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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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0 目的:
做好产品生产过程的策划工作,确保生产在受控的状态下进行。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的控制。
3.0 定义:无
4.0 职责:
4.1 研发部:负责产品设计和研发,提供生产的技术文件图样、BOM和产品标准等。4.2 工程部:负责制定产品的工程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及设备和量规仪器的认可。
4.3 生产部:对生产进行监视和控制,保证产品的品质、交期。
4.4 品质部:负责对过程品质的检验并制定检验指引和成品检验规范。
4.5 计划部: 负责根据交货日期作出《日排产计划表》分发到生产部。
5.0 程序内容:
5.1 生产过程策划:
5.1.1 研发部对产品进行设计开发,及时输出BOM、产品相关技术文件和确定产品生产过程和依据,实施评审验证和确认,输出文件须受控。
5.1.2 生产部根据PMC所提供的排期,对作业人员和过程设备进行确认,并按相关文件组织产品生产和控制质量。
5.1.3 生产前,生产主管及领班需结合《作业指导书》,对作业员进行有关产品特性及品质标准和交期的说明,并积极按计划进行作业。
5.1.4 相关产品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书、和点检保养表等文件须放置于相应工位以便于取阅和记录。
5.2 生产准备
5.2.1生产部收到计划部下达的《日排产计划》安排生产物料员拿《套料单》至仓库领料,仓库在ERP中进行系统作业并列印《发料单》,进行备料、发料;
5.2.2产前点检:领班接《日排产计划》后进行生产前准备工作。包括产线人员配置,计划产量确认,设备点检、作业指导书,物料匹配以及环境需求的管控。
5.3首件确认
5.3.1 首件制作:每张订单在每个工序中必须依照《BOM单》制作两个首件,待确认OK 进行正式批量生产;
5.3.2 首件检验:作业员、巡查员对产品首件作检验和测试,经工程及品质部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且记录于《首件检验记录表》中。
5.4 批量生产管理
5.4.1生产领班依《日排产计划》、《BOM》、《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物料上线开始生产;
5.4.2各工序作业员严格按各工序《作业指导书》和所使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作业,依据《产品检验标准》、《工艺流程图》对产品进行自主检验,对不良品进行标识和处理。
5.4.3维修人员对送修的不合格品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的结果记录于《维修记录表》,维修好的产品交领班确认后返回原产线作业员,经维修不能使用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5.4.4领班指导、监督员工按标准进行作业及自检,并将各工序当天的生产及品质状况记录于相应的班组《生产日报表》中。
5.4.5各机器操作人员将设备的使用情况记录于《设备开关机记录表》,当设备有参数设置要求时,操作人员将产品正常状态的设备参数记录于相关表单中,生产技术人员对设备状态及记录参数进行确认。
5.4.6品质部IPQC根据《工艺流程图》、《产品检验标准》按产品所需的控制要求进行巡检、抽检、全检,将相关结果记录于对应检验、记录报表,检验不合格产品退回原产线作业员进行返修,工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转入后工序。
5.4.7品质部IPQC根据《产品检验标准》、《产品检验控制程序》、《制程检验规范》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检及抽检并保持相关记录。
5.4.8经员工自检及制程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包装前由领班开出《成品报检单》交QA进行检验,QA人员根据《产品检验标准》、《产品检验控制程序》、《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对成品进行检验。
5.4.9 QA按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于外箱标签上加盖蓝色“QA PASS”印章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
5.4.10生产完成包装后及时开《成品入库单》入库,生产文员在系统中将此订单结案。
5.4.11在零件和装配工序完成后,需要进行老化测试,老化测试过程需进行质量监视,并记录相关参数。
5.5 根据产品生产要求对工作环境及产品防护进行控制,包括静电防护等现场环境。
5.6 为避免产品在生产、搬运、贮存中出现损伤,具体按《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实施产品的防护。
5.7 为确保品质与制程顺畅,所使用的生产设备须妥善保养,并作点检记录和确认,以使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具体依《设备设施控制程序》实施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
5.8 为确保检验之准确度,检测设备依《检验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实施管理。
5.9 生产过程中特殊过程(贴片机、插件机、波峰焊、回流焊、灌胶机)进行如下的监控;
5.9.1 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记录于设备保养记录表中,保证该设备工作是正常的。
5.9.2 工程部制定工序的工艺文件,以规定该工序具体的工艺要求,对重点工艺参数(如:作业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明确的规定。
5.9.3 正常生产过程中,(机器未出现异常、工艺没有变更、生产的产品相同等)生产部领班对生产过程中的重点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并记录,使重点的工艺参数符合工艺要求,保证产品的品质。工程部监督执行状况,如与规定不符,生产部领班及时进行处理。
5.9.4 如因各种原因(如:原材料的变更等)停机重开机生产,生产部领班需重新监控并记录重点工艺参数。
5.9.5 对此工序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由部门主管考核、确认。
5.9.6 生产过程中的重点的工艺参数正常情况下未经工程负责人确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可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如:原材料材质的变更/客户的要求或者是生产设备出现异常等状况)需要变更,须经工程部负责人确认合格,必要时获得客户的同意后实施。并进行变更的记录。
5.10 制程异常控制:
5.10.1 制程中经生产、品质检查出之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10.2 制程中发生重大异常时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避免问题再次发生,达到过程持续改进之目的。
5.11生产过程的记录由相关部门按《记录控制程序》保存。
6.0 相关文件:
6.1《设备设施控制程序》
6.2《产品检验控制程序》