
【 摘
要】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业务 中涉及合并方、 被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股 东等 多方关系人 。 根据税法的
相 关规 定 , 合 并各 方 应 区分不 同条件 分 别 选用一 般性 税务 处理 方 法或 特殊性 税务 处理方 法 。在 不 同 的税 务 处理 方 法
下, 其会 计 处理迥 异 。 由于选 用特 殊性 税务 处理 方 法的 限制 条件 比较 严格 且财 务 处理和 税务 处理 并不 复杂 , 故 文章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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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吸收合并 中合 并各 方会 计与税务处理 的研 究
以同一控制 下合并各 方均选 用一般性税 务处理 方法为例
广 州大 学松 田 学 院管 理 学 系
百 色学 院经 济 与 旅 游 管理 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会计与税务处理探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会计与税务处理探究摘要:新形势下,企业为提升市场竞争力,抓住机遇抵御风险,需在决策效率、运营成本、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改善,实现外部环境下的企业内部资源最优配置。
文章主要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实践案例展开剖析,结合高速公路企业的特点,以吸收合并为出发点,介绍合并中涉及的财税概念。
希望通过分析企业在合理运用财税规则下的吸收合并操作实践,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效益,及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同一控制;吸收合并;会计与税务处理市场竞争瞬息万变,重大战略机会稍纵即逝,企业提升决策效率、质量势在必行。
为此优化组织机构,压缩管理层级,加快提质增效,谋求企业内部资源重组的相应案例也逐渐增多。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股东通过支付相应的合并价格获得被合并方净资产,而被合并方注销成为合并企业组成部分,整个过程涉及合并方、被合并方及股东,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后虽然已经失去独立法人地位,但是合并方仍属于独立法人。
企业吸收合并与企业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其不仅符合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而企业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吸收会计与税务处理工作不仅可帮助企业优化管理工作,也可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力。
一、相关概念阐述(一)公允价值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公允价值即为可变价值,是根据市场价格所确定的一种价值。
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规定其是在资产或负债交易过程中双方在交换资产及债务清偿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双方认同的交易价格。
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合并需根据具有合法资质的中国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将其作为公允价值。
(二)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在进行资产重整时,可以通过吸收合并、分立出售等方法将有形财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整合;向其他机构或人员转移劳工等。
前者指合并企业前后受到同一方(多方)最终控制,这种控制不是暂时的,主要包括吸收合并、新增合并、控股合并。
同一控制下母子公司之间有关吸收合并的财税问题探讨
前言 同一控制下母、子公司吸收合并的案例在目前 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经常发生。而吸收合并的政 策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实 现 企 业 内 部 的 人 、财 、物 等 资 源的有效整合,并从多维度出发来提升企业财务管 理 水 平 、加 强 财 税 合 并 管 理 、完 善 财 税 管 理 模 式 。 吸 收 合 并 可 以 实 现 企 业 的 规 模 化 、信 息 共 享 化 、资 源 整 合 化 ,可 以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可 以 有 效 的 解 决 内 部 同 业 竞 争 和 资 源 整 合 问 题 ,减 少 企 业 管 理 层 级 ,充 分 发 挥 规模效益和协同效应,实现提升企业整体经济实力 的 目 标 。同 一 控 制 下 母 、子 公 司 的 吸 收 合 并 涉 及 的工 作 内 容 较 多 ,其 中 财 税 问 题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关 系 到 会 计 处 理 、税 务 管 理 、税 务 风 险 问 题 ,若 处 理 不 当 将 影 响新 成 立 公 司 的 下 一 步 运营 。因 而 ,同 一 控 制 下 母 公 司、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涉及的财税方面问题须谨慎 对待,并采取相应措施规避由此而产生的各类财税 风 险 ,以 促 进 吸 收 合 并 活动 的 顺 利 开 展 。
SHENJI YU LI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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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博看网. All 确 的 判 断 。因 而 ,同 一 控 制 下 母 、子 公 司 的 合 并
理 工作要尽最大可能寻找依据与政策支撑,确保该项
财
工作顺利开展。 (二)吸 收 合 并 财 税 政 策
广
1. 财务 方 面 。母 公 司 、子 公 司 分别 同 处 于 一 家 公 司控 制 前 提 下,合 并 前 须 签 订 正 式 法 律 文 件(合 同),
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
中国产经CHINESE INDUSTRY &ECONOMY中国产经Chinese Industry &Economy摘要: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合并发展过程中,国内数次下达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其主要目的在于深化改革工作的进行,使得不同行业、企业的发展潜在活力得到激发。
国有企业为了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号召,利用多样化的方式实现其内部资源的整合、重组处理,完成了国有企业的吸收合并工作,然而目前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包括财务问题、税务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工作受到阻碍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有企业的高水平发展,为此,本文中将针对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进行相关的研究和分析,以促使国有企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提升,满足日益提升的需求。
关键词:同一控制;国有企业;企业合并;财税问题;研究分析为了使国内社会经济处于健康、稳定的状态,国家多次下达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通知和政策制度,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国有企业新时期发展的必经之路。
在这种前提要求之下,就需要国有企业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使得自身的管理层级降低,减少实际的管理户数,这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一过程会遇到不同的财税方面的问题。
所以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将针对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进行详尽的阐述,除此之外还会在文章中提出一定的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推进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工作。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和财税政策随着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一部分大型的国有企业逐渐发展成为了企业集团,而一个大型的企业集团之下具有几十个或者是上百个下属公司,这样进行组织结构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有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进行资源整合,并且降低发展风险,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达到发展目的,这一过程中需要进行股权收购及股权兼并[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探析_以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下为例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探析——以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下为例◎文/李云华摘 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相关财税规定,再通过案例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的财税处理进行分析,旨在为日益增多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重组运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同一控制;吸收合并;会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一、引言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控股合并、新设合并、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通常指一年以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所界定的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相当于企业合并准则中的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涉及合并各方:合并方、被合并方、被合并方的股东。
二、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的会计处理规定(一)合并方1.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值。
其中,对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后,以调整后的价值确认。
2.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探讨
ACCOUNTING LEARNING145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 特殊性税务处理探讨胡小莉 浩特(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摘要:吸收合并是一种常见的企业重组方式,对企业既是一种机遇,也带来了不少挑战,其中较为严峻的就是在处理吸收合并事项时面对的税务处理方式的选择问题,这是吸收合并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涉及企业核心利益的重要问题。
因此,深入研究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方式,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合规,将有助于企业顺利完成吸收合并工作。
关键词:同一控制;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实务引言企业吸收合并涉及的业务复杂,相关的税务处理非常重要。
在吸收合并的过程中,不同的合并类型,在不同的条件下,适用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因此综合考虑企业合并的各因素,并据此合理安排税务处理方式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梳理理论基础,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以期就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的情形进行探讨。
一、相关定义(一)吸收合并企业吸收合并是一种常见的企业重组形式,它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来取得其控制权,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内。
相比于其他重组方式,吸收合并具有扩大规模、整合资源、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等优点,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潜力。
在进行吸收合并前,企业需要全面评估被合并方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确定合并的可行性和交易评估等事项。
首先,需要进行资产负债表调整,对被合并方在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改,以确保合并后的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其次,还需要确定合并时的股份支付比例,这关系到合并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利益分配问题。
除了财务问题外,吸收合并还需要考虑税务处理、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问题。
在税务处理方面,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尽可能减少税务成本,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遵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人力资源方面,则需要考虑员工福利待遇、劳动关系调整等问题,保证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失。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特殊性财税处理探讨——以股权支付为例
会计审计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特殊性财税处理探讨——以股权支付为例刘勇(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200120)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各个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日渐激祖。
为了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实现集中高效的决策与管控,以加快公司的发展,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就成为一种必要选择,企业要想在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就应当全面了解与企业重组相关的制度,在Jfc 基础上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处理方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本文分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类型以及吸收合并的内涵,探究了与之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及税务处理,并通过实际案例展开深度剖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财税处理;股权支付;案例分析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2096—3157(2020)07—0179—02吸收合并属于债务重组的核心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市场中最为常见的企业经营模式。
投融资、企业上市、企业合并是企业获得稳定发展与一定经营效益的主要阶段,亦是现如今各个企业最为重视的工作内容。
相较于一般的基础工作来说,股权吸收合并中涉及的问题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可以说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过程中的重难点。
在各项政策与制度的作用下,各个企业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逐渐优化着现有内部管理模式,但仍旧有部分企业未能正确认识股权吸收合并过程中的特殊性财税处理,在实际经营时存在较多困惑。
为了解决其存在的困惑与问题,应当从多个角度出发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时涉及的相关事宜展开深度分析,明确不同情况下相应的处理方式以及实际经营过程应当采取的最佳方案,进而保证企业效益最大化。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概述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类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内涵为处在相同方长期控制作用下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合并,这种合并方式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更高经济效益。
最为常见合并情况为某一大型企业旗下的子公司合并。
企业吸收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企业吸收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作者:马亚娜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6期摘要:经过了解现行会计法律对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案,综合现行税法规定而提出对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筹划思路,对提高合并企业的效率,减少税收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会计处理;企业吸收以及合并;税务处理有关方面的问题中图分类号:F23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09-0-01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相关的案例不断增多。
企业合并作为财务会计三大难题之一得到了更多社会关注,也在不断的提出解决方案。
企业战绩,合并方法,合并成本等因素都影响企业合并的成功率。
税收影响作为企业合并成本中隐形的成本却常常被我们忽视,在合并企业的时候遭受不必要的亏损。
所以,经过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案的分析,综合现行税法规则,解决合并企业中的所得税筹划思想走向,对增强合并企业的效益、减少合并企业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具有一定的意义。
企业合并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涉及的内容繁多。
企业吸收合并分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既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两个类型依照法律规定则分为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和新设合并,企业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及纳税问题是本文的中心所述。
一、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被称为兼并是一个企业按照一定规则用不同的方式购买另一个企业或者是几个企业的净资产。
被收并的企业可以成为购买企业的另一小部分,还有另一个选择便是宣布解散。
那个被合并的企业所有资产归属合并企业所有,购买企业决定被购买企业的经营活动。
显而易见的是,在被吸收合并后,被合并的企业应通过结算处理其净资产的售让。
并将最后售让的所得分配给原股东,让其结算会计计算。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吸收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法律规定,长期的股权投资的情况以及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法则以及有关费用的处理。
【注意1】如果对价由合并方向被合并方原股东支付的费用,取得的是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以上提到的被合并方不会有利益损失。
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
企业战略中国市场2020年第18期(总第1045期)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王端霞(中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0037)[摘要]我国数次下达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的文件,旨在深化改革,从而激发出企业的潜在活力。
国有企业集团为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采用多种方式实现集团内部资源的重组,如同一控制下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吸收合并等具体形式,以集中资源发展主业。
文章结合上述背景,主要论述改革过程的中间环节——吸收合并,具体从吸收合并的前期准备入手,详尽地讨论了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关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并论述了同一控制下和其他关联方的有关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结合案例分析,对其可能涉及的税费优惠情况进行了探讨,为企业改革提供具体的参考%[关键词]吸收合并;同一控;;务政策[DOI]10.13939/ki.zgsc2020.18.054,国下发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意见、通知,并进一步强调要深入推动中业的重组,提高企业的质量,激发业的活力。
结合上述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的大背景,国有企业集团的管,精管理机构,增强管控力度,提竞争力的势在必行,为了达到降管、减管理户数的要求,国有企业集团中的某些业需要吸收合程。
就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相关财税展开了$1吸收合并的前期准备吸收合国有企业改革中有着举足轻重、启后的,所以这项工作需要提前进行大量的论证和准备,本文仅提示如下两项:(1)吸收合并的企业与被吸收合并的企业必须是同一种业务类型的,也就是合并的企业为全民所有制时,被合并业应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合业为有限制时,被合应为有限制。
当合双业类型不一致时,应先行变业类型为一致,开展国有企业改制相关后,开展吸收合关$(2)《个人所得税法》可知,代和的企业应该个人所得税的2%,税务机关为手续还给代扣代业,被吸收合业可凭借上,收到税务机关的上报个税2%的税款收入。
了吸收合后,被吸收业时开展个人所得税税务关,如未,在被吸收企业税务注销后,税务机关将无上述业务,被吸收企业将损失该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研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研究作者:杨雪亭来源:《航空财会》2024年第01期摘要近年来,各企业都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为了更好推进企业深化改革,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采取同一控制背景下的吸收合并方式进行重组改制,从而实现企业资源整合,激活企业潜在动力。
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是合并过程中最为重要且较复杂的环节,对控制企业成本和未来发展方面起到重大作用。
因此,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中做出合规有效的税务处理决策,需要我们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同一控制;重组改制;税务处理DOI: 10.19840/ki.FA.2024.01.012本文重点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进行研究,首先对同一控制吸收合并税务处理决策意义进行阐述,其次对同一控吸收合并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概述,最后通过案例加深理解,并提出一些关注较高的涉税问题,并对其分析,以增强税务合规性,降低税负成本,提升企业吸收合并效益。
希望能够对实际工作和学术研究都具有一定的参考和推动作用,促使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更规范、更高效。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决策意义(一)合规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税费支出是企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是吸收合并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税务处理的不当或者错误会给企业在后续的发展中埋下隐患,有时还直接影响企业重组合并后的生死存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不再限于国内市场,拓展海外市场需求巨大,但涉及各国税收法规不同,开展海外業务更是要提前做好相关税务处理决策,让企业实现既降低成本又提升效益的资金、技术和市场等资源的整合,提高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市场竞争力,以适应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节约评估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业务,从本质上来看,就是对整体资产进行空间转移,合并方直接获取被合并企业所有资产及负债。
211100428_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
B usiness看点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占据关键地位,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改革,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
例如,在国有企业之下还存在着一大批“僵尸企业”,这些企业几乎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反而会导致国有企业资产大量闲置或损失。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有企业间进行吸收合并是较为有效的方式。
国企改革的目的不仅是要发展国民经济,还要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活”起来。
企业合并是重新合并资产的过程,是由收购企业通过缴纳并购对价,把被兼并方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让至收购企业名下的过程,也是企业解体与合并企业的过程。
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原因与意义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原因顺应国有企业的发展需求。
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可以弱化同行业之间激烈的竞争,实现社会资产与国有资产的有效融合,同时能在短时间内拓宽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快速强化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为了达成企业经营目标,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进行吸收合并的过程中,通过调整企业的产业链,更新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管理成本,有利于实现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的税务支出需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根据相关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若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时仍旧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在完成吸收合并后,被合并企业遗留的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要算入合并企业一并抵扣。
若企业在被合并前处于亏损状态中,在被合并之后,已存在的亏损数额也需要一并纳入合并企业的账务中,由合并企业继续弥补所得税亏损。
除此之外,国有企业在吸收合并过程中,根据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时,在满足相关政策条件时,也可以享受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例如,免征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意义从义务和责任的角度出发,国有企业肩负着保持我国国有资产持续平稳发展的重大责任。
从市场经济地位角度分析,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国有企业的助力。
探讨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所涉财税问题
探讨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所涉财税问题文/田姗姗摘要:目前,在企业的并购重组中,吸收合并的方式是最常使用的合并方式,但是在吸收合并这一并购重组方式中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存在着很多种税务处理方式,针对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会给合并带来很大的影响。
本文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所涉及的财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根据实例对不同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同一控制;企业吸收合并;财税问题;研究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判断依据和税会政策在企业的并购重组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具有很大地位。
吸收合并的实质就是合并方企业通过向被合并方的股东支付一定的合并对价从而获得他们手中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在这一过程中的财税问题涉及合并方、被合并方和被合并方股东的财务问题。
在被合并企业完全被吸收以后,就要对其进行注销,取消被合并方的法人地位。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会计规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吸收合并指的是参加到合并中的企业无论是在合并前,还是合并后都收到同一方或是相同的对方的长期性或永久性的控制,并且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判断更大限度上应依据实质而非形式原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权益结合法,即企业吸收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为合并方在企业吸收合并中所得的资产和负债,而合并方所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和所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就是资本公积,若是冲减不足的资本公积就是留存收益。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税收政策1.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
在企业吸收合并时,被合并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合并方应根据公允价值来计算,所得税的处理则是以清算的方式进行,同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能够在合并企业进行结转弥补。
2.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当企业吸收合并符合一定条件时,合并方在接受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可以在被合并方原来的计税基础上得以确定,而合并企业将承继被合并方的所有相关所得税。
国有集团企业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
国有集团企业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
于艳芳
【期刊名称】《商业文化》
【年(卷),期】2022()16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随着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国有企业也开始进入到了深化改革的阶段。
国有企业积极响应政府部门所提出的政策要求,利用多样化的手段和方法对集团企业所拥有的各类资源进行重新组合,激发企业内部活力,推动改革进程。
例如,国有企业在同一控制之下利用无偿划转或者吸收合并的方式保证业务水平提高。
【总页数】3页(P69-71)
【作者】于艳芳
【作者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相关文献】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特殊性财税处理探讨——以股权支付为例
2.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相关财税问题探析
3.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
4.国有集团企业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
5.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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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总第396期第06期2012年3月【财政、税务】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达到降低管理成本,减小交易成本,构造大规模企业以及提升企业威望等目的,各类企业谋求或实行企业合并的案例越来越多。
同时根据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4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将企业合并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本文将以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为例,从税务筹划的角度详细分析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异同。
财税[2009]59号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都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3)企业合并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合并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4)被收购部分的资产或股权不得低于75%。
5)企业合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或者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
以下将通过举例详细分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税务处理方式的异同。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例:甲、乙公司为A 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A 公司持有对乙公司投资的计税基础为700万元。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为7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对乙公司实施吸收合并。
乙公司2012年末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为200万元,并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
合并日,甲公司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弥补乙公司亏损,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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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探析——以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下为例◎文/李云华摘 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相关财税规定,再通过案例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的财税处理进行分析,旨在为日益增多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重组运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同一控制;吸收合并;会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一、引言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控股合并、新设合并、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通常指一年以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所界定的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相当于企业合并准则中的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的财税处理涉及合并各方:合并方、被合并方、被合并方的股东。
二、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的会计处理规定(一)合并方1.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值。
其中,对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后,以调整后的价值确认。
2.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被合并方结束账簿记录,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被合并方的股东作为对被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合并方支付的对价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与此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的金额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将与该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损益或所得税费用)。
三、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根据财税[2009]59号的规定,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有两种: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合并各方均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特殊性税务处理:合并各方均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税务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二)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三)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六条可知,此弥补限额为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四)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但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企业合并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并入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或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
(四)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四、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案例分析例:A公司有两个全资子公司B公司、C公司,均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公司均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营业税率为5%,所得税率为25%。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42013.11会计师B公司于2006年9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A公司投资。
2012年8月31日,A公司决定由C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且合并后12个月内不改变并入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C公司向A公司增发1000万普通股(面值1元,市价5.10元)作为合并对价。
2012年8月31日,B公司账面净资产2100万元,其中:股本1000万元,盈余公积150万元,未分配利润95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情况如下: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公允价值货币资金808080其他应收款260027202720固定资产239023905300递延所得税资产30资产总额510051908100其他应付款300030003000负债总额300030003000净资产总额210021905100注:1.2012年8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720,坏账准备120万元;2.固定资产全部是自持房产,账面余额2500万元,累计折旧110万元;3.有未弥亏损320万元,剩余结转年限尚有2年。
表1单位:万元由于上述条件下的吸收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所以本次吸收合并合并各方可以同时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也可以同时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本次吸收合并A公司、B公司、C公同时选用了特殊性税务处理。
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财税处理(一)C公司(合并方)的财税处理1.C公司的会计处理:以B公司(被合并方)原有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增发的1000万元普通股的账面价值与B公司原有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借:货币资金 80其他应收款2720固定资产2500递延所得税资产30贷:坏账准备120累计折旧110其他应付款3000股本1000资本公积1100此处的资本公积在C公司的账面为资本溢价性质,可转赠资本,不可作为盈余分配给股东。
2.C公司的税务处理(1)C公司接受B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B公司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不产生新的暂时性差异。
(2)根据规定可由C公司弥补的B公司亏损的限额=被合并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5100万元×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2012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4.35%=221.85万元。
C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80万元,假定无纳税调整事项,则C公司2012年应交企业所得税=(280-221.85)*25%=14.54万元。
B公司原未弥补亏损额320万元-C公司2012年已弥补亏损限额221.85万元= 98.15万元,可在2013年度由C公司继续补弥。
(3)根据《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公司过入上述固定资产中的房产无需缴纳契税。
(二)B公司(被合并方)的财税处理1.B公司会计上只需要结束账簿即可借:坏账准备120累计折旧110其他应付款3000股本1000盈余公积150未分配利润950借:货币资金 80其他应收款2720固定资产2500递延所得税资产302.B公司的税务处理(1)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C公司承继。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分别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B公司转让上述资产给C公司(包括自持的房产)无需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三)A公司(被合并方股东)的财税处理1.A公司的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5.10)51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00贷:投资收益41002.A公司的税务处理A公司取得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A公司原持有B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即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这样A公司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100万元(账面价值5100万元-计税基础1000万元),此差异在计算201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以调减。
对于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否需要确认所得税影响,需视A公司是否计划长期持有对C公司的股权,若计划长期持有,则无需确认。
若计划在将来转让或处置,则需要确认其所得税影响。
借:所得税费用 1025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4100*25%)1025参考文献:[1]2011年注册会计师《会计》指定教材.作者单位:安徽中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Nov.2013 15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