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理”与“现实”浅谈黑格尔哲学体系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浅析论文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浅析论文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浅析论文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直接的理论来源。
黑格尔参与了康德开创的德国新兴资产阶级哲学革命,这场哲学革命,经过推进和发展,最后由黑格尔集大成为一体。
一、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来源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生于1770年的德国,30岁时在耶拿大学任教,他的哲学思想最终被钦定为普鲁士国家学说是在1829年其就任柏林大学校长期间。
1.历史背景黑格尔的哲学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进入高潮时期,以法国为首对其他国家影响巨大,德国各阶层统治者被迫进行局部资产阶级性质改革。
然而德国的资产阶级懦弱无能,在资产阶级革命高潮时期,只能向统治的封建贵族阶级妥协,他们害怕革命。
黑格尔就是在这种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哲学家。
2.思想来源黑格尔的哲学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思想理论来源。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包含、吸收了以前的哲学实质,其中对他影响最重要的是古希腊的唯心论和康德的批判哲学。
黑格尔的哲学继承了古希腊唯心论人物爱利亚派、柏拉图的理性思想、亚里士多德的发展思想和近代哲学尤其是德国的哲学思想。
黑格尔继承了康德哲学,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思想进行升华。
康德关于辩证逻辑的矛盾思想更深深地影响了黑格尔,就这样形成了他自己的思想。
二、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包罗万象,对黑格尔哲学体系构成的问题,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但不管怎样来划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都是黑格尔哲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逻辑学逻辑学是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包括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
它集中地、系统地论述了概念运动的辩证法。
存在论主要讲的是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规律;本质论讲的是矛盾的问题及与之相关联的范畴问题;概念轮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统一。
2.自然哲学自然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第二个重要内容。
黑格尔哲学体系
黑格尔哲学体系黑格尔哲学体系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所建立的哲学体系,它主要包括辩证法、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三大部分。
这一哲学体系在19世纪初期对于欧洲哲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欧洲大陆哲学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我们将从辩证法、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三方面解析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和贡献。
一、辩证法黑格尔辩证法是以精神或灵魂(Soul)为主体的哲学,它强调精神与外在世界、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
在黑格尔眼中,精神是自由的、全能的、万能的,它是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体,从而创造出历史进程。
在辩证法中,黑格尔重视“物本矛盾”(Contradiction of Object),即在物体中存在的自相矛盾。
矛盾不是简单的对立,而是一种有机的统一,通过对统一的对立的分析,可以认识事物的本质。
黑格尔辩证法还提出了精神历史观,即精神和意识历史是具有发展和进步性的,这种发展和进步是有规律和必然性的,由低到高、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历史进程是通过“矛盾”、“统一”、“批判”等方法推进的。
历史的主要进程是由建立在自由和平等基础上的自由民主国家向着世界统一的方向发展的,这是黑格尔对于未来的历史进程的设想。
二、逻辑学黑格尔逻辑学是以“概念”中的矛盾和对抗为核心思想,把“概念”本身也看成是一种历史进程。
黑格尔逻辑学主张,人类思维的核心能力是“概念”,而“概念”本身的含义和意义是透过不断的反思和分析不断地演进和发展的。
因此,“概念”是动态、变化和有历史性的。
黑格尔逻辑学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辩证逻辑,它通过矛盾的概念正反两面不断互相排斥、转化,达到概念的自我完善,从而表示了其独特的逻辑分析方式。
对于一个概念或事物,黑格尔认为其包括负面的、消极的方面,并认为这些方面不应该被视为异常或错误的,反而应该成为其本体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一部分,这种观念就是黑格尔的“否定的否定”。
这一观念对于后来思想史上的唯物辩证法和先锋派文化思想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论黑格尔哲学中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论黑格尔哲学中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马克思说: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
”黑格尔的辩证法继承和汇集了前人和当时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优秀成果,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它打破了长期在人们头脑中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为人类社会各门科学提供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即思维辩证法。
可以说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类思维的解放。
人们已“不再敬重还正在不断流行的形而上学所不能克服的对立”。
在哲学史上,从古希腊哲学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三个阶段,出现了两次质的飞跃。
在古希腊哲学中,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辩证法是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反映,是朴素的、直观的客观辩证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关于思维运动的主观辩证法,是以近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的思维成果为其内容。
从古希腊的客观辩证法到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是一次质的飞跃。
从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到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又是一次质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在更高程度上的统一。
是古希腊客观辩证法和黑格尔主观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在此可以看出黑格尔辩证法在哲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黑格尔辩证法思想主要集中地体现在《逻辑学》里,它表现为一个完整的范畴的逻辑体系和范畴推演的逻辑过程。
在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体系中“现实”是一个很重要的范畴,包括了“存在论”和“本质论”中的一切范畴(如质、量、度、同一、差别、矛盾、本质、现象等等范畴)于自身内。
现实就是这诸多范畴的统一。
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现实又是绝对理念(或真理)的基本内容。
理念就是内容(现实)与形式(概念)的统一。
黑格尔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他的逻辑体系是建立在绝对理念的基础上,逻辑范畴的推演和转化就是绝对理念自身的运动,一切运动都是从绝对理念那里开始最后又回到绝对理念,其中每一个范畴、概念都是绝对理念的环节和内容。
“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 ——黑格
“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摘要:“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样一些命题常常被当作黑格尔的“名言”来引用,并且用来调侃或证明一些歪理。
黑格尔的原命题究竟是什么?文章从原命题及其译文的追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原命题的理解、分析出发,依据黑格的相关论著内容尝试着探寻黑格尔的原命题及其内容的价值与意义。
关键词:存在;现实;合理;黑格尔“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样一些说法经常被冠以黑格尔的大名来加以引用。
有的引用者对黑格尔的了解也仅止于这么一句并非他本人原命题的一句话。
但是这样一些说法并不是黑格尔原命题的简单表述方式,而是严重扭曲了原命题的本意,失去了原命题重大的革命与现实意义。
恩格斯对此做过分析和说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只是提高了黑格尔及这一命题在我国知识分子中的知名度,而对原命题的理解仍然存在一些误区。
原命题的价值与合理性远远超过这些伪命题,我们应该认真了解原命题的来龙去脉,理解它所包含的真正内容与意义。
一、原命题的历史探寻(一)命题的提出。
黑格尔的这一命题是他在1820年为其《法哲学原理》(写于1820年,出版于1821年)所写的序言中提出的。
德语原文是:Was vern-ünftig ist,das ist wirklich;und was wieklich ist,das ist vernünftig。
他在《小逻辑》导言的第六节里又加以引用和发挥。
(《小逻辑》出版于1820年在《法哲学原理》之前,据我国著名黑格尔哲学专家贺麟先生的分析,关于这个命题的说明可能是1827年《小逻辑》出第二版时加进去的。
)此外,黑格尔《逻辑学》第二编第三部分第二章,关于“现实”的论述以及《小逻辑》第二篇关于“实在”的论述,虽不是直接阐述这一命题,但对于我们理解这一命题的真实意义很有帮助。
遇到黑格尔:“存在即是合理”的哲学思辨与现实应用
遇到黑格尔:“存在即是合理”的哲学思辨与现实应用“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黑格尔《小逻辑》“存在即是合理的”,是对他上面这句话的精括,也可以衍化成“存在即是原因”。
讨论这句话,既能提高哲学思辨能力,于现实也有戒醒作用。
这个“理”,是黑格尔所称的“绝对理念”,它非是以人的好恶情感为转移的主观理念,而是冷血的世界客观理念。
物质存在后,自带来它的合理性,人只能接受这种合理性,别无它途。
没有存在,则无从谈其合理性。
尤不能以主观的是否合理,而着应以客观的合理与否,去反向推定物质是否存在。
存在即是合理的,不存在的就不合绝对理念,不合绝对理念的不会存在。
这符合以物质的存在和发生作为出发点的唯物观点。
于存在之后,理随之而至。
再不应该存在的事情,只要发生了;再应该存在的事情,只要不存在,就一定有它们各自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理,即绝对理念上的合理性。
比如庄周师承老子思想而作的寓言,二人见混沌无五官之窍,认为不合理,就为它凿开了五窍,然后混沌就死了。
黑格尔的“存在即是合理的”思辨,就庄子的这个思想相契合。
比如恶行,无论被揭露与否,它是在现实中存在的;既存在,即是合理的!——不然,它何以会存在?以主观的悲悯,就认为它不该存在!但却的确存在!于是随之带来它存在的合理性。
无论有多么不可原谅,多么不可能发生,多么无解的事情,只要它发生了,随之有了它存在的合理性,这就是“可以理解,但不可谅解”这句话的理论依据,这个“理解”,便是依“存在即是合理的”而来,非是为谅解而理解之意,“谅解”便是依据人的主观理念,作出的个人道德与情感上的判断。
根据“存在即是合理的”,我们可以得来如下与现实密切相关结论:一,一切皆有可能!因为事情自带合理性的存在与发生与否,与你的主观好恶与倾向无关。
这句话看似平常,到时候却能够振聋发聩,有“于无声处听惊雷”之似。
世上任何事都有可能,你认为不可能,那是它还没到时候,但要做好准备。
黑格尔主义哲学原理
黑格尔主义哲学原理文学绕不开哲学,哲学也绕不开康德黑格尔。
黑格尔,1770年生于斯图加特,生活于德国精神生活最辉煌的时期。
黑格尔的历史意义在于,他以出色的、体系化的彻底性完成了此前不久还被康德宣称不可能被完成的事情。
康德认为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人类心灵是不可能达到对实在全体的理论的认识的。
而黑格尔则提出这样一个普遍命题:“凡是合理的都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都是合理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切东西都是可知的,这是一种复杂详尽的形而上学。
一、绝对精神德国唯心主义主张知识最终的源泉和内容是心灵,而不是物理对象或者说什么神秘的物自体。
也就是上面黑格尔所提到的“凡是合理的都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都是合理的”但是,哪一种“心灵”实际上产生了我们的知识?我们确实体验到了一个外在于我们的事物世界,这个事物世界在我们看来是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不是我们所创造的。
如果我们所有知识的对象都是心灵的话,但并不是我们的心灵的产物,我们就必定认为它们是一个不同于有限的个别心灵的理智的产物。
黑格尔就下结论说,知识的所有对象、因而所有对象、事实上整个宇宙,都是一个绝对的主体、一个绝对精神的产物。
在康德看来,心灵的诸范畴仅仅使知识成为可能。
但在黑格尔看来,诸范畴还有某种独立于任何个别心灵的存在。
对于康德而言,诸范畴代表了一个个体的心灵活动过程,其认为范畴是人心灵中的概念——是心灵带给经验的东西,心灵通过它们才能够理解经验世界。
与康德不同,黑格尔不仅仅将范畴考虑为心灵过程,而且考虑为不依赖于进行思考的个人而存在的客观实在,也就是黑格尔认为,范畴的存在基于绝对精神。
范畴与苹果、椅子之类的事物如果承认同时存在,那么将意味着观念和事物有着互相分离的存在——这就如同柏拉图从事物当中分离出理念一样。
但黑格尔并不像柏拉图一样,将任何独立的存在归于范畴。
独立的存在是不依赖于人的思想或心灵而有其实存的。
黑格尔想要表达的是实在的世界不仅仅是人们心灵的主观概念,同时他要表达的是实在就是理性(思想)。
论黑格尔哲学中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论黑格尔哲学中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马克思说: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
”黑格尔的辩证法继承和汇集了前人和当时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优秀成果,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它打破了长期在人们头脑中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为人类社会各门科学提供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即思维辩证法。
可以说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类思维的解放。
人们已“不再敬重还正在不断流行的形而上学所不能克服的对立”。
在哲学史上,从古希腊哲学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三个阶段,出现了两次质的飞跃。
在古希腊哲学中,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辩证法是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反映,是朴素的、直观的客观辩证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关于思维运动的主观辩证法,是以近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的思维成果为其内容。
从古希腊的客观辩证法到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是一次质的飞跃。
从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到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又是一次质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在更高程度上的统一。
是古希腊客观辩证法和黑格尔主观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在此可以看出黑格尔辩证法在哲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黑格尔辩证法思想主要集中地体现在《逻辑学》里,它表现为一个完整的范畴的逻辑体系和范畴推演的逻辑过程。
在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体系中“现实”是一个很重要的范畴,包括了“存在论”和“本质论”中的一切范畴(如质、量、度、同一、差别、矛盾、本质、现象等等范畴)于自身内。
现实就是这诸多范畴的统一。
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现实又是绝对理念(或真理)的基本内容。
理念就是内容(现实)与形式(概念)的统一。
黑格尔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他的逻辑体系是建立在绝对理念的基础上,逻辑范畴的推演和转化就是绝对理念自身的运动,一切运动都是从绝对理念那里开始最后又回到绝对理念,其中每一个范畴、概念都是绝对理念的环节和内容。
黑格尔的社会哲学思想
黑格尔的社会哲学思想
黑格尔的社会哲学思想涵盖了他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社会发展历程以及国家与
自由的探讨。
在黑格尔看来,个体与社会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个人的自由只能在社会中得到实现。
首先,黑格尔认为个体只能通过社会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和自由。
他强调个体
是社会的一部分,个人的自由需要通过社会的制度和规范来保障和实现。
个人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与社会脱离关系,而是在社会中发展、实现和体现。
其次,黑格尔强调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他认为,历史是由矛盾、对立而产生的,而社会的发展是通过这些对立的解决,逐步实现理性和自由的过程。
在黑格尔看来,历史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每一阶段都包含着前一阶段的矛盾和消解,最终实现了更高形式的自由和理性。
此外,黑格尔强调了国家对于个人自由的重要性。
他认为国家是自由的保障和
实现者,个体的自由只能在国家的制度和规范中得到保障。
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个人自由的保护者和实现者,只有在国家的统一和组织下,个人才能真正获得自由。
总的来说,黑格尔的社会哲学思想强调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的发展与进
步以及国家对于个人自由的重要性。
他认为,个人的自由只能在社会中得以实现,社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过程,国家是个人自由的保障者和实现者。
黑格尔的社会哲学思想为后人在探讨社会问题、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思考。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三个主要论断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三个主要论断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三个主要论断导言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在《哲学批判导言》中,黑格尔提出了三个主要论断,这些论断对于理解他的思想体系和方法论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简明的方式依次介绍这三个主要论断,并在文章结尾进行总结和回顾性的概述。
1. 第一个主要论断: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黑格尔认为,世界是一种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的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
在他看来,合理并不是指某种逻辑上的推理或合乎常识的判断,而是指一种内在的逻辑和发展的必然性。
他强调了事物的内在动态和变化,拒绝了静态和固定的观念。
他认为任何现象或存在都可以追溯到它们自身的内在发展过程,并通过合理的方式解释。
这个观点使黑格尔的哲学与传统的形而上学和经验主义有了根本的区别。
2. 第二个主要论断:合理即现实对黑格尔而言,合理与现实是一致的。
他认为,合理的存在不仅反映了某种理论上的思考,更是在世界的历史发展和人类经验中实际发生的。
合理是不变和永恒的,它通过不同的历史阶段展示出来。
黑格尔以这种方式批判了某些哲学传统将合理与现实割裂开来的观点。
他认为现实是合理的体现,而不是单纯的外在表象。
3. 第三个主要论断:合理是自由的自由是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他认为自由是合理的表现形式。
在黑格尔看来,自由并非仅仅是行为的能力或者没有限制的状态,而是指自我意识和理性的自由发展。
合理的存在需要自由去实现和发展,而自由又通过合理的存在得到体现。
这种自由在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都是重要的,它与权力、法律和道德等概念紧密相关。
黑格尔强调了自由的重要性,并试图通过合理的哲学体系来解释和实现它。
黑格尔在《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了三个主要论断: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合理即现实、合理是自由的。
这些论断揭示了他的思想体系和方法论中的核心概念,也为后来的哲学影响深远。
通过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些论断,我们能更好地理解黑格尔哲学的精髓,并将其应用于实际生活和思考中。
黑格尔的理念
黑格尔的理念
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是指在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神秘外壳中包含着的辩证法的思想。
他的全部科学著述的宗旨在于“证明哲学是同一般的国家性质所要求的基本原则相和谐的。
”黑格尔的命题显然有保守的一面,但是如果全面的分析这一命题就会发现其包含着深刻辩证法的思想。
按照黑格尔的思想,现实的并不等于现存的一切东西,现存的东西也不等于合理的东西。
现实性在发展中表现为必然性,只有必然的东西才是合理的。
任何事物当它合乎发展的总趋势和总方向,也就是合乎发展的规律时,它就具有必然性,因而是现实的合理的;反之亦然。
现实性并不是一切事物所永远固有的属性。
任何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原来现实的东西都会失去其必然性,成为不现实的,从而是不合理的旧事物。
那时,新生事物就会代替旧事物而产生。
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是什么?恩格斯怎样分析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的
公共管理学院09思想政治教育2班唐…..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是什么?恩格斯怎样分析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的?黑格尔创立的关于“绝对理念”辩证发展的理论体系,它是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合理内核”,是唯物辩证法的直接理论来源。
在《费尔巴哈论》的第一章中,恩格斯揭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接露了黑格哲学中体系与方法的矛盾,及其体系解体的必然性。
恩格斯首先回顾了当时德法哲学的特点,并揭示出它们都含有革命的思想。
恩格斯以黑格尔著名的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为例,阐释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
恩格斯写道:黑格尔的这个命题应用于当时的普鲁士国家,只是意味着:这个国家只在它是必然的时候是合乎理性的,是同理性相符合的。
如果说它在我们看来终究是恶劣的,而它尽管恶劣却继续存在,那么,政府的恶劣可以从臣民的相应的恶劣中找到理由和解释。
当时的普鲁士人有他们所应得的政府。
但是,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状态或政治状态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具有的属性。
恰恰相反,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罗马帝国也是现实的。
法国的君主制在1789年已经变得如此不现实,即如此丧失了任何必然性,如此不合理性,以致必须由大革命(黑格尔总是极其热情地谈论这次大革命)来把它消灭。
所以,在这里,君主制是不现实的,革命是现实的。
这样,在发展进程中,以前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如果旧的东西足够理智,不加抵抗即行死亡,那就和平地代替;如果旧的东西抗拒这种必然性,那就通过暴力来代替。
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性的,就是说,注定是不合理性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乎理性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
浅析 黑格尔哲学思想
浅析黑格尔哲学思想恩格斯认为,黑格尔是学识渊博的人,是具有创造力的天才。
毋庸置疑,黑格尔是德意志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同时提出了辩证发展的思想方法,为德意志古典哲学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仅以局限性和进步性为视角,对黑格尔哲学思想做出简要分析。
一、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局限性——主张“绝对观念”的唯心主义立场。
绝对观念是黑格尔哲学的重要概念,是指作为一切存在的共同本质和根据的某种无限的客观的思想、理性或精神。
首先,绝对观念有两个属性,一是认识能力无限,二是行动能力无限。
其次,绝对观念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绝对观念是处在自身中的纯思想状态,第二个阶段是绝对观念把自己划分到自然界。
绝对观念的本质是精神性的,有思想的,但在第二个阶段中却被物质外壳所束缚。
第三个阶段是绝对观念又回到精神阶段,完成了对自我的认识。
再次,黑格尔进一步发展了绝对观念的理论。
认为,绝对观念在人类历史中变成现实,成为现实依托和特定载体。
但是,绝对观念只能在人类最优秀的民族中才能实现,而这个民族就是德意志民族。
因此,黑格尔哲学必然得出“个人中心主义”和“种族中心主义”的结论,综合分析,可以得出,黑格尔哲学是关于绝对观念的哲学,是唯心哲学。
二、黑格尔哲学思想的进步性——辩证主义方法黑格尔曾提出一个著名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表面看来,这是为现实做辩护,维护普鲁士的封建专制,反对自由派提倡的民主思想。
但是这种解读并非黑格尔的本意。
理解这句话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现实与合理。
什么是现实?只有现存的东西具有必然性时,才能称为是现实的。
什么又是合理?合理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是对道德正义的认同。
合理的本意是合乎理性,从人类理性角度可以予以解释。
但是现实的东西未必在道德层面是正义的、是美好的,但是只要这种邪恶但现实的东西可以通过理性解释就是合理的。
因此,看待事物首先要抓住原因,合理的东西并不意味着道德认同。
现实性和必然性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的属性。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黑格尔(1770-1831)是德国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也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
他的哲学体系影响了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尤其在形而上学、逻辑学、伦理学等领域具有重要地位。
本文将介绍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包括他对于自我意识、辩证法和历史发展的理解,以及他对于社会、国家和自由的看法。
一、自我意识的辩证发展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以自我意识的辩证发展为核心。
他认为自我意识经历了三个阶段:感性自我意识、理性自我意识和绝对自我意识。
感性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外界事物的感知和感情的反应,理性自我意识是指个体通过思维和概念来认识世界,而绝对自我意识是指个体认识到自身与世界的辩证关系,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二、辩证法的运动与统一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认为是一切事物发展和变化的基本原理。
他强调事物的矛盾和对立,认为正是通过矛盾的冲突和统一的运动,事物才能不断地发展并实现新的形态和价值。
辩证法包括三个基本的运动形式:命题的否定、否定的否定和否定的肯定。
通过这一运动形式,辩证法实现了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三、历史的辩证发展在历史观方面,黑格尔提出了他的历史辩证法。
他认为历史是一个呈螺旋上升趋势的辩证发展过程,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其独特的精神和特点。
在他看来,历史的发展是由一系列主观精神的冲突和统一所推动的。
他通过揭示历史的辩证运动,试图理解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四、社会、国家与自由黑格尔认为社会是个体与整体之间的辩证统一,国家则是体现整体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最高形式。
他主张以国家为基础组织社会,并通过法律和伦理规范个体的行为。
他认为自由并不是个体的随意行动,而是在法律和道德框架下的自由,只有在国家的有序统治下,个体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利益。
综上所述,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体系以自我意识的辩证发展为核心,借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来解释各种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他对于社会、国家和自由的看法强调整体与个体的辩证关系,强调个体在有序框架下的自由行动。
黑格尔的思想总结和感悟
黑格尔的思想总结和感悟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是德国哲学家,对现代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他以其复杂而深刻的思想而闻名,主要关注人类自由和合理的发展。
在黑格尔的思想体系中,他通过辨证法(dialectic)的方法探索了存在、思维和自由的关系。
下面是对黑格尔思想的总结和感悟,超过1000字。
首先,黑格尔强调了辨证法的重要性。
他认为,通过辩证的思考和对立的统一,人们可以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发展。
黑格尔通过论证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发展来提出逻辑的辩证过程,并将其应用于哲学、历史和社会科学领域。
辩证法使人们能够从对立的矛盾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推动思想和社会的进步。
其次,黑格尔的思想强调历史的重要性。
他认为,历史是理性的发展过程,通过历史的研究和分析,人们可以了解到自由的逐渐实现和人类精神的进步。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通过描绘人类思想和社会制度的演变来展示人类历史的发展。
他将历史视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实现过程,并将其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东方的主权与勤劳、希腊的自由与公民身份、现代欧洲的普遍自由和个人权利。
黑格尔的思想也强调了个体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他认为,个体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性和自由。
个体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意识。
同时,社会也通过个体的积极参与而得到发展和进步。
个体和社会是相互依赖的,彼此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自由和合理的发展。
除此之外,黑格尔强调了自由的重要性。
他认为,自由是人类的本质和目标。
通过理性的认识和自觉的行动,人们可以实现自己的自由。
自由不仅是个体的权利,也是社会的责任。
个体通过行使自由来实现自己的理性和价值观,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社会也应该为个体提供实现自由的机会和条件。
在我看来,黑格尔的思想对于我们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辩证法的观念使我们能够看到事物复杂性和矛盾的统一。
只有通过思辨和对立的观点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才能真正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意义和现实性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意义和现实性黑格尔哲学体系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精神。
黑格尔把表象、经验和思辨作为精神的三个层次,说明了内在于它们之中的思维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
在对待真理的态度上,黑格尔最为关注的是真理之不可知论。
在证明逻辑范畴的真理性问题上,黑格尔指出,逻辑学要沿着精神现象学表述和证明经验意识真理的方法来表述和证明纯范畴的真理性。
对于精神的自由,黑格尔认为,自由是“精神无限权利的范畴”,自由的意志首先是权利主体,认为“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
黑格尔哲学至今仍有现实性,特别是在当代中国哲学的语境中更应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是黑格尔并没有用国家“吞噬”了市民社会,而是认为只有家庭和市民社会这两个环节都在国家内部获得发展时,国家才是有生气的;二是黑格尔的历史观并非“历史终结论”,因为他深知自己哲学的局限性;三是在黑格尔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上,他对中国哲学和文化持严厉批评态度,重点批判当时中国的政治制度,但我们应用历史的观点和理性的态度来看待这些,要包容他的合理哲学,承认黑格尔哲学在当代中国的重要性。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贺麟成立“西洋哲学编译会”,准备重点翻译黑格尔哲学著作。
1955年西洋哲学编译会不复存在,黑格尔哲学翻译工作却全面展开,及至1980年代,黑格尔大部分重要著作已被译成了中文。
黑格尔研究在我国西方哲学学科中资料准备最早,基础最好,成果最多。
奇怪的是,此后黑格尔研究没有充分和深入地发展。
1980年左右,国内哲学界出现了“回到康德还是黑格尔”的问题。
这个问题从未充分讨论,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者的情绪和意见。
流行的意见似乎是,黑格尔语言晦涩难懂,但思想易于掌握,无非只是“辩证法三大规律”,而康德体系思想大有深究之处,且可与现代西方哲学直接联通。
这种意见有意无意地助长了“扬康抑黑”的情绪。
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有讨论的必要。
我的看法有四点:第一,没有必要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第二,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和黑格尔犹如比肩耸立的双峰;第三,在现代哲学语境中,康德和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力依思潮和流派的不同而不同,并且两者在19—20世纪已成为历久弥新的两大独立传统,不能一概而论谁的影响更大或谁更重要;第四,在当代中国哲学的语境中,黑格尔哲学更值得研究。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合理内核是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合理内核是第一篇:《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合理内核》大家好,我是一名哲学专业的学生,今天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对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看法。
黑格尔是德国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体系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哲学全面性,被誉为“绝对精神的体系”。
他的哲学体系里主要包括三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其中,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石,自然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扩展,而精神哲学则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高峰。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他认为“绝对精神”是一切存在的根源和本质。
绝对精神是一种具有普遍性、无限性和自律性的神秘的存在,即真理的总体和事物的本源。
这个概念层次很高,可能有些抽象,但是这意味着黑格尔哲学体系追求的是一种包容性和一种全面性。
如果从逻辑学的角度出发,黑格尔主张了对于逻辑的重新定义。
他认为逻辑学应该是“逻辑哲学”,因为逻辑是绝对精神的一种表现形式。
只有理解了逻辑的本质,才能更好地理解绝对精神。
因此,逻辑哲学通常被黑格尔视为哲学体系的入门门槛。
此外,黑格尔还提出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概念,如“辩证法”、“矛盾相统一”等。
他强调矛盾是辩证发展的基础,也是事物不断演变的来源。
这种思想体系的解读方式也包括了对矛盾的重要性的探讨。
总之,黑格尔哲学体系是一个以绝对精神为中心的哲学体系,具有很高的内在逻辑和哲学思辨的水平。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从这样的哲学体系中感受到独特的思考方式和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真正感受到我们所谓的哲学带来的力量。
写作重点:文章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需要对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进行具体的解释和阐述,既有理论,同时也包含实践和个人理解。
用词分析:文章用词严谨,辞藻雄浑。
起初,让人们感受到黑格尔哲学世界强大的力量和探索宇宙的野心。
同时,还有详细阐述黑格尔的哲学理念,其思考深入,总结精炼。
第二篇:《浅谈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内在构造》大家好,我是一名哲学爱好者。
今天我想谈一下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内在构造。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被视为是大哲学家之一的重要贡献,他的思想对西方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主要描摹了人类思维发展的历程,以及这一思维发展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体现。
他对现实社会,历史事件和文化传统的探讨和理解,使得他的哲学体系被视为是现代欧洲哲学的中枢。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体系主要由形而上学,逻辑和伦理学三部分组成。
首先,他的形而上学思想是的一种全面性的认知论,它尝试解释人类如何理解世界的种种现象,后者包括宇宙和天体力学、物质问题、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意识和思维等。
他将这些现象,尤其是思维和自我意识,解释成了我们环境中的不同层分,涉及不同的形态和特征。
黑格尔认为,这些分层不仅仅是事物间的环境,而且是所有事物存在的本质和来源。
其次,他的哲学思想中,逻辑学部分体现了他对知识和思维发展的关注。
他对逻辑学的探索不是从语言或逻辑结构出发,而是从人类思维的底层开始的。
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可以解释我们如何理解事物,并通过依次或反复比较和对比,以此形成一种有序、确定的思维发展方式。
因此,他的逻辑学思想被认为是对人类思维本质的一种实践性阐述。
最后,伦理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第三部分。
伦理学研究的是人类实践发展的过程,包括自我实现和社会交往。
他认为,伦理不仅限于个体,也反映了包括社会和历史在内的真实自我,以及意识本身的实践。
他也认为,只有在知识和理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立对于我们奋斗的公共价值境界。
在他的哲学思想中,黑格尔也探讨了自由和个人对社会的作用。
他相信,自由并不是普遍的,而是需要不断建立基本权利和法制系统的保障。
他认为个人的自由不是与社会相反的东西,在个人的选择和自我实现能够为社会发展和自我完善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可以使我们充分体验到这种自由。
但同时,黑格尔对于自由和个人在国家和政治中的作用也做出了限制。
他强调,国家的权力和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种秩序,而这个秩序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
他认为,自由必须建立在意识自我及其行为所造成的责任和代价上。
黑格尔哲学思想浅析
黑格尔哲学思想浅析1000字
黑格尔是19世纪德国哲学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他的哲学思想体
系涵盖了形而上学、理论哲学、康德主义和历史哲学等多个方面,
深刻影响了当时的哲学发展。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可以概括为“辩证法”和“绝对精神”两个重要
方面。
他认为辩证法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万物都处于不断的变
化和发展之中。
黑格尔通过辩证的方法来解释事物本质的变化和发展,并认为历史、社会和自然都是辩证的。
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精神”是理性和自由的最高表现,也是人类
普遍价值的归宿。
他主张人类通过不断地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来达
到这个最高目标。
同时,黑格尔强调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在
社会中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自我意识,并达到人类的终极目标。
在黑格尔哲学思想中,他还提出了对话和对抗的概念,认为在对话中,不同的观点可以互相促进,促进思考和理性的进步,而对抗则
是不同观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他认为,对抗可以促进思考的发展,是哲学进步的源泉之一。
可以说,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一种独特且复杂的思考方式,它涉及
到许多哲学及其他领域,对人类思考和认识有极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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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理”与“现实”浅谈黑格尔哲学体系
作者:梁露文
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07期
摘要: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序言中提出:“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而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
”[1]这句话不仅体现出黑格尔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观点,也反映出黑格尔哲学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三者统一的特点。
本文通过对“合理”、“现实”等概念的阐释,简述黑格尔这两个命题的概念与=内涵,并进而理解黑格尔的哲学见解。
关键词:现实;理性;逻辑;思维;存在;本质
黑格尔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以其在哲学史上如此重要的地位,以至在他之后的哲学家都以批判黑格尔为出发点来阐述自己的哲学思想,而黑格尔的“合理的即为现实的,现实的即为合理的”两个命题更是属于被集中批判的对象,有人说他是为资产阶级的辩护,也有人说他是屈服于当时的政治压迫而不得已说出的论断,但黑格尔的这两个命题真的是完全错误、一无是处的吗?我反而认为这两个命题是黑格尔哲学思想的浓缩和体现。
一、合理的和现实的
黑格尔作为一个彻底的理性主义者和逻辑主义者,强调把能动性纳入纯粹理性的概念中,使它逻辑化,把能动性逻辑化。
这种能动性不是一种神秘的、不可把握的、偶然的冲动,而是一种逻辑化的、可以学习的、可以掌握的神秘的力量。
在黑格尔看来意志和思维就是一个东西,都是理性。
合乎理性即合乎逻辑、合乎思维、合乎意志。
“现实”一词在德语里面是“Wirklichkeit”,它有具有能动性的意思,词根“Wirken”意为工作、活动、生产。
所以“现实”从它的词根来看实际上就是发展着的东西,是要自己努力去争取的东西,并不是现存的东西。
现存的很有可能不是现实的,现存的东西已经不现实了,它必将被现实的东西所扬弃、所否定。
“Wirklichkeit”这个词确实包含着现存的意思,只不过它是指现存的东西里面含有的积极性的和革命性的那部分。
现存的事物中有些东西是过时的,那些东西已经不现实了,但是还有些东西是要往前推进了,是要进步的,而这些内容才是合理的。
这些东西之所以起作用,是按照理性的规律在起作用。
现实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是本质论中的否定之否定。
凡现存的东西都是现象,只有把握了本质才能成为现实。
本质与现象的对立被扬弃,达到对立双方的同一,达成充实的内容,即本质与现象、内与外成为一体,这就是现实。
现实既不是单纯的本质也不是单纯的现象,它是内在规定与外在表现的同一。
思想把握的就是本质,就是现实,思想反映的就是现实。
二、合理的即为现实的
现实和思想(理念)常常被荒谬地认作是对立的。
思想一方面是主观观念、计划、意向及其类似物的同义词,另一方面又被当做与外在的和感性的实存是同义的。
一方面,理念并非仅仅是局限于我们的头脑之中,也不是要将其自身的实现与否的问题依赖于我们的意志。
理念与现实一样是绝对积极的。
另一方面,现实也并不是如此的不合理。
就现实作为区别于纯粹的现象,首先呈现为内在与外在的统一,而不是理性的对立物而言,是彻底的有理性的,且任何不合理的东西也必然由于这个原因而不能被认作是现实的。
“合理的即为现实的,现实的即为合理的”这句话的意思大致就是,凡是合乎理性规律的东西都是要在现实中表现出来、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表现出来的。
而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过程是合理的,是有规律的,尽管带有很大的偶然性。
但从长远来看,这次不实现,就会准备着在下次有更大的实现。
所以“现实”这个词严格来讲应该把它作为一个动词或动名词,译为“实现”更符合黑格尔想要表达的意思。
而那句话,即意为:“凡是合理的都是在按照规律实现着的。
”客观世界不是一种表面现象,而是一种规律、本质,它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逻辑和历史是一致的。
因为逻辑不仅仅是主观的一套思维方式,逻辑也体现在客观的历史中,历史本身有逻辑层次,历史按照逻辑的阶段发展。
真正的黑格尔传统中的历史主义是有逻辑的,从低到高有一个逻辑的层次,历史的发展与逻辑结构是同步的。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点继承自费尔巴哈,而辩证法观点就是从黑格尔那里吸收改造过来的,其精髓就是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观点。
这正是辩证法的一种最根本的表现形式。
三、现实的即为合理的
实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个实在的东西,主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这个东西的能动性。
在黑格尔看来,如果一个东西真的是实体的话,那么它就是主体,实体只不过是主体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而已。
宇宙的实体是能动的,万物都是能动的,就产生出一种能动的辩证法思想。
辩证法的本质就是在历史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动的上升过程,这种上升是由历史中的人的自由意志所推动的,历史的逻辑规律实质上是人自由的能动活动的产物,是这个自由活动的层次的不断提高的轨迹。
“合理的即为现实的,现实的即为合理的”也就是合乎理性的,合乎思维的,就是现实的,就是把握了本质的现存。
思维包括人脑中的思维主观思维与绝对精神客观思维两个层面,而存在即为思维的异化物,是客观思想的外壳,是从思维中被合逻辑的推演出来的。
在主观层面,我思的就是世界本身,世界也从我的思维中被推演出来,思也是在,在也是思,我说出一个东西存在时,肯定也是思过的,思过我才知道在;在客观层面,思维把握了世界客观本质之后,成为的那个思维就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是主观与客观,思和在的统一。
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就是我们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都是把存在理解为一个存在者。
从思维与存在的本体论进化为思维与存在的认识论,思认识在,只有思在同一,思维才能认识存在,思是在,是存在的,思维就是揭示世界的本质,本质与存在是同一的,没有本质就没有存在。
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并不是绝对的同一。
黑格尔认为世界是变化的,是非静态的,他的哲学面对的是这个变动不息的世界,所以不能用静止的眼光去看待,而是采取辩证逻辑的方法,即是又不是,来看待他眼中的世界。
从绝对精神中符合逻辑的推演出这个世界,就必然包含着绝对精神
对自己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绝对精神本身就包含着矛盾,它自身在自我否定与肯定中不断前进、发展。
黑格尔定义的存在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与实在并不一样。
他定义实在是单个的特殊的存在,个别的特殊的存在(存在于时空中,能被感觉所感觉到,不仅包括物质的东西,也包括感觉和意识),而存在则是一个自身无规定、无内容的纯存在,是逻辑学的开端、第一范畴,纯存在就是存在本身。
黑格尔的思维和存在都是高度抽象的概念,本质上都被黑格尔定义为了精神向,黑格尔的最终根据还是绝对精神,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最后还是思维,黑格尔的将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思维与存在,其实质上已经与前人的思维和存在的意义不同,只能说是他将“黑格尔式的思维”与“黑格尔式的存在”相统一,最后仍是思维决定了存在。
为何普遍的东西能产生特殊,能够生成现象,能够被显现?这一点我认为黑格尔并没有解释清楚。
现实是思维的世界,那思维是怎样变成现实的呢。
黑格尔的逻辑是有根据的存在就是现实,纯粹出于偶然,无根据,就不是一种现实,他的出现有根据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就是合理的。
但我认为他混淆了理由和原因,我同意有根据的存在是合理的,但合理的是如何推出现实的呢?黑格尔的存在本身就不完全是现实层面的,所以我认为黑格尔将理由和原因相混淆从而得到了思维推出现实,合理的即为存在的结论。
在我看来,黑格尔将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三者统一,他的逻辑之所以与形式逻辑看似矛盾,也正是因为他的思想不是机械的划分成一个个相互独立的部分,而是相互交融、相互包含的一个有机结合。
当人们将其中一部分割裂出来片面理解时,不免会产生对他的误解。
黑格尔为世界找到的绝对的根本,绝对精神,可以说既自相矛盾又合乎逻辑。
完全符合了他的理论,也可以完全被他的理论所攻克。
一是黑格尔在秉行着因果理论的同时也违背了因果理论,他认为我们不是给世界找原因,而是给世界找理由,要可以从这个理由合乎逻辑的将世界推衍出来,理由是一个共相,是一个自因,是自我规定的,没有前提,保证它的第一性、绝对性。
但是黑格尔同时又把这个理由当做了原因,将原因与证据混为一谈,而且照黑格尔的说法这个理由既符合了因果律也违背了因果律,因为凡事都有因,黑格尔说这个理由是自我规定、没有前提,是自因,一方面可以说它遵循了因果律是以自己为因推出了自己,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它违背了因果律从无中生有。
二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也是这样自相矛盾的,按照辩证法的观点,凡事都是即是又非的,没有什么是静止不变的。
在黑格尔这里,逻辑就是理性,黑格尔的逻辑不是通常所讲的形式逻辑,而是认识论。
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单纯的形式逻辑,但和形式逻辑有关,它本身是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的特点是:它既是逻辑又是认识论。
你循着这条逻辑线索不仅是逻辑上正确,而且是跟对象相符合或对象与你的思想相符合,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另一方面,黑格尔的逻辑又是本体论,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在这个意义上,他的逻辑就是本体论,就是客观世界的结构。
它不是表面的客观世界,而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客观直接有很多现象,千变万化,由各种直观的、感性的东西表现出来,在这底下有一个逻辑的本质在支配着它,这就是真正的客观世界。
参考文献: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06/2017-03-01.
[2]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02/2017-03-01.
作者简介:
梁露文(1997-),女,山东临沂人,南京师范大学,研究方向: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