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 专题四
德国基本法
Quelle: Deutsche Gesellschaft für technische Zusammenarbeit (GTZ)Bundesministerium für wirtschaftliche Zusammenarbeit und Entwicklung联邦德国基本法(GG)1949年5月23日颁布,2002年 7月 26日最后一次修改德国基本法第一章基本权利第1条人的尊严第2条个性自由发展,生命权,身体不受侵害,人身自由第3条平等第4条信仰,良心和信教自由,拒服兵役第5条言论自由第6条婚姻、家庭、非婚生子女第7条学校教育第8条集会自由第9条结社自由第10条通信、邮政和电信秘密第11条迁徙自由第12条职业自由第12a条兵役和替代役义务第13条住宅不受侵犯第14条财产权,继承权和财产征收第15条社会征用第16条国籍变更,引渡第16a条避难权第17条请愿权第17a条服役义务人基本权利的限制第18条基本权利的丧失第19条基本权利的限制第二章联邦和州第20条国家基础条款,抵抗权第20a条保护自然生活环境第21条政党第22条联邦国旗第23条欧洲联盟第24条国家主权转让第25条国家法和联邦法第26条禁止侵略战争,战争武器第27条商船队第28条州宪法,地方自治第29条联邦领土的重新划分第30条州的权限第31条联邦法的优先地位第32条对外关系第33条公民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第34条违反公职义务的责任第35条司法和公务协助,灾难救助第36条联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第37条联邦强制权第三章联邦议院第38条选举原则,代表议席,选举权第39条当选任期,集会第40条议长,议事规则第41条选举审查第42条公开和多数原则第43条要求出席权和出席权第44条调查委员会第45条欧洲联盟事务委员会第45a条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第45b条军事专员第45c条请愿委员会第46条免责权和豁免权第47条拒绝作证权第48条议员权利第49条(已废除)第四章联邦参议院第50条职能第51条组成第52条议长,议事规则第53条联邦政府出席会议权第四A章联合委员会第53a条组成,程序第五章联邦总统第54条选举和任期第55条禁止兼职第56条就职宣誓第57条代行总统职权第58条副署第59条国际法代表,议会对签约的批准第59a条(已废除)第60条任命,赦免,豁免第61条联邦总统的弹劾第六章联邦政府第62条组成第63条联邦总理的选举和任命第64条联邦部长,就职宣誓第65条准则权限,业务职能范围原则,集体原则第65a条武装部队指挥权第66条禁止兼职第67条不信任案第68条信任询问,解散联邦议院第69条联邦副总理第七章联邦立法第70条联邦和州的立法第71条专属立法权第72条党和立法权第73条专属立法权对象第74条党和立法权对象第74a条公共服务部门薪酬、退休待遇的联邦党和立法权第75条框架立法第76条法律提案第77条通过法律的决议,联邦参议院的参与第78条联邦法律的成立第79条基本法的修改第80条行政法规第80a条紧急状态第81条立法紧急状态第82条法律的签署,公布和生效第八章联邦法律的执行和联邦行政管理第83条联邦和各州之间职权的划分第84条州行政管理,联邦监督第85条州的委托行政第86条联邦自行行政管理第87条联邦行政管理对象第87a条武装部队的建立和投入使用第87b条联邦国防军的行政管理第87c条核能第87d条空中交通行政管理第87e条铁路第87f条邮政和电讯第88条联邦银行,欧洲中央银行第89条联邦水道第90条联邦公路,联邦高速公路第91条内政紧急状态第八A章共同任务第91a条州属任务的联邦参与第91b条教育计划,科研促进第九章司法第92条司法权力第93条联邦宪法法院主管范围第94条联邦宪法法院的组成第95条联邦各最高法院第96条其他联邦法院第97条法官的独立性第98条法官的法律地位第99条依据州法的联邦法院主管范围第100条法律规范审查第101条例外法院,专门法院第102条废除死刑第103条听政权,刑罚的可追究性第104条剥夺自由第十章财政制度第104a条财政支出负责范围,财政帮助,责任第105条立法权第106条收益权,财政拨款第106a条近程客运交通的州所得份额第107条地方税收,州际财政平衡,补充拨款第108条财税行政管理,财税法院体系第109条联邦和各州预算第110条预算计划第111条紧急预算第112条预算超支第113条增加支出、减少收入的法律第114条审计第115条贷款、一般担保和其他担保第十A章防御状态第115a条防御状态,确定第115b条命令权的转移第115c条立法和行政权限,财政第115d条防御状态下的立法程序第115e条对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的取代第115f条联邦政府权限的扩展第115g条联邦宪法法院的存续和职能第115h条当选任期和任职期的延长第115I条各州政府的权限第115k条特殊法律规定的适用期间第1151条联合委员会法律的废除,防御状态结束第十一章过渡及最后荣获第116条德国国籍第117条对第3条第2款和第11条的过渡规定第118条西南部地区第118a条柏林、布兰登堡的重新划分第119条难民和被驱逐者第120条战争后果负担费用第120a条战后负担平衡的执行第121条多数票的概念第122条对原立法权限的取消第123条旧法律和国家条约的继续适用第124条州属立法权范围内的法律作为联邦法律的继续适用第125条党和立法权范围内的法律作为联邦法律的继续适用第125a条 1994年11月15日前颁布的联邦法律的继续适用第126条对法律是否继续有效的意见分歧第127条联合经济区域的行政管理法律第128条指令权的继续有效第129条行政法规授权的继续有效第130条现有机构的隶属关系第131条公共服务的法律关系第132条公共服务人员第133条联合经济区域的继承第134条帝国财产继承第135条地域变更或解散时的财产转移第135a条债务的履行第136条联邦参议院的第一次会议第137条对公共服务人员被选举权的限制第138条公证处的变更第139条非纳粹化规定的继续适用第140条魏玛宪法宗教法规定的引用第141条宗教课程(不莱梅条款)第142条州宪法的基本权利第143条两德统一的过渡规定第143a条联邦铁路的转制第143b条联邦邮政的转制第144条通过第145条宣布第146条实施有效期第1章基本权利第1条人的尊严(l)人的尊严不可侵犯。
专题四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专题四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一、课程标准与省考要求课程标准 学习要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1.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
2.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历史过程与意义。
3.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4.感受新中国成立的神圣和庄严,加深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价值观的认同。
了解“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说明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1、了解“文化大革命”中民主和法制遭受严重破坏的典型史实。
2、运用史实来说明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列举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认识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
1、列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如修改宪法(指的是1982年宪法和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提出“依法治国”方略等方面的史实。
2、认识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说明政治民主化和法制化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3、感受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成就和曲折,培养学生自觉投身民主法制建设的公民素质。
简述“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和实践。
认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华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意义。
1.简述“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和实践。
2.认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华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意义。
3.感受香港、澳门回归的庄严,增进民族自豪感,增进海峡两岸是一家的亲情,强化国家统一意识。
二、教材知识整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历史条件(1)军事上:1949年,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2)政治上:七届二中全会解决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重大问题;(3)组织上:1949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基本法(全版)
四、福利待遇
1.基本福利 2.职业成就礼金
《基本法(2007版)》宣导
一、转正标准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试用业务员于最近连续三个月内达到 下列条件,自次月起晋升为正式业务员: 1、累计个人FYC1800元,新契约件数3件 2、通过转正培训并考试合格
最适合做大做强的基本法
《基本法(2007版)》宣导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 《基本法(2007A版)
--试用业务员
《基本法(2007版)》宣导
销售系例的职级分类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试用业务员 •降级试用业务员 •正式业务员 •客户经理
《基本法(2007版)》宣导
试用业务员
一、薪资项目: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业务人员管理基本办法
(2007版)
《基本法(2007版)》宣导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何谓基本法
《基本法》是营销最根本最重要 的管理制度,是营销发展的灵魂和 精髓,是公司营销文化的核心体现, 更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基本法(2007版)》宣导
基本法内容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 (1)定义:续年度佣金指在职业务员对 本人所销售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所支 领的报酬。
(2)计算方法:
• 续年度佣金=续年度实收保费×续年度佣 金率
《基本法(2007版)》宣导
续年度佣金(实例)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 张新华2007年4月份入司,入司后第13个 月收回续期保费20000元,她获得的续期佣金 是多少?(续期佣金率按12%计算)
基本法基础知识
基本法基础知识
课程大纲
一、什么是营销基本法 二、**新人利益分析 三、我的未来不是梦
新人的困惑
**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我们到**来是干什么的?
在创业说明会 上我们已经知 道了答案。
在**我们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利益与福利?
我在**的成功之路到底怎样走?
答案在** 的基本法
中。
掌握好基本法 是做好寿险职涯规划的前提
A: FYC2500元
艾**: FYC2500元
B: FYC2500元
C: FYC2500元
收入测算 初佣:2500元 训练津贴:2000元 增员津贴:750元 人才引进奖:700元 合计:5950元
利用新《基本法》,实现利益最大化
艾**入司第五个月(业务主任)
收入测算
艾**: FYC2500元
初佣:2500元 训练津贴:2000元
学习津贴
1000FYC=¥150元
**出钱让你考取保险从业资格证 书,个人提升的账单我们为你来付!
长期服务津贴
服务年限 五年以下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及以上
可提取比例 0
50% 60% 70% 80% 90% 100%
公司从正式及以上职级业务人员所代理的寿险合同第4个年 度起,在缴费期内每年以该合同首年度FYC的6%作为长期服 务津贴提留。
个人业务津贴
个人FYC每月标准
FYC<1000 1000≤FYC<2000 2000≤FYC<3000 3000≤FYC<5000
5000≤FYC
个人业务津贴
超A版
A版
0
0
FYC×25%
200
FYC×30%
阳光人寿基本法.pptx
基本法制度九大优势
阳光特色,大直辖辅导利益,级差制育成利益,终身享有续期利益,行业极限增员利益,世袭罔替季度奖金,独具优势借力晋升,业绩回计集团优势,资源共享五险二金,阳光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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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大直辖?
行业的两种利益分配方式:增员关系职级关系发展中无法回避的两个问题:发展不起来——脱落定律/代数问题发展大了——育成的矛盾/同工不同酬
利益一:阳光特色,大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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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辖(直辖团队)概念不再受组、部限制,主管本人以下,凡由自己及所辖成员直接增员或育成的比主管本人职级低的代理人均为主管直辖团队组成部分。
大直辖概念
什么是大直辖?
第12页/共69页
大直辖(直辖团队)结构示意图
第13页/共69页
图形新解:在您职级以下人员,都是您的直辖!职级非常重要!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个人直接增员个人成为业绩高手自己快速晋升更高级鼓励团队所有人增员鼓励下级晋升
利益三:育成利益,终身享有
第22页/共69页
定义主管A直辖组中业务员B晋升为业务主管,则称A育成了B,A为B的育成人。“晋升为主管叫育成”特点1、一般情况下育成人终生只有一个,即为其推荐人或现主管2、育成利益一般按被育成人直辖小组的FYC的一定比例计提,且按时期(一般以年为单位)递减
定义主管A直辖团队中成员B(职级低于A)晋升到与A平级,此时称主管A育成了主管B。“晋升为平级叫育成”特点1、育成人不固定:随职级升高而变动2、育成利益按被育成人直辖团队的FYC的一定比例计提,且时间恒久,比例恒定
6%
9000~11999.99
8%
12000~14999.99
10%
15000~∞
15%
基本法名词解释
基本法名词解释
基本法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宪法性文件,规定了该国家或地区
的政治体制、国家组织形式、宪政原则、公民权利和基本自由等重要
法律规范。
以下对基本法中的一些常见名词进行解释:
1.宪法:国家最高法律法规,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保护公民权利和基本自由。
2.宪政原则:宪法中确立的政治原则,包括分权制衡、选举与复
数政党制度、人权保障、法治原则等。
3.政治体制: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包括君主制、共和制、议会制、总统制等。
4.国家组织形式:国家内部机构和权力结构的组织形式,包括立
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5.公民权利: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权利。
6.基本自由:个人在法律保护下享受的自由,包括思想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等。
7.法治原则:国家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法律为依据进行决策和判决的原则,保证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8.分权制衡:国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分散在不同机构之间,相互制约和平衡,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9.选举与复数政党制度:公民通过选举方式选择国家领导人和代表,政党在政治竞争中起到重要作用,保证政治多元化。
10.君主制:国家元首由君主担任,如国王或女王。
君主通常是象征性的,实际权力由其他机构行使。
这些名词的解释可以进一步拓展为讨论不同国家的基本法对于各个方面的规定和实施情况,比如在宪政原则中的具体具体实践,不同政治体制的优缺点,公民权利和基本自由的限制和保障等等。
国寿基本法刨根问底综合持续率释义计算关键点举例19页
3
举例
4
提高综合持续率
1. 综合持续率知多少?
季度职级考核我遇到难 题了,考核预警显示我 持续率不达标,是怎么
回事?
问
持续率就是个人最近3个月 综合持续率。下面跟大家详 细讲解
答
1. 综合持续率知多少?
综合持续率考核的是第一年新单保费及件数在第二年的续收 情况,这是为了保证伙伴们做单的扎实性,避免或减少退保 的情况发生的一个考核指标。 其实,除了准收展员职级,其他所有职级的考核都有综合持续 率的考核,业务维持、晋升主管考核,所有主管的考核,综合 持续率系数都是92%,收展员晋升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晋升高 级业务经理是95%。
如果签约不足14个月则持续率不作为考核的要求。
1. 综合持续率知多少?
具体怎么计 算呢?
3个月保费 =
(件数)持续率
本月之前的第16个月—第14个月承保的且 一直有效的长险保单保险费(或件数)
本月之前的第16个月—第14个月承保的长 险新单保险费(或件数)
X 100%
综合持续率=50% X 保费持续率 + 50% X 件数持续率
2.3 确定计算保费和件数
知道月份了,只需要找到这三个月的保费和件数 就能按公式进行计算。
已正常续保的保费
已正常续保的件数
* 50% +
* 50%
应续保的保费
应续保的件数
保单的总件数,不应包括犹豫期撤单、发生理赔终止保险合同件、孤儿保单;
保单的总保费,不应包括趸交、犹豫期撤单件、发生理赔终止保险合同件、孤儿 保单;短险和短期附加险也不计算在内;
2. 综合持续率关键点
16-14个月到底是哪个月? 好像很复杂啊!
下面我结合具体案例解释一下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4
【考点十三】民事诉讼(★★)1.处分原则(P29)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如变更诉讼请求、放弃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告不理”、是否撤诉、上诉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解释】对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的债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债务人的权利,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视为其放弃权利,法院将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原告胜诉)。
2.两审终审制度(P29~30)(1)所谓“两审终审”,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2)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两审①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上诉或在法定期间内未上诉以及一审经过调解结案,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辨析:再审VS二审】再审程序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可能是一审判决、裁定,也有可能是二审判决、裁定);二审程序针对的是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
3.判决与裁定的区别(P30)(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的是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2)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一个案件一个(生效)判决;裁定发生在诉讼的各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
(3)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
(4)一审判决可以上诉;除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
(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考点十四】仲裁(★★)(P30~31)1.独立性(1)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2)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组训班基本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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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基本法》——〈基本法〉分析
牵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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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基本法——基本法的概念
基本法是保险公司团队建设的的薪资法、组 织发展法、业绩提升法、管理制度法、员工利益 法、生涯规划法、激励法、伦理关系法、市场开 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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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基本法》——设计思想
民生人寿还处在初创期,个人业务的发展应当以 “组织发展”为核心突破口,在一定人力架构的基础上 推动活动率(广度),推动绩优(深度),培育绩优人 员,进而推动“业绩提升”,而组织发展和业绩提升的 实现是需要强有力的管理动作和推动动作,因此,在业 务人员管理办法的设计时,还要考虑加大主管的“管理 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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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基本法》——设计思想
➢ 人性化:
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累进制; 保护销售权利;
➢ 差异化:
利益大:组织发展利益、绩优利益、管理利益; 容易做:考核指标低,推动力大 做得稳:设置最低考核底线,终身尊重血缘利益。 有发展:不断发展晋升的机会,广阔的市场环境,科学的 职涯规划
§ 这是一部体现“一劳永逸、劳有所得、多劳多 得”,符合人性需求与劳动规则的薪资办法;
§ 这是一部令民生人感到自豪、自信,叫得响, 打得赢,极具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办法
组训班基本法培训课件
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1/30
基本法及法制常识小百科基本法部份
答案: A
6. 《基本法》實施時間是哪一天?
A. 1997 年 1 月 1 日 B. 1997 年 6 月 30 日 C. 1997 年 7 月 1 日
答案: C
7. 中英簽署《聯合聲明》何時正式生效?
A. 1985 年 5 月 27 日 B. 1990 年 1 月 1 日 C. 1997 年 6 月 30 日
答案: A
13. 香港市花的名稱叫甚麼?
A. 金紫荊 B. 白紫荊 C. 洋紫荊
答案: C
14. 中國的國歌原名叫甚麼?
A. 黃河大合唱 B. 抗日進行曲 C. 義勇軍進行曲
答案: C
版權屬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未獲授權不得轉載及翻印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誰作詞的?
A. 田漢 B. 魯迅 C. 巴金
答案: C
30. 非中國籍和有外國居留權的議員, 其所佔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 的百分率是:
A. 百分之五十 B. 百分之二十 C. 百分之三十
答案: B
31. 《基本法》中對制定香港金融制度的規定是:
A. 由中央包辦策劃 B. 與英聯邦共同商訂 C. 自行制定貨幣政策
答案: C
32. 《基本法》中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稅收制度的規定是:
A. 隸屬中央教育部 B. 隸屬全國總工會 C. 互不隸屬
答案: C
版權屬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未獲授權不得轉載及翻印
基本法及法制常識小百科──基本法部份
57. 《基本法》中對新界原居民的傳統權益的規定是:
A. 廢除重男輕女部分 B. 由宗族中的族長處理 C. 合法傳統權益受到保障
答案: C
58. 鴉片戰爭後英國割據香港至回歸, 英國前後統治了香港多少年?
宪法专题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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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宪法的整体认识
1.宪法是法吗? 2.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①内容上,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②效力最高。宪法 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③制 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 立法机关;通常或批准宪法或者修正案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全国人大
国务院
国务院
地级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县级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审批
乡级
省级பைடு நூலகம்府
省级政府
省级政府
5.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决定重庆直辖市的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庆市的区域划分
B. 县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与区域划分只能由国务院决定,但是其界限变更
在国务院授权后可以由省级政府决定
g 12g
2014 年国家司法考试部门法专题精讲——理论法学
3.关于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 C.权力制约主要是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国家权力彼此之间则需要相互配合, 以更加有效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D.权力制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权力的有序行使
基本法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判断题1.法治的含义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而不是人的意志。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大方面的基本内涵。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4.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含义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不是个人的意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模式。
6.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8.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坚持依法治国,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坚持抵制和反对以德治国,以法治代替德治。
11.把握大局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1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13.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14.实体公平是程序公平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平的重要保障。
15.执法过程中对事物的认定必须以证据为基础,离开证据就没有所谓的“事实”。
16.公平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
17.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目标。
18.公安工作服务大局,首要的就是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中心。
19.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强调法律效果优于社会效果。
20.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21.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高考政治热点专题四:坚持依法治国__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题思想解读
二、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
4、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 设现代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梦的迫切要求。
教域 工自 作治 基制
基 层 群 众 自 治 制 度
人 大 科 学 立 法
政 府 依 法
司 法 机 关 公
行正
政司
监 察 机 关 严 格
公 民 遵 守 宪 法
、
法执和
民
、法法
主
严
律
立
格
法
执 法
教材知识整合
中国共产党与法的关系
(1)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法律赋予的。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根本要求。 (4)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 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5)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6)中国共产党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7)党的主张要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基本法与宪法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
基本法与宪法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法是宪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部对特定地区或特定时期具有特殊意义的宪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基本法与宪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承载着保障特定地区或特定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
一、宪法与基本法的区别与联系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约束国家的一切法律和行政行为。
宪法拥有普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适用于整个国家的范围和长时间的历史时期。
宪法的修订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广泛的民意参与。
而基本法则是一部特殊意义的宪法,它适用于特定地区或特定时期。
基本法与宪法的关系十分密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程序:基本法的制定和修订一般需要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并且经过中央政府和特定地区政府的协商和审查。
这一点与宪法的修订程序类似。
2.权力范围:基本法规定了特定地区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对于特定地区的自治和管理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3.具体细化:基本法对于宪法中的一些原则、条款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和适应特殊情况的规定。
它更加具体和具体,以适应特定地区或特定时期的需求和特点。
4.司法适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宪法体系,作为最高法律,对于其他法律的解释和审查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法具有独立性的法律地位,它与其他法律具有相对独立的关系。
基本法的制定和修改主要由中央政府和特定地区政府共同负责,并需要经过国家的立法程序。
基本法规定了特定地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的设置与职权,以及特定地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它对于特定地区政府和公民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基本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特定地区的自治权:基本法规定了特定地区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保障了特定地区的自治权,并且规定了特定地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合作和协商机制。
我国的基本法
我国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于1982年12月4日,修正于 1988年4月5日、1993年4月5日和1999年3月5日的共和国最高法律。
基本法的第一部分是绪言,内容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组织的基础和根本法,是共和国最高法律,其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其他政令均须经宪法审查并依照宪法颁布。
基本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源泉。
执政党是履行宪法赋予的政治职能的基础。
基本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领国家主权、统一、立宪民主、和谐社会的社会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保护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依照宪法,实行国家基本法定制度,保障依法办事。
基本法规定,国家尊重公民的不同价值观念,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实行和平统一的政策,建立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推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完善和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保证国家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保护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权力,发挥人民社会领导核心作用。
基本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属于全国人民,全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主席、组成全国政府、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政府和法院。
基本法的最后一部分是附件,其规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国旗、国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
根据基本法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依立宪制度实践宪法和法律,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这些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的核心内容。
基本法应用资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基本规定 佣金计算说明 佣金项目说明
第三部分 营销员的待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基本待遇 养老补贴 度假补贴 定期体检 职业成就礼金
第14页
《基本法》理念篇
2、我司《基本法》的结构(3/3) 第四部分 营销人员的考核管理
第一章 营销员考核的基本规定 第二章 营销员的考核指标与考核期 第三章 营销员的考核
职责二
•遵照公司的品质管理办法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接受培训,完成公司任务
第39页
《基本法》解析篇—新人篇
职责三
•对所售保单进行售后服务 •协助办理保全、理赔事宜
第40页
《基本法》解析篇—新人篇
初年度佣金(FYC)指营销员经手的保单在保单第一年度所支领的 报酬
初年度佣金(FYC) =规模保费×佣金率 试用营销员的初年度佣金按照正式营销员初年度佣金的80%计算。 注:对试用营销员(含降级营销员)试用期间低于转正标准的部分
保监会2013年第2 号令,即《保险销售 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于2013年7月1日正 式实施,进一步加大 了增员难度和增员成 本,晋升周期延长, 市场竞争趋烈。
人力发展一直是寿 险市场关注的焦点, 主要竞争对手平安、 国寿相继推出2013版 《基本法》,均加大 了对队伍的投入和支 持,关注新增,侧重 绩优。
4、我司《基本法》的特点(4/5)
范围广:涵盖所有营销员 内容全:基本待遇、养老补贴、度假补贴、定期体检、
职业成就礼金五项 功能强:养老、医疗、身价、健康、度假五重关爱
第25页
《基本法》理念篇
4、我司《基本法》的特点(5/5)
要求适:考核标准适中 好晋升:简化级别、组织发展畅通无阻 空间大:个人与团队两条发展路线
基本法方案介绍
基本法方案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基本法方案的详细说明。
基本法方案是建立合法和透明业务操作的基础,确保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内部运作的规范性。
以下是关于基本法方案的细节和指导。
1. 引言基本法方案是为组织建立规范化流程和操作的重要文件。
该方案的目的是定义组织的目标、优先事项、运营方式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方式。
基本法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组织的宗旨和愿景•组织的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组织结构和职责•决策层次和授权机制•内部流程和规程•风险管理和合规事项2. 组织宗旨和愿景在基本法方案中,应清楚定义组织的宗旨和愿景,这是为了确保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明确目标,并朝着共同的方向努力。
3. 组织的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确定组织的目标是确保每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都与组织的整体目标相一致。
关键绩效指标(KPI)是衡量组织和个人绩效的重要指标。
4. 组织结构和职责在基本法方案中,应详细描述组织的各个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这有助于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明确,避免任务重叠和沟通不畅。
5. 决策层次和授权机制一个有效的基本法方案应该明确决策层次和授权机制。
这确保决策能够快速做出,同时也保证授权在正确的层级进行。
6. 内部流程和规程内部流程和规程是组织顺利运营的基础。
在基本法方案中,应详细描述各个流程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招聘流程•员工培训流程•薪酬和绩效管理流程•内部沟通和协作流程•项目管理流程•决策流程7. 风险管理和合规事项风险管理和合规事项是组织的关键部分。
在基本法方案中,应描述风险管理策略和方法,并确保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工作。
8. 定期审核和更新一个有效的基本法方案应该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这有助于确保方案与组织的发展和变化保持一致。
结论基本法方案是组织成功运作的基础。
它确保组织的目标清晰、运作透明,并规范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方式。
一个完善的基本法方案将有助于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实现目标。
因此,组织应重视基本法方案的制定和更新,并确保方案的实施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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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组
高级业务 经理
组
直辖处
推荐关系、管辖关系
区 组 处
业务经 理
A
高组
B
组
x
y
推荐关系、管辖关系
高组
B
组B
x x
y
y
推荐关系、管辖关系
高组
B
组X
x
y
y
培育关系
培育关系有三种情形:培育组、培育处和培育区。
培育组
培育组关系包括直接培育组、间接培育组。 直接培育组是指各级主管直辖组中培育出新的组经 理。
基本法成长图
业务系列
高级区
主管系列
区经理
高级业务经理 资深处 高级处 处经理
业务经理
资深组
高级组
组经理
业务主任 业务员
区 组 处
高组
管辖及推荐关系业务经 理组来自高级业 务经理处
资深组 组 组
高级业务 经理
直辖组、直辖处、直辖区
区
直辖组
组
直辖区
处
各级主管与其直 接管辖的业务系 列人员组成该主 管的直辖组,
B先于A晋升为处经理, A与B、A与C的培育组 关系终止
处B
高组A
B
组B
当B降级为组经理时,A对B、 x A对C的培育组关系和培育组 利益均不再恢复 y 高组C
x x
y
y
高组C
插入本公司的树状图
插入本公司的树状图
插入本公司的树状图
插入本公司的推荐关系图
培育组
高组A
B
组B
A直接培育B
x x
y y
A与C形成间接培 育组关系 A与D形成多重 培育组关系
高组C
组D
培育组和培育组利益
区 组 处 组b
高组
B
组a
x
y
培育组 关系: 是指培 育者为 主管且 被培育 者职级 为组经 理级。
培育组和培育组利益 A
A对B,B对C 享有直接培育组利益
B
x
组B
A对C享有间接培育组利益
y x
y
高组C
培育组和培育组利益
A
A对B,B对C 不再有直接培育组利益
B
x
组B
y x
A对C的间接培育组不变 利益仍然享有
y
高组C
培育组和培育组利益
A
B
x
组B
A与B重建直接培育组关系,A 按第三年度的津贴比例享有直 接培育组津贴
y x
B对C的直接培育组关系、 利益不再恢复 y
高组C
培育组和培育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